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旋:科学的社会研究:三种传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54 次 更新时间:2014-10-22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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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旋  

本文发表于《学习与探索》2011年第1期

摘 要:对科学的社会研究,依据历史的主要脉络,可以分为以实证主义传统为准则的科学社会学、以“强纲领”为核心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和以常人方法论为基础的田野式科学研究(science studies),这些是科学的社会研究中的三个重要方向和传统。其中,每一种传统都是复杂的哲学和社会学思想的复合物,都在不同的领域里延续着它们的生命。每一种传统都分享着历史在“科学”和“合理性”这些术语的意义上造成的不同投影。因此,在实际中,它们之间的界限并不总是清晰的,当用社会学的方法从事实际研究时,它们显得极其相似,尽管它们求证的结论不同。

关键词:科学知识;合理性;实证主义;强纲领;常人方法论

科学的社会研究(social studies of science)越来越经常地处于社会科学和哲学争论的中心地带,这是因为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自我理解都经历了并仍然经历着剧烈的变化。在科学哲学中,后经验主义者(如托马斯·库恩、玛丽·海斯、保罗·费耶阿本德)对实证主义的“标准观点”发出了挑战。这些观点所承诺的那些东西,如存在着能被称为科学知识和科学说明的确定的事物,科学判定服从唯一的、普遍的合理性标准等观念,遭到了严重的削弱。在社会理论中,从马克斯·韦伯到于尔根·哈贝马斯,寻求统一性和理想化重构的社会科学的旧有逻辑,被发现复杂性和探索科学的真实实践的新逻辑逐渐代替。当历史语境进入对科学实践的认识,科学观念从个体认知者所面对的中性的事实世界转变到知识被看做一个持续进行着的社会历史结果的时候,人们发现,用社会学的方式对科学知识进行描述变得前所未有的容易。当下的社会科学,无疑是所有这些转变的受惠者。

在对科学的社会研究中,实证主义传统并没有自然消亡。在适当的范围里,它的知识继承者仍然取得了极为丰富的成果。这是指如下事实:志在为科学的诸种规范和价值提供社会学说明的科学社会学(sociology of science),直到今天仍然在为社会科学提供着重要的内容。有趣的是,真正对当代科学观念的转变发生影响的各种形式的科学知识社会学(sociology of scientific knowledge),某种程度上正是对科学社会学的标准“功能主义”限制的反驳式的反映。科学社会学关心的是科学家和科学体制,而不是科学知识的内容。这种分野,可以借助对科学知识和合理性概念以及两者间关系的变化的理解,得到部分的说明。

在实证主义传统里,自然科学知识是合理性(rationality)的典范。在哲学中,这一观点被逻辑实证主义者赖欣巴哈在“发现语境”(contextofdiscovery)和“辩护语境”(context of justification)之间作出的区分强化了[1]。“发现语境”包括所有产生科学理论的“外在”(心理的、社会的、政治的、历史的等)要素,“辩护语境”则只关系到建立在公正观察基础之上的理性计算(rational calculation)。科学发现是一回事,对科学理论的证明则是另一回事。在这两种语境之间作出区分推进了如下观点,即:无论科学理论是如何被发现的,它们都只允许被对可获得的证据的准确推理(reasoning)所证明或反驳。在理想状态下,这种推理指的是遵循演绎逻辑的规则。在社会学中,这种关于科学知识的实证主义观念使得科学知识免除了受社会学分析的影响。尽管社会学家可以寻求对理论的起源作出解释,或者考察科学的社会后果,但是科学知识本身却是自我说明的( self-explana-tory)。也就是说,它不与其提出者或持有者的个人或社会属性相关。这意味着科学知识服从一种普遍“准则”,这个准则是:“真理性断言,不论其来源如何,都必须受到已然确定的非个人标准的制约,都要与观察和先前被证实的知识相一致。”[2]它的内在逻辑充其量只能由分析性的哲学家来检查,而且一般来说,它的诚实性能够由科学家所组成的民主共同体来保证,真理和理性将在这个共同体中得到伸张。

在实证主义传统中,赖欣巴哈的分析性区分被进而转化为一种学科之间的分工:自然科学家负责处理科学知识,哲学家则无非扮演着帮助他们解决逻辑混乱的仆从的角色。同时,社会学家关心的只是偏离理想状态的情况:科学错误、虚假信念以及对理论的非理性抵制等等。需要进行社会学说明的这些偏离经常出现在下列情形中:犯规科学家的不适当的社会位置,或者是他们工作于其中的不恰当的组织结构,两者都可能容许个人、社会或其他因素对知识造成歪曲。根据这种分工,社会学家致力于对科学家和科学体制,而不是对科学知识本身进行研究。

简言之,在实证主义传统中,合理性的范式是演绎逻辑,科学的模式是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理性推断,社会学只发挥着处理偏差情形的作用。按照这种传统,“科学社会学”关心的是一些实证性问题,诸如科学与整个社会结构的功能关系和这种关系所经历的变化,科学或科学当中某些特定理论的来源和演变等等。在这种语境中,“科学知识的社会学”这个名词只能是一个矛盾的用语。

自1960年开始,实证主义霸权,特别是认为对自然的实证主义再现和理性重建( rationalreconstruction)是对科学知识的正确描述这种信念,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挑战。在库恩的著作[3]出版以后,科学知识不能由证据充分地说明,以及它具有一种无法消除的约定性质这种观念获得了广泛的接受。这种观点使得科学知识更易于接受社会学的研究,而由实证主义者竖立在其周围的认识性障碍逐渐遭到了破坏。科学知识不再有异于其他类型的任何知识,比如宗教的、哲学的、伦理的或政治的信念。知识社会学(sociology of knowledge)曾经向此类知识提出过的那些问题,如今也能向自然科学提出来了。如果关于自然的理性推理自身并没有独自建立起科学的真理,那么,是哪些其他因素促成了把某种理论当做科学接受下来的呢?当一种知识主张被确认为科学的时候,又是哪些社会习俗起了作用?社会学家们开始通过对科学史各个片断和科学家群体当下工作的详细的经验调查和研究,来检验科学知识的社会建构过程和社会合法性过程(social construction and legitimation)了。

科学知识概念的变化与对合理性观点的修正相伴随。合理性不再被看做这样一套普遍规则,根据这套规则,人们能够对建立在不偏不倚的观察性证据之上的科学陈述是真还是假取得一致的意见。对于修正了的合理性观点来说,合理性毋宁说是描述了一组引导论证过程的内涵社会性的实践,一组为生产和争夺知识主张的可信性而存在的禀有文化特性的规范。单称的普遍理性(universal ra-tionality)被复数的理性序列(a range of rationalities)取代,这个理性序列由不可归并的各种不同的理性形式构成,其中每一种理性都内在于一个特定的社会群体,并在该群体之中运行。这一观点常常被描述为是一种认知相对主义。在这种相对主义思维中,演绎逻辑不再是合理性的本质,相反,演绎逻辑自身就是来自于一种特定的生存形式的具体的历史产物。正如彼得·温奇所说,“逻辑准则并不是一个直接来自上帝的礼物,它从生存方式和社会生活的形式这一背景中产生出来,并且只有在这一背景中才能得到清楚的理解。”[4]按照这种观点,逻辑准则是一个关于论证应当如何进行的具有文化限定性的概念,它并不具有那种使各种知识主张的真理性合法化的普遍性权威。

当这种新的约定主义(conventionalist)观念逐渐取得了力量的时候,科学知识社会学之被接受就有了极大的可能性。实际的情况是,它在1970年迅速成长,并随之建立了几个新的研究纲领。把这些纲领联系在一起的共同线索是这样一种观点:被当做科学知识接受下来的东西,是与包含着它的文化或生存形式相关联的。

在这些纲领中,爱丁堡学派(Edinburgh School)的“强纲领”(strong programme)是出现最早、也最成熟的一个。它的主要倡导者和领导者是时在爱丁堡大学科学研究部(the Science StudiesUnit at the University ofEdinburgh)的巴里·巴恩斯(Barry Barnes)和大卫·布鲁尔。“强纲领”的主要特征被布鲁尔归结为四个中心信条( tenets):因果性、公正性、对称性和反身性[5][6]。中间两个信条直接表达了科学知识社会学思路的本质:它应当是公平的、不偏不倚的( impartial),即它既要解释真也要解释假;同时它应当是对称的(symmetrical),即它要用同样的方式解释真与假。在这些信条支持下进行的探究与传统知识社会学(曼海姆)类似,它们都研究知识的发展和评价是如何被共有的目标和利益制约的。不同的是,“强纲领”的对象恰恰是被传统知识社会学排除在外的(自然)科学知识。

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另一个核心纲领,是巴斯学派(Bath School)创导者哈里·科林斯(Harry Collins)主张的“经验的相对主义纲领”(empirical program of relativism)。该纲领的主要论点与“强纲领”相似,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它更强调对当代科学争论的研究,因为这些争论确实使得科学知识的建构性质和解释性质更加显而易见:科学家们使用修辞性、直觉性和惯例性的手段,来迫使人们同意什么东西应当被接受为是真实的。

一个重要而棘手的问题是:在如何对待其核心观念对于它们自己的探询所造成的后果这个问题上,这些研究纲领彼此之间态度不同。这个后果可以这样来表达:如果一切科学都(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的建构的,那么一个人该如何从事对科学的社会科学研究呢?之所以会有这个问题,是因为按照前提,“对科学的社会科学研究”也是社会的建构的。按照史蒂夫·伍尔加的说法,在这些研究纲领中,一致的看法是,科学知识绝不是如科学家们通常将其表现出来的那样,是对自然实在的实证主义的反映。但是,这种看法本身却可能被当成对社会实在的直接反映,是对(社会)科学知识的实证主义的重构。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些纲领就构成了对科学的“反讽”( ironicize)[7]。因为社会学家的经验研究表明,科学知识是被社会因素和其他因素所中介(mediate)的。悖谬之处因此在于,社会学家可能面临着把他们自己的知识反讽化( ironicized)和无限制化( infinitum)的危险:“科学知识受着社会因素和其他因素所中介”这种看法本身可能被认为并非是经由中介而来的。这意味着社会学家为自己的社会学知识预计了一种认识论上的优先性。但是,对于主张“一切知识”皆应平等对待的知识社会学家来说,这似乎是不协调的。

“强纲领”对这个问题的回应见于其四信条中的反身性(reflexivity)要求,它建议说,社会学家们的解释应当能够转而用于它们自身。与此不同,科林斯坚持认为,对一个人自己工作的反讽必须作为一条方法论上有用的措施保持下来。伍尔加本人则倾向于一种反讽的动态观点,即一个人应当经常不断地对自己的知识进行反讽,以便总是意识到知识不可能是确定无疑的,但却需要通过社会维持下来。

科学知识社会学在这里遭遇到的疑难,反映了社会科学中与此类似的研究思路普遍具有的“自我反思”特点。“自我反思”可以看做实证主义传统的“内在”合理性观念在当代社会科学中的代替物。虽然已经有人(如哈贝马斯)并继续有人在进行着新的规范化努力,但在出现明显成功的理论范式之前,社会科学似乎必须忍受这种多样化局面。

在约定主义传统中,合理性并不意味着一套被用以增强或者削弱知识主张的可信性的普遍的推理规则;可能存在着各种合理性,它们各自代表着具有文化特殊性的不同的推理规则。发展中的科学是一个其支持者为其争取可信性的竞争的信念集,成熟的科学则是可接受信念的逐渐沉积,与之相伴的是对它们早先所经受的争论的集体遗忘。科学知识社会学正是一种对发生在信念之上的这种力量较量的研究,它“把获得知识展现为一种社会过程、把知识展现为一种集体成就”[8],并且阐明了在使一个人的信念合法化为科学知识的战斗中,决定其成败的条件究竟是什么。

除了以上两种传统以外,还有一个来自常人方法论(ethnomethodology)的第三种传统,在这种传统看来,科学知识甚至不能说是部分地由自然决定的,或者说,它完全不是由自然决定的。自然和我们关于自然的知识完全是社会的建构。按照这种看法,发生在科学之中与发生在社会生活其他领域之中的事情并无本质的不同:人们是在以一种完全实用和高度地方性的方式,利用周遭的一切文化资源(思想和器具)来创造并维持一种表象,似乎我们是生活在一个有序的社会和自然世界之中的。对于科学来说,所不同的只是,它的从业者被高度社会化到了一种意识形态之中,使得他们相信自己的理论是对独立的客观世界的反映,相信他们装备着表达和仪器的高级技术,而这些技术直接描绘了一个独立的世界,虽然他们自己就是这个世界的建构的中介者。

按照这种观点,合理性只不过是一种内含在共同秩序感之中的实践性技能。事实上,它是一套制造感知的实践。在上一种传统中,推理规则是受文化限定的、决定知识主张的真理价值的各种方法;与此不同,在第三种传统中,“遵循规则”是一种便于把同类型的事例收集在一起的观念资源。一个人之所以遵循某条规则,只是为了在某个特定的场合使得某个论证获得推进而已。

简言之,在第三种传统中,合理性是为一种共同的社会和自然秩序感所具有的地方性实践技能。科学与其他社会生活领域的不同之处只在于它为其从业者所安置的特殊的文化资源。知识社会学,或者科学研究所要阐明的,正是制造感知的实践———通过这种实践,文化资源得到部署,以便在任何特定的场合维持那种“我们正在从事科学”的感觉。

以上勾画的三种传统,代表了科学的社会研究中三个重要方向,其中,每一种传统都是复杂的哲学和社会学思想的复合物,都在不同的领域里延续着它们的生命,尽管在描述它们的时候,我们只使用了相对简单的用语。为了强调它们之间的区别,上面的论述有意忽略了它们之间分歧的内在方面。其实,每一种传统都分享着历史在“科学”和“合理性”这些术语的意义上造成的不同投影,因此在实际中,它们之间的界限并不总是像这里所说的那样清晰,那样泾渭分明。当用社会学的方法从事实际的研究时,它们常常显得极其相似,尽管它们求证的结论往往大相径庭。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科学知识社会学及其近期发展”(08BZX077)

作者简介:刘文旋(1968—),男,陕西宝鸡人,副研究员,哲学博士,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知识社会学研究

参考文献:

[1] REICHENBACH.Experience and Prediction[M]. Chi-cago: University ofChicago Press, 1938: 1.

[2] MERTON.The Sociology of Science[M]. Chicago: U-niversity ofChicago Press, 1973: 270.

[3] KUHN. 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M].Chicago: University ofChicago Press, 1962.

[4] WINCH.The Idea of a Social Science and Its Relationto Philosophy[M]. London: Routledge& Kegan Pau,l1958: 100.

[5] BLOOR.W ittgenstein and Mannheim on the SociologyofMathematics[J]. Studies in History and PhilosophyofScience, 1973, (4): 173-174.

[6] BLOOR.Knowledge and Social Imagery[M]. London:Routledge& Kegan Pau,l 1976: 4-5.

[7] WOOLGAR. Irony in the SocialStudy ofScience[C] //In Science Observed: Perspectives on the Social StudyofScience. London: Sage, 1983: 239-266.

[8] BLOOR. Sociology of Scientific Knowledge[C] //InHandbook of Epistemology. Dordrecht: Klu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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