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庆尧:“牛吃牛”——对集体经济的质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246 次 更新时间:2005-01-15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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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庆尧  

牛是草食性动物,本不会吃肉的,更不会同类自相残杀,因为人的想法有问题、办法不妥当,牛在无奈之下,也只好张嘴对准了同类。  

“牛吃牛”,这一话题在平常人看来滑稽可笑而又不可思议,而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的鲁北刘家村,就切实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当时各级政府大力倡导发展集体经济,鼓励群众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借助包村部门的资金支持,村里兴建起了容纳300头肉牛的养殖场。当地农家的牛栏,本来是与人的厕所一处,或者另搭草棚;养牛一为役使,二为攒粪,饲料多为豆棵、麦秸、玉米秆,另外拌上少许麸皮、豆饼。而新建的肉牛养殖场不同。牛是从国外引进来的肉用良种牛,据说养成后可以直接出口的,其“待遇”当然不能混同当地“土著”。更为重要的是,作为新兴的发展集体经济的典型,作为各级扶持的一个“标”,饲养的高标准和外观的气派都是必不可少的。

于是,饲料从外地购进,兽医从大城市聘请,牛舍用钢筋水泥建造,配套的办公室等设施一应具全。兴建初期,作为发展集体经济的“红旗单位”,这个村一度远近闻名,前来参观学习的人络绎不绝。只是好景不长,仅一年的工夫,这座养牛场就再也见不到一头牛了。牛到哪里去了?当地人都说被牛“吃”了。

牛何以“吃”牛?原来这座养牛场兴建时一切由村集体大包大揽,投入靠集体向包村部门和信用社协调,集体承诺统一建牛舍、买种牛、购饲料、搞防疫、联系外贸出口,村民只需按要求饲养就行。而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除了不计成本建了一座漂亮的牛舍外,村集体其他的承诺一概兑现不了或兑现不好。

祖祖辈辈按照自己的方式养牛的村民们,原本就怀着好奇和凑热闹的心情参与这件事,赚了自己发笔意外之财,赔了与自己也没有多大关系。大批牛进圈后,原来承诺的统一疫病防治服务因与兽医站没有协调好迟迟没有兑现;负责整个饲养场管理工作的村干部,使用大集体生产队的方式指挥群众,群众事事都依赖村干部,干群之间都觉得无所适从。后来资金又出现短缺,村集体没钱往里垫支,而群众也不愿从自己兜里往外掏钱。

牛不能总饿着,村干部情急之下想出了这样一个主意:卖几头牛先换些饲料应急。此后一缺饲料,他们就打牛的主意,没用一年的工夫,300头牛就被牛自己“吃”掉了。  

发展肉牛饲养没错,错就错在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上。

这则牛吃牛的笑话已经过去多年了,为什么今天我们又把它再翻出来?一,对这件荒唐事的教训我们一直没有好好的总结;二,近年来类似的荒唐事在各地还时有发生;三,透过表象看实质,“发展集体经济”,无论指导思想还是工作措施都有可以商榷的地方,把握不好,贻害无穷;四,更为重要的是,集体经济发展的失败,为我们检讨改革开放以来在农村一直实行的“双层经营机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不仅可以让我们在发展集体经济上避免重蹈覆辙,而且有助于我们在农村经营机制上探索更为科学的途径。

第一节  这就是集体经济?

一个时代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属于这个时代的一些旧的观念和意识立即就能退出历史舞台。怀旧,是一份凄婉而美好的情感,而那些旧的观念和意识往往通过人们的怀旧心理寻找新的生存空间,时机到来时,它还会借尸还魂。

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出现结束了计划经济体制在农村的存在,人们在享受新的经济体制所带来的自由清新的空气的同时,不得不面对一些前所未有的尴尬,因此而回过头去从大集体时代寻找精神慰籍。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期激发出来的经济发展的巨大活力,没有能够掩盖分散的小农经济先天就有的种种弊端。

就群众而言,种什么、怎么种自己有了自主权,但是缺工具、少劳力是个普遍的现实。在鲁北,一方面生产队时建起的大型水利设施荒废,大型耕作、灌溉机械派不上用场,另一方面家家户户都需要购置耕牛、地排车和小型抽水机。家家各顾各、一个门户一个天,在这个基础上后来又发展商品农业和市场农业,分散和小规模的生产与外部大市场难以衔接,更令他们觉得不便。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难免追忆大集体的种种美好,追忆大集体的集体力量,追忆从大集体锅里捞饭的清闲。

就村干部而言,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他们一下从权力的顶峰跌落,原来领导一切、决定一切的他们,仿佛一夜之间变得似乎可有可无,既没有足够的经济资源可以掌握,又没有原来那么多“务”需要去“服”,在农村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日趋边缘化。一方面留恋夕日的“风光”,另一方面他们大多数也的确有利用集体的力量去给群众做点什么的愿望。

就上级领导干部而言,联产承包责任制本来就是“群众首创”、自己被动接受的一个现实,眼见着“先分队、后分田、一夜回到解放前”,几十年积累的集体家业连同人们的集体观念、集体意识分崩离析,他们不免会在无奈中叹惋。即使他们后来迅速完成了角色的转换,对“集体力量”的一贯崇尚,和对“集体意识”、“集体观念”两个概念根深蒂固的喜好,总促使他们要寻找时机发挥一下集体的作用,解决分散的小农经济生产成本高、效率低下的问题——无论是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期,还是在自上而下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后来。

这些,正是“牛吃牛”现象发生的土壤。改革开放以来,上述想法尽管不是农村社会思想的主流,但它一直占有一定的市场,且影响深远。过去曾经有句话叫“农业的根本出路在机械化”,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生产分散、地片零散,的确制约了机械的大规模农田作业,最初,曾经出现生产队的大型东方红拖拉机、五零座式抽水机赋闲,尘封多年的老式曲步犁、波兰犁、双腿耧、单腿耧、辘轳重新披挂上阵、遍布田野的景象。后来经济好转,群众开始一窝蜂的购买小型抽水机、12马力拖拉机等各种小型机械,即使这些机械一年只用几十天,家家户户也都争着要搞“小而全”,重复购买造成浪费、且效率低下。在这种背景下,山东各地刮起一股所谓“农机大院建设风”。  

有鉴于农业发展中遇到的上述情况,省市领导提出一个设想:以村为单位成立农机服务大队、建设农机大院、购置各类大型农机具,从耕、播、收、脱、排、灌、运输各个环节为群众提供“一条龙”服务。乍一看,这的确是一条在农业生产中减少浪费、提高效率、发展和解放农村生产力、并且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措施。在上级的大力推动下,鲁北地区村级农机服务大院建设于1990年左右轰轰烈烈地推行开来。据本人对某县所作的调查,在近两年的时间内,全县先后成立农机服务队50支,总人数达400多人,建起农机服务大院50座,购置各种机械250多台,总投资达500余万元。每当上级组织各类参观学习,人们都会看到沟头地边彩旗招展,随着一声令下十数台机车一起出动,马达轰鸣响彻云霄,原来靠家家户户锄镰锨镢小四轮几天干不完的农活,半天工夫拾掇停当。这种场面、这种效率,不会再让人去怀疑农机大院建设的重要和必要。

然而,美好的梦想,总是难以抵御严酷现实的冲击。农机服务大院建设从诞生的那天起就充分暴露了它的先天不足:在各村普遍缺乏集体积累、几乎全部靠拉帐和贷款“跑步”建起的农机大院,其体制是人民公社的模式,产权掌握在村集体手里、由村干部按照生产队时管理集体生产的方式去运作;机制是大集体大锅饭,只着眼解决理想中的“农业机械化”问题,起码的投入产出成本核算运营策略都无从谈起,匆匆忙忙垒灶起家,焉能指望它会有什么出路。

据调查,该县及相邻区县的所有农机大院,生命力最长的没有能够坚持到两年,最短的也就刚出“满月”,省市组织的参观、学习、叫好、经验推广活动尚未结束,队伍便已开始散伙,车辆变卖,漂亮的房舍象一块块伤疤空闲在那里,只留下数百万的债务和无穷的后患给一时头脑发热的村集体。无独有偶,以解决群众生产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名义,多少年来,我们的各级干部陶醉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迷梦中,热衷于畅谈增强“统的功能”,并致力于用集体的力量去搞“几个统一”:统一耕地、统一施肥、统一灌溉、统一收获、统一销售,仿佛只有做到了这几个统一,才能算是给群众办了实事、才能让自己有事可做。就这一点而言,应该说干部的动机是好的,但结果往往事与愿违。种粮棉肯定不如种瓜菜、蘑菇来钱,但群众种惯了粮棉害怕去承担栽种其他作物的风险,并且缺乏调整产业结构必要的资金和技术。于是我们的干部就开始一厢情愿的搞起了“官逼民富”,压指标、压任务,硬去向群众承诺“几个统一”。事实上,集体缺乏物质基础和必要的服务条件,任何“统一”都是难以兑现的空想,如果硬要去统一,必将揽下、也根本无法承担本来应该属于经营主体所应肩负的风险。于是前几年一些镇政府大院经常成为瓜菜的中转站和集散地。干部充当购销员、过磅员,群众赔了干部要承担责任,群众赚了干部也往往费力不讨好。到头来弄得干部群众都有怨气,“几个统一”没弄几年最后也无疾而终。

1996年前后,京津市场春秋冬三季青椒货缺价扬,鲁北靠近京津,气候土壤适合种小拱棚青椒,部分县镇便确定了大力发展反季节青椒产业的想法。他们向各村下达任务指标,从省城请来专家,从资金、技术、物资等多个方面为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为打通运销和市场环节,他们在镇政府大院设立站点,服务外地来的客商,帮他们收集货源,到京津的大型农贸批发市场设立办事处,想得不可谓不全面,服务不可谓不周到,一定时期内,也的确迅速扩大了生产规模,让群众得到了实惠。

在最好的一个年份,京津市场上的过半数青椒产自鲁北。生产规模上去了,市场价格却开始步步滑落,直至后来出现市场饱和,青椒越来越难卖。群众的逻辑是:青椒是政府让种的,卖不出去自然应该找政府。一段时期,政府门前曾经椒农排成队、青椒堆成山。漏屋偏遭连阴雨,这年冬天先是大雾笼罩半月不散,青椒落叶枯黄不能正常生长,继之寒流狂袭气温奇低,大片椒苗干脆冻死。前有市场风险、后有天气作怪,椒农经不住折腾,从此鲁北小拱棚青椒几近绝迹。

与农业相比,兴办村办企业付出的代价可能更为惨重。都知道缺钱难办事,集体缺乏积累,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村干部手中就不会有真正的权力;要提高群众福利、搞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哪一头离开钱也“玩不转”。集体积累从何处来?村里土地有限度,一般情况下群众往往视土地为命根,且土地收益低下,打土地的主意没有多少文章可作。兴办村办企业是上级一直倡导并且人们普遍认识到的一条好路子。应该承认,在鲁北有一大批村办企业白手起家、经受住了时间的检验、不断发展壮大、为发展集体经济树立了好的典型。但是也有更多的村办企业自生自灭,只给村集体留下很坏的影响和沉重的包袱。改革开放初期,一些有超前意识的村充分利用国家信贷政策宽松的有利条件,大胆举债经营,短时期内迅速崛起。

比如鲁北沿黄一个盐碱滩上的穷村,领导人有胆有识、敢做敢为,他力排众议,顶住各方压力,争取银行贷款数千万元,先后建起了包括石油化工、油棉、酿酒、畜禽养殖、电力器材在内的十余家企业,市县领导对这个典型也极为重视,千方百计予以扶持。然而管理体制并没有随着经济规模的剧烈膨胀而建立和完善,尽管村庄已经变成了工厂和车间,但产权不清、责任不明、仍然是变相的大集体、大锅饭,领导班子叠床架屋,每个环节都想捞好处、吃回扣;村民变成了工人,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都在变着法的磨洋工。正所谓好景不常,红火了没有几年,该村绝大多数企业便开始走向衰亡,当年铺下的摊子而今大都衰草遍地,无处寻觅夕日的风光,只有银行的一大笔呆帐、坏帐、死帐在记录着它们曾经有过的辉煌。

站在2005年的天空下回顾这些经济强村的盛衰,应该说这些村的创业精神令人敬佩,村里的领导人的确也为地方经济发展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但是,体制、机制、所有制的先天不足,改革的严重滞后,加上经营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的低下,似乎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这些村的前途。而跳出村子看问题,无论是国家产业政策还是各级的指导思想,当初在支持村办企业发展上都受了一个不切合实际的幻想的支配:培养和塑造发展集体经济的典型,延续集体经济的血脉,靠集体经济的发展去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去支撑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主体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经济强村的失败,就是传统意义上的“集体经济”的失败。

第二节  集体经济收获了什么?

发展集体经济,最起码从成效上看,是我们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走过的一段弯路。政府、村级和农民都为这段弯路付出了代价。无论搞村办企业、农机大院、还是\"几个统一\",损失有些是具体的、有形的。从鲁北的情况看,村集体经济实力雄厚的村有,但屈指可数、微乎其微,对于大多数村来说,村民经济来源还是靠所谓“地里出、地里进”,村集体经济是个空白,几万元的债务就足以把村集体压得几年、几十年喘不过气来;对于那些扛着成百上千万元债务的村,日子可能更好过一些,因为俗话说“帐多了不愁的慌、虱子多了不咬的慌”;新话说“要账的是孙子,欠账的是爷爷”,横竖不还,银行还能把村民都抱到井里去?靠耍赖皮,他们在过一天算一天。

根据从信访部门了解到的情况看,当年兴办村办企业时期留下的那笔理不清、还不上的糊涂账,前几年一直是影响农村基层社会稳定、导致群众上访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有些损失是无形的:首先是政府的形象、威信和诚信度。为群众解决经济发展中自身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引导群众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扶持村办企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应该说想法都是好的,但其结果往往事与愿违。为发展村办企业我们的政府官员为村集体跑银行、跑经济主管部门不可谓不辛苦;为搞农业结构调整向农民大包大揽也更是用心良苦。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政府应该抓的可能没抓好,但不该管的管了一大堆,集体经济没有改善,最终却连政府形象一起搭进去。 

在鲁北,从改革开放初期的发展露地大蒜、洋葱、胡萝卜和大棚蔬菜,到2000年前后发展双孢菇、青椒、土豆、夏季白菜,各级财政和老百姓投入的人力、物力没法数计。领导富民之切和群众致富之切不可屈枉,但到头来究竟收获了什么?不错,是有部分产业发展起来了,但更多的产业或胎死腹中、或中道崩殂、或盛极转衰,大量的资源被扔进水中连个响也没有听到。十数年下来,在群众那头,导致“怕服务”有时甚于“盼服务”,政府号召种什么,他们偏偏不去种什么,政府号召发展什么,他们就将什么视为畏途。村办企业没有发展起来,大笔的债务还不上,因此被列为金融高风险区,别说融资办大事业,就连群众想办点小额贷款买农药、化肥等农用物资填补不时之需都难上加难;在村干部那头,那些听说听道、执行上级要求不打折扣的,没把集体经济发展上去,到头来往往饥荒给群众拉了一大堆,而那些不听话、你有政策他有对策、经常和上级对着干的,反倒能够避免损失,日子好过得多。

“两田制”曾一度是各地发展集体经济的热门话题。把农民手中土地的一半收上来,集体发包经营,向所谓能人或种田大户手里集中,这从表面上看,符合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要求,能够促使部分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而且可以迅速增加村集体收入、壮大集体经济。遗憾的是这一新的土地使用制度一推开就立即早熟、早衰、寿终正寝了。

把本来应该属于农民的土地收上来由集体发包,说到底就是以集体的名义剥夺农民个人的利益,以剥夺农民的利益来成全所谓的集体利益,这个制度从一开始就埋藏着隐患,似乎是一夜暴富的村集体,如何支配突如其来的那部分土地发包收益更是吊人口味、引人遐想。脆弱的村落管理体制、微妙的农村人际关系和社会平衡怎么能够经得起突如其来的财富的冲击。

“两田制”走向不归之路毫不奇怪,但是以人为臆造的一种经济制度去随意打乱农村经济格局,随意剥夺群众利益去发展集体经济,这在群众心头埋下的对国家政策稳定性的忧虑,却不是轻易可以消除的。

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市场农业没错,而且千家万户分散的小生产要想与外部大市场接轨,也确实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服务。但是,这个“务”应该怎么去“服”,中间大有文章可做。农民是农村市场经济的主体,干部如果硬要上升到发展集体经济的“高度”去抓市场农业,事无巨细都要由政府去代办,不仅事情办不好、集体经济壮大不了,反而会增加群众的依赖心理,削弱他们积极闯市场的主动性和对市场风险的心理承受能力,影响整个农村社会市场经济意识的发育和形成。

传统意义上的“集体经济”自身已经走入泥潭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毛病出在哪里?追根溯源就在于我们的干部头脑中浓重的计划经济情节、根深蒂固的大集体心态和驾轻就熟的大集体工作方式。再就是有些干部为出“政绩”喜欢搞短期行为,发动大集体大轰大嗡、大呼隆是他们惯用的手段。走大集体经济的路子,过去走不通,现在也别指望能走通;采取大集体的方式,过去没有为群众解决好的问题,现在也不可能解决好。弄来弄去,事情没有办好反而兴师动众、劳民伤财、招惹民怨、留下类似鲁北刘村\"牛吃牛\"那样的笑柄。谈到事情的后果,人们总喜欢用“动机是好的”这句话去推脱责任、掩盖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不再去总结和汲取教训,以至于相同的笑话在时代背景不断变化的情况下依旧在不断地被重复。

第三节,集体经济是个筐?

“集体所有制”最早由马克思提出。他总结“巴黎公社”失败的一个重要教训是没有得到农民的支持,于是指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将以政府的身份采取措施,“一开始就应当促进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的过渡,让农民自己通过经济的道路来实现这种过渡;但不能采取得罪农民的措施,例如宣布废除继承权或废除农民所有权”(《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695页)。

1993年11月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问题的决定》具体表述“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等方面。”中共十五大报告正式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国有和集体成分”,“要支持、鼓励和帮助城乡多种形式集体经济的发展,这对发挥公有制经济的主体作用意义重大。”  

在鲁北,我所看到的集体经济是:随着人民公社和大集体的崩溃,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已名存实亡;此后各种以发展集体经济名义兴办的各种经济组织并没有真正发育形成具有相当影响的经济体;最能体现集体经济的镇村办企业改制后大都已划出集体经济的行列、未改制的企业大都日落西山,在排队消亡。  

毕竟,集体经济是个政治色彩太过浓艳的符号,承认集体经济走向末日需要承担巨大的政治风险,而传统集体经济的路子又根本走不通,于是,人们开始拓展和异化集体经济这个概念,把集体经济这个概念当作一个“筐”,任意装他们愿意装的东西,比如:把现实中分散的农村生产经营形式仍旧看做“统分结合”,片面夸大实际上并不存在的“统”的功能和作用;把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出现的龙头加农户模式看作未来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对改制后部分人、少数人、甚至一个人持股的企业,仍然以镇村办“集体”企业视之,等等。

《辞海》关于集体经济的概念,有这样一条内容:“股份合作经济中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为主的,也属于集体经济”。如果这个解释成立,集体经济就失去了村落所有人员的共同体这个边界,它在趋利本能的引导下势必要在更大的市场范围内寻找资源和合作伙伴,而原来它所涵盖的村落内部的价值不大的资源和合作伙伴,也势必被它所抛弃。这样以来集体经济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经济体的同时,也就失去了“双层经营”所要求的它在村落内部的“统”的功能。  

传统集体经济究竟还有没有生命力?拓展和异化后的“集体经济”还是不是集体经济?它将走向哪里?为回答这些问题,我想做如下分析:既然叫“经济”,即使是集体经济,它的发展也要遵循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在农村现行土地政策上生长不出成熟的集体经济。  

长期以来大家一致的观点是:人民公社解体后,作为农村的主要生产资料,土地尽管承包到户,但农村的集体制度没有解体,土地的集体所有制保存了下来。也就是说,农民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和管理权、而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仍归村集体所有,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还一直是农村基本的经济制度。也正是这一制度的存在,使得我们的有些干部找到了发展他们所谓的“集体经济”的理论基础。从概念上看,集体经济是“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经济”(《辞海》)。

在包产到户后的中国,从实质上讲,农村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其政治意义多于经济意义,土地这种农村主要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是以严格的村内人均占有、不容剥夺为具体表现形式的。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并不完整,因为所有权和支配权是紧紧的联系在一起的,随着村民自治的推行,集体在支配土地上与其说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不如说是村落内各自独立的农户共同土地利益的维护或者说监护者,集体涵盖了具有本村户口的所有人,但它在行使对土地的支配权时又谁也代表不了。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具体到一个村子更多的体现在限制土地兼并、维持人均占有上。土地经营的主体是农户,几乎不存在集体主导全村土地经营的空间。土地是一种特殊的生产资料,从集体经济的角度,几乎看不到它的生产资料色彩——在绝大多数村落,并不存在集体以法人的姿态在经济活动中把土地当作生产资料来大面积使用的情况。从农村具体实际看,土地归集体所有,由于集体对土地的支配权极其有限,代表村集体的村干部对土地的实际控制能力是微不足道的,他们不能在违背大多数群众意愿的情况下搞土地调整和经营,更没有能力打破户与户之间土地的均衡。农民对土地的人均占有,尽管因为村集体经常调整土地而增加了一些不确定因素,但无论怎么调整,该有村民自己的那份,不是在村南、就是在村北,不是在村东、就是在村西,一定少不了,谁也没有权力剥夺。

所谓集体经营,也只能体现在土地调整过程中留出的少量机动地上,即使是这少量的机动地,他们一般也是打着“便于增减人口”的旗号留出的,何况近年来推行的“农村税费改革”,要求每个村机动地的数量,不得超过全村总耕地面积的5%,使得预留机动地的空间越来越小。因此我认为,对于众多的没有村办企业和其它集体经营项目的村来说,如果认识到了土地这种生产资料的特殊性,再去谈“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集体经济就没了多少意义。从中,我们也会看到,现实中随着集体经济的逐步弱化和消退,所谓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越来越多呈现出虚幻的味道。在村办企业发展上,集体经济也没有多少生长的空间。

应该承认,在胶东、苏南等地区,由于村办企业发达,集体经济目前还占据着主导地位。但是,从总体上看、尤其是鲁北地区看,没有村办企业、集体经济十分薄弱的村还是占了绝大多数。笔者认为,胶东和苏南的村办企业不是目前农村各地普遍的发展方向。一来那些发达地区的发展有其不可比拟的主客观条件,更主要的是时代背景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如果说上世纪后二十年发展村办企业还有一个好的环境,比如政府支持、金融政策宽松、村集体还有些积累能够保证必要的投入、尤其是经营者和群众还残存一定的比较单纯的集体意识等等。现在这些几乎都不复存在了。在市场竞争中,镇村办企业实际上处于被两面夹攻的境地,一方面它得不到政府对国企解困那样的高度关怀,另一面它又缺乏股份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那样的灵活机制。众多的国有企业都在争相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都在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国有资本纷纷“从竞争性强的行业里退出”,正如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后经营者持大股的企业不能再称为国有企业一样,原来的村办企业如今大部分产权已经掌握在个人手里,再说这些企业是集体企业未免牵强;靠新上集体企业来“坚持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硬去支撑集体经济的门户,无疑是天方夜谭、逆历史潮流而动。  

不可否认,随着集体经济概念的拓展和异化,一些新的集体经济形式涌现出来、且呈现出交强的生命力。但是,对照集体经济的基本概念、对照“保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强化“双层经营机制”所要求的集体经济的基本内涵,我们去审视这些新的经济体,它们还是集体经济吗?它还能够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担负起人们一直期望它应该担起的责任吗?事实上集体经济这个“筐”里装下的新东西越多,它离集体经济的本意就越远,如果不是政治的需要,这个“筐”似乎没有了存在的意义。传统意义上的集体经济概念本身就是混乱的。前几年,国营企业变成了国有企业,一字之差,反映了国家发展经济指导思想的根本性转变。由此笔者想到,所谓集体经济,是一种集体经营的经济形式,还是一种集体所有的经济形式?是一种所有制形式、还是经营体制形式?是一种社会服务体系,还是一个行政组织?搞了多年的集体经济,事实上我们可能连一些起码的东西都没有搞清楚。对照目前一些地区正在蓬勃发展的农业产业化中的公司和农户、改制后一些允许多数职工参股的镇村办企业,我们更能够看到传统意义上的集体经济的实质:  

一,用村落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来锁定经济联系的空间,使得集体经济成了一种“村落割据”式的经济、成了一种扩大到村一级的小农经济;  

二,自上而下的组织形式,带有更多行政的、计划经济的成分,人人有份,而不需要人人去担负责任;  

三,为群众发展经济所提供的服务,不是经济行为,更象是社会福利,只计投入不计产出,缺乏后续服务能力;  

四,不遵循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与其说是一种经济形式,倒不如说它在体现着一种政治责任。在人们的头脑中,往往把集体经济在农村经济中占的比重,看作衡量一个地域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看它还是否在坚持社会主义的一个指标。

有趣的是,越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如美国、以色列、韩国等,“股份合作经济中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劳动者的资本联合”越是紧密,往往有着更为发达的集体经济。国家在农村的基本经济政策是:“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长期不变。”作为“双层经营体制”中的一层,集体经济这一标签还究竟有没有存在的意义?深入探讨这一问题,最终的目的是要我们回过头来审视国家在农村的上述基本政策,面对中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果断做出新的抉择。(中国选举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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