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各大网站都报道了中南大学研究生姜东身疑因论文答辩未通过而跳楼自杀的消息。与此同时,该学生留下的一封遗书也在网络上流传。从姜东身留下的文字中,我们不难体会到他的愤怒和屈辱。显然,他是因无法忍受其导师的“无端刁难”和“无尽的折磨”才选择放弃自己的生命,并试图以此为报复。
斯人已去,我们已无从考证他信中所言的这些“刁难”和“折磨”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还是仅仅出于他自己“病态”的想象。因此,也就很难就此事的责任归咎于哪一方。但我认为,在此次自杀事件中有一个问题非常值得老师和学生共同去思考:当学生被导师置于痛苦而屈辱的困境中的时候,他应如何“自救”?
在导师和学生的权力关系之中,学生显然处于弱势。当然,处于弱势并不等于导师可以随意地对学生进行羞辱和折磨;然而,这样得事情却难免发生。一些道德品质恶劣的老师要么将学生作为泄私愤的出气筒,要么利用自己的职权从学生身上捞取利益。所以,一些不太幸运的学生就可能会面对这样的问题,当自己处于被羞辱和践踏的处境时,应该怎么办?
站在局外人的角度,所有人都会认为姜东身死得太不值了。即使他真的无法承受导师对他的羞辱和践踏,他仍然有许多其他的路可走:他可以积极和导师沟通、甚至据理力争以使其改变对自己的态度;他可以向学院反映其导师的情况,申请换导师;他也可以选择向学校甚至更高一级的教育机关投诉其导师;即使上述几条路都走不通,他还可以选择放弃学位重新考别的老师的硕士……然而,这些可行的办法他都还没有尝试过,就选择了放弃生命!
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使得姜东身丧失了采取正当手段将自己从受折磨和践踏的困境中拯救出来的能力。他为何会缺乏“自救”的能力?如果说孩子天生是没有错的,所有的错都在家长;那么,学生天生也应该是没有错的,所有错都应算在老师的头上。我们的学生为什么会没有了“自救”的能力,当处于困境之中时,不是“他杀”就是“自杀”?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他们从小就不被允许有这样的能力。长久以来,我们一直强调一种服从权威的教育,并不鼓励学生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想法,即使学生在师生关系中感受到的是不被尊重甚至是羞辱,也仍然要服从。我本人就听到过某小学老师的如下言论:“即使老师说的是错的,学生也要服从”。在要求“服从”的高压之下,当学生处在被老师羞辱和践踏的困境中时,内心就会产生极大的矛盾:一方面,老师的践踏和羞辱使其痛苦万分;另一方面,从小接受的“服从”教育又使得他无法对抗老师的权威。由此,在两者夹击之下,其极端的结果就只能是“他杀”或者“自杀”。
年轻生命的陨落多么令人痛心,不得不让我们反思教育中的失误之处。一个孩子从小到大,不仅仅在于知识的增长,还在于其“自我”的成长。学生不仅要学会老师所讲授的知识,还要学会如何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甚至应学会如何有理有据地反驳他自己认为错误的观点;同时还应学会如何通过沟通、交流甚至是辩论,与不同的观点达成妥协,或是形成认同;在面对不公正的对待时,还要学会通过正当的手段去争取自己正当的权益……这些难道不应该是教育的核心内容吗?老师难道不应该教给学生质疑自己的本领吗?在一味强调服从的教育之下,一个人的“自我”如何能成长起来呢?姜东身,作为一个成年人,不敢为自己说话,没有足够的心智能力去为自己争取正当的权益,只能在跳楼之后用一纸言辞错乱的遗书去表达脆弱的内心,这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教育失败的悲剧。
不可否认,在任何正义的社会中都可能存在局部的不正义。作为个人来说,当遭受不正义的对待时应如何应对?这是一个公民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就像在农贸市场上被人抢了钱包,就应该马上报警,这就是将自己从一种不正义的困境中解救出来的正当途径。然而,姜东身却丧失了应对不正义之对待的基本能力。他为何不向院里或学校反映其导师的问题,我想,最大的阻碍还是来自于他自身。正是长久以来所接受的“服从”教育使他丧失了对抗权威,为自己争取正当权益的力量。这是学生的悲剧,更是老师的悲哀。
评论(0)
请先 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