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舟:公知拒绝污名,也应包容批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24 次 更新时间:2013-07-3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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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舟  

在遭遇猛烈批评和嘲讽之后,官方终于有人出来表态:“我们注意到人们对许多官员的批评。许多人似乎对官员的发言有着近乎完美的要求,这实在令人遗憾。固然部分政府官员发言轻率,但其实多数官员是好的,你们不应一棍子打倒所有官员,更不应将‘政府官员’这一群体整体污名化,甚至还编造传播那么多嘲讽段子。我强烈怀疑这是对政府官员有组织有预谋的抹黑。”

当然,这段话是我杜撰的——确切地说是对刘瑜和慕容雪村对话的戏仿。只要把其中的“政府官员”一词替换为“公知”,差不多就是他们二位就“公知污名化”问题的主要观点。如果官方果真作出上述表态,我猜他们恐怕会颇不以为然,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当公共知识分子遭遇批评时,他们却抱有如此防御性的态度。

在公共讨论中,面对批评,公共知识分子可以享有豁免权吗?对此,德沃金在《你有权利嘲笑》中回答:“在民主社会中,没有任何人——无论他有权势还是没权势——拥有豁免权,可以不被辱骂、不被冒犯。”

对此,你也很容易如此反击:“假如我们是民主社会……”是的,你可能觉得在当下中国社会语境下这属于引用不当,甚至根本就是有意歪曲。然而,因为中国不是民主社会,所以公知就不能被冒犯吗?确实,在中国近现代史上,中国知识分子遭际惨烈,我们绝对有理由警惕;然而有时一个极端是错的,并不代表另一个极端就是对的。

我的态度不如这么说:相比起对公知的批评乃至污名化,将之视为导师和先知的社会或许更让人担忧。讽刺的是,当下的现象一定程度上正是当初启蒙民众时所期望的结果:自己思考、不迷信权威、发出草根的声音。从某种程度上说,“坏事”其实是“好事”:正因如今人们发出自己的声音的门槛大大降低、一个“意见市场”隐然形成并使各种意见能公开交锋,才使批评公知的声音得以迅速传播。实际上,制造公知和抨击公知的是同一个机制:在这个众声喧哗的公共场所中,你可能因为今天说了什么而被捧上天,明天又因为不小心说了别的什么而被狂扔砖头。民众广泛发声的结果之一常常便是公共知识分子影响力的下降。托尼·朱特在《战后欧洲史》曾谈到当初发生巨变的东欧:“一旦进入能够自由发表言论的社会,即使曾经是知名度最高的反对派知识分子,名声都得大打折扣。1989年之后,他们中的许多人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了。”

由于网络的兴起而带来的这个相对开放平台,不论如何总为亿万中国人有史以来第一次面向无数公众发言创造了机会,从此他们的声音也能被他人听到,媒体和舆论不再为精英或国家所垄断。在这喧哗的环境中,任何一个公知(更不要说整个群体)要想始终受所有人喜爱而不遭遇尖刻的批评挖苦,实际上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当你涉及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而不小心说错话时,就更无法指望别人会嘴下留情——既然你也不过如此,“让老僧也伸伸脚。”刘瑜和慕容雪村都提到,公知的言论是出于“正义感”,人们不应因细节上的事实性错误而过分指责他们。然而,恐怕很少有人会因为动机而原谅结果的——不信你试试让一个说错话的官员公开道歉说他“其实原本也是一片好心”?多半招来更多骂声。

当然,对公知并非只有批评、污名化或崇拜这两种极端的态度,但问题是怎样才算适度?刘瑜说:“大家可以不去扮演公知的角色,但是若要反过来挖苦讽刺落井下石,这个我不能接受。”我想,政府里恐怕有不少人也是这么想的:“你们可以讨论监督,那就好好说话,但总有好多人只是无端谩骂,无视事实,甚至各种造谣来抹黑政府,且手段如此下作,让人难以忍受……”我们人人都期望,政府应容忍任何猛烈的抨击乃至污蔑,因为正是言论自由并不只保护正确的言论。实际上,对任何人群的批评都很难让所有批评者“适度”,因为这个尺度是不可能把控的,这就是为什么公众人物必须能忍受任何批评,而不只是“适度的批评”。

显然,“批评”、“嘲讽”、“污名化”之间也有着分寸上的差别,然而如果把社会涌现的反对仅仅视为是对自己的有预谋攻击(确实存在这种可能性,但即使有,你也应相信人们会自己思考和分辨,不信你试试在网上大赞政府官员),那只能说他还未适应这新时代的嘈杂。在我看来这种叶公好龙有点像清末的改良派知识分子:他们是启蒙民众的最早一批人,后来却对民众自发展现出的“混乱无序”的力量感到惊慌和后悔。

我并不认为当下对公知的批评都是健康的、甚至好的,但也并不觉得那都是有组织攻击的结果(原因之一是我不那么确信中国政府“除了生孩子之外无所不能”)——要真是这么简单就好了!鉴于嘲讽和批评公知的人群形形色色,实在很难确定其中有何决定因素,但恐怕更多地是社会发展的结果、以及中国社会根深蒂固的反智和民粹倾向的反映。

中国自古就惯于嘲讽知识分子,所谓“书生不晓事”;到近代革命派更排斥温和说理或议会抗争,其反智倾向与同情弱小的态度相结合,乃“变成仇视知识分子(这一点也不奇怪,历来侠客诗中,讥嘲或反对儒生,乃是其一贯的态度)。于是提倡侠客精神的知识分子,便走上了自我毁灭的道路”(龚鹏程语)。到毛时代,这两者的结合达到巅峰,尤其相信普通民众(未受教育者和非知识分子)才是真正富有创造力和道德价值的。1964年春节座谈会上毛就曾说:“历史上的状元,出色的没有几个。明朝皇帝有两个出色的,一个是太祖,是个文盲,识字不多;一个是成祖,是个半文盲,识字也不多。以后到万历、嘉靖两帝,读了很多书,成了知识分子,知识分子专政,反而不行,国家就管不好,是害人的事。”1980年代初访华的阿瑟·米勒也感觉“也许美国的反智传统、俄国人的民粹情绪在这里找到了共鸣”。

但如今对公知的批评是这一有毒的遗产带来的对知识分子的再度迫害吗?说实话,在这个时代,再迫害某个知识分子群体,后果也许不是导致其没落而是适得其反。那些嘲讽背后确实不无反智和民粹的意识,但如今网上空间的意见交锋(即便是骂架)毕竟更多的是普通民众正常的表达而已。并不意外,我在网上也经常挨骂。有一次在豆瓣点到某人的页面,正觉得此人颇有见识,低头看到他发的一句话:“拉黑了一些吵吵闹闹的公知后,界面清净了好多。”一看,发现我自己也在被他拉黑的行列之中。

按这样的标准,我也算是“公知”(至少被一些人这么看待)。一如刘瑜所说的,对公知的批评常常来自另一些公知:“我发现很多嘲笑公知的人,其实自己就是公知,但是他们可能是被边缘化的公知,或者说所谓的‘二线公知’。他们对公知的嘲笑是最猛烈的。”我知道许多人有这样的想法:民间知识分子不应内部分裂、尤其不可相互背叛。然而,这应该怎么说好呢?团结从来就不是知识分子这个群体的特征——不要说彼此了,他们甚至自己都经常反对自己,这固然有时带来悲剧,但也正是他们反省和批判的源泉。

我的意思是:对“公知污名化”的反应难道就仅仅只停留在“你们不应该这样对待公知”上吗?其中是否也有某些值得公知们自我反省、以更好推动公共讨论的地方?慕容雪村在对话中说,这些年来,人们对官方文化的嘲讽越来越密集,“当人们开始反感你的文化,反感你的文体、文风、一切话语、一切做派的时候,你的统治就已经接近尾声了。当一个政权失去所有人的拥护,可能并不是因为它多么邪恶,而是它在文化上、品味上成了一个可笑的东西。”——试想想如果这段话描述的是“公知文化”又会有什么效果?人们对官方文化的嘲讽是“文化觉醒”,对公知做派的嘲讽则是有组织攻击,这是民众精神分裂了吗?有没有想过公知还能为公共讨论继续做点什么?

毫无疑问我不希望看到公共知识分子在中国没落下去,但我尤其担心的是这一点:这个群体不是因某些有组织的攻击而没落,而是因为缺少了知识分子最可贵的容忍批评、自我反省并坚持对话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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