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砺锋:论朱熹的散文创作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11 次 更新时间:2014-12-08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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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砺锋 (进入专栏)  

朱熹是宋代理学家中最喜爱文学创作的一位,如果说诗歌的功能偏重于个人抒情因而时时使朱熹对之有意疏远的话,那么散文偏重于实用的社会功能这一性质就使朱熹不能须臾离之了。作为政治家,他要用散文来议政;作为理学家,他要用散文来论学;作为教育家,他要用散文来讲学。况且到了南宋,散文早已成为日常生活中最切实用的文体,举凡序跋、书信、碑记、墓志等,无往而不用散文。朱熹一生不停地在思考,有无数观念要表达,这就决定了他必然要写下大量的散文。传世的朱熹文集多达121卷,其中大多数文字都是散文。当然, 奠定朱熹在文学史上地位的并不是其作品数量,而是他的散文写作所达到的水准。清人洪亮吉说:“南宋之文,朱仲晦大家也。南宋之诗,陆务观大家也。”(注:《北江诗话》卷3。 )可见后人对朱熹散文的成就是与陆游诗歌等量齐观的。

朱熹一生中真正从事政治的时间很少,但是他每次入觐都抓紧机会上书言事,观点分明,言辞恳切,留下了一些奏议名篇。例如绍兴三十二年(1162)六月,高宗内禅,孝宗即位。八月,朱熹应诏上封事,直言当时的现状是:“祖宗之境土未复,宗庙之仇耻未除,戎虏之奸谲不常,生民之困悴已极。”并慷慨淋漓地指出了高宗小朝廷一味乞和之为失计:“彼盗有中原,岁取金币,据全盛之势,以制和与不和之权。少懦则以和要我,而我不敢动;力足则大举深入,而我不及支。盖彼以从容制和,而其操术常行乎和之外。是以利伸否蟠,而进退皆得。而我方且仰首于人,以听和与不和之命。谋国者惟恐失虏人之欢,而不为久远之计,进则失中原事机之会,退则沮忠臣义士之心。盖我以汲汲欲和,而志虑常隐乎和之中,是以跋前踬后,而进退皆失。自宣和靖康以来,首尾三四十年,虏人专持此计中吾腹心,决策制胜,纵横前却,无不如其意者。而我堕其术中,曾不省悟。危国亡师,如出一辙。”(《壬午应诏封事》,《文集》卷11)自绍兴和议以来,反对议和之言并不罕见,但能把议和之弊病说得如此剀切明晰者尚属首见。朱熹明确地指出,如果一味求和,则不但恢复之机会全失,而且维持目前之苟安局面的主动权也不在我手,即我战既不能,和亦未必能,一切主动权皆操在敌手,我方只有消极被动地听天由命而已。对于立国持政者,这当然是最大的失计了!所以这篇奏议对和议的批判是入木三分的,在逻辑上具有不容辩驳的力量,这正是政论文的最高境界。也许是由于力主和议的高宗刚刚退位,且仍以太上皇的身份制肘孝宗,而朱熹此时对孝宗的振作尚存希望,需要鼓励更甚于批判,所以朱熹在奏议中的语气还稍为和缓。乃至隆兴和议成立,孝宗朝廷也沉浸于苟安气氛中后,朱熹在致吏部侍郎陈俊卿的信中就毫不留情地对议和之非大张挞伐了:“沮国家恢复之大计者,讲和之说也。坏边陲备御常规者,讲和之说也。内咈吾民忠义之心,而外绝故国来诉之望者,讲和之说也。苟逭目前宵旰之忧,而养成异日宴安之毒者,亦讲和之说也!”(《与陈侍郎书》,《文集》卷24)乾道元年(1165),魏掞之把高宗绍兴八年(1138戊午)朝臣关于和议的奏议稿编成《戊午谠议》一书,朱熹为之作序,对绍兴年间南宋小朝廷从和战不定变为一意主和的屈辱历史进行了总结,沉痛愤慨地指出了和议对国家、民族的极大危害,他说:“绍兴之初,贤才并用,纲纪复张。诸将之兵,屡以捷告。恢复之势,盖已十八九成矣。虏人于是始露和亲之议,以沮吾计。而宰相秦桧归自虏庭,力主其事。当此之时,人伦尚明,人心尚正,天下之人,无贤愚,无贵贱,交口合辞,以为不可。独士大夫之顽钝嗜利无耻者数辈,起而和之。清议不容,诟詈唾斥,然后所谓和议者,翕然以定而不可破。自是以来二十余年,国家忘仇敌之虏,而怀宴安之乐,桧亦因是藉外权以专宠利,窃主柄以遂奸谋。而向者冒犯清议、希意迎合之人,无不夤缘骤至通显。或乃桧用事,而君臣父子之大伦、天之经、地之义,所谓民彝者,不复闻于缙绅之间矣。士大夫狃于积衰之俗,徒见当时国家无事,而桧与其徒皆享成功,无后患,顾以亡仇忍辱为事理之当然。主议者慕为桧,游谈者慕其徒,一雄唱之,百雌和之。癸未之议,发言盈庭,其曰虏不可和者,尚书张公阐、左史胡公铨而止耳。自余盖亦有谓不可和者,而其所以为说,不出乎利害之间。又其余则虽平时号贤士大夫,慨然有六千里为仇人役之者,一旦进而立乎庙堂之上,顾乃惘然如醉如幻,而忘其畴昔之言。厥或告之,则曰:此处士之大言耳。呜呼,秦桧之罪,所以上通于天,万死而不足以赎者,正以其始则唱邪谋以误国,中则挟虏势以要君,使人伦不明,人心不正,而未流之弊,遗君后亲至于如此之极也!”(《戊午谠议序》,《文集》卷75)绍兴初年,宋、金之间和战不定。南宋爱国军民奋力抗敌,曾多次大败金军。当时即使不能长驱北伐,收复失土,也一定能坚守江淮,与金人以敌国之礼相持。可惜自从秦桧主政,与高宗赵构狼狈为奸,一意屈膝求和,遂造成了俯首称臣、消极被动的苟安局面。到乾道初年,虽然秦桧已死,高宗已退位,但孝宗隆兴北伐失利后,又匆匆忙忙地与金国订立了新的和议,屈膝求和的路线重又成为小朝廷的方针大计。此时朱熹重温绍兴以来的历史,深感要反对和议,必须擒贼擒王,把批判的矛头对准投降派的首领,由于宋高宗对秦桧一向言听计从,在秦桧临死时还亲幸其第问疾,桧死后赐谥“忠献”。绍兴二十六年(1156),高宗还下诏说:“是以断以朕志,决讲和之策。故相秦桧,但能赞朕而已,岂以其存亡而有渝定议耶!”(注:《续资治通鉴》卷131。)公开宣称订立和议是出于他本人的意志,并不因秦桧之死而改弦更张。所以,要批判和议,实际上是无法把高宗与秦桧分开来的。但由于高宗毕竟贵为人主,退位后仍居太上皇之尊,朱熹当然不能直斥其非,于是他便把矛头对准秦桧,但骨子里朱熹的批判锋芒并没有放过那位心术不正的赵构。朱熹此文以高屋建瓴之势,先把能否复君父之仇,即雪靖康之耻树为衡量南宋朝政之是非的标准,这样就从道义上堵住了一切主和议者的借口。然后回顾绍兴初年的实际形势,指出当时尚是大有可为之时,议和并不是南宋朝廷唯一的选择。在这两个前提下,朱熹对秦桧展开了凌厉的诛心之论:秦桧倡导和议所持的迎还高宗生母等等不过是个“藉口”,他的真正目的是借此以专宠擅权,“始则唱邪谋以误国”,“中则挟虏势以要君”而已!众所周知,高宗主和议的最大借口是迎还母后,朱熹既把此事斥为秦桧的借口,那么他的批判对象实已包括高宗在内,也即釜底抽薪地解除了持和议者的立论依据,从而使其卑鄙目的昭然若揭。在此基础上,朱熹笔锋一转,指斥秦桧之后继续主张和议的汤思退、钱端礼之流“慕为桧”,也是出于不可告人的私人目的。所以本文不仅是对历史的回顾、反思,也是对现实政治的批判,是一篇锋芒毕露、精光四射的政论文。可以说,在整个南宋的反对投降卖国的政论文中,胡铨的《戊午上高宗封事》和本文是最为重要的代表作,名垂竹帛,不可磨灭。

  二

朱熹写得最多的议论文是学术论著,这些论著往往以注释、序跋等形式而出现,但也有许多单独成篇的文字,有的还堪称是古文名篇。例如《读唐志》云云(原文略)。

文与道的关系,向来是古文理论的核心内容。欧阳修所以能继承、发扬唐代古文运动的精神,且领导北宋诗文革新取得成功,正是由于他对文、道关系有正确的认识。然而在朱熹看来,欧阳修的理论和创作实际都有严重的缺陷,而且这种缺陷正是与唐代韩愈等人一脉相承的。本文即对此进行了相当系统的论析。文章先指出欧阳修在《新唐书·礼乐志》中的两句话,称之为“古今不易之论”。然后由礼乐、政事之同一引申至道德、文章之同一,因为这两对概念之间的关系十分相似,都带有一表一里,一实一虚的性质。可是欧阳修知前者之同一而未知后者之尤不可分,所以朱熹要郑重论之。朱熹认为,天之有日月星辰,地之有山川草木,即是天地之“文”的体现,而其根本则在于天之“气”、地之“形”。同样,圣贤的“文”也是其心中的道德的自然体现。道德才是“实”,才是根本,而“文”则是其外在形态,既不可追求,也不可掩盖。这样,朱熹就明确地树立了文、道关系的理论基础,其要点有二:一是道与文的同一性,两者是不可分裂的。二是道具有根本性或第一性,文则具有派生性或第二性,两者有主次、轻重之别。正是在这个理论前提下,朱熹对孟子以后的“文”(包括文学和其它学术)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认为它们“愈下愈衰”,“去道益远”。然后,朱熹的批判锋芒对准了韩愈和欧阳修。众所周知,韩、欧在倡导古文时都相当重视道,韩愈称:“君子居其位,则思死其官。未得位,则思修其辞以明其道。”(注:《争臣论》,《昌黎先生文集》卷14。)欧阳修则云:“道纯则充于中者实,中充实则发为文者辉光。”(注:《答祖择之书》,《欧阳文忠公集》卷68。)可以说,韩、欧之所以能在古文家中脱颖而出,并且为唐宋古文运动辟山开道,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他们对道的重视。从表面上看来,朱熹与韩、欧似乎并无分歧,可是事实上并非如此,朱熹正是从文道关系入手,对韩、欧展开了探本溯源、穷究底蕴的批评。朱熹指出,韩愈等人虽然以明道相号召,但从他们的创作实际来看,游戏笔墨、空洞无物的文字依然很多,而他们的文中所言之道也很粗浅,所以他们实际上仍把道与文分裂开来,而且本末倒置地重文轻道。也就是说,朱熹自己所持文道观的两点核心内容都与韩愈等人正好相反,难怪他要对韩愈严词批判了。至于欧阳修,正如人们公认他是韩愈的传人一样,朱熹也认为他是韩愈的后继者,所以也有与韩愈一样的缺陷。所以,尽管韩、欧都以恢复儒道为己任,而朱熹却认为他们的文并不能与“文王、孔子之文”相合,也即并未能达到以文贯道的目的。从今天的观点来看,朱熹的论点当然是可以商榷的,但就文论文,朱熹此文具有严密的逻辑和清晰的条理,它先以高屋建瓴之势确立了立论的前提,然后一步步地演绎推进,逻辑上滴水不漏。对于韩、欧的驳论,则采取层层剥茧的方式进行归缪,最终指出对方的言论与创作有自相矛盾之处,具有不容辩驳的说服力。显然,这样的文章堪称学术论文中的典范之作。

  三

对于上述两类散文而言,目的偏向于实用而不是审美,功能着重在议论而不是抒情,文风倾向于严肃而不活泼,几乎是不言而喻的。如果从现代的文学观念来看,这些散文也许不属于纯文学的范畴。那么,朱熹的纯文学性质的散文写得如何呢?或者说,朱熹散文的审美价值又如何呢?

在朱熹的散文中,比较富于文学意味的有以下三类:第一类以写景为主,包括游记、亭台记等。第二类以记人为主,包括墓志、行状中的片断及记人物言行的短文等。第三类以抒情为主,包括序跋、书札等。这三类文章的写法和侧重点各有不同,但大都体现出较强的审美性质,下面分别论述之。

朱熹一生中多半时间是在山中度过的,他性喜山水景物,“每观一水一石,一草一木,稍清阴外,竟日目不瞬。”(注:《朱子语类》卷107吴寿昌录,第2674页,中华书局1994年版。按:下文简称《语类》。)他还自称:“予少好佳山水异甚,而自中年以来,即以病衰,不克逞其志于四方。”(注:《西原庵记》,四部丛刊本,《朱文公文集》卷29,第2页。按:下文简称《文集》。)所以朱熹除了写山水诗以外, 也留下了许多山水文,其中多有佳作。例如《云谷记》描写“虽当晴昼而白云坌入,则咫尺不可辨”的云谷(注:《文集》卷78,第2页。 ),将其间的佳胜一一写来,竟长达1789字,文笔清丽可诵,读之忘倦。又如《卧龙庵记》,先写幼时读杨时诗而知庐山卧龙庵名,继写来到南康后读陈舜俞《庐山记》而知此地风景之美,于是不胜景仰。乃至亲临其地,发现庵虽废而“其泉石之胜不可得而改,”(注:《文集》卷79,第1页。)最后写自己重建此庵后的情形,文气抑扬有致,章法甚妙。 写得最出色的一篇当推《百丈山记》(原文略)。

此文全长不足500字,却把百丈山的胜处写得淋漓尽致,

如在目前,奥妙主要在于章法。它一开始就从“登百丈山三里许”写起,把入山之前及入山之初的过程全部省去。“山之胜盖自此始”,其实,文之胜亦自此始。笔墨是何等经济!中间用两大段文字描绘石磴、小涧、山门、石台、西阁、瀑布等胜景,然后说:“然山之可观者,至是则亦穷矣。”真是戛然而止,绝不拖泥带水。《鹤林玉露》卷7 载:“宗杲论禅云:‘譬如人载一车兵器,弄了一件,又取出一件来弄,便不是杀人手段。我则只有寸铁,便可杀人。’朱文公亦喜其说。”在《朱子语类》卷8中,果然就记有此语,标目为“总论为学之方”, 可见朱熹是以此比喻治学要单刀直入,切中要害。但这种思想作风显然也体现在朱熹的文风中,《百丈山记》就是一个显例。

山水游记有各种写法,开门见山无疑是很成功的一种。北宋晁补之的名篇《新城游北山记》就是这样开头的:“去新城之北三十里,山渐深,草木泉石渐幽。”(注:《鸡肋集》卷31。)朱熹此文的章法与之十分相似,文章一开始就把读者引入一个清幽绝尘的境界之中,可谓开门见山,探骊得珠。接下来的两大段写景文字也精妙无比,自“循磴而东”至“终夕潺潺,久而益悲,为可爱耳”为第一段,描写涧水之胜。作者登山的路径是与涧水下泻的线路逆向而行的,始写得见小涧,继写涧水下泻之路径,再写涧水之源,最后写夜闻涧水之声。可以说,涧水就是这一段文字的文脉。然而,正如涧水之美在于它沿山势而曲折,且时隐时现,这段文字之美也在于它并不直接地、无间断地写涧水的流程,而是在每次看到的涧水片断之间插入其它景物:苍藤古木、石梁、山顶小屋、峡间风声,等等。这样,就象藏身于云雾的神龙并不呈现出全部身姿却反而更显得夭矫壮健,变化莫测,离合起伏的章法也使此文更加引人入胜。最妙的是在此段的最后,先说在山顶“当水石峻激相搏处,最为可观”的地方偏偏建有小阁,“乃壁其后,无所睹”。似乎大煞风景,故意设置一个跌宕。然而下面笔锋一转,写夜间水声潺潺,“为可爱耳”,又一笔兜回,真有峰回路转之妙。

第二段自“出山门而东”至“然山之可观者,至是则亦穷矣”。写在山顶眺望所见之景,其中着重描绘的是瀑布和白云两者。对这两种经常见诸山水文中的景物,朱熹的描写却与众不同。他精心选择了瀑布在日光照射下的状态:“其沫乃如散珠喷雾,日光烛之,璀璨夺目,不可正视”。这个视角真是独具匠心的选择!至于白云,朱熹着重写其动态之美:“白云满川,如海波起伏,而远近诸山出其中者,皆若飞浮来往,或涌或没,顷刻万变”。他不是简单地把白云比作海波,而是一段描写全从这个比喻出发,所以不但飘浮的白云是奔涌的,甚至连静止的山峰也如仙岛一样,“飞浮来往”。这真是想落天外的神来之笔!通过这样的描写,百丈山头所见之景就具有不可重复的特点,或者说它已被赋予了独特的个性。

总之,《百丈山记》是一篇精美绝伦的山水游记,完全可以与唐宋八大家的那些写景精品相媲美。这篇文章中没有任何借景寓理的成分,朱熹完全被自然美景吸引、征服了,他至少是暂时忘却了自己的理学家身份,所以竟没有象通常那样在写景之余发一通议论,也没有在描写中融入什么哲理。他只是兴致淋漓地描绘所见所闻。这样,朱熹散文中经常充溢的实功功能就完全让位于审美功能了,所以一向被压抑着的艺术才华得以充分发挥。

朱熹生平写了很多的墓志铭、行状一类文字,其中颇多堪称大手笔之作,例如《少师魏国张公行状》,(注:《文集》卷95,第1页。 )乃是为抗金名将张浚所作,洋洋4万余言, 通过对张浚一生行事的详细生动的记述,对南宋初期风雨飘摇的历史背景作全面叙述。文中对奸邪得志而忠臣被斥的昏暗朝政和小朝廷一意求和、苟且偷安的屈辱局面涕泣言之,对张浚等忠贞之士的嘉言懿行则热情赞扬,爱憎分明,褒贬强烈,字里行间洋溢着激越的情感,是一篇情文并茂的传记文。

朱熹这类文章中还往往插入一些生动的细节描写,从而使所传人物的性格面貌栩栩如生,例如记述其师刘子翚:

尽弃人间事,自号病翁。独居一室,危坐或竟日夜,嗒然无一言。意有所得,则笔之于书。或咏歌焉以自适。间数日,辄一走拱辰墓下,瞻望徘徊,涕泗呜咽,或累日而后返。(《屏山先生刘公墓表》,《文集》卷90,第2页)

刘子翚的父亲死于靖康之难,葬拱辰山下,刘子翚即结庐山下。这一节寥寥数语,即把刘子翚这位外表沉静而内心愤激的理学家写得形神毕肖。又如追记其外祖父祝公少年时的逸事:

少时闻父母将为谋婚,逃避累日。家人惊,索得之,犹涕泣不能已。问其故,则曰:“审尔,则将不得与父母昆弟蚤夜相亲矣。”(《外大父祝公遗事》,《文集》卷98,第17页)

少年由于担心婚后不能与父母兄弟早晚相亲而至于逃婚,这个细节生动地刻划了其“淳厚孝谨”的天性,可称画龙点睛之笔。朱熹文中的细节描写不但使文章生动有趣,而且往往起到了言简意赅的作用。

孙觌其人,是典型的有才无行者。相传他幼时即长于骈俪对偶,曾蒙苏轼之赞赏,(注:见葛立方《韵语阳秋》卷3。 按:周必大在《鸿庆居士集序》(见《鸿庆居士集》卷首)中认为此事出于讹传,但孙觌少即能文当为事实。)及仕,更以擅长四六而闻名。然而此人品性卑鄙,一生中劣迹斑斑,为当时士论所不许。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18《鸿庆集》条谓“其平生出处,则至不足道。”岳珂《桯史》卷6责其文多谀墓之作,甚至盛誉一李姓宦官“如砥柱立,不震不摇。 ”赵与时《宾退录》卷10则责其《莫俦墓志》极论降金之是,《韩忠武志》又诋岳飞为跋扈,是为“善恶混淆”。朱熹深恶其人,对淳熙年间洪迈修国史而请孙觌入馆撰史,孙遂丑诋李纲等忠臣之事,更是极为愤怒,斥曰:“佞臣不可执笔!”(注:《语类》卷130,第3133页。 )孙觌之恶行虽然罄竹难书。而《记孙觌事》却是一篇只有203 字的短文。那么,朱熹是如何选材的呢?他只选取了孙觌在靖康年间起草降表诌媚金人一事,而对其余的事例概付阙如。孔子云:“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注:《论语·子罕》。)唐太宗《赐萧瑀》诗云:“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注:《全唐诗》卷1。 )在艰难危急的关头,最能看出一个人的品质来。对于封建社会中的臣子而言,最重要的道德准则当然是忠君爱国,而检验这一点的最好时机无疑是国家危急存亡之秋。所以朱熹选择孙觌在靖康事变时的行为来看其品质,实在是最佳的视角。此文严词指责孙觌大节已亏,则其余的丑言恶行都不足深责了。由此可见此文虽短,但在选材上已经探骊得珠,这正是“寸铁杀人”的高明手段。

然而,如果仅仅有好的选材,还不足以成为好文章。即以本文所记之事为例,《四库全书总目》卷157 《鸿庆居士集》条是这样写的:“汴都破后,觌受金人女乐,为钦宗草表”,那么表中旨意或许也是出于钦宗的,责任并不全在孙觌。可是朱熹之文则不同了,它写草表之事其实也只有80来字,但把事件的来龙去脉乃至钦宗、孙觌的心理写得层次分明,纤毫毕现。请看:钦宗身陷敌营,自然无法正面拒绝金人的要求,只好下诏孙觌草降表。他心里暗暗希望孙觌不奉诏,那就可以把这件事搪塞过去,主辱臣死,本是朝廷大臣应有的品质。靖康年间英勇捐躯的志士并不罕见,钦宗是有理由希望孙觌这样做的。然而孙觌非但毫不推辞,反而“一挥立就”,写成了“过为贬损,以媚虏人,而辞甚精丽”的降表来。据《大金吊伐录》卷下所记,这封降表中有“背恩致讨,远烦汗马之劳;请命求哀,敢废牵羊之礼”之句,意谓金兵攻宋完全是由于宋之背恩而引起的“讨伐”,所以宋君请求投降。《史记·宋微子世家》记周武王克殷后,微子出降,“左牵羊,右把茅。”孙觌用此典,意谓金之攻宋,一如周之伐商。这样的文字如果是出自金国的文臣之手,那倒也罢了。可这却明明是出自大宋王朝的翰林学士之手!丧权辱国,莫此为甚!若非丧心病狂之人,怎肯如此恶毒地贬毁祖国和君主!难怪金人看了要“大喜”了。而当金人把掳来的妇女赏给孙觌时,他竟也恬然收下。一位宋臣竟然收下金军从宋国抢来的妇女,这真是行若狗彘了!不但如此,孙觌还常常为自己辩解,称靖康之难为天意,他觍颜事敌倒是顺天意,而那些英勇不屈的气节之士反而是“逆天者亡”!洋洋自得,不知人间有羞耻事。这说明他在靖康年间的丑恶表现不是一时失足,而是有充分思想准备的必然行径。至此,一个毫无心肝的民族败类就跃然纸上了。这篇短文叙事简洁而又生动,层次分明且层层递进,讽刺辛辣却不露声色,褒贬分明,微言大义,很好地继承了《春秋》、《史记》等史传文的传统,堪称宋文中的精品。

朱熹交游广泛,一生中留下了数以千计的书札。他又性喜文学艺术,写了很多序跋。这些短文中颇有富于文采而且具有抒情意味的佳作。例如《跋韩魏公与欧阳文忠公贴》:

张敬夫尝言:“平生所见王荆公书,皆如大忙中写。不知公安得有如许忙事?”此虽戏言,然实切中其病。今观此卷,因省平日得见韩公书迹,虽与亲戚卑幼,亦皆端严谨重,略与此同,未尝一笔作行草势。盖其胸中安静详密,雍容和豫,故无顷刻忙时,亦无纤芥忙意。与前荆公之躁扰急迫正相反也。书札细事,而于人之德行,其相关有如此事。(《文集》卷84,第12页)

这是在韩琦书札后的一则跋语,但它并不是对韩琦书法的评论,而是把书法与人品联系起来,又以王安石书作为对比,从而赞美韩琦持重稳健的大臣风度。应该说,文中对王安石的批评有失公允,这与南宋政坛和学界的宗派有关,也与理学家对道德修养的观念有关,不一定是碻论。但就文论文,确实写得活泼灵动,意趣盎然。又如《跋唐人暮雨牧牛图》:

予老于农圃,日亲犁耙,故虽不识画,而知此画之为真牛也。彼其前者却顾而徐行,后者骧首而腾赴,目光炯然,真若相语以雨,而相速以归者。览者未必知也。良工独苦,渠不信然。(《文集》卷83, 第6页)

一般的绘画之题跋,总要说一些画理。朱熹此文却声称自己不识画。不识画如何能评画呢?原来他常年乡居,对于农耕生活有深切的亲身体验,所以一看到画中之牛,即能知道它们确实是在暮雨将来之际匆忙返家。文中对两牛神态的描写使人读之恍若见画,而且是见到了活动的画面。“相语以雨,相速以归”八字把牛写得灵性十足,真乃神来之笔。寥寥数语,把艺术与生活真实的关系说得十分透彻,但又无一字是直接说理,是一则绝妙的题跋文字。

朱熹的书札大多是论学或论政的,但也有一些与友人之书,或诉平生心事或传离别相思,具有较浓的抒情气氛。例如《答陈同父书》:

来教所云,心亦虑之。但鄙意到此,转觉懒怯。况本来只是间界学问。更过五七日,便是六十岁人。近方措置种得几畦杞菊。若一脚出门,便不能得此物吃,不是小事。奉告老兄,且莫相撺掇。留取闲汉在山里咬菜根,与人无相干涉,了却几卷残书,与村秀才了寻数行墨,亦是一事。古往今来,多少圣贤豪杰,韫经纶事业不得做,只恁么死了底何限?顾此腐儒,又何足为轻重?况今世孔、孟、管、葛,自不乏人也。不喻恐为豪士所笑,不知何处更有豪士笑得老兄?勿过虑也。(《文集》卷28,第2页)

此书作于淳熙十五年(1188)十二月。当时朱熹已上状辞去崇政殿说书之任,而陈亮却来书劝他赴任。并约他同往临安。朱熹因朝中政局纷乱而不愿入朝,故作书谢绝陈亮的劝说。朱熹本是十分关心国事的,但真正的儒者应是难进易退的,况且适逢朝政昏乱、无可作为之时,他就宁愿隐居林下了。但这层意思不宜向勇于进取而不顾利害的陈亮明言,于是朱熹就干脆以隐者的口吻大谈隐逸情趣了。“杞菊”即枸杞与菊花菜,唐陆龟蒙《杞菊赋·序》云:“天随子宅荒,少墙屋,多隙地。著图书所,前后皆树以杞菊。春苗恣肥,日得以采撷之,以供左右杯案。”(注:《甫里先生文集》卷14。)所以杞菊是隐者食用的野菜,如果入朝为官,当然“不能得此物吃”。除了吃杞菊以外,山中生涯的另一乐事是随意读书、著书或与村秀才商量文墨,即悠闲自在的文化活动。这段文字虽是随意道来,但事实上却是颇有深意的,因为它说明了无论是从物质层面还是精神层面来看,隐居生活都是平淡质朴,趣味无穷。后面一段则从“经纶事业”着眼,它也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古来怀才不遇者很多,自己只是一介“腐儒”,老死林下也不足惜。二是当今朝中人材济济,德如孔孟、才比管葛者并不乏人,何须自己出山凑数。显然,这些话都是愤激的反语。朱熹本是一位忧国忧民的政治家,他的自我人生设计的终极目标当然是治国平天下,岂肯默默无闻地老死林下?他对当时在朝中先后把持政权的王淮、留正之流也甚为鄙视,就在一个月前,他向孝宗上了著名的《戊申封事》,(注:《文集》卷11,第18页。)对上自孝宗及侍从大臣,下至阉竖内宦、州守县令一一严辞批评,时人评曰:“盖自上躬,以至于储嗣宰辅、守令将帅、宦官宫妾,凡所当言,无不倾尽。自敌以下受之,有不能堪者。”(注: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8《晦庵先生非素隐》条。 )他哪里会把那些人视为“今世孔孟管葛”?不过是在封事中须正色直言,无所隐晦,而在私人书札中则不妨嬉笑怒骂、冷语讥讽而已。所以这段话在骨子里是对朝政昏暗、贤不肖易位之现实的批判,也是对自己的满腹牢骚的倾吐,语气冷隽而情感激越。如上所述,这封短书包含着丰富的内容,也蕴含着深沉的情感,然而它的语言风格却是纡徐委婉的,娓娓说来,很象是朋友之间推心置腹的一夕之谈,这正是书信体散文的高境。

  四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朱熹的散文写作的主要目的虽然在于实用,但他在艺术方面也是甚为用心的,他在叙事、议论、抒情三个方面都很好地发挥了散文的功能。那么,朱熹散文的总体风格特征是什么呢?我们可以从朱熹的文论谈起。朱熹一生中对许多前代乃至当代的作家发表过评论,他对三苏、王安石等人之文既有赞扬,也不乏严厉的批评,唯独对欧阳修、曾巩誉多责少。他曾编选欧阳修、曾巩之文为《欧曾文粹》,(注:见王柏《跋欧曾文粹》,《鲁斋集》卷5。 )并赞誉其文:“欧公文字敷腴温润,曾南丰文字又更峻洁,虽议论有浅近处,然却平正好。”(注:《语类》卷139第3309页。

)他对曾巩的态度更值得注意,他曾为曾巩撰写年谱,序曰:“予读曾氏书,未尝不掩卷废书而叹,何世之知公浅也!盖公之文高矣,自孟、韩以来,作者之盛,未有至于斯。”(注:见元刘埙《隐居通议》卷14,按:后人或疑此序为伪托,非是。详见束景南《朱熹佚文辑考》第17~20页。)他还自称:“余年二十许时便喜读南丰先生之文,而窃慕效之。竟以才力浅短,不能遂其所愿。”(注:《跋曾南丰贴》,《文集》卷84,第17页。)那么,朱熹究竟是欣赏曾巩文的什么方面呢?他曾对弟子们评论说:“南丰文字确实。”“南丰文却近质,他初亦只是学为文,却因学文,渐见些子道理。故文字依傍道理做,不为空言。”(注:《语类》卷139第3308 页。)他还把曾文与苏轼、王安石相比,说:“比之东坡,则较质而近理。东坡则华艳处多。”王安石“却似南丰文,但比南丰文亦巧。”(注:《语类》卷139第3314页。)把上述言论归纳一下, 朱熹心目中的曾文具有质朴平实的风格,在内容方面则以载道为主,这当然最符合理学家对文章的要求。所以朱熹本人的古文风格近于欧、曾尤其是曾,实为顺理成章之事。

从总体上看,朱熹的散文风格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周详畅达,很有气势。这主要体现在议论文中,例如《王梅溪文集序》(《文集》卷75,第31页)的开头一段(从略)。

文章一开头就亮出了精警的论点。传说中的尧舜都以知人为难,舜虽能举贤,然皆试而后知。尧则既未能举“八恺”,又未能去“三凶”,皆为失察。(注:详见《史记·五帝本纪》。)孔子也曾因失察于弟子宰予而发出“始吾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之叹。(注:《论语·公治长》。)然而朱熹却断然以为唯小人为难知,而君子则易知。可谓独排众议,截断众流,一上来就建立了先声夺人的气势。然后从阳则明,阴则暗的原则出发,逐步推导出君子必光明正大,小人则隐伏狡狯,两者的内在区别也必然会体现于“言谈举止之微”,更不用说“事业文章”的大节了。下文就以“事业文章”为标准,选出五位历史人物作为君子之典范,他们或以功业彪炳名耀青史,或终身不遇仅以文名垂世,但心地光明磊落则如出一人。然后过渡到今人中王十朋也是此类人物。文意层层相扣,节节推进,在章法上条理清晰,一丝不苟。而且文章一上来就呈高屋建瓴之势,然后势如破竹地展开来,说理畅达,气势雄壮。李涂《文章精义》说“晦庵先生诸文字,如长江大河,滔滔汩汩”,诚非虚誉。

二是简洁明快,质朴平正。朱熹作文的目的本是以实用为主的,所以其合乎逻辑的结果便是以辞达为旨,不重雕琢藻绘。试看其《江陵府曲江楼记》一文,在结构上显然是模仿范仲淹《岳阳楼记》的。文章开头说:“广汉张侯敬夫守荆州之明年,岁丰人和,”于是建楼观曰“曲江之楼”,写信来请朱熹作记云云,这与范文如出一辙。但是范文接下来用两大段文字细写岳阳楼之景,而朱文却仅用“大江重湖,萦纡渺瀰,一日千里。而西陵诸山,空濛晻霭,又皆隐见出没于云空烟水之外”几句写景,下文即转入关于治乱兴亡的议论。朱熹自己解释他这样写的原因是:“予于此楼,既未得往寓目焉,无以写其山川风景,朝暮四时之变,如范公之书岳阳也。”其实范仲淹作《岳阳楼记》时身在邓州,也并未目睹岳阳楼之景,那两段写景完全是凭想象而虚构的。所以朱、范二文写法不同的原因不在于是否亲临其地,而在于朱熹的文学思想决定他的此类文章的主旨是明理,写景则只能作为陪衬而已。范记虽为后世传诵之名篇,但在正统的古文家眼中却是失于华艳的,陈师道《后山诗话》卷2 云:“范文正公为《岳阳楼记》,用对语说时景,世以为奇。尹师鲁读之,曰:‘传奇体尔!’”近人高步瀛以为“二段稍近俗艳,故师鲁讥为传奇体也。”又云:“其中二段写情景处,殊失古泽,故或以为俳。”(注:《唐宋文举要》甲编卷6,第65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所谓“传奇体”,所谓“俳”,正是指其华艳而言。如从“文以载道”的标准来看,范记中两大段写景文字确是文胜于质的,因而也就是不必要的。曾巩的亭台记中就几乎没有这种现象。朱熹既以曾文为典范,他的同类文章也就与之风格相近,例如:《宁庵记》(《文集》卷80,第18页)。

这篇文章就内容而言不属于以写景为主的亭台记,而是以议论为主的,当然应该呈质朴之貌。但是如在苏轼笔下,则此类文章照样可以写得汪洋恣肆,变态百出,如《墨君堂记》、《宝绘堂记》、《放鹤亭记》等(注:见《苏轼文集》卷11。),然而朱熹此文则真正做到了质朴无华,它首先是简洁平直而又委宛周祥,篇无剩句,句无剩字,把意思交代清楚即不赘一语。其次是章法极其平正,并无蓄势、跌宕等安排。这种简练质朴的风格与文中所记人物恬静安详的性格表里如一,从而呈现出从容平正的儒者气象。显然,这种文风比较接近曾巩的《墨池记》一类古文,这是理学家所认可的载道之文应具的风貌。

朱熹论文时认为:“大意主乎学问以明理,则自然发为好文章。”又说:“作文字须是靠实,说得有条理乃好。不可架空细巧。”(注:《语类》卷139第3320页。)应该说,

他的古文写作是达到了他所揭橥的标准的。从总体上看,朱熹的散文既平正周详又简练明快,他是宋代理学家中成就最高的古文作手。清人李慈铭云:“朱子之文明净晓畅,文从字顺,而有从容自适之致,无道学家迂腐拖沓习气。”(注:《越缦堂读书记》卷8。)可称的评。

综上所述,朱熹的散文创作虽然主要是以实用为目的的,但是在审美方面也具有很高的价值。在宋代散文史上,朱熹堪称是很有成就且自成一家的名家,他的创作实践为我们理解理学家之文学提供了很好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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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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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阴山学刊》(包头)2000年0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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