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大元:你们留给法学院的美好记忆

——人大法学院2015届学位授予仪式暨毕业典礼上的讲话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32 次 更新时间:2015-06-23 21:34

进入专题: 法律人   法学院  

韩大元 (进入专栏)  

各位老师、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骊歌唱响,又到一年欢送和离别的时节。我谨代表法学院全体教职员工祝贺2015届毕业生圆满完成学业,即将踏上新的征程!

学成毕业是人生最好的良辰美景之一,此时此刻,你们沐浴着毕业的荣耀和喜悦。入学报到时,你们脸上洋溢的笑容至今印在我的脑海,像一群振翼欲飞的雏鹰,给法学院带来了勃勃生机,法学院的历史将记载你们的思考、你们的徘徊、你们的执着与追求。感谢你们留给法学院太多的美好记忆。因为你们的存在,这所走过了六十五载光辉岁月的学院依然充满着青春的朝气,而母校也在你们身上永远打上了“人大法律人”的烙印。

在学校,你们用自己的行动传递着浓浓的人文情怀。参加支教、助残、法律援助、临终关怀等志愿服务活动等公益活动,让你们成熟起来,更加宽容地对待社会问题,寻求理性对话。你们心中的人文追求,是遵从内心的真实倾听,是憧憬美好的激情燃烧,是追逐梦想的执着坚守,更是追求真理的社会担当。法学院特有的人格生命教育,使你们在感受生命的力量与温度的同时,将爱心熔铸于法律之中,成为一名有爱心的法律人。希望你们在走向社会后,持悲悯之心,秉法治之情,继续追求让每个人都活得有尊严的法治社会。岁月可以在皮肤上留下皱纹,却无法为法治的灵魂刻上一丝痕迹。无论将来身处何地、身担何职,“人大法律人”永远都是人文精神的坚定的捍卫者与实践者。

在学校,你们心中充满着正义与责任感。你们不仅关心国家的法治发展,关心人类法治的未来,也时时刻刻关心法学院的“法治建设”。法学院的所有规则,包括奖学金评审规程、教学培养方案等成为你们进行合理性、合法性与合宪性“审查”的对象,你们的挑剔,为规则的“正义”而表达的诉求,培养了你们的法治思维,推进了法学院的规则建设。你们学会了“法治首先是规则之治”,学会把尊重规则作为基本的生活方式。走出校园,你们可能会感到不安,感到不解,甚至会觉得是讲台上的先生们欺骗了你,埋怨老师们没有教你生活的另一“潜规则”。在“潜规则”盛行的当今世界,法学院坚持教你们一套“显规则”,法治国家不应有“潜规则”。法学院是充满法治理想的共同体,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我们始终捍卫法治的底线。有些单位的领导可能会觉得不懂“潜规则”的人不成熟,但合格的法律人在“潜规则”面前历来是单纯的,也是“不成熟”的。人大法律人就是这样一个单纯、执着而拒绝“潜规则”的群体。请大家放心,随着法治的发展,共和国需要一大批抵制“潜规则”,勇敢地捍卫法律规则的人。要坚守自己的信仰,明辨是非、扬善弃恶,与高尚同行,内心纯净,做一个真实的人,在社会中引领正义的风尚。

在学校,你们学会了担当、责任与使命。到了社会,希望你们能成为负责任、有担当而又实事求是的建构者。一个人对责任的认定和履行实际上出自他的信仰和追求。经过法学院文化的熏陶,你们已经认识到责任,初步习得了担当这种责任的能力。走向社会后,你们的心智将会更加成熟,但“成熟”不等于磨去棱角,不等于平庸世故。身处纷繁复杂的社会,面对众多的人生抉择,希望你们能如今日般铭记“人大法律人”这个称谓,以及背后所蕴含的沉甸甸的责任。法律的阳光要普照中国的每一寸土地,社会正义应该保护中国的每一个公民,而这需要在座的诸位共同努力和奉献。在未来悠长的岁月里,希望大家在努力成为一个有理想、有责任人的同时,也要力争做一个有趣的人;在享受和追逐生命激越与华丽的同时,永远不忘初心,能抬头观瞧灿烂的星空,盛开的花木,也感受到生活的灿烂与美好。

在学校,你们充满着青春与活力,分享了宽容、自主与多样性。你们学会与人交流,学会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谈恋爱。谈恋爱是一种美好的体验,也是人生中珍贵的记忆。希望同学们将在人大法学院结下的爱情珍藏在心中,无论是否“成功”,它都将成为一生难忘的回忆。今天的毕业典礼上安排了特殊环节,祝福在毕业前夕领取结婚证的一对毕业生夫妻。他们来自不同地方,在法学院相聚、相知并最终决定相守一生。他们在法学院不仅学习了知识、锻炼了能力,也找到了人生的另一半。毕业以后,他们决定共同赴西部工作,决心践行人大法律人奉献社会的理念。

同学们,母校是美丽人生路上的一处驿站,你们终将离开象牙塔去面对新的生活和挑战。你们留给人大法学院的是青春的背影,法学院给予你们的,除了美好的回忆,还有不竭的动力、坚定的信念和快乐的源泉!

同学们,虽然“此地一为别”,但你们不是“孤蓬万里征”,法学院永远是你们的精神家园,真诚地祝福你们在未来的人生旅途中健康、自信与快乐!


进入 韩大元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法律人   法学院  

本文责编:lihongji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法学 > 法学专栏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89706.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