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绥铭:红灯区与社会学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76 次 更新时间:2016-09-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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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绥铭 (进入专栏)  


所谓“卖淫嫖娼”只是一种个人行为;所谓“性产业”只是一种行业划分;所谓“扫黄”只是一种政策作秀;可是红灯区却是一种现实地存在着的社会实体。如果其中没有某些与整个社会相通的、而且可以解释整个社会的东西,我也就不会屡次地紧紧抓住它不放了。

红灯区的社会学意义非常重大。

1. 从社会结构的视角来看,在红灯区的里里外外,各个社会阶级一应俱全、壁垒森严、你死我活却又齐心协力,无疑是研究阶层、生产关系和社会冲突的极好范例。

2. 从社会管理的视角来看,在强大的扫黄压力下,红灯区却仍然能够成为现实的经济共同体,能够获利,能够长盛不衰,能够协调方方面面的实际利益、意识形态冲突和个人的不同的理性选择。这,即使是仅仅从经济管理的层面上,也足够我们研究一气了。

3. 从社会性别的视角来看,如果说“以男权中心的社会”主要地不是以男性的个人行为,而是以一种制度化的社会结构来维系的话,那么红灯区就是最好的例子。凡是旨在揭示社会性别关系的研究,如果没有涉及红灯区,那可就太不可思议了。

4. 从社会组织的视角来看,红灯区的老板们能够把情愿和不情愿的诸多小姐维系在一起;一个个相互独立的夫妻店却能够协调与整合为一个红灯区共同体;这里面如果没有什么值得深挖的奥妙,那才怪呢。

5. 从社会网络的视角来看,在红灯区里,老板们的社会网络盘根错节,枝繁叶茂,而小姐们却基本上已经脱离了自己原有的社会网络,在红灯区的网络里又处于边缘状态,不得不去开拓自己的新网络,不得不与老板的网络发生“串联”或者“并联”。这样易于剥离的线索,这样鲜明的对比,这样集两个极端于一身的状况,这样的网络交叉与延伸,真真是社会网络理论得以创新的用武之地。

6. 从社区研究的视角来看,至少对于当今中国的城市社会而言,我们实在找不出比红灯区更加标准的社区了。如果任何一个居委会或者街道居然都能够被冠以“社区”之名,那么我们就更加没有丝毫理由不去着重地研究红灯区。红灯区是自发形成的,不但内部高度同质而且所有的社会活动近乎单一,地理界线鲜明,具有自己独特的整合机制与运行机制,产生了自己的文化及其标志。可是,它又不是计划经济或者社会强制的产物,不是科层制的统一体,不是仅仅聚居,不是昙花一现。所以,在当今中国,任何一种关于社区的理论,如果不是从红灯区研究中产生出来的,那就必然事倍功半。

7. 从社会设置的视角来看,红灯区无疑是一种越轨,但是它的独特社会学意义并不仅仅在于越轨。在当今中国,许许多多的越轨是违法不缺德,例如走私、浪费等等;还有许许多多则是缺德不违法,例如杀熟、落井下石等等。除了刑事犯罪以外,既缺德又违法的越轨现象并不多,红灯区就是其中之一。尤其是,红灯区既越轨又需求强劲市场广阔、既被严打又被保护、既是千夫所指又是一些人的生计所在。甚至可以说,如果还有什么社会问题足以把中国人分成不共戴天的两大阵营的话,那么红灯区不敢说是唯一的,至少也是名列前茅的。因此,如果要研究越轨,要研究那“轨”是怎么设置的,为什么设置的,又是怎么和为什么被“越”的,那么请到红灯区里来。

……

反过来,红灯区对于社会学也具有极大的意义。

1. 生产关系和财产所有制,究竟是不是人类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和一切社会运行的基础?如果不是,那么,实行自由雇佣制度的A镇与实行准奴隶制的B镇和C区,为什么会有如此之大的差异?(注释1)如果是,那么为什么在实行同一种生产关系的性产业场所里,有的小姐是被迫的,有一些却是自愿的?也就是说,对于经典马克思主义的一切修正,例如“三种资本理论”(“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都可以在红灯区研究中得到检验。广而言之,红灯区就是社会结构研究的麻雀和小白鼠。

2. “理性选择”理论是“经济学霸权”的重要支柱之一,它把个体的一切行为都解释为趋利避害的活动。我们在红灯区里也确实看到:在同一的环境中,小姐们却有着各自不同的生存策略,有些甚至是相互矛盾和冲突的。但是,这种现象究竟是支持了“理性选择”理论还是证伪了它?也就是说,对于个人行为来说,最关键的问题究竟是主体靠什么作出选择(靠情感冲动或者趋利避害),还是客观上的可选择余地到底有多大(环境允许作出什么样的和多大程度上的选择)?这是经济学与社会学的主战场,而红灯区研究则完全可以成为社会学的反击前沿。

3. 红灯区也是对于许多所谓“女性研究”的一种挑战。一方面,客人与小姐之间,究竟是一种“性别不平等”关系,还是一种一般的经济交换关系?也就是说,小姐究竟首先是“女人”,还是首先是“工人”?另一方面,我们究竟应该仅仅盯住男人和女人来说事,还是应该把性别之间的权势关系,置于整个红灯区内外的社会结构之中来解释?如果解决了这些问题,我们就不至于堕入兴娼与废娼之争的深渊,就能对整个社会性别问题有更加深入的认识。

4. 在过去的中国,社会如果想要组织起来,一靠纵向的集权,二靠横向的亲情;现在又加入了无孔不入的利益(所谓金钱社会)。在红灯区里,这三种组织方式都存在,都表现得淋漓尽致。如果我们能够发现这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和运行机制,那么就不仅仅是研究红灯区的成果,而是组织社会学的大成功;也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学成果,而是真正的本土的原创。

5. 红灯区的店与店之间的关系、与当地政府之间的关系都呈现为个人网络的结构;可是在每个店里,老板与小姐之间却是金字塔结构,政府的整体与红灯区的整体也是金字塔结构。那么,这两种性质的结构,为什么居然能够在同一个时空里协调运行?究竟是社会网络理论过于平面了,还是科层结构理论过于狭窄了?如果我们能够找出它们的结合点或者冲突点,相信这两种理论都会有长足的发展。

6. 红灯区是最标准的社区。因此,至少对于当今中国城市中的所谓“社区”来说,它能够解释几乎所有的理论难点。难道因为单位分房而不得不聚居在某个地方的一群人就天然是社区?难道居委会从垂直领导变成居民选举,那个地方就必然变成社区了?难道那些三教九流混居的地方、那些一盘散沙的地方、那些除了地理名字就无法指称它的地方,也能够称之为“社区”吗?如果不解决这些最基本的问题,只是一味地作对策研究,那么不仅整个社区理论没前途,对策至少也会是云山雾罩,甚至会南辕北辙。反之,红灯区研究不仅可以解决这些问题,而且可以促使我们回溯到问题的本源:在中国,除了传统状态的村落之外,可曾有过社区?能不能制造社区?又为什么要造?

7. 当年,毛主席写过《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在中国存在?》;现在只要换成红灯区,就绝对是意义重大的经典社会学课题。只不过需要更深入一些:文化是海,法律只是舟,还是相反?社会设置的基础究竟是利益还是民心?对红灯区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究竟是政府金字塔的脚丫子风化了,还是性产业的墨迹扩散了?究竟是先繁荣再娼盛,还是先娼盛在繁荣?许多地方政府所信奉的“招嫖引资”,究竟是捷径还是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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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本文是潘绥铭即将出版的第三本红灯区研究专著《南中国的三个红灯区》中的片段。ABC就是这三个红灯区的代号。


潘绥铭(200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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