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双有:给中央反腐败提几条建议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762 次 更新时间:2015-02-15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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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双有  


新的中央领导集体上任以来,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反腐败措施不断升级。短短一年多时间,就把60多名省部级高官统统打落马下。而且是老虎苍蝇一齐打,各地揪出的厅级、县级、科级贪官更是不可胜数。当前反腐败的力度和取得的成果,为中外历史所罕见。

但是,环顾四周,还有很多腐败现象依然在滋生蔓延,还有很多贪官污吏没有被揪出来,反腐败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在某些地方,贪腐一时减少,歪风一时收敛,主要是上面“风声”太紧,暂时不敢贪,而不是不能贪、不愿贪。一旦“风声”放松,魔咒解除,那些贪官污吏照样我行我素,腐败现象照样横行无忌。

因此,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人民监督权力的运行,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早已成为社会的共识。但是,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如何让人民监督权力的运行?虽然众说纷纭,却是语焉不详,乏善可陈。外国的三权鼎立、多党制、普选制等,固然是制约权力的很好的笼子,但是在我们中国又行不通。我们的宪法、党章、法律及各种规章制度浩如烟海,就是管不住层出不穷的腐败分子。眼看着腐败分子在我们身边日益猖獗,腐败现象愈演愈烈,抓了几个倒霉蛋,漏网的却有千千万!而且制度的漏洞还在不断滋生着数不清的新的腐败分子,怎不让人忧心忡忡!

鉴于此,笔者冒昧建言,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在现存的社会环境下,制定如下措施,也许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铲除腐败分子。

一、纪检委实行垂直领导,增大纪检委的权力和责任。

党的各级纪检部门,无疑是各级反腐败斗争中最具权威、最有影响的部门。检察院、反贪局、监察局、公安局等承担反腐败责任的部门,都在纪检委的领导之下。几乎所有的腐败分子,都是通过纪检委的领导、参与或授权才被拉下马的。

但是,现在的纪检委在反腐败工作中却有很大的局限和弊端。从媒体上看,中央纪委反腐败力度确实很大,高招迭出,硕果累累;中央巡视组在触角几乎遍布全国各地,深入各个部门,对各地的贪腐行为和不正之风形成高压态势,取得了显著成果。但是,一个中央纪委,即使有三头六臂,你能把960万平方公里土地和13亿人口都能巡视到吗?下面的省纪委呢?市纪委呢?县纪委呢?乡纪委呢?他们都履行了哪些职责呢?他们都起了什么作用呢?老百姓所见所闻的那么多贪官没有被揪出来,那么多歪风邪气没有被制止,责任在谁呢?

这就要发现基层纪检委制度的弊端,制定一种科学的制度和政策,充分发挥各级纪检委的作用。

比如一个县级纪检委,它只是县委的一个部门。本来它的职责是反腐败,纠歪风,但是它还得看县委书记和县长的眼色行事。它不仅不能监督县长、书记的行为,不能监察同级各位常委的行为,甚至对下面的科级、副科级的腐败行为也不能随意监督。它接到下面的举报,某某单位领导有腐败行为,它却不敢擅自行动,它需要向书记县长请示,征得同意之后才能派人去调查。有时他去调查某位领导的问题,正调查得风风火火,已经发现了不少问题,可是上面一个电话,就得马上撤兵。这种权力局限和随意掣肘的现象,加上某些纪检委成员素质不高,导致大量腐败现象无法揭露,更无法查处。

建议,各级纪检委实行垂直领导。县纪检委主要领导由省纪检委直接派遣,直属省纪检委领导和管辖。县纪委书记和县委书记同级,县委书记无权罢免和调动纪委书记的工作。县纪委不仅可以监察县域内各级干部违法乱纪问题,还可以监察和弹劾县委书记、县长的不法行径。各省市纪检委的隶属关系同上。

纪检委的权力很大,责任更重。要通过各种渠道,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揭发监督材料,掌握腐败分子的信息;同时通过自己的观察研究,发现腐败分子的蛛丝马迹,主动出击,深入查挖,不让一个腐败分子漏网。而不能坐等,所谓“民不告官不究”;或者民告了,也按兵不动,习惯于听命上级,甚至听之任之,放任自流;或者官官相护,猫鼠同路。如果一个县腐败现象十分严重,腐败分子肆意猖獗却安然无恙,群众多次检举却无人查处,一些露骨胆大的腐败分子则是通过其它渠道被揪出来的,那么,该县纪检委就应当承担失职、渎职的责任。县纪检委有权监察全县干部违法乱纪问题,同时要接受全县人民的监督和监察。

二、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和公开制度。

各级干部的财产实行申报和公开,把大小官员的财产拿到阳光下晒一晒,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是抑制和防止官员腐败、消除群众误解、让官员自证清白的最有效的措施之一。然而这一最有效的措施却迟迟推广不起来。一些地方做过尝试,竟然阻力重重,很快夭折。某地有几个人打出横幅,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竟然遭到逮捕。我们的中央领导反腐败的决心如此之大,反腐败的调子如此之高,但对于公布官员财产这一最有效的措施,却没有发出明确的严厉的指示,致使有关部门犹豫观望,甚至打着“维稳”的旗号对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群众予以封杀,从而使一些贪官继续腐败,有恃无恐。

因此建议中央发文,明令各级干部一律要申报和公示财产,一把手要带头公示财产,副科级以上干部都要公示财产。干部在哪个单位任职,就在哪个单位公示财产。谁反对和阻挠干部公示财产,都要受到严厉惩罚。

领导干部公示的财产,当然要包括夫妻、父母、子女的全部财产,这些财产包括工资收入、银行存款、房地产、经商办企业收入等等。

干部财产一旦公示,就要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对于漏报、瞒报、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可视为贪污,要予以严厉惩处,包括没收漏报的财产,撤销职务、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交司法等等。

古人云:乱世必用重典。现在虽说不是乱世,但是面对贪腐盛行、规则失灵的普遍现象,必须重拳出击,拿出狠招,以公示官员财产为突破口,把膨胀的权力狠狠地关进群众监督的笼子里。

三、大力奖励反腐败有功人员。

多年来,我们的国家有劳动模范,有道德模范,有科学发明功臣,有见义勇为英雄,有学雷锋标兵等等,对这些英雄模范,党和政府不惜工本予以大力表彰和奖励,各种媒体不遗余力连篇累牍地反复予以报道和颂扬。而对于反腐败英雄斗士,既不见政府表彰,也很难见媒体颂扬。无数的反腐败英雄就这样被压了下去,埋了起来。对我们的反腐败斗争产生了严重不利的影响。

众所周知,每一个倒下的贪官,背后都有一个、几个或者一批不屈不挠的反腐败斗士;表面看,腐败案件都是由纪检委查处,检察院办案,实际上大都是由反腐败勇士长期反复地检举、揭发、控告、申诉,才推动了案件的查处。我们的社会里不乏一些忧国忧民,心怀公平正义,痛恨贪腐不平的有识之士,他们冒着巨大的风险,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向上面举报、向社会曝光贪官劣迹,为此他们遭到了被举报者的打击报复,轻者丢职位、丢饭碗,重者流鲜血,掉脑袋。正是他们的不畏强暴,不屈不挠,才终于扳倒了不可一世的贪官。他们付出的代价,做出的牺牲,他们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正直勇敢、奋不顾身、可歌可泣的精神,一点也不亚于那些勇斗歹徒见义勇为的英雄,不亚于那些在战场上向敌人冲锋陷阵的战士。我们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个个胜利成果,怎能忽略了这些反腐败英雄呢?

因此,建议我们的国家,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反腐败英雄表彰大会,各地也要相应地召开反腐败先进模范表彰大会。要大张旗鼓、隆重热烈地表彰和重奖那些为反腐败斗争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志士。我们的各种媒体要随之予以大幅度的宣传报道。比如,惩治陈希同、成克杰等大案,是谁打响了第一炮?揭露胡长清、程维高等大案,是谁起了关键作用?扳倒刘志军、刘铁男、白恩培等大案,是谁立下了首功?揪住周永康、徐才厚、谷俊山这些大老虎,是谁最先下的手,谁起的作用最大……

党和政府要在物质和精神上对这些反腐败英雄予以大力表彰和奖励。要让老百姓既看到贪官其人,更要让老百姓崇仰幕后的反腐败英雄。要在社会上造成腐败可耻、包庇纵容腐败同罪,反腐败光荣、反腐败人人有责的风气。

当然,也有一些腐败分子的倒台,有一定的偶然性,有的是情妇咬出来的,有的是小偷偷出来的,有的是“后院失火”烧出来的,有的是“狗咬狗”咬出来的……,但不管怎样,揪出贪官就是功劳,有功劳就要受到奖励。他们的问题可另案审理。

四、开放反腐败的舆论宣传。

多年来,我们的反腐败工作迟滞不前,腐败现象屡禁不止,贪官污吏层出不穷,除了上述几个问题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反腐败宣传和新闻报道还处于封闭状态,禁忌太多,阻力太大;我们还没有充分发挥和利用各类媒体的监督和推动作用。

一些贪官虽然劣迹斑斑,有目共睹,老百姓街谈巷议,指指点点,而所有媒体却触碰不得,这还可以理解;而一些早已揭露出来的贪官,有的甚至被法院判刑,一些地方领导依然封锁消息。如某县县委书记,贪污受贿1000多万元,一个外地中级法院审理结案,判处其无期徒刑,有好事者将该中院判决书发到网上,竟遭到县委封杀和追查。某市委书记贪贿2000多万元,早已被省纪委“双规”,法院也判了刑,全国各地报刊早已沸沸扬扬,当地的所有媒体竟然鸦雀无声。现在报刊上报道的好多腐败案件,大都是“墙内开花墙外香”,或者是“出口转内销”,或者是外地都说臭了,本地的媒体才稍微应付一下。

我们实行的这种新闻管制、新闻审查、新闻封锁制度,极大地堵塞了群众的言路,剥夺了人民的知情权,从而丧失了监督权,保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也保护了贪官,对我们的反腐败事业造成严重不利的影响。

因此,建议大力改进和放开反腐败宣传工作。有关部门和领导要顺应民心和时代潮流,取消新闻管制和审查制度,至少要在反腐败斗争的宣传上,取消种种管制,开放绿色通道。对于已经落马、受到审判的贪官,当地的媒体可以自由报道,对滋生贪官的原因,贪官腐败的过程、程度、结果,贪官败露情形、给人的启示,等等,要允许媒体予以报道、披露和评论。对于还没有倒台,群众怀疑有严重问题的“疑似贪官”,也要允许媒体批评和评论。这些“贪官嫌疑人”可以申辩,可以反批评,可以通过一定方式自证清白。

媒体记者还可以在广泛搜集民意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就某些贪官腐败问题写出“情况内参”,直接上报纪检委和有关领导。

报社和有关媒体,可以开辟专栏,专门登载反腐败消息;派出专栏记者和通讯员,专门搜集和整理反腐败材料。

媒体登载反腐败消息和材料,一定要穷追到底,有始有终,不留烂尾工程。开头冒出的腐败官员的腐败问题,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一定要有个结果,让群众心里的石头落地。

有关领导要对敢于揭露贪官腐败问题的记者、通讯员、普通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予以大力支持,不仅要开放绿色通道,而且要撑腰保护。对于打击、报复、阻挠、破坏反腐败宣传的,一定要依法予以惩处。

当前各地的腐败现象依然十分严重,反腐败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党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很大,出台的几项措施也十分严厉,一些腐败现象有所收敛,但这只是暂时的表面现象;一些腐败高官被拿下,似乎是反腐败斗争取得的胜利成果,然而好多成果却让人自豪不起来,因为好多次反腐败的成功都带有某些偶然性,很多案件都不是我们的纪检委、监察局、反贪局主动出击破获的。我们中央反腐败力度很大,成果显著,但是地方反腐败却是虚张声势,收效甚微。鉴于此,我们的有关领导要大力调整反腐败思路,先从纪检委垂直领导、官员申报财产、重奖反腐败有关人员、开放反腐败宣传这四项措施抓起,一定能在反腐败斗争中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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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张容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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