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纳:“十七年”女性文学的伦理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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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纳  

「内容提要」文章试图从女性社会角色、家庭角色、两性关系、“母爱”情结四个方面探讨“十七年”女性文学伦理道德观念对传统伦理道德的解构,旨在从伦理道德表象入手,挖掘“十七年”女性文学有别于五四时期和新时期女性文学的重要特征。

「关键词」伦理/女性文学/女性意识

“伦理就是依据一套既定的道德体系来整饬属己的生命经纬”[1](P6),它力图通过“探究生命感觉的个体法则和人的生活应遵循的基本道德观念,进而制造出一些理则,让个人随缘而来的性情通过教育培养符合这些规则”[1](P4)。这些理则就是社会中人所遵循的伦理道德秩序。不同的时代社会总有不同的伦理道德规范人的行为。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在积极推行诸如取消封建包办婚姻,组织妇女走出家庭,参加社会事物等改造措施,促使当代中国妇女享有与男性同等的公民权、选举权、同工同酬权。建立在三纲五常基础上的封建伦理大厦轰然倒塌。“十七年”女性文学便最直接、最真实地显现了时代伦理道德观念的革命性转变。这些伦理表现也是“十七年”女性文学有别于五四时期和新时期女性文学的重要特征。

一、女性社会角色的重建与社会参与意识的膨胀

在中国的封建伦理体系中“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男主外,女主内”的礼教观念根深蒂固。《白虎通德论》中就有所谓“妇人无专制之义,御众之任,交接辞让之礼。职在供养馈食之间”的说法。千百年来,“女主内”所造就的卑微的社会地位使女性丧失了与男性一同参与公共事物的社会参与意识,对政治极为冷淡。即便是在以反封建为首任的五四时期,鲁迅笔下的那个毅然离开家庭,寻求爱情的子君仍然在斗争胜利后,投入到家庭的怀抱,以一日三餐、饲弄鸡狗为人生的追求。

新中国的成立给中国妇女带来的最直接的变化,就是广大妇女冲破了“女主内”的思想束缚,从家庭走向社会。于是,女作家首先将自己的视野从闺室、厨房拓展到广阔的社会生活。草明在总结描写钢铁厂建设斗争的《乘风破浪》的写作动机时,曾激动地说“写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多带劲呀!写党的总路线受到广大群众热情拥护时,有多痛快呀”[2](P55)。在“十七年”女作家笔下,所有被颂扬的女性,无论年龄、职业、教育程度有多大的悬殊,都有着为人民服务,为国家集体做出贡献的革命激情,她们积极地将自我改造成社会建设中的一个螺丝钉、一块砖头,将自身的一切完全奉献给革命工作。于是,传统社会伦理秩序中女性的道德评判标准在“十七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是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具有毫无自私自利的精神成为了女性新的社会伦理规范准则。女性由不“言外”,变成了伟大时代的缔造者。即便是普通的家庭妇女也像传统社会的男性一样“位卑不敢忘忧国”,以天下为己任。茹志鹃《如愿》中的何大妈就曾感慨道“活了50岁,第一次感觉到自己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自己做好做坏,和大家,甚至和国家都有了关系”。女作家在文本中呈现的是女性“从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变成一个得到社会认同的主体的自我实现过程。随后,《静静的产院》、《春暖时节》、《红枣儿》等表现“女主外”凸显强烈社会参与意识的文本相继诞生。

“如果说五四女性解放是一种思想行动,注重个性意识的觉醒,因而不能对待生活的繁复重负,那么革命时代的女性解放则是在工业化建设需要大批劳动力前提下的生产者解放”[3].因此,在新的社会伦理秩序所带来的女性的强烈的社会参与意识中,我们清晰地看到,男女作家的笔下都不自觉地流露出的对女性拥有与男性同等意义上的强壮体力的顶礼膜拜。铁姑娘、娘子军本身就是妇女作为生产力主体的代名词,她们有着强壮的体力,粗犷豪迈的性格,以及对新中国政权的一颗赤胆忠心。这一点在男作家李准笔下的李双双身上表现的最为鲜明透彻。李双双这一形象虽然不是出自女作家之笔,但她是“十七年”文化生活中最富有艺术魅力和时代影响力的人物,她的性格、形象既体现了以男性为主体的社会对女性的要求,反过来又影响并约束了女性的自我道德观念。文本中李双双是一个什么农活都学过,能和男人一比高低的女英雄。她跳下水抬起石头,惹得旁边围观的小伙子拍手称赞。《静静的产院》中荷妹的强壮体力得到谭婶婶的由衷赞许。这些女性形象受到欢迎,有力地证明了在那个火热的大生产的时代里,女性不再是小鸟依人式的被男性保护的对象,她们开始完全有信心不接受男性的垂惠、施舍,同男性同胞并肩赛跑。

列宁《在全俄女工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演说》曾说过:“没有广大劳动妇女的积极参加,社会主义革命是不可能的”,“从一切解放的经验来看,革命的成败取决于妇女解放运动的进程”[3].“十七年”女性文本中所显现的女性社会参与意识的增强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对拥有超强体力的女英雄、铁姑娘的推崇,表明了中国女性的社会角色和社会地位已经从伦理道德和政策法规两个层面获得了普遍的认可。无论如何,这与同时期西方女权主义者为获得男女同工同酬的工作机会和获得平等的选举权而大声疾呼的历史状况相比,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女英雄”对“贤妻良母”家庭角色的反叛

“十七年”是一个崇拜英雄的年代。英雄形象所表现的“热烈地投入生产革命,一心一意忠诚于某一权威结构”的理想的人格精神和力量,在社会中发挥着“维持社会凝聚力,重建破碎世道”,[4](P110)的作用。因此,这一时期几乎所有的作家都有着强烈的“英雄崇拜”情结,他们真诚地书写时代英雄,特别是女英雄、铁姑娘。然而仔细审视那些笼罩着巨大荣誉光环的女英雄,我们发现作家按照“女+英雄”模式刻画出的女英雄不过是主流社会男性话语霸权的产物和修辞策略,是为吸引更多女性走出家庭,加入建设者行列而缔造出的一个文化符号。“女”仅仅是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定语,空洞的能指。于是,“十七年”文学中几乎所有的女英雄在面对社会角色和家庭角色的矛盾中都自觉地选择了前者,她们在紧紧攫住“社会主义缔造者”这一社会角色时,永远放逐了女性的家庭角色。

林道静是“十七年”女性文学中最有代表性的女战士、女英雄。作为五四时代的新女性,她为与恋人余永泽的生活中充斥着琐细家务而苦恼,担心日常生活会将他们的革命性淹没、侵蚀、摧毁。在党的教育下快速成长后,以林道静为代表的女英雄首先在生活观念上发生了巨大转变,日常生活在她看来不过是享受和堕落的代名词,是成长的误区。于是,她们消解了日常生活的伦理价值,决然地抛弃了女性的家庭角色,向女英雄的光辉方向努力。《苦菜花》中绢子对女性的家庭角色显现出极为强烈的抵触和抗拒。她甚至诅咒刚出生的孩子“都是你这个小东西,害的人守在家里,你不早死了好!”从这些作品中我们发现作者无论其性别如何都一致地认同,沉湎于日常生活也就意味着革命灵魂的消亡。因此,女英雄模拟男性,以男性标准要求自己时,同时代女性所面临的社会角色与家庭角色的矛盾冲突理所当然地在她们的生活视线中消失了。

西蒙·波伏娃说“男性不存在公共和私人生活的割裂问题,(因为)在行动和工作上他对世界把握得越紧,他就越有男子汉气……而女人自主的胜利却与她女人气质相抵触”[5](P221)。“十七年”的女英雄在新的夫权规范容许其走出家庭,迈向社会时,为了求得社会生活的成功,扼杀了女性的家庭角色,泯没了女性的自我意识,变成了弗洛伊德所说的“阉割的男人”。因此,对女英雄来说,源自与革命姐妹的手足情远比男性伴侣的爱恋重要。一方面,女性在男性话语的牢笼中无法建立自己的话语家园,她在背弃女性家庭角色时,却意外地与社会主义大家庭中的革命姐妹建立了深厚情谊,这应该是不幸中的偏得。另一方面,女英雄在逃离传统家庭伦理秩序中“贤妻良母”角色时,却永远地丧失了其女性身份。这一现象暗含着社会伦理秩序对女性的苛求,男性可以单一的社会角色示人,而女性丧失了家庭角色,就不再是女人。于是,在家庭和事业的两难选择中,背负着政治使命的女英雄心甘情愿地放逐了作为女性的家庭角色,才终于在政治经济舞台上获得一席之地。

三、建构在共同革命志向基础上的新型两性关系

在封建的性伦理关系中,男女两性的爱情婚姻不过是“上以祠宗庙,下以继后世”的手段,女性在两性关系中不仅是被动的,而且沦为传宗接代的工具。因此生殖对女性具有着决定家族地位的作用。五四以后,女性“性工具”论受到社会的谴责,爱的宣言和性意识的萌动成为五四新文学尤其是女性文学的一个重要主题。

新中国建立后,当无产阶级革命成为时代的主流话语和主导意识时,五四新文学中弥漫着小布尔乔亚情调的粉红色恋情与个人自我情欲的高扬必然显得不合时宜。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成为时代的主旋律,指导并制约着人们对日常生活伦理价值的判定。从情感方面来说,革命者追求的两性关系是建立在共同革命志向基础上,毫无个人情欲色彩的革命情、战友情、同志情。顺应时代洪流的作家们在创作时,自然也就刻意回避着传统意义上的儿女恋情,他们热衷于书写伟大的革命同志友谊,以及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牺牲小“家”,保大“家”的无产阶级革命精神。在少数擅长对女性经验进行私语化言说的女作家如杨沫、宗璞、柳溪的笔下,女主人公无一例外,都义无反顾地投向共产党人和社会主义建设者的怀抱,而女性与男性革命者的结合或是为了更好地从事革命建设,或是出于对革命者的景仰。因此,在性道德观念中两性间精神的和谐在“十七年”文学中被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而性的因素反而被推向幕后,不含肉欲的革命精神的息息相通才是纯洁而高尚的两性关系。

《青春之歌》中林道静面对江华的爱情表白时心想“这个坚强的、她仰慕已久的同志,就将要变成她的爱人吗?而她所深深爱着的、几年来时常萦绕梦怀的人,可不是他呀!”这里的爱明显属于两性吸引的感性范畴,但它不是革命者遵从的爱情选择。于是林道静迅速地否定了自己带有小布尔乔亚色彩的情爱观,她在心理告诉自己“真的,像江华这样的布尔什维克同志是值得她深深热爱的,她有什么理由拒绝这个早已深爱自己的人呢?”在自觉地完成了性伦理观念的转换后,林道静不但选择了革命者江华的爱,更重要的是她成为革命者的同盟军。柳溪的《我的爱情故事》云鹏面对爱人说:“金燕!让我们团结战斗吧,没有任何理由不好好建设咱这美丽的故乡!爱祖国的观念不是空的。党已经为我们制定了宏伟的目标,咱们携起手来大干社会主义吧,有你这样的伴侣,我多幸福!”金燕则紧紧握住云鹏发烫的大手,钦敬和爱慕地说:“二哥,你可真是一个铁打钢铸的人!”这里的爱情表白显现出坚定的革命斗争精神。从林道静和金燕身上我们看到只有愿意继续在革命事业上共同奋斗的爱情才是崇高的,才会开花结果。在由爱情婚姻缔结的两性关系中,女性不仅不再是生育的工具,而且摆脱了像子君那样的五四女性为爱不顾一切,丧失理性,甘愿成为爱的奴隶的窘境,女性在时代理性精神的烛照下,有了选择和舍弃男性伴侣的权利。这对于一向逆来顺受的女性而言,可谓是历史性的进步。那些邪恶的背叛革命的男性无疑都面临被女性抛弃的窘迫命运。《红豆》、《幸福》中的女性在面对爱情与革命的冲突时,都毅然选择了后者。共同革命志向不但成为建立新型两性关系的基础,还成为检验革命者革命意志的试金石。

四、“母爱”的新诠释

在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挑灯夜补衣”式的贤良母亲以其无私、伟大、崇高的母爱受到人们的世代尊敬。对母爱的歌颂成为文学史上经久不衰的主题。五四时期的女作家虽然对封建伦理秩序中非人性的、束缚人发展的部分进行了大胆的反驳,但对母爱仍然持有绝对的崇敬之情。即便在“十七年”文学中,“母爱”依然是向善的力量,被作家们歌颂着,并影响着文本中时代女英雄的成长历程。

西方女性主义批评者皮尔笙和波朴曾将女英雄成长奋斗的追寻历程分为“别离家园、国王的新衣和寻获母亲”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家园对女英雄而言是囚笼和镜子”,第二阶段女英雄在别离家园后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社会父系文化的本质,“揭穿不存在的父系文化的谎言”,第三个阶段女英雄重新返回家园,领悟到母亲才是她渴求的目标[6].新中国“十七年”文学所缔造的女英雄的奋斗历程与西方女英雄的奋斗追寻之路完全不同,社会意识形态已经主动将“家园”和代表谎言的“国王的新衣”模糊化,消解了女性斗争的目标。但是女战士、女英雄们在缔造社会主义这一最高的向善的过程中,流露出感悟“母爱”的倾向。之所以在母爱二字上加“引号”,是因为母爱是以一种隐晦的形式出现于“十七年”女作家的笔下。“十七年”左倾思想严重,传统家庭伦理意义上的任何情感由于不具有进步的性质,被排斥在主流话语体系之外。于是,女作家只能将心中圣洁的母爱乔装打扮,潜隐到女英雄与知心大姐的阶级情、同志爱中曲折地表现出来。刘真的《长长的流水》、茹志鹃的《高高的白杨树》、杨沫的《青春之歌》等小说中都有一位大姐陪伴在年轻的女革命者身边,给她以生活的关心和政治上的指导。其中《长长的流水》正是利用故乡情结与母亲意象的密切联系,体现“母爱的感悟”这一深层主题[7].《青春之歌》中林道静在调去和老大姐刘亦丰住机关时从心理到行动上都将刘亦丰视为母亲,刘也像照顾女儿一样关照着林道静的生活起居。在这些对母爱进行隐蔽的全新阐释的文本中,作者机智地借助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在生活中又充满爱心的“大姐”的形象,让她们曲折隐晦地传达出母爱的深广和温馨。这是一种在意识形态夹缝的无奈的“移位”。母亲虽然没有成为皮尔笙所认为的女英雄追寻奋斗的最终目标,却也代表这一时代善的目标,只不过至真至善的母亲不仅仅充满母爱而且政治意识、政治立场鲜明坚定。

五、文化反思:女性性别意识的萎缩与消解

妇女解放、男女平等是一个漫长的对传统封建文化予以反驳的过程,沉重的伦理文化积淀深植于人们的内心深处,并非仅仅依靠经济独立、行政命令或社会结构的变动就能完成的。“以为可以通过政治制度设计从根本上解决人的道德闲惑,让人类最终走进一个马克思设想的道德和谐的社会,仅是一个神龙怪兽般的幻觉”[1](P232)。建国后“十七年”中国妇女解放运动取得重大成就,社会主义伦理道德秩序愈加符合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其历史进步性是毋庸置疑的。但传统封建伦理观念在新社会秩序下依然如幽灵般顽强的存在,社会主义新伦理规范中的某些失误是那个共名时代的产物。特别要提出的是女性这个在“五四文化革命之后艰难地浮出历史地表的性别,如今却失落了其确认、表达或质疑自己性别的权力与可能”[8].女性意识,即女性对自我作为与男性平等的主体存在的地位和价值的自我意识呈现出极度萎缩的状态。

性别意识作为女性意识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在“十七年”女性文学中是非常模糊的。女性除了做与男性同样的人以外,没有任何女性意识、特质或特点的流露,女性取得各项权利的同时,却意外地丧失了五四时期所获得的讨论女性自身问题的文化可能。在《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原动力》、《火车头》、《工作着是美丽的》等被赞誉为“走与工农兵相结合道路的硕果”的作品中,作者无一例外地以男性化的目光审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将女性性别意识自觉地消解在由阶级意识、革命意识、工农意识构成的时代意识中,成为男性伦理观念的代言人,与男性意识同声歌唱。《红豆》、《百合花》等由于女性意识的流露,女性话语特质的显现以及讨论女性问题等原因遭到主流意识形态的严厉批判和指责。社会伦理秩序要求女作家在描写生活时将自己看作是战士、革命者,而不是女性,任何在承认性别差异的前提下,对女性问题的提出与探讨,都无异于一种政治及文化上的反动。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所推崇的“男女都一样”的无性差观念抹杀了女性性别意识,它要求女性完全向男性看齐,女性向男性的趋同成为男女平等实现的基础,其实质仍然是主流社会对女性的鄙视。女性不能正视自我性别,不能关注女性自身的成长,为自己是一个女人而羞愧,则反映出女性心灵深处对自身性别的自卑与回避。因此,解放的中国妇女在这个以男性为道德文化中心的社会话语结构中,承受着新的无名、无语的重负。女性打着“人”的旗号,成为了一个空洞的能指符号,其背后隐藏着传统道德对女性顽固不化的鄙视和忽略。传统道德在被砸碎的同时,其女性第二性的文化内核却被保留下来。新的伦理道德在女性的问题上显现出矛盾性、冲突性和与历史难以割舍的承继性。

“十七年”建立在消除男女性别差异基础上的两性平等的伦理观与西方自由女性主义有着诸多共同点。20世纪60年代,自由女性主义者强调消除性别差异和女性性别特征,以谋求两性平等。以吉列根为代表的“关怀伦理”学者对这种观念予以猛烈批评。吉列根在《不同的声音》中强调,以男性价值为标准的革命是徒劳的,应该发展女性自身以关怀为本的声音,而不是去追求做以男人为标准的“人”,从而丧失与男人有差异的女人自身的空间和声音[9](P41)。女性意识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因素,它与男性意识有着密切的关联。在女性意识没有更大独立的社会环境中,男性意识自然也不会有更高程度的独立性。因此,保证女性意识充分全面的发展,不仅出于女性自身的利益,实现女性解放,还对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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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小枫。沉重的肉身——现代性伦理的叙事纬语[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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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传霞。论中国50-70年代女性文学中的女性意识[J].济南大学学报,19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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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西蒙·波伏娃。女性的秘密[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3.

[6]宋美华。千面女英雄——《克拉丽莎》中的神话架构[J].中外文学,1986,(14)。

[7]陈千里。论十七年女性文学的“准女性”特色[J].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0,(3)。

[8]戴锦华。不可见的女性:当代中国电影中的女性与女性的电影[J].当代电影,1994,(6)。

[9]西惠玲。西方女性主义与中国女作家批评[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

谢纳,辽宁大学文化传播学院讲师,博士研究生。(辽宁沈阳1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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