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如:何必要用李光耀的成功为儒家贴金——新墨家的观点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66 次 更新时间:2015-03-26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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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如  


李光耀先生统治下的新加坡,应该说是成功的。其成功首先在于开放、交流。这也是日本、韩国、台湾、新加坡的共同特点。这几个有所谓儒家文化底子国家和地区,都不以锁国为特色。自由和法治意识能够随着工商阶层的生长而顽强生长,实有赖于开放和文化交流。

记得有西人认为,李光耀毫无疑问是当代世界名人堂中最伟大的一尊偶像。潘基文说,李光耀是亚洲的一个传奇人物,因其强有力的领导和政治才能广受尊敬。奥巴马说,他是历史上真正的巨人,作为新加坡的‘国父’和一名伟大的战略家,将会被世世代代所铭记。儒家人士说,新加坡是儒家社会的成功典范。看来李光耀和新加坡的成功是公认的。墨家“义本于外”、「九则求执之」,以「世相与共是之」之义为义。当然也不会否认李光耀和新加坡的成功,也不否认新加坡的儒家文化底色。李光耀先生现在去世了,其公认的丰功伟绩应该“玄之又玄”,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新加坡的儒家社会大概有这么一些公认的特征:1、菩萨心肠的独裁;2、对国民的严管直至日常行为规范;3、认为人口素质比民主重要,秩序比自由优先;4、政治精英治国;5、国有制经济为主体;6、保障治下国民的物质生活、教育和公屋等等;7、周旋于邻国与大国之间。

菩萨心肠的独裁,可以翻译为“仁政”。对国民的严管,可以有孔子辅政三月男女道不同涂为证。也有商鞅在秦国的成功为证,荀子评价商鞅秦国“类圣人之治”。和谐要优于争论和竞争,对秩序和对等级制度的维护是儒家文化的核心价值。儒家君子,也就是君王的义子,可称为“政治精英”。儒家“非天子不议礼、不制度、不考文”,可称为“政治精英治国”。儒家主张官方教民、养民,主张“兼爱之,则兼养之”,主张给百姓分配财产和工作的计划经济。可称国有经济体制,和福利社会。毫无疑问,这些都是儒家社会的部分特征。已经是公认的新加坡经验的大部分。所以儒家人士称新加坡是儒家社会,并不是非常离奇。

如果墨家也想以新加坡的经验中指认出墨家主张。那么将会有这么几点:1、开放与交流;2、人口素质的重要性;3、精英社会(不单是精英治国);;4、精英不能脱离底层;6、实行严格法治;7、上下通察的透明政权;8、兼爱各族、各语言民众;9、小国周旋于大国之间;10、重视武备保持邦国独立性。总的来说,新加坡在体制上主要是儒家特色。但是也不乏墨家因素。这并不是说我们也给自己脸上贴金,事实上墨道两家在秦末就已经消亡了。在汉武之后则已经绝迹。只有一些术用之类的符合流传下来。新加坡当然不会是受墨家影响。

而且新加坡在我们眼里也并不是那么好。李光耀受儒家思想的熏陶,有一种“以天下万物为一体”的情怀,这使他能够“天下为公”。然后淡马锡等李氏企业控制了新加坡近50%的股权。“天下为公”这个词,从字义理解就是天下人都为公家服务。比如“杨朱为我”,即杨朱重视修身;“百姓为人”,即百姓互相干涉。新加坡在这个方面继承了更为正统的儒家思想。而不是清末、五四时期新儒家(现在是港台儒家),作出的重新解释。新加坡没有新闻自由。使用法律打击不同意见。直接违反了华夏传统的“三生万物”思想。也就是墨家所说的「有间而又有闻」。其《国内安全法》,授予政府在必要时“不经审判”即得以“无限期拘禁”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士。有孔子杀少正卯之干脆利落,和孟子辟杨墨、荀子杀诗书的影子。其利用政权的分配权力,打压不投票的社区。视民众为被耕种的禾苗,而不是国家的所有者,也不是墨家主张。墨家主张「人有治南北」,“我有天下,天下有我”的相盈社会。所以,在我们墨者群体里普遍反对与新加坡、李光耀联系起来。

但是「天下无人,子墨子之言也犹在」。墨学本是一种除害色彩,或者说讨论社会底线色彩的学派。墨学不以“子墨子曰”形式存在,也会存在于各种社会之中,存在于万物之中。新加坡毕竟有一些符合墨学的地方。首先就是开放,向世界开放。对儒家色彩的新加坡而言,可能是不得不如此。新加坡弹丸小国,人口不到600万,地狱也不到600平方公里。却占有马六甲海峡这个东亚要冲。它在各大国的博弈夹缝之中,所以它不可能闭关锁国,它会遭到国际社会的强大压力。所以新加坡必然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但也有遗憾,新加坡大概在经济方面开放度高,在思想方面仍然以“辟杨墨”为主。对思想没有宽容性。比之同样有儒家底子的台湾、韩国、日本都不如。这三者的共同特点是受到美国独家监管。有文章称,马六甲海峡的年收入,已经可以给每个新加坡国民平均33万美元的收益。这笔钱应该大概只有一半到了国民手中。也不如台韩日。所以新加坡的开放度还不够。墨家主张的「上下通察」的透明政权,新加坡也做得不够。只能说总算还是有了。有一点就不错,多一点就更好一点。新加坡在被马来西亚开除国籍之前,原本人均收入就在亚洲排第三位。它应该更好,不止今天的成就。

新加坡最能脱离儒家思想的地方是强调「杂于庸民」,政治精英不能脱离百姓。这与孔子的“不出户知天下”大相径庭。李光耀先生强调,政府从基层而起,“有责任让代表站稳基层,确保在苦况和不满尚未达到严重程度之前,就采取补救措施。政府必须时时与老百姓保持接触。”新加坡的部长要定期与公众见面,听取群众意见。李光耀先生的思维,儒家特点也比较明显。他考虑的主要是百姓不满是否达到了严重程度。还不是墨家「民若法也」水平。而且新加坡的规模小。新加坡的独立,又使得他们的官员无法像大一统的儒家帝国官员那样,能够得到整个帝国的武力支撑。也事实上造成了政治精英离大众不会太远。只要政治精英离大众不太远,就不可能产生“何不食肉糜”的官员和统治者。不会造成政治精英们的肆无忌惮。即使是儒家自身的历史也能证明这一点。《盐铁论》记载的儒家官方精英与平民儒生的辩论就是如此。官方精英坚持“天下为公”,盐铁国有。而平民儒生由于生活在百姓身边,就知道天下百姓受汉武帝之立功、立名、立德“三不朽”所累之惨痛。坚持的是孔孟的“什一税”主张。孔孟既主张官方养民、教民,又主张什一税。现代人都知道他们互相矛盾。捡这个必然丢那个,都是孔孟二圣的主张。在盐铁论的辩论中分别成为了官方儒生和平民儒生的武器。相对来说,当然是还没有脱离百姓的那些平民儒生,符合了墨家主张的「杂于庸民」。所以他们的主张对百姓更为有利。李光耀主要关心民众是否严重不满,也提出了「杂于庸民」主张,没有自以为“不出户知天下”。是他的智慧,也是他的幸运。充分说明了墨家主张的生命力和适用性。

其次,新加坡做得比较漂亮的是严格法治。李光耀的严格法治,比较像儒家学统中被称为法家那一派。主要是缺少了墨家主张的民立法,否则我们将把严格法治作为新加坡的最为成功之处,而不只是第二。李光耀新加坡的严格法治,由于缺少了民立法前提,现在只能称为“法制”了。但是新加坡的法制有「杂于庸民」作为前提,它不可能太糟糕。它有新闻不自由等弱点,也有维护社会秩序的优点。它不能让民众严重不满,它就不能过分。加之新加坡经济的高额分配,起到了安抚作用。新加坡的法治确实起到了弥补儒家社会道德缺失的作用。儒家道德的裙带仁、自心义、强制礼、君命信等“道德”规范,天然地破坏社会道德。所以我们看到儒家社会总是需要使用鞭子去维持秩序。日本人侵入中国,用鞭子教中国人守秩序。在民国那些老先生的文章里,我们看到日本人统治的台湾、北京,秩序都更好。街道干净,犯罪少。儒家历史上最接近自己“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理想的,也是商鞅秦国。荀子称之为“类圣人之治”。其官员勤谨无私、社会秩序井然。在儒家社会中,严格法制不失为一种形成秩序的进路。靠儒家道德那只会祸乱社会。即使非儒家社会的英美,其执法之严格也是有目共睹的。「上之所是,必是之」,关键在被“是之”的内容从哪里来罢了。而后世儒生恐惧为秦汉导致的华夏灾难负责,反思过度。他们主张的不要法治的“仁政”,恰恰是特权、贪腐的温床。原因很简单,它给予了官员们太大的裁量权。儒家人士的操守能靠得住吗?所以我们看到中国历史上,只要儒生(那些官员)制约了皇帝,那么社会立即下滑。姚中秋总是宣称,儒家是要制约君权。说对了一半,儒生们制约的是君王,不是君权。儒生们本就是君权的共享者。姚中秋也“为尊者讳”了历史事实。当儒家社会离开皇帝的独裁和严管,距离崩溃就不远了。儒家社会的所有明君,都是开国皇帝或者超级的独裁者,原因在此。至于姚中秋称自己是国师,要教导君王云云。我看吹嘘成分就比较大了。他得先争取到上书房行走的资格吧?新加坡的严格法制,是儒家社会的必须。新加坡秩序井然,有严格法制的大功劳在里面。只是这种严格法制对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贡献不大。也正因为如此,人们也会认同这种严格法制。之间有相互的论证和需求关系。

新加坡做得比较好的还有兼爱各族、各宗教、各文化人士。他们部分做到了儒家的泛爱,没有被儒家的裙带式爱概念拖累。没有造成社会的严重分裂。姚中秋的在文化方面驱逐鞑虏主张,新加坡没有采纳。孔孟这些儒家圣人的华夷之辨,在新加坡不那么明显。新加坡人视自己为新加坡人,歧视的是中国人。其中可能是因为李光耀本人的正确认识,也有人们混居日久的原因,还有各国在新加坡的博弈因素。新加坡因为华人比例太高,加之儒家的平均主义式的平等倾向。搞得马来西亚非常头疼,被踢出来成为独立国家。这是马来西亚最没有远见的举措。也必然提醒了新加坡人,不能搞裙带主义,而要泛爱。泛爱离开了儒家的裙带主义,就接近墨家的兼爱了。只是儒家人士的爱概念还是不够正常。爱,「志以其为芬」。这才是华夏传统的,也是正常人群的爱概念。儒家要弄成亲情模式,虽然伟大、高尚,但也使得兼爱不再可能。不要再用亲情去看待爱,那么我们自然会发现,保持对所有人的祝福之心如此简单!只要我们不把别人视为异类、不把别人视为路人,那么我们自然能够兼爱所有人。新加坡人混居日久,逐渐不把其他人视为异类,他们就兼爱了。当然,这其中经济因素也非常重要。如果新加坡是贫穷的新加坡,在缺乏正确的爱观念状态下,很难避免互相指责、把失败加罪于与自己不那么相同的其他人。我没有考察过新加坡人的爱观念,只是因为儒家人士称新加坡是儒家社会,做出了一些推测。希望新加坡人已经有了正确的爱观念。然后像墨家的主张的,发现新的其他人就将他加入兼爱范围,兼取他的义。逐渐走向兼爱社会。不要继续歧视中国人。

至于新加坡外交的成功。主要原因有两点:1、诚信于国际条约;2、李光耀本人的高超外交技巧。前者可持续,而且诚信是墨家的优点、儒家的缺点。孔子曰,首先君命、其次宗族,给诚信留下的空间就非常小了。至于像孔子一样,前面刚与人订立契约,转头就声称上天不保佑这个契约。那么就根本不会有什么诚信了。新加坡至少有诚信于外这个优点。而李光耀本人的外交技巧,则未必有同等能力的领导人接班。新加坡重视武备。一是避免周边国家的干涉,二是可以充分获取马六甲海峡的收益。如果新加坡没有攻击能力,那么可以想象马六甲海峡的通过费用提高不起来。「贞而不挠,说在胜」、重视武备也是墨家特色之一。前面说马六甲海峡是新加坡经济成功的首要原因。并不是要否定李光耀、新加坡政治精英们的作用。同样有海峡的巴拿马,在诺列加时期也不见得能与新加坡相比。咱们也不能因为新加坡的地理位置优越,有马六甲、有周边伊斯兰文化不搞金融的独特优势,就否定新加坡政治精英们的作用。墨家也主张精英社会。只是认为精英们应该散布在社会的各个角落罢了。「能筑者筑,能实壤者实壤,能欣者欣」,都是墨家的贤者。不要有儒家意识残留,以为只有政治精英高大上。

儒家人士抄袭道家言“内圣外王”。可是直到现在儒生们还是不懂什么是“内圣外王”。每看到儒生提起内圣外王,我就觉得好笑。儒生们称李光耀内圣外王,指的是李光耀内心善良,外用能镇得住(为别人定规矩)。这并不是华夏传统的内圣外王说。儒家毁掉了很多华夏传统的好名词。前面提到的裙带仁、自心义、强制礼、君命信就是如此。每次儒生说:仁义礼智信是普世价值。我就很是纠结。话说华夏传统的仁义礼智信确实是普世的。然而儒生去说这话,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他们只能去忽悠那些不读儒家经典的人,包括老外们。一认真读儒家经典,那么就糟糕了。要么被带入魔境,要么就会像我一样厌恶他们,厌恶他们对华夏传统的破坏。所谓“内圣外王”与“内圆外方”、“守中执正”几乎是同义词,只是相同理念在不同范畴中的不同表达而已。内圆外方,大意是内心自由,外守规则。圆,是人为自己划定的边界。「规画攴也」。方,是在社会中经过人与人互相作用而形成的,人们实际能够拥有的边界。「矩现攴也」。而儒家偏偏要“圆滑做人”,他不是内圆而是外圆。他们主张的“仁政”给予官员过高的裁量权、选择权,也确实是外圆,不是华夏传统的外方。华夏传统要“守中”,儒家偏偏要“用中”。为什么儒家要用中而不是守中呢?因为中是一个范围,而不是一个点状狭小位置。他用中就具有了太大的裁量权和选择权。守中不同,守中在我,我对自己当然应该有足够大的裁量权和选择权。外用在华夏传统是“执正”。正是不偏不倚,也是不参与。也就是说在执用的时候,我不把自己参与进去。我只在争论的双方之外,持一个中立态度,维持好争论秩序、帮助双方信守自己达成的约定等等。当自己已经是参与的一方时,此时自己是“用中”,但自己不能同时成为评判者。而应该请其他人和天志、规则为“执正”者。尚同篇提到一个官员在代表自己所辖地方的利益时,应该尚同于上级,原理在此。这是华夏传统的“执正”。所谓内圣外王,也是如此理解。只是内圣者还要“义本于外”,从而获得“中”。然后虚己而与外义相耦合。包括将之内化或者配合、协调等等。形成“守中”的内圆,也就是内圣。儒家人士连“内圣外王”是什么都不懂,还整天把“内圣外王”挂在嘴上,实在是可笑又可怜。

李光耀绝对不符合华夏传统的“内圣外王”之说。其将自身之“内圆”外扩覆盖了其他人,超过了通义范围。或者说他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压制了其他人的自由意志。在墨家叫做「超城圆」。「超城圆,止也」,这种做法是应该被制止的。李光耀首先就不内圣,他只做到了外王,也就是「信身从事」。他定的规矩,他自己遵守了。如此而已。此为霸王之道,非王者之道。庄子认为孔子和盗跖是同类。原因是什么呢?就是孔子和盗跖都是要把自己的秩序强加于人的人。实际上儒家学说从家推天下,从自己推天下人。本质上是一种小家子的学说。从极端推导普遍,不可能有普适性,而带有天然的强制性。儒家文化比较适合家长式家庭、血汗工厂、小邦国的治理。儒家社会做到极致也就是秦国、武则天时代水平。反思、切割“法家”之后的儒家,在治国方面还不如法家。纯粹依靠道德忽悠和养民措施,能获得秩序吗?它内在的强制性必然遭到人们的反抗。百姓也必然仿效不受约束的精英层所为。所以每当儒生们成功制约皇帝之后,社会就立即下滑。没有例外。当然,法家的霸王道虽然在儒家社会是更好体制,但仍然不如讲求法治、无为的黄老学派。黄老学派本是墨道两家适应集权社会的产物。严格管制官僚层,严格执法,却又尽量不去打搅社会的自生。制吏不制民。黄老的主张更为接近内圣外王。李光耀也比较认同哈耶克的学说,只是受制于儒家意识未能在境界上超越儒家。

儒家人士喜欢引用福山自美。“民主制度和儒家文化的不相容,并非如大部分亚洲人和西方人所以为的那么严重”。我仔细研读福山该文,所得出的结论恰恰与儒生相反。在解读《墨子》书时也有这种情况。墨子解释自己为什么“有见称于孔子”时说,即使鸟鱼都有正确的时候,何况孔子呢?儒生认定墨子称许了孔子,而我们墨者解读为看不起孔子。福山的文章称儒家体制虽然反民主,但它的养民说也会制造中产阶层。当中产阶层出现后就会持续不断地追求自身权利。从而使社会走向民主。我们墨者解读为:即使在反民主的文化和体制之内,只要不阻断社会的自生过程。社会总会顽强地自生起来。从而打破原先的文化和体制。那么就需要考察哪些因素会阻断社会的自生过程了。其一是墨家反对的愚民教育。“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只能教民以德,不能教民以智、以辩、以利、以艺。强制进行这种教育,就可能是阻断社会自生的效果。而开放会破坏这种愚民教育。新加坡也有愚民教育,但他不能不开放,形成了对冲。其二,不可以实行扼杀中产阶层壮大的经济政策。贫富两极分化,将撕裂社会进入典型儒家社会。其三,严管官僚层。可以高薪,但必须控制他们对社会的掠夺。否则也会产生扼杀中产阶层的效果。我们认为避免了这三点之后,即使是在儒家社会之内,社会也会顽强地自生起来。最终将以什么形式冲破儒家社会对社会的束缚,则还需要更多考量。

中国的儒家社会历史也证明:即使在儒家思想笼罩的社会中,也会自然产生正义。对于墨家来说,称“产生正义”并不准确。墨家认为“仁义礼”之类“心、志、行”层面的东西,都是人类智慧。准确地说应该是:人类智慧也会自然产生。夸张一点可以称:人类的高贵智慧。天帝赋予人类以超出万物的智能。已经在人性里种下了智慧的种子了。随风传送的小草种子,几乎能在任何土地上生长出来。唐宋儒学向着华夏传统的方向回归,就属于这种情形。只是他们还受制于独尊儒术造成的封闭罢了。特别是习总提及的王阳明心学。其修身法门与华夏传统只隔了一层纸。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王阳明所持的“君亲师皆不必可法(墨子言)”理念。原本已经使中国处在第二次思想提升的临界点。只是少数民族的蒙元、满清入主中原,他们不得不更加依靠儒家学说维持统治,以汉制汉。才使得中国的社会再次向典型儒家社会回归。

满清尊儒家经学自不必说。此处以蒙元为例简单说明。⑴元朝恢复了儒家的家臣制。也就是《礼记》所称的“在家为仆,在公为臣”。其“投下户”即属民,有如汉朝魏晋时代门阀世族的部曲农奴。⑵“诸色户计”、“匠籍制度”的恢复。也就是《荀子》所称的,官方给人们分配好职业、生产资料等等。⑶“路引制”的恢复。这一点甚至恢复到了儒家秦国体制。⑷宵禁制度重现。秦汉特色,在蒙元重现了。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害怕汉人的反抗。需要儒学将人们羁縻于家乡、家庭。⑸“籍没制”泛滥。也就是儒家的族诛制度,但又稍微人道一些,没有人身毁灭。⑹治理的粗鄙化。也就是儒家的德治(人治)而不是法治。只是蒙元也遵循了裙带之仁,更信任蒙族官员罢了。所以被儒生称为“粗鄙化”。从元朝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到。异族的统治,必然更加依赖儒学。因为儒学能为统治者提供更好、更强的强制能力。其裙带之仁,能合理化异族的特权。少数民族进入中原,总是很快喜欢上儒学,原因在此。早在鲜卑、羌人、氏人的五胡乱华时代就已经如此了。他们都争相汉化、争相祭起以汉制汉的大旗。与儒家的统治技术相比,他们确实是相对粗鄙的。这就类似粪坑,进来了也就被同化了。统治集团他不是一个人,整体而言,他们是非常聪明的。

在儒家社会中,不但思想这种人类智慧可以顽强生长。一些社会操守类的人类智慧也会顽强生长出来。比如孔子、儒家最大的弱点之一:不诚信。就遭遇商业发展的反抗。我们看一则古代徽商的家训——《新安家族商训》:

斯商:不以见利为利,以诚为利;斯业:不以富贵为贵,以和为贵;斯买:不以压价为价,以衡为价;斯卖:不以赚赢为赢,以信为赢;斯货:不以奇货为货,以需为货;斯财:不以敛财为财,以均为财;斯诺:不以应答为答,以真为答;斯贷,不以牟取为贷,以义为贷;斯典,不以情念为念,以正为念。

其中“以和为贵”、“不以牟取为贷”可以与儒家扯上关系。其他都是类似墨家的典型商业文化特征。尤其突出了儒家所不具备的“诚信”特点。

新加坡的社会也是如此。在中产阶层逐渐成长后,已经面临变革的压力。儒家思想已经无能为力,恰恰是需要被冲破的对象。现在看来,在建政时期实行一定的威权是有益的。但不能以破坏自生社会为代价。黄老是被中国历史反复证明的最佳选择。退而求其次,选择儒家也还过得去。只是儒家社会如何转向正常社会,还有问题需要解决。主要是儒家社会造成的特权阶级如何保住所有,还有人们会否形成过度反弹的问题。李光耀先生要求拆除自己的居所,一方面是不想成为偶像。另一方面大概也有防止居所被做为反面象征被拆除吧。这种情况将发生于新加坡形成激烈转向之后,那是人们都不乐见的。

由此可见李光耀的伟大在于他迎合了建政初期一定威权的需要。也在于其高超的政治技巧和仁慈之心。其所为确实有儒家文化色彩在内,我们不能否认。而且李光耀也睿智地采取了一些比较普适的,类似墨家主张的措施。比如政治精英的「杂于庸民」、兼爱民众等等。李光耀糅合两者,把儒家体制的长处发挥到了极致。不愧为一个伟大的统治者。李光耀的儒家社会,没有对社会的自生形成阻断效果,仅有所压制。从而避免了进入典型儒家社会。李光耀的儒家色彩也对新加坡的正常化造成了一些阻碍。未能实现华夏传统的“内圣外王”。但这种阻碍未必不能顺利克服,造成动荡。另外,新加坡所具有的一些有利条件,不是其他国家特别是大国所能具有的。没有任何一个大国能够依靠类似马六甲海峡这种天赐条件。没有任何一个大国能够有足够的外部制约,从而避免自闭和进入典型儒家社会。即使日本,如果不加入二战,也不能获得这种制约。新加坡的经验可以学习。在我们为李光耀点赞的同时,也需要意识到:新加坡的弱点和其他国家不可能具有的优势,需要思考改进和找到替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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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张容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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