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鸣:推动中国政改的四大力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24 次 更新时间:2011-08-16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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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鸣  

在今天的中国,整个社会都在谈论政治体制改革。一个政治家如果不就政治体制改革说上几句话,不仅政治形象受损连政治地位都会遭遇质疑;而一个学者如果不呼吁几声政治体制改革,恐怕连知识分子的身份都保不住,更不用说在“圈子”里继续混;甚至有些时候坐在出租车上都能听到免费的政改讲座,据说北京的出租车司机个个都是“政改大师”。

但是,当政改成为了一种表演,成为了一种时髦,成为了一种发泄的时候,政改恐怕正离我们远去。

其实,中国社会的政治体制改革正以自己的力量在悄然前行。我们关注这些力量,呵护这些力量,导引这些力量,其意义与价值远远大过那些不知所云的训导之语和言不由衷的溢美之词。

阶层分化奠定了民主的基石

民主恐怕是政改最为重要的目标了,很多时候民主与政改就是合二为一的。虽然不同的群体对民主的理解各不相同,甚至有些时候可谓大相径庭,但是并不妨碍大家都在自己的意义上使用民主而探讨得热热闹闹。但中国社会的民主真是在大家的探讨中进步的吗?

答案可能并不尽然。

中国社会这些年来、甚至在更长时间段上,从来没有间断过对民主的追求,社会公众是如此,执政者同样如此。我们要在政治家的讲话中发现一篇没有出现“民主”一词的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中国社会的民主进程并不像我们所期望的那样快、那样好、那样到位。是中国社会不够真诚吗?

答案同样是否定的。

民主的出现、扩展、壮大是有条件的,是需要社会基础的。当社会基础不具备的时候,民主就只能停留于话语中。民主的社会基础就是社会阶层的分化与阶层意识的凸显。

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是所谓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也就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而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所以中国社会群体其实就两大阶级。除了这两大阶级,在政治上不承认有其他的社会群体存在。而在计划经济的背景下,这两大阶级的利益基本上是同一的,出台一个政策有利于两大阶级就是有利于全社会。执政党只要把这两大阶级的利益保护好、实现好,就赢得了全社会的支持。所以,“清一色”的社会,团结是主旋律、统一是主基调。单一的社会结构让民主无用武之地,也就无立足之处了。

有人对中国共产党过去“替民做主”而又很得民众拥护的现象很不理解,认为中国的老百姓没有“个性”。其实在那样的社会结构背景下,“替民做主”与“让民做主”的结果并没有多大的差别,就算有差别也只是毫厘之差。

但是进入现代社会,这一差别就一日千里了。

中国社会这些年来,社会结构不断变化,新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不断涌现。不同的阶层和利益群体有着不同的获取其利益的途径与方式,这些途径与方式固不必然是对立与冲突的,也不全然是一致和互补的。很多时候某一群体的某种利益的实现是以其他群体的另一种利益的丧失为前提的。这个时候指望让一个主体代表大家,让一个大家长来安排利益分配在理论上讲不通,在实践中也不可能做到。就算真诚地、没有杂念地想去“替民做主”,也已经没有这样的能力、没这样的气候去“替民做主”,只能“让民做主”了。

于是,不同的阶层与群体都把自己的利益诉求提出来,相互协商、相互交易,你来我往、讨价还价,在尊重少数的基础上接受大多数的选择。民主就这样开始出现、滋长了。甚至就算我们还要有个大家长,但这个大家长在这样的社会结构背景下也不得不花大量的时间、做大量的工作去找各个阶层集思广益。而这集思广益的协商过程也就是民主在发挥作用的过程。

所以,今日中国社会民主进程的快与慢、深与浅,其实是与中国社会的阶层分化态势相同步、相呼应。社会分化越深刻,民主发展越充分。

科技进步让权力不再能独断

权力不受制约是最受中国社会抨击的问题,也是政改必须首先面对的拦路虎。

权力之所以不受制约是因为拥有权力者不愿意被制约,权力之所以能不被制约是因为没有能与权力相抗衡的现实力量。

于是,拥有权力者通过权力为自己获得额外的、不正当、不应该的利益。权力在暗箱里操作,权力在潜规则中获利,成为感觉很好的一件事情。适逢当下的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制度的空白、秩序的混乱,更是让权力的肆无忌惮、为所欲为有了肥沃的土壤。

但是近些年来我们也渐渐发现在一些权力无所顾忌的同时,也有一种态势在潜滋暗长,就是一些握有权力的人开始哀叹“官越来越不好当了”,开始抱怨“权越来越不好使了”,一些过分的权力独断行为开始有所收敛。

是握有权力者良心发现主动限权、自我约束吗?我们希望如此,但真相恐怕并非如此。

那么真相究竟是什么?是现代科技进步的结晶互联网络所导致的不得不。

在过去的时代背景下,权力独断谋私,甚至做了违规越理犯法的事情,也很容易掩盖起来,就算偶被泄露也不可能大面积扩散,知道的人不多,拖上一段时间也就不了了之了。

但是进入信息时代,有了互联网络之后,这样的美梦就做不成了。

在网络中,空间彻底消失了,边界不复存在了,地位、身份、层级不再具有实际意义,无论咫尺还是天涯,无论是有权的官还是无权的民,都可以无障碍地出现在同一个平台中。信息可以方便地获取,信息也能迅即地传播。互联网络上一个帖子,在刹那之间将信息送达成千上万乃至上亿的人。

前段时间,一个地方法院院长运用手中的权力在法院内部为自己身体有障碍的孩子谋了份铁饭碗的工作。这在过去的社会可能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情了,但在互联网络普及的背景下,弄巧成拙,不仅孩子的工作没戏,老子的职位都险些丢失。

这样开放的技术状态直接导致相应开放的社会状态,公开、透明日渐成为了当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特征,也成为了权力运行的最基本要求。任何权力的行使都不得不在公开、透明的情况下进行,而结果又不得不直接接受社会大众的评判与检验。

更重要的是,互联网络不仅仅有信息传播的功能,还有很强大的组织动员功能。而这一点对于权力的滥用是更为致命的。

在过去的时代,尽管中国社会从宪法到各种专门法,对社会大众的政治参与和制约权力都给予了充分的鼓励与保障,但大众从理论上可以制约到现实中真正能制约之间还有相当的距离,这一距离主要不是来自于政治的约束与限制,而是来自于手段的不足与缺乏。某一社会个体即使有很好的想法、有极其迫切的要求,但其诉求与想法如何表达出来为社会、为大众、为政治组织所知道、所了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即使想方设法表达出来了,由于传播手段的制约,也很有可能只是为少数人、小范围所了解,很难在较大范围内产生较大影响。但在以网络普及为主要标志的信息时代,这一情形有了根本性的转变。任何人、任何群体、任何组织,只要他愿意,都可以通过网络来表达他的要求、传播他的理念、贡献他的意见,并且通过网络寻找志同道合的赞同者与支持者,跨区域、甚至跨国界地形成看似虚拟但又能实实在在在政治发展中起作用的组织与团体,对现实政治生活中的权力行为产生影响。

面对公众零散的批评,权力可以不屑一顾,阳奉阴违;但面对互联网络强大的传播与组织功能,权力还敢为所欲为、再搞小动作吗?

社会转型使得法治成为必须

我们现在常说,中国30年来的发展走过了国际社会上百年甚至几百年的历程。把几百年的变化压缩在几十年内,这样的社会状态怎能不是惊天动地、翻天覆地、改天换地?

社会状态变化了,治理社会的方式当然也要变化。

过去一些西方人士习惯地说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一个人治的社会,法治意识缺失。做出这个判断的时候不免有些高傲的鄙夷或者是善意的惋惜:在没有法治的社会中生活的中国人多么可怜啊。但让西方人很不理解的是,这种状况在传统的中国社会并没有多么的不适,也没有表现为多么的不文明。

传统的中国社会以农业为主要产业形态,又处于严格的计划经济运行模式之下,一切事情都是有计划有安排井井有条,可谓超稳定社会;传统的中国社会严格的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人口基本上不流动也不鼓励流动,绝大多数生活自给自足,形成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传统的中国社会在农村是大家族集聚而居,在城市是大杂院街坊邻里,工人是黑发进厂白发退休,一个螺丝钉数十年不挪窝,人与人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典型的熟人社会。

在这样的社会状态下,老祖宗就是权威,人情就是道理,脸面就是契约。西方社会用法律解决的问题中国社会用情理全能搞定。而且这样的结果不仅大家接受、服气,还有一种法律绝不会有的脉脉情意在里面,让人觉得温暖。

但现在,社会状态变化了。

——市场经济改变了社会群体生活的轨迹,也改变了行为的模式。市场竞争如白云苍狗变幻莫测,市场交易各怀心事,朝三暮四;越来越庞大的社会系统、越来越复杂的人际关系网络、越来越微妙的利益格局,说不定哪个环节在哪个时候就会出问题。社会越来越不确定了,昔日的旧船票已经登不上今日的客船了。

——接近2亿的庞大流动人口在中国大地上四处谋生,对门的房客今天可能还是妙龄美女,明天就换成了风流帅哥;在一块工作同事的名字还没有叫全,就已经跳槽了;整天与自己交往最多、影响最大、利害最紧要的不是有血缘关系、有感情的亲朋好友,而往往是萍水相逢的一面之交。社会越来越陌生了,你的老祖宗跟我有什么关系?

——远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小孩穿的是中国做的耐克运动鞋,中国球迷喝的是德国黑啤酒,吹的是南非呜呜祖拉;过去夫妻间离婚是一件需要悄悄进行不好意思见人的事情,在今日的社会可以为了财产大闹公堂,甚至不惜抛头露面上电视台做节目以寻求支持。社会越来越开放,不仅拆了屋顶连墙壁也没有了。

新的社会状态需要新的运行模式,新的社会状态也产生新的运行模式。

不确定的社会什么最确定?法治。法治可以让社会群体在不确定中找到确定,可以对没有做过的事情做出稳定的预期。

陌生的社会什么最权威?还是法治。法治可以让互不熟悉的人之间产生信任与合作。通过法律中介,人与人之间的合作变成了人与合同、人与契约的合作。

开放的社会什么最靠得住?仍然是法治。不同的国度文化不同、不同的人群价值不同,但一个法治之同可以把所有这些不同聚合起来。

既然这样的社会状态已经是中国社会的大势所趋,法治在中国社会当然也会越发凸显。

当然,法治在中国社会刚刚起步,难免矫枉过正,难免遭遇“搭便车”。比如,今天中国社会的老百姓好打官司了,动不动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说我到法院去告你,“好讼”苗头见长;又比如,一些部门热衷于立法,想方设法把专门法变成“部门法”,纯属为部门利益看家护院。但我们从乐观的方面看。当他们意识到需要用法律来为自己辩护、不再无所顾忌的时候,不正表明他们已经潜意识地认可了法律的权威?这不正是法治取得的胜利吗?虽然只是第一步。

所以,当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开始对簿公堂,当越来越多的问题被立法的时候,我们还用得着对中国社会法治的前途担忧吗?

新期待不断拓展权利的清单

也许天赋人权不假。但人的权利绝不仅仅是上天既定的,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丰富、不断充实、不断实现。

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有不同的权利内容,在过去时代属于乌托邦的内容在今日社会可能已经成为了权利的底线。

在30年前的中国,吃饱肚子是中国社会需要下大力气去给群众保障的重要权利。但在今日的中国社会,群众对权利的期望已经不再仅仅是物质的温饱。因为,这一权利中国社会已经完成,而且完成得很漂亮,中国已经摆脱贫困、跨越温饱,向全面小康社会迈进。

今天的中国老百姓更关心的是经济小康之后的政治小康、文化小康,要求社会主义民主大进步,要求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要过上“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生活,要生活在“更加公正、更加和谐”的社会中。中国共产党在十七大上把这称之为是“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其实,这新期待就是对权利的呼唤。社会民众每一个新期待的提出,都意味着中国社会的权利清单又加长了一页。

而且这权利清单列出来了,就必须兑现。不兑现老百姓就会跟你要,和气要不来就跟你吵闹,吵闹还不够就折腾点动静。所以,对于各种群体性的事件,地方官员很头痛,但我们以为这是好事,这是新期待对权利的呼唤。至于说引发一些混乱与不稳定,也不是什么坏事。母亲分娩还要疼痛呢。可是大家都知道,疼痛过后就是新生命的诞生。

所以,社会一旦有需求,就会比千万个政治家,比上百次大革命更能把社会推向进步,更能把政治体制改革推向纵深。

当中国社会实现了民众的每一个新期待,也就意味着保障了民众的每一项新权利,中国社会就又向文明进步迈出了一步。

反过来,当中国社会每前进一步,又会激发出民众新的期待,又会提出新的权利要求。

中国社会就在这样的循环往复中,一步一步走向政治文明。

结论

结论就讲两句话:

第一句话,我们有些同志往往对一些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豪言壮语与鲜明态度给予厚望,认为只要有决心、有态度就一定会有结果。事实上,对于政治体制改革来说,自觉的决心与态度固然重要,客观的“不得不”更加现实和有意义。细究中国社会这些年来政治体制的每一变迁,无一不是由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所推动。没有社会分化与社会转型,没有经济社会发展所形成的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没有技术进步出现的互联网络与信息化,中国社会在政治体制领域的这些变化,放在30年前,甚至15年前都是不可想象的。

第二句话,政治体制改革并非“通天塔工程”,并没有什么技术难题不能克服,并没有什么必要条件不可获得。曾经有一位老同志讲过一句话,“文化的改变至少需要60年,经济体制变革需要6年,政治体制变革只需要6个月”。这句话说穿了体制变革的核心密码。也许当我们真正付诸行动的时候,就会发现政治体制改革其实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难,也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复杂,甚至都用不了我们想象中那么久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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