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嘉健:且看简·奥斯汀怎样写“傲慢”

——读《傲慢与偏见》随笔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22 次 更新时间:2014-09-02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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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嘉健 (进入专栏)  

经历过许多岁月人生阅人无数之后,我现在都不大肯定人是否需要一种傲慢,怎样的傲慢才是合乎理性的。这个世界肯定是愚蠢势利的庸众多于精英,人与人之间有那么多的差异的确又是那么难于理解无法沟通,每个人都一定带着偏见行世,性格的缺陷是与生俱来并且得到生活环境的助长发展,要说服和改变他人基本上是一种痴心妄想,于是清高的聪明的人难免只好用傲慢来对付,用一句著名的电影台词来说就是:“我们不理睬他!”除此之外,讨好、迎合、卑躬屈膝与老好人态度都是下三烂人格。

只好重读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我一向对英国文化怀有最大的敬意,最早教会我认识人类的傲慢性格的,就是简·奥斯汀的这本小说。经过人生历练以及文化的分析之后,重读《傲慢与偏见》,我发现,英国式的傲慢绝对不是一种负面大于正面的坏脾气,而是一种不得不为之的独立性格。以英国人阅人之深,经过深刻研究人性之后,他们发展出英国式的傲慢精神,必有超越全世界一般道德水准的见识。且看简·奥斯汀在小说里怎样研究傲慢。

女作家简·奥斯汀(1775-1817)是一个可以和莎士比亚齐名的文学大师,莎士比亚代表的是戏剧,简·奥斯汀代表的是英国小说伟大传统的起点。他们两人共同开创了一个“冷静地观察和分析人生和世界的实践性、经验性文学传统,这是一种生动形象、真实可靠的人生哲学”,它和恩格斯所称道的“英国的政治活动、出版自由、海上霸权以及规模宏大的工业,几乎在每一个人身上都充分发展了民族特性所固有的毅力,果敢的求实精神,还有冷静无比的理智”(同上引),共同塑造出英国人傲慢性格的本质。简·奥斯汀的代表作是《傲慢与偏见》,没有哪一本作品会比它对傲慢精神的本质和种种式式写得更深刻广泛的了。传统的评论意见是:傲慢是人类的一种通病和坏性格。—— 这个意见未免有些粗糙、浅薄和简单化。傲慢不妨也是人类的一种优越感,既然是人性不可避免的本性之一,那么我们完全可以修养出一种高贵的傲慢——内敛式的傲慢。小说的主人公达西说:“只要你果真聪明过人——你就会傲慢得比较有分寸。”(第十一章)一般人大抵没有很好地领会简·奥斯汀创作的深意,以为女作家在小说里对傲慢和偏见是一面倒的否定性的批判态度。不,既是人性之一,描绘和分析一下它的复杂状态和优越的精神,才是最高层次的文学哲学。在小说里,简·奥斯汀固然写到了多种多样的傲慢,有咖苔琳·德·包尔夫人那样的恶劣贵族倚势欺人的傲慢,也有柯林斯那样的小人得志的傲慢,然而简·奥斯汀要表现的主体却是达西式的高尚的傲慢,这才是小说的精髓所在。英国式的傲慢是一种“内敛的傲慢”,它源于一种天生的优越感,是贵族精神的内涵之一。我想“傲慢”(PRIDE)一词就是英国文化的关键词之一,正是英国之所以为英国的精神底蕴。除此之外,小说里还表现了伊丽莎白作为一个中产阶级的女子所具有的自尊不屈的傲慢,虽然她的傲慢不无偏激。

按一般人的浅薄简单见识,总是以为“傲慢”是一个贬义词,在中文里尤其如此。其实,在英文里,The word pride can be used in a good sense as well as in a bad sense,它既可以用在褒义色彩也可以用在贬义色彩;它的恶性用法是“自高自大”,良性用法则是“自尊自重”。pride means having a feeling of being good and worthy,意指感觉到“自己良好而有价值”(自傲),worthy是可尊敬的,有道德的,值得敬重的,应受到赞誉的,值得的,与尊严等适合的,相配的之意,也可以做名词用,指杰出之士。如果深切地理解了这个worthy的意义,就可以明白简·奥斯汀是在这个价值层面上表现达西式的pride傲慢,而在恶性意义上表现包尔夫人、柯林斯式的自高自大。至于伊丽莎白式的傲慢,则既包含着达西式傲慢的意义,也有因为误解而出于自卫原因的偏激性傲慢。心理学多数是对病态心理有过多的研究,而容易对正常心理多停留在基础概念的粗略上。对于作为一种很少数高尚之士才具有的值得自尊自傲的“傲慢”,心理学大概就没有兴趣多做探究了。这样的人物只好由小说家来做文学分析研究的素材,简·奥斯汀一下子就把它做成了绝品。如果简单地误解了奥斯汀,看不到整部小说里关于傲慢的复杂意义系统,尤其不能看到奥斯汀对达西和伊丽莎白式的傲慢所寄予的深切广大的赞誉,那这部小说的伟大价值就丧失殆尽了。

《傲慢与偏见》最早的名字是《First Impressions》(第一印象),是简·奥斯汀21岁时的处女作,后来出版时改为现在的书名。如果用“第一印象”做书名,就会把全书的意义锁定在伊丽莎白第一印象的误解上,那往往是爱情故事和人际交往中常见的感觉用事,与人性无涉,它更适合作一部通俗小说流行的书名。“傲慢与偏见”则是对两种人性进行研究的文学概括,却是一部文学小说的书名。既然“傲慢”作为一种人性和性格有着那么复杂的意义系统,那么怎样完整地分析和研究它,则是对文学家的难度挑战。如果奥斯汀没有在小说里表现出各种不同而有着质的区别的傲慢,那这部小说绝对不可能成为最高地位的名著。21岁的女子就有这样的人性和性格洞察力与表现力,简直是奇迹。

简·奥斯汀在小说里是在爱情婚姻的范畴里去考察傲慢是否有存在的必要,并且要研究一下,傲慢在爱的关系中如何产生误会,怎样才能调节两个最优秀的人之间的亲密对待关系。更深一层的,简·奥斯汀还想写出贵族式的傲慢和中产阶级的傲慢不同的类型。达西代表贵族的傲慢,伊丽莎白代表中产阶级的傲慢,伊丽莎白更代表着偏见。这两个人是一对对应关系,另一个对应关系是班纳特先生和伊丽莎白的姐姐吉英。班纳特和吉英都是有着平和公正、温厚善良、善解人意、讨人喜欢和宽容大度性情的人物,凡事不会从坏处想人,又不会只听一面之词,更不会偏激。但是他们都是只有很好的性格而不是特别聪明智慧卓越的人,因此在思想见识方面不会有透视人性劣根的尖锐眼光,自然不会严厉分析世态。他们都是众人的甜心和天使,处处春风得意,不以思想深刻见长。对于这样的好运气人物,不是人间的常数,简·奥斯汀不想把他们作为描写的第一主角。这个世界,最多数的人物就是有许多缺陷的庸众,庸众的特点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和自尊,不得不表现出汲汲于利、争强好胜、自以为是和自私自利的性格,于是刻薄、偏狭和庸俗、愚蠢暴露无遗。既然大多数人这样的丑陋,那么就一定会有一些特别清高和智慧出众的人物冷眼旁观,不幸他们天生太过优秀,读书又太多,思想敏锐,见识非凡,这种人就天生眼睛里揉不得沙子。思想超越庸众和智慧卓越的人性格大多数都是锋芒毕露之士,你想一个高高在上看到许多蠢蠢欲动的世界在丑表现,他能够容忍得了么?讨厌去附和应酬这些人,难免就会被人认为是傲慢了。概括而言,这个世界基本就是这样三种人存在:善良温厚之士,愚蠢丑陋的庸众,高明尖锐的精英。傲慢大约就在后两种人身上普遍存在。

傲慢不仅仅是贵族才有的脾气,越是庸俗小人越容易表现出夸张性的傲慢。心理学指出:自视太高者,也许有自卑的根源,自负只是一种缺乏安全感的掩饰或补偿。《傲慢与偏见》中写到小人柯林斯浅薄愚蠢的傲慢和低级庸俗的谦卑。账房先生的儿子柯林斯并不是个通情达理的人,虽然也受过教育,但是先天的缺陷却简直没有得到什么弥补,他大部分日子是在他那守财奴的文盲父亲的严厉教导下度过的,在大学里也不过照例住了几个学期,也没有结交一个有用的朋友,因此他的为人本来很是谦卑,不过他本是个蠢材,不想年纪轻轻就发了意外之财,现在生活又过得很优闲,将来还可以继承班纳特的家产,当然不免自高自大起来,哪里还谈得上谦卑。且鸿运亨通,得到贵族夫人的提拔,当上了教士,自命不凡,自以为当上了教士,该有怎样的权力和该享受怎样的权利,一面对他的地位颇高的女施主悉心崇拜,备加尊敬,另一面又对他的穷亲戚趾高气扬的蔑视,于是他一身兼有了骄傲自大和谦卑顺从的两重性格。一有机会他就在贵族的聚会上丑表现,竭尽全力的巴结。又自以为对人恩赐般地选定班纳特的女儿为自己结婚的对象,不意遭到了伊丽莎白的严词拒绝,伊丽莎白一生最看不起愚蠢又自负丑陋又卑鄙的人,她宁愿死了也不会嫁给这么一个混蛋。可惜他还是那么愚蠢,说,“我觉得我向你求婚,并不见得就不值得你接受,我的家产你决不会不放在眼里。我的社会地位,我同德·包儿府上的亲戚关系,都是我非常优越的条件。我得提请你考虑一下,尽管你有许多吸引人的地方,不幸你的财产太少,这就把你的可爱、把你许多优美的条件都抵消了,不会有另外一个人再向你求婚了,因此我就不得不认为:你这一次并不是一本正经地拒绝我,而是仿效一般高贵女性的通则,欲擒故纵,想要更加博得我的喜爱。”(第十五章,第十九章)

婚姻怕是人类众多普通难题之中最大的难题,难题就在于越是亲密的关系,越是需要平等公正。但是条件、背景、经验、资质、性格和思想见识很难达到半斤对八两,那么所谓的水乳交融就是神话,傲慢与偏见,误解和对抗就势所难免。两个人一辈子要像刺猬一样的栖身在一个洞里,还有两个家族的社会政治之复杂关系。利益分享,人脉互惠,社交面子,习俗沟通,性情包容,在在都是刺儿头冲突。如果不是门当户对势均力敌,总有上下等级高低矛盾的不容回旋之处。看过一个电视剧《大女当嫁》,当姜大雁和澎坦交往的时候,姜父就不愿意相信女儿两人关系之可信性,他说:“澎坦这个人他靠不住,心术不正,为什么?他长得那么帅,一个留美博士,一个银行主管,为什么喜欢我家大雁?”大雁不过是一个普通的职高老师,年已33,无论地位和收入,都无法和澎坦构成对应关系。澎坦的母亲对待姜大雁的势利刻薄态度,也同样情有可原:我家澎坦虽然出身于小地方,你们虽然是北京人,但是姜大雁不过是一个剩女,还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教师,所以自然就要蔑视她。人心总是会有许多计较,小地方的人只要出人头地了,条件上就可以打和。如果不用我家的优势压着你,倒不是显着我家高攀?以后怎么和你们正面对垒?即使要接受你,也要见面就给你一个下马威,就为了以后可以压着你。用旧式礼数傲慢你,就要你长久给我做一个受气的小媳妇。用种种尖酸刻薄埋汰你,就为了你将来低声下气不敢在我们面前傲慢。你看,小地方的人就怕大首都的人对自己傲慢。澎母对儿子在美国找外国女人她嫌太开放,也是中国人的自卑心理给西方人的傲慢吓出了历史的阴影;现在要找一个中国的普通女教师,她又嫌她不够高级洋气,一副呆头呆脑的样子。反正总是“计较”,计较的人最不自信,最不独立,生怕别人看不起。为了一个尊严的问题,不惜反复折腾。从这个电视剧表现的难题,你会看到简·奥斯汀在两百多年前对婚姻里的傲慢与自卑的探讨何其的英明。

我们还是看看简·奥斯汀要表现的一种真正的傲慢的内涵,即高级的或曰优秀贵族的傲慢。小说的主人公贵族达西有一种内敛的傲慢,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他有非常丰裕的家产,还有每年一万镑的收入,受过良好的教养,风度翩翩,智力超群,特别爱好读书思考,见解敏锐深刻,又善于言辞。可是他从来不爱说话,除非跟知己的朋友们谈谈。他对待知己的朋友非常和蔼可亲。沉默,冷静,含蓄和爱挑剔是他的性格的最大特点。他总觉得他所看到的那些人既不美,又谈不上风度,没有一个人使他感到兴趣。由于他的傲慢和明确的拒人千里之外,于是没有一个人对他献殷勤,博取他的欢心,他对此也根本无所谓,拒绝和他不喜欢的人跳舞和聊天,在聚会里只是踱来踱去,或者在一边自己静静地读书,对别人的恭维冷冰冰地爱理不理。他说,“假装谦虚往往就是信口开河,有时候简直就是转弯抹角的自夸,这是再卑鄙不过的事。”(第十章)达西有一个特别的优异之处:从来不会自我夸耀,也不会计较在意别人对他的评价,无论别人怎样对他反感和误会,他都不会急赤白脸地去辩驳,他的高贵是靠自己建立的,而不是靠别人的承认。冷静,沉默,嗤之以鼻,就够了。除了一个人——伊丽莎白,他所钟爱的优秀的女子,对他有了根深蒂固的误会之后,他才写信把事实的真相告知她,但是,没有任何的夸耀和吹嘘,更没有献媚。在达西看来,高贵的人永远是不需要为自己辩护的,金子永远都是金子,为自己夸耀和对别人的批评敏感反击不是高尚者的所为。

在这里值得插入一说:这就是著名的英国傲慢的本质,英国自古至今从来没有为自己辩解的习惯,即使世界上的其他民族怎样批评他们如何冷漠沉着、死气沉沉、暮气浓重、保守古板和不与人合作,英国从来无动于衷。他们清楚,他们拥有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那是世界的中心,他们是唯一不愿意成为“欧盟”的国家,他们愿意与世隔绝。尽管英国人有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他们却从不公开表达这种感情。不会有哪个英国人老是念叨“我自豪,因为我是英国人”,或者是像欧洲大陆的邻居那样,经常充满温情地提到自己的国家。对于外国的批评,英国政府不会在意反驳,英国的普通百姓也不会义愤填膺。在英国人看来:只有那些缺乏自信和有缺陷的民族,才会大肆地鼓吹爱国,只要有根深蒂固的优越感,就不需要大张旗鼓地吹嘘。正是这样,英国才是一个令人尊敬的民族。——达西的傲慢就是基于这样的一种英国式的优越感。

达西和伊丽莎白的曲折爱情故事最能够表现出两个傲慢的人之间解决问题的理性方式。当达西的傲慢无意中得罪了同样傲慢的伊丽莎白的时候,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深深的偏见,锋芒毕露地向他挑战,处处和他对着干。在伊丽莎白咄咄逼人的讥笑面前,心仪伊丽莎白的达西坦率地说:“我认为我的性格太不能委曲求全,这当然是说我在处世方面太不能委曲求全地随和别人。别人的愚蠢和过错我本应该赶快忘掉,却偏偏忘不掉;人家得罪了我,我也忘不掉。说到我的一些情绪,也并不是我一打算把它们去除掉,它们就会烟消云散。我的脾气是够叫人厌恶的。我对于某个人一旦没有了好感,就永远没有好感。我相信,一个人不管是怎样的脾气,都免不了有某种短处,这是一种天生的缺陷,即使受教育得再好,也还是克服不了。”偏偏傲慢的贵族达西却看上了同样优秀而锋芒毕露的中产阶级女子伊丽莎白,唯独对待伊丽莎白,达西不惜纡尊降贵,即使受到伊丽莎白当面的冷嘲热讽和锐利批评,还要温和宽厚地接受她,无论在任何场合,他的眼睛只是看着她一个人。即使伊丽莎白偏听小人的中伤造谣,对达西彻底误会,达西也丝毫不加辩驳。达西不顾伊丽莎白对他的反感和误会,向她提出求婚,伊丽莎白毫不犹豫地立即当面拒绝,达西也不以为忤。

简·奥斯汀是最早开创了在小说里描写“不是冤家不聚头”之情节模式的小说家。先是恨之入骨,见到就吐唾沫,嗤之以鼻,咬牙切齿,唇枪舌剑,然后慢慢发现有些不对,费心劳神地反思,回忆,琢磨,于是更加注意。又经过若干回合的冲突,当面对垒,更发现许多蹊跷的蛛丝马迹,才会把对方作为一个调查分析的重点。只有经过这样的研究过程,爱情才会成为理性的果实。等到了解真相,爱情就显得别有意味。看伊丽莎白和达西两个傲慢的一对怎样渐入佳境,真是一种享受。其实严格说来,我更欣赏号称傲慢之王的达西的表现,因为达西并没有故意挑衅任何人的那种傲慢,面对伊丽莎白的锐利和故意挑战,达西表现出了一个真正贵族的气度。如果我们是伊丽莎白,我们任何人都会像她一样敏感的自尊心受到强烈的刺激,而有反常的过火行为,失去了自己一向的理性。伊丽莎白不幸出生在一个家产不丰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地位不高背景不优越难免使我们的自卑心转变为一触即发的傲慢,特别是对于那些太有独立人格的人来说。聪明理智的她敏感地认识到人情世态的势利冷暖,故对世人的感情期待不高,那么就可以不容易受伤。她耸起了她的满身硬刺,对着深爱她的达西发起一次又一次的进攻。简·奥斯汀的伟大在于不仅仅是写出误会是造成人性过度傲慢的原因,伊丽莎白的确是不知道事实的真相,又受到了风度翩翩善于虚伪作态的韦翰颠倒是非的蒙骗;简·奥斯汀的深刻之处在于,她详细地表现出达西作为一个真正的傲者从容不迫的气度,始终屹立着去等候真相露出水面,让对方逐步恢复理性的那种傲慢。一般人只要在爱人面前会情不自禁地拜倒在石榴裙下,假如不幸受到了误解,就会不依不饶地纠缠,使用一切手段为自己的脸上贴金,絮絮叨叨地辩解,并且要把他人说得一无是处,千般讨好,万般谄媚,钻石戒指,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美食游艇,广场轰动,你要星星我就给你摘太阳,信誓旦旦,全都是奴才的作派。今天我们看到的这种恶俗的表演实在是太多了。达西绝不。你看看他是怎样当面对着拒绝他求婚的伊丽莎白说的:“要是我耍一点儿手段,把我内心的矛盾掩藏起来,一味恭维你,叫你相信我无论在理智方面、思想方面以及种种方面,都是对你怀着无条件的、纯粹的爱,那么,你也许就不会有这些苛刻的责骂了。可惜无论是什么样的装假,我都痛恨。…难道你指望我会为你那些微贱的亲戚而欢欣鼓舞吗?难道你以为,我要是攀上了这么些社会地位远不如我的亲戚,倒反而会自己庆幸吗?”(第三十四章)过后他只是写了一封信,用实在到不能再实在的叙述回答了伊丽莎白的质问,然后等候伊丽莎白自己用理智去判断是非。假如伊丽莎白自己没有分析事实真相的能力和冷静明辨是非的头脑,那么,她是否值得达西去欣赏她,就很需要重新反思了。这是我理解的达西的心理。

常常说,爱情会使到一个最有智慧的男人变成为一个蠢材(爱情白痴),可是我们看到的达西就不是这样。在无数恨不得一掰就到手的世人看来,达西太有英国人的冷漠无情的酷范性格了。我们已经习惯了为了目的和心头所爱就不择手段就甘愿跪倒的功利态度,不惜委屈我们自己的独立人格,等到一切顺遂以后就重新露出高高在上的真面目,那不是真正的傲慢,而是势利和虚伪,一阔脸就变,没有到手的时候是奴隶,到手了就是皇上,也真够卑鄙的。我们且看看达西是怎样给伊丽莎白写信的:“既然昨天晚上向你诉情和求婚,结果只有使你极其厌恶,我自然不会又在这封信里旧事重提。我曾经衷心地希望我们双方会幸福,可是我不想在这封信里再提到这些,免得使你痛苦,使我自己受委屈。…可是我要求你心平气和一些。”接下来达西对伊丽莎白对他严加斥责的两件误会的事情的来龙去脉和自己的动机明明白白地导出,把伊丽莎白自己没有看到的关于她姐姐的不足(过于含蓄)使人以为没有深情蜜意的表现分析出来,指出:“我的观察和我的推断并不会受到主观上的影响,…我的看法大公无私,我的愿望也合情合理。”最值得我们加以敬佩的就是达西明明知道伊丽莎白的家世和自己的背景相差太多,但是他并不因此而歧视伊丽莎白,他纯粹是从品格和智慧上欣赏伊丽莎白,才会爱上她的,这才是达西不是势利的傲慢之精神所在。即使达西爱上了伊丽莎白,而且热切地期待着得到她的爱的回报,但是这依然不会妨碍达西老实坦白直率无忌地指出她的家人的庸俗低级:“你母亲的娘家亲族虽然叫人不太满意,可是比起你们自己家里人那种完全没有体统的情形来,便简直显得无足轻重。你三个妹妹都是始终一贯地做出许多没有体统的事情来,有时候甚至连你的父亲也难免。请原谅我这样直言无讳,其实得罪了你,也使我自己感到痛苦。…可是你只要想一想,你自己和你姐姐举止优雅,人家非但没有责难到你们俩头上,而且对你们褒奖备至,还赏识你们俩的见识和个性,这对于你究竟还不失为一种安慰吧。”(第三十五章)内敛的傲慢一定是真诚的,理智的,不会因为感情的渴求而做出违背自己性格的事情和说出违心的话,欺骗和暂时的花言巧语只属于政客,商人和花花公子,不是贵族的作为。

真实的达西傲慢吗?傲慢,又不傲慢。小说里写到在伊丽莎白更多地了解了达西以后,写下了这样一段伊丽莎白通情达理的心理活动:“达西除了傲慢,人家指摘不出他有任何错处。说到傲慢,他也许果真有些傲慢,纵使他并不傲慢,那么,那个小镇上的居民见他全家终年足迹不至,自然也要说他傲慢。不过大家都公认他是个很大方的人,济苦救贫,慷慨解囊。”(第四十四章)她完全相信他是个极其宽宏大量的男人。不过,他既然是人,当然免不了要得意。伊丽莎白后来认识到:达西和韦翰,前者是他的好处全藏在里面,后者是他的好处全露在外边。在交际场合与不认识的虚伪客套的庸众打交道时,达西是不愿多加周旋理睬的;只有当你和他近距离相处时,他会根据你的品格才质给予你恰如其分的态度。他傲慢吗?傲慢。当伊丽莎白去到他的府上,而达西并不在家里,他的管家奶奶对来宾说道:“我也不知道哪家小姐配得上他。认识他的人都是这样说,我一辈子没听过他一句重话,从他四岁起,我就跟他在一起了。我就是走遍天下,再也不会碰到一个更好的主人。我常说,小时候脾气好,长大了脾气也会好;他从小就是个脾气最乖、肚量最大的孩子。他像他父亲那样体贴穷人。他是个开明的庄主,又是个最好的主人;他不像目前一般撒野的青年,一心只为自己打算。没有一个佃户或佣人不称赞他。有些人说他傲慢;可是我从来没看到过他有哪一点傲慢的地方。据我猜想,他只是不像一般青年人那样爱说话罢了。”至此,伊丽莎白才知道:“什么样的称赞会比一个聪明的下人的称赞更来得宝贵呢?”(第四十三章)西方人有一句谚语:“仆人眼里没有英雄。”可是如果一个仆人在背后诚挚地称赞她的主人,这个主人就一定是高尚伟大的。

伊丽莎白在小说里虽然是一个“偏见”性格的代表者,但是她的傲慢也不在达西之下,正因为作为一个没有崇高地位而又在一个崇尚高攀贵族的时代的她也足够傲慢,所以达西才会反而欣赏她。由此可以看出一个很有趣的诀窍:对待傲慢,只好要用傲慢来呼应,针尖对麦芒,才会得到相当的尊重。骄傲的伊丽莎白说过:“要是他没有触犯我的骄傲,我也很容易原谅他的骄傲。”这句话不妨可以看作是伊丽莎白傲慢的原则。这两个冤家实在是很匹配的一对。达西总觉得他所看到的那些人既不美,又谈不上风度,没有一个人使他感到兴趣;而伊丽莎白呢,她说:“我真正喜欢的人没有几个,我心目中的好人就更少了。世事经历得愈多,我就愈对世事不满;我一天比一天相信,人性都是见异思迁,我们不能凭着某人表面上一点点长处或见解,就去相信他。”(第二十四章)还说:“愚蠢和无聊,荒唐和矛盾,这的确叫我觉得好笑,我自己也承认,我只要能够加以讥笑,总是加以讥笑。”(第十一章)很多读者都会严重忽略伊丽莎白的傲慢性格,如果看不到她的锐利傲慢,那就白看了这本小说了。我见到不少所谓的文学研究专家就是看不到伊丽莎白的傲慢,读书太心粗气浮,的确遗憾。伊丽莎白曾经对达西说过这样的话:“我老是感觉到我们俩转的念头很相同。你我的性格跟人家都不大合得来,又不愿意多说话,难得开口,除非想说几句一鸣惊人的话,让大家当作格言来流传千古。”(第十八章)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伊丽莎白严责达西的傲慢,自己却不能认识到自己的傲慢,她对达西总是咄咄逼人的尖利,有一次达西走过去想听听伊丽莎白弹钢琴,伊就锋芒毕露地说:“达西先生,你这样走过来听,莫不是想吓唬我?尽管你妹妹的确弹得很好,我也不怕。我性子倔强,决不肯让别人把我吓倒。人家越是想来吓倒我,我的胆子就越大。”谁料达西这样回答:“我知道你就喜欢说一些并不是你自己心里想说的话。”伊丽莎白听后反而高兴,说:“我真晦气,我本来想在这里骗骗人,叫人相信我多少有些长处,偏偏碰上了一个看得穿我真正性格的人。——真的,达西先生,你把我在哈福德郡的一些倒霉事儿都一股脑儿说了出来,你这是不厚道的——而且,请允许我冒昧说一句,你这也是不聪明的——因为你这样做,会引起我的报复心…”(第三十一章)伊丽莎白的性格和心理,是一种非贵族才有的被压迫而引起强烈反叛情绪的过激的傲慢,以傲慢报复傲慢,虽然这一切都基于误会。从整个小说来看,写伊丽莎白的傲慢比写达西的傲慢还要深刻。

无论是柯林斯先生高高在上地对她的求婚,还是彬格莱小姐为了和她竞争达西而故意挑衅,还有达西当初曾经对她不在意的勉勉强强的赞誉,都深深地刺激了她的自尊心,而触发了她尖酸刻薄的傲慢(仅仅是针对恶意欺负她的对手时的反抗和报复,正常的伊丽莎白是一个通达而有教养的明智女子)。伊丽莎白对韦翰曾经有过那么的一点儿爱的心动,去相信他的谎言而误会达西,也完全出于同病相怜的低微背景。穷人而有智力优势者,总是要被自卑式的傲慢所害,简·奥斯汀写伊丽莎白的傲慢大有深意。伊丽莎白的傲慢还有着一种女人天生的弱点:女人天生是要人耍心眼儿去讨好的,虚伪逢迎总是俘虏女人最好的手段。不过遇上像伊丽莎白那样智力超常又有警惕心的女子,手段就要特别高明些,无非是要显得特别真诚得体,尤其是不要刺激她的傲慢。韦翰生来满面春风,交起朋友来得心应手,既会假笑,又会痴笑,又会跟大家调笑,伊丽莎白之所以被他蒙骗,既有女人爱虚荣喜欢人家恭维的心理作怪,韦翰的低微背景和尴尬处境也叫她同情,最后,很显然的,就是韦翰用污蔑达西来作为争取伊丽莎白好感的武器,没有不奏效的。可见,伊丽莎白在小说里的性格和心理缺陷,就不仅仅是偏见,也是天性的傲慢和女人的虚荣。我看小说的时候,总是忍俊不禁地看到,只有伊丽莎白在对达西傲慢挑衅,却从来没有看到达西对她傲慢,即使对其他人,达西也没有多少傲慢的态度,最多就是不喜欢和人说话罢了。由此可见,女人的傲慢,常常是尖酸刻薄型和报复性的;男人的傲慢,则多是沉默冷漠和不屑一顾的。伊丽莎白差不多就是一个英国式的林黛玉。

我的结论就是:对于一个具有独立人格个性的,足够有理智头脑的,崇尚自由精神的人来说,宁愿不讨好,也不要去巴结人。尊贵者自己缄默。傲慢就是我们保持自己独立性人格的最后立场。无论是对待庸俗之辈,或者是对待权势,沉默,冷静,得体,理智,就是我们应有的态度。可是我们没有达西那样的贵族身世和富裕资本,高雅教养和漂亮风度,我们难免不就是一个翻版的伊丽莎白,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只好耸起自己满身的刺猬,而表现出不得当的傲慢。我们不能说简·奥斯汀在讽刺伊丽莎白,毋宁说她是在真实地表现出一个真正要保持自己独立性的弱者,在傲慢和偏见之间的二难矛盾处境。这个世界总是在作弄弱者,因为我们没有真正值得傲慢的资本,这就是我们的悲剧。对于习惯做一个奴才,喜欢讨好和巴结,崇尚和光同尘,没有独立自由精神和性格的中国人来说,读一读《傲慢与偏见》,学习一种内敛的傲慢精神,的确很有必要。傲慢真的是需要足够强大的资本的。然而世界的难题就是:傲慢是否一定会有好的结局?在今日这个一切都以结果来衡量成功的时代,傲慢真的那么必要吗?假如伊丽莎白没有遇到一个完美的达西,她的傲慢又怎么可以那么称心如意呢?在简·奥斯汀的理想里,目的就是要让她心目中的好人物——伊丽莎白和吉英,这一对中产阶级的品性良好智慧优越的女儿,能够得到一个嫁上贵族大家庭的好前途。如果有了这样的幸运机会,世界也就足够美满了。这大概就是我们对世界最后的一些善良期待吧。并非人人都那么幸运,但是总有人是称心如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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