刘少杰:中国市场交易秩序的社会基础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93 次 更新时间:2016-05-27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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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杰 (进入专栏)  

【摘要】 市场交易秩序实质上是交易者的行为秩序,而交易者的行为方式一定受特定的社会关系制约。因此,只有在同社会关系或社会基础的密切联系中,才能清楚地揭示市场交易秩序生成的根据和问题的症结。中国市场经济存在于注重伦理关系的熟悉社会基础之上,尽管熟悉社会已受到了陌生关系的强烈冲击,但熟悉社会的本质没发生改变。关于陌生社会已经到来,以及中国社会是一个“半熟人社会”和“无主体熟人社会”的判断,都值得进一步商榷,应当以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变化为根据,对中国社会变迁作出符合实际的判断。

【关键词】 交易秩序;熟悉社会;陌生社会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交易秩序问题变得日益突出。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仅有快速扩张的市场规模,而没有规范健康的交易秩序,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也难以维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市场交易秩序问题引起了高度重视,很多学者从体制安排、法治建设和道德教化等方面作了思考与设计,为培育市场交易秩序做了有益探索。然而,令人困惑的是,尽管十几年来为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已经作了大量制度安排,加强了法治监管,同时也开展了对市场经营者的道德教育,但中国市场交易秩序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究竟是何种原因导致中国市场交易难以形成健康稳定的交易秩序,其中难以治愈的症结究竟在哪里?笔者认为,现有研究轻视了市场交易秩序存在的社会基础,应当对中国市场经济社会基础的形成历史和现实状况做出符合实际的判断,然后才能清楚揭示市场交易秩序的问题,并探索优化市场交易秩序切实可行的途径。


一、市场经济建立前后的中国社会

市场交易秩序可以通过市场活动的多种维度呈现出来,如交易制度的健全性、交易价格的合理性、交易环境的稳定性、交易关系的协调性等,但无论交易秩序呈现为多少种表现形式,其实质都不过是交易者的行为秩序。因此,研究市场交易秩序,最根本的是研究交易者如何去行为。而交易者的行为一定是在特定的社会关系或社会结构中展开的,所以通过交易者的行为展开的交易秩序必然是建立在某种社会基础之上的。中国消费品市场中的交易秩序,更突出地表现了社会基础对它的形成与存在的重要作用。

仅用20多年的时间就迅速发展起来的中国消费品市场,存在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过程中的社会基础之上。虽然近年来很多学者都习惯于称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期,但中国社会的转型并不是发生了本质变化的转变,而是一个新旧交替的量变过程。在这个量变的转型过程中,一方面新社会因素努力地超越旧束缚积极生长,另一方面旧的社会因素也在抵制着新社会因素而顽强地保持着自己的巨大惯性作用。因此,应当在新旧因素的交替作用中把握中国消费品市场交易秩序的社会基础。

不可否认,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具有几千年自然经济基础上的中国社会,出现了很多与传统有很大不同的明显变化。在众多难以列数的变化中,最突出的变化首先是市场意识的生成与市场活动的发生。所谓市场意识,通常是指支配市场交易行为的效益原则、计算精神和竞争意识等。这种市场意识日益强烈地生成与发展,它给中国消费品市场注入了旺盛的活力。正是在迅速提升的市场意识的支配下,数以千万乃至数以亿计的城乡居民投入了市场经济活动中,并且大多数人进入了消费品市场。

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中国城市生活中普遍流行了一个新名词:“下海”。直至90年代后期,“下海”经商已经成为席卷中国城市各种行业的铺天盖地的社会风潮。越来越多的城里人离开了原来所在的公有制单位,放弃了机关、学校、科研机构和国有企业等单位的职位,由官员、教师、医生、科技人员和企业工人等,转身变成了市场经济中的商人。这不仅说明一些原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中工作的干部与工人形成了市场意识、开始了市场活动,标志着市场经济开始在城市中迅速发展,而且还意味着城市的就业结构和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明显变化。

当市场经济在城市有了快速发展之时,中国农村也逐渐受到了市场经济的影响。到了20世纪90年代,市场意识逐步觉醒的中国农民,掀起了规模浩大的农民工“进城”浪潮。据国家统计局2013年2月22日发布的《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到2012年,中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62亿。[1]大批农民工进城,不仅改变了城市工人队伍的构成,而且也给城市的市场经济注入了很多乡土因素。进一步说,乡土因素亦即几千年中国自然经济基础上形成的传统因素,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对乡土文明中的礼俗秩序、熟悉关系和差序格局等已经做了生动论述。

事实上,不仅农民工“进城”给市场经济中注入了自然经济的传统因素,而且城市居民“下海”也具有相同性质的效应。区别不过在于,农民工“进城”带给市场经济的传统因素是农业经济基础上的乡土传统,而城市居民“下海”带给市场经济的传统因素则是工业经济基础上的单位制传统。然而,乡土传统和单位制传统都是建立在非商品经济基础之上,从二者存在的经济基础看,具有共同的性质。虽然单位制传统的经济基础不是自然经济,但也不是商品经济,而是排斥市场的计划经济,城市计划经济的这种非商品化和未市场化性质,同乡村的自然经济是相同的。

并且,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的乡土传统与单位制传统,二者自身也有本质上的共性。费孝通曾把以农业自然经济或乡土文明为基础的乡村社会称之为熟悉社会,是以亲缘关系、地缘关系或熟悉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相对封闭的社会。事实上,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城市社会,就其主要构成而言,也是一个熟悉社会。一方面,改革开放前的城市居民,大多数是20世纪50、60年代从乡村进到城里的,乡村社会的熟悉关系在这些城市居民中根深蒂固地存在着;另一方面,由单位制组织起来的城市社会,也是一种由制度规定甚至加固了的熟悉社会。功能齐全、无所不包的企事业单位,形成了一个个相对封闭的单位社区,而在其中工作的人们则结成了紧密而封闭的熟悉关系。

在20世纪60、70年代,城市企事业单位还通过一些优惠本单位职工的就业措施,强化了企事业单位的熟悉关系。在60年代初期,为了应对严重的经济困难,企事业单位实行了大规模的“精简下放”,全国有2000多万城市职工离开工作岗位,一大部分下岗职工成为“下放户”回到了农村,还有一部分成为城市失业人口的闲散人员。1962年,经济形势逐渐好转,一些企事业单位开始设法解决本单位职工失业家属的工作问题,普遍采取的措施是建立附属在企事业单位之下的“大集体”。

“大集体”是利用“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资源建立的服务性或依附性企业,特别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和事业单位,基本上都建立了这种安排本单位职工家属的“大集体”。由于进入“大集体单位”的家属大部分是女性,因此在东北等地又称之为“三八大军”。1968年,城市开始了大规模的知识青年下乡运动,大部分中学毕业生都到农村成为插队落户的下乡青年,但也有一些城市青年因为各种原因没有下乡,被“照顾”到大集体工作。于是,从60年代后期开始,在大集体中工作的已经不完全是女性,“三八大军”变成了“混合部队”。其结果是,在一些企事业单位中,经常能看到夫妻和子女同在一个单位工作的亲缘关系。

到了20世纪70年代初,从城里下乡到农村的知识青年越来越多,不仅长期在农村劳动的知识青年本身遇到了很多难以解决的困难,而且农村也出现了无法再接纳知识青年下乡落户的困难。于是,下乡青年回城工作问题摆在了党和政府面前。可是,长期开展的“左”倾政治运动,已经使国民经济疲惫不堪,城市无法妥善安置下乡青年回城工作。被逼无奈,一个类似建立大集体的招数被创造出来:由下乡青年的父母所在单位安排他们回城工作。当时一种普遍实行的办法叫“接班”或“顶号头”,即父母提前退休腾出自己的位置,用来安排自己在农村下乡的子女。“接班”或“顶号头”的结果是,企业内部形成了一种代际传承关系,不仅离退休职工同新职工形成了亲缘关系,而且父辈之间的熟悉关系也由子一辈承继了下来。计划经济时代相对封闭的企业内部关系,具有了更亲密、更浓厚的熟悉关系。

通过建立“大集体”和实行“接班”或“顶号头”的就业政策,原本就因为比较封闭而形成了稳定熟悉关系的城市企事业单位,又增添了亲缘或血缘关系,变成了与乡村社会没有太大区别的熟悉社会,而这正是城市居民下海经商的社会基础。因此,无论是“进城”的农民工,还是“下海”的城市居民,都是从熟悉社会中走出来进入市场经济的。于是,被视为与传统社会不同的市场经济,在中国诞生之初就与传统社会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并且,尤为重要的是,被认为是以陌生社会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在中国却遭遇了无法摆脱的熟悉关系,形成了陌生关系与熟悉关系并存、交织、矛盾甚至冲突的中国市场经济特色。

不过,也不可否认,即便是由从熟悉社会走出来的人们参与的市场经济,其陌生关系也一定是存在的,这是市场经济的本性规定的。因为市场经济必须肯定理性计算、利益竞争和公平开放等原则,而这些原则必然要冲击缺乏计算精神和竞争意识的熟悉关系,并逐步在开放的市场关系中形成和扩展陌生关系。所以,陌生关系也一定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基本关系之一。并且,随着市场经济规模的进一步扩张,陌生关系一定会在更广泛的层面和更大的规模上存在。

如果从当代经济生活全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等角度看,更能发现中国市场经济中的陌生关系会走向扩张和复杂化的趋势。经济生活全球化已经成为各国经济发展不可回避的趋势,新兴的中国市场经济也不例外。在日益开放的市场经济活动中,无论是来自城市还是来自农村的市场参与者,都被抛进不断更新的陌生空间中。市场的交易主体、交易行为、交易制度和交易商品,都在日新月异地变化着。尤其是考虑到经济生活信息化和网络化,市场经济的陌生关系就呈现出更为复杂的状态。铺天盖地的市场信息,在互联网中目不暇接地转变着,面对难以鉴别真伪的市场信息,人们感到市场不仅是一个无法熟悉的空间,而且还认识到这是一个充满了不确定性的高风险领域。

同时,仅从中国市场经济的参与者来看,这也一定是一个陌生关系逐渐增强的空间。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也是人口流动大规模开展的过程。流量和流速不断提升的人口流动,不仅推进了中国城市化进程,使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一些中心城市,以及各省省会和青岛、苏州、宁波、温州等一些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人口急剧增加,而且还改变了城市的社会结构。2.6亿农民工进城,改变了中国工人阶级队伍构成。目前,农民工已经占产业工人队伍的57%。在建筑业,农民工占工人队伍的80%以上。并且,由于大批科技人员和管理干部下海经商,知识分子队伍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知识分子队伍中分化出一个在公有体制之外的新阶层。

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迅速膨胀,阶级构成发生变化以及新阶层的诞生,这些变化都从不同方面扩展了城市生活特别是市场经济中的陌生关系。但是,当人们面对这些不断扩展的陌生关系时,却不能忘记一个基本事实:形成这些陌生关系的人是从熟悉关系中走出来的,不仅延续了几千年的中国乡土传统无法摆脱地规定着进城农民工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价值信念,而且有30多年历史的单位制也在下海经商的城市居民头脑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单位制中的职位关系、裙带关系、圈层关系等,仍然是进入陌生关系中下海经商者习惯依赖的资源。

是否可以这样看待中国市场经济中的陌生关系和熟悉关系之间的关系?即作为中国市场经济参与者的熟悉关系,是在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人口流动和城市化等方面推动下形成的市场经济中的陌生关系的基础。无论陌生关系有多么复杂或在多么广阔的空间上展开,它都是以延续着传统的熟悉关系为前提的。因为熟悉关系不仅是在传统社会中传承下来的客观结构,而且也是通过文化传承积淀在来自城乡的市场参与者心理底层的主观结构。如果说作为社会关系的熟悉关系的客观结构具有超常稳定性,那么积存于人们灵魂深处的心理结构就更具有难以改变的顽强持续性。


二、陌生社会还是熟悉社会?

问题的复杂性在于,植根于中国文化传统的熟悉关系和由市场经济本性规定的陌生关系,二者对立并存,并且因为都具备真实根基而不可能发生截然相反甚至此生彼亡的变化。相反,二者勾连交织,相互利用且冲突排斥。特别是在交易人员众多的消费品市场,这个问题表现得就更为复杂,并使消费品市场的交易秩序面临无法回避的冲击。

然而,人们对中国市场经济中熟悉关系和陌生关系对立并存且相互冲击的事实,通常却形成了非此即彼的截然对立的看法。有学者根据市场空间扩大、陌生面孔增加和一些人在市场行为中惟利是图等现象,得出中国市场经济已经展开了一个与传统社会不同的陌生社会;[2]还有学者说,由于市场经济的刺激,中国社会重视熟悉关系的传统已经被抛弃,人们开始“宰亲杀熟”,变成了一个六亲不认的陌生社会。[3]

认为陌生社会已经到来的最普遍根据是,老人摔在路上没人扶,社区邻里之间陌生面孔越来越多,人与人之间有戒备心理,人情日益淡漠,惟利是图成为社会普遍风气等。如冯启就是根据这些社会现象得出了陌生社会已经到来的结论。谢俊贵也得出了陌生社会已经到来的结论,认为“20世纪末期以来,我国正式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原有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被打破,原来束缚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中的单位人( 包括城市的单位人和农村的社员) 开始走向了市场,人口的社会流动性日益增大,熟人社会发生了动摇,生人社会开始兴起”。[4]

人们一旦形成了熟悉社会行将终结、陌生社会已经到来的观点,通常首先关注的是道德关系的变化。郑也夫论述的“宰亲杀熟”观点,就是在从熟悉社会向陌生社会转变的背景中,对一些人见利忘义、无情逐利的市场行为的激烈谴责。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道德观念或道德原则属于思想意识的上层建筑,它建立在特定的生产关系或经济基础之上,当经济生活发生变化之时,人们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也一定要发生变化。就此而言,如果确实发生了从熟悉社会向陌生社会的转变,一些人背弃注重亲情的传统道德而转向利益至上的市场原则,似乎也符合历史发展的规律。

不过,尽管“宰亲杀熟”现象引人注目,因为它是对熟悉社会中的道德原则的彻底背叛,但如果把陌生关系中的市场行为同熟悉关系中的市场行为加以比较,会发现陌生关系中的逐利行为要比熟悉关系中的逐利行为更加冷酷,而熟悉关系中的“宰亲杀熟”并非是普遍现象。通常的情况是,在熟悉关系中开展市场交易行为时,大部分人还是比较注重道德情感的。即便在熟悉关系中也要追逐利益,但多少还要有些关照,彻底忘义灭亲的市场行为属于比较少见的极端现象。

对“宰亲杀熟”现象予以激烈谴责,是对熟悉社会中形成的道德观念的一种固守。指责“宰亲杀熟”,不仅抨击了那些对亲戚朋友坑蒙拐骗、损人利己的行为,而且也表达了亲情熟悉关系中不能开展以逐利为目的的市场行为的观点。尽管理想的市场行为是遵守诚信的,但市场行为必须以获利为目的,否则就超越了市场关系而不属于市场行为。而熟悉社会中崇尚的道德原则是牟利卑污、亲情至上,“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就是这种道德观念最明确的表达。

在一些人叹息熟悉社会即将逝去、陌生社会已经到来之时,也有很多学者认为中国熟悉社会根深蒂固,尽管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推动中国社会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熟悉社会并没有从根本上发生改变。出现频次比较高的提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熟悉社会已经不同于费孝通笔下的传统乡土社会,而是掺进了很多陌生因素的新型熟悉社会。贺雪峰针对近些年乡村社会的一些变化,将之称为“半熟人社会”。他在一篇关于村委会选举的论文中指出:传统的熟人社会是自然村中的社会,而现在自然村已变成了行政村,“行政村已大大不同于作为熟人社会的自然村的情况。行政村是规划的社会变迁的产物。在行政村中,村民之间相互认识而不熟悉,共享一些公众人物,但缺乏共同生活的空间。若将自然村看作熟人社会,行政村便可以称为‘半熟人社会’。”[5]

受贺雪峰“半熟人社会”的观点影响,吴重庆对乡村熟人社会的变化做了进一步概括,他根据大批青壮年劳动力离开家乡进城务工导致农村出现普遍的空巢现象,把乡村社会称之为“无主体熟人社会”,他认为“无主体熟人社会”比“半熟人社会”更清楚地揭示了乡村社会的变化:“‘半熟人社会’揭示的是与‘熟人社会’之间的量(熟识程度)的差异,其解释力表现在村民委员会选举这一特定事项上;而‘无主体熟人社会’是为了揭示与‘熟人社会’之间的质的变化,并试图解释空心化农村的社会运作逻辑。”[6]

“无主体熟人社会”是一个尚待进一步商榷的概念。主体是人,社会是人们交往活动的展开形式,当主体或人不存在了,社会怎么还能存在呢?并且,从实际情况看,当大批青壮劳动力进城务工后,农村还有很多妇女和老年人在从事农业生产,他们从过去处于从属地位的辅助劳动力,变成了主要劳动力,是新形势下农村社会的主体。就此而言,把现在的农村社会称为“无主体熟人社会”,既不合逻辑也不合实际。

事实上,不仅贺雪峰没有揭示时下中国农村社会生活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就连吴重庆刻意从质变上概括农村熟人社会的变化,其实质也是从量的变化来描述农村社会的变迁,二者都没有深入分析乡村熟人社会在性质上的变化。质变乃是事物的性质发生了变化,而不是场所变更和数量多寡的变化,事物场所变更和数量多寡的变化是典型的量变。十分清楚,贺雪峰所论行政村同自然村的区别,是村民们亲密程度和接触空间的变化,而吴重庆论述的空巢现象,不过是农村劳动力流动状况,都属于场所变更和数量多寡的量变,实在谈不到是乡村熟人社会的质变。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虽然也描述了乡村社会很多量变的现象,但更重要的是深刻地论述了乡村社会的本质特点。关于农民世代定居、斯守田园、不愿流动,以及在相对封闭的村落中面对面交往,相互之间十分熟悉,见不到陌生人等现象的论述,都是对农村生活相对静止的量变状态的描述。费孝通更加着力论述的是以己为中心、以血缘亲情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差序格局的社会结构,深入分析的是从感性象征认可的礼治秩序,重点揭示的是轻视普遍原则(法)而畏惧或崇尚中心权势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而这些恰恰都是反映社会本质特点的制度现象。[7]乡村熟悉社会是否发生了性质的变化,只有从其以己为中心的差序格局的社会结构、崇尚礼治秩序和中心权势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等质的规定性开展分析,才能做出是否发生质变的符合实际的判断。

事实上,尽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乡村社会发生了很多重要变化,但以己为中心的差序格局和轻视普遍原则、崇尚中心势力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扩展了农民的视野和接触空间,但经过潜移默化、世代相传而积淀于心灵深处的心理结构和文化传统并没有改变。大量研究表明,不仅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农民仍然在延续着以己为中心、以亲情关系为纽带的差序格局,而且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也在很大程度上保持着乡村社会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

进一步说,中国的熟悉社会并没有发生质变,不仅农村社会仍然延续着传统的社会结构和制度关系,而且城市社会也没有真正实现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的质变。私己中心、伦理本位、亲情纽带、圈子关系、轻视原则、崇尚权势,谁能证明这些传统社会或熟悉社会的本质特征在哪个社会层面上消失了?在我看来,中国社会的这些本质特征,不仅现在没有消失,而且再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也未必能够消失。正是这些本质特征表现了中国社会的制度结构,具有超常稳定的中国社会的制度结构不会在十几年的历史中彻底改变的。

从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层面开展社会制度变迁的研究,在社会学的历史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思想理论,

中国社会学理应借鉴这些思想理论对中国社会制度变迁做出更深入的研究。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一些研究不注意对前人研究成果的承继,仅仅停留于社会表面现象做些观察与描述,缺乏从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的变化上来分析中国社会的深层变化,以致形成了一些在逻辑与事实上都难以成立的结论。因此,笔者主张借鉴中外社会学传统中关于社会制度变迁的研究成果,克服表面观察和简单描述的局限,开展真正触及中国社会本质层面的社会变迁研究。

在社会学的历史中,有很多学者像费孝通一样从人们的行为方式与思维方式分析社会的本质特点和结构变迁。迪尔凯姆把社会学归结为关于制度的科学,而他说的制度不仅指法律和规章等制度,更重要的是指人们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迪尔凯姆指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社会事实,而最基本的社会事实是制度,因此,“可以把社会学界定为关于制度及其产生与功能的科学”。[8]他在进一步论述社会事实的本质时又说:社会事实“由存在于个人之身外,但又具有使个人不能不服从的强制力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感觉方式构成”。[9]更明确说,社会事实就是对个人具有强制力的制度,它是由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感觉方式构成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迪尔凯姆对于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转型的研究,最重视的是对人们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变化的考察。

社会生活是充满偶然性的,面对变动不居的社会生活,社会学不能去追捕那些千变万化的现象,而要从不断变化的现象中发现相对稳定的本质。特别是那些以科学的立场开展的社会学研究,更是明确地坚持了这种追求。当迪尔凯姆试图用物理学的方法研究社会现象时,他本意试图像物理学一样在社会现象中发现客观规律,但社会毕竟是由有意识的人们的选择行为而呈现出来的,在社会生活中找不到类似万有引力定律一样的客观规律。然而,社会生活中有相对稳定的且具有一定程度客观性的制度,在社会生活中发现制度及其变迁的逻辑,相当于物理学在自然现象中发现本质与规律。正是基于这些理由,迪尔凯姆一方面强调用物理学方法研究社会,坚持把社会事实当作物来看待,另一方面又把社会学归结为关于制度的科学。

总之,无论是从中国社会变迁的实际情况出发,还是借鉴费孝通和迪尔凯姆等社会学家研究社会变迁的思想观点,都不应当仅仅根据中国社会表层现象的变化,就得出熟人社会即将过去、陌生社会已经到来的结论。因为,尽管熟悉社会中增多了陌生的面孔,一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了城,甚至个别人还出现了“杀亲宰熟”的现象,但是,就大多数社会成员而言,人们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并没有改变。符合实际的观点应当是,差序格局、亲情关系、熟悉圈子和权力至上等熟悉社会的本质没有改变,但这个本质未变的社会已经遭遇了与其不同质的大量新因素的冲击。应当在熟悉关系与陌生关系对立并存且相互冲突的矛盾关系中,观察、分析和概括中国市场交易秩序的生成与变迁问题。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发布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http://www.gov.cn/gzdt/2013-05/27/content_2411923.htm,2013-05-27。

[2]冯启:《中国进入陌生社会》,http://www.globrand.com/2011/524077.shtml,2011-09-26。

[3]郑也夫:《走向杀熟之路——对一种反传统历史过程的社会学分析》,载《学术界》,2001(1)。

[4]谢俊贵:《生人社会的来临与社会建设的策略——基于城市社会关顾状态的思考》,载《思想战线》,2012(2)。

[5]贺雪峰:《论半熟人社会——理解村委会选举的一个视角》,载《政治学研究》,2000(3)。

[6]吴重庆:《从熟人社会到“无主体熟人社会”》,载《读书》,2011(1)。

[7]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北京出版社,2009,第7、98-100页。

[8][9][法]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第19、25页。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谐社会建设背景下完善市场交易秩序的本土化研究”(项目号:10ASH005)。

作者简介:刘少杰,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学理论、经济社会学、网络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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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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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社会学评论》2014年第2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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