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勇:建设法治军队是一个基本方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48 次 更新时间:2013-07-02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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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志勇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必须保持严明的作风和铁的纪律,确保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

建设法治军队作为一项伟大实践,需要相应的“文化生态环境”与之相适应。法治文化残缺的问题根深蒂固地影响我军的管理转型,建设法治军队从长远看还是要通过教育和普法,培育法治文化,让官兵产生敬畏法治、依赖法治、维护法治的心理,营造法治大于人治的大环境大氛围。

法治是强军的基础和保障

自古以来,军队就非常重视法制建设。凡是有战斗力的军队,都是纪律严明、法制健全、令行禁止的军队。被誉为“兵学圣典”的《孙子兵法》,开篇就提出,要想取得战争的胜利,必须“经之以五,校之以计,以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孙武把“法”,以及“法令孰行”、“赏罚孰明”,作为制胜的重要条件提了出来,强调以法治军。

现代意义的法治要求将军队各系统各要素的活动,特别是权力的行使和权利的保障,都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法治是欧美现代军队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美军积极采取各种方式,加强部队法制建设。自1775年建军至今,特别是经过二战后几十年的发展,美军已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军事法律制度,形成了依法治军的格局。美军的军法军纪比普通刑法要严厉得多,普通刑罚只有4种,而军事刑罚有14种,其中不仅保留了死刑而且还大量规定了死刑的适用条款,《统一军事司法法典》规定的58种应受惩罚的行为中,就有15种重罪可判处死刑。同时,美军法律对各级军事指挥官的权力行使也进行了严格的规范,上到国防部长的任命程序和职责履行要求,下到基层指挥员找士兵谈话的次数、官兵维护自身权利的途径和办法等,都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使得美军基本做到了依法运行,依法建设,不会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相反,近代晚清军事变革的悲剧,就在于顽固坚持“农业—军事体制”下的人治模式,只围绕西方军事技术来“制器”和练兵,没有意识到“工业—军事体制”要求下的法治转型趋势,军事制度落后,致使军队战斗力极其虚弱。

总结中外军队建设经验和教训,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的结论,即法治是强军的基础和保障。军队要随时经受血与火的考验,必须坚决服从命令听指挥,做到令行禁止,有统一的意志和行动。法治建设正是为军队的统一行动和顺畅指挥服务的。法治为战斗力生成提供导向机制,决定着人财物等要素的流动与配置效率。法治不但可以维护和保障军队秩序的严谨,树立军事权威,而且可以使内部关系稳定和官兵和谐。现代军队构成复杂,涉及众多的内外关系,战斗力的生成和巩固需要各军种各兵种各部门多元素的广泛参与,唯有靠法治才能规范秩序、和谐关系、排除干扰、实现管理最优。

我军建设法治军队的理论和经验基础

习近平同志主持军委工作以来,以雷厉风行的姿态展示了依法治军的坚强决心和意志,明确指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必须保持严明的作风和铁的纪律,确保部队高度集中统一和安全稳定”。针对军队长期存在的浪费等不良风气,主导军委颁布了禁酒令等整顿军队作风的10项规定,批准发布了《厉行节约严格经费管理的规定》,提出了军队按战斗力标准花钱办事、从严管控公务接待开支等17条具体规定。还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这为我军实现法治转型、建设法治军队注入了强大动力。

八十多年治军实践为我军实现法治转型、建设法治军队打下了坚实基础。一是法治理念深入人心。1991年中央军委正式将依法治军确立为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2004年又把依照法规制度指导和开展工作作为我军基本的领导方式,这极大推进了我军法治实践进程。二是军事法规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建设法治军队就是要使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正司法,从制度和法律上保障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在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的贯彻实施。

建设法治军队要注重解决问题

解决体制机制不配套的问题。当前推进法治的最大障碍在于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还存在制度空白,有的制度配套性不够,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各级领导权力缺乏边界,行使规则不统一,程序不健全,无法对其实现真正的监督和制约。为此,应当尽快制定军事行政组织法和行政程序法,为各种管理行为提供最基本的权力边界和程序规则,规范各类权力的行使,其中尤为关键的是要规范用人权和决策权,学习借鉴外军的军官资格认证和官阶制度,解决好靠程序规定而不是靠领导者个人意志决定官兵进退去留的问题,有效预防腐败的发生和权力滥用。此外,作为法治最基本环节的我军现行司法体制,是脱胎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体制设计,司法机构设置不科学,司法职权管辖范围过于狭小,与依法治军的实践要求不相适应,影响了法治的广度和深度,必须进行改革创新。

解决管理基础不足的问题。实现法治转型、建设法治军队,大量的工作还是要从管理本身着手,要针对管理松散、低效、随意、片面等问题,大力提倡和实践与法治相关并促进法治建设的四种管理范式,切实打牢法治军队的建设基础。一是系统管理范式。整体大于各部分相加之和。无论是战略管理还是基层管理,无论是装备管理还是政治工作管理,无论是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还是执行联合作战,都必须明确重点,优化结构,统筹协调,突出系统性。人治往往带来管理的片面性,而法治与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要求相关联,推进系统管理范式必然要向法治提出新的要求,加快法治转型的步伐。二是正规化管理范式。正规化管理是与正规军相适应的管理模式,是管理由经验走向科学的一个必经阶段。强化正规化管理范式,对于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集中统一行动,规范基本秩序,都有直接的作用和影响。我军不管处于何种发展阶段,首先必须是一支正规军,必须坚持正规化管理。三是信息化管理范式。当今时代是一个信息化全球化的时代,全球化发展对管理手段的改进提出了要求,信息化的发展为管理手段的改进创造了条件。信息化管理就是以追求即时、快捷、高效为目标,以网络和计算机为手段,通过虚拟空间产生管理效果的一种管理模式。建设信息化军队,必须依靠和实施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管理在军队的广泛实践,有利于我们提高科技和民主意识、减少人治因素的干扰。我们现在许多单位买了最先进的电脑,也有现成的网络,但就是离不开面对面的管理。不但浪费大,而且影响了法治建设。这种情况应该尽快改变。四是精确管理范式。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信息化战争形态的出现,军队日益成为一个技术密集、知识密集、人才密集的武装集团,传统的经验型、粗放型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战争和军队转型建设的需要,精确管理已经走上历史舞台并正在引领军事管理方式的全新变革。所谓精确管理,就是适应个性化多样化需要,依据标准化体系,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来实现管理效果最优最大的一种管理模式。从精心到精细,从精确到精准,这是我国航天事业取得骄人成就的一条基本保证,也是当代军事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精确管理要靠法治来强化执行力,法治建设要通过精确管理来巩固成果。精确管理培育法治理念、呼唤法治手段、强化法治效力,有利于法治建设和进步。

解决法治文化欠缺的问题。建设法治军队作为一项伟大实践,需要相应的“文化生态环境”与之相适应,这种特定类型的文化就是法治理性文化。邓小平说过,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传统的东西比较多,民主法制的传统很少。几千年的中国历史,基本是人治历史,信奉的是权力至上和“官本位”,盛行的是谋略文化、人情文化、圈子文化,缺乏的正是法治文化和资源。文化是最深层的、最持久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法治文化残缺的问题根深蒂固地影响我军的管理转型,建设法治军队从长远看还是要通过教育和普法,培育法治文化,让官兵产生敬畏法治、依赖法治、维护法治的心理,营造法治大于人治的大环境大氛围。这方面,更需要领导重视和带头。只有各级领导带头养成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习惯,广大官兵才能信仰法治,法治理性文化才能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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