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子问:从“社教”到“四清”——国家—农民的互动建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687 次 更新时间:2012-06-15 09:28

进入专题: 社会主义教育   四清运动  

鲁子问  

摘要:“社会主义教育”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运动,“四清”是从群众对基层领导干部进行经济清查而发展形成的从经济为主的“小四清”到政治思想为主的“大四清”的运动。从开始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国家政治话语,经过把农民政治话语“四清”纳入国家政治话语“社教”,最后逐渐发展为“四清运动”国家政治话语,这一发展历程构成了一个典型的政治话语的互动建构模式。本文以此为基础,分析从“社教”到“四清”的国家建构农民、农民建构国家的互动建构过程。

1949 年以后,中国共产党发动了多次政治运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以下简称“社教”)是其中一场时间较长、规模较大的运动。“社教”是从 1957 年开始的国家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自上而下的政治运动,这一运动到“社教”中期的 1963 年以后逐渐以“四清运动”的名称开展,而“四清”则是从群众1957 年以后对基层领导干部进行财务清查的“整风整社”开始,经过地方政府整合而发展形成的从经济为主的“小四清”,逐步纳入国家话语体系,到 1965 年发展成为政治思想为主的“大四清”的运动,1965 年之后“城市和乡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一律简称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形成了从开始的“社教”话语体系为主,最后逐渐发展为“四清”话语体系为主的发展过程。

从“社教”到“四清”,这一运动和 1949 年以后的历次运动最大的不同在于:这次运动的话语体系首先是自上而下国家的政治话语“社教”,继而出现自下而上的农民政治话语“四清”,自下而上的农民政治话语“四清”与自上而下的国家政治话语“社教”逐渐融合,“四清”这个带有浓郁的农民话语特色政治话语,最终为国家接受,成为国家政治话语,但其内涵却已经不再是农民政治话语的“四清”的内涵了。与农村相关的“土改”、“合作化”、“人民公社”、“大跃进”、“文化大革命”、“农业学大寨”等等政治话语,都是典型的国家政治话语,没有农民政治话语的因素,而农民政治话语“四清”则是先被纳入国家政治话语“社教”话语之中,而最终代替国家政治话语“社教”成为国家政治话语“四清”。因此,从“社教”到“四清”的政治话语变迁具有特别的研究意义。本文对此展开分析,试图发现其中国家与国民(农民)相互建构的政治话语样本意义。

一、“社教”: 国家建构农民的新努力

农村和农民是中国共产党取得政权的重要力量,“农村包围城市,最终夺取全国胜利”是中国共产党的革命道路,而且在执政之前,中国共产党长期在农村开展工作,这使得中国共产党对农民有着非常深刻的了解。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即将成立的 3 个月之前的 1949 年 6 月 30 日,毛泽东在纪念中国共产党 28 周年的文章《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写下了后来被广泛引用的一句话:“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这说明毛泽东非常清楚地意识到对农民进行教育是中国共产党获得政权之后必须开展的工作,而且可能是需要长期开展的一项非常艰巨的工作。

1949 年以后,中国共产党长期重视对农民的教育工作,向农民传递国家话语,用社会主义话语建构农民的话语,引导传统的小农社会的农民成长为社会主义的农民。中国共产党先后领导开展的土地改革、合作化运动、人民公社运动都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和经济发展为目的的运动,随后在 1957 之后开展的“社教”则是以社会主义思想建设为目的的政治运动。为了建构农民的社会主义思想,国家先后颁布多项农民教育政策,对农民进行系统、深入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主要政策则是从 1957 年开始的一系列“社教”政策。

1957 年 8 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向全体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教育的中心题目是:合作社优越性问题;粮食和其他农产品的统购统销问题;工农关系问题;肃反与遵守法制问题等。教育的方式是大辩论、提问题、摆事实、讲道理、忆苦思甜。文件明确指出:“对于这些问题的辩论,实质上是关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辩论”,要求通过这些辩论,“有力地批判富裕中农的资产阶级思想,反对一切不顾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的个人主义和本位主义”,“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的反动的煽动言论必须及时地有力地给予反击,对于群众的误解和错误意见,都必须采取很好的态度,加以解释和说服,对于富农中农的错误言论的态度,也应该这样”。对于“四类分子”的反动思想要批判,对普通农民的错误思想也要教育。

显然,这里的“社教”作为国家政治话语,是国家意志的表达,是国家对农民的建构,国家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是国家意识形态建构的要求,农民是其话语对象,农民被动地理解和接受这一话语的价值取向,国家通过这些教育改变农民的个人主义、本位主义思想,甚至资本主义思想,建构农民的社会主义思想。“社教”对“全体农村人口”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全体农民都是教育对象,都是国家进行思想改造和思想建设的对象。这一国家政治话语内涵比较理论,社会主义教育的内容全部是思想层面的,当时农民的受教育程度还有限,把握社会主义这一政治概念存在一定的困难,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如何界定哪些日常行为是社会主义的,哪些是资本主义的,对于农民具有较大的理论难度和认识难度,所以这一阶段的“社教”主要是通过斗争“四类分子”、忆苦思甜等活动进行,对“四类分子”进行批评和教育,是为了对全体农民进行教育。

1958 年 8 月,全国农村掀起兴办人民公社的高潮,中共中央发出《今冬明春在农村中普遍开展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要求“大讲特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加坚定广大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彻底批判一部分富裕农民残存的资本主义自发倾向,在人们的思想上继续破除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大立共产主义”,“打破右倾保守、甘居下游的思想,大立鼓足干劲,力争上游的思想,使‘观潮派’和‘秋后算账派’不仅在大丰收的事实面前哑口无言,而且在思想上彻底破产。应该把一切‘白旗’以至‘灰旗’统统拔掉,把红旗普遍插起来,使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更加深入人心”。这一文件仍然强调的是国家对农民的建构,引导农民破除不符合社会主义思想的个人主义、本位主义,批判资本主义思想,大立共产主义,建构社会主义政治思想。

1959 年,中共中央转发各地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经验,要求各地算清人民公社的账目,提出“算账问题是当前的关键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了,其他问题也就随着解决了”,认为“整社”是“两条路线斗争的经验”,农村的斗争是“农村中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条道路斗争的继续,是一场很激烈、很深刻的阶级斗争”,认为“通过层层整顿干部队伍和全民性的鸣放、算账、回忆、对比,辩论和重点批判上中农代表”,“使广大干部群众受到了一次深刻的社会主义教育”。这一时期国家建构农民的努力遇到经济困难的特殊情形,思想建设不得不让位于更加重要的经济建设。这一年的“社教”有了经济内容的加入,“算账”是农民对自己利益的保护,说明国家允许和支持农民争取自己的利益,而且通过引导农民争取自己的经济利益,把经济利益与政治思想教育整合起来,使“算账”成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政治行为,强化农民基于自身直接的经济利益,间接地建设社会主义政治觉悟。

1960 年,由于严重的经济困难,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要求“放手发动群众,普遍展开一个整风整社的群众运动”,坚决反对贪污、浪费、官僚主义,反对干部特殊化。这一年的工作重点不再是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而是尽最大努力解决农村农民的生活困难问题,农民的基本生活相关的经济利益成为国家政治话语的主题。

1961 年年底之前的中共中央工作重点仍然是整风整社、生产救灾,3 月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六十条(修正草案)》对农村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农民的经济利益成为一个重要领域。11 月,在经济形势好转之后,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要求“普遍地进行一次社会主义教育”,“不断用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农民”,“一定要做到深入普遍,做到家喻户晓”,“要结合六十条的规定,向农民宣传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重要意义”,要教育农民“不要妨害集体生产”,“不要热心于做生意,更不要弃农经商”。

显然,引导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思想建设再次成为“社教”的主题,农民个人的经济利益被认为是不符合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些与社会主义思想相悖离的具体的经济行为,被非常清晰地界定出来,引导农民进行改造。

经济建设没有能够替代政治建设,国家政治话语之所以重新回到“社教”的体系上,则是因为社会主义教育的任务并没有完成,国家的政治话语没有完全为农民内化,没有成为农民的日常生活行为,没有成为农民的政治行为。出现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政治建设、思想建设本身的难度,但国家政治话语“社教”的内涵过于理论,难以为农民把握,也是不可避免的原因。

二、“四清”: 农民建构国家的尝试

1962 年底,河北省保定地区定县周村公社阜头庄大队在“社教”中开展整风整社,“农民迫切要求社、队认真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简称‘四清’)”,要求以《农村人民公社工作六十条(修正草案)》所规定的“生产大队必须严格执行财务计划、严格遵守财务制度,防止贪污舞弊…一切收支账目要日清月结,按月向社员公布”、“生产队一切财务必须公开,定期公布账目”等条款为依据进行清查。工作组和党支部按照群众要求,发动群众对生产队的账目、工分、财务、粮库进行彻底清查,并逐项逐条向群众进行说明。这便是阜头庄大队“群众首创”的以“查账、清财务、清工分、查粮库”为内容的整风整社活动。到12 月底,清查结束,全大队共查出被干部贪污挪用的粮食13879 斤,现金9070元。这在一个生产大队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数目。更为重要的是,这一笔不少的经济财产,原本被干部侵占,成了干部的私人财产,现在通过农民对干部的清理,这笔财产重新成为了阜头庄大队群众的集体财产,农民的经济利益得到了非常充分的保障,农民通过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充分理解了体现社会主义思想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六十条(修正草案)》的政治价值与经济价值。应该说,这一“民清查官的财产、民分配官的财产”的活动,对农民来说,是前所未有的。这一活动中,农民通过从干部那里获得经济利益,非常直接、非常清晰地体验到了社会主义的内涵,成为农民对社会主义思想的直接体验,是一次非常有效的社会主义教育活动。

阜头庄大队的农民要求进行“四清”,从他们的政治觉悟可以判断,他们进行“四清”不是为了社会主义思想建设,也不是为了社会主义制度建设,而是为了获得他们自己应得的经济利益,他们利用国家政治话语,争取自己的经济利益。农民利用国家政治话语,明确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是农民利用国家政治话语对国家政治话语进行建构。农民把国家的国家政治话语“社教”浓缩(或者化简)为“四清”,“四清”这样的农民政治话语具有非常明确的利益指向,采取了他们独特的政治智慧方式接受国家政治话语,从国家政治话语中选择与自己切身利益最密切相关的部分,形成农民自己的政治话语,而且是符合国家政治话语、基于国家政治话语的农民政治话语。显然,当国家建构农民之时,农民基于自己的利益,基于自己的政治智慧,接受、改造国家政治话语,使之更加具有自己的话语特征、更加符合自己的利益取向,形成农民对国家的建构、对国家话语的建构。阜头庄大队的经验得到定县县委、保定地委的肯定,原本无行政特征的“查账、清财务、清工分、查粮库”农民话语,也统一为“清账、清工、清财、清库”的“四清”。1963 年 1 月初,保定地委及时了解、总结了定县“四清”经验,明确表态肯定和支持,并在请示河北省委后,于 1963 年 1 月决定在全区普遍开展“四清”运动,并使“四清”的内容具体化、明确化,使“四清”的具体工作原则和方法更加符合国家政治话语。定县训练了 690 余名干部,组成“四清”工作队(组),从 2 月起派往各人民公社,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四清”工作。2 月,保定地委再次发出专门文件,对“四清”作了详细的指示和要求,从 2 月下旬起,1300 多个大队开始开展“四清”运动。3 月 6 日,保定地委再次总结、推广了一些地方开展“四清”的经验,推动全区“四清”运动的发展。到 3 月底,整个保定地区的“四清”基本结束。保定至此的四清全部都是争取农民经济利益的经济四清。

保定的经济“四清”运动受到河北省委的高度重视,1963 年 2 月,河北省委向全省推广保定“四清”的经验,要求在全省进一步作好农村整风整社工作的安排,要求全省各地在整风整社中参考保定“四清”的作法,开展“四清”。到 6 月初,河北全省 95% 的生产队已经基本上结束了“四清”,揭发了基层干部铺张浪费、多吃多占、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等问题。据统计,河北全省有铺张浪费的大队占 47. 7%,生产队占 30. 2%:有投机倒把的大队占 7. 4%,生产队占 3. 9%;有多吃多占行为的干部占 20%左右,有超支挪借的干部占 1%左右,有贪污盗窃的干部占 4. 5 笔,有投机倒把行为的干部占 1. 5%,以上四项共损失粮食 2251 万多斤,现款及其他实物折款 3015 万多元。“四清”中发现犯有各种错误的干部 34万多人,占干部总数的 14%,全省已有 18 万多名干部退了赔,占应退赔干部总数的 60%,己退款 599 万元,粮 473 万斤,劳动日 193 万个。河北省的“四清”运动基本解决了农村经济管理混乱的问题,纠正了部分社队干部铺张浪费、多吃多占、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等问题,农民的基本经济利益得到了较好的保护。

应该说,保定地委、河北省委领导的“四清”仍然属于“整风整社”政治话语体系的政治行为,还不直接属于国家政治话语“社教”。这一方面是因为“整风整社”本身也是国家政治政策,另一方面是地方对于“社教”的内涵不敢如此自作主张进行界定,因为“社教”是中共中央直接领导的政治运动。

三、“四清”进入“社教”: 农民政治话语进入国家政治话语

1963 年4月,毛泽东对河北省委关于保定“四清”运动的汇报做出了批示,并随后以中共中央文件附件的形式下发,题为“中共保定地委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进行‘四清’工作向省委的报告”,“四清”这一“群众首创”的政治话语正式进入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话语,成为国家话语。5 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抓紧进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的批示》,介绍了河南进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的经验,并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教育是一件大事”,要求各地落实。5 月还下发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简称《前十条》),尽管文件名称中没有提到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但其内容主要是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前十条》对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提出了具体的理论指导和行动要求,其中第八条为“‘四清’问题”,专门说明了“四清”的内容(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和具体做法,明确肯定了保定地委“把四清作为社会主义教育的一个新阶段”的定位,指出:“这个经验是重要的,应当推广”,还特别提出具体原则和方法,并要求“每年还要大清一次到两次,使‘四清’成为人民公社、大队和生产队,首先是基本核算单位的一项经常制度,并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主义教育”。同年 9 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简称《后十条》),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抓住“阶级斗争、社会主义教育、组织贫下中农阶级队伍、四清、干部参加集体劳动”的“一纲五点”基本方针,“四清”成为“社教”的五项要点工作之一。不过,因为《后十条》主要是针对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的问题的指示,11 月又下发《关于印发和宣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问题的两个文件的通知》,把《前十条》和《后十条》一并下发,要求“向全体党员和全体农民宣读,要讲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各地“做一次伟大的宣传运动”。随后,各地组织干部进行了精心的宣传准备,不仅仅反复试讲、修改、完善讲稿,而且考虑农民的语言能力、注意力集中程度,进行了宣讲方式、时间长度等等的专门设计,确保达到宣讲效果,让广大农民真正理解文件的社会主义教育的精神。

我们可以看出,“四清”从农民政治话语成为国家政治话语,是农民建构国家的典型案例。当然,农民对国家的建构,又是基于国家对农民的政治思想建构赋予农民的国家政治话语,亦即,在国家建构农民的过程中,农民对国家进行建构,这一建构又为国家认可,成为国家建构农民的话语。国家之所以认可农民建构国家的话语、而且用农民话语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思想建构,其原因在于,国家发现,农民最直接的关切点在于经济利益,而国家以农民的经济利益作为国家的政治思想的组成部分,以保护农民的经济利益使农民认识、体验到社会主义思想,从而认可、建构社会主义思想,以此完成社会主义思想的建构,实现国家对农民的建构。是此可知,国家对农民的建构,若以农民的利益关切为基础,就有可能实现国家与农民的互动建构,在国家建构农民的过程中,实现农民对国家的建构,再形成国家对农民的建构。理论上而言,这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进程,国家与农民一直不断相互建构,对中国这样一个农民大国,尤其如是。当然,在这个阶段,“四清”还只是“社教”的一个部分,是其中的内容之一,是国家把农民建构国家的政治话语“四清”纳入到国家建构农民的“社教”话语体系之中。这是特殊的话语整合,是国家政治话语对农民政治话语的认可和采用。“四清”很快在全国推开。“四清”之所以如此快捷、广泛地被农民理解、接受和实践,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四清”是群众对干部的清查,这与传统的政治运动中干部对农民的清查不同,与几千年的“官管民,民被管”的历史不同,是民对官的清理清查,而且这种清查所得全部成为农民自己的利益,这比没有经济利益的纯粹政治运动更能够发动群众参与。

与前期的“社教”不同,“四清”没有直接改造农民行为,没有直接提出要改造农民的个人主义、本位主义等行为,而是改造干部行为,以此为样板,使农民知道什么是社会主义政治行为准则,农民是“四清”的参与者,也是社会主义政治行为准则的体验者。可以说,中共中央领导的全国性的“四清运动”是通过让农民参与整顿干部队伍、从而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政治思想教育。

1964 年,“社教”进入高潮,中共中央下发了 10 多份名称中直接包含“社会主义教育”的文件,指导各地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其中 9 月下发的《关于一个大队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经验总结》介绍了河北省抚宁县卢王庄公社桃园大队开展社教的经验(简称“桃园经验”),10 月下发的《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夺权斗争的指示》介绍了天津市南郊区小站镇在社教中夺权的经验(简称“小站经验”)。这两份文件介绍的经验对于农村地区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产生极大的影响。“桃园经验”的核心就包括“放手发动贫下中农和其他农民群众才能解决干部的‘四不清’和对敌斗争中的各种问题,把社会主义教育搞深搞透”,“桃园经验”还发现“‘四不清’严重的干部和他们上面的保护人要用各种办法抵抗‘四清’运动”。应该说,“桃园经验”主要还是基于“四清”进行政治斗争。而“小站经验”则有着很大的变化。“小站经验”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应当先搞‘四清’,还是先搞对敌斗争……应当根据各地不同的实际情况来解决”,小站地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始是从‘四清’入手,但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清不出什么来。后来转入夺权的政治斗争,并处分了区委和公社的一些领导人,才打开了局面,充分发动了群众,首先解决了领导权问题,然后再解决经济上的‘四不清’问题。他们的经验,值得各地参考。”这时,“四清”不再是运动的核心,运动的重点转移到“夺权”上,农民话语让位于意识形态。

“小站经验”对“四清”话语是一个比较大的转折,农民政治话语“四清”不能再满足国家政治话语的需要,其内涵不足以表达国家政治话语的内涵,国家政治取向要求“四清”作为国家政治话语进行内容变迁,发展成为能够体现更加丰富的国家意志的政治话语,而不再是单独体现国家通过整顿干部队伍保护农民经济利益、以农民政治话语为主要底色的政治话语。

四、“四清”提升为国家政治话语

1965 年 1 月,中共中央下发《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总结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历程,统一了政治行动,提出“城市和乡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今后一律简称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这时,“四清”成为“社教”的代名词,二者合而为一。该文件梳理了对于“运动的性质”的理解等关键问题,提出运动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文件对《前十条》、《后十条》进行了大幅度调整,提出了“搞好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标准”,其中第一条就是“要看贫、下中农是真正发动起来了,还是没有发动起来”,这一文件明确在中共中央文件中使用了“四清运动”这一话语概念。

此后,“四清”成为中共中央文件名称的话语。随后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在“四清”运动中吸收新党员预备期问题的意见》、《中共中央对湖北、河北两省委关于今后农村四清运动部署问题的批示》等文件,并转发了多份名称中包含“四清运动”的文件。在此之前的中共中央重要文件的名称中,都是以“社会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为运动名称,这说明,至此,“四清”已经完全成为一个国家政治话语概念,而其内涵已不再是阜头庄大队农民的“四清”,甚至不再是保定地委、河北省委的“四清”,不再是 1963 年中共中央文件中“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的经济四清,或者“小四清”。新的“四清”被称为“大四清”,成为国家整合了农民政治话语之后形成的新的国家政治话语。“四清”这一新的国家政治话语与“社教”相比,更容易让农民理解,也更容易让农民把握其核心,其中的“清经济”也是农民根本利益所在,而其“清政治、清组织、清思想”则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这一整合后的国家政治话语具有国家的政治意向,也具有农民的价值取向,是典型的国家—农民互动建构的产物。

1966 年,随着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四清运动就纳入到这一更宏大的运动之中去了,不过中共中央仍然部署了文化大革命中的四清工作,一直到 1967 年,中共中央仍然下发多份文件,要求“保卫四清运动成果”,把四清没有解决的遗留问题,纳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解决。随后,“四清”这一农民建构国家的政治话语,最终彻底退出国家政治话语体系,消失在中国的政治现实生活中。

“四清”退出国家话语体系,是因为国家对于农民的建构重心转移到更宏大的政治话语之中,在国家建构农民为主导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民建构力量相对较弱,农民对国家的建构也不再表现在政治领域,农民对国家的更为宏大的建构,逐渐形成为“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经济制度的全面重构。

以上梳理可以看出,从“社教”到“四清”经历“社教”、“社教”中包含“四清”、“社教”简称“四清”这三个环节,这一过程清晰地告诉我们:

1、国家总是主动地建构农民,这是国家这一政治实体的本质决定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目的是国家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他们理解社会主义思想,把握社会主义政治实践的内涵,是国家对农民的自上而下的建构,是国家主动的政治行为,国家引导农民按照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和行为标准,改造农民自己的价值取向和行为,使之整合到国家预设的价值体系和行为标准上来。

2、在国家建构农民的过程中,农民能动地建构国家。“四清”的基本内涵(查账、清财务、清工分、查粮库)源于农民的政治话语,是农民建构国家的尝试。这一尝试经过基层的政治化提炼为较为规范的政治行为话语(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成为基层政治话语,再经过国家层面的政治解读和处理,进入国家建构农民的政治话语体系。

3、国家若内化农民对国家的能动建构,形成国家—农民的互动建构,则国家对农民的建构更加有效,农民也更乐于接受国家对自己的建构。“四清”成为国家政治话语(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从农民建构国家的话语,成为国家建构农民的话语。这一历程可以清楚地看出,从国家话语“社教”到基于群众话语的国家话语“四清”,经历了一个国家建构农民、农民建构国家的过程,是国家基于农民对国家的建构而对农民的建构,这种内在的互动,成为从“社教”到“四清”的 政治话语的本质特征,也使得“四清运动”成为 1949 年以后少有的具有一定积极的政治运动。

从“社教”到“四清”的发展告诉我们,在国家建构国民(农民)的过程中,基于国民(农民)建构国家的努力、基于国民(农民)的直接利益、往往主要是经济利益而进行,使国民(农民)政治话语成为国家政治话语,使国民(农民)政治话语促进国家建构国民(农民)的重要力量,如此,国家对于国民(农民)的建构可以更加有效。来源: 《东南学术》201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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