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舟 邓红洲:网络空间国际战略博弈日趋激烈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90 次 更新时间:2012-07-30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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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舟   邓红洲  

近年来,世界强国高度重视网络空间这一新兴全球公域,围绕网络空间发展权、主导权和控制权展开激烈角逐。

放眼未来,网络空间国际战略竞争影响深远,堪比19世纪的海洋竞争、20世纪50年代的核竞争和80年代的空间竞争,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21世纪国际战略力量的消长和大国的兴衰。

托夫勒曾预言,谁掌握了信息,控制了网络,谁就将拥有整个世界。近年来,世界强国高度重视网络空间这一新兴全球公域,围绕网络空间发展权、主导权和控制权展开激烈角逐。美国声称要像拥有核优势那样拥有对网络空间的控制,奥巴马政府把扩大网络空间优势作为巩固美国“全球领导地位”的重要举措。在美国带动刺激下,俄、英、法、印、日、德、韩等国纷纷跟进,将网络空间安全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全面推进相关制度创设、力量创建和技术创新,试图在塑造全球网络空间新格局进程中抢占有利位置。放眼未来,网络空间国际战略竞争影响深远,堪比19世纪的海洋竞争、20世纪50年代的核竞争和80年代的空间竞争,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21世纪国际战略力量的消长和大国的兴衰。

  

围绕全球网络空间主导权的争夺持续升温

  

美国把网络空间视为21世纪必须重点掌控的全球新兴公域,借以维护和巩固美国的全球霸权。2011年5月,白宫发布首份关于全球网络空间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网络空间国际战略》,提出建设未来网络空间的总体目标,即“建立一个开放、共享、安全和可靠的网络世界,以支持国际商业贸易,加强全球安全,促进言论自由和技术创新”;提出尊重基本自由,尊重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用户隐私,打击网络犯罪,针对网络入侵进行自卫,加强合作与互联网的互操作,保证信息在国内与国际网络内的自由流通,保证个人接入互联网和获取相关网络技术,各国对互联网实施共管共治,各国确保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不受侵害等网络空间十大行为规则;提出国内加强政府、军队和私营部门之间的合作,国际上加强双边、多边合作,强化包括国际组织在内的各利益攸关方的关系,共同营造有利的网络空间环境,抵制、威慑和劝阻破坏网络空间行为,保留在必要时使用武力等一切手段的权利。这一战略凸显了美国谋求全球网络空间霸权的意图,企图通过主导制定网络空间国际规则来控制国际网络事务,把其他国家网络空间政策纳入美国的轨道。

随着全球网络空间重要性日益凸显,俄罗斯、欧盟、日本以及众多新兴国家也纷纷要求分享全球网络空间国际规制权和话语权,网络空间安全已成为国际双边和多边会议中必不可少的重要议题。美国与欧盟通过双边磋商,同意就网络战争和网络安全问题在联合国裁军和国际安全委员会进行谈判,标志着美欧网络空间安全合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2011年9月,俄罗斯邀请52国情报与安全机构首脑聚会叶卡捷琳堡,讨论俄政府起草的《联合国确保国际信息安全公约草案》,主张禁止将互联网用于军事目的,禁止利用互联网推翻他国政权,同时各国政府可在本国网络内自由行动。可以预见,国际社会关于全球网络空间主导权的博弈斗争将更趋复杂尖锐。

  

大国强国加紧构建网络空间战略体系

  

美国早在2003年就发布了《网络空间安全国家战略》,把网络空间安全提到国家安全的高度;2006年发布《联邦网络空间安全及信息保护研究与发展计划》,确定了14个技术优先研究领域;2008年以第54号总统令的形式,出台了被称为信息安全“曼哈顿”计划的《国家网络安全综合计划》,依据这一战略文件在白宫设立网络安全协调官,组建网络安全办公室;2010年发布《美国国土安全部科学技术发展重点》,将网络安全技术排在12项重点技术的首位;2011年颁布《网络空间行动战略》,从作战概念、防御策略、国内协作、国际联盟以及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五个方面明确了美军网络空间行动的方向和准则。这表明,美国已基本形成包括国家和军队两个层次的网络空间战略体系,对网络空间力量发展和运用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已基本到位。

  俄罗斯早在1995年就制定了《信息、信息化和信息网络保护法》,随后又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法规文件,阐明了俄在信息网络安全方面的立场、观点和方针,提出了在信息网络领域维护国家利益的手段措施。加拿大2004年制定《国家关键基础设施保护战略》,提出构建一个包括安全防护、应急管理于一体的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框架。德国2005年出台《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计划》和《关键基础设施保护的基线概念》,对国家网络空间安全进行了全面界定和评估。法国2008年发布《网络防御与国家安全》专题报告,总理办公室提出了《强化信息系统国家安全计划》。英国2009年成立网络安全办公室和网络安全运作中心,并发布《英国网络安全战略》,强调把网络空间安全视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家安全政策和战略来执行。此外,日本、意大利、澳大利亚、以色列等国家,也都组建了网络空间相关管理机构,出台了网络空间相关战略文件。

  

大国强国竞相推进网络空间军事力量建设

  

美国将发展网络空间作战能力作为继续保持强大军力优势的重大战略举措。美国防部2010年颁布的《四年防务评估报告》,将“有效遂行网络空间作战”列为军力发展的五大任务之一,强调从制定更加全面的网络空间作战行动方法、深度开发网络专业技术与知识、统一行使网络空间行动指挥权、加强国内国际合作等方面着手,加紧提升网络空间行动能力。2011年美发布的《国家军事战略报告》,首次将应对网络安全威胁单列为一项重要的军事战略任务,要求“联合部队能够确保军事网络的安全,具备探测、威慑、阻止和多层防御功能”。2012年美新防务战略指南文件,也将网络空间能力列为优先发展、重点保障的六大能力之一。美军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着手开始发展网络空间作战专业力量,1995年美国防大学培养出 16名第一代“网络战士”,1996年美海军组建网络战司令部,1999年美空军航天司令部组建网络特遣部队,2004年美国防部组建网络攻击支援参谋处,2007年美空军组建网络空间司令部,2009年美军在战略司令部之下组建网络空间司令部,负责加强对各军种网络作战力量的统一筹划和指挥。目前,美军网络空间作战相关力量约有8万—9万人,有1.5万个计算机网络连接着全球4000多个军事设施。美军计划建立全面的网络防御体系,到2020年形成目标网络侦察、网络攻击效能评估和灵活的计算机网络攻击能力。美军已研发出2000多种计算机病毒武器,正着手研发“网络飞行器”、“数字大炮”、“舒特系统”等新型网络攻击武器,大力发展“国家网络靶场”、“网络空间安全数据中心”等网战项目,并开展多层次多方式的网络攻防对抗系列演习,检验应对潜在网络攻击的准备、防护及响应能力,加快提升部队网络对抗实战能力。

在美国加快网军建设步伐的同时,英、法、意、德、日、印、韩等国纷纷跟进发展专业网络作战力量。比如,日本计划组建“网络空间防护队”,印度计划组建1.5万人的网络空间作战力量,韩国2010年1月在国防情报本部内组建编制500余人的网络司令部。未来一个时期,网络空间将成为各国培育新质战斗力的重要增长点,也必将成为国际军备竞争的新热点。

  

部分国家开始运用网络战达成战略目的

  

近年来,一些军事强国把网络攻击作为迫使对手屈服、实现己方意图的战略手段,甚至尝试将网络攻击作为新型作战样式来谋取战争胜利,网络战不再是科幻小说中的情景,也远远超出无组织黑客攻击的规模与水平,已经从概念演变为实战。2007年9月,以色列军队利用网络入侵技术欺骗叙利亚防空雷达系统,从而使用非隐形战机在叙军毫不知情毫无反应的情况下成功炸毁了叙利亚东部地区的一处关键设施。2008年8月俄格冲突中,格鲁吉亚媒体和政府网站也受到大规模分布式拒绝服务网络攻击,基本丧失了对本国域名的控制权,被迫将总统府网站转移到美国境内的服务器上。2010年9月,伊朗布什尔核电站等5个关键工业设施遭到“震网”病毒攻击,导致布什尔核电站发电计划推迟。2011年利比亚战争中,北约利用EC-130H、EA-18G电子战飞机和 RC-135型电子侦察机,成功对利政府军网络实施了无线侵入和攻击。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全面的网络战争,但网络时代的国家安全和战争胜负将越来越取决于网络控制权,无论是制陆权、制海权、制空权还是制天权,其实现都以信息网络控制权为基本前提。

从发展趋势看,全面网络战争对一个国家战争体系和作战体系的打击破坏,是任何大国都难以承受的,也是任何大国都不得不严肃对待的重大战略问题。英国《经济学人》杂志指出,考虑到网络战的危险性,国家之间有必要像对待常规武器和核武器军备竞赛一样,签署控制协议。

  

部分国家力图继续保有网络空间技术领先优势

  

从全球范围看,信息网络技术发展和应用严重失衡,西方国家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全球网络空间的核心信息技术、关键基础设施以及国际互联网的技术体制和运行管理,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所掌控。全球中央处理器产量的92%、基础软件的86%源自美国。全世界13台根服务器中,1台主根服务器和9台副根服务器设在美国,另外3台副根服务器分别设在英国、瑞典和日本。2006年美国政府宣布无限期保留对负责控制互联网流量的主要计算机的监控权。美国控制着全球主机注册、地址分发和解析任务,实际上把持着国际互联网的主动脉。不管哪个国家对美造成网络威胁或危害,美国只需在根服务器上屏蔽该国域名,这个国家就会在国际互联网上瞬间消失。

为长期保持信息网络领域的垄断地位,美国、欧盟以事关国家安全和保护知识产权为由,实施严格的信息技术出口管理制度,严禁敏感、尖端信息技术外流。早在1985年,美国政府就把计算机区分为4等8个级别,出口到一些敏感国家的计算机都属于中低等级。美国等西方国家借助技术优势,在网络空间领域对发展中国家和弱小国家实施制裁。比如,2009年微软公司切断了古巴、朝鲜、叙利亚、伊朗和苏丹等 5个国家的MSN服务,谷歌公司禁止苏丹网民下载该公司的即时通信和地图服务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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