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的征地之痛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347 次 更新时间:2004-07-14 15:49

新华视点  

新华网福州7月14日电(“新华视点”记者沈汝发、张国俊)福建省长汀县近年来掀起的开发区热,却让当地老百姓面临着新的痛楚--征地之痛。

在新闻舆论的监督之下,长汀县政府最近终于为被征地村民出台了初步的安置方案:完全失地的农户列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鼓励农民将征地款合股集资新建厂房或购买已建厂房,由县政府统一租用;征地款中属于村集体的资金,可用于在开发区建设厂房或宿舍,所得租金收益用于建立该村的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大同镇政府成立失地农民创业领导小组,切实为群众协调解决就业问题,腾飞开发区管委会尽力为每户完全失地的农民提供一个以上的就业机会。

自己的地被卖了村民不知道

今年51岁的长汀县大同镇东关村村民曾树林怎么也想不通,说好是30年不变的承包地怎么说没就没了。他告诉记者,没见过征用土地协议书,没见召开过村民大会,征地前也没见有公告,一直到村里通知去领征地款才知道自己的地已经给卖了。

村里像老曾这样的被征地户不在少数,这个村党支部书记马承生承认,征地之前没有召开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镇里没有和村里签征用土地协议书,村里也没有和村民签征用土地协议书。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属于村农民集体重大事项的必须要经过全体村民或代表召开村民大会进行研究,而土地管理法也要求征用土地应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村民代表赖永发表示:“土地拿去干什么用了,征地补偿款是多少,我们老百姓要有知情权!”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大同镇东关村、草坪村和印黄村2003年和2004年共分4批次被长汀县征用耕地达到1100多亩,涉及村民2700多名,几乎都存在类似现象。

尽管没有土地所有权,但农民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这是受法律保护的。那么长汀县为什么要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将地给征了呢?  

征地的障眼法

记者在长汀县国土资源局,看到了长汀县一直反复强调为合法征地的依据--福建省政府的批文。这份同意征用东关村耕地的批文的落款时间为2004年4月17日。

而东关村村委会的征地领款花名册表和村民提供的领取征地补偿款存折都显示,3月份就开始给村民发征地补偿款。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黄启才表示,没有拿到省政府的批文就发放征地补偿款,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是未批先用。

调查发现,草坪村、印黄村在征地过程中同样存在未批先用的问题。

未批先用就意味着在征用土地时还没有得到同意征用的批复,因此在程序上自然就无法名正言顺地公告、听取被征地农民的意见。

漠视被征地村民的利益是程序倒置背后的真正原因。长汀县委书记黄福清反复表示,这一次群众不满意是因为政府形势判断有误,去年开发区这样征地,群众很愿意,没有受到多少阻碍。而在动员被征地村民交地时,干部们很重要的一个理由就是:土地是国家的,不是你个人的。完全没有考虑村民对土地的权益。

记者还发现,长汀县2003年两个批次征用耕地的批复先后只相隔8天,而2004年两个批次征用耕地的批复先后只相隔3天。村民反映,明明都是腾飞工业区的用地,却分成几个批次来报批,这就是化整为零“分拆报批”,是为了逃避国务院审批。  

不交地就“株连”

由于完全没有征求村民对补偿安置的意见,而且征地补偿过低,很多被征地村民拒绝交地。长汀县效能办于是在4月13日出台了一个被村民称为效仿嘉禾搞“株连”的通知--《关于要求干部职工协助加快征地工作的紧急通知》。

“……若前期未领征地款,请通知该同志于2004年4月16日起停下所有工作,回家协助工作人员做好其亲属思想工作,直至征地工作完成后再回单位上班。如未按时交地,影响征地工作进度,将按照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对该同志进行效能处理。”

草坪村5组村民付晓华为了避免在单位工作的哥哥受到牵连而提出和丈夫离婚。她告诉记者:“我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只有和丈夫离婚了。当时心里就想,我和他离了婚,他交不交地就跟我没有关系了。” 说到最后,付晓华已泣不成声。

长汀县羊古乡政府扶贫办主任林百山不满地说:“三天之内要做通,做不通就停职,不要工作,等做通再回来,工资也停发,这好像有点‘株连’的味道。”

林百山因此停下工作15天,长汀县中医院护士王天秀因此停下工作10天,濯田镇林业站副站长付晓林因此停下工作10多天……

长汀县委书记黄福清承认,这种工作方式有些粗糙。在记者第一次采访后,长汀县政府已下发文件,要求收回这一通知。

由于阻拦毁田,草坪村村民黄秋生和妻子还先后被长汀县公安局以“妨碍公务罪”拘留一个月和逮捕。在记者第二次采访时,黄福清告诉记者,公安局已经放人了。

经过各种动员手段,到记者采访结束时,印黄村和草坪村被征地村民已基本交地,东关村仍处于僵持阶段,村民不断上访,试图保住东关村最后的耕地。

干部的发展冲动与农民的利益保护

长汀县此次征地用于建设长汀腾飞经济开发区,共计划用地5000多亩。在国务院三令五申保护农民耕地,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大背景之下,长汀县为何仍大量征用农民耕地建设开发区?

黄福清向记者描绘了长汀县发展的宏伟蓝图:大力发展针织产业,建立长汀纺织产业群,这是一个百年难遇的机会。只要有工人、有土地,再上100家企业一点问题没有。

长汀县副县长钟永生告诉记者:“长汀县一年的财政收入才1个亿,每年要花两三千万元用于开发区建设,我们准备花五六年时间勒紧裤带。”

另外,据他介绍,省国土资源厅曾表态,只要有好项目就有地批给他们。

但就在长汀县大规模征地建开发区的同时,记者发现,在开发区管委会对面,就有一块大约15亩左右被闲置的荒地,据了解,这块地至今已经荒了有六七年了。同样在管委会对面,一家园区内的企业也已经倒闭很长时间了。据村民反映,园区内还有很多闲置的厂房。

长汀县人均耕地不到0.85亩,曾树林一家4口人,共有2亩多地。他告诉记者,他种蔬菜一年亩产值在6000元以上,而征地补偿只按照亩产值936元计算。征地前他每年都能收入14000元左右,而征地是一锤子买卖,一共只有43665元。像老曾这样由于征地而导致生活水平急剧下降的被征地家庭有很多。

东关村村民曾五木带记者去看他的田。田地里秧苗正绿,一些蔬菜也已结出了瓜果。他告诉记者他每天早晨都要到田里走一走,“走在田埂上的时候,看到绿绿的一片,想到这么好的苗就快要全被铲平了,心里就阵阵发酸,真想大哭一场。”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刘可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发展经济不能损害农民利益,征地不应使被征地农民低于原有的生活水平,要征用农民的土地就应该给农民足够的补偿,让他们的生活有所安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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