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晨:消费学者与学者消费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05 次 更新时间:2014-05-03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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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晨  


一般而言,公知(公共知识分子)是传媒的产物。

作为在大众媒体前发声的学者,一则可以通过媒体的力量和平台,扩大自身的观念影响力,这种力量并不是冯克利所说的“用观念战胜观念”,而是靠传媒让大众接纳观念。一种单向度的选择性传播就可能构成了一次观念的形成。

一般而言,专家的言论或许更能说明某个领域的大致情况。所以,专家的权威被媒体利用以后,填充媒体的表达权威空白的同时,也在为媒体的层次与深度做铺垫。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学者和专家又不太一样。媒体更多的喜欢专家而不是学者,因为学者是广博型的,而专家却不是。学者往往让媒体有些不适用。但是,此文却是从大致上谈论这一问题,所以将学者和专家一致对待,加以使用。

当媒体请专家对一个问题进行看法的发表时,往往会遇到以下几种情况:第一,不乐于表达的专家;第二,表达不通透的专家;第三,错位表达的专家。下面,我分别就这三种情况来大致的分析一下。首先,媒体人在找专家谈论某一问题的看法时,往往并不知道或者知道的不多,对于某个领域的研究者而言。知名的专家,并非是学问的高深,而是乐于和媒体合作,此便是所谓的知名。这种知名是双方互利形成的,而非学问所造就。当遇到一些不乐于表达的专家时,媒体人往往就头疼,不知所措。而那些知名的专家,往往被消费的早已枯竭,所以,也谈不出什么新的观念。故此,如果说学术重复是一种学术腐败的话,那么,媒体的这种无奈的做法,也是一种媒体腐败。这个时代,敢于培养和挖掘出新的专家,让其成名的媒体并不多,主要还是因为上级领导对某位起初并不熟悉的专家,不以为然。名头比内容更重要的时候,新闻也就丧失了其自身的某种价值。第二,有的专家会谈论一个问题,层层递进,喋喋不休,从而真正的把问题讲透。但是,一些专家却只能把问题点到即止,浮于表面。如果认真的分析,主要有两个原因可能导致这个情况的发生:第一,专家不愿意谈论;第二,专家所研究的并不深入,讲不出什么东西。所以就导致了表达不通透的问题。这会妨碍一种观念的认知深度。第三,错位表达。主要还是因为媒体人与专家合作的不到位。媒体人找专家的时候,并不知道或不深入的了解这位专家到底是研究什么的?所以,乱找,而又有第一种专家的存在,乐于表达。所以,一拍即合,互利合作,也就成全了错位表达的后果。不但把问题谈的不深入,还会导致问题和答案走形。

以上是媒体在消费学者时应该注意的几点。但是,学者在消费媒体的时候,也应该注意。不是说所有的媒体都可以拿来发表观念。一般而言,很多学者都不愿意接受低政治等级或非知名的媒体。不是因为风险可控系数不大,而是不利于其观念的传播。毕竟发行量有限,而且可发表的可能性也相对较小。学者如果要消费媒体,还不光要“挑三拣四”,还需要注意和媒体的合作。第一,自己的审稿力度要加强。有时候,媒体人可能会借学者的口,传播其自身的价值立场,这是违背新闻伦理的事情。但是,的确有这样的情况存在。作为媒体人不该歪曲学者的观念,不能断章取义的去择取学者的观念,应该如实的表达。第二,和一些媒体合作还应该注意价值立场是否一致。有的媒体,以前是这样的一种价值立场,现在却是另外的一种,主要是受到上级领导的喜好而文风突变,实然这也可以理解,但是一个这样的学者和那样的媒体合作,就显得让读者莫名其妙,最后可能自己的观念也会被篡改成那样的观念了。所以,不是表达就可以,还应该确保自身的观念直接而精确的表达出去。第三,学者应该保护好自己的羽毛,而不是什么都发表自己的观点。一个值得尊敬的学者,应该是非常爱惜自己的,媒体可以塑造一个好的学者也可能毁掉一个好的学者,它的力量就在于话语权。加之,有网络传播的作用,所以这个速度非常快。如果媒体没有太了解就来找学者谈论看法,我建议学者不要接受。因为,这样的媒体人很容易歪曲学者的观点。加之,有的媒体人的操守真的让人质疑,所以学者还是应该从自身出发,爱惜自己,而不是随便就和一个媒体合作或消费媒体的话语权。

以上是学者对媒体的消费和媒体对学者的消费应该注意的地方。在很多时候,学者离不开媒体,但更多的时候是媒体离不开学者。媒体在传播社会价值的时候,应该注意择取学者,而不是什么样的学者都消费,那样不利于社会建设。而学者在消费媒体时,也应该注意和什么样的媒体合作,注意爱惜自己的羽毛。如今,虽有消费学者过度化的嫌疑,把学者榨取的很完全,这并不利于学者的自我研究进一步扩展,而应该采用的办法是,培养和发掘一些新的元素,这不仅有利于学者的观念传播,更有利于媒体的运行。同时,在历史上,这样的例子已经有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最终还是看媒体和学者,有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仅此而已。这当然也可以归入知识社会学的范畴,加以研究。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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