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绛:漫谈《红楼梦》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650 次 更新时间:2016-05-25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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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 (进入专栏)  

我曾想用批评西洋小说的方法,细评《红楼梦》。那时我动笔即错,不敢作此妄想。如今世移事异,妄想不复是妄想,但我已无心再写什么评论了。

近来多有人士,把曹雪芹的前八十回捧上了天,把高鹗的后四十回贬得一无是处。其实,曹雪芹也有不能掩饰的败笔,高鹗也有非常出色的妙文。我先把曹雪芹的败笔,略举一二,再指出高鹗的后四十回,多么有价值。

林黛玉初进荣国府,言谈举止,至少已是十三岁左右的大人家小姐了。当晚,贾母安排她睡在贾母外间的碧纱橱里,贾宝玉就睡在碧纱橱外的床上。据上文,宝玉比黛玉大一岁。他们两个怎能同睡一床呢?

第三回写林黛玉的相貌:“一双似喜非喜的含情目。”深闺淑女,哪来这副表情?这该是招徕男人的一种表情吧?又如第七回:“黛玉冷笑道:‘我就知道么,别人不挑剩的,也不给我呀。’”林姑娘是盐课林如海的女公子,按她的身份,她只会默默无言,暗下垂泪,自伤寄人篱下,受人冷淡,不会说这等小家子话。林黛玉尖酸刻毒,如称刘姥姥“母蝗虫”,毫无怜老恤贫之意,也有损林黛玉的品格。

第七回,香菱是薛蟠买来作妾的大姑娘,却又成了不知自己年龄的小丫头。

平心而论,这几下败笔,无伤大雅。我只是用来反衬高鹗后四十回的精彩处。

高鹗的才华,不如曹雪芹,但如果没有高鹗的后四十回,前八十回就黯然失色,因为故事没个结局是残缺的,没意思的。评论《红楼梦》的文章很多,我看到另有几位作者有同样的批评,可说“所见略同”吧。

第九十七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多么入情入理。曹雪芹如能看到这一回,一定拍案叫绝,正合他的心意。故事有头有尾,方有意味。其他如第九十八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黛玉临终被冷落,无人顾怜,写人情世态,入骨三分。

高鹗的结局,和曹雪芹的原意不同了。曹雪芹的结局“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高鹗当是嫌如此结局,太空虚,也太凄凉,他改为“兰桂齐芳”。我认为,这般改,也未始不可。

其实,曹雪芹刻意隐瞒的,是荣国府、宁国府不在南京而在北京。这一点,我敢肯定。因为北方人睡炕,南方人睡床。大户人家的床,白天是不用的,除非生病。宝玉黛玉并枕躺在炕上说笑,很自然。如并枕躺在床上,成何体统呢!

第四回,作家刻意隐瞒的,无意间流露出来了。贾雨村授了“应天府”。“应天府”,据如今不易买到的古本地图,应天府在南京,王子腾身在南京,薛蟠想乘机随舅舅入京游玩一番,身在南京,又入什么京呢?当然是──北京了!

苏州织造衙门是我母校振华女校的校址。园里有两座高三丈、阔二丈的天然太湖石。一座瑞云峰,透骨灵珑;一座鹰峰,层峦迭嶂,都是帝王家方有而臣民家不可能得到的奇石。苏州织造府,当是雍正或是康熙皇帝驻驿之地。所以有这等奇石。

南唐以后的小说里,女人都是三寸金莲。北方汉族妇女都是小脚,南方乡间或穷人家妇女多天足。《红楼梦》里不写女人的脚。农村来的刘姥姥显然不是小脚。《红楼梦》里的粗使丫头没一个小脚的。这也可充荣府宁府在北京不在南京的旁证吧。

《漫谈》是即兴小文,兴尽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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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当代》2010年第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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