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烈山:2010最强音:权为民所赋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925 次 更新时间:2010-12-23 22:58

鄢烈山 (进入专栏)  

应南周评论总监郭光东之约,勉为其难写年终评论专稿。

忽然想到习近平的讲话,想到朱厚泽前辈数年前在青岛一个座谈会上的讲话,他说“胡三民”的前提和关键是“权为民所授”,讲的本是一政治学常识,却招来麻烦。而今由习讲出也是好的。又想到2008年春节在三亚,我们夫妇去赶火车的路上,在等红灯过马路时巧遇朱老,而今哲人其萎,国犹如此,不免伤感,谨以此文纪念朱老。有些官话,朱老自会鉴谅。南周刊出来加的那些官话,我不承认。我投稿原则一向是:编辑可以删,不可不经我同意添加,除非我信任他授权他。

回首即将成为历史的2010年。我们有欣慰也有遗憾,有欢乐也有忧愤,所谓“年年难过年年过,过得还不错”:虽然遭遇了春夏大旱、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等大灾,经济发展速度、国家财税收入仍持续增长,使得“国富民穷”、物价暴涨的“民怨”大体未脱“吃肉骂娘”的基调;国际上与周边国家的关系出现一些摩擦,也属“树大(则)招风”的常理常态。这一年里,无论有多少国内国际令人侧目的新闻发生,无论单个人的际遇如何,只要以平常心观之,这个家国天下大势的“基本面”是难以否认的。这就为我们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供了基本条件。

回顾2010年的闪光点见仁见智:喜欢繁华场面的人,看到的是上海(即中国)成功举办了世博史上空前规模的盛会,再加上广州亚运绚烂的礼花;关注深化改革的人,看到了成都市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打破户籍壁垒、兑现农民国民待遇等方面卓有成效的进展;关注传媒业和公民表达权的人,欢呼“微博”开辟了实现言论自由和新闻舆论监督的新天地……

作为以评论时事为职志的公民,我觉得2010年最大的亮点是:习近平同志9月1日出席中共中央党校秋季学期开学典礼时提出的“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作为中央党校校长的他,在讲话中阐述了领导干部应有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他强调,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他指出,权力的行使与责任的担当紧密相联,有权必有责。

如果你说这些话在理论上并无新意,我也不否认——如上所引,习近平同志也强调这个权力观的“知识产权”是属于“马克思主义”的。早在1945年面临“两个中国之命运”时,毛泽东就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提出,共产党人的权力观是“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就在《抗日战争后的时局和我们的方针》中提出“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我国宪法第二条,更庄严宣告天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应该承认,国家与政府的公权力来自人民所授、必须服务于人民,是国家政权合法性的基础,这是现代政治学的常识——君记否,2008年5月27日中新社报道,国民党主席吴伯雄率团在南京中山陵举行谒陵仪式后的题词:前半句是孙中山的“天下为公”,后半句是“人民最大”?

尽管如此,我认为,习近平同志讲“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其意义仍然是不可低估的。他的话绝不是马克思主义教科书的老调重弹,而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权不为民所用,而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的现象,腐败、丑恶乃至只能称为邪恶的案例,在当下太多了!用不着回溯一年内发生的那些令人扼腕长叹的事件,就说这两天的新闻吧:继辽宁抚顺市财政局偏爱“苹果”产品曝光,又披露该市林业局采购根本没有存储功能的新款苹果产品ipod video作移动存储设备,公款就这样被公仆挥霍;广西柳州市交警将每个4元钱的机动车号牌固定螺帽,强制车主掏27元购买,公民就这样被公权敲诈;继山西洪洞县巡警中队长王建雄夫妇被谋害而暴露出巨额财富后,山西阳泉市巡警大队长关建军兄弟涉嫌组织黑社会犯罪,巧取豪夺的暴富史也被揭开内幕,“警匪一家”在某些地方不是愤激之辞而是可怕的现实;河北保定发生的“我爸是李刚”事件余波未息,浙江宁波又传出醉驾男子叫喊“我叔是金国友”,找一伙人围殴赶赴现场的三警员,比高太尉官级低微到不值一提的“衙内”、“贵戚”们嚣张如斯,岂止是共和国之玷,简直是我五千年文明古国之耻!公权力被滥用到这种程度,难怪天涯网搞的《2010年十大网络流行语》网友投票,结果为“我爸是李刚”高踞榜首,而“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我只为领导服务”等涉权辞条亦在其中。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秘书长祝华新说,“由猫扑网发起,‘我爸是李刚’的造句一个星期达到36万句,在这种汹涌澎湃的民怨背后,官民之间的对峙和对抗情绪值得警思。”其实,在当下中国不仅有官民对立情绪,只要有特权存在,就有社会对立。比如与“我爸是李刚”类似的,有仗着“我女儿是(网球冠军)彭帅”而掌掴依法执勤志愿者的彭母;有叫嚣“我有钱”而伤人的“富二代”,只不过有的是直接利用公权作恶,有的是恃财收买公权而欺人。

为什么早在世纪之交,中央领导人就提出要反对“吏治腐败”和“司法腐败”,而今买官卖官卖“铁饭碗”的贪官污吏层出无穷,而刑讯逼供致死人命、强拆自焚几乎失去了新闻性?说公仆要为人民服务、权要为民所用,实践证明,作用有限,收效甚微;而关键在于其前提:权要为民所赋。这是现代政治与传统政治的根本分野。

在先秦的政治经典《书经》里,爱民如子、权为民所用的教导言之谆谆:君主虽说受命于天,但必须明白“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因为“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天矜(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即统治者的合法性是天意与民意的统一;“自绝于天(者),(乃)结怨于民”,老百姓对执政者而言是“抚我则后(王),虐我则仇”。这些话,在“家天下”的时代,权当为民所用的道理应该说讲到了极致。为了巩固“家天下”,历代王朝在探索过程中也建立了一系列权力制衡的制度,比如每日御前朝会上七品言官可以当众弹劾一品将相;七品巡按御史可以监察封疆大吏;县官是朝廷吏部所管干部,三年定迁转,纠抗上司不必担心一辈子被踩住,等等。只是“家天下”的根本局限,使封建王朝的制度设计根本不可能做到“天下为公”,而必然走向鱼烂河决大厦倾。

我们要走出历史的兴亡周期率,要遏制吏治腐败、司法腐败,要让官员们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最重要的不是教育和劝谕(曾任省纪委书记的大贪官王华元之流讲起这些大道理比我辈在行得多;今年落马的好几个警界恶人也曾是“打黑英雄”),而是对公权力正本清源——实现“权为民所赋”;进而按照“有权必有责”的原则,接受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监督,使公权力不仅对上级负责,更对公众负责。

我认为,落实“权为民所赋”,这既是共和国的政治原则,也是当下除弊“维稳”的对症良方。我对习近平的讲话感到共鸣,因而对中国的前途抱有信心;但愿2010年的这个最强音,在新的一年里奏响中华大地,而不是聊慰我心的“空谷足音”。

不论如今中国的现代化处于“历史三峡”的哪一段航程,历史潮流不可阻挡,目标应该是明确的,前途必定是美好的。让我们为中华民族祝福吧!

201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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