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元月皖南事变后,陕甘宁边区财政突然遭遇空前的危机。先是国民党停发了每月60万元的军饷;接着便是海外华侨及后方进步人士的捐款停止了汇兑,而这两项要占1940年边区财政收入的70.5%。而且,尽管早在1940年时边区政府就加强了税收,增收了羊税,但只解决了22.9%;而随后边区的物价继续飞涨,更使预算突然膨胀,边区财政陷入极度危难之境。
为了渡过难关,边区党政想尽一切办法应对危机,一手抓开源,自力更生,一手抓节流,“精兵简政”。首先确立了“独立自主,统一领导,分散经营”的原则,给各机关一部分生产资金,要求各自经营,解决经费困难问题。其次就是大量开发食盐,发动群众驮运食盐出口。同时加强税收工作,成立了税务局,征收营业税,将全部税款作为中央及边区经费保证,并采取清理公产,征收地方税,发行建设救国公债等措施应对。
令人惊讶的是,最初应对财政危机的方法竟然是减发经费,停发津贴。而且,这一办法直到财政形势已经好转的1944年仍然继续采用。“当时应付财政难关的方案是停发经费五个月。”又据边区政府财政厅长南汉宸所言:“为了厉行节约,我们在今年提出经费只发一半,试行三个月,结果大部分机关可以节省,减少了浪费,只是少数机关吃了母鸡(老本)。”而具体做法是:“在支出上规定一定的标准,在规定的标准下,经费开支绝对的统一,完全由中共中央财政部负责统一筹划。财政厅只做会计预决算等工作,就是边区政府的财政经济委员会也只有伍佰元以内的权限,超过五百元要由中财部决定。”(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财政经济史料摘编(第六编 财政),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4页。)
事实上,在财政形势如此困难的情况下,边区仍然坚持在“扩大收入,厉行节约,精兵简政”的原则下,不忘发展各项事业。而且遵从“统筹统支为主,自给自足为辅”的办法,反对只要“统支不要统筹”的本位主义。同时,为了彻底消灭浪费,还开展了“节省公约”运动,严禁防止挪用滥用公款与浮报冒领公粮公草,以及粮食保管上虫伤拖欠入库等不应有的损耗。与此同时,更是不忘加强检查监督制度建设,严惩干部贪污行为。而且强调:“节约的方针不是减少必要的用费,而是在于节省根本不需要的浪费和可以不需的开支,以便建立公私雄厚的家务,能在坚固的基础上保持长期的丰衣足食的生活。”问题在于,在边区财政情势如此困难时期,1943年至1945年之间,边区政府“取之于民”最多只占到47.07%,最少只占到20.82%;而“取之于己”者,最多占到75.5%,最少只占到40.79%。
回望70年前陕甘宁边区应对财政困难的智慧,或许给我们的启示在于:要过“紧日子”,必须首先弄明白边区党政与人民的关系,弄清楚党政生存与发展的终极目的究竟是什么?具体说,必须摆正财政收支与人民的关系。因为,“财政收支和人民的关系很大,这不仅我们收入的租税是向人民取来的,而且我们的支出也是为了老百姓的。”其次,要过“紧日子”,就必须把厉行节约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去落实。当然,并非什么都节约,要节约浪费的,保证必须供给的。最后,要过“紧日子”,就是要有切实可行的实际措施与办法。
或许因为时过境迁,陕甘宁边区时期的办法不一定能完全套用到今天,但那时党政一心过“紧日子”的精神与思路,无疑能给我们提供一些启示和借鉴:对国民一定要“少取多予”,放权让利,至少不能与民争利,无视纳税人的权利主体地位。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古训不可忘,历史的经验与教训不应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