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敏涛:司法恪守公正,律师怎能死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15 次 更新时间:2015-02-17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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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敏涛  

死磕,不是律师自愿所为,而是司法现状太让律师神伤,不磕,便是助推司法走向不公和不义。死磕律师都期望法官公正审判,依法下判,不受案外因素影响,这样的死磕,难道不利于法治么?

2月11日这天,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与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律师协会负责人及部分律师代表召开座谈会,会议认为,有必要通过发表倡议书的形式,倡导形成法官与律师相互尊重、良性互动的新型职业共同体关系,杜绝私下勾兑、“死磕”等不正当现象的发生。三省区律协(负责人)表示, 要与法官正常交往,不做“死磕派”和“勾兑派”。

倡议法官和律师相互尊重、量刑互动的新型职业共同体关系,这当然值得欣慰和高兴,只是,新型的职业共同体关系到底新在何处,目前还不得而知。但通过这个“新”字,或许我们能从后面推倒出“旧职业共同体关系”,那就是本次会议认为的“勾兑派”和“死磕派”。杜绝律师勾兑,这不由分说,从律师转化为社会工作者开始,社会各界都在严厉声讨勾兑派。但这几年,勾兑派非但没有被杜绝,反而愈演愈烈,君不见一些律师面对当事人夸夸其谈声称自己法院有人,君不见一些律师作为政府的座上宾和权力如胶似漆,君不见一些律师唆使当事人送钱给法官……诸如此类的现象层出不穷,以至于当一位法官倒下,背后多会有律师牵连其中。

勾兑派律师目前不在少数,而且,越是和权力交往密切的律师,越容易、也越便于成为勾兑派。但是,这几年,伴随着死磕派律师的成长和崛起,勾兑派渐渐做起了“隐形买卖”。本身,这即是见不得人的事情,拿不上台面,而且还容易被人抓住把柄,索性就在私底下交易。三省区律协表示, 要与法官正常交往,不做“死磕派”和“勾兑派”。他们这话,我只信一半,那就是不做死磕派,本身,他们也不会成为死磕派,如果是死磕派,放在当下的律协体制中,死磕派多半在律协难以谋得职位。但是,他们是否会做勾兑派,这个不得而知。

但这次会议把“勾兑派”和“死磕派”等同,且将“死磕派”也称之为律师界的不正常现象,这就难以让人释怀,更让律师界无法接受。关于律师死磕,我之前一直认为:律师无须死磕,法治才能受益。律师死磕,不是乱磕,不是滥磕,更不是磕无目的、磕无方向、磕无标准,而是瞄准庭审的程序不义,对准庭审的剥夺律师辩护权,看准庭审的背离中立原则,如此,才有律师死磕的正当性。律师死磕,不是无缘无故,王才亮律师便认为:“常识是没有权钱交易的勾兑,没有法院司法不公,律师就不需要死磕。所以,把权力放进笼子,落实司法公正才是需要各方共识的大问题。”

好端端的庭审,哪一个律师会无缘无故死磕,哪一个律师有时间和精力和法官或检察官死磕。吕荣武律师即认为:“如果司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没有哪个律师或当事人愿意死磕。死磕,是中国司法的悲哀!”在一个还需要通过律师死磕才能让程序正义得以坚守、实体公正得以实现的司法程序中,这难道不是司法的悲哀么?所以说,在三省区律协负责人表示不做死磕派时,不知他们在办案过程中是否遇到了公检法违法,又是如何处理的?如果说,面对公检法违法,且无从救济时,除了依法死磕,律师还能做什么?

律师朱明勇即通过亲身体会现身说法到:法官违法,无良知底线,才会出现勾兑和死磕。否则勾不成,磕不起。杨学林律师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要杜绝“死磕”?不用这么麻烦,其实很简单:法官不违法即可。(死磕)根源还在法官违法,如果法官能够独立依法审案,没人敢勾兑,也无需死磕。”诸多律师都认为,死磕,不是律师自愿所为,而是司法现状太让律师神伤,不磕,便是助推司法走向不公和不义。死磕律师都期望法官公正审判,依法下判,不受案外因素影响,这样的死磕,难道不利于法治么?

而勾兑派律师却期望法官枉法裁判,偏离公正主旨,按照自己一方的旨意审判和下判,当法官按照自己的旨意判决,自己才能获得额外收益,然后才能和法官分赃。这样的勾兑派,不仅需要严厉打击,而且需要严厉惩处。但是,我们却少见对勾兑派律师进行严厉查处,却一再有人声称要杜绝死磕派律师,这样的会议“共识”,形成的不是共识,而是“打压死磕派”的统一意见。打压死磕派,让司法在违法的道路上继续裸奔,让公安主导检察院和法院,让冤假错案继续酿造,让司法威信持续降低,让……这难道便是这次会议的共识么?

要想杜绝律师死磕,我给这次会议出个主意,一如我之前所言:往后,伴随着法治要义在中国社会的大力推进,法治中国若真能践行如斯,中国律师死磕的现象便会逐步减少,直至趋无。我们更寄望于中国律师在刑事司法中无须死磕,但前提是刑事司法程序没有律师死磕的程序不义,律师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法官居中公正裁量案件,控辩双方平等对抗,司法可以自主决定案件结果,案外因素不再干扰审  判,这样的诉讼格局,不仅法官受益,律师受益,法治,更受益!但是,我们何时才能实现这样的诉讼格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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