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路社:反腐败新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794 次 更新时间:2012-06-03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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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路社  

作者按:近日来,关于《环球时报》与《中国青年报》的“反腐社评”在网上热传:先是《环球时报》5月29日发表了“反腐败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攻坚战”的社评,《腾讯网》在转载文章时将标题改成“要允许中国适度腐败,民众应理解”,这被认为曲解了的原意而道歉。却一波刚平,一波又起,《中国青年报》5月31日以“舍制度和民主之外,反腐无解”为题,严厉批评“环球社评”的“宽容腐败论”。而后再是方绍伟先生站出来说“中青评论”比“环球社评”更可悲。在我看来他们之间都是一些无谓之争,请君且看新论:

一、中国社会问题根源

中国社会目前一些带普遍性的问题可概括为一句话:一环两分三农四难五腐。一环, 自然、社会环境恶化; 两分,即两极分化;三农, 指农民、农村、农业问题; 四难, 读书难、看病难、就业难、城市住房难; 五腐, 立法腐败、行政腐败、司法腐败、吏治腐败、商业腐败,一句话权力腐败。

其中,权力腐败又是上述所有问题的总根源。具体之权力腐败包括:行贿受贿、买官卖官、循私枉法、渎职失职、官商勾结、以权谋利……种种数不尽的行为。它使许多不该发生的事发生,该发生的事却不发生,甚至有些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权力是这样“依法治国”,要社会不出现问题真还是比上天都难。

而造成权力腐败的原因,正是现行的政治体制。在现行的政治体制之下,权力者的官帽是上级领导给的,不是人民给的;所以,权力者的眼睛向上不向下,“权为官所用,利为官所谋,情为官所系”,不会对人民负责。要想权力者对人民负责,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将选票握在人民手里,权力者方学会眼睛向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将人民的各项事情尽心尽力办好,不再出现这么多社会问题。

二、从杨恒均先生谈文强案谈起

文强案开庭了,狱外(这里不会出现什么误会吧,无非就是自由的意思)“律师”杨恒均先生为其作了一场庭外“辩护”(见“博客中国网”2010年2月5日“看完文强的罪证,我发现他是无辜的”):

“……从报纸媒体上公布的文强详细罪状来看,他不但不是一名罪犯,甚至可以用“无辜”来形容他——当我们的文强同志灌醉一个女大学生,强迫进入了,结果,那大学生不但没有去告发他,而且后来还多次和他发生性关系——这应该不算是强奸吧?为啥会出现这种情况?再想一下可怜的克林顿总统,被一个女大学生弄得差一点下台……你让我们的文强如何能够想通?难怪一脸无辜的文强说了,他们就是想送我钱(他们喜欢我啊),我也没有办法……他完全可以更理直气壮地说,那些女大学生见到我这个有权有势的公安局长就想自己被强奸嘛,我有啥办法呢……我有点同情文强了,他确实没有办法,他被赋予了那个不但可以敛财、玩弄女性,甚至可以决定屁民生死的不受限制的权力,你让他怎么办?如果是你拥有了那样的权力,你就能够做到自律和洁身自好吗?……从法治的角度,文强很可能是无罪的,所以根本不应该判他徒刑。有罪的是把文强弄到那个位置,把不受限制的权力交到他手里供他挥洒自如的制度与体制——也许,我们应该把那种体制和制度送到审判台上,它们才是有罪的……”

他认为罪不在文强,罪在对权力没有制约监督的制度。但试问在我们社会主义权力道德化的意识形态之下,怎么对权力进行制约监督?“投鼠忌器”呀!他老先生怎么就“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连常识都不懂了?

这是因为假若一旦摘去权力者头上的“道德光环”,让我们在位的权力者受到像克林顿一般的“羞辱”,你设想一下会出现什么场景?那将会是礼乐崩坏,权力者权威“斯文扫地”。岂不国家都乱套了吗?

西方国家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权力道德化则与我们不同,至少权力者头上没有耀眼的道德光辉,而是人之初性本恶,认为权力者也是如此。对权力进行制约监督,不会影响“权威”——原本就没有道德化的“权威”。

而道德化之“权威”,一方面使权力“虚伪化”——说得做不得;另一方面又使权力“神圣化”——老虎屁股摸不得。所以看来,根子还在权力道德化上,只有否定她,我们才有可能真正对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监督,而又不至于“礼乐崩坏”。

在这点上,网上一位叫田成先生者,与我“英雄所见”至少有些“略同”(见“博客中国网”2010年2月28日“ 反腐败,‘中央’为何不如一个‘老农’?”):

“退学以后……我和几个老农一起编入犁地组,让我去向贫下中农学习。我心里暗暗高兴,心想让我和最老实的牛打交道,那还不好办?没料想头一天上工,就把我弄得狼狈不堪。首先是那牛的‘觉悟’并非我所想,能够和党员一样‘毫不利己’、‘任劳任怨’的自觉‘革命’。当时草木已经发芽,困苦了一个冬天的牛们,看见路边的青草,就不要命的去啃食,别人的犁子都到了地里,我还在村头打转。弄得我汗流浃背,牛就是不走。我二大爷过来对我吼道:‘不给牛戴笼嘴,你没吃过猪肉,没见过猪走?’我恍然大悟,就把牛拴在树上,回去找牛笼嘴。你猜,那牛一戴上笼嘴,就没辙了,乖乖的到了地里。

联想到眼下的反腐,中央可谓绞尽了脑汁,制定这规定那条例,这纪律那制度,反腐的机构就更不用提了,但腐败却越反越多,就像那贪吃的牛一样,怎么都不管用。仔细一想,也是,党员、官员虽然口头上经常讲要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还要‘代表’人民,可是他们必竟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是人就有七情六欲,并不是什么特殊材料制成的,因此有点‘私心’,有点‘人性’不是天经地义吗?问题是他们被拔高到不食人间烟火……可一旦坐上了权力的宝座,就像牛遇到了可口的青草,拼了命的要去享受也是‘牛之常情’,问题是为什么要拔高他们?为什么要给他们犯错误的机会?……还不许给他们戴笼嘴!”

其实,任何人都不天然地比其他人更高尚,道德高帽本身就是一种想当然。陈希同、陈良宇、成克杰、李嘉廷、胡长清……他们在位时,那一个又不是道貌岸然?天使与魔鬼可能只一念之间,如温州有一所著名小学校长嫖娼被抓,却正是他在文学集《冷暖人生》中收录了这样一句:“这世上,什么人都可以变坏,就老师不能。一旦老师变坏,那么人类社会也就寿终正寢了。”可“尔曹身与名俱灭”又何妨“不废江河万古流”。

附:

政府和政客都不怕批评

高人

  11月2日,美国选民投过票后,意味着中期选举结束,我们观摩选举的任务,也告完成。

  一周的实地考察,时间短暂,又局限于洛杉矶一地,只能算作“加州一瞥”。

  但是,“百闻不如一见”,正是这个不是走马观花浮光掠影的“一瞥”,才增广了我的见闻。

  譬如,在美国,人人都可以批评总统、政府,批评政党更是不在话下——美国根本就没“反党”一说;批评总统和政府,也不会被视为“恶毒攻击”和“颠覆政权”;媒体几乎天天都在批评政府,甚至把总统当做漫画的题材,拿他们开涮,取笑,也无触犯“煽动罪”之虞。

  我们接触的美国人,对总统和政府,几乎都是批评没有赞扬,更无歌功颂德者,与我们这些“外国人”如此说,绝没有什么“内外有别”和“外松内紧”。

  这种社会生态确实锻炼人:使得包括美国总统在内的政要,经过批评的千锤百炼而百炼成钢,用中国话说就是“挨呲儿挨惯了”,都修炼到了“虱子多了不咬”的境界,绝不会老虎屁股摸不得,一触即怒,更不会给你穿政治的小鞋,扣政治的大帽子——谁要是急赤白脸了,谁就将被人视为缺少政治家的风度,更无贵族气质,何况“小不忍则乱大谋”呢,所以只能忍气吞声地憋着,哪怕是装。

  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有着“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觉悟,而是美国的“政制”使然。

  首先,美国是多党政治,并且是轮流坐庄执政,因此,哪个政党都领导不了一切。

  另外,美国的两大政党自身,也是组织松散,没什么明确的章程,严格的纪律,也没有无孔不入的组织控制,人们进出自由。

  再就是美国人民的政党观念意识淡薄,根本没把它们当“干粮”,这从“驴”“象”之说便可看出。

  从制度的角度说,两年一次的中期选举,乃是宪法的规定,无异于发动人民给政府的业绩“打分”,以便令他们警醒,惕励,每日三省吾身。那么,见仁见智七嘴八舌说好说歹是为必然。从历史上看,中期选举的结果,往往是执政党在参众两院的议席,都要减少几个,这既是美国人民永不满足的性格,也是他们的“潜意识”——防止一党坐大,用选票多掺上几粒沙子,让他们互相掐去,自己才会渔翁得利。

  应当说,中期选举的制度设计,是天才的大发明,体现出治国的大智慧。此举还说明,让人民“当家作主”“参政议政”,必须有制度做保障,否则便是空头支票,瞎忽悠。

  或问:倘若美国也是一党执政,将会怎样?

  答曰:依然如此,与一党或多党无关——这也正是我要谈论的第三点。

  经过两百多年的浸润,《独立宣言》昭告的“我们认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已经深入美国的民心,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取向。

  包括言论在内的“自由权”,乃是美国公民的法定权力,言论与不言论,都受法律保护——连犯罪嫌疑人都有“你有权保持沉默……”不言论的自由,遑论公民批评的言论自由了。 

  不可否认的是,社会公民出身的政客,也具有“人人生而平等”的意识,“自由权”不可剥夺的观念,使得他们能够倾听并尊重选民的意见乃至批评——他们有权反对批评意见,但他们必须捍卫批评的权力。他们比常人更清楚,在现代的公民社会,尤其是媒体开放的美国,既然有志于公共事务,就必须正确面对社会的评头品足质疑批评乃至反对,如果没这点心理素质和承受能力,那就甭干。

  总之,美国政府和政客都不怕批评,事出有因——主要是上述三条。

  还有,在加州其间,我所听到的批评,无论是对政府,还是对政客,文明,说理,守法,没有侮辱谩骂,出发点也是让政府好起来。

以上,就事论事谈美国,与中国毫无干系,万不可神经过敏,浮想联翩,妄加联系。(见“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10.12.7)

三、“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宜缓行

在有关“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舆论中,我先是前些天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看到“脱吧,我们等你一年了”(原载“南方都市报”2010年3月3日,原题“公民再次网上公示财产”,作者张东锋)一文,今天又在人民网“两会”期间每日推出的特别策划“最受网友关注的代表委员博客”栏目显著位置,见到赫然挂着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的博文:“今年两会的最大亮点是什么?——尽快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九大理由”。言论自由本在意料之中,但联想近来网上到处流传辛子陵先生在上海演讲说:十七届四中全会上,胡温提交了领导干部个人财产公示法案,结果是被否决了!则还是不能不令人异常吃惊,为了客观转达起见,兹一字未增一字未减地照录全文:

“本次人大会议可能取得最大成功的议题是什么?各界人士都在见仁见智地猜测和判断,本人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曾三次提出‘党政官员公示财产’的议案和建议,还荣幸的列席了人大常委会,向党和国家领导陈述方案,该议案被媒体也评为‘十大最有影响的议案’。据我多年参政经验判断,经过十月怀胎的‘公示财产’的议题今年大会可能要破茧而出,取得立法进展,成为本次大会一个灿烂亮点而光照千秋万代。何以见得?笔者有九大理由:

一、从政治决策上符合刚刚结束的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会公报指出‘从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不懈开展反腐败斗争’,‘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 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既然已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当然要不惜一切代价去惩治;既然要‘报告个人事项’,最有效的办法当然是向选举自己的人民群众报告,而不能只是内部秘密报告,因此要‘加大制度创新力度’——‘财产公示制度’自然就呼之欲出了。

二、从立法的前期准备和酝酿时间上已完全成熟,达到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阶段。1987年六届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汉斌就提出申报财产制度需在有关法律中研究解决;1994年八届人大常委会将《财产收入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1995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1年中央颁布了《关于省级现任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2005年在全国人大会议上王全杰等52位代表提出《制定政府领导干部财产公布制度》受到大会的重视,并于同年五月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做了详细报告,受到会议领导的关注。从1987年提出立法到现在已经整整23年,经历了六届人大会议,比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总和时间还长十年,可以说立法准备已至臻完善,十月怀胎已过,新制度呱呱坠地的时刻就要到来了。

三、从高层领导多次讲话精神看,党中央一直在重视‘财产公示制度’。2007年9月13日国家预防贪污腐败局副局长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中纪委、监察部一直在抓紧研究财产公开申报制度,在适当时候将建立财产公开申报制度’。2009年1月21日中纪委副书记、国家预防贪污腐败局局长马駇向媒体再次强调了中央关注财产申报制度尝试的态度;2009年2月29日温家宝总理在中国政府网、新华网与网友交流时指出‘为什么还不建立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我认为这个建议是正确的,这应该是反对腐败的一项重大举措’。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前后的多次讲话中将反腐倡廉提高到党心、民心和党的生死存亡的高度。中央领导的一系列讲话向我们表明了中央的态度和立场,预示了公示财产制度建立的紧迫性,因此这次人大会议推出新法案是顺理成章的。

四、从党和国家一贯的指导方针和相关政策来看,与‘财产公示’的阳光制度有相辅相成、相互补充和促进的作用。我党提出信息公开、透明行政、阳光政府,而干部财产的透明是最根本的,只要私有财产能公开,还有什么不能公开透明的?我党提出精兵简政、节约行政成本,对干部的廉政和监督占了行政成本的很大一部分,如果实行了阳光法案,靠媒体和人民群众监督,往少处说也可以精简50%的纪检、检察、反贪干部,全国可节约几十万干部、数百亿行政费用。仅从阳光政府和行政成本两个方面看,‘财产公示’制度已到非实行不可的时候了。

五、从地方立法实践的成功先例来看,推出‘财产公示制度’已有榜样可循,不存在政治风险。2008年5月25日新疆阿尔泰地区出台《关于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2009年元旦,如期在网上公布了官员财产;2009年1月浙江省慈溪市开始实施‘领导干部廉情公示(在机关张贴)制’。以上地市先行一步,已成为全国试点。尽管制度尚不完善、操作尚处幼稚,但社会反映良好,舆论好评如潮,没有引起任何社会动荡,这足以打消某些人害怕引起社会动荡的顾虑。在尚无国家法规支撑、一个地区和县级市单枪匹马、势力微薄竟能平稳推行,如果全国人大通过立法,党中央一声令下,在全国推行新政是不会引起大的社会动荡的,在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问题上我们不能低估人大立法的权威性和党中央号召力,我们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只要我党下决心要办的事,还没有办不成的。退一万步说,为了推行一个惠及千秋万代的进步制度,付出一点社会动荡的成本是值得的,关键是全中国90%以上的人民群众是拥护这个制度的,腐败分子在人民中毕竟是少数。

六、在推行制度的策略上经过了多年见仁见智的反复切磋和多次辩论,已经探讨出一系列平滑过渡的办法,例如(1)先从高级官员做起,(2)先从官员任前做起,(3)先从人大选举的官员做起,(4)设立秘密退财账号,对主动退财者予以保密,维护其名誉和尊严,(5)设定豁免期或退财期限,给公示制度推行前主动退财者以光明的出路。可以说政策和策略上已经很为详尽,稳当平滑地过渡到一个根本性的制度确立已不存在问题。

七、人民群众的呼声日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反应强烈,推行阳光法案已经箭在弦上,不存在思想上和人文上的障碍。2005年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等人第一次提出‘公示财产’的阳光法案时,媒体还在争论是否侵犯隐私权等低级问题,短短五年时间推行此法案已经成为公民共识。2008年2月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成瑞和北京大学教授巩献田以公民信访的形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他们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县处级以上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公布法》,200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等再次提出将《公务员财产申报法》列入立法计划的建议,全国政协委员张贤亮、瞿世镜、储亚平、黄中良、朱建民、严琦、张礼慧、谢德林等都以不同形式提出了‘公示财产’的相关提案、建议,可以说推行该项制度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

八、从国内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在主流网站以‘财产公布’为关键词竟能搜索到150万条信息,其中不乏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的报道和消息,由此可见‘公示财产’已经成为我国公民的共识,不存在‘想不通’、‘理解不了’等思想认识问题,无怪乎温家宝总理说‘前几天,新华网做了一个统计,说在网民中最为关注的问题是反腐败。我深深思考了一下,为什么在应对金融危机这样重要的时候,而群众却十分关注反腐败’,这就是民心所向。

九、从世界发展趋势和周边国家廉政立法动态来看,我国最近推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势在必行。实际上这项制度远不是现代发明,在英国、瑞典等国家100多年以前都已开始实行,如今全世界已有95个国家和地区采用了这项被公认的终极反腐制度和阳光法案。只是我国封建专制持续时间过长、影响过深,才导致推行困难重重。过去我们总认为这项制度只有在老牌的西方发达国家才能推行,不一定适合中国国情,最近几年形势发生了变化,除了同一民族的我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外,过去和我们一样制度的俄罗斯、越南等国家也进入了阳光法案的行列。无论从民族、文化、思维方式和社会制度多个角度分析,我们都没有拒绝的借口了,这就逼迫我们进入国际程序,尽快与世界接轨。

今年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对刚刚走出世界经济危机的我国人民来说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会议。在经济上我们经历了一次重要的考验,显示了我国实力,这就为我们的政治文明和制度创新铺平了道路,使我国的这次‘两会’期间能有机会讨论在财产公示制度方面的立法。经历了长期与贪污腐败行为作斗争的沉痛教训,经过了漫长的等待、争议、切磋、磨合,机遇终于到来了。有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在政治上垫底,有中央领导的关心和重视,有全国百姓日益高涨的呼声,有国内先行地区的榜样和经验,有党和国家多项政策方针的相辅相成,有世界各国成功的反腐先例,有国内严峻的反腐形势催促,我们的反腐利剑和阳光法案在这次会议上横空出世是大有希望的——这是全党的期盼,也是全国人民的期盼。”

王全杰代表这番建议,一方面说明中国的政治发展在一年年不断地进步,人大代表开始尝试真正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力,从而对中央决策者们形成一种日益强大的压力,确实可喜可贺;但另一方面,我们同时也要警惕背后有人在向中央逼宫,因为我很清楚“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出台,目前条件尚未完全具备,其理由我在前面“权力唯物论”一章中已经详尽阐明。简要地说:

“既得利益问题其实并非像人们想象那么简单。如我国实行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的前提是权力必须优越(西方国家实行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之前提是在虚伪的资产阶级权力道德化下实际承认和给予权力很大程度上的优越),否则,其会像我在‘权力唯物论’一章中所讲:‘在这种权力道德化而非客观化的反腐败思路指导下,我们对权力的要求上道德化,而处理权力越轨上却不得不客观化,实行双重标准;因为若处理权力越轨也道德化,则会导致整个地否定权力。’这正是我国实行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一再难产的根本原因,按照现行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或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之无产阶级权力道德化标准,严格实行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整个官场在道德上都要全军覆没。试问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权力者,在比资产阶级权力道德化更虚伪的无产阶级权力道德化意识形态之下,真正又有那一位实权者没有享受到或多或少的权力优越?他们之待遇、收入不稳居于当地社会顶端或上层?但要撕下权力道德化的虚伪面具,让民众直接面对和接受这权力优越的客观现实,就必须使权力的取得要通过公开、自由、平等地竞争,才可能让人们口服心服。这是一个当局者两难的窘境:权力道德化要掩饰权力优越,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则要撕开这一掩饰。其一如南京政治学院的肖余根先生所言:“在外国元首因多吃一道菜可能被迫向国人道歉的时候,我们还在为‘政府招待费’是不是机密、能不能说而争论不休。”可这一两难也并非无解,只须当局者痛下决心‘刮骨疗毒’,在权力竞争的前提下而权力优越,即可治病救党、救社会主义。我这里有必要再重复‘权力唯物论’一章中的一段话:‘权力要求优越,这是权力本身客观或必然的要求;否则,权力就不将成为权力。权力道德化不要优越,只能是虚伪的。权力优越在权力系统内是由于领导与被领导,在社会系统中,则是由于管理与被管理,并最终由权力本身所具有的重大责任价值这些客观存在所决定的。权力本来就是追求一种等级秩序,而不是绝对平等。权力象资本追求剩余价值一样,追求优越。因为权力需要优越才能有权威,使人们尊敬服从;权力也需要优越才能有效率,以吸引有才干之士。将权力神化,要求人民绝对服从,必然引起权力者的暴政专制;将权力道德化,要求人民自觉服从,则必然引起权力者的虚伪;只有恢复权力本身的客观存在,将权力客观化,才会使人民自然服从,也才真正有可能避免在权力道德化的遮羞布之下,必然滋生之腐败。’”

我的这一重大理论观点,其始成自十余年前,已于1999年12月就自费印刷成《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又名《权力唯物论》)一书,向中央及有关部门、领导、学者甚至江泽民同志寄出,我最先提出的许多观点、论点:诸如权力优越、权力竞争、一党宪政民主、资本主义民主政治批判……先后在李锐、高放、俞可平、王长江、王东京、王占阳、许耀桐、房宁、华炳啸……诸多寄过书稿的学者或领导之文章中出现。但在我们这种政治体制下,这一重大理论观点也许根本到不了中央决策者那里,更谈不上引起重视,甚至采纳了。否则,中央不会有今天如此被动之局面。

虽千万人,吾往矣,在此,为了国家和人民的最根本利益,我呼吁大家在这一问题上保持理性,不要情绪化,不要激进,应该积极创造条件,循序渐进,其则自然会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一句话,“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出台,要先从政治治理改革开始做起,而且还有赖于建立起一种新的科学社会主义权力意识形态,即全面否定权力道德化,名正言顺地承认权力优越与权力竞争,将我们从“说得做不得,做得说不得”的虚伪与尴尬中解放出来。

另外,我还想提醒绝大多数善良的人们,你们千万要警惕被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包括国内极左、极右分子和国际反华势力操纵利用,他们唯恐中国不乱,以便“火中取栗”,达到其不可告人的自利目的。他们是像鲁迅所说那种想据为己有的寇盗式破坏者,绝不会真正为广大劳动人民谋利益。

而至少从目前看,我认为中国共产党完全不像某些极左分子所说那样已经变质,且不可救药。从邓小平到江泽民再到胡锦涛,三任中央领导集体都一脉相承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我们应该相信中国共产党仍然是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不要被某些势力所利用,他们无非是想挑起事端,引发纷乱,进而向中央逼宫。

中央方面则也应对此引起高度重视,当机立断加快政治改革速度,以真正取信于民,让人民看到希望,保持对中央的耐心和信心。优柔寡断只会坐失良机导致胜败失算,非大政治家所为;中共老一辈政治家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陈云、叶剑英、李先念……皆为多谋善断者,中共的生死存亡已经寄托在你们中央身上。

我乃一介平民,有道是人微言轻,但仍“位卑未敢忘忧国”。还望中央重温武侯祠那幅名联:“能攻心,即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时,则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

附:中央如此被动之局面又一例

刘植荣谈税收与工资分配改革(节选)

“博客中国网”2011年4月28日

……

中央电视台的崔永元采访美国教育部长,见教育部长住着漂亮的别墅,小崔想知道这位部长是不是住在官员小区,就问部长的左邻右舍都是谁。部长告诉他,左边住的是维修下水道的水管工,右边住的是超市营业员,他们住的房子和部长完全一样,收入也与部长不分上下,社会地位也很高。采访结束后,小崔从部长家出来,正好遇到那个水管工开着辆奔驰下班回家了,他从小汽车下来,手里还拿着个大扳手,热情地与部长打招呼。故事虽短,意味深长。中国水管工什么时候与部长成为邻居,那中国劳动人民就富裕了,也幸福了。

中国劳动者得不到尊重,特别是那些体力劳动者,这似乎成了一种社会常态。我经常见媒体大标题写着:大学生工资不如农民工。要是在外国,媒体这样报道有可能被告上法庭!为什么?因为是歧视,是违宪。任何劳动者都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为什么大学生的工资就一定要比农民的工资高?在充分的市场经济下,根据供需平衡理论,各个行业的工资会是很公道的。大学生的工资低,说明大学生干的活儿比较清闲,很多人抢着干,供给大于需求了,工资当然就低。农民工的工资高,说明农民工干的活儿累且危险,没人愿意干,供给小于需求,工资当然就高。这完全是由市场决定的。当然,公务员的工资不是由市场决定的,而是由他们自己决定的。由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定得高,根据经济学上的“利己心”和激励原理,才造成千军万马争公务员职位的现象。如果把公务员的工资待遇与农民工对调,“用工荒”和“公务员潮”问题就都解决了。要想让劳动者受到尊重,必须抛弃媚官思想。

……

实际上,讨论经济问题把公有制、私有制参合进来没什么实际意义,这就像讨论车的速度却研究这车是公家车还是私家车一样,因为我们就为了公有私有的问题争吵不休,就淡漠了问题实质。

中国搞公有制,实际上,私有经济的比重比搞私有制的资本主义国家还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2009年4月20日说,截止到2008年底,全国工商行政机关共登记私营企业659.42万户,注册资本117400亿元,私营企业在内资企业的比重由2007年底的63.25%上升至70.91%。这是2007年的数据,现在,如果再加上外资企业,中国非公经济比重估计要到80%。

其实,在市场经济体内,很难分清公有私有,因为很多上市公司有国家的股份,有企业法人的股份,还有自然人的股份。在资本主义国家,政府拥有很多大型企业,如邮政、铁路、民航、燃气、石油、电力、通信、交通、医院、银行、保险、钢铁,等等,有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公有经济比重比我们还高,如新加坡为60%,挪威为50%,而我们仅为20%。

为什么动不动就拿公有制、私有制来分析中国的经济问题呢?我们是公有制,你从公有制得到了什么好处了?上学自己掏学费,住院自己交押金,老了自己靠儿女,在一些私有制的资本主义国家,这些都是由政府包办的,用不着你个人出一分钱。

所以说,不管是公有制,还是私有制,我们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制度,西方国家具有几百年的市场经济经验,为我们准备了一些成熟的制度:如工资透明制度,利益回避制度,最低工资制度,国家公职人员工资封顶制度,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同工同酬制度,公务员工资必须低于私企制度,这些都是非常好的制度,我们如果借鉴了这些制度,就会让中国的工资分配不公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中国每年派那么多公务员到西方国家学习考察,浪费纳税人那么多钱,可这些明摆着的好制度他们怎么就学不来呢?当人民呼吁借鉴这些好制度时,他们就说不成熟,需要研究。外国几百年前就采取的制度,为什么我们现在还实现不了?是不是中国公务员愚昧、迟钝、呆傻?这只能说明执政能力低下。

讨论工资分配,不要总先打出政治旗帜来。我用马克思理论指导中国分配改革,就避免提“剥削”这个词,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运用马克思理论。

不少官员天天高唱“伟光正”,大骂腐朽的资本主义美国,说资本家剥削工人,可他们就是把老婆孩子送到没有人权保障、强奸、谋杀犯罪严重的美国去受剥削、做犯罪分子的猎物,自己在国内当“裸官”。他们的言行如此矛盾缺乏说服力,是蒙骗不了百姓的。发展经济追求的是共善,你得到好处,不能让别人得到坏处,这才是主流经济学。那些高喊“价格万岁”、“高房价等于高效率”的人只能说是歪门邪道,那是与社会公德格格不入的。

现在,好多人把市场经济给概念化了,把公有制和私有制截然割裂开来,把政府和市场截然割裂开来。公有制有私有经济,私有制也有公有经济;政府孕育在市场之中,市场也需要政府;计划经济里有市场,市场经济也需要计划。说到计划,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比我们计划得还好,他们的物价几十年保持稳定,他们能让普通劳动者一年的工资能购买几十平米的住房,如果政府不干预,这能做到吗?在欧洲,在加拿大,在澳大利亚,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几乎都被政府给计划好了,让你解除对未来任何不确定因素的担忧。

……

2010.3.6

四、引入歧途的“公车改革”

任何理论都必须联系实际才有生命力与说服力,本书除“权力唯物论”一章基本上是阐述政治哲学理论外,其余各篇文字都是在尝试将此理论联系实际,只不过这一篇更直接而已。

——题记

所谓“公车猛于虎”,“车轮腐败”犹如一个深不见底之“黑洞”,令人深恶痛绝。据2010年12月27日出版的《中国经济周刊》报道称:来自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的一份调研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为200多万辆,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1500亿元~2000亿元(不包括医院、学校、国企、军队用车以及超编配车),位居“三公”(与公务接待费和公务出国(境)经费并列为“三公”)之首,数倍甚至数十倍于发达国家。而社会关于公车改革已经叫了许多年,国家关于公车改革已经提了很多年,每年两会上也都会有相关的提案,以致成为一个日久弥新、时时提起的热门话题,但却总是步履维艰。公车改革的试点,最早甚至可以追溯到1993年的广东东莞沙田镇取消公车,改发交通补贴。如果以1994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发了《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要求“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和相对固定用车”作为公车改革的起点,至今已是公车改革启动的第17个年头,仍是没有明显之成效。 以1998年开始的大庆公车改革为例,车改范围和对象是市直机关(含有机关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处级以下(含处级)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53个单位中,首批参改单位为32个,公、检、法和农口等一些单位未列入车改范围。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1998年1月1日前为处级的,车辆保留。对于交车的车改单位官员,大庆给予交通补助政策:正处级每年补助18000元,副处级14400元,正科级2880元,副科级2160元,一般干部每年1200元。车改当年,就有官员写上访信,科级干部普遍反映处级和科级的补贴差距过大。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公车购买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在2009年媒体的报道中,有这样的数据:大庆市直属机关车队资料显示,目前该市副秘书长以上官员46人,配车46辆,分别为7辆丰田4700、20辆丰田4500、17辆奥迪A6、1辆奥迪A5、1辆帕萨特。而根据根据大庆市最初的方案,车改的第一步决定就是市直机关从1998年起不再购进新车。再如北京车改十年被指原地踏步。2001年3月大兴区西红门镇成为北京车改的起点。但去年西红门镇表示车改方案目前没有扩大试点的计划;平谷区也未打算扩大车改范围;2004年海淀区温泉镇曾计划进行公车改革,并制订了详细的车改方案,但最终还是未能推行。其他公车改革试点地方情况基本上也多是大同小异。对于车改难以进行的原因,很多人认为车改是由既得利益者来进行,容易导致车改要么是补贴过多,要么是改革进行不下去,出现“雷声大雨点小”的结局。综观各地改革试点,都有一个特点,即选择的都是基层,级别较高的部门都未涉及。人们普遍认为这些级别较高的部门及领导,是现行公车体制的最大既得利益者,因此成了改革的最大阻力。

而且,一些地方先后启动的公车改革,发现由于没有正确方向及经验和统一标准,在实践中出现或者隐存着诸多弊端。各地纷纷进行的公车改革试点中,反对声音最大的是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区。2008年4月,辽阳市弓长岭区正式启动了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凡是区直机关、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车和领导干部,都在改革范围之内。除必须保留的执法车、作业车等,公车彻底取消。在该区的车改补贴方案中,区委、区政府正职8万元/年,区人大、政协正职6.5万元/年,区人大、政协副职4.5万元/年,享受副县级待遇的领导、区长助理4万元/年。正科级分为四类:2.6万元/年,2万元/年,1.5万元/年,1万元/年;副科级分两类:6000元/年,5000元/年。机关里普通公务员差旅费补贴标准,从原来每年每人1100元提高到1600元。消息一出,争议不断,实行一年就因为公众对巨额补贴的不满而叫停。2009年7月25日,辽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通告:“鉴于辽阳市宏伟区、弓长岭区公车改革一事引起网民广泛关注,市政府已于7月6日通知上述两区,停止车改补贴发放。”通告仅此一句话,但实际上辽阳的弓长岭区车改一年,节省320万,节支率达30%。根据对有关专家组的咨询,每辆车平均年支出在8万元左右。这样算下来,弓长岭的车改补贴方案中,仅区委、区政府正职8万元/年,其他职位的公车开支还是受到了限制,确实减少了公车支出。相比之下,得到肯定声音最多的当数杭州。2009年5月,浙江省杭州市市政府出台《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1+6方案》,方案提出,3年分3批完成车改,首批确定21家市直机关试点,5月1日实行。方案核心内容是:市局(副厅)级以下一律取消专车,大部分公车都向社会公开拍卖,让公车回归“工作车”的本色。实行货币补贴;按职务层级将车补分为9档,最高2600元,最低300元;钱直接打入个人市民卡,只做交通费用,不能提现;单位设立公共交通经费,解决突发事件处理等公务用车;全市成立公车服务中心,统一用车。但杭州车改启动以来,关于运行、补贴等的争议也一直不断,一直是在强力中推进,一直有批评的声音,既有享受车改补贴人员的不满,也有公众的质疑。相对简单容易操作的“公车改革”尚且如此,可见某些人主张尽快出台更加复杂难以操作风险更大的“官员家庭财产申报”制度,在政治上是何等幼稚!据说作为改革前沿阵地的深圳,这些年来对车改一直无动静。深圳市人大代表郑学定连续10年催促深圳市政府实行车改,最后得到的答复是:国内一些城市的试点并不成功,无法借鉴。这是一种难得的敢于反潮流之清醒。

然而时至2010年3月,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公车管理和改革问题,民革中央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交《如何破解公车改革之困局》的提案,再次把公车改革推上风口浪尖。提案其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控制公车总量和配备,厅局级以下官员全部取消专车,只有公务用车。保留公务用车的数量,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常住人口核定,由人大批准控制。二是学习国外经验,电子监控所有公务用车,监控机构不受当地政府领导,直接向上级负责,网上公开查询记录。三是大规模用车社会化。由政府向租车公司公开招标或租用,对驾驶员的安排可参照国有企业人员分流办法进行。公务车的保养也向社会公开招标,结算由财务和维修点进行,司机个人不介入。四是对不配备专车的公务员按照一定标准实行适当交通补贴,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公务员购买私车,私车公用。2010年6月,国家发改委对民革中央的提案给予了答复,认为该提案对积极稳妥推进公车改革、增强改革措施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并表示正抓紧启动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促进此项工作加快推进。去年新一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因此又开始启动,各方都在希冀中揣测观望:中国公车改革的轮子再次转了起来,这一次它能否终结十年来几乎一直原地空转的历史,而真正开足马力驱车向前?但马上就已有人说“公车改革所以陷入停滞的困境,与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的治理陷入僵局是一样的,也与财产申报制‘进一步退一步’的尴尬如出一辙,源于既得利益者的体制性阻碍。一个地方主导公车改革的决策者,本身就享受着公车福利,寄希望于他们放弃这种既得利益,非常困难。让享受着利益的人主动放弃利益,这样‘自己改自己’的同体改革,是一个难以解开的死结。赎买和补贴的车改逻辑,是一种妥协,可这种让步在很多时候使官员得寸进尺,拿了补贴后又不放弃公车。”(2010年11月23日新京报)

2011年6月10日,从《南方周末》上果然传来印证:5月30日,决心力推公车改革的广东省纪委召开内部研讨会为改革探路,如何提速却成了难题。如果取消公车,改为发放补贴,公众将会如何反应?什么是民意可以接受的?参与讨论的学者和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们对此激烈交锋,各方激辩却并不能说服公众?在已然有了信任危机的公车改革中,珠三角推行货币化公车改革进行了7年,其中有的地方迄今已经进行到第五轮改革,却依然面临诸多难题。目前的公车使用制度备受诟病。民革中央提案中就指出,我国公车制度中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公务用车费用高,造成财政负担沉重。调查显示,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6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地方公车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在6%~12%之间。二是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使用存在三个“三分之一”,即办公事占三分之一,领导干部及亲属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三是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轿车问题屡禁不止。四是公车使用效率低,浪费惊人。五是存在虚报维修费用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还包括公车过多加重交通拥堵等。目前各地车改试点则大致为三类模式:一为公车货币化,二为公车集中管理,三为两者模式的结合。公车货币化模式以广东珠三角、辽阳弓长岭区为代表,曾长期被认为是公车改革的方向。其措施是公车全部收回向社会公开拍卖,公务人员按照行政级别给予补贴。即取消公务用车,交通费货币化发放,超支不补,节余归己,其优点是公务用车实现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改革彻底,一步到位。公车集中管理则以昆明为代表,其措施是党政机关的所有公车全部停用,或上缴至各区组建的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或拍卖收回部分财政经费。而将公车集中起来,成立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谁用车,谁出钱。其好处是可以避免公车私用,减少经费开支。第三类模式则以杭州为代表,取消单位的公务车,所有公务用车集中至杭州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单位公务用车可向中心提前预约租用,同时按级别给公务员发放车贴。不同的是,杭州车改没有采取“货币化”现金补贴的模式,而是将车贴全部打入“市民卡”IC卡中。

至此我只是简单叙述了历来公车改革的基本事实,纵观这一切,我不难得出一个结论:在权力道德化思想指导下,公车改革业已引入歧途,建议国务院紧急叫停各地公车改革,以权力唯物论思想为指导重新部署公车改革(权力优越为必要前提)。当前,各地进行的公车改革急需得到全国性的指导意见,让偏离正确方向的“变味车改”回归正轨。其实,早于1998年5月4日“随记”中,我针对当时见诸媒体舆论的公车改革话题便写到:“反腐败反到取消官车、官饭、官邸,欲将取消一切权力优越的地步,这不能不是历史的一种倒退。我国目前的公车改革方向完全错了,权力者的专车是权力优越的表现形式之一,不仅不能取消,而且要使其完全名副其实,名正言顺,除专车名义上的最终所有权外(即非私有财产,不能遗传,不在位便自然丧失),权力者对专车的使用就像个人的私车一样,完全由自己自由支配,包括对司机的选择也像私人雇请一样自由,彻底杜绝权力道德化下之‘师级干部’反常现象。权力者公车私用及与司机间的人际关系等道德范畴的东西,自会由权力市场竞争的利益机制去控制制约。”这段话后来附录于1999年自费印刷的一本小册子“无产阶级权力客观化”(又名“权力唯物论”)中。当然从客观上讲,权力优越、权力制约、权力竞争三者须三位一体,即本书“权力唯物论”一章通篇所论证推导出来的一系列政治权力逻辑:〔1〕权力天然优越;〔2〕如果权力者从正当途径得不到应有的优越,必然就要从腐败方面去寻取;〔3〕如果不制约,即使权力优越,权力者的欲望仍是无止境的;〔4〕在不推翻权力者的前提下,制约权力的关键也在权力者;〔5〕权力优越必然引起竞争;〔6〕低素质者要想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都必然通过腐败权术;〔7〕如果腐败权术可以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人们就不会通过能力道德去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8〕在公平竞争机制导向及制约下,高素质者必然通过能力道德去取得和维持权力及权力优越;〔9〕权力与公有制、社会主义有着天然的渊源联系,因此其比私有制、资本主义更需要在政治权力领域实行权力优越和公开、自由、平等的权力竞争;〔10〕实现社会主义权力优越与竞争的最佳政治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政治。所以,在目前政治改革(权力公平自由竞争)一时难以一步到位的情况下,唯一可行的是退而求次先行权力制约,限制公车权力优越,并加强监督。广东省纪委召开的公车改革内部研讨会上,多数被征求意见的专家学者和民意代表,都赞成公车改革采用“在车身喷字、鼓励民众随手拍”的简单模式,另外还有诸如车窗不许挂窗帘、防爆膜必须是透明的、党政一把手的车前分别挂党旗国旗以示区别等等,就正好印证了此点。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当前某些专家学者打着“市场”、“社会”的旗号,不问青红皂白、不遗余力地围剿权力,实际上是在为资本张目。他们似是而非地指出:“中国社会的强权力、弱市场、无社会三个因素结合在一起,是社会失序的根本原因。它造成既得利益集团畸形发育,不公正的社会秩序得以形成。”其应对逻辑却是否定、削弱社会主义权力,而非改革、改造社会主义权力,回避权力天然优越及社会主义公有制其于社会公共权力有着一种天然的渊源和联系,结果必然是南辕北辙。对此,我们应理直气壮地告诉公众:不要把公车改革和反腐败联系在一起,其实就是建设节约型政府的要求。今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及:“2011年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等支出原则上零增长,切实降低行政成本。”但建设节约型政府,必须以保证权力优越为前提,要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克服公车“潜规则”腐败。浙江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教授张国清率领的“公车改革”课题组,2004年对已进行车改的杭州市三墩镇、义乌市及尚未开展车改的东阳、象山的公务员进行调研后发现,从行政效率的角度看,这些地方的车改正好适得其反。基层公务员要的是体面,上层公务员要的是身份,工作中使用公车,公务员得到了身份认同。如果公车完全取消,他们会觉得和在企业打工没有区别,影响了工作积极性。浙江省纪委秘书长唐一军也说,他们在调研中确实已经发现了这样的情况。中国现在的公车使用并非无规可循,如果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则意味着大部分地级市的市委书记与市长也将失去专车,而仅仅拥有工作用车,这于权力优越而言显然有些难以想象。被称为“一个人的车改”的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从中南财经大学调任调任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当天,婉拒单位专车,被舆论盛赞为“全国公车成本最低的厅官”),去年对《中国新闻周刊》透露:“在两会中他到处和代表委员交流对车改的意见,但结果是绝大部分人反对,理由很简单:让习惯了专车的人失去专车,他们觉得不方便,面子上也不好看。”在很多人眼里,“超标准”配车,有社交的需要。公车不仅仅只是职务消费,而且还是社会地位和权力的象征。但不核算成本的职务消费是不经济的,国家财政必须要面对公平和效率兼顾的问题。

公车开支过大,导致行政成本居高不下,并由此滋生公车私用等腐败问题,一直都是公众关注公车改革的焦点问题。因此,时下不少地方在进行公车改革时,往往把节约开支作为论证车改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基本坐标。如有文章说,公车改革是精细化管理、科学管理的系统工程,技术核心方向是合理压缩公务车全流程的各项开支,政策核心方向则是以公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作风转变,公车数量和支出费用公开则是改革深入进行的大前提。笔者则以为这未必是切中车改肯綮的思路,因为在我看来,只有在权力优越的前提下(经过权力竞争)制约、规范公车滥用,才是车改真正应该确立的价值坐标。关于权力优越最常见、最权威也最虚伪的解释有两种:一是官腔式的“工作需要”,一是毛泽东式的“我为人民服务,你们为我服务”。其实,权力优越就是权力优越,她掩饰不了也无须掩饰。战争年代“一将功成万骨枯”,生存的概率往往与职务(权力大小)成正比,生命是最宝贵的,还有比这更大的优越吗?权力要求优越,这是权力本身客观或必然的要求;否则,权力就不将成为权力。权力道德化不要优越,只能是虚伪的。权力优越在权力系统内是由于领导与被领导,在社会系统中,则是由于管理与被管理或社会公共产品服务供给与被供给,并最终由权力本身所具有的重大责任价值这些客观存在所决定的。权力本来就是追求一种等级秩序,而不是绝对平等。权力象资本追求剩余价值一样,追求优越。因为权力需要优越才能有权威,使人们尊敬服从;权力也需要优越才能有效率,以吸引有才干之士。无产阶级反对的是权力腐败,而不是权力优越。相反,无产阶级需要权力优越来巩固加强公有制的地位。我们过去一些过激的所谓“完全彻底性”地反腐败,消灭一切权力优越的观点,实际上是形左实右,是唯心主义的,而非唯物主义的。正确的应是,我们不仅要给权力者一定优越,而且要给权力者足够的优越,让其在整个社会中稳固地处于最顶层,以使他们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这里,权力优越与为人民服务并不矛盾,二者是相统一的。如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便是二者相统一的典范。他们之权力优越甚至必然惠泽后人。

我早就在“权力唯物论”一章中指出:“不同的阶级,对待权力的态度、价值观念,从根本上讲者都是受利益机制支配的,而不是道德。对于封建阶级,权力私有是封建最高统治者及其大大小小官吏的根本利益所在,出于这种利益的要求所决定,他们之所以要将权力神化与宗法家长化,以使人民盲目无条件的绝对服从。对于资产阶级,生产资料私有制是其根本利益所在,这种由资产阶级垄断的经济权力私有上的优越,必然为维护经济特权要排斥和限制国家公共权力的优越;否则,国家公共权力的优越势必损害或影响资产阶级经济权力私有的优越垄断地位。资产阶级理所当然要将权力道德化,使国家公共权力者真正成为为资产阶级利益忠实服务的‘公仆’,对权力优越采取各种措施手段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制约。如西方国家公车私用的现象一旦发现,都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美国惩罚的措施包括临时或永久取消其使用公务车的权利、扣除一个月工资直至开除公职等。意大利甚至有市长公车私用被判刑:西西里岛墨西拿市市长布赞卡因私与夫人乘坐公务车到约400公里之外旅行,就被判处6个月监禁。而中国在目前的‘权力道德化’下,能这么严厉处罚公车私用的官员吗?显然不合理所以也不可能。对于无产阶级,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其根本利益所在,而生产资料公有制如前所述,其于社会公共权力有着一种天然的渊源和联系。可以说,没有一个强大的、优越的公共权力,就没有公有制、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的一切……行使国家公共行政管理和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权力,都需要一种极为复杂的综合能力,需要多方面的才干、知识及高尚的道德人格,这些不是任何普通人所都能轻易做到的。权力者要真正担当起责任,把一个国家、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企业、一个单位管好、搞好,就犹如一家之长要把一个家庭搞好一样,要付出巨大的、艰辛的劳动与操心。而且,权力者代表公众利益行使公共权力,必然会处于各种利益、矛盾之焦点,这不仅要付出大量心血操劳,有时甚至还要承担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风险。所以,权力者理应也得到相应较丰厚的报酬和待遇——各种权力优越。”请注意,这里所定义的权力者是指政务类公务员,不包括业务类公务员。公车改革中对二者应区别对待,将“官车”(专车)与公车分开而非“一锅粥”。广东省社科院研究员彭澎认为“不是官越大,出差越多”,这是将复杂的权力优越问题简单化,还是在“权力唯物论”一章中我已经说过:“权力优越包括权力者应有相应高薪,但与高薪养廉这种简单具体政策相比,她要复杂得多,其是一种完整的权力价值理论体系。无论是从内函理论实质还是外延范围广度上而言,她都要比高薪养廉广泛深刻得多。她的重要意义与作用不是一种简单具体的政策,而是为解决与权力相关的各种具体问题,大到如何最有效地具体实现公有制的历史进步性,小到如何确定某一项有关权力者某种待遇的具体政策,提供一种政治哲学高度上的指导思想与理论。”

据此,政务类公务员与业务类公务员二者之间的公车待遇肯定应有本质差异。其真正存在的问题是:一为目前政务类公务员权力优越的合法性不够。对此,我们要有足够的清醒,宁可政务类公务员权力优越暂时不一步到位,待经政治改革权力取得是通过公平自由竞争后,再逐渐到位。否则,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过勇所说的:“就是要旗帜鲜明地告诉公众,公车改革必然会增加公务员收入,民意需要引导,不能一味迎合。”还有某些官员所谓的“挺过去”,即较早之前的公务员房改和通讯改革,因为发放补贴都引起外界不小的反弹,但最终还是挺过去了,车改也是同样的道理。其在实践中肯定会有问题。二为权力道德化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反作用。对权力优越,正如我于“权力唯物论”一章中所言:“人们在观念上一下子会不会接受?在心理上一下子会不会适应?这倒可能是一个很现实性疑问。是的,做了几十年至少是名份上的‘主人’,突然回到现实真象之中,在心理上肯定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何况我们是一个平均主义文化历史悠久的国度,几千年的古训‘不患寡,只患不均’甚至延续至今,这更需要我们一次观念上的革命——超越平等。唯物主义认为,存在决定意识,先来看看我们为什么追求平等?还不是由于现实中存在剥削、压迫、腐败等种种不公正的不平等,才使我们产生要求有一种公正的平等的理想与愿望。同样是由于存在决定意识,个体之间智力、体力、气质、相貌的等种种差异,也使我们从来就没有奢望或幻想过要每个人都完全绝对平等。所以说,实际上我们追求的不是一种终极意义上或结果意义上的绝对平等,而是一种公正意义上或过程意义上的相对平等。否则,最现实的是,受到最大损害的正是处于不利地位的被统治阶级、非权力者。因此,即使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人民或无产阶级也并不一概反对资产阶级的国家公共权力。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的公共权力代表着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根本利益,否定权力优越,在权力上企图实现一种权力道德化式的平等,受到损害的更最终只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无产阶级自己。权力者是社会的公仆,只有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权力义务与责任,没有与非权力者不同的权力优越权利。这种虚伪的公正平等,在现实中要么不可能真正实行,要么实行了也不可能真正的公正平等。现实中正是二者兼有之。但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即权力道德化不可能真正实行或某种程度、某种意义上确实在实行,到头来受到损害的都最终还是广大的非权力者。在权力道德化的虚伪平等之下,实际上哪里还有什么非权力者的公正平等?权力腐败,受到损害的是人民;社会失控,受到损害的也是人民;公有制陷入困境,受到损害的还是人民。为了实现真正可能的平等,从现在起,我们必须承认,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现实中权力、地位、金钱、财产终极意义上的平等,既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取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体智力、体力、气质、相貌等先天上的差异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后天主观努力,应是权力、地位、金钱、财产上不平等的唯一根源。但这并不妨碍社会主义制度的公平、正义理想,并不妨碍我们追求公正意义上的平等。毛泽东看不到这一点,竟幻想一种‘乌托邦’式的平等,曾道德化地主张所有人都要学工、学农、学军、学文……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与由人与人之间客观差异决定的社会分工进步性南辕北辙。换言之‘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我们只有承认她进而因势利导,切不可却幻想什么去改变她,那怕也许是出于真心为了追求所谓的公正平等,也会适得其反。举例如:崔永元风趣幽默,是人们公认的主持天才,若不承认人与人之间的客观差异,让其去从事体力劳动,将是整个社会一大损失。一个社会只有所有人才都适得其所,才能最佳、最快地发展,使每个人的利益最大化。”如就公车接送小孩的问题,有报道记者在贵阳市实验小学与三名小同学交谈,他们愤愤不平地说:早就看不惯了,又不是自己家里的车,还挺威风的。对于公车改革,他们听完记者的解释后,一脸茅塞顿开的模样说:当然是好事了。这是一帮真诚的改革支持者。但他们感受到的,仅仅是一种不公平的待遇而已。其实,更为严重的弊端是公车消费的黑洞。200元的维修费竟然开成4000元的发票,私家车的养护也拿到单位报销,一般配件写成进口昂贵配件的价格,有的单位把娱乐、私人购物、送礼等不正当消费冒充车辆维修费违规报账。对于公车蛀虫来说,不怕做不到,只怕想不到。这便是权力道德化不可能真正实行或某种程度、某种意义上确实在实行,到头来受到损害的都最终还是人民。

我相信,公车改革势必会节省相当数量的财政资金,但是,我们不应止于这样的效果,还应该进一步追问:公车改革为什么难以巩固成效?公车为什么总是反复成为浪费公共资金的黑洞?症结在哪里?显然,公车使用的资金浪费仅靠制约权力往往是事倍功半,即在不推翻权力者的前提下,制约权力的关键也在权力者,未能做到权力优越、权力制约、权力竞争三者须三位一体,才是公车滥用、公车腐败的最终根源。换言之,即公车浪费的实质是政治制度问题。因此,要真正使公车改革顺利推进并巩固成效,就必须追本溯源:不仅仅是在公共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等问题上,行政权力的自由度是否太大,而公众相应的监督、制约力量是否过于薄弱?如民革中央那份提案中称:“如果仅仅满足于财政开支减少,不把公车改革的政策目标与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和行政体制改革联系起来,不建立有效的公车管理法律和约束惩罚机制,那么原有弊端极有可能死灰复燃”。2010年11月23日的《新京报》上则言:“车改的重新启动,须依赖于能不能突破原有的那种改革路径,有外来的力量推动着改革向前走,逼着既得利益者放弃这种滋生腐败、浪费纳税人钱财的福利。”而更是要从我们整个政治制度的高度着眼。经济学家吴敬琏曾说:“改革是政府的自我革命,而自我革命往往是最难的,尤其是对于那些在旧体制中有着这样那样的既得利益的人而言。”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和他的团队对31个省级政府的财政透明度状况进行了连续三年的跟踪调查,就发现公车数量是最忌讳的信息之一。公车改革究竟如何“驶”上理性之路?看来这是摆在我们面前无法回避的问题。我以为关于公车改革至少有以下几点可以肯定:一是民革中央提案主张厅局级以下官员全部取消专车和大规模用车社会化不现实,其有违权力优越,不利于方便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也不可能为纳税人节省开支。何况现在,不仅私营老板,许多工薪阶层甚至农民都已拥有私车。而鼓励公务员购买私车,私车公用则会成为一笔谁也算不清的糊涂账,更难监督。二是在目前权力优越、权力制约、权力竞争三者三位一体一时难以一步到位的情况下,作为暂时、阶段性之权宜,可以是先用行政与民主手段限制公车权力优越。比如,设专门机构监管、控制公车购置的金额、型号、马力及公车行驶里程、油耗、维修保养费用;定期公布公车数量、使用情况及费用,重视社会舆论对公车使用的监督,所有公车都必须贴上特殊标志,便于公民实施监督,对未经授权私用公车的行为进行严惩等。这是最可能做到的,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车开支应是没有问题。三是从长远、根本目标看,应着眼于政治制度改革,有赖于建立起一种权力优越、权力制约、权力竞争三者三位一体的科学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将来政务类公务员不仅应有官车,还应有官邸,甚至国家还应提供饮食起居等各种生活服务,让他们没有任何后顾之忧,以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而“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换来的则是一个没有压迫、没有剥削、没有腐败、没有瘦肉精、没有毒奶粉、没有地沟油……的和谐新社会。总之,国家权力优先于公民社会,只有国家权力权威先树立起来了,才能保障公民社会建设平稳推进。反之,肯定会带来风险。所谓的优先建设“能动社会”,如在国家权力权威尚未正常之情况下,允许企业工人自由组织工会,正不失为这样一条风险之路。当然,若当局顽固拒绝政治改革,置国家、民族以及自身长远、根本利益于不顾,那则是另外一回事,即非把社会“逼上梁山”不可。

附:一篇围剿权力的例文

三公消费公开,需要有完善制度的助力

作者:竹立家, 白景明

来源:南方都市报评论周刊2011-7-17

  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本月初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10年中央决算的决议,经财政部汇总,2010年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4.7亿元。首次公开中央单位“三公”经费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其实,今年3月以来,国务院就多次召开会议要求,中央部门尽快公布“三公消费”(公务出国(境)经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按照规定,98个中央部门要公开部门决算。中央各部门要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的2010年决算数和2011年预算数。

  但截至13日,国家文物局、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教育部、审计署、文化部、民政部、新闻出版总署等少数部门已经公开“三公经费”。仍有九成的中央部门的账单迟迟不见公布,已超期限半月。

  由此,“三公消费”背后的各种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如何解决“三公消费”问题,使之更加的科学、透明,就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严峻课题。带着这个问题,我们先后对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教授、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教授进行了专访。

  《南方都市报》:“三公经费”问题为什么会一直成为社会各界的关注焦点?近些年来,它有了哪些变化,又将会呈现怎样的发展趋势?

  竹立家:关心“三公消费”是公民意识的最基本体现。连续几年以来,中央国务院对于“三公消费”这个问题很重视,社会公众、舆论以及社会方方面面反映非常强烈,要求坚决压服“三公消费”的数字。

  社会科学院财贸所今年发表的白皮书透露,2010年中国的预算内收入大约8.3万亿,中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大约是14.2万亿,换句话说,去年我们的公共收入大约有14.2万亿,这14.2万亿里面,除了预算的8.3万亿以外,剩下的6万多亿基本上在预算之外循环。避开了舆论的监督,这钱是怎么花的,花得合理不合理,花到什么程度,很难说清楚。如此,公众怎能不关注。

  《南方都市报》:“三公消费”公开的意义在哪里?特别是对遏制腐败和打造阳光政府有何作用?

  竹立家: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有“三公消费”,政府要运转、要运行,肯定有一些相关的运行费用,包括职务运行费用。但是这个费用在世界各国是严格限制的,比如说像公车,发达国家几乎没有一般的公务用车,在欧洲很多国家,连部长、司长都没有专车,完全是开着自家车上下班,在公务活动中有一些自己用的公务用车,但数量很少。

  因此,我们要遏制“三公消费”,首先要确定,过度的“三公消费”是一种特权腐败,是腐败的一种形式;过度的“三公消费”这种特权现象也是腐败。

  2006年我写过一篇文章提出“三公消费”隐含着腐败现象,一个人如果认为只要是获得了权力,就同时也获得了衣食住行方面的便利和随意使用公共资源的权力,这样性质就会发生变化,就会背离人民群众对权力的愿望和要求,我们必须下决心遏制“三公消费”现象。

  《南方都市报》:从目前来说,“三公消费”的公开举措,暴露出了哪些问题或者不足?

  竹立家:可以反映出几个问题。国务院一直强调我们要大力压缩“三公消费”的数额,但拿2011年与2010年相比较,2011年仅比2010年压缩0.5%左右,幅度非常小。这说明一个问题,“三公消费”这么多年来一直被认为是不合理的,但从人大常委会短短的一个月之间就批准了2010年决算和2011年预算的数字差额来看,反映了一个信息,好像“三公消费”是合理的。为什么说是合理的?2011年的数字和2010年几乎相差不大,我们“三公消费”没有压缩的空间,这给公众传递了一个很不好的信息。

  从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各部委的数字来看,更重要是没有完全细化,没有细化,公众就无法监督,人大常委会也无法监督。

  从2011年预算和2010年决算的数字来看,特别是2011年,人大常委会的预算审批报告已经向社会公布了。到目前为止只有少数的五六个部委公开了“三公消费”数字,大部分政府部门没有公布数字。

  多个部门没有按时公布“三公”消费,我觉得,要追背后的原因也很难,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有些部门比较心虚,对自己的“三公消费”公布以后在社会上引起的反响没有把握。这进一步证明了“三公消费”确实存在不合理的地方。

  《南方都市报》:目前公开公布的压力主要是来自上级的(国务院),而人大在目前的运作中,实际上也只是“批准”的职能,但似乎并没有起到监督的效果,对于一些部门的不公开不公布的消极应对,并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这样的运作模式是否有缺陷?

  竹立家:要真正遏制“三公消费”现象,监督是重要的,不能只通过政府部门自身监督,而是必须引入第三方监督,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各个部门的“三公消费”的预算、决算,必须通过人大常委会审批,必须在以后的制作安排过程中让人大做一个财政预算,特别是在“三公消费”方面有一个主要的监督机构。二是每年坚决公开“三公消费”的一些预算的注资,进行社会舆论监督、媒体监督和公众监督。

  当然,“三公消费”的遏制最根本的办法就是要靠民主制度,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公开透明的制度。必须使“三公消费”的数字要公开透明,也就是说,各个部门“三公消费”的细目要透明,要透明到项,必须利用现在信息传播的手段,向社会广泛发布“三公消费”的数字,根据政府信息公开透明条例的要求,“三公消费”的数字应该向社会公众公开透明,特别是要细化,透明可以让公众和舆论监督,这个制度必须完善,必须建立。

  二是建立一套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审批制度,特别是审批制度。“三公消费”的数字各部委报上来以后,谁来审批,谁来审查,审查结果如果不实,如何追究。如果“三公消费”数字只是根据各部委,或者是某一个部委的数字来公布的,而有些部门不愿意公布,这时候又该怎么办。每个部门要有一套制度来规范,要申报公开透明,要有严格的审查制度,数字实不实、真不真、可靠不可靠,有些部委不公布,怎么办,这个制度必须建立。

  三是惩处制度。“三公消费”数字报完以后,如果查出来有些部门胡报乱报数字,有些部门的数字报也不报,多少年连续审计,有些部门连续挪用挤占预算的资金,却没有任何部门的领导干部受到惩处,年年审计,年年有,审计出来了,对部门的权力职位也没什么影响,这样也是无法解决问题的。所以说,惩处制度至关重要,要整治“三公消费”必须下决心建立一整套配套制度,如果不公开、假公开,公开数字不真实,部门就要负责,特别是主管领导要负责,这样对“三公消费”蔓延的这种现象有一种警示作用,使这些人不敢再在“三公消费”数字公开方面弄虚作假,最后遏制“三公消费”蔓延的现象。

  《南方都市报》:同时,还有一个人们也很关注的问题,公众和民间的力量,如何来监督政府预算做得更好呢?目前似乎并没有太好的渠道可以让其介入三公消费的监督。

  白景明:公众是可以有序地参政议政的,这两年的财政重大决策都是向大众征求意见的,比如刚刚执行的个人所得税的颁布也都是征求了公众意见,没有出现政府独体操作的现象,新医改的方案也是同样如此。地方的很多财政法规,它也是做到了向公众的征求。中国政府现在加快三公支出公布本身已经反映出了体恤民意这一意向。

  公众如果对财政支出有什么异议,也是有渠道去反映的,这些道路没有封闭起来。就好比地方很多都有市长直通热线,信箱之类的,这些都是很好的渠道。

  竹立家:首先依靠的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是最根本的法律依据,只要是不涉及到国家外交机密的一些政府的公共财政预算都必须公开,政府信息都必须公开。权力要在阳光下运行,主要一个方面是政府信息要公开,要透明,要阳光,特别是公开财政预算,干部选任,包括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要公开透明,要让老百姓参与,保证老百姓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建议权。这也算是公众监督非常需要的平台吧,有了这样的平台,公众才能够方便地参与和监督。

  《南方都市报》:“三公消费”作为行政成本的一部分,一起促成了我国高昂的行政开支。有专家曾计算我国行政成本高出世界平均水平25%.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关注“三公消费”,并强调“2011年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消费’支出原则上零增长,切实降低行政成本”。行政成本居高不下,不仅加大各级财政压力,还会影响政府的行政效率和社会形象。但是,限制了“三公消费”,就能实现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标吗?造成行政成本高企的原因是哪些?

  竹立家:一些媒体曾报出,根据财政部综合司研究报告,1978年以来,中国行政管理费增速总体快于财政支出的增速,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总体呈上升趋势。1978年-2006年,中国行政管理费支出年均增长19 .3%,明显高于同期财政支出13 .7%和G D P(现价)15.6%的年均增速;行政管理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1978年的4 .7%提高到2006年的18.3%.

  机构编制的急剧膨胀、政府行为和公务消费缺乏有效约束和政府支出,尤其是预算不公开不透明,是行政成本居高不下的几个原因。“三公消费”只是其中之一。

  近些年,中央政府压缩行政经费的举措,主要集中在出国(境)、会议、公车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费用。对此要求,许多政府部门采取了转嫁费用的办法,比如,一些中央机关官员借用地方驻京办车辆,一些政府会议和公共接待由企业买单等。这样的结果是政府实际的行政费并没有降低。

  控制行政成本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哪一个部门能够单独解决的,必须依靠行政管理体制、预算和资产管理制度、绩效评价考核制度、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等多项改革的综合入手。对于未来行政成本如何降低,在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中,着力点则放在了“优化政府结构、行政层级、职能责任。”具体措施是“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

  《南方都市报》:刚刚我们前面探讨到了,公众如何能更好地进行“三公消费”的监督问题。事实上,上述公众的监督就算能够良好地实现了,应该说也只是一种事后的。现在我们的预算过程依然缺乏开放性,公民参与不够。我们现在是否开始重视事前的参与呢?比如在预算草案审议的时候,就能够进行预算审查。这种参与也不仅仅是“三公消费”方面的,而应该是对整个的财政预算与决算进行参与、管理和监督,全面地建立起预算民主。

  白景明:财政预算可以说是最大的公共事务了,如果能够推动起来,无疑对民主化有深远的影响。政府预算公开,实现人民对预算的参与和监督,就是民众参与政治的一个实际步骤,是人民民主的一种实现形式。公共财政的建立,在本质上是权力方式的变迁过程,其方向和结果是权利的生长与民主的发展。预算过程是政治过程的核心,也是权力运用过程的核心。所以公共预算远不仅仅是简单地分配政府资源的工作,它们还是塑造公共生活、国家制度、公共与国家关系的文化建设。预算在这里就是民主的试金石。老百姓的钱怎么收、怎么花,涉及老百姓的利益和政府利益的博弈,建立起这种制衡的权力非常重要。

  基于“公共”与“民主”的利益诉求与价值关怀,开放公众的预算审查也势在必行。依宪法规定,政府预算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的。人民对政府预算的权利,首先是审批,其次才是监督。而预算民主就是指政府预算在编制、审批、执行以及决算等全过程中都置于人民及其代议机构的监督之下,以确保政府预算能够实现公共责任。其实质是使行政权力运行时时处于人民权利监控之中。

  目前来说,财政预算草案都由政府起草,在人大代表开人代会报到时分发。由于代表缺乏财政、预算方面的专业知识,再加上时间仓促,因此审议预算时往往出现三多三少的现象:即不发表意见的多,发言的少;说顺风话的多,讲不同意见的少;建议哪一项应当增加的多,建议哪一项应当减少的少。

不过一些地方也在努力试水,开启了预算民主的新进程。例如,2005年,浙江温岭率先“试水”公共预算改革,后来形成“参与式预算”———人大代表和普通民众以民主恳谈为主要形式,参与政府年度预算的审查,对政府的“花钱计划”发表意见并促成预算的修正和调整,让公民和人大代表都参与编制和审议政府预算,今年到底是多修一条路,还是多建一个学校,到底是建个大广场,还是多花点钱搞环保,他们都有话语权。这项改革被认为是建立透明、民主的公共预算的发轫。由民主恳谈与预算审查相结合的“参与式财政”改革,无疑开创了基层公共预算改革之先河。这对于预算的民主,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将以人大为主体的预算民主与以社会为主体的预算民主进行了良好的结合。这也应该成为我们预算未来发展的一个方向。而且由于任何预算改革都具有政治含义,可以通过建立预算国家,实现国家治理转型。(南方都市报 特约评论记者 张天潘 记者 陈建利 亦有贡献)

五、解读“潜规则”

在《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一书里,吴思先生从历史的纷繁、复杂、琐碎官场现象中,总结、提炼、概括出“潜规则”这一概念,他是这样论述的:“在中国历史上的帝国时代,官吏集团极为引人注目。这个社会集团垄断了暴力,掌握着法律,控制了巨额的人力物力,它的所作所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的命运。对于这个擅长舞文弄墨的集团,要撇开它的自我吹嘘和堂皇表白,才能发现其本来面目。在仔细揣摩了一些历史人物和事件之后,我发现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经常与他们宣称遵循的那些原则相去甚远。例如仁义道德,忠君爱民,清正廉明等等。真正支配这个集团行为的东西,在更大的程度上是非常现实的利害计算。这种利害计算的结果和趋利避害的抉择,这种结果和抉择的反复出现和长期稳定性,分明构成了一套潜在的规矩,形成了许多本集团内部和各集团之间在打交道的时候长期遵循的潜规则。这是一些未必成文却很有约束力的规矩。”其实,“潜规则” 现象在现实的整个社会中,又同样何尝不普遍存在?因此,自然广泛地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认同、共鸣,“潜规则”一词频现于各大媒体,让国人耳熟能详。甚至进而也得到了当局有选择的承认、接受和采用。

贪污受贿、卖官鬻爵、瞒上欺下、巧取豪夺……这些现象统称为腐败,历史上许多人都揭露和批判过。只是那些批判的着眼点是官僚的个人品质,认为这是儒家道德规范与实际行为分离的结果,用一句常见的话说就是“礼崩乐坏”。因而这种泛道德主义的批判,变成了对封建道德的修补和强化。有很多读者说:以前也总是思考这方面的问题,也看了很多人的论述,但感觉总是没找准要害,一会儿以为是人的道德问题,一会儿又认为是体制问题,但读了这本书之后,一下豁然开朗,和以往那些对腐败的批判不同,吴思先生把两千多年来各种腐败现象,解释为一种“潜规则”。潜规则的形成和运作不仅是体制和道德问题,更是人在现实中的精确计算,是相关人群内的利益博弈的最终结果。甚至曾还有人认为:《潜规则》完全可以被誉为是东方版的《君主论》,你接触现实社会越久,这种感觉就会越强烈,比读《资治通鉴》更受启发。但仍也有不在少数者不以为然,如有人评价:原以为是探讨深层次的东西,结果只是揭露了一些表面上的现象。很多地方还经不起推敲,罗嗦来罗嗦去也没真正把问题说清楚,谁不知道有“潜规则”?所谓的“潜规则”其实并无新意,大多还是用各种历史故事说明这种现象的存在,而没揭示问题的实质所在。 主要还是提出了这个词,而非说明了这种事。

世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2001年1月,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一书后,长久畅销不衰(时有盗版出现),吴思先生也一鸣惊人。时隔九年,2009年2月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还重新再版此书。《潜规则》除了经济效益外,更有许多荣誉。2008年,深圳某机构将《潜规则》一书入选为“30年30本书”之一。 2010年4月,又被一些文化名人:资深书评家、知名作家、专家教授,以及著名媒体人,推选为二十一世纪第一个10年30本独具影响力的图书之首。有媒体称,吴思的惊人发现成就了中国“二十一世纪第一词”,当之无愧荣膺“潜规则概念之父”的桂冠。不过,这仅是民间的立场,他对官方的影响和被官方重视的程度远不及何新,而且相反是被边缘化。我以为官方之所以如此,自有其道理,因为从客观效果上来看,她给社会的影响是负面大于正面,许多读者看过此书后认为:写得很真实也很现实,看明白了,也更糊涂了,用“潜规则”这面镜子去照当今社会,发现历史和现实是这样的相似,生活在这个“潜规则”驱动的世界,到底该怎么办?更有人说,这本书对了解中国当今社会的腐败根源和解决中国当前乃至未来的腐败问题毫无用处,它只能使中国人更加自暴自弃。

1999年7月,早在吴思先生的《潜规则》之前,我就写了一本《权力唯物论》的小册子到北京寻求出版,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的许明研究员(其当时因主编《现代化的陷阱》一书而名噪一时,我则慕名而至),在花几天时间认真读了书稿后,认为很有价值,但太敏感超前,当时不可能正式出版,要我将书稿留在他那儿,可以帮忙先将部分观点推出去。不想几年后,从报刊上看到介绍一本叫《潜规则》的书,觉得其不过是我书中理论主要核心部分的某种“另类”阐述及证明而已。近日终于有机会抽时间找到这本《潜规则》一读,发现果然作者着力揭示的所谓“潜规则”无非就是斯密那只“看不见的手”在政治领域的代名词,与弗洛伊德的“潜意识”(即本我之本能)也有几分类似,甚至还与商鞅之“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异曲同工,即法或“显规则”尽管冠冕堂皇,但它之实行仍要遵循利益机制,我在《权力唯物论》中直接管它叫“无形的手”:权力者从本质上讲,与普通人一样,都是一种理性的人,他们从事一定的职务活动,除了阶级的公利外,总还是有个人的私利,并且与经济学领域中的概念“经济人”一样,都是必然要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且兼具利弊,但“显规则”却要道德化,否定权力优越,否定权力竞争,才“逼良为娼”,使利益机制这只“无形的手”去“偷鸡摸狗”。 总之,规则要符合人性,否则不会被执行。

《权力唯物论》严密论证了:所有官场腐败都是利益机制的真实体现,且其源头是权力道德化或神化等权力唯心论。一部《潜规则》,可以说为其提供了难得的大量佐证,是绝佳辅导材料。如明朝一个县令的月薪折合今天的货币仅1840元,即使是普通百姓,靠这样的收入也无法保证体面的生活。官员收入这种水平,利益驱动下不贪还不行。《权力唯物论》中早就指出:腐败的源头在权力道德化,抵御与权力、金钱腐蚀性有关的权力腐败现象的最有效防腐剂,是利益而不是道德。只要权力道德化不除,无论我们打击、防范多严,即使今天把所有的腐败分子全部杀完,明天照样新的一批腐败分子又会冒出来。我们与腐败现象或腐败分子之间的斗争,就变成了割韭菜。韭菜之所以割了又长,是因为我们没有挖掉它的根。而权力腐败的根,就是权力道德化或神化等权力唯心论。我们只有从权力客观化,承认权力天然要求优越这一基点出发,建立起一种新的权力客观化而非道德化反腐败机制。用利益机制这只无形的手去使权力者自觉地按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也只有这只无形之手,才是真正对权力者行为导向最有效、最有力!反之,权力道德化下,从经济方面考虑,清官是很难当的。现实会惩罚、淘汰清官,硬要当清官的人,经济上必是失败者。当然,这里算的只是经济账,没有重视道德操守。道德的力量是有效,海瑞的清廉即可为证:“萧条棺外无余物,冷落灵前有菜根。说与旁人浑不信,山人亲见泪如倾。”但这就是清廉一生的海瑞应得的下场么? 因此道德的力量又是有限的,海瑞的罕见和盛名也可佐证。道德的批判及高调固然容易,可是只有落实到利益上才有实际价值。消除“潜规则”很简单:将“潜规则”(趋利避害)变为显规则。其障碍只有一个:权力道德化。《潜规则》吞吞吐吐不肯说出“潜规则”或腐败的权力道德化源头,或许是怕与《权力唯物论》重复,难以“心直口快”?但毕竟感性不是学术,非理性不能算作思想。《潜规则》距《权力唯物论》仅一步之遥,“行百里者半九十”,这便是吴思留给我们的教训。问当今这个充满浮躁之世界,可静下心来读书和钻研者能有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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