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秉先:在陕北民营石油企业行政侵权救助策略研讨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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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秉先  

“陕北油田案”案情介绍

( 郭海燕教授代宣读)

“陕北民营石油案”(以下简称“陕油案”)的近况令我们深感担忧。如中央不能知晓内情,任由陕北地方政府官员胡作非为,事态发展可能不堪设想。

“陕油案”从2年前发生始,国内学界、论界、舆论界都一直在关注它。在掌握大量材料和事实的基础上,通过研究分析,我们认为“陕油案”是一起地方政府严重越权违法行政、粗暴践踏宪法、侵犯投资者合法权益、侵犯人权的典型案件。

“陕油案”之所以轰动海内外并受到广泛持续的关注:不仅因为这是发生在革命老区涉案地域广阔(延安、榆林2市15县)、涉案人数众多(1000多家民企6万多投资人10多万利益相关人)、涉案资产庞大(2003年价值70多亿,现值140亿以上)和涉案行业高度垄断(石油)的大案件;更为严重的是,在我国经26年改革开放确立了依法治国、保护人权、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制度的大背景下,陕西地方官员的所作所为与改革开放的治国方针背道而驰,严重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改革与反改革、保护私人财产和侵犯私人财产、法律和长官意志、真理和权力的较量,斗争的焦点都集中地浓缩地反映在陕北油田事件上。

“陕油案”貌似错综复杂,但经过2年多的论辩,事实已经很清晰了。为此我们将已了解的真实情况做如下介绍:

民企开发石油——起因、规模及贡献

陕北民间参与石油开采已经10年了。当初陕北油田向民间开放,是在当时中央领导支持下,由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和陕西省政府于1994年4月13日签订协议,“划出1080平方公里委托地方各县开采”,各县政府因此制定了“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同民营企业签订合同后民间资本才进入开采领域。“陕北石油私人擅自开采”的说法纯属讹传,经调查,陕北没有一口油井是未经批准擅自开采的。

1958年延长油矿由石油部下放给陕西省时年产量仅有4万吨,到1990年,经过32年地方国营开采达到年产40万吨,民企参与油井开发不到10年,现陕北石油年产量增长到600万吨。民间介入有力地促进了老区经济发展,据榆林市靖边县统计,该县财政收入5年间就从500万元增长到2.5亿元,主产油县80%的财政收入来自民企石油业。

“整顿”—— 没收民企油井归县“国有”

民企参与石油开采的惊人成就让中石油对陕北这块先前并不看好的“低渗透油田”有了新认识,中石油长庆局为了收回油田,不断向中央反映陕北地方“开采混乱”,导致了1999年12月1239号文件的出台。该文件要求“所有正在为勘察和开采活动进行的钻井、测井、试井、压裂、修井等作业必须立即停止”,对已参与投资的民营企业要采取“收购”、“资产入股”和“评估购买”等办法,将其油井全部收归中国石油。但是,“整顿”却演变成了陕北地方政府抢先下手和中石油争夺民营油井这块肥肉的争夺战。陕北地方政府利用其有利条件捷足先登,2003年3月至6月,以安塞县始,政府在未与民营企业进行任何协商、不给予任何补偿的情况下,仅凭一纸公告,就由县委书记冯毅带队,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公检法司总动员,警察保驾,以强大的声势和威慑力量强行驱赶民营油井投资者,稍有反抗,即被逮捕。就这样,陕北延安、榆林2市15县价值70多亿元的油井资产,迅速被收归各县政府“国有”了。

这种“国有化”行动,把投资油田有望脱贫的6万多陕北农民推向了苦难的深渊。据调查,陕北民营石油投资者当中,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家不到10%,而90%是当地农民。油区几乎所有农户都倾其所有投资油井了,不少人借了大量外债,油井被政府没收后,他们当中的许多人背负几十万乃至几百万的债务,逃债他乡、妻离子散。

上访—— 镇压和“补偿”

从2003年3月到7月,成千上万的石油投资人几十次结集到县、市、省政府门前请愿、静坐,到北京上访,引起了各界的关注。有关部门将油农上访材料转送到陕西省委、省政府,同时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同志。陕西省委、省政府不给答复,但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同志作了批示:“小油井的整顿是必要的,但要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曾培炎副总理批示后,陕西省长贾治邦采取了两面手法:一方面,他召开紧急会议,部署了大规模的“围、追、阻、截、抓”的“截访”措施,先后抓捕的人数超过200人次。安塞县一次就抓捕了48人,进行残酷的捆绑、吊打、游街、公审。另一方面,变“无偿收回”为“给予适当补偿”,根本不同投资者协商,单方面定价,按不足资产实际价值的20%进行强制性补偿,把强迫投资人领款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县级干部头上,完不成任务就地免职。于是,干部们各出奇招,有的甚至出动警力捉拿投资者,逼他们戴着手铐脚镣在兑付单上签字画押。这样,一场民企维权上访行动暂时被镇压下去了。

法律维权和武力“息诉”

2004年3月全国人大再次修宪,明确提出“保护合法的私有财产”,“尊重和保障人权”,重新鼓起了石油民企投资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勇气。他们开始转而走依法维权的路。聘请了北京的律师组成律师团,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准备状告陕西省、榆林市、延安市以及所属各县三级政府违法行政、侵犯私产、侵犯人权的行为。

陕北地方政府把上述依法维权的行动宣布为“非法”,并作为“敌情动态”进行全天候监视跟踪。律师、赴陕北实地采访的记者和进行社会调查的专家,都受到当地公安的跟踪、监视、盘查,乃至扣留。

从2004年7月对石油投资者采取非法行动以来,陕北地方政府就把打击维权、“息诉罢访”确立为中心工作。靖边、定边两县成立了专门机构,并在北京建立工作组,据说是要提前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和北京市司法局等国家机关“做工作”。

5月11日至13日,陕北6县约300名投资者代表到西安,要求与陕西省委进行诉前对话,意在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但陕西政府官员态度强横,民企代表认识到陕西省政府不会改正错误,他们即离开西安回到各县准备起诉。民企代表在西安并无过激行为,可是,当民企代表已经离开西安,,只有靖边县诉讼总代表冯孝元等5人留在西安预备给省人大递交材料时,5月14日晚22点,冯孝元在西安下塌的宾馆中被突然闯入的榆林市警方从床上拉起来强行带上警车。64岁的老党员、老干部冯孝元因富有工作能力、为人正直、处事公平,被推选为靖边县诉讼总代表。冯患有严重的肠胃炎,在西安和政府对话期间每天要到医院输液。冯被警方带走时,连鞋子都没让穿,一位64岁重病在身的老同志光着双脚走到车上,从西安被押回靖边县,被投入靖边县拘留所,警方出具了一份“涉嫌扰乱社会治安罪”的《刑事拘留证》,不允许亲人朋友探视,不允许到医院治疗。16日,重病中的冯孝元又被警方转移到定边县拘留所关押。

看到石油民企理性、有序、以诉讼的方式依法维权的决心不能动摇,以榆林市市长王登记为首的一伙官员为了保住他们“来之不易的三权回收成果”(即抢劫成果)不惜为所欲为。因为保住了这一“成果”就是维持了“稳定“,就是保住了侵权恶官们的官位;保住了这一“成果”,也就保证了涉油贪官们今后仍可以持续稳定地从石油中攫取个人利益 ;去年人民大会堂河北厅专家们发出的“应该追究陕北各级地方政府的领导责任,领导人应当引咎辞职,领导人应当被追究法律责任、行政责任、纪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正义之声,更让陕北政府中这部分为所欲为的恶官们心惊胆战,他们意识到一场民告官的惊天大案即将开场,他们将因自己的恶行被拖进法庭。

于是榆林市市长王登记决定孤注一掷,宣称自己要向延安市的虎狼恶官安塞县委书记冯毅学习,同时还以自己曾成功摆平三岔湾农民土地案的“荣耀”来威胁民企投资人为自己壮胆。

在冯孝元、仝宗瑞、张万兴被抓捕后,5月23日又抓捕了靖边县青阳岔油农王志军、袁佩祥。设在靖边县的律师工作室被抄,电脑和一些资料被警方拿走。迄今为止,已有5人被抓,他们被构陷为“扰乱社会治安罪”的罪名处以刑事拘留。

据悉,陕西省省市县三级政府组成的大批官警人员已到北京,据内部人士透露,他们要到司法部告陕北石油案代理律师团主办律师朱久虎的黑状,还要到最高法院做工作,企图让高法拒绝受理陕北民营石油案,同时,他们还要搜捕在北京开展维权工作的陕北石油民企总代表冯秉先。据悉,王登记已将多人列入抓捕名单,抓捕对象目前都在流亡中。

澄清事实真相

为了澄清被陕西省三级政府故意搅乱了的事实,必须还历史以真相。

1、陕北民企开发石油是合法的,也是有利于国家能源安全的。

前面已经提到,陕北民企从事石油开发,是在当时中央支持下,根据《矿产资源法》,中石油将其依法登记的区块通过“4.13协议”委托给地方政府组织民营开采的。当时中央的主要倡导者康世恩同志,以老革命家对老区人民的感情,以地质学家对陕北油田地质构造的深刻了解,主张当地百姓参与石油开采,事实证明了他的远见卓识,民企介入创造了产量猛增15倍的事实,击破了石油是国家重要战略资源只能国有垄断经营的偏见,证明了民营参与更能保障石油安全。

2、引起陕北油田“整顿”的几个理由(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干部打井、土炼油、偷漏税、民营企业无资质技术落后等)在事实上和法律上都是站不住脚的。

“干部打井”和“土炼油”是政府管理问题,根本与民营开采无关;“偷漏说”与“环境污染”应由《税法》和《环境保护法》规范之,此两部法律中并无违反后就没收资产归国有的处罚条款。现在的情况是,油井收归各县政府后,不仅没有改善“环境污染”,反而使污染和浪费更加严重。在地方政府接管一年后,油井产量下降一半,1/3井已停产。河流被严重污染,农民饮水已成困难。

3、所谓“民营企业技术落后”之说根本站不住脚。

民营企业油井被没收后,他们的100多台钻机现在承担了中石油和各县钻采公司80%钻井工程,工程价款只给中石油内部价格的一半,而且要求必须是优质工程,为要回上年度拖欠的工程款,还必须进行上上下下的“打点”。陕北石油民企在艰苦创业中久经磨炼而形成了一支较为成熟的民营石油队伍。石油民企在夹缝中求生存、求发展,在全国民企石油行业中,从事勘探开采的上游企业中形成规模和气候的仅此一家。油井被收走后,陕北石油人被迫离开家乡到全国找油,新疆、青海、内蒙、东北,以至国外,到处有陕北石油人的踪迹。

4、民营企业油井被没收交给县国营钻采公司管理后,实际上变成了各县政府的官办企业。

靖边县钻采公司经理由副县长高忠诚担任,定边县钻采公司由县政协副主席张林森担任,政企合一的官商经营导致效率低下、腐败丛生,所有沾上边的大小官员以各种方式在油田进行贪得无厌的蚕食、瓜分,导致产量、税收大幅度下降。如此下去,陕北油田惨遭毁灭的日子为时不远!

危机

在党中央、国务院强调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陕北地方政府先是背信弃义单方毁约,继而非法行政、暴力夺取民企油井,最近又发展到残酷镇压受害者的维权诉求行动。他们的行为,激化了矛盾,如不采取断然措施,陕北很可能爆发群体性社会事件。

难能可贵的是陕北老区人民在过去这一段历程里始终保持着对党中央的信任和忠诚,相信“陕油案”只是以原省长贾治邦为主的一部分官员的错误行为,他们坚信党中央选择依法治国和走市场经济的道路不会动,相信今年2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支持、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一定能尽快落实。实践使他们认识到,通过艰难困苦的上访渠道并不能将真实的声音传达到中央,就转而进入法律诉讼。据悉,近日民企代表和省政府对话失败后,律师团已到陕西省高院递交了《行政诉讼状》,一场举世瞩目的惊天诉讼即将开场。我们请有关法学家研究该案,认为如果排除行政干预,从法律的角度判决,陕西省政府必败诉无疑。陕西省政府官员说没收民营油井是依中央机密文件行事,时至今日,在依法治国的形势之下,各级政府行政的依据应是成文的法律,即使有中央的秘密文件,至少也不能与成文的法律相悖。

令人感慨的是,陕北民企的维权行动一直是以和平、理性、有序、守法的方式进行的。几十万涉油群众的生存意志和权利意识的觉醒会形成一股不可遏制的力量。当地政府不断进行强权打压以“息诉罢访”——以“自古没有和政府打官司能胜诉”的先例来威胁恐吓,甚至有官员说“如果你们能打赢这场官司,那就没有共产党了”,榆林市市长王登记威胁说党员再上访和告状就开除党籍。他们的无知和粗暴行为激起了当地群众的愤怒,现在1000多名党员投资人正在联名签署着一份“退dang声明”,声明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做人尊严要退出王登记之类官员把持的地方党组织,待维权胜利后再向党中央重新要求登记。

陕北油田事件其实并不复杂,本来也并不难解决。问题发生之初,就有多位专家指出,用股份制的办法解决陕北油田问题,这样既能保护投资人的权益,也可促进油田健康发展,完全符合我国改革发展的大趋势。陕北地方政府不采用积极有利的办法,而是采取强行没收的错误之举,其根本原因在于:他们要以“整顿”为借口,抢在中石油行动之前把油井收归地方所有,当油田收归地方“国有”之后,他们可以在“维护国家利益”的旗号下为一部分干部谋取私利,中饱私囊。

鉴于陕北石油事件引发的严重社会危机,我们以向中央多次反映,恳请人大、中央高度关注,尽快派人调查取证,采取措施不使矛盾进一步激化,使问题的解决真正回到法制的轨道上来。

我们请今天与会的行政法学专家就本案的诉讼策略和维权途径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谢谢!

陕北石油民企代表:冯秉先

200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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