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尚全:《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出台前后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766 次 更新时间:2014-10-19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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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尚全 (进入专栏)  


1984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是指导我国经济体制全面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指出了改革的基本任务是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

今年是《决定》颁布30周年,借此机会,将我参与《决定》起草的过程写出来,作为纪念吧。


《决定》起草的背景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共产党通过拨乱反正和全面改革,勇敢地走自己的路,在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践中开创了党的事业新局面。

中国的经济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活力,经济体制也逐步向管制更加宽松、更加适应生产力方向发展,尤其是农村改革的突破,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农业生产取得了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从未有过的连年增产,1984年粮食更是增产4070亿斤。但粮食增产以后所需要市场、销售渠道等与城市尚存的原来那套体制格格不入,农业生产所需要的生产资料也难以获得,对城市当中经济体制的改革迫在眉睫。当时在总体上仍然沿袭着计划体制运转,存在着严重的弊病。

第一个弊病是,政企不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经济部门直接管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失去了自主权,结果宏观经济决策没搞好,微观经济活动又管得死,严重压抑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

第二个弊病是,条块分割。把完整的国民经济分割成众多的部门所有制和地区所有制,造成部门壁垒、地区封锁,限制了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影响了行业之间、企业之间的专业化协作,使企业的生产能力不能充分合理地发挥。各部门之间相互扯皮,权力最大化、责任最小化,造成大量物质和时间上的浪费。

第三个弊病是,单纯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来管理经济,主要不是商品生产、价格规律和市场在起作用,使企业缺乏竞争力和应变能力。

第四个弊病是,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很严重。分配没有真正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挫伤了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社会主义经济失去了活力,严重地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1982年9月举行的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了有系统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并且指出这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十二大报告提出,允许对部分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不做计划,由市场来调节,是从属的、次要的,但又是必须的、有益的。在计划管理上也根据需要采取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两种不同的形式。十二大报告还指出,无论是实行指令性计划还是指导性计划,都要力求符合客观实际,经常研究市场供需状况的变化,自觉利用价值规律,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指导企业实行国家计划的要求,给企业不同程度的机动权,这样才能使计划在执行中及时得到必要的补充和完善。虽然十二大的提法仍然是以计划经济为主,虽然市场只是作为补充,但这是第一次在党的文件中提到“市场”,第一次提出了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的划分,撕开了传统计划体制的口子,为下一步突破奠定了基础。

随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开始加快,尤其是1984年以后,随着国民经济形势的进一步好转,经济工作的中心逐步由调整转向改革,改革的重点也逐步由农村转向城市。党中央和国务院在当时针对改革的进程做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和指示,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改革范围进一步扩大,整个改革形势酝酿着一次战略性的突破。

在这样的改革形势下,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前夕,小平同志在谈到十二届三中全会的中心议题时说:“最理想的方案是通过一个改革文件。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政治上、经济上都起了很多的作用,这次三中全会能否搞一个改革文件?这个文件将对全党起巨大的作用。就搞这个文件,别的就不搞了。”


《决定》起草的过程

根据小平同志的意见,中央成立了由胡耀邦、赵紫阳、胡启立、胡乔木、姚依林、田纪云同志组成的文件起草领导小组。从1984年5月开始,组织了一些同志对文件的起草进行研究和酝酿。

1984年6月9日,胡耀邦、万里、胡启立、田纪云等同志谈了对加快经济改革文件的一些意见。参加会议的还有王兆国、周杰、安志文、廖季立、郑必坚、袁木等同志。

胡启立:根据耀邦同志的指示,经紫阳同志同意,在纪云同志处开了一个会,成立了个班子,准备起草一个关于加快城市经济改革的决定提交十二届三中全会讨论。想法是,十一届三中全会打开了农村改革的新局面,十二届三中全会能否在城市改革方面打开新局面,再用五年、七年或更长一点时间,使城市经济改革有一个重大突破。这将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这个决定不是拿出一个完整的蓝图,而是既要总结过去改革行之有效的经验,又要指明今后改革的方向、路子,同时给予必要的思想理论上的解释。下面反映,中央给一点思想理论武器,具体办法我们可以自己去想。这个决定作为三中会议决议通过,就会变成全党共同行动的纲领。这样城市经济改革就会取得更显著的成果。

田纪云:对城市经济改革做出一个带有指导性纲领性的文件,时机逐步成熟了。原来在城市经济改革中感到最棘手的有三大问题:一是农产品价格倒挂问题;二是劳动工资问题;三是价格问题。原来总是想在农民那里打主意,这没有意思,搞不好就打击了农民积极性。茶叶多了,就降低收购价,农民马上就会砍茶树,不能这么干,但是国家财政负担因此会越来越重。现在看,可以找出一个既不打击农民积极性,又解决倒挂问题,走上良性循环的路子。农产品价格,主要是粮、棉、油。棉花主要是质量问题,价格问题不大,纺织品可以用降价刺激消费。粮、油价格倒挂,主要是城市问题,国家每年补贴104亿元。如果把这两项补贴直接补贴给消费者,80亿元就够了,这样就把农产品中挂帅的几个品种的价格一下就调合理了,城乡就通了,粮食就真正成为商品,粮票就可以消失了。蔬菜价格可以在中小城市放开,然后再放开大城市的价格,让农民进城产销直接挂钩,一开始价格贵点,价值规律很快就会使价格降下来。如果采取这些措施,农产品价格就理顺了,国家补贴部分就稳住了,就不用在农民身上打主意了。

劳动工资问题,也可以走出一条路子来。今后除技术很强的工人实行固定工资外,在矿山、建筑业试行的劳动合同制,在其他行业都可以实行,搞活劳动制度。工人工资由企业自主决定,通过工资,把企业放活,农村形势又好,就能进一步解决党政机关、科研教育单位工资问题。

关于价格问题,把农产品价格由暗补变为明补,价格问题就理顺了,可以解决农村卖难、买难的问题,对于城乡通开,地区交流,都有好处。工业品价格一次放开风险较大,可以采取分步走的方法。生产资料价格在让利减税的条件下逐步提高,消费品价格有升有降,工业消费品价格总体下降,对群众的影响就不会太大。

文件如果能在这几个问题上取得突破,那么这个文件的分量就更重了。这个文件既要总结这几年改革的经验,也要指出今后改革的路子。

胡耀邦:工资已经不能再低了。今后一二十年的工资不翻一两番不行。我们的工资低得不能再低了。前两年我提出,大家都说高工资、高消费不好。低工资、低消费有什么不好呢?人们对这个问题考虑得很少,低工资对刺激生产不利。现在工资总额800亿,翻一番就1600亿。只要和生产挂起钩来,就不要财政部拿多少钱。企业放开了,就剩下党政机关400万人(加上科研、教育共2000万人),工厂、商店的工资,叫他们自己搞嘛!人们拿了高工资干什么?还是要花到消费上。这就可以刺激生产发展。所以不怕工资涨上去,关键是看工资从哪里来。(万里:王丙乾这次对照检查,在这个问题上有点突破,检查过去缺乏发展生产的观点。对他这个对照检查,我就欣赏这一条。农村多种经营收税150亿。生产发展了,就不怕没钱,如果生产发展了,还没有钱,那是没本事。)

我估计按今后每年生产增加1000亿的速度,工资按15%的速度,150亿,六七年就可以翻一番,1990年我们平均工资达到150~180元。

万里:从农村这几年的体验看,主要就是3个字:一是死,一是懒,一是穷。农村改革是解决了一个“活”、一个“勤”,才富起来。造成“死、懒、穷”,是乱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结果。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商品生产高度发展的基础上的;而我们是在商品生产很不发达、很穷的情况下进入社会主义的。解放初来了批苏联专家,工资制度等方面学了苏联一套,机械地划分重工业、轻工业。轻工业中劳动强度大、贡献大的,也不能高于重工业。

大锅饭、平均主义使社会主义缺乏活力。人类的进步,是充分发挥主动性同自然界斗争的结果。但是我们管得死,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不饿死人,大学生一毕业一律560毛。平均主义、大锅饭把人们的懒惰性养起来了,人们越搞越懒,很危险,国家要灭亡、民族要灭亡,创造性没有了,谁出头,谁有创造性,就受打击。这样搞什么主义也没有了,只有一个“亡国主义”。这样搞,最后的结果是:把人搞懒了,越懒越穷,越穷越管,越管越死,越死越穷,恶性循环。在农村,活了,勤了,富了,越勤越富,越富越勤,越勤越富越活。

要讲清楚城市经济改革的重要性、迫切性,必须把城市经济的弊端研究清楚。就是这3个字。怎么解决?要像农村一样,大胆试验,不断了解新情况,不断总结新经验,不断解决新问题,想不通可以等待。十二届三中全会做了决定,城市经济可能比农村快,很可能3年左右,最多5年。这样我认为就不是两番,两番半、三番也有可能。以首钢为例,放开干潜力很大,3500万吨钢都不是问题。这就是因为把人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一样的设备、一样的厂房,大不一样。中国人是聪明的,过去就是没有给应有的环境、条件,城里人不比农民笨,就是统得死死的。问题是怎么样使一切都活起来,勤起来。活了,有能力的人才有用武之地,有能力的人带头,其他的人都起来了。劳动人事制度不改不行。城市工资不提高,连茶叶也卖不出。关键是要搞活,企业活、人活。厂长负责制,如果是个好的厂长,给工人先讲清楚一年可以增加多少收入。农村生产队队长也是“一年早知道”。我们同资本主义不一样,实行厂长负责制,必须给工人民主权利。

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是针对我们的弊端来说的。全世界历史,自古以来就是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这是社会发展规律,一块富起来不可能,一块穷倒可能。

列宁讲过,一个社会的好坏,决定于劳动生产率。城市经济改革最大的障碍,除了思想上的问题,就是3个人的饭5个人吃,3个人的活5个人干。现在改,就是3个人的活3个人干,3个人的饭3个人吃,进一步做到一个人干3个人的活,至少要拿一个半人的工资。

胡启立:起草好文件,要注意3个问题:

一、总的形势和对弊端的认识。

现在,对形势认识不完全一致。耀邦同志提出,全党面临着商品生产大发展的形势,农村的发展对城市经济改革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城市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市死了,农村也活不了。城市改革受农村改革冲击波越来越大。我们全党各级干部要站在新的生产力前面,而不能阻碍,动不动就限产。而新的生产力一出现就要为自己开辟道路。新中国成立初期和一五时期,在生产力比较低下、物资匮乏的情况下,我们采取供给制加苏联的办法,实行了集中的体制,当时有利于克服困难,稳定形势,对重点建设起了作用。但那是在商品生产不发达的形势下建立起来的体制,现在已不适应新的形势,如不改革就会成为束缚生产力的桎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进行了城市经济改革的试点,大体上领导苦恼的问题下边都有了尝试,像常州、重庆,有很多经验都是行之有效的。对这些经验要重视。解决的办法是,要到下面去总结经验。现在已经找到了流通的水,慢慢地流到大河里去。

必须对形势有统一的看法。有人认为,中国过去出现“马鞍形”,都是形势一好脑子就发热,就折腾。现在形势好了,有人又要脑子发热折腾了。对这种看法要分析。全党已经把过去的经验变成财富,现在大家都非常警惕,总结了过去的经验教训,不会再折腾了。

二、城市经济改革的方向、内容。

1.企业怎么搞活。改革的重点就是把40万个企业搞活,变成动力。过去,企业亏损国家补贴,收入从赢利企业拿,保护了落后,养了懒人。今后要奖勤罚懒,鼓励竞争,不行的企业允许倒闭。万里同志说过,中国的企业不允许倒闭,中国的工业没有希望。要改革工资制度,搞工资分解。要改革劳动人事制度,工厂垮台,厂长就地免职。

2.发展统一市场,打破地区封锁,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建立城乡通开、多层次的流通体制。

3.计划主要是把影响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从宏观上掌握住,不能占领一切阵地。计划外高来高去,计划内平来平去,两种办法长期并存,相辅相成,都是统一市场的组成部分,都是计划经济的范畴。基建投资,无偿投资要改为有偿投资,改变按条条下达。部委一般不管企业,管协调。投资要下放到中心城市,允许他们把各项基金捆起来使用。国家建设,不只是财政部拿钱的才叫国家建设,而是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都叫国家建设。

4.打破人才单位所有制,允许人才流动,广泛实行招聘合同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允许个人辞职、单位辞退。

三、城市改革中的一些思想认识问题。

1.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和过去说的“两极分化、导致资本主义”有什么区别?

2.发展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画上等号,计划分配和社会主义画等号。

3.在所有制方面,认为多种所有制并存是落后的、低级的,单一所有制,工资统一,产品分配,这就是社会主义,否认多种经济形式,否认利用商品、货币关系。

4.认为大好形势的标志就是物价冻结。物价只要一涨,就是形势大坏。

5.生产与消费。认为工资高了,人民生活富了,消费增加了,就是浪费。在观念上认为消费多了就是影响生产,认为低工资好,高工资就是资本主义。

6.认为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表现:统购统销,低工资高就业高补贴,全民所有优于集体,消灭个体,否定货币,否定商品生产。

7.要用历史发展的观点看待改革。我们是在前人开辟的道路上前进的,而不是否定前人的成绩和经验。耀邦同志引用了列宁的一段话:在落后国家中建设社会主义,必须采取一系列不同形式的过渡办法和步骤。中国如此大,不能千篇一律,要不断前进,到2000年还要改革,历史总是螺旋式前进的。

胡耀邦:文件怎么写,我还没想好。搞得成搞不成?(万里、启立、纪云:搞得成,肯定搞得成。)好几个省都提出三中全会怎么开?希望中央拿个好主意。文件不要长,搞一个4000~6000字的文件,一切具体的、有争论的东西都不要。题目叫什么?是否就叫“加快经济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内容写什么?

一、首先要指出改革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十二大制定的方针。小平同志在十二大开幕词中讲到现代化建设的四项重要保证,第一条就是改革。十二大就亮了这个旗帜,不是到十二届三中全会突然提出这个问题。第一条就是这个,是我党拨乱反正以来确定了的方针,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改革要贯彻在四化的全过程中,全党必须把四化和改革紧密地联系起来。这一条要写上一两百字。

二、社会主义搞了六十几年了,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发展都是比较缓慢的,不如先进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快。全世界的共产主义者不应该想想这个问题吗?!马克思说过,社会主义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会以想不到的速度发展,社会财富会急剧增加。社会生产资料由私人占有变为社会公有,社会主义制度确有优越性。为什么发展缓慢呢?除了我们政治上犯错误以外,就是落后的、错误的或者说不正确的经营管理方式。所以私有制废除了,我们另一个东西又把生产束缚住了,主要是管理方式太落后。要使全世界看到我们不是搞资本主义,而是在发展社会主义,我们要总结经验,包括苏联的经验。我国的社会制度是先进的,为什么生产力发展缓慢呢?改革要使社会主义注入无穷的活力。我们改革是要改变落后的管理方式,不是要改革社会主义制度。要写这个。使人家一看,第一是中央早就指出来要改革,第二条是保护社会主义制度,这是大纲领。使全党认识到不管你是哪个部门,管理方法都是落后的,不存在谁是正确的谁是不正确的,都是历史的产物。

三、写40万个企业。这是我们的经济命脉,是创造物质财富的源泉。要讲它的重要性,改革中首先要重视这个问题。我们由于管理落后,束缚了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改革的中心就是把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出来。松绑就是要给企业自主权。单靠政治思想工作,不搞物质利益不行。按劳分配的问题在这里谈。改革的方向要讲清楚。

四、谈流通、商品经济。价格、中心城市作用放在这里讲,也是只谈方针性的问题。

五、我们的国家是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取得胜利的。现在要较快地富裕起来,力量还很单薄,完全靠国家包起来一切事业是不可能的。国家、集体、个人要一起上,允许集体、个人搞开矿、办能源、办交通。我们可以用税收、信贷等办法管住,不会脱离社会主义的总轨道。

六、写简政放权。要明确我们政府经济工作部门是为生产、为基础服务的部门,我们个人能力有限,必须依靠千百万人民群众。

七、科学技术和教育。

八、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引进技术。

文件只讲一些方向性的、思想方针性的东西,具体的东西不要写。

此后,中央又找了有关省市和部门领导进行了座谈和讨论。在北戴河会议以后,进一步调整和充实了文件起草的力量。在起草《决定》第五稿后,草稿下发中央各个部门、各个省市自治区征求意见,各个部门和地方都认真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修改意见。比如说当时国家体改委提出,文件在讲到过去的经济模式时,必须明确它是限制商品经济发展、排斥价值规律的。在讲到改革要建立新的模式的时候,应当明确提出我们的经济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1984年7月,马洪组织社科院工经所的周叔莲和财贸所的张卓元起草了《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商品经济的再探索》这篇文章。文章初稿完成后,分送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和几位老同志看。几位老同志都同意马洪论述的观点。这篇文章从4个方面论述了为什么要把承认社会主义是商品经济作为搞活经济,推动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的基础和前提:第一,只有承认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属性,才能把我们的经济工作真正转移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第二,只有承认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属性,才能完满地实现中央关于经济改革的各项决策,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机制。第三,承认社会主义经济的商品经济属性,有助于大大改善我国的计划工作,加强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计划指导,取得更大的宏观经济效益。第四,承认社会主义经济商品性,也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方针的一个理论依据,同时也是保证我国社会主义企业能够实行这一方针,参加国际竞争的一个理论前提。9月,在中央征求对经济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时,马洪提出在《决定》中要肯定“社会主义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个论述。

9月7日,我向中央提出对经济体制改革几个理论问题的看法,主要观点是:

当前的经济体制改革要求在理论上有一个关键性的突破,这就是要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概念。现在,明确提出这个问题的条件已经成熟了。

1. 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

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制度并无必然联系,商品经济并不是资本主义特有范畴。一些同志担心承认商品经济会把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归为一类,这是不必要的。因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发展的,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有着本质的区别。商品经济与计划经济也不是对立的,而且商品经济越发达,说明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高,越需要宏观计划的指导。在这方面,社会主义制度比资本主义制度优越得多。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可以比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更迅速、更健康、更有效率地发展。

2.  从实践经验看,苏联新经济政策时期靠发展商品经济度过了危机。

我们30多年来经济工作的成功和失败,大都同对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的认识有关。事实表明,什么时候我们注意发展商品经济,什么时候就繁荣,哪个地方能放手搞商品经济,哪个地方就有活力,就富得快。可以说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而只有发展商品经济才能富中国。

3.  我们不提商品经济,逻辑上也讲不通。

因为我们承认商品生产,承认商品交换,而商品生产加商品交换还不是商品经济吗?长期以来,我们只有生产观念,缺乏经营观念。在理论上提出商品经济,就把经营包括进去了,有利于在实践中搞活经济,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另外,中央一号文件写了农村要大力发展商品经济,那么城市不是商品经济是不可想象的。

我们的经济体制搬用了苏联的模式,而苏联模式的根本问题在于限制商品经济、忽视价值规律的作用。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开了一个口子,但很不彻底。如果我们现在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概念,在理论上对原有模式就是一个突破,它具有重大的意义。这一概念应称为中国式社会主义道路的一大理论支柱。我们的经济体制,正是要为迅速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扫清道路。

9月10日,国务院总理赵紫阳给中央常委写信,提出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3点意见,指出中国式的计划经济,应当是自觉依据并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经济,“计划第一、价值规律第二”这一表述并不确切,今后不宜继续沿用;对价格改革问题,指出理顺经济的主要标志是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将来的趋势很可能是国家定价的范围逐步缩小,放开的比重逐步扩大,国家规定的价格通过调整逐步向市场价格靠拢;国家领导经济的职能问题,近期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政企分开。9月10日,邓小平同志对这一文件批示:“我赞成。这个文件可印发三中全会,连同体制改革的决定,一并讨论。”9月13日,陈云复信赵紫阳指出:这3个问题,都是当前我国经济工作面临的重要问题,也是对这几年城市经济改革经验的总结。他表示完全同意并指出:关于计划体制,合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关于价格改革,现在确实是有利时机,应当稳步进行;关于政企分开,这样做很必要。9月15日,李先念在回复赵紫阳的信中表示:“你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中三个问题的意见很好,概括了这几年改革的经验,提出了今后改革的方向和原则,我都同意。”(相关历史材料部分参考房维中《十三年纪事》上卷,第496~506页,中国计划出版社)

9月11日,中共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中顾委委员、中纪委委员,中央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各省、市、自治区和各大军区常委及有关负责同志,以及26个大企业党委常委的同志,共约1500多人,都认真讨论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同时学习了陈云同志《关于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给紫阳同志的信》和紫阳同志《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中三个问题的请示》。通过讨论,使同志们加强了对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城市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同时把原稿第四部分“改革计划体制、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标题改为“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参加讨论的同志,普遍认为《决定》征求意见稿科学地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建设和近几年城乡改革的经验,吸取了社会主义各国改革经济体制的有益东西,指出了我国现行经济体制的主要弊端,规定了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任务、方针、基本政策和重要措施,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回答了一系列重大问题。它充分反映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反映了我国四化建设和实际工作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参与讨论的同志也提出了许多好的修改意见。

绝大多数同志认为,《决定》稿的基础是好的,轮廓、结构都不必大动,只要做必要的修改补充,删去一些一般性的讨论,加强重点部分的论述,把大家共同关心的问题,写得再精练、再鲜明、再具体些,规定性再强些,即可提请十二届三中全会审议。大家相信,《决定》稿经全会讨论和通过后,一定会成为一个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随着《决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必将使全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使我国生产力又一次得到大解放,使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出现新的飞跃,从而对实现十二大确定的总任务和总目标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9月15日,国家体改委讨论了中央《决定》征求意见稿并形成以下几点主要意见:

第一部分:

1.文件对全党和全国人民强烈要求改革的愿望,人心思改,讲得还不够。建议指出,勤劳勇敢的中国人民的聪明才智之所以未能发挥出来,除政治原因外,体制问题是个突出矛盾。

2.建议这部分不仅要写出改革是形势的迫切要求,而且要指出我们是自觉地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学说。

第二部分:

3.大家认为,这是《决定》中最重要的部分,感到写的气势还不够,“充满生机的经济体制”究竟包括什么主要内容,说得不够清楚。建议把紫阳同志9日信中的两句话“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计划经济是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经济”写进来,作为新经济体制的概括。具体阐述时,可以包括:所有制,经营方式,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强化经济调节手段等。

4.大家认为,文件中对“僵化的模式”及其主要弊端讲得不够准确,说得不透。建议明确指出,旧体制中,不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不利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不注重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应明确提出我们就是要建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并有必要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的本质区别加以阐述。

5.大家建议把基本矛盾在今天的具体表现,能够加以说明。应该指出,30多年来,我们有些生产关系是超越了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例如:强调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的市场形式,并与经营方式混为一谈;强调计划分配,不承认生产资料是商品,否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分配上平均主义;强调指令性计划,等等。

第三部分:

6.“城市企业”应包括国营、集体企业,应先说清楚;然后再突出谈增强大中型国营企业活力问题。

7.建议扩大企业自主权内容中,加进“给予企业一定的定价权”,“有权进口自己所需的物资和设备,扩大其对外经济贸易权力”。

8.“企业活力的源泉”,除了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物质利益以外,还应指出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不断提高觉悟。

第四部分:

9.建议把“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的四层意思,写得清楚一些。

10.建议能把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三部分的比较准确的含义加以说明和区别。至于其各自量的大小,需指出:“部分”重要产品实行指令性计划,大部分产品实行指导性计划,在一定限制范围内实行市场调节,形成两头小、中间大。

11.“在价值规律问题上,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的区别不在于……服务。”这一段讲得不够清楚,前后有些矛盾,是否可以不写?价值规律和经济调节手段是不同的,建议能用规范化语言加以区别。在价值规律在“广泛领域”中起作用中,应加进“消费领域”。不运用价值规律的后果,还“不利于技术进步”。

第五部分:

12.三种不同的计划管理方式,也应有不同的价格管理办法。建议指出,指令性计划产品可以统一定价,指导性计划产品应该有个笼子、搞浮动幅度,市场调节价格可以完全放开。总的来看,价格管理权要放给企业。

13.价格改革中,应指出:对零售价的管理要严些,对生产者价格管理可以松些。

14.“价格改革体系关系国民经济全局,……而下降”这一段话,建议按紫阳同志信中相应的一段话,比较完整地写进去。这样,文件公布,也会稳定人心。

第六部分:

15.大家认为这部分总的写的是好的。建议文件中把中心城市在经济上的功能同市政府的职能区别开来,应该强调城市也要搞政企分开,简政放权,也不要干预企业的活动,真正使中心城市有吸引力和辐射力,自然形成经济中心,既不能自封,也不能形成新块块。

16.“这些城市政府……,组织好企业专业化协作和改组联合,……”,大家认为完全由城市“组织”不行,应由企业自愿联合,按照行业规则,跨地区、部门,城市可以“引导好”或“指导好”。

第七部分:

17.建议写出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时,讲清三层意思:一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按劳分配原则是怎样体现的;二是按劳分配原则主要表现在工资上,奖金是过渡办法;三是如何改革工资制度。在这里:提出工资、奖金同经济效益挂钩,经济效益是个综合概念,具体指什么,最好讲清楚。大家建议:企业工人的技术等级国家应有明确统一标准,可以是有一定浮动幅度的标准;工资形式可以多样,由企业自行决定。

18.有的同志提出,应讲清“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是个过渡的办法,今后应取消综合奖金,设立专项奖。还有的同志提出:规定比例关系,不规定绝对额,也就不存在“封顶”的问题了。

19.在批判平均主义时,除了讲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外,大家建议要指出还存着把集体福利同社会保险混为一谈的问题,企业负担太重。今后应当实行劳动保险的社会化,职工退休金应该从社会保险基金中解决,而不应当由企业支出。

第八部分:

20.有些同志感到,文件中提到“实行多种经济形式”,后又提出“绝不是退回到……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是否有些矛盾?特别是现实生活中,实际上存在国营、集体、个体经济,也存在合资、独资企业,还存在雇工企业,不太好理解。后面的话,是否可以不写?

第九部分:

21.在谈到“采取有力措施提交知识分子……”时,建议加上改善工作条件,使之学以致用,真正发挥作用……

22.文件中说了个3000个骨干企业,应与前面5800个企业口径一致起来。

第十部分:

23.建议把陈云同志的一段话(“积极探索,……务使改革健康发展。”)写到这部分中,作为主要行动原则。

24.建议稍加强调要坚决防止把改革搞成运动,一哄而起,要做好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准备工作。

在起草过程中,我提出,改革就是要为迅速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扫清道路。从我们改革试点的实践经验来看,什么时候我们比较注意发展商品经济了,什么时候经济就比较繁荣。哪个地方重视商品生产了,哪个地方经济就比较有活力。这是我经过多次调查得出的结论。包括广东,就是因为先搞了商品经济,才有了活力,老百姓的日子就比较好过。所以可以这样总结,在“只有社会主义可以救中国”这句话之外,还要加上一句“只有发展商品经济才能富中国”。但是,我的意见提出来以后,起草小组就有人不赞成把商品经济写入《决定》。主要担心是什么呢?害怕社会主义跟资本主义混同起来,怕变成资本主义。我认为,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为什么呢?第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是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的,和资本主义是有区别的;第二,商品经济和计划经济并不是对立的,商品经济越发达,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越高,就越需要在宏观上加以指导。我虽然多次建议在《决定》草稿中写上“商品经济”的概念并阐明上述理由,但是反对的同志认为最多只能写上“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尽管反对的声音不小,持反对意见的同志的级别也比我高,但我坚持认为,既然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必然有商品经济,所以写上是不会错的。在商品经济概念多次被否定的情况下,我建议以中国体改研究会和中国体改所的名义召开一次理论研讨会。1984年9月初,在北京西苑饭店召开了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研讨会会议。有近20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在会上,我首先提出,应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概念,这是当前改革要求在理论上的一个关键性突破。经过大家的讨论,会议很快就取得共识,提出了一些突破性观点:“商品经济是个必然的途径,和资本主义制度并无必然联系,不是资本主义的特有范畴”,“商品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商品经济同计划经济不是对立的”。另外,我们也讨论了另一个问题,就是过去十二大提出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提法问题。为什么提出要以计划经济为主呢?因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制度,是必须要坚持的,市场调节只能作为辅助作用。一个是社会制度,一个是手段和方法,这两个概念是不对称的。要么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要么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要么计划与市场。我们把讨论的结果给中央写了报告,时任总理阅后批示给起草小组,并说“马洪同志也有这个意见”。

9月19日和27日,耀邦同志和紫阳同志又分别同起草小组座谈了如何进一步修改好《决定》稿的问题。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提示和大家讨论的意见,文件起草小组对《决定》又做了一次修改。10月2日,耀邦同志主持文件起草领导小组开会,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原稿中第一部分“改革是当前我国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中,加强了加快经济体制特别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的论述。主要是增写了:目前农村改革还需要继续发展。加快城市改革是城市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现在,全面改革经济体制的条件已经具备等内容。并且指出,城市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起着主导作用。只有坚决地系统地进行改革,才能推动国民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把原稿第四部分“改革计划体制,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题目,改为“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明确指出:改革计划体制,首先要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认识我们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和生产社会化不可逾越的阶段。

三、对原稿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的第五部分,做了较大的改写。明确指出,价格体系的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概括了改革价格体系的三项原则:一是调整不合理的比价,该升的升,该降的降,不是普遍提价;二是由于矿产品和原材料价格上涨而造成的成本增高基本上在企业内部抵消,少部分由国家减免税收来解决,不得因此提高工业消费品的市场价格;三是在解决农副产品购销价格倒挂和调整消费品价格的时候,实行职工工资、社会救济金和居民储蓄同物价挂钩的原则,保证广大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不因价格的调整而降低。同时,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职工工资还要逐步提高。

四、在正确发挥政府机关管理经济职能的部分,明确规定,今后各级政府原则上不再直接经营管理企业。增写了全国性和地区性的公司,是在企业互有需要和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建立的联合经济组织,它们是企业而不是行政机构,对所属企业也不应管得过多过死的内容。还增写了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使越来越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准则需要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国家立法机关要加快经济立法等内容。

五、在原稿的第七部分,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依靠自己的勤奋劳动先富起来,以及如何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一段中,增写了对经济还很落后的一部分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其他贫困地区实现特殊的优惠政策,并给予必要的物质技术支援的内容。

六、在原稿的第八部分,增写了“对内也要开发”的内容,题目也做了相应的改变,明确指出:对外要开发,对内也要开放。各地区、各行业、各企业相互之间都要打破封锁,打开门户,按照扬长避短、形式多样、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发展各种经济技术的交流和合作。

七、在原稿的第九部分,指出科技和教育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后,说明中央将在适当时候,专门讨论教育和科技体制的改革问题,并做出相应的决定。

八、在原稿“加强党的领导”部分,增写了:(1)改革是关系亿万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切身利益和国家前途的大事,是极其复杂的、群众性的创新事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2)各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尤其应该充分考虑自己的特点。(3)改革与整党要密切结合进行,以整党促经济,以经济检验整党。越是搞活经济、搞活企业,越要加强党风党纪的建设。(4)在创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同时,要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的、健康的、科学的生活方式,振奋积极的、向上的、进取的精神。这样,就使一部分的内容得到充实,分量有所加强。

最后,在这两次修改中,还删去了原稿中一些不准确的、有争议的概念和提法。在文字上也做了很多改动。经过修改,大家在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已基本上被采纳。没有或没有完全被采纳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各省、市、自治区同志普遍提出,在《决定》中应该解决中央和地方的适当分权,扩大地方的自主权,以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中央和省、自治区两级不直接经营管理企业的原则是否包括城市政府,今后生产责任和流通责任究竟由哪里承担,由谁来组织实施和检查结果。

二、中央和地方党委都有许多同志建议,对几个关系经济体制改革全局的问题,如财政金融、商业流通、基本建设、科技教育等体制的改革,以及进一步对外开放、发展对外经济交流等问题,都能专列一条写。

三、还有一些同志建议,《决定》中应增写如何进行县级综合改革,加快发展乡镇企业;写明企业党政工团的职责范围;解释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同党章第三十五条规定有矛盾等问题。

起草小组认为,在以上几个问题中,有的由于缺乏必要的酝酿准备,需待今后专门研究解决;有的中央和国务院已经做了专门规定,在《决定》中不必再重述;有的属于具体工作问题,或者在《决定》中不好处理,可另做考虑。

在《决定》起草过程中,党中央和国务院主要领导同志先后8次同起草小组的同志进行了座谈,共同修改《决定》。经过文件起草小组的反复修改,经过了中共中央全会的讨论修改,1984年10月20日十二届三中全会正式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共分十大部分:

第一部分:改革是当前我国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

第二部分:改革是为了建立充满生机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

第三部分: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第四部分: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第五部分: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充分重视经济杠杆的作用;

第六部分: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正确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

第七部分: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

第八部分:积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进一步扩大对外的和国内的经济技术交流;

第九部分:起用一代新人,造就一支社会主义经济管理干部的宏大队伍;

第十部分:加强党的领导,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决定》的历史意义

在与十二届三中全会同时召开的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邓小平做了重要讲话,他高度评价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他说:“前天中央委员会通过这个《决定》的时候我讲了几句话,我说我的印象是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我是这么个评价。”邓小平还说:“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我看讲清楚了。过去我们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没有前几年的实践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写出来,也很不容易通过,会被看作‘异端’。我们用自己的实践回答了新情况下出现的一些新问题。”邓小平指出:最重要的是第九条,概括地说就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8个字。邓小平还说:“我们要向世界说明,我们现在制定的这些方针、政策、战略,谁也变不了。我们现行政策的连续性是可靠的。”(《田纪云:80年代改革回顾》,《炎黄春秋》2008年第1期)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是专门的改革文件,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这份《决定》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第一,《决定》回应了人民的愿望,顺应历史的潮流,阐明了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二,《决定》为当时的改革探索指明了改革的原则方向,进一步确定了改革性质、目标、任务和基本蓝图。

第三,《决定》明确了增强企业活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巩固了之前一系列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并指明了未来的工作重心。

第四,《决定》突破了长期以来的禁锢,要求尊重价值规律,并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概念,回答了长期困扰社会主义改革前进的理论问题,为全面经济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提供了理论和政策依据,为我国的改革指明方向。

第五,《决定》确定了价格改革的总体原则和思路,充分阐明价格形成体制改革的重要性。

第六,《决定》从政企职能分开的角度,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到目前为止仍然十分重要的改革命题,启动了转变政府职能这一长期的改革进程。

第七,吸收农村改革经验,打破平均主义,强调按劳分配原则,指明了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进一步激发了人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第八,《决定》要求积极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并扩大开放,为非公经济的逐步壮大和非公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内地位的逐步提高奠定了基础。


(作者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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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炎黄春秋杂志2014年第10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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