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蜀:对“文化大革命”历史分期的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500 次 更新时间:2013-11-0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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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蜀  


对“文化大革命”长达十年的历史应该如何分期,这是一个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的问题。而因为对这十年历史不同阶段的“一锅煮”,闹出了不少并不可笑的“笑话”。在一部写中共“一大”代表李达的传记中,写到李达于1966年6月(时为武汉大学校长)遭到迫害时,作者写了一个细节:一群臂戴红袖章的造反派冲进李达家中对他进行抄家、批斗。实际上,李达当时是被中共中央中南局和中共湖北省委打成武汉大学“三家村”头子的(武大“三家村”的另二人是副校长何定华、前党委书记朱劭天),当时还是党委领导下的批斗“黑帮”阶段,造反派尚未出现(连“造反”一词也还未在政治生活中使用),更没有什么“红袖章”。另有一位中南海干部的回忆录,写到“文化大革命”初期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被打成“反党集团”成员时,书中竟说杨尚昆是被“四人帮”揪出来了。这也是常识性的错误。此外,把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工作组主政时被迫害致死的人说成是“被林彪、‘四人帮’迫害致死”,把在工宣队、军宣队主政时遭受的迫害说成是受到造反派的迫害等等,诸如此类混淆“文化大革命”不同阶段历史特点的文字时常可以看到(甚至出现在一些亲历者的回忆中)。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对“文化大革命”不同阶段进行分期并明确其不同历史特点的必要。

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把“文化大革命”划分为三段:

⒈从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发动到1969年4月中共九大;

⒉从中共九大到1973年8月中共十大;

⒊从中共十大到1976年10月。

这大概是最早、也最为人们熟知的对“文化大革命”十年历史作出的分期。这个分期,很显然是以执政党中央的换届为标志来划分的。它的特点是能使人较清晰地看出先后领导过“文化大革命”的三届中共中央委员会的历史作用并区分其历史责任。

著名美国汉学家费正清在《伟大的中国革命(1800—1985)》一书中,认为:“‘文化大革命’持续了三年半,即从1965年末到1969年4月。”他将这三年半划分为四个阶段:

⒈从1965年末到1966年夏,他称之为“准备阶段”;

⒉从1966年8月到1966年底,他称之为红卫兵公开发动时期;

⒊从1967年1月到1968年中期,夺权与武斗;

⒋1968年夏到1969年4月,他认为这个时期主要是“重新建立党和政府的权力机构”。(见该书中译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0年5月版378—379页)

费正清关于“文化大革命”“持续了三年半”的说法,显然是不准确的,他自己对此也是不确定的,就在该书第十七章《毛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他在叙述“三年半文革”之后接着又写了《继承权的斗争》(写1969年中共九大后到“批林批孔”)、《文化大革命回顾》、《结局》(写70年代初期到1976年“四人帮”倒台)等内容,并写了这样的话: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中国现代发展中失落的十年”(见该书第400页)。可见他同时又认为“文化大革命”的全过程是十年,其结局是1976年“四人帮”倒台。不过,他对于前边那“三年半”的分期,却是明确并且坚持的,在他主编的《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66—1982)》一书中,由哈里·哈丁撰写的第一部《文化大革命:中国在动乱中(1966—1969)》第二章《中国在危机中》,就仍然是这样划分的四个阶段。

1996年7月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的席宣、金春明著《“文化大革命”简史》,对“文化大革命”的历史分期作了新的探索。虽然该书没有明确谈到分期,但从书中二至六章的内容安排可以看出,他们对十年“文化大革命”史作了这样的分期:

⒈“文化大革命”的全面发动(1965年11月姚文元批判《海瑞罢官》文章发表到1966年底“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

⒉以全面夺权为特征的“文化大革命”高潮(1967年1月到1968年10月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

⒊稳定“文化大革命”格局的努力和林彪事件(1969年4月中共九大到1971年九一三事件);

⒋“批林整风”和“批林批孔”(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到1974年底);

⒌整顿和反整顿的较量,“文化大革命”的结束(1975年1月到1976年10月)。

比较费正清与席宣、金春明的两种分期,有一处是相同的:他们都把“文化大革命”的开端定为1965年底姚文元文章的发表(他们的分期另有一处基本相同:费正清划分的第三阶段和席宣、金春明划分的第二阶段,都从1967年1月开始,只是结束期略有出入;此外,席宣、金春明称这一阶段为“以全面夺权为特征的‘文化大革命’高潮”,而费正清却认为“文化大革命”高潮是1969年的中共九大)。

把姚文元批判《海瑞罢官》文章的发表作为“文化大革命”的开端,源自“文化大革命”中毛泽东的说法及官方与民间(红卫兵造反派)宣传中的一种提法(当时也另有把《五一六通知》下达作为“文化大革命”开端的提法),如1966年6月1日《人民日报》社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中,在谈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高潮”正在兴起时,就用了“在短短的几个月内”这样的提法(这“几个月”显然是从姚文元文章发表算起);6月6日《解放军报》发表的《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关于文化大革命的宣传教育要点》,其中《文化大革命现在正出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潮》一节,就称姚文元文章的发表“揭开了批判吴晗之流的序幕”。毛泽东在1967年2月3日接见阿尔巴尼亚军事代表团的讲话中说:“我国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应该从1965年冬姚文元同志对《海瑞罢官》的批判开始。”(陈晋《文人毛泽东》,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版587页,书中将1967年误排为1966年。此外,毛泽东此语有语病,“应该从……开始”的原意实为“应该从……开始算起”。)文革中红卫兵、造反派所编“两条路线斗争大事记”中,也通常把姚文元文章发表称之为“文化大革命”的“序幕”或“开端”。

笔者认为,从姚文元文章发表到1966年5月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下达以前,只应算是“文化大革命”的舆论准备阶段,这一舆论准备阶段与此前已轰轰烈烈开展了几年的文艺、史学、哲学、经济学等领域的大批判(当时称作“社会主义文化革命”)是同样性质的。不同之处在于,批判《海瑞罢官》矛头暗指向中共北京市委,而此前批判电影《北国江南》、《早春二月》、《林家铺子》、《不夜城》等等,矛头则明指向文化部和全国文联及其下属各文艺部门;前者由江青按照毛泽东的意旨秘密领导进行,后者由原中宣部周扬、陆定一等领导人按照毛泽东的意旨公开领导进行;而且,后者当时的批判规模、声势比前者更大,在普通民众中的影响、震动更大,对后来“文化大革命”所起到的思想上和舆论上的准备作用更大。若要说“序幕”或“导火索”,后者完全应该算上。毛泽东将姚文元文章的发表说成是“开始”,不过是为了突出江青等人的“功劳”罢了。因此笔者认为,“文化大革命”的开端仍从1966年5月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下达算起为好。

随着对“文化大革命”历史研究的深入,对“文化大革命”十年历史的分期,自然应有新的思考。这个分期,应该不仅着眼于高层的斗争,更应着眼于全社会在这十年中发生的阶段性变化,既要看到在不同阶段起领导作用的力量有些什么变动,也要看到在不同阶段扮演“革命动力”、“革命对象”等角色的人群有些什么变动。同时,还要注意不能仅以中央所在地与“文化大革命”策源地的北京,和被毛泽东视为“样板”的上海这两个特殊地区的情况来以偏概全,取代全国的情况(徐友渔在《形形色色的造反》一书中就专门论述了北京、上海两个特殊地区的红卫兵运动与全国其他地区红卫兵运动的一些重大区别,详见该书,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为此,笔者综合目前所了解到的全国各地的普遍情况,认为可将“文化大革命”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⒈“党委领导下的批斗阶段”(从1966年5月到同年8、9月间);

⒉“群众性造反、夺权和全面内战阶段”(从1966年10月中央工作会议到1968年9月“全国山河一片红”);

⒊“革委会领导下的斗、批、改阶段”(从1968年9月“全国山河一片红”到1971年“九一三”事件爆发);

⒋“纠左与批右、整顿与反整顿反复较量阶段”(从1971年“九一三事件”到1976年10月“四人帮”倒台)。

需要说明的是,这四个阶段的起止时间,只能是一个略数,因为中国毕竟太大,各地的历史人文环境、政治运动的条件和对运动产生影响的各种偶然因素等等复杂多变,运动发展不平衡是很自然的事。因此同一个阶段,有的地方可能会提前或滞后一点。

以下对这四个阶段作具体阐述。

第一阶段,从1966年5月到同年8、9月间,“党委领导下的批斗阶段”。

为何要称这一个阶段是“党委领导下的批斗阶段”?因为这个阶段的特点,是“文化大革命”虽已全面发动起来,但在运动的领导力量、运动中的“革命动力”与“革命对象”等方面,仍与此前的政治运动没有太大的区别,全国各地仍然是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揪出和批斗“黑帮”,“三家村”、“小邓拓”及社会上的“牛鬼蛇神”,仍然像以往的政治运动一样由上级党委向一些基层单位派出工作组(7月底8月初工作组陆续撤销后有的又以“联络组”、“联络员”之类变相形式代替),代表上级党委领导运动。这一时期的“革命动力”,仍然是以往历次政治运动中的“依靠对象”(中共党员与共青团员,各个领域的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复员转业军人,政治运动积极分子等),“革命对象”仍然是历次政治运动反复打击的“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和“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至于新揪出的“黑帮”、“三家村”,如北京市委彭真、刘仁“黑帮”,所谓“旧中宣部”、“旧文化部”的周扬、陆定一“黑帮”,北京大学陆平“黑帮”,清华大学蒋南翔“黑帮”,天津南开大学娄平“黑帮”,南京大学匡亚明“黑帮”,云南大学李广田“黑帮”,重庆大学郑思群“黑帮”,西安交通大学彭康“黑帮”,辽宁大学邵凯、杨俊超“黑帮”,广州中山医学院柯麟、刘志明“黑帮”,浙江大学刘丹“黑帮”,武汉大学李达、何定华、朱劭天“三家村”,安徽省李凡夫、居荟明、王世杰“三家村”,陕西省委赵守一“黑帮”,《云南日报》总编辑李孟北为首的“云南三家村”,贵州省委汪小川“黑帮”,四川省的张黎群“黑帮”和省文联马识途、李亚群、沙汀“三家村”,山西省的“资产阶级反动权威、周扬树立的黑标兵”赵树理,上海市由曹荻秋代表市委宣布打倒的文教系统“反动学术权威”(复旦大学教授周谷城、周予同,上海京剧院院长周信芳,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李平心,上海新文艺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李俊民,上海音乐学院院长贺绿汀,上海电影局副局长瞿白音,上海作家协会王西彦)等等,无一不是经中共中央或有关中央局、省委、市委研究后定性抛出交群众批斗的,与“反右派”、“反右倾”、“四清”运动没有什么两样。

需要说明的是,为什么把红卫兵运动已经兴起的8、9月份也划入这一时期?主要依据以下几个理由:一、“八一八”以后各地出现的红卫兵,大多是由各级党委部署成立并听命于各级党委的;二、尽管在8、9月份“造反有理”已成为主旋律口号,但这时的“造反”者主要是社会强势群体(得到最高领导赞扬、支持的“红五类”特别是其中的领导干部子女),而被“造反”者则主要是社会弱势群体(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反动学术权威”,前国民党军政人员,前工商业者,有“海外关系”者,历次政治运动中往往首当其冲受到伤害的文艺界和文化教育界人士,及以上人群的家属子女等等),其中相当多的打击对象是在5、6、7月间由各级党委或代表上级党委的工作组对各单位人员进行“政治排队”后内定的“三、四类”(“政治排队”划分“四类”源于文革前“四清”运动时中共中央《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中第九条对干部的分类:好的,比较好的,问题多的,性质严重的。);三、各级党委此时(极个别地方例外)均在正常运转并掌握着运动的领导权。

有人认为:“‘文化大革命’中的红卫兵组织自始至终都是以大、中学生为主的一种自发性的群众组织,无论地方或是全国都没有统一的规划、统一的领导和统一的组织系统。它一开始就完全脱离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是所谓‘踢开党委闹革命’的产物。”(见金春明主编《评〈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湖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10月版616页)这个说法过于绝对,不符合当时的复杂情况。

在北京,最初出现的红卫兵确实是自发的,秘密的,脱离学校党委领导的,到了1966年8月初,因为毛泽东写了支持红卫兵的信(由中央文革小组副组长王任重向清华大学附属中学红卫兵传达并作为八届十一中全会文件下发),消息传开后,“一时间,红卫兵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在首都的各大、中学校里。”“在8月1日到8月18日的半个月时间内,红卫兵组织成为了每个学生组织的当然名称,学生们纷纷放弃了原组织的五花八门的名称而归属于红卫兵。红卫兵演变成有大中学校学生参加的当然的青少年组织……”(丁晓禾编著《狂飚》,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10月版58页)到了8月18日毛泽东第一次检阅红卫兵时,就出现了“几万个系着红袖章的‘红卫兵’们”,他们不仅站满了天安门城楼上和城楼两侧观礼台上,而且在城楼上、广场上和东西长安街上与解放军士兵一起值勤维持会场秩序(见当时新华社报导)。很显然,不仅他们的值勤、列队是由“党委”(自然不是学校党委而是更高级别的党委,比如北京新市委)统一安排的,他们戴的红袖章也是由相当一级党委特批统一突击制作的——在当时,任何一个“群众自发组织”都不可能随意制作自己的旗帜、袖章,不仅旗帜印制厂(属于特种行业)不可能为之印制,想要买到那么多红布也不可能有人拿得出足够的布票(上海“工总司”成立时就是跑到一家绸布店去抢的红布来制作旗帜袖章,以后各地成立的自发性群众组织,也都是有了“官办组织”的先例才逼着各级党委批准印制旗帜袖章的)。因此,到这时红卫兵的“自发”性就已经大打折扣了(“文化大革命”宣传中竭力夸大宣传“自发性”,其实只是为了表明毛泽东的一套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而已)。用徐友渔的说法,这些早期红卫兵是“自发地破土而出和通天相结合的怪胎”(《形形色色的造反》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70页)。在这之后得到各级党委支持(谁敢不支持?)一哄而起出现的红卫兵,就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失去最初的“自发性”了,比如由刘涛(刘少奇之女)、贺鹏飞(贺龙之子)等高干子女领导的清华大学红卫兵、校文革临时筹委会等,就很难说是“自发”的和“完全脱离党组织领导”的。

8月18日毛泽东公开检阅红卫兵,宣告了影响深远的红卫兵运动登上文革历史舞台。这以后,各地响应号召闻风而动出现的红卫兵,几乎全是在各级党委领导、布置下仿照北京模式建立起来的,有的虽也有一个“自发”的形式,但根本称不上是自发的群众组织(只需想一想:当时哪有真正自发的群众组织能有条件制作自己的旗帜、袖章和印刷精美的传单、宣传品),“上海市委为控制局势,率先在人民广场支持成立上海红卫兵。复旦党委闻风而动筹建红卫兵大队部,以持保守态度的党团员为主干……”(安文江《我不悔》,见《1966我们那一代的回忆》,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8年10月版93页)在中共四川省委于1966年10月2日发出的《关于目前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几个问题的通知》中就有这样的指示:“认真加强对红卫兵组织的领导,积极发展壮大,但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工矿企业、事业单位及农村不成立红卫兵组织。”(中共四川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四川历史大事记(1950—1978)》,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4月版298页)从要求“加强领导”、“积极发展壮大”,到哪些单位不成立红卫兵都有规定,可见当时一些地方党委对红卫兵所起到的组织、领导作用。这样的红卫兵能算是“自发”组织吗?这类红卫兵在各地都分别有“统一的规划、统一的领导和统一的组织系统”(如广州的“主义兵”,重庆的“思想兵”,南京的“黑字兵”,长沙的“红色政权保卫军”,武汉的“一司”,合肥的“红总”等等),他们均听命于当地党委,各地的所谓“破四旧”、抄家,也大多是由他们在当地党委统一部署下进行的,抄家对象名单基本上都是由各基层党委(或指示公安派出所)提供的,一些地方还有公安派出所直接参与行动。各地所谓“红八月”的“红色恐怖”,实际上是由这些“红五类”红卫兵搞出来的,与后起的造反派没有多少关系。

以重庆地区为例,“八一八”之后,中共中央西南局领导人即指示各地大、中学校成立红卫兵。重庆各学校迅即在各级党委布置下由“红五类”学生组织起了红卫兵,“红五类”教职工则组织起了赤卫军,8月下旬,红卫兵、赤卫军在各区、县党委(或社教工作团)的统一部署和公安派出所配合或参与下对社会弱势群体“牛鬼蛇神”实行抄家并破坏古迹毁坏文物。9月1日,中共中央西南局宣传部长、列名中央文革小组成员的刘文珍到重庆抓的试点——重庆市中学生红卫兵总指挥部成立。刘文珍和市委领导人到会祝贺,并安排了铜管乐队演奏助阵。9月5日,经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李井泉提议,按照中共重庆市委工交政治部的部署,“工人纠察队”(这个名字也是李井泉提出的)在首家试点单位中梁山煤矿宣告成立,发出《宣言》。随后,全市纷纷建立起了实质上由各级党委领导的“工人纠察队”。9月8日,按照市委安排,由市学联出面串联,选拔“红五类”子女组建的重庆市大中学校毛泽东主义红卫兵总部成立。驻军领导人经市委提议并报经成都军区党委批准奉命担任“辅导员”。接着,市委号召各单位发动“红五类家长”踊跃“送子当兵”(即送子女参加毛泽东主义红卫兵),《重庆日报》进行大肆炒作,连日作重点报导,全市掀起“送子当兵”热潮。9月15日,《重庆日报》以套红通栏标题报导《全市毛泽东主义红卫兵举行誓师大会》,并配发社论《热烈欢呼毛泽东主义红卫兵的成长壮大》,这次大会有西南局刘文珍、重庆市委和驻军领导人出席并发表祝贺讲话。此后,因中学生红卫兵总部态度日益倾向造反派,在市委授意下,又由毛泽东主义红卫兵总部于9月20日将中学生红卫兵总部强行合并,统一改称“毛泽东思想红卫兵”(以后被民众鄙称为“思想兵”),从而引起中学生红卫兵强烈反弹,集会抗议后大批上京告状……

尽管在1966年8、9月间,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出现了真正自发的造反派群众组织,但除个别地方外,这时造反派还远未形成气候,在各地普遍属于少数派,处于被压制、围攻、打击的地位。看一看各地的文革大事记就可知,当时各地都不约而同地出现了由党委组织或号召多数派学生、工人、机关干部等出面围攻、批斗、打击造反派学生的重大“事件”,如桂林“八七”事件,西安“八一六”事件,哈尔滨“八一七”事件,长沙“八一九事件”,上海市委组织的声讨“八二五事件”,合肥“八二七事件”,重庆“八二八事件”,成都“八三一事件”,青岛“八二五”、“九一”事件,武汉9月初的大抓“南下一小撮”事件,贵阳“九五”、“九六”、“九七”事件,南宁“九九”事件等,正因为全国形势如此,才有了毛泽东9月7日“关于不准调动工农干预学生运动”的批语(其中说:“青岛、长沙、西安等地的情况是一样的,都是组织工农反学生。”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十二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1月版124页),中共中央按照毛泽东批语精神指示《人民日报》于9月11日发表了社论《工农群众和革命学生在毛泽东思想旗帜下团结起来》。

在8、9月间,全国大多数地区尚未出现“踢开党委闹革命”的局面。各级党委都在正常运转(只是比平常时期艰难一些)。尽管这时已出现了“炮打”、“炮轰”一些党委的口号,但这并非都是造反派提出的,恰恰相反,最初普遍倒是由各级党委在贯彻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精神时,按照全会文件之一的毛泽东《炮打司令部》大字报(8月17日传达到全国县、团级领导层)的提法而主动提出的。各级党委这时都纷纷提出“炮打司令部”、“炮打(或火烧)司令员”、“引火烧身”之类口号(如同在“四清”运动中主动“洗澡、下楼”一样),认为这样才是紧跟党中央的部署,才能正确领导运动。比如:中共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刘建勋8月19日在郑州大学群众集会上宣读《我的一张大字报》,号召“炮打省委司令部”;中共重庆市委在8月25日召开各大专院校文革筹委会代表和学生代表“炮轰市委”会议,中共中央西南局宣传部长刘文珍代表西南局讲话,号召“集中火力,炮轰市委”。同日,陶铸、张平化、王任重在中共中央宣传部接见中南地区赴京同学时,在讲话中一致谴责了中共湖南省委提出的“相信省委,相信市委,相信工作组”的“三个相信”口号,号召同学们回到湖南“去对市委、省委、中南局开炮,一齐炮轰司令部”。8月27日中共黑龙江省委机关报《黑龙江日报》发表短评《向“司令部”开炮》……自然,当时也会有相当一部份党委在提出“炮打”时以为这是“反右派”运动前夕“欢迎帮助党整风”似的“阳谋”。

在这期间(特别是9月份),已经有少数造反派开始炮打当地党委,但从全局来说尚未形成气候,而且在9月15日毛泽东第三次检阅红卫兵时林彪的讲话中严厉提出:“一小撮反动资产阶级分子,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他们企图炮打我们无产阶级革命的司令部,我们能容许他们这样干吗?不能,我们要粉碎这些牛鬼蛇神的阴谋诡计,识破他们,不要让他们的阴谋得逞。”这个讲话对造反派刚开始的炮打党委起到了一定遏制作用,而给各级党委注射了强心针。当然,由于运动发展的不平衡,在这一阶段个别地区也走到了前面,如河南郑州造反派因得到省委第一书记刘建勋、书记处候补书记纪登奎等领导人的支持,在9月5日召开了首次“省会各界革命群众炮打省委司令部黑线煽风点火大会”;陕西西安造反派在9月13日召开了“炮轰陕西省委、火烧西北局、誓死保卫党中央、誓死保卫毛主席大会”——不过此时陕西省委和西北局都还没有瘫痪,大会通知还特地邀请西北局和陕西省委各派二名观察员“列席大会”。

总之,从总体上看,这时“文化大革命”在全国大多数地区的运动形式、领导力量、依靠对象和打击对象,都跟以往历次政治运动一样,没有实质性的改变。

第二阶段,从1966年10月中央工作会议到1968年9月“全国山河一片红”,“群众性造反、夺权和全面内战阶段”。

这一阶段以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为开端。10月1日,《红旗》杂志十三期社论《在毛泽东思想的大路上前进》正式提出了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概念;10月5日,中共中央批转《军委、总政关于军队院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紧急指示》,在全国掀起历次政治运动中从未有过的大规模平反浪潮,极大地鼓舞了在“文化大革命”初期以至以前政治运动中受过打击、压制的人们起来造反;10月9日至28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了以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为主题的中央工作会议,刘少奇、邓小平被迫作了检查;10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文革小组组长陈伯达在中央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的两条路线》的总结报告,集中批判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在报告中,长期以来束缚社会弱势群体的“家庭出身”问题被明确宣布为“反动血统论”予以严厉谴责,这个报告经毛泽东批示大量发行,并经造反派群众组织广泛翻印,迅速传遍全国。

这一系列史无前例的变动,导致全社会掀起群众性造反狂潮,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到1966年底或1967年初相继陷于瘫痪状态,“文化大革命”的领导力量第一次不同于以往历次政治运动,“党的领导”只剩下了毛泽东与“无产阶级司令部”在发号施令,因此当时不得不提出“党的领导就是毛泽东思想的领导”这样的说法来圆场。各地都出现了相当程度上的“半无政府状态”。尽管各地驻军为稳定局势发挥了一些作用,有的地方或部门还实行了军事管制,但驻军或军管会都缺乏足够的权威,在各地通常只得到一部份人拥护而遭到另一部份人反对,甚至还不断遭到一部份造反派的嘲笑、批判和冲击,有的军管会还被迫作出检查,遭到改组、撤换。

这一阶段的“革命动力”和“革命对象”与以往历次政治运动相比有了极大的改变,甚至在很大程度上交换了位置。

在“文化大革命”初期被各级党委视为“右派”、“反革命”,内定为“三、四类”的一些人,这时却被“无产阶级司令部”视为“左派”、“革命先锋”。尽管在1967年2、3月里各地曾一度展开了大规模的“镇反”运动,许多曾在前一阶段被党委或工作组打成“反革命”的造反派,这时又被重新打成了“反革命”甚至关进了监狱,但是很快就因“无产阶级司令部”的干预,“镇反”遭到否定,全国掀起了又一次大规模平反浪潮。1966年10月以后的第一次大规模平反是由各级党委或工作组进行的,而1967年4月以后的第二次大规模平反则是由各地驻军或专政机关(公安局或公检法军管会)进行的,这更是“无产阶级专政”时期史无前例之举。这就更有力地促进了群众性造反浪潮的高涨和社会动乱的加剧。

此外,“文化大革命”以前的一些旧案也被翻了过来。如在“文化大革命”前被认定有“反动言论”的精神病人陈里宁,由中央文革小组接出精神病院宣布平反,并被宣传为反对刘少奇的“英雄”,经整理后的陈里宁《狂人日记》得到全国各地造反派小报转载,按照其“英雄事迹”编写的话剧《新时代的狂人》在许多地方上演。尽管陈里宁的“事迹”很快就被否定,但此案在当时的影响却不可低估。又如曾在“四清”运动中被中央下令全国推广的“桃园经验”(刘少奇之妻王光美率领工作组在河北省抚宁县卢王庄公社桃园大队进行“四清”的经验),这时被定性为“假四清,真复辟”而彻底否定,当年被工作组定为“坏份子”并开除了党籍的桃园大队党支部书记吴臣,这时由当地支左、支农部队召开万人大会宣布平反,《解放军报》记者和新华社记者联合采写的长篇调查报告在全国大报刊登,电台广播,轰动一时。在山西省昔阳县,1964年10月被“四清”工作队打成“反党分子”、“宗派活动分子”(时称“十月事件”)遭到批判、处份的原县委干部拉起队伍成立了“十月事件受害者捍卫毛泽东思想决死队”,在陈永贵支持下翻案并且与陈永贵一起夺了县委、县人委的大权。当时影响极大的,还有经毛泽东亲自批准翻案的四川“刘、张”——刘结挺、张西挺夫妇的案件,文革前刘结挺被撤销中共宜宾地委书记职务并开除党籍,张西挺也受过处份,文革初他们以“受李井泉迫害”为由到北京告状,受到中共中央重视,1967年4月4日《中共中央关于四川宜宾地区刘结挺等平反的通知》称:“关于四川省宜宾地委刘结挺等同志的案件,我们的伟大领袖毛泽东同志十分关心,并指示周恩来同志同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找双方有关人员来京,加以处理。”中央认定刘结挺、张西挺等是“坚持党的原则的好同志”,他们的案件是“李井泉一手制造的,经邓小平、彭真、杨尚昆批准的冤案,完全颠倒了黑白。”随后中央任命刘为四川省革委会筹备小组副组长,任命张为筹备小组成员,两人一跃而为“毛主席的好干部”……

在这种形势下,许多地方过去受批判、打击的老“右派”、老“右倾”、“四清”下台干部,甚至建国初期受过错误处理的人们,纷纷起来上访、告状,要求平反,有的甚至扯旗造反或成为造反派组织的幕后“高参”。四川省一些在以往政治运动中受过错误处理的老红军、老干部、老地下党员因为相互串连上访告状翻案,后来被捏造出一个所谓反动组织“三老会”,成为四川清查“五一六”的打击重点;山东省的所谓“右派翻案集团”则成为山东清查“五一六”运动中的全省大案。

以往的“革命动力”,在这一阶段则有许多变成了受批判遭打击的“革命对象”,最为典型的,是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喧嚣一时,全由“根红苗正”的“红五类”(而且主要是“红五类”中自视为当然“革命接班人”的领导干部子女)组成的“联动”(首都红卫兵联合行动委员会),和完全由“政治可靠”的荣誉、复员、退伍、转业军人组成的反对造反派的哈尔滨“荣复军”,竟被中央公开宣布为“反动组织”加以镇压;其他许多地方由以往的“革命动力”组成的群众组织,如上海的“工人赤卫队”,成都的“产业工人战斗军”,重庆的“工人纠察队”,长沙的“红色政权保卫军”,武汉的“百万雄师”等,都被“无产阶级司令部”认定为“受走资派蒙蔽、操纵的保守组织”,《人民日报》还公开发表了几位上海工人赤卫队队员声明退出赤卫队,承认自己“站到了资产阶级的反动立场上”的《向毛主席请罪书》。

这一阶段还不时从高层领导内部“揪出”新的“革命对象”,如一度名列中央领导人第四位的陶铸,中央文革小组前期的一些成员,领导军队文革运动的刘志坚、萧华等人,以及“王、关、戚”,“杨、余、傅”等等。昨天还是“无产阶级司令部”领导成员,今天就变成“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反差之大令人瞠目结舌。武汉军区司令员陈再道这样的“一方诸侯”,因“七二0事件”被打倒后,《人民日报》发表的一系列社论中甚至有一篇用了这样的标题《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这一阶段的另一个与以往政治运动不同的显著特点,是群众组织之间展开了大规模的“全面内战”。“一月夺权”之前,各地普遍是造反派与所谓“保守派”之间的内战;“一月夺权”之后,许多地区的造反派分裂为两大派(个别地区还分裂为三大派),各派之间展开了全面内战,内战的规模越来越大,从拳头、棍棒迅速升级为真枪实弹、大炮坦克,形成了局部战争。在全面内战中,对立派别互以对方为“革命对象”,如同过去国、共两党互称为“匪”一样,对立派别之间也互称为“匪”,一些地方还开展了武装“剿匪”运动,力图以武力剿灭、压垮对方,“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甚至相互枪杀俘虏,出现令人发指的反文明反人道行为。

这一阶段在1968年下半年告一段落。1968年下半年,是“文化大革命”中非常明显的一个界限:群众性造反运动到此为止。

从7月开始,中共中央陆续发布了制止群众组织间大规模武斗的《七三》、《七二四》布告;7月27日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强行进驻清华大学,宣告了大专院校红卫兵造反运动的终结。8月5日,《人民日报》社论《在以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的领导下团结起来》批判了“多中心论”和“以我为中心”的无政府主义思想,实即宣布不再允许造反派群众组织另立中心。8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出《关于派工人宣传队进驻学校的通知》,同时《红旗》杂志发表经毛泽东审定的姚文元文章《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各大、中学校及文化单位从此被鄙称为“知识分子成堆的在方”、“大大小小的独立王国”,曾在“文化大革命”中起到了“先锋”、“闯将”作用的造反派红卫兵地位一落千丈。9月2日,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出《关于工人进军事院校及尚未联合起来的军事院校实行军管的通知》,宣告了军事院校造反运动的终结。与此同时,从8月15日开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历时5个月零11天(到1969年1月26日结束)、全国十九个省、市、自治区数百家重点企业3000余人(其中绝大多数是造反派组织代表)参加的“国防工业部份工厂和一机部、化工部部份协作工厂抓革命促生产会议”(简称“八一五会议”;同时又召开了冶金工业抓革命促生产会议,并称国防、冶金系统抓革命促生产会议),会议以各地在造反、武斗中影响较大的大型企业为整治重点,强行促成“大联合”、“三结合”,宣告了工矿企业造反运动的终结。9月5日新疆、西藏两个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的成立,标志大陆各省、直害市和自治区全部建立起了“新生红色政权”革命委员会,实现了“全国山河一片红”,结束了各地长达近两年的半无政府状态。在此前后,各地群众组织纷纷宣告“完成历史使命”,撤销总部,解散组织——此举各地有先后,但大多在1968年下半年(较早的如湖南造反派组织“工联”、“湘江风雷”于1968年2月21日就宣布撤销总部):河南省于8月10日宣布解散“河南二七公社”、“开封八二四”、“河南造总”三个全省性跨行业群众组织;北京大学两大派“新北大公社”与“井冈山兵团”分别于8月28日、29日宣布“解散各级组织”和“撤销兵团总部”;湖北省革委会于9月6日作出决定,规定所有群众组织立即铲平山头,其总部、分部立即撤销,停止活动,所属人员立即回原单位生产或上课;重庆两大派“八一五”和“反到底”于10月15日隆重集会宣告撤销各大总部、解散组织……总之,自此之后,大多数地区不再存在造反派群众组织(极个别地区迟至1970年还有小股造反派组织活动)。10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关于柳河五七干校的报导和毛泽东有关干部到五七干校的批示,宣告了各地党政机关及事业机关造反运动的终结,机关干部无论“左派”还是“右派”被“一锅端”下放到五七干校进行变相劳改。到1968年底,随着毛泽东“知识青年到农村去……”的“最新指示”的发布,各地中学生造反派红卫兵更是彻底退出了“文化大革命”历史舞台。

近年有人提出“文化大革命”“只有三年”的说法(与费正清所说的“三年半”略有不同),所指的就是从1966年“文化大革命”兴起到1968年底大多数地区造反派群众组织退出历史舞台为止的近三年时间。这个“文化大革命三年”说,实际上是把“文化大革命”等同于群众性造反运动了,大大缩小了“文化大革命”这一概念的内涵。这就如同把法国大革命只限定于雅各宾专政时期一样,是不准确不完整的。

第三阶段,从1968年9月“全国山河一片红”到1971年“九一三”事件爆发,“革委会领导下的斗、批、改阶段”。

在《人民日报》、《解放军报》1968年9月7日社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全面胜利万岁——热烈欢呼全国(除台湾省外)各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全部成立》中就已提出,“文化大革命”实现“全国山河一片红”之后,已发展到了“斗、批、改阶段”。这一阶段,与前两个阶段有一个很大的不同之处,即“半无政府状态”基本结束,各地革委会普遍建立起来,同时,在1968年10月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正式通过决议将“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并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基础上,1969年4月中共“九大”产生了新的中央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有了新的中央领导核心;中共基层组织也通过“斗、批、改”中的“整党建党”,在“吐故纳新”之后逐步恢复了活动。在各地也有了新的领导力量:各级革命委员会(及革委会中的中共核心领导小组)和工宣队、军宣队(有些部门特别是文化教育部门中的工宣队、军宣队不仅与该部门革委会平起平坐甚至凌驾于革委会之上)。在新的领导力量中,工宣队、军宣队起到了远比第一阶段中的工作组更重要的作用,而军人则是一个十分显眼的角色,九届中央委员会中军人占了很大比例,各地的革委会主要负责人,也基本上由军人担任。

在席宣、金春明著《“文化大革命”简史》中,称中共“九大”为“‘造反派’胜利的中共九大”,这个说法不够准确。实际上,在中共“九大”召开之前,不仅全国各地造反派群众组织大多已经解散,基本退出历史舞台,而且进入革委会的造反派代表人物,不少都已经遭到清查、批判,实际上已成为“利用、限制、改造”的对象,并无实权。被安排进入九届中央委员会的造反派群众组织代表,据笔者统计,无论是中央委员还是候补中央委员都不足百分之十,而且其中还有的是以劳动模范代表、产业工人代表、贫下中农代表、妇女代表等身份而不是以造反派代表身份进入的。就拿进入九届中央委员会的红卫兵代表来说吧,仅有区区两人(北京大学聂元梓和上海同济大学陈敢峰),而且只被安排为候补中央委员,其中北京大学的聂元梓,自1968年8月19日首都工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北大后,已于当年9月至1969年4月中共“九大”之前被隔离审查并被大小会议批斗,反复检查,1969年3月19日北京市革委会负责人召见驻北大宣传队指挥部负责人,传达中央意见,要求统一思想提名聂作中共“九大”代表(因她毕竟是载入史册的“全国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的代表),聂才得以灰头土脑地以戴罪之身出席“九大”并被安排为候补中央委员。因为聂元梓的“问题”,在张春桥、姚文元为中共中央起草的中共九大政治报告送审稿中,最初甚至连北京大学的“第一张大字报”都没有提及,还是毛泽东在修改时才加上了(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1月版14页)。这对曾为“文化大革命”立下了“丰功伟绩”的全国造反派红卫兵来说,有何“胜利”可言?九届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委员和候补委员中,更没有一个造反派群众组织代表。

这一阶段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这时的“革命动力”不再是前一时期的造反派群众组织(这时各地戴红袖章的已不再是造反派群众组织,而是革委会领导下的治安联防民兵、“人民纠察队”、“群众专政指挥部”、“群众专政大军”之类),一些在此前受过批判、冲击的人们这时得到“解放”、“结合”,又成了“革命动力”、“依靠对象”;而“革命对象”则除去以往的几种人外,增加了一些新的角色,如“国民党残渣余孽”(前国民党军政人员,包括起义有功人员)、“坏头头”(造反派群众组织的负责人或骨干)之类,还有一类是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常常受到冲击的知识分子(包括造反派红卫兵在内),这时有了个众所周知的新名字“臭老九”(即位置排于地、富、反、坏、右、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这八类人之后)。曾被中央严厉批判的“血统论”,此时又被当作了清理、打击“革命对象”的重要法宝。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阶段打击迫害的人群在许多地方超过了第一阶段的“五十天”,民众中相当多的冤假错案都发生在这一阶段中。“清理阶级队伍”着重打击了民众中历次政治运动都要反复打击的弱势群体;各地大规模开展的“清查五一六”运动,主要打击了前一阶段的造反派;而从1970年1月开始的“一打三反”运动,各地由文革新政权革命委员会召开群众大会公审处决的政治犯特别多(各地在这运动中处决的政治犯有不少人后来被追认为“革命烈士”),其恐怖程度大大超过了第一阶段中1966年“红八月”“红色恐怖”。《中国共产党执政四十年》一书记载:“据统计,1970年2月至11月共10个月捕了‘反革命分子’等28.48万多名,许多案件属于冤假错案。”(《中国共产党执政四十年》,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8月版330页)“一打三反”中各地镇压的主要是被认定犯有“恶攻”(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及“无产阶级司令部”的其他成员)、“反对文化大革命”等“罪行”的“现行反革命”。在一直强调“掌握斗争大方向”(矛头对准党内走资派)的“文化大革命”中,这一阶段的“清理阶级队伍”、“清查五一六”、“一打三反”等几大运动,却分明公开、普遍地转移了“斗争大方向”,而且这不仅未受到毛泽东的批评,本身就是毛泽东的“伟大战略部署”,这是这一阶段十分耐人寻味也十分值得研究的一个特征。

这一阶段,因1971年“九一三事件”的发生而骤然告一段落。

第四阶段,从1971年“九一三事件”到1976年10月“四人帮”倒台,“纠左与批右、整顿与反整顿反复较量阶段”。

这一阶段最大的变化是,因“九一三事件”造成的剧烈震荡,从领导干部到底层民众对“文化大革命”一度拥护或半拥护的心态,在相当程度上幻灭、失落,对毛泽东的狂热迷信急剧降温,对“文化大革命”产生了普遍的、不同角度不同层面的怀疑。

在这一阶段,从中共中央到各地基层的领导力量都因“九一三事件”的发生而有了较大变动,最明显的变动是军人基本上退出了地方各级革委会。各地建立起了新的党委,中央则于1973年8月中共十大建立起了新的中央委员会。各地工会、共青团、妇联也都陆续重建。

这一阶段有一个最显著的特点,是从中央到地方都展开了纠左与批右、整顿与反整顿的反复较量。这种较量此伏彼起,错综复杂,较大的、影响全国的有两次,一次是在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的批林整风运动中,周恩来领导了批判极左思潮,然而被毛泽东所制止,毛提出林彪路线是右而非左,只能批判其“极右实质”,接着便有了1973年的“批林批孔”和1974年的“评法批儒”。第二次大的较量是周恩来病重后由复出的邓小平领导了1975年的全面整顿,到1975年底便被毛泽东视为“右倾翻案”,全国开展了“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这两次大的较量中,纠左与整顿的一方先后由周恩来和邓小平领导,而批右和反整顿的一方则主要由江青集团领导。毛泽东在这些较量中扮演了特殊角色。他虽然在一些时候也批评江青集团(“四人帮”之称就是他提出的),支持了某些纠左与整顿的具体作法,但在根本原则上,即坚持还是改变“文化大革命”的基本路线上,他却坚定地支持了江青集团。

在这一阶段,已饱受动乱之苦的广大民众人心思定,人心思治,是自觉站在纠左与整顿一方的,只有极少数前造反派骨干(一些是因自身被批判处理而要求翻案,一些是为了革委会中的权力争夺)站在批右与反整顿的一方。到1976年春爆发的“四五运动”,则显示了广大民众对江青集团的倒行逆施和毛泽东晚年一意孤行推行极左路线的鲜明反对态度。在这些反复较量中,各级领导干部大多倾向于纠左、整顿的一方,但由于对毛泽东的迷信和纪律、职位的约束,他们往往又不得不在关键时刻公开表态站到批右和反整顿的一方。

在这一阶段,还出现了一些新的“革命动力”,一类是引导舆论主流、左右政治导向的各级党委领导下的写作组,其中最著名者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两校写作组“梁效”,文化部写作组“初澜”、“江天”,上海市委写作组等。以往常有论者将他们统称作“造反派”,其实这是不准确的。这些写作组成员中实际上只有极个别人是前造反派,大多数则是长期习惯于作“驯服工具”的中共党内知识分子,其中相当部份人在“文化大革命”的前两阶段还属于“保守派”或“反动权威”。

另一类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革命动力”,是经当时新闻传媒大肆炒作而名噪一时的“先进典型”,如为广大知青苦难命运“告天状”取得惊人效果的李庆霖,在高等学校招收工农兵学员文化考查中“交白卷”而意外出名的张铁生,所谓反对“师道尊严”的小学生黄帅,反对“走后门”回城、坚持扎根农村的柴春泽,从大城市到边疆落后村寨为民服务的朱克家等。他们的作为,有的得到广泛赞扬(如李庆霖、朱克家),有的引起了广泛争议(如张铁生、柴春泽),有的则遭到了几乎是一致的谴责(如黄帅),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之点,即都被当时的政治所利用,身不由己地被推上政坛,当作了政治斗争中的工具。以往也常把他们称之为造反派,这也是很不准确的。他们大多数并非前造反派组织成员(至少不是其中的骨干),也并非像前造反派那样向当地或上级党委造反、夺权而出名,他们恰恰是由当地或上级党委发现或选拔出来树立为典型(甚至被安排进入党政领导部门成为党委或革委会领导成员)的,他们不过是被当地或上级党委中的某些领导成员在“批林批孔”、“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中推到前台当枪使,当打人的石头用罢了。

在这一阶段,“革命对象”不断有新的、令人眼花缭乱的变化,而且往往是从“革命动力”一下子沦为“革命对象”。“九一三事件”后,一大批前一阶段在各地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军队干部因“林彪死党成员”或“上了林彪贼船”之类罪名受到撤职、批判,特别是那些在前一阶段的“一打三反”运动中掌握着捕人、杀人大权、担任各省级革委会主要负责人的军队干部,这时一跌而为审查、批判对象,身陷囹圄。随后,在批判极左思潮时表现突出的一些人物(如《人民日报》的王若水),因毛泽东认定林彪路线不是极左而是实质极右,便又被拉下马来遭到批判。在“批林批孔”运动中大搞所谓“反潮流”而加剧了动乱形势的一些革委会领导成员,到了1975年整顿时又遭到审查、处理。而在1975年整顿中努力工作的一些干部(如铁道部万里,教育部周荣鑫,国防科委张爱萍等),又在“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中遭到猛烈批判(周荣鑫甚至被批斗致死)。此外,因为出了个“马振扶公社中学事件”,各地都有一批认真工作的教师遭到批判;因为一个《三上桃峰》事件,各地又有一批努力按照“样板戏”创作经验编演新戏的编导和有关领导干部遭到批判查处……这种“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政治局势,自然使得广大民众倍增反感,反而积聚起了否定“文化大革命”的社会力量。

对风云急剧变幻的“文化大革命”十年历史进行分期,应该有助于“文化大革命”研究的深入;而要使这分期能得到一个更准确、更为一般研究者以致公众所认同的结果,又有赖于这一研究的深入。本文愿作引玉之砖,期望引起更多研究者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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