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上华:当代中国农村有序发展的特征、价值指向及实现理路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62 次 更新时间:2013-08-23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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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上华  

提要:农村有序发展是稳定、协调、合作、良性的发展,从价值指向和最终目标来看,就是构建一个良好社会。而良好社会的构建有赖于稳定的政治共识存在和政治体系的良性运转。当代中国农村在实现有序发展理路上,一是通过提升农民政治意识现代化水平,进而形成政治共识;二是通过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进而促进政治体系良性运转,二者共同为实现农村有序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

关键词:当代中国 农村有序发展 政治共识 政治稳定 政治整合

农村发展可分为两种状态:即有序发展和无序发展。有序发展应该是稳定、协调、合作、良性的发展,无序发展是相对于有序发展而言的,即动荡、失调、冲突、恶性的发展。农村有序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建构一个良好社会,那么,怎么才算是一个良好社会呢?对于当代中国农村来说,如何才能达到这样一个良好社会呢?本文试图就此进行初步探讨,以求教学界同仁。

一、农村有序发展的基本内涵

所谓秩序,“意指这样一种事态,其间,无数且各种各样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极为密切的,所以我们可以从我们对整体中的某个空间部分或某个时间部分所作的了解中学会对其余部分做出正确的预期,或者至少学会做出颇有希望被证明为正确的预期。”在这里,哈耶克把秩序看作是事物各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相互作用,这种作用是在自然的状态中展开的。农村有序发展也是一种状态,是人们在农村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类活动中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中表现出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是依靠某种规则形成和延续的,表现为运行的有序性、进程的可持续性、积极的社会影响。一是运行的有序性而非无序性。社会运行的有序状态,是指特定社会与外部环境的关系以及社会内部的各种要素之间的关系都基本上处于协调、有序的状态,这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协调,也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协调。要素运行必然引起利益调整,但决不是有我无你的尖锐,而是首先考虑促进社会发展的活力和生机,使各方面共同的事业得以更好地发展。因此,有序发展的过程,可以视为是对农村社会内各种主体进行优化布局的过程;同时各个方面的权利也都因此得到尊重和保证。这种优化布局的目标和各方面共赢的要求,就决定了其运行需要平稳有序,不能过激和无序。如果特定社会与外部环境存在剧烈的冲突而又得不到必要的消解,巨大的外部压力就很容易导致社会内部各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发生剧烈变化,从而造成社会不稳定,导致矛盾凸显和升级,引发冲突和对立。因此,各要素之间的发展、推进和运行不能导致局面混乱和失控,对于农村社会来说,农村社会内部制约和谐有序发展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依然突出,强调运行的有序性更加必要。二是进程的可持续性而非短视性。发展既是一个持续前进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农村有序发展牵涉的是利益调整,它要求发展进程是持续和渐进的,随社会的发展不断深化和进步。要防止大起大落,起伏不定,挫伤积极性,从而引发不必要的误会和冲突。三是积极的社会影响而非消极的。有序发展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调动更多的积极性。但另一方面,社会发展也是对既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必然会对农村社会相关利益主体产生重大影响。这就要求我们更加自觉地把发展速度、改革力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各种重要利益关系,统筹好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抓紧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努力从制度上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农村有序发展的核心特征

从特征来看,有序发展应该是稳定、协调、合作、良性的发展,而不是动荡、失调、冲突、恶性的无序发展。

有序发展是稳定发展而非动荡。稳定发展具有以下几点特征:(1)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如果没有社会稳定,整个社会处于动荡之中,那么就必定会使整个社会陷入混乱,什么改革开放,什么经济建设,一切都无从谈起,甚至会导致改革和发展进程的中断及已有成果的丧失,继而引发其他一系列极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2)采用稳定发展战略能够保持战略的连续性,不会由于战略的突然改变而引起国家在资源分配、组织机构、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变动,从而保持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平稳发展。(3)稳定是动态的稳定、现代的稳定,不是一种静态的稳定、传统的稳定。绝对静止的稳定很容易成为一种僵化的稳定。现代的稳定是一种动态的稳定,其主要特点是把稳定理解为过程中的平衡,并通过持续不断的调整来维持新的平衡。(4)稳定发展不是不发展或不增长,而是稳定地、非快速地发展。稳定发展的反面是发展不稳定或动荡。

有序发展是协调发展而非失调。协调发展就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系统演进的总目标,在遵循客观规律的基础上,通过子系统与总系统,以及子系统相互间及其内部组成要素间的协调,使系统及其内部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不断朝着理想状态演进的过程。协调发展具有以下几点特征:(1)协调发展是以人为本,尊重客观规律的综合发展。(2)协调发展是总系统目标下的子—总系统、子—子系统及其内部组成要素间关系的多层次协调。(3)协调发展是基于发展所依赖的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的发展。(4)系统间协调发展效应大于系统孤立发展的效应之和。(5)协调发展在时间和空间上表现为层次性、动态性及其形式多样性的统一。(6)协调发展具有系统性,协调发展系统具有复杂的内部结构,是一个开放的、复杂的、灰色的、非线性的自组织系统。(7)协调发展的反面是发展不协调或发展失调。

有序发展是合作发展而非冲突。合作发展具有以下几点特征:(1)合作发展强调合作各方能够换位思考。发展是社会各方的事情,不是任何单方面的事,需要社会各阶层、各利益群体共同推进。由于社会各阶层所处的环境不同,在考虑问题时都应考量各方的关注,考虑各方的处境,并照顾彼此的关切。避免把自己的意见强加给对方,也不要用单方面的标准来衡量和判断对方。(2)合作发展强调利益各方相互让步、相互妥协。(3)合作发展更强调“求同存异、聚同化异”。既要看到相互共识与默契的一面,也要务实面对既存的差异与区隔。应不断强化“同”的一面,而不是单方面去刻意突出、放大“异”的一面。(4)合作发展的反面就是各方互不相让,互不妥协,直至导致社会冲突。

有序发展是良性发展而非恶性。发展只有遵循稳定、协调、合作、有序的原则,避免动荡、失调、冲突、无序的状态,才能推进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避免走入恶性循环,才能真正实现有序发展。

三、农村有序发展的价值指向

农村有序发展,从最终目标来看,就是构建一个良好社会。良好社会指的是一种政治秩序处于有序、稳定和连续状态之中的情形,即政治传统中人们常指的人类的理想社会。它包括以下基本因素:(1)存在着稳定的政治共识,并可以调节人们的政治行为;(2)政治体系良性运转。

政治共识,不同学者有不同解释。古典政治理论提出了共识的两个基本要素:共有的集体目标观念和决策完成过程的共同一致性。安德鲁·海伍德进一步解读为程序性共识和实质性共识两重含义。有学者称之为基本价值共识(就是实质性共识)和程序共识。基本价值共识是指人们共同认同认可的基本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念,或者说,是人们共有的对于某些基本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念的认同或认可。亦即政治信仰,就是对政治合法性的一种认同心理反映和情感倾向,进而内化为一种日常政治行为准则,促进社会政治稳定。程序共识是指人们共同认同、认可的活动规范或运作程序,或者说是人们共有的对于活动规范或运作程序的认同或认可。当今,农民占中国人口的大多数,他们对社会主义的信仰和认同状况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如果农民默许并认同现存制度,他们就为该制度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基础。如果农民积极反对这个制度,他们就会成为革命的载体。”因此,农民对基本价值和程序的认知、情感和态度,表明农民对国家政治制度、政治决策、政治组织的信任感、认同感和支持度,这就构成深厚的政治共识,为农村有序发展的实现奠定理论和心理基础。

政治体系良性运转,就是指政治生活、政治发展的有序性,是政治的一种状态,既包括政治生活秩序稳定又包括政治整合能力提升。政治稳定是政治整合的前提和必然结果,政治整合是政治稳定的条件和保障。政治稳定和政治整合是内在统一的,二者互为条件和支撑,互相影响,难分主次,共同构成农村有序发展的价值指向。从表现形式来看,政治稳定更多地是从国家层面上来说,更着眼于国家认同角度;政治整合则更多地是从社会层面上看,更着眼于公民权认同角度。

何为政治稳定?如何界定和衡量政治系统的稳定性?西方学者有过不同但基本一致的解读。李普塞特在论证政治系统的稳定性时提出了有效性和合法性两个标准。亨廷顿认为政治稳定包含有两个基本要素:秩序和持续性。J·普拉诺认为,政治稳定通常是指政府的最高领导层很少发生变化;或者指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保持相同的宪政形式和过程;或者指在一个国家的政治过程中相对地说没有暴乱和内部骚乱。衡量政治稳定标准,既要看国家政治系统能维持既定的基本政治秩序的能力,又要看适应社会政治变迁的能力,社会政治生活表现为一种连续、规范、可控和有序的状态:一是政治系统的连续性。指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政权性质没有发生质的变化,国家政治系统正常运转,政治过程按既定程序不间断地进行,政治发展过程尚处于量变的范围内。二是政治行为的合范性。指国家权力机关、社会政治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等政治主体的政治行为基本合乎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则和行为规范,没有发生较大规模的有组织的政治动乱事件。三是政治局势的可控性。指国家的权力主体(主要是政府)能够完全或基本控制和左右社会的政治局势,把社会矛盾和冲突控制在其所允许的范围内,使其不至于酿成严重危害社会政治稳定的后果。四是政治生活的有序性。指国家权力机关、政治组织和社会成员的政治生活,基本上按既定行为规范和程序进行,国家的政治秩序保持在有条不紊的和谐状态。任何破坏和干扰正常的政治秩序的行为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上述各层次、各方面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其中任何一个层次的变化,都会影响其他层次乃至整个社会政治体系的稳定。

政治整合又指政治一体化,政治整合能力提升就是指政治体系在一定的自然、历史条件下,通过各种方式将社会政治结构系统的各个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功能等协调起来,缓解冲突,使政治体系成为一个和谐、规范、有序的平衡体系,从而提高整个政治体系的运转机制及其一般化程度。衡量政治整合能力提高的标准,既要看政府维持公民对国家的忠诚的能力,更要看政府如何有效提供公共服务凝聚人心的能力,社会政治生活应该表现为一种多元、服务、全面和双向的状态:一是整合主体的多元性。适应社会多元化的要求,通过政治系统与社会组织的互动,完成政治整合组织网络的重构。二是整合机制的服务性。构建完善有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凝聚人心、实现政治整合。三是整合对象的全面性。实现从选择性整合转变为对社会主要阶层实施全面有效的整合。四是整合结果的双向性。承认和维护共同利益的框架内,充分保护公民权利,尊重公民参与政治、自我管理的意愿,疏通公民参与的渠道,制度化地保障公民参与的过程,增强公民对公共政策的影响力,达成政治与社会的合作,实现社会的持续稳定。

四、当代中国农村有序发展的实现理路

如前所述,建构一个良好社会是实现农村有序发展的价值目标和指向。其中,稳定的政治共识在社会意识形态上表现为政治秩序的合法性,其直接来源于农民政治意识的发展水平,是农民政治意识发展的必然结果,因此,提升农民政治意识现代化水平,进而形成政治共识,为农村和谐有序发展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是实现当代中国农村有序发展的理路之一。而政治体系的运转则是依靠治理来实现的,因此,提升农村社会有序治理水平,进而促进政治体系良性运转,为农村和谐有序发展提供强大的保障,这是实现当代中国农村有序发展的又一基本理路。

一是提升农民政治意识现代化水平,进而形成政治共识,影响政治行为。现代化是一个多层面的进程,它涉及人类思想和行为所有领域里的变革。从心理的层面讲,现代化涉及价值观念、态度和期望方面的根本性转变,这就是意识的现代化。用勒纳的话说,持现代观念的人,有一种能适应所处环境变化的“转换性人格”。它意味着人们在态度、价值观和期望等方面与传统社会的人们分道扬镳,并向现代社会的人们看齐。这些变化要求人们把自己对具体和与已直接相关的集团———家庭、宗族和村社———的忠诚及认同扩展成为对更大和更抽象的集团的忠诚。随着这种忠诚范围的扩大,人们就会愈益依靠具有普遍性而非个别性的价值观,衡量个人的标准是其成就,而非其地位。

亚历克斯·英格尔斯具体提出了衡量“现代政治人”的九大标准,根据英格尔斯,农民政治意识现代化程度的评价标准可以这样来表述:即政治上是否积极、专注和有理性。具体来说,是否超越狭隘和原始观点的领导人和组织认同,并效忠于他们;是否对公共事务感兴趣并熟知其情;是否积极参加政治;是否了解可以认识的政治和政府进程,并持肯定态度;是否接受合理的规则和章程结构并认为是可取的等。这一标准也成为区别传统农民政治意识与现代农民意识的分水岭。良好的政治意识水平是形成政治共识和衡量政治共识的前提和标准。

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任何政治行为均要受到一定政治意识的影响和支配。政治意识是政治行为的中介环节,它深刻地影响着人们对政治体系、政治事件、政治人物、政府政策等政治现象的态度和看法,从而极大地影响着人们政治行为的内容、方向和方式,即在政治生活和政治过程中,人们的参与或不参与行为,参与的方式和参与的广度与深度等。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以来,中国农民政治生活发生了新的变化,村民逐渐认识政治参与的重要性,由原来的“事不关己”转变到现在“政治参与”,通过政治参与来表达意愿,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影响政府的政治决策、政策制定、制度变迁,以争取、实现和维护自己的利益。“农村奋起”的性质,亦即吸收农民参加政治体系的方式,能够决定今后的政治发展方向。在一个政治意识和政治参与不断扩大的体系内,农民阶级变成了关键性的集团。但是,在农民政治参与的转型期,由于政治参与的渠道不畅通,政治参与的形式不统一,加之国家政策的制定难以考虑到处于转型期农民各个不同利益主体、群体的利益要求,使所有参与者的利益要求都得到满足,导致农民政治参与愿望同结果之间出现矛盾。如果矛盾不在改革进程中逐步解决,久而久之,就有可能引发人们的政治冷淡,使人们产生政治不服从,从而影响政治共识的达成。因此,通过对农民政治意识的教育和整合,正确引导农民政治意识的现代转型,实现农民政治意识的现代化,发挥其积极因素,摒弃其消极因素,对于促进农村基层社会和谐与发展,对于农村政治秩序的建立与完善,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构建健康向上的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逐步占领农民心灵空间。进一步激发和培养农民的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约束农民的政治行为,提高农民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生活的积极性和政治责任感,使农民以主人翁的态度投身到国家政治生活中去,为农村和谐有序发展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是提升农村社会有序治理水平,进而促进政治体系良性运转。农村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关系着广大农民的生活和命运,也与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密切相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农村经济保持了长期高速增长,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提升。同时,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农村传统的价值体系和社会规范在国家权力的下掺和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几近覆灭,农民伴着现代化进程的影响和冲击越来越走近政治、需要政治、关心政治并尝试干预政治,但现实中农民的人格尊重不够,权利诉求重视不够,政治需要满足不够;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愈趋多样化,社会流动、社会分层加剧。相对于经济的发展速度及体制改革,促进农村有序发展机制相对滞后,社会问题增加,社会矛盾增多;社会分化日益加重、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拉大;农民的上访、群体性事件、冷漠以及同政府之间的信任缺失和冲突等问题依然很严重,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不断增加,维护社会稳定的成本增加;农民权益诉求渠道不畅、诉求手段混乱等。从总体上看,我国农村社会治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的集中反映。

基于上述状况,中心制度就必须把这些群体迅速纳入到中心领域中去,就必须以包容的思路,进一步创新农村有序发展机制,提高农村治理的科学化水平,增强农村社会的整合程度。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背景下,由于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利益需求的多样化,原来取代人民公社治理模式的“乡政村治”的治理模式,由于治理主体单一,显然落后市场发展的需要,嵌入市场因素的乡村治理模式成为乡村治理的趋势和必然。乡村治理模式逐渐由单一主体和部门能够解决好问题的时代转向由多个治理主体、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一个系统工程。多中心理论的基本观点在于,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民众对于政府的期望愈来愈高,也愈来愈趋于多元化,而传统的以政府为中心的“单中心供给”思路在庞大的需求面前是缺乏效率和回应性的,因此,需要“权力分散、管理交叠和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共治”,允许多个权力中心或服务中心并存,构建政府、市场、公民共同参与和多种治理手段的应用的治理模式。具体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点:要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首先要还权于民,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务,必须由群众说了算,确保广大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对农村建设中的重大事务必须由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投票表决,切实提高村级事务科学决策的水平,增强广大群众对决策的认同感。比如在大力加强村民理事会建设、积极推进村级重大事务票决制、巩固发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和村干部的同时,依托“一会五站”(即:志愿者协会,协会下设社会互助救助站、卫生环境监督站、民间纠纷调解站、文体活动联络站、公益事业服务站),大力推进农村村落社区建设。进一步开展扶贫帮困、整治村落环境卫生、兴办村落公益事业、组织文体活动、调解民间纠纷等工作,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广泛宣传村落社区建设的宗旨、目标、原则、运行模式和社会效果,提高各级党政、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对村落社区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的认识;培育发展村落社区组织,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作好志愿者协会和各工作站的带头人,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社区志愿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农村村落社区建设,完善村落社区志愿者协会、村民理事会等农民自治组织的运行机制,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健康发展。健全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在村庄自治的制度框架之内,为各类农民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村庄建设和农村发展提供平等的社会活动环境和发展条件,充分发挥这些社会组织和力量在村庄治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作用。随着乡镇政府、村级组织、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及非政府性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乡村治理的形式出现,推动了农村治理模式的变迁,这种变迁是中国农村推行市场取向的经济制度和民主取向的政治制度变迁的必然的产物,“它从根本上改变着中国农村的治理结构和治理状况,从总体上推进了农村的民主和善治”,进而促进农村政治体系良性运转。

总之,通过促进农民政治意识现代化,形成政治共识,通过农村社会治理,推动农村政治体系良性运转,二者共同推动着当代中国农村社会走向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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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浙江学刊 2013年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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