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昌华:顾炎武山东时期国家政治体制思想的考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55 次 更新时间:2014-04-21 21:28

进入专题: 顾炎武   国家政治体制思想   君主限权   地方自治  

万昌华 (进入专栏)  


(泰山学院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 山东泰安271021)


摘 要:虽然不是山东人士,但山东却是顾炎武成就其国家政治体制思想的主要根据地。顾炎武的国家政治体制思想主要包括去君主至尊、至贵,限制君主手中权力的主张;实行地方自治,给地方官员以更多实际治权的主张;社会基层自治的主张。顾炎武的这些政治体制思想与主张可称之为朴素宪政思想。


关键词:顾炎武;国家政治体制思想;君主限权;地方自治


顾炎武1676年(康熙十五年)在随赠书《日知录》给黄宗羲的信中写道: “天下之事,有其识者未必遭其时,而当其时者,或无其识。古之君子所以著书待后,有王者起,得而师之。” [1](P238-239) 很明显,他这里是夫子自道。先生盼望中华大地以后会有王道行,自信他的一套政治体制设想合理,能为中国的后来者所采纳。

美国当代知名政治学学者斯科特·戈登在《控制国家——西方宪政的历史》一书中讲,宪政就是通过政治权利的多元化分配从而控制国家的强制力量的政治制度。顾氏当时所倡导的一套政治体制思想和主张与斯科特·戈登所说的宪政,有着某些相通之处。顾炎武的政治体制思想主要包括君主限权、国家分权、地方自治等。虽然不是山东人士,但山东却是顾炎武提出其上述思想与主张的主要地区。换言之,山东是成就顾炎武君主限权、国家分权、地方自治等宪政性先进思想的摇篮和根据地。下面,就在扼要考察顾炎武在山东寓居活动基础之上,对其君主限权、国家分权、地方与基层自治的思想和主张等,作一具体探讨。

一、顾炎武山东时期关于政治体制的著述

从下面的具体史实我们可以看到,是山东大地孕育与催生了顾炎武的宪政性国家政治体制思想与主张。

虽然顾炎武自1657年(顺治十四年)秋天起,北上登涉名山大川,游历“列国”,以广其志而大其声施,足迹遍布了山东、北京、河北、河南、山西、陕西等大半个北中国,但直到1677年(康熙十六年)四月最终离开,期间的21年,他都是以山东为其第二故乡的。也就是说,虽然顾炎武在此其间也不时地外出旅游考察,但其在思想意识上,一直是将山东作为自己的家的。

顾炎武1657年秋来山东之后,所到或所到并较长时间驻留的地点有莱州、即墨、青州、济南、泰安、兖州、曲阜、邹县、邹平、章丘、潍县、长清、德州、东昌等地。所交往文人学士朋友有张尔岐、王士祯、马骕、李焕章、薛凤祚、赵士完、任唐臣、徐元善(夜)、张允抡、张光启、刘怀孔、颜光敏、程先贞、李源、李涛、李浃、谢重辉、王士禄、张简可、马嗣先、张奉之、刘在中等。

据有关资料,在以上地点中,顾炎武驻留时间最长的是章丘、兖州、德州、济南与泰安五地。

章丘是顾炎武山东第二故乡中的核心,是其与当时的山东大儒、著名经学家张尔岐初次相见的地方。张尔岐《答顾书》中曰:“自章丘得近清光,数闻绪论,兼得读诸作,固已私意先生所学有异世俗,非仅文章之士而已”。[2](P606)

1665年(康熙四年),顾炎武由泰安经济南至德州,再至济南,复至章丘,随置天地屋宇于章丘大桑家庄。大桑家庄有田10顷。直到1677年最终离开时,该田产还未出售。同年三月还来过这里。他不但在这里度岁,[3] (P329) 还在这里设祭祭祀过世长辈与亡友。1673(康熙十二年),闻从叔兰服暨挚友归庄讣,顾炎武曾专门在其章丘的大桑庄田庄上设祭。

兖州。1666年,顾炎武度岁于兖州守彭绳祖署。[3] (P346) 1667年,在兖州编订《近儒名论甲集》。张穆顾炎武年谱载,该年“春,留兖李署删定《近儒名论甲集》”。[4] (P267) 有关详细情况,在顾炎武与颜光敏的信中有记述:“弟向日录有《古今论集》五十卷,顷兖李、刘年翁延弟至署,删取其切于经学治术之要者,付诸梓人,名曰《近儒名论甲集》。因此淹留,尚有旬月。” [1](P229)

德州。其山东最要好的朋友程先贞,还有李源(程先贞母舅)、李涛、李浃等都是德州人。1673年冬程先贞去世,顾炎武曾专程自章丘前去德州吊唁,并写有悲悼诗作《自章丘回至德州则程工部逝已三日矣》。1667年,顾炎武在德州曾先住程先贞家,为之作《程正夫诗序》,同游苏禄王墓,后又住李涛家。1670年夏天,在德州应程先贞、李涛之聘,讲《易》于两家。1673年夏,又在德州为之订州志。[3] (P422)

济南与泰安是除章丘之外,顾炎武在山东期间最常住的地方。

1773年,顾炎武在济南参加了《山东通志》的编订工作。李焕章《织斋文集》卷一《蒿庵集序》中有明文记载:“癸丑(康熙十二年)春,余膺施方伯公省志之役,与稷若同入紫薇署中,昆山顾宁人、益都薛仪甫咸在焉……宁人最核博,古今经史,历历皆成诵,主古迹山川。”另外,顾炎武在给颜光敏的信中讲,其当时是“寓迹半在历下,半在章丘。”[1](P230)

虽然不像章丘那样有大量直白明确的顾居住的文字记载,但从有关的零碎记述与有关间接材料中,也能看出泰安是顾炎武除章丘之外在山东驻留时间最长的地方之一。

1665年,顾炎武在章丘度岁(过春节)。[3] (P329) 而此前的1664年,顾炎武是在泰安度岁的。[3] (P322) 《张谱》:“《金石文字记》岱岳观造像下曰:‘碑下为积土所壅。予来游数四,最后募人发地二尺,下而观之,乃得其全文。’又宋董元康题名下云:‘右小石刻,在岱岳观。余既录唐碑,往还数四,道士谓予曰:昨发地得二石,请观之’,云云。据《元谱》,先生凡至泰安者三,记中云云,未得其年。’”笔者认为,还单不是此段话语中讲的“先生凡至泰安者三”的问题,而是顾曾长期寓居泰安。中国人都知道“狡兔三窟”的道理,聪明如顾者当也不例外。另外,从其留下的关于泰安与泰山的众多著述来看,他当年是相当喜欢泰安这个地方,相当喜欢泰山这个大文物的。

从与颜光敏的通信中可知,顾炎武在泰安有自己的常住之家与自己的田庄。顾炎武在1666年与颜光敏的信中说,“弟以今年六月至雁门……初秋入都……顷至岱下,俟主人之归,即过兖郡。” [1](P227) 顾炎武在1671年与颜光敏的另一封信中则说,“汶阳归我,治之四年,始得皆为良田。今将觅主售之……”。 [1](P230) 汶阳之田,在大汶河以北、今泰安市西南60里处。此地有关书籍中也有明确记载:汶阳“古地名,春秋鲁地,在今山东泰安市西南一代,因在汶水之北,故名。”[5](P1772) 另外,由信中的“汶阳归我,治之四年”可知,顾炎武的建立汶阳田庄,时间是在1667年。总之,这里已经很清楚了,当时的岱下是其的根据地;顾当年在山东所拥有的大桑庄、汶阳二田庄,是一种并列关系。

除《日知录》与《顾亭林诗文集》中有关于泰安与泰山的较多考据、游记与诗作之外,从日本大阪府立图书馆引进的《蒋山傭残稿》中得知,顾炎武当年还著有《岱岳记》四卷,今已失传。[1](P175) 俗语曰,一方人熟知一方事,由此也可看出顾炎武与泰安、泰山的密切关系来。

初步考察可知,最能体现与反映顾炎武政治体制思想的著作《日知录》,就写作、出版与流布于其在山东21年寓居的期间。顾其他有关的著述,也大体写作于该时期。

顾炎武后来给人的信中讲到,其是五十岁以后才开始了《日知录》的写作的:“君子之学,以明道也,以救世也……某自五十以后,笃志经史,其于音学深有所得……而别著《日知录》上篇经术、中篇治道、下篇博闻共三十余卷。有王者起,将以见诸行事,以跻斯世于治古之隆,而未敢为今人道也。”[1](P98) 则由此可知,其该书的写作是在来山东5年之后的事。

顾炎武在《与友人书》中讲,《日知录》“初本乃辛亥年刻。彼时读书未多,见道未广,其所刻者,较之于今,不过十分之二。”[1](P190) 辛亥年是1671年(康熙十年)。1673年,顾炎武在与李良年的信中称《日知录》“续录又得六卷”。[1](P237) 同年晚些时候,其在与颜光敏的信中又写道:“近日又成《日知录》八卷,韦布之士,仅能立言,唯达而在上者为之推广其教,于人心世道,不无小补也。” [1](P230)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顾炎武在山东时期已经基本完成了《日知录》的写作。其在1676年的《初刻〈日知录〉自序》中写道,“炎武所著日知录,因友人多欲抄写,患不能给,遂于上章阉茂之岁刻此八卷。历今六七年,老而益进,始悔向日学之不博,见之不卓,其中疏漏往往而有,而其书已行于世,不可掩。渐次增改,得二十余卷,欲更刻之,而犹未敢以为定,故先以旧本质之同志。盖天下之理无穷,而君子之志于道也,不成章不达。故昔日之得,不足以为矜;后日之成,不容以自限。若其所欲明学术,正人心,拨乱世以兴太平之事,则有不尽于是刻者,须绝笔之后,藏之名山,以待抚世宰物者之求,其无以是刻之陋而弃之则幸甚!”[1](P27)

另外,顾炎武的《郡县论》九篇,也是关于他的政治体制思想的重要篇章。对于这九篇论文,以往关于顾炎武生平的论著中少有涉猎。不涉猎的原因大概有二:一是人们还未充分认识到它们的价值;二是不排除有现实政治桎梏的原因在里面。

可以肯定,它们也写作于顾炎武在山东寓居的时期。从《亭林文集》的编排顺序上看,它们早于《钱粮论》两篇。顾炎武在1676年致黄宗羲的信中讲,《钱粮论》两篇写于之前数年,则《郡县论》九篇也当写于之前数年。它们当写作于1670年前后。所以当时未与《钱粮论》两篇一起刊刻流布,大概与怕犯禁有关。在当时,鼓吹封建、批评郡县,是要犯大禁的问题。比如,黄宗羲《明夷待访录》中的两篇未刊文中,其中的一篇即是《封建》。[6](P418)

二、顾炎武山东时期政治体制思想概观

顾炎武山东时期关于政治体制的思想与主张主要反映在其所著《日知录》一书与论文《郡县论》九篇中,概括而言,大体有以下几点:1、关于去君主至尊、至贵,限制君主手中无限权力的思想;2、实行地方自治,给地方官员以更多实际治权的思想;3、社会基层自治的思想。

自秦始皇实行皇帝制度以来,我国就确立了君主神圣、地位至高无上的观念,并且被历代统治者与御用文人宣称为天经地义。以后历代君尊臣卑、君权无限,实行的君主独裁专制政治,根源就在于此。对此,顾炎武在《日知录》中以考据与读书札记的形式,进行了坚决否定。

清朝与明代一样,都是政治上极端君主专制、最高统治者动辄草菅人命的王朝。文字狱高发,文人动辄被处以极刑。面对如此险恶的政治环境,顾炎武却在《日知录》一书众多篇目中,清楚表达了去君主至尊、至贵,限制君主手中权力的思想与主张,有识有胆,实属难能可贵。

顾炎武去君主至尊、至贵的思想,在《日知录》一书的《君》、《主》、《陛下》、《人臣称人君》、《人臣称万岁》、《周室颁爵禄》等篇中,表现最为明显。

当时社会中一些饱读诗书的冬烘文人言必称颂夏、商、周三代。统治者们也认为三代是自己学习的榜样。顾炎武便顺水推舟,也以三代等中国古代的历史,来说自己去专制君主头上神圣光环之事。其在《君》篇,还有《人臣称人君》篇中讲,君不是像现在这样的是最高统治者的称谓,不许其他人用。其讲:“古时有人臣而隆其称曰君者。周公若曰‘君奭’是也……”。[7](P1787)接着,他举了《左传》、《仪礼》、《周礼》、《丧大记》、《孟子》等书中的有关记载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类似于此,接下来,顾炎武在《日知录》的《主》、《陛下》、《人臣称万岁》等篇目中,也为去当时皇帝专有尊称的魅而指出,“主”、“陛下”、“万岁”等,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也不是什么神圣尊称,只是一种平常的称谓而已。

顾炎武在《主》篇中指出,“春秋时称卿大夫曰主”。[7](P1789) 其在《陛下》篇中指出,“贾谊《新书》:‘天子卑号称陛下’。蔡邕《独断》:‘陛,阶也,所由升堂也。天子必有近臣,执兵陈于陛侧,以戒不虞。谓之陛下者,群臣与天子言,不敢指斥天子,故呼在陛下者而告之,因卑达尊之义也。’上书亦如之。乃群臣士庶相与言曰殿下、阁下、执事之属,皆此类也。据此,则陛下犹言执事,后人相沿,遂以为至尊之称”。[7](P1791) 其在《人臣称万岁》则指出,在东汉,万岁仅是一欢呼词而已,对人臣也可呼万岁。[7](P1791)

英国是西方国家宪政体制的摇篮。在那里,中世纪前期的国王是贵族中的一员,后期又确立了“王在议会中”的政治规则。钱乘旦曾指出,中世纪前期的英国“国王最大的经济职能是分封土地,他的权力来于此,也受制于此。由于他分封土地,贵族便承认他的崇高;但由于他分封土地,贵族也分享了他的权力,从而只把他看成是自己队伍中的一员、贵族中的第一人。……事实上,国王与贵族各有各的领地,在领地上又都各自行使司法权,国王对领主的领地事务不随意干涉,国王与贵族是处在社会的同一层次上”;“既然国王与贵族处于同一级次,为什么又需要一个国王,而且国王还受到全体贵族的承认,承认王权在贵族权力之上?这是因为在封建时期,国王执行一特殊的职能,即在全国征召军队,并率领军队出征。只有在这个意义上国王才是‘一国之王’,有号令全国的权利。” [8]从顾炎武的《日知录》周室颁爵禄篇中可以看出,顾也是向往在中国恢复建立 “封建契约政治”,这样的社会权力架构。

《左传·昭公七年》:“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卑,卑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 顾炎武在《日知录》周室颁爵禄篇中则认为当时的历史实际不是这个样子。其中写道:“为民而立之君,故班爵之意,天子与公侯伯子男一也,而非绝世之贵。代耕而赋之禄,故班禄之意,君、卿、大夫、士与庶人在官一也,而非无事之食。是故天子一位之义,则不敢肆于民上以自尊;知禄以代耕之义,则不敢厚取于民以自奉。不明乎此,而侮夺人之君,常多于三代之下矣。” [7](P572)

顾氏的上述表述更接近于周代颁爵与分封制的实际。比如,孟子在《孟子·万章下》中回答别人问及有关周室当初的班爵之事时曾说:“其详不可得闻之,诸侯恶其害己也,而皆去其籍。然而轲也尝闻其略也:天子一位,公一位,候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能五十里,不達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 要之,孟子也是周代人。

顾炎武国家分权、实行地方自治与基层自治的思想与主张,主要在其《日知录》的《守令》、《藩镇》、《爱百姓故刑法中》等篇,以及他的独立论文《郡县论》九篇和《裴村记》中。

顾炎武在《守令》篇中写道:“所谓天子者,执天下之大权者也。其执大权奈何?以天下之权寄之天下之人,而权乃归之于天子。自公卿大夫,至于百里之宰,一命之官,莫不分天子之权以各治其事,而天子之权乃益尊。后世有不善治者出焉,尽天下一切之权而收之在上。而万几之广,固非一人之所能操也。而权乃移于法,于是多为之法以防禁之,虽大奸有所不能逾,而贤智之臣亦无能效尺寸于法之外。相与兢兢奉法以求无过而已。于是天子之权不寄之人臣,而寄之吏胥。是故天下之尤急者,守令亲民之官;而今日之尤急无权者,莫过于守令。守令无权,而民之疾苦不闻于上,安望其致太平而延国命乎?” [7](P718)

顾炎武在《藩镇》篇中引用了尹源、王应麟等人关于地方无权有害的议论之后写道:“呜呼!人徒见艺祖罢节度,为宋百年之利,而不知夺州县之兵与财,其害至于数百年而未已也。陆士衡所谓‘一夫纵横,而城池自夷’,其非崇祯末年之事乎!”[7](P750-751)

顾炎武在《爱百姓故刑法中》篇中写道:“人君之于天下,不能以独治也,独治之,而刑繁矣。众治之,而刑措矣。古之王者,不忍以刑穷天下之民也。是故一家之中,父兄治之;一族之间,宗子治之。其有不善之萌,莫不自化于闺门之内。而犹有不帅教者,然后归之士师。然则人君之所治者约矣。然后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悉其聪明,致其忠爱以尽之……故宗法立而刑清。天下之宗子各治其族,以辅人君之治,罔攸兼于庶狱,而民自不犯于有司。风欲之醇,科条之简,有自来矣。”[7](P501-502)

与《日知录》《守令》篇中思想相同,顾炎武在论文《郡县论》九篇中,进一步系统阐述了其分天子之权于地方的主张。

顾炎武在《郡县论》一中指出,“知封建之所以变而为郡县,则知郡县之弊而将复变……方今郡县之弊已极,而无圣人出焉,尚一一仍其故事,此民生之所以日贫,中国之所以日弱而亦趋于乱也”;要想改变这种状况,办法是“尊令长之秩,而予之以生财治人之权,罢监司之任,设世官之奖,行辟属之法,所谓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而二千年以来之敝可以复振”。[1](P12)

对于自己的主张,顾有着无比的自信:“后之君苟欲厚民生,强国势,则必用吾言矣。” [1](P12)

《郡县论》一是总纲,以下八篇是顾炎武对其主张的具体展开,包括上述的如何尊令长之秩,而予之以生财治人之权,罢监司之任,设世官之奖,行辟属之法。

顾炎武在《郡县论》二设想,“改知县为五品官,正其名曰县令。任是职者,必用千里以内习其风土之人。其初曰试令,三年,称职,为真;又三年,称职,封父母;又三年,称职,玺书劳问;又三年,称职,进阶益禄,任之终身。其老疾乞休者,举子如弟代;不举子若弟,举他人者听;既代去,处其县为祭酒,禄之终身。所举之人复为试令。三年称职为真,如上法。” [1](P13)

顾炎武在《郡县论》三中设想,称职的官员,应做到“土地辟,田野治,树木蕃,沟洫修,城郭固,仓廪实,学校兴,盗贼屏,戎器完,而其大者则人民乐业而已。” [1](P13)

顾氏在《郡县论》七中设想:“今则一切归于其县,量其征僻,衡其繁简,使一县之用,常宽然有余。又留一县之官之禄,亦必使之溢于常数,而其余者然后定为解京之类。其先必则坏定赋,取田之上中下,列为三等或五等,其所入悉委县令收之。其解京曰贡、曰赋;其非时之办,则于额赋支销,若尽一县之入用之而犹不足,然后以他县之赋益之,名为协济。此则天子之财,不可以为常额。然而行此十年,必无尽一县之入用之而犹不足者也。” [1](P16)

与《日知录》《爱百姓故刑法中》篇中实行基层宗族自治的主张相近似,顾炎武在文章《裴村记》中进一步提出了农村豪家大姓自治的主张。该文章是顾考察了山西闻喜县裴村大姓裴氏在此地长期生息繁衍自卫自保的事迹后所写。其在《裴村记》中写道:“一旦有变,人主无可仗之大臣,国人无可依之巨室,相率奔窜,以求苟免……是以唐之天子,贵士族而厚门荫,盖知封建之不可复,而寓其意于士大夫,以自卫于一旦仓黄之际,固非后之人主所能知也。予尝历览山东、河北,自兵兴以来,州县之能不至于残破者,多得之豪家大姓之力,而不尽恃乎其长吏。” [1](P101)

三、与之有关的话语

分析顾氏以上思想与主张的形成,1、与其自少年时期起就受到君主专制制度压迫有关;2、与其的广泛阅读,知事明理有关。

其自17岁的少年时代就参加了江南地区文人组织复社,而复社曾深受朝廷下严旨察治。幸有 周延儒 出任大学士,此案才未酿成大狱。

对于其之前中国历史上历代的君主独裁专制统治之残暴,顾炎武熟知,并一直是持激烈批判态度的,可以说是时时处处。比如,据其友人王士祯在《池北偶谈》一书“劳山说”条中记述,“劳山,在莱州府即墨县境中。昆山顾宁人序《劳山图志》曰:‘自田齐之末,有神仙之论,而秦皇、汉武谓真有此人在穷山巨海之中,于是八神之祠遍于海上,万乘之驾常在东莱,而劳山之名由此起矣。夫劳山皆乱石巉岩,下临大海,逼仄难度,其险处土人犹罕至焉。秦皇登之,是必万人除道,百官扈从,千人拥挽而后上也。五谷不生,环山以外,土皆疏脊;海滨斥卤,仅有鱼蛤,亦须其时。秦皇登之,必一郡供张,数县储待,四民费业,千里驿骚而后上也。于是齐人苦之而名曰劳山也。’……以理揆之,顾说为长。”

由于激烈的反对现行君主专制与反中央集权的政治思想与政治主张,顾炎武《日知录》一书的32卷全本生前未能刊行。该书的刊行工作是在顾去世13年之后的1695年(康熙三十四年),由其弟子潘耒在福建进行的。赵俪生先生曾指出,当时,因文字狱的影响,“对原稿做了相当严重的变动”。[9](P77) 是也。1933年,黄侃曾根据张溥泉所得旧抄本对勘,发现刊落者有全篇、全节、数行,其余删句换字者,数不遽数。

但赵先生前引著作中如下一段将顾炎武与黄宗羲进行比较的话值得商榷:“顾在北京从黄的学生手中读到了《明夷待访录》,又把自己的《日知录》托这学生带给黄宗羲,并写了信说,‘所论同于先生者十之六七’,只建都问题有分歧。其实分歧不止建都问题。试看顾、黄反对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是共同的,但反的高度和深度不同。按黄的意思,假如把专制主义打下去,扶上的是市民阶层;而按顾的意思,假如把专制主义打下去,扶上的是地域性的地主权力集团。试看《日知录》中顾对东汉风俗、对三国时的‘荆表益焉’、对唐代的藩镇、对明代业已反动透顶的藩王,都给了相当高的评价,这才是《日知录》和《明夷待访录》间最大的差距。顾从绅士地主阶级出身,这是无可选择的,受其影响也是不免的,但晚年奔走四方,居无宁处、历尽艰辛,理应从缙绅意识上有所剥离,有所翻身。但这种迹象在我们传主(顾炎武)一生的事迹中是不多见的。这到头来是一种历史的遗憾。” [9](P82-83) 在这里,赵先生的突然贬顾,没有更多道理。因为,在当时,黄也是设想把专制主义打下去之后,扶上“地域性的地主权力集团”的。比如,就是在已刊的《明夷待访录》诸篇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其中的《方镇》、《学校》、《田制》等篇章中,都是讲的主张扶上“地域性的地主权力集团”的问题。另外,在《明夷待访录》的未刊文《封建》篇中,更是大讲特讲了该问题。 [6] (P418-420)已故澳大利亚科学院院士、世界著名华裔学者杨小凯指出,英国“王权的衰落、封建制的发达,以及没有中国式的中央集权制,是后来的民主制度的基础。换言之,民主制度是以封建制度为基础的。” [10] 要之,对顾的评价,必须走出贴阶级标签的毛氏思潮漩涡。

总之,生活在十七八世纪中国君主独裁专制主义与中央极度集权主义正“方兴未艾”的“时代大潮”中,顾炎武却能“举世皆浊我独清醒”,奋起批判君主独裁与中央集权,大力提倡君主限权、国家分权,提倡地方与基层社会自治,真正是民族的时代先知。其在《日知录》《廉耻》篇中写道:“松柏后凋于岁寒,鸡鸣不已于风雨。彼昏之日,固未尝无独醒之人也。” [7](P1038)这当就是他当时艰难社会处境的夫子自道。另外,潘耒在《日知录》序中讲“先生非一世之人,此书非一世之书”。 [7](P26)甚是。恕我们直言,在很大程度上,先生的上述符合人类进化方向与世界进步潮流的政治体制思想虽然先生已去世300余年了,在我们国家内实际践行的也甚少甚少。甚者,有些还倒退了,实令人按腕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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