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松泉:政治改革应以自由人权为先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985 次 更新时间:2011-08-16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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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松泉  

随着中国新领导班子上任以来一系列改革举措的推出,特别是SARS出现后中国官僚体制的透明化和问责制的实质推行,使人们对中国政治改革重新点燃了希望。人们普遍地期望尽早推进政治改革,在中国大陆推行民主化。

自由、民主、人权现已成为普遍理念和价值,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现在仍倡导社会主义的国家,均肯定自由、民主和人权的价值。中国也不例外,中共十六大提出要推进政治文明,这种政治文明自然也包括民主化。自由、民主和人权已经不是西方的专利,中国已经实质上开始拥抱自由、民主,现在的关键是,中国应该推行怎样的政治改革去落实自由、民主和人权。

中国历史上缺乏宪政的理论和实践的传统,中国的法制一向以刑法为中心,因而缺乏宪政民主的理念。中国文化中弥漫着人文的气息,却没有对人权理论的探索。中国人民有不畏强权、反抗压迫的传统,却没有自由主义的理论,或者揭竿而起地造反,或者消极地隐遁山林追求所谓精神的自由。与此相伴随的一条历史的主线是中国的专制主义的持续的发展,对民众的奴役和残酷的压迫。这种专制主义从残酷的镇压、杀戮,到焚书坑儒和文字狱,对人民的奴役从肉体扩展到心灵,言论自由在这个社会中从来没有实现过,"道路以目"则是最典型表现。与此同时,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体制下,经济自由和人身自由都受着极大的限制,这种体制的长期延续,造成了人的愚昧和奴性,个性的压抑和创造性才能的扼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与文化繁荣,往往是专制主义控制力较弱,社会相对开明的时代。因此,经济自由和思想自由及其他相关的自由,对于中国人的发展,对于国家的强盛都是至关重要的。

突飞猛进式地推进民主,不符合中国国情,因此,对于中国的政治改革来说,一方面要渐进地推进民主,更重要的还在于自由和人权的层面上应有更实质的推进。首先是继续扩展经济自由。经济自由是政治自由与民主的基础和前提。政治自由是随着自由市场和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而来的。米尔顿·弗里德曼说:"经济安排在促进自由社会方面起着双重作用。一方面,经济安排中的自由本身在广泛的意义上可以被理解是自由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经济自由的本身是一个目的。其次,经济自由也是达到政治自由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手段","经济自由本身以及它所牵涉到的事物构成整个自由的一个极端重要的部分"。

中国改革开放的一大成果是中国人经济自由的拓展。确立市场经济制度,宪法保障公民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建立与此相应的法治体系,是中国政治改革的首要一环。这比推进民主更重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推进民主方面进展不大,但推进经济自由进展很快,不仅增加了民间的财富,更重要的是使公民有了更多的选择。在公有制下,公共权力及其持有者可以通过威胁开除的办法剥夺人的工作机会,抑或奴性地生活。但在经济自由体制下,人才可以自由流动,每个人可以不接受这种工作,拒绝其中自认为不合理的要求,改而选择新职业和工作。在经济自由下,不仅社会会更加富有,更重要是它可以培育一个中产阶级,培育具有独立性的社会力量。毛泽东一直强调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事实上,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的根源是经济实力不够强大和队伍不够壮大造就的。经济自由状态下,人也可以更自由、更体面地生活,这将把人民引向自主,人权也可以得到更好的维护。民主是经济自由、经济发展、教育普及与提高的自然结果。

思想自由在中国也是奇缺的政治资源。中国历史上可以见到无数与缺乏思想自由相关的苦难。没有思想自由,人性及其创造力必被扼杀。不同意见的扼杀阻止了科学的决策,如对马寅初人口论的批判。它同时也扼杀了文化,1949年后中国文化的荒凉的根源在于思想自由的全然丧失。没有思想自由,没有对宗教信仰、新闻出版、学术、言论等诸项自由的尊重,就不可能建立一个开放社会,就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专制主义和建立民主体制。1920 --1930年代人权派就指出:思想自由是独裁制度的"最大仇人",对付这一仇人的方法就是搞所谓的思想统一运动,其结果只能使国民的思想充满怯懦性、消极性、作赖性和奴隶性,甚至使国民成为全无思想的机械。由于中国一向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专制主义传统,倡导思想自由尤为迫切。人权派早就指出,由于思想只对理智和真理负责,决定了思想是不能统一的,而思想自由对人类文明进步所起的作用,又证明思想是不必统一的。思想既不能做到统一,就应该允许人们有表现思想的自由,政府就应对言论、出版自由予以充分的保障。压制思想和言论自由的危险,比思想和言论自由的危险更大。在思想领域,重解放而不应重统一。胡适说过:"现在国民党所以大失人心,一半固然是政治上的设施不能满足人民的期望,一半却是因为思想的僵化不能吸引前进的思想界的同情。前进的思想界的完全失掉之日,便是国民党油干灯草尽之时"。这句话值得任何政党和执政者引以为戒。

中国专制主义体制下,官僚向有草菅人命的传统,人权是得不到切实保障的。文化大革命时期对人权的践踏骇人听闻,即便至今仍有所谓孙志刚案等的发生。人的自尊是人生的珍贵财富,但中国人作为人的尊严往往受到极其严重的伤害,几近熟视无睹的地步。现在,中国决定要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其意义远大于中国加入WTO,这将是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一大清算。在普遍尊重人权的基础上,中国人民将真正以人的方式自由地生存与发展。

民主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实现自由、公正的选举非一朝一夕的事,在此过程中,而且在此之前,我以为更急切需要解决的是落实经济自由、思想与言论自由和尊重人权。如果说中国要推进政治改革的话,那么首要的不是期待一种什么样的新型选举,而是实现上述的自由与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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