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丁丁:财政理论:西方与中国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656 次 更新时间:2010-07-15 13:58

汪丁丁 (进入专栏)  

一、学科成立的前提

1.学科的根本问题。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其根本问题。这个“根本问题”英文里有两个对应:一个是问题本身(problematic),即问题性;另一个是issue,fundamental issue。但在中文里只有一个词,就是问题。这个“问题”在中国这个学术语境里,包含着紧张关系,就是每一个根本性问题一定是内含着至少两个不同观点的冲突,而且这两个观点肯定是代表着两个同样有力的学派或者是原则,只有这样,这门学科才有生命力,才有长期发展的可能。

经济学的根本问题,就是成本(cost)的决定问题。经济学家的任务就在于,在任何一个特殊的场合辨识出影响成本的各种要素,然后把它代到效用函数或者是生产函数中去,但是辨认真实成本的能力是需要进行经济学训练的。成本决定包含着不同的学派,比如奥地利学派、芝加哥学派,还有其他影响更分散的学派,这样就构成了经济学内部的紧张关系。

2.学科的思想史。每一个学科都有它自己的根本问题,同时还有它自己的学说史,我们称之为思想史,这是知识社会学的问题。当找到一门学科的根本问题的时候,我们还要清楚以前的人是怎样回答这个问题的。每门学科都走了很多弯路,积累了很多错误的观点,所以,学说史和思想史是非常重要的。越是根本问题的,越难遮蔽,它在人类的思想史上贯穿始终,挥之不去,这是社会科学的一个特点。由于思想史的演变,一些学科从另一些学科里分化出来,它的根本问题也就随之分化,但有些根本问题是贯穿始终的。比如说,西方的传统中社会科学的根本问题是:“How is a society possible?”,为什么社会是可能的。①

二、财政学原理

在思想史而不是在学理上,学术有它自身的根本问题。但在学术的历史上,由于资源的配置不公平,由于人类并不总是很明智,资源配置往往偏斜到最有权势的研究领域里,处理的问题也并不一定是人类社会最根本的问题。同样,财政理论也走了很多弯路。从2000年到现在,正确的看法是,财政理论是政府原理的一部分,财政属于政府原理。“政府原理”是从principal of government翻译过来的,是指任何一个道德合法的政府所依据的原理。20世纪政府原理被介绍到中国之后,中国发生的事情和西方的亚当·斯密确立起来的政府原则完全是相通的。于是,政府原理在正统的中国和西方的社会科学里都隶属于社会原理,或者叫社会构成原理,也就是宪法(Constitution)。有什么样的社会就有什么样的政府原理,有什么样的政府原理就有什么样的财政理论,即财政(Fiscal)∈政府原理∈社会构成原理。

1.社会构成原理。关于人类社会,韦伯、奈特(F.Knight)以及希克斯(J.R.Hicks)这三个学者几乎同时在1930年代,将人类社会分成了三个主要的类别②:习俗型即传统型、集权型和法理型。

第一个人类社会形态希克斯和奈特将其定义为习俗(Custom society),韦伯的定义是传统(Traditional)型社会。按照这三个学者的看法,人类的第一个社会形态是习俗社会,在这个社会形态中,统治着社会一切事务的是习俗,或者是传统。在中国占统治地位的就是传统,或者是古人说过的话,也就是神圣的法典(sacred code),比如说埃及的法典、巴比伦的法典。第二个人类社会形态就是集权型,韦伯和奈特采取的是集权型的分类,或者用希克斯的定义就是军事型。第三个人类社会形态在韦伯的术语里叫做法理型,这种合法性包括人心内部的法和外在的法,但首先是道德合法,其次才是法律合法。在奈特的术语里叫做共识(Consensus),通过对话达成理性共识的社会就是理性社会,这也是一种民主形态。所以,人类经历过的历史大致可以分成这三种类型的社会,第一个是传统的,后两个是现代的,现代又包括有集权的和基于共识的,基于共识的也就是民主社会。③

2.政府原理。1976年,为纪念《国富论》二百周年,英国Glasgow大学出版了亚当·斯密的全集六卷。④在Glasgow版第五卷里面,就有政府原理的四项原则:

第一项原则是正义。中西方的任何政府系统,主要的设计原则就是维持正义(to maintain justice),也叫做内在和平原理(internal peace)。相对应的还有外在和平——国防。所以,第四项原则是外在和平,就是国防。

第二项原则是“Police”。在亚当·斯密的法学讲稿里,特意提到这个词,巴黎警察总监上任的时候发表了一场演说,里面提到警察的主要任务是为了维护巴黎的街道清洁。法学注重援引先例,它的权威性是从以前发生的案例中得来的,在这其中,除了维护街道清洁之外,亚当·斯密还发现了一句话“to promote the opulence of the state”,从这产生了后来的国富论原理。⑤这样就出现了政府原理的第二项原则。

第三项原则就是财政理论。为了要维护正义、为了要维护外在的和平、为了要使物产丰富,需要有财政,这就是财政学的出处。财政原理涉及政府能够征收的东西是什么,当时主要是地租。亚当·斯密的研究者认为,亚当·斯密不是工业时代的经济学家,而是农业经济学家,因为当时的英国处于农业时代,还没有成熟的工业,所以亚当·斯密提出的许多原理都是基于地租。国家的税收也主要是由土地产生的,是地租。

3.财政学原理。亚当·斯密在公法里讲到两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the principle of authority”(即权威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比如收税一定要有合法性——道德合法、法律合法。第二个原则是“the principle of utility”(即效用原则),⑥收税不仅要有道德合法性,同时开支要讲求效率。所以,这两大原则在亚当·斯密手稿的公法讲义里被列出来,作为财政的两大基本原理。这两大原则被认为是一切civil society(公民社会)⑦都要遵守的。公法原则是一切公民社会的基本原则,一个是合法性原则,一个是有效性原则。那么,在私法或者是家庭法中,亚当·斯密讲的主要是中国现在所对应的民法,比如财产继承、占有、附加、处置和转让。

亚当·斯密提出的原则和当时英国18世纪的状况有很强的相关性,英国当时正在完善君主立宪的政府原理,所以亚当·斯密的法学讲义中有很多当时君主立宪的案例。近代以来,各国的实践,包括中国的中央苏区时期的财政实践,都表明了财政理论的根本问题确实是亚当·斯密给出的这两大原则,即政府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有效性的原则下,有边沁的功利主义有效性,还有福利主义的有效性,就是阿玛蒂亚·森定义的福利主义。

布坎南的财政理论是在法理型的英美民主社会里发展起来的民主社会财政理论。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结构是什么呢?就是皇权和绅权的结合。上面是皇权,下面肥沃的土壤(乡土中国)都是绅权,像毛细血管一样维持着,有一套儒家的伦理来贯通着天上地下的权力体系,它是官僚政治和宗法社会的统一体。如果大致归类的话,只能说中国社会是韦伯的传统型社会,不能说是集权型,因为集权型太现代了。

三、财政的合法性以及有效性的评判

1.社会选择的过程。任何一个社会如何来判断合法性和有效性,什么样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才是合法的和有效的呢?奈特⑧在1942年的文章里提出了所谓的社会过程(social procedure)。“procedure”不同于“process”,“process”是机械论的社会过程,是被动的,而且是外化的。“procedure”是社会成员的主动过程,是active,是内在的思想过程,这是非常重要的。“social procedure”是奈特社会思想的核心概念。任何一个社会大大小小的社会事务可以分为两类——当前重要的和当前不重要的,不重要的可以往后推。根据怀德海对重要性的感受、表达和理解,“谁能感受到什么样的重要性”是非常重要的,奈特回答了这个问题。在任何一个社会里,首先社会成员关于“谁是重要的社会成员”达成了共识,比如在氏族社会里,老人就是重要的,因为年龄代表着阅历,阅历就意味着他重要,能够感受到重要性,所以在很多传统社会里,年龄很关键,是一种外在特征。然后,这些重要的社会成员聚在一起,就“什么是重要的事”达成共识,这就是社会的宪法结构,布坎南的立宪经济学(constitutional economics)无非也就是这两件事。所以,“social procedure”在奈特的核心思想里,是两个层面的问题组合起来的。必须是全体社会成员通过内心,⑨而非强权的过程。这两个层次的问题都解决了,这个社会才能确定政府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应以支出定收入,而我国目前的情况是以收入定支出,这是不合法的。但即使以这种方法确立起来的合法性,它也不一定是有效的,不一定满足效率原则。所以,在西方的民主社会里经常会发生财政危机,有效性原则非常重要,它成为今天西方财政理论主要的研究方向,比如最优税收理论、李嘉图原理等等。

2.将合法性和有效性相结合的西方财政理论。从布坎南1965年提出俱乐部物品至今,西方的财政理论家认识到最具普遍意义的商品就是俱乐部物品(club good)⑩。布坎南认为,不用花费极大的成本去界定纯粹公共物品和纯粹私人物品,因为大部分物品都是俱乐部物品。拥挤效应是俱乐部物品的最大特征,当拥挤效应是零的时候,就是萨缪尔森定义的纯粹公共物品了,当然这里有产权的排他性。所以,俱乐部物品也面临着纯粹公共物品所面临的产权界定问题,也就是说,你也要付一定的成本。会员费的制定是要界定产权——使这么多会员消费时,既不产生令人难以接受的拥挤效应,同时又不浪费。布坎南在这篇文章里,关于俱乐部产品画出了三条曲线,其中两条曲线是在说明什么是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的最适当的度,然后再把这两条曲线汇总起来,得出俱乐部物品最佳的会员数。

在JSTOR上,用“Tiebout theorem”和“Club good”这两个关键词,至少能搜索出42篇重要的文章。其中,有两篇是最重要的。一篇是B.Ellickson在1999年的文章,题目是“clubs and markets”,就是要把市场建立在俱乐部理论之上;另一篇是J.E.L在1989年的,关于梯伯特原理和税收原理的综述。我们从B.Ellickson和J.E.L的这两篇文章里能够看到,西方的主流就是把市场经济建立在自由转让会员身份的无穷多个俱乐部物品的竞争上。每个人在一生当中,在任何一个时点,可能同时是很多个俱乐部的成员,在用脚投票。梯伯特定理就是用脚投票的定理(1956年的文章,关于公共财政的纯粹理论,是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关系)。如果我们能想象一般均衡的存在(当然当时在私人物品上,已经有阿罗—德布鲁的一般均衡定理了,那是40年代后期就已经证明的了,所以市场经济是有效率的),可以把政治家看做是提供俱乐部物品,每个社区的政治家为了吸引足够多的纳税人(纳税人是用脚投票的),社区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只要允许自由移民,最后会有一个一般均衡,当没有人再愿意移动了,每个社区提供的公共物品,像学校或者房产保护,一定是最优的,这是一个猜测。这个猜测已经被很多经济学家否证了,是不存在的,所以今天称之为“Tiebout tale”。但是它还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主流经济学家还是非常认同它的,这两篇文章是2000年以来的主要研究,把梯伯特用脚投票的原理同俱乐部产品结合起来,证明虽然一般均衡很难实现,但有近似一般均衡的存在。但是,梯伯特定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问题是社会的两极化过程,如果允许偶然变穷的人和偶然富起来的人都用脚投票的话,梯伯特定理已经有理论证明,最可能出现的结果是:一些社区是穷人的,一些社区是富人的,两极分化很严重,西方政策的制定者对这个结果很反感,所以,梯伯特定理到今天也不能成为官方执政的政策基础。2007年、2008年发表的关于“Tiebout”的文章,提出用中央政府的政策来弥补梯伯特原则所导致的两极分化的过程,一个是公共教育的财政政策,一个是医疗的财政政策,再加上西方的zoning policy(区划政策)——社区性的缓解梯伯特恶果的政策。如果这两个政策(公共教育政策、区划政策)适度的话,就能够避免梯伯特定理所产生的两极化问题。

在今天西方的财政理论里,亚当·斯密提出的两大原则——合法性原则和有效性原则是被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仅仅满足合法性的税收不一定满足有效性的原则,而且经常会发生财政危机,所以要研究效率问题。效率问题最大的一个教训是,无论怎么收税都会影响经济的整体效率,比如在中世纪就有抗税的、抗捐的,当时市政厅最初就是讨论国王应该收多少税的。现代的梯伯特理论描述了两种政府:一种是宗教式的地方政府,强制征税,但给你提供非常豪华的教堂;另一种是无政府的,谁来都可以,自愿交税来支持公共物品,这两种方案都可能有效。当然,强制收税收的多,但却未必能够吸引到足够多的纳税人,当选民自由移动(用脚投票)的时候,这样的政府未必能维持下去。第二种政府的合法性很强,因为是完全自愿的,每个人自己的内心就是最高权威,想交多少税就交多少,但免费搭车的人也会很多,所以在我们的实验里,要引入惩罚机制。现在的研究有偏好显示机制,让你不得不把你的真实偏好显示出来,但这个机制设计有它的敏感性——依赖于参数,现实社会里参数稍微变动一点,这个机制就得重新设计,而且和最初的完全不同。理论不应当这样,只有对现实的变动不具有敏感性才是好的理论。

3.财政理论的规范性研究。在实证方面,西方的主流把亚当·斯密的两大原则结合在同一个模型里,提出俱乐部物品的用脚投票定理,这是梯伯特和布坎南的结合。财政理论一定要分这两种:一个是实证的,看经验的;一个是规范的,纯粹逻辑的。规范理论的好处是,用逻辑推演的方式告诉你——哪些假设放在一块是不可能成立的,什么是逻辑不可能的。当逻辑不可能(11)时,则现实不可能,因为现实可能是在逻辑可能的范围之内的一个很小的子集,这也是个公理了。

规范研究最重要的就是不可能性定理。在不可能性定理里,有阿玛蒂亚·森的工作,在JSTOR里至少能找到他的50篇文章。阿玛蒂亚·森最重要的贡献是证明了一个自由和效率不能相容的不可能性定理,就是所谓“最小自由的帕累托不可能”。在两个人的社会,既想实现帕累托最优,又想要自由的时候,这个事情不可能发生,逻辑上有矛盾。这个结论是很惊人的,是在1970年的时候发表在芝加哥JPE杂志上。

凡是涉及公共政策的时候,合法性的问题是首当其冲的,效率是其次。如何建立社会的共识,在今天新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框架里,我们是用个人的偏好和偏好的集结,投影到技术上可选的公共政策空间当中去。其中,集结的过程非常重要,这个过程是一个函数,这个函数满足一些性质,不满足一些性质,关键是不满足的性质是什么,阿玛蒂亚·森和阿罗的不可能性定理就是证明这个集结函数的不可能性,就是它不可能同时满足一些性质。这里,笔者只介绍阿玛蒂亚·森在最近一本书《再论收入不平等》的第一章结尾的部分证明的一个不可能性定理,是关于收入分配的。

在这之前要说明一下新政治经济学中的基本原理,假设每一个公民在所有逻辑可能的集合里获得一个偏好(important felt),偏好用R表示,i个公民,所有公民有{Ri}个偏好。这个偏好一定是自洽的,不能自相矛盾,所有逻辑可能的偏好在这个范围里。N维向量,N个社会成员,N维向量就是一个点。逻辑可能的偏好是所谓“universal”(普遍性假设),这是一个假设,不能够限制公民的自由。给定一个点之后,任何一个偏好的向量有一个社会选择的过程,就是一个映射,它把这个向量映射成公共政策里的一个偏好,用R表示,这个偏好表明整个社会公众认为什么是最重要的,什么是次重要的,什么是第三重要的,什么是最不重要的。我们从一开始就强调“social procedure”,任何人类社会都不能避免为重要性分类,谁为重要性分类,是那些被认为重要的社会成员才有资格为重要性分类,那是一个φ(一种社会选择的形式),当然也可以直接民主,每人一票,那也是一个φ,最后总是得到一个R,它应当满足逻辑无矛盾性。社会选择是一个映射,它把任何一个向量的偏好映射成一个社会的偏好。这是全部社会选择的一个图解。

阿玛蒂亚·森的定理是什么呢?阿玛蒂亚·森认为,民主社会要求,当这个φ把任何一个点映射成社会偏好的时候,它不应该受任何公民i的影响力的影响。应该是任何一个公民i和公民g,这两个符号的置换,不影响φ,即当上标i变成g的时候,结果不变,这就是所谓匿名性定理,这是一个假设“anonymous”,“A”,社会选择不必知道你是谁。然后是比较难算的效率假设,这个社会选择出一个偏好之后,必须满足效用原则,即帕累托原则(Plato),就是当全体成员认为建一所小学要比建一所中学重要的时候,政府就不能先建一所中学,这就不符合帕累托原则,除非是个独裁政府。

还要强调的是,在若干公共事务之中的任何两个公共事务(X、Y)的比较,不依赖于任何社会成员在这两个事务之外的其他事务的影响。例如,现在要建杭州到上海的磁悬浮铁路,全体上海人和杭州人对此进行投票,突然有个政府官员要看这两个城市的居民对吃不吃苹果这件事上的反应,这就是不相关。所以,独立性假设很重要,它是理性的假设,阿罗认为应当满足独立性假设(independence irrelevant choices)。这里有“U”、“A”、“I”、“P”四个假设,还有一个理性假设,就是阿罗的偏好序,满足一定程度的传递性。阿玛蒂亚·森的定理是,当这五个假设同时满足的时候,做出的社会选择对于一切帕累托不可比的社会事务都是等价的。帕累托可比是说,当你从X过渡到Y的时候,你不能伤害任何一个人,或者叫做帕累托改善。帕累托不可比是说,无论你从X到Y,还是从Y到X,都要伤害一部分人的福利。例如收税,不是伤了富人就是伤了穷人,或者粮食价格,不是伤了农民就是伤了工人。阿玛蒂亚·森的这个定理说明,在收入分配的政策制定上,只要没有帕累托改善,所有其他的选择等价。我们需要的好社会的性质是效率、民主、自由,但当这三大性质同时满足的时候,经济学家就没有发言权。因为经济学家能说的就是发现那些帕累托改善,让全体公民每一个人都感觉到很幸福的状态,改革初期已经消耗很多了,现在剩下的多是冲突——社会冲突,这个时候经济学家说不了话。这是阿玛蒂亚·森在他的收入分配不可能性定理中论述的核心内容。

四、中国的财政问题

中国古代财政学说,比如轻征薄赋,就是兼顾着合法性和有效性原则,相当于拉弗曲线,税负太高,抗税、逃税的太多,所以也收不上多少税。同时还有一个原则就是皇室的收入和国家的收入分开,把家和天下的财政关系分清楚,虽然并不是总能做得到。所有王朝的覆灭基本上服从希克斯在《经济史理论》中的定律,《经济史理论》回顾了几千年人类社会里中央集权制度崩溃的原因,提出了一个基本原理——所有的大一统中央集权的瓦解一定是从中央税收来源的枯竭开始的。

在欧洲,这两大原则的平衡也一直没有做好,但到了17世纪的后期,偶然找到了一条路,就是王权和神权、民权和王权,这三大权力间的平衡,然后才出现了亚当·斯密的财政理论。亚当·斯密不是一个抽象理论家,他就是现实描述。在亚当·斯密之前的理论是君主收入论(treasure),乔治·坎南认为这是亚当·斯密三大贡献的第一大贡献,就是把“treasure”变成了“wealth”。什么是“wealth”?翻译出来就是财富,当时的含义是“common wealth”(全民的财富),不再是“principal treasure”(君主的财宝),这是当时财政理论的转型,17世纪以来,三权(王权、神权、民权)终于达成了平衡,由君主收入论转变为国民财富论。19世纪,从小密尔到马歇尔,西方财政成为显学了。然后到20世纪,中国革命的年代,引进中国学界的刚好是19世纪成为主流的理论——国民财富论,也就是民主社会的财富理论。这里涉及知识社会学的问题,有什么样的社会结构,就会接受什么样的知识,士大夫能认可的知识才能够传播,不认可的是不可能传播的,所以,在中国20世纪初期能传播的是关于政府原理和财政的道德合法性原则,而不是其他的原则,跟效率没关系。20世纪的中国在寻求一种合法性的政府形态,根本无暇问及财政的效率原则,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中国的文献中关于效率原则的财政学研究太少,而当代的财政学研究是以效率为主导原则的(布坎南的财政学是以公平为主导原则的)。这是稳态社会的西方和转型期社会在财政学研究上特殊的社会科学研究的分支,非常的政治经济学化,所以在中国就变成了政治的,没有经济学的份,几乎没有中国的财政理论家研究最优税收问题。

中国共产党的财政理论是有史料可寻的。首先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央苏区的财政实验。1933~1935年,苏联已经开始清洗最亲密的战友了,包括托罗夫斯基(苏联红军的创始人)。这时候在中国,也开始了反对“托陈取消派”斗争。张闻天(12)参与了当时反对“托陈取消派”斗争,另一员主将是孙冶方,这两位各自写文章,不约而同地论证中国社会的性质问题。但是在张闻天1933年的文章里,他着重区分了资本和资本主义(这是很重要的一个区分),并提出利用资本的政策,实际上他是提出中央苏区政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原则的第一人。并且,张闻天发现了苏联1921年新经济政策实施一年后,列宁写的一篇很长的报告,叫做白皮书,就是告诉全世界新经济政策的成功与失败。张闻天在美国把它翻译成中文,发回中央苏维埃。受列宁很大的影响和震动,张闻天首先反对“取消资本”的口号,认为资本可以为我们服务,建议试行国家资本主义政策,允许资本家保留利润。在遵义会议期间,张闻天主动让权,让毛泽东担任党的领导,这是他最大的贡献。在延安期间,张闻天主要做的工作是到陕西北部调查那些村落,并写出《晋陕农村调查报告》,提出发展新式的资本主义,建议恢复市场经济,保护中农的政策建议,他是中国社会政治家社会调查的先驱。后来,张闻天在东北局期间主持经济工作,主要是提出中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五成分论——五种经济成分并存,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核心,所有这些都是东北财经大学的财政学传统里应该发掘出来的东西。

1950年代以后,国内的财政理论走了一段弯路,就是所谓国家分配论,尽管占主流,但这个理论实际上是政治和意识形态的产物。至少是在东财的这个财政学应该返回张闻天的思想传统,因为这个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主流,接着列宁1921年的思想和邓小平的改革思想,这个才能解释中国的经济。在张五常《中国经济奇迹的评论》之十之前的文章里,我们可以看到,他调查了很多县区,发现中国经济的奇迹很可能就在2 000个县的县级政府之间的竞争这件事上,对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大量的投入,招商引资,把产业发展得遍地开发,正是这种大约10年的地方政府的竞争后,才有了中国经济的奇迹。这就是张五常解释从1993~2003年这10年经济是怎样迅速发展的,它的根本原因是政府理论,但他并没有搞清楚政府理论,所以他晚年喜好研究国家论。巴泽尔是这样,张五常也是这样。我们说,他已经走到咱们家门口了,剩下的就是东财的事,因为东财的前身是东北开放初期创办的五所财经学校之一,1948年的老底子,就可以做这件事,这才是学术的正途。

注释:

①注〈汪丁丁教授的讲解〉:“How is a society possible?”这是1910年到现在将近100年,西方的社会学家试图想回答的问题,但一直未有结果。比如说,这里面隐含着囚徒困境,如果囚徒困境是理性人的行为,也就是不合作。那如果囚徒困境的理性行为的解是不合作,那怎么会有社会?这是一个puzzle(难题)。

②参见韦伯的《经济与社会》、奈特的《社会过程》、希克斯的《经济史理论》。

③注〈汪丁丁教授的讲解〉:布坎南的财政学,或者说是今天整个西方的财政理论,是基于第三种——法理型社会的财政理论,并且是英美分支,而非欧陆,即英美的政府原理所要求的财政学。

④注〈汪丁丁教授的讲解〉:在google上搜索“online library of economics”+“Glasgow”或者+“Adam·Smith”,六卷免费下载,很经典的版本。如果研究斯密或经济学,从这开始是最好的。其中有一卷就是AB手稿。商务印书馆没有全部翻译出来,译出来的那部分就是“警察”手稿。

⑤注〈汪丁丁教授的讲解〉:亚当·斯密开始考虑如何可以维持或者是促进一个国家财富的增长。那时候的法国是处处都不能够自由通行,所以才有重农学派的口号“自由通行”,今天叫自由市场,就是“let it go”,不要设那么多的道路哨卡,让货物通过去,这是今天自由市场的第一原则,最弗里德曼的原则。带着这个问题,你才能读懂《国富论》,你才不会感到困惑:为什么《国富论》里没有一个原理,没有一个抽象定理,怎么出现的“看不见的手”的原理?就是因为要promote the opulence of the state,面对的法国和当时的英国状况,自由通行在当时是很大的一个问题。

⑥注〈汪丁丁教授的讲解〉:解释一下这里的“效用”,边沁那个时代,效用指的还是社区效用,不是私人效用,只是从马歇尔以后,效用变成今天经济学家讲的私人效用,在休谟、斯密、边沁时代,“utility”指的都是公共效用,或者翻译成功利主义,就是要与今天纯粹的私利有所区别。

⑦注〈汪丁丁教授的讲解〉:中国有没有公民社会呢,20世纪80年代我们有过很长时期的争论,占主流的意见是,中国从来没发生市民社会,因为civil也可以翻译成市民。中国传统社会有没有公民社会、市民社会,我的意见是没有。因为没有公共空间,我们传统社会是家的社会,家放大出来是天下,缩回去是个人的权益,基本上是家庭本位的,没有公共领域,也就没有市民社会,这需要重新建构。

⑧注〈汪丁丁教授的讲解〉:1942年二战快结束的时候,西方一些大的思想家开始讨论如何重建西方世界秩序,奈特针对这个问题在《伦理学》杂志连续发表了三篇文章。

⑨注〈汪丁丁教授的讲解〉:奈特专门解释了“social procedure”在现实中最理想的对应是“free discussion”,是自由讨论的群体。当时(40年代)没有互联网,但他说的完全是今天互联网的虚拟社会状态,没有一个人有权威去强迫别人的言论。他推演出所有的民主政府最理想的状态是governance by discussion,不是by the people,是自由讨论的政府。

⑩注〈汪丁丁教授的讲解〉:物品的两个极端,一个是纯粹公共物品,一个是纯粹私人物品,最普遍的商品就是俱乐部物品。萨缪尔森在定义纯粹公共物品时,用的例子是导弹,导弹可以说是很大的club good,一颗导弹能保护一个地区。范围极大的时候就是纯粹公共物品,它具有non-exclusive,在产权上可以不排他。在消费的技术层面上non-rival,非竞争的。例如,一项知识,1+1=2,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所以在很强烈的意义上,知识就是纯公共物品。纯粹私人物品正好相反。这两个性质的界定都需要成本。

(11)注〈汪丁丁教授的讲解〉:逻辑不可能,如现在我指着窗外的时候,在这个时空点又下雨又不下雨,是不可能的,则它一定不会发生。所以现实中发生的一定是逻辑可能的。逻辑不可能性定理是把现实可行的方案框定在一个有限的范围之内,范围之外的就可以不考虑了,节省了人类很多的努力和时间。所以学术上,不可能性定理往往是最重要的核心定理。理论家和实践家做得完全是两回事,实践家就是去做那些在你看来不可能的事,但你没法证明逻辑不可能,他就去做。

(12)注〈汪丁丁教授的讲解〉:张闻天,留苏的时候是红色教授学院最重要的经济学家,早年留日留美,然后再留苏,又勤于思考。张闻天从苏联回来后,担任了当时中央政治局的宣传部长。中共四大之前,书记不重要,重要的是组织部长和宣传部长,受排挤后,被下放到中央苏区,到江西去了。如果深究张闻天的思想,可以上网找他的纪念馆,是个民间的纪念馆,里面有一系列文章。^

【原文出处】《财经问题研究》(大连)2009年1期第68~73页

【作者简介】汪丁丁,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北京 100000);东北财经大学社会与行为跨学科研究中心。(大连 11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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