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国英:腐败,良药还是毒药?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247 次 更新时间:2011-09-13 13:42

进入专题: 反腐败  

党国英 (进入专栏)  

亨廷顿在《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肯定了一种颇有影响的观点:在现代化进程中,某种情况下的腐败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他认为,如果官僚系统向上升迁的大门敞开着,高层腐败就可能与政治稳定相容,此其一。其二,如果上层官僚是清廉的,下层官僚的腐败则会“直接加强政治体系的稳定性”,因为下层官僚通过捞取钱财获得满足,不再嫉妒上层官僚。第三,如果官员为政党的利益而腐败,例如,以加官进爵来奖赏那些为自己政党捐款的人士,那么,这种腐败则有利于政治发展。美国和英国都经历了这样一个过程。第四,腐败“也许是克服阻碍经济扩张的那些传统法律和官府规定的一种办法。”有美国的证据。在19世纪70-80年代,铁路、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和工业公司对州立法机构以及城市委员会的贿赂,被认为加速了美国的经济增长。相应地,反腐败却有可能产生消极后果。新派人士“对现代思想的初步接触往往造成不合情理的清教式的标准,这种标准甚至会像在真正的清教徒中间一样严厉。……反腐败走向极端便会采取狂热的、激烈的清教徒的形式,……最终会带来和腐败本身类似的效果”、“有人甚至认为,在像埃及这样的国家里,政府整肃腐败的一个结果就是给经济发展制造更多的障碍”。亨廷顿的这些论点在中国学术界颇有影响,我们经常听到有人在不同场合发挥这些论点。但笔者对亨廷顿的论点实在不敢恭维。

第一,如果高层官员中间腐败盛行,官僚系统的大门就不会是敞开的,按照亨廷顿的逻辑,政治体系的稳定性也就谈不上了。腐败集团因其利益所系,为了安全,总是倾向于封锁信息;他们彼此之间更易认同复杂的、较为隐蔽的身份信息,如世交、同窗或同乡等,这种身份信息易博得相互之间的信任;同时,认同这种信息的成本也较高,排斥其他阶层的作用很强。在一个腐败社会,能力、学历的身份符号已经很难将一个人引入上流社会。这种政治上的封闭性,必然引起受过教育的下层社会子女的不满,甚至会引起军队中下层军官的不满,从而潜伏不稳定因素。

第二,按照亨廷顿的意见,上层官员的清廉与下层官员的腐败可以同时并存,这在逻辑上很难成立。清廉的上层官员总会受到来自人民中的压力来反腐败,那种腐败的正面作用也就不存在了。下层官员的腐败往往以直接剥夺人民为特征,在信息方面缺乏隐蔽性,更易引起人民的不满,它的“稳定”作用也就大打折扣了。亨廷顿的这个意见也不适用于当今世界的大多数不发达国家。这些国家的政治领袖要么出自某种原始共同体的酋长家族,要么是通过武装行动取得政权的军人,没有什么贵族传统,当然也没有从家族继承下来的贵族风范,他们当政以后以攫取财富为己任,在政治上或者建立专制统治,或者陷于不同派别的无休止的相互争斗,置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例外的是一些共产党国家(也有个别非共产党国家),在强有力的意识形态的约束之下,像前苏联、中国和古巴这样一些国家的高层官员在较长时期内就保持了廉洁。但即使是这些国家,也需要适时进行全面变革,才能继续维持政治清明廉洁,否则也会陷于不稳定之中。

第三,为党派利益而给一些提供政治捐款的人士加官进爵,这在现代西方发达国家也比较普遍,并为大众所接受,事实上已很难说是一种腐败行为。但是,这种做法能否代表政治成熟,或能否促进政治发展,要考虑其他条件,特别是社会对政治家和党派活动的监督程度。一般而论,如果党派之间存在竞争,舆论对政治家和党派活动的监督力度比较强,党派利益与政治发展才可以并行不悖。

最后,所谓腐败促进经济增长,反腐败抑制经济增长,只是一种假象。这种肯定腐败正面作用的观点忽视了一个重要变量,即政府对经济的控制程度。上世纪90年代之前,不发达国家一般对经济活动有较强的控制,在这种经济体制之下,具体可以看到这样几种情形:一是革命意识形态对官员的约束力比较强,且社会贫富差别不大,则官员腐败程度较轻,经济在一定时期也能快速增长。中国上世纪50-60年代的某些时期就属于这种情形。二是社会贫富差距已经增大,但革命意识形态对官员的约束力已经下降,这个时候官员的腐败便难以避免,官商勾结将成为普遍现象。这种情况下,一些资本密集型产业在官府支持下短期内可以有较快增长。韩国是这方面的一个例子。但韩国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近几年为了维持经济的持续增长不得不展开反腐败运动。三是台湾的例子。台湾有一个较为廉洁的政府,经济发展在总体上不比韩国逊色。这些例证都不能用来支持亨廷顿的论点。进一步分析,只要是国家垄断经济,就为官员的腐败创造了条件;这种情况下反腐败的成本也比较高,并容易显示出一种经济运行的僵化状态;此时反腐败产生的所谓经济停滞,实质上是在反腐败的同时没有铲除腐败发生的土壤,即没有变革官僚垄断经济而产生的结果。

亨廷顿注意到L·R·埃尔福德等人的一个研究结论:“阶级分化越严重的国家,似乎政治腐败就越少”。这是很有意义的、值得讨论的结论。在阶级分化明显的国家,进入高层政治机构的大多是富有阶级,因其富有,其消费偏好与效用函数已不同于穷人,他们有较大的兴趣来通过维护公共利益换取自己的声誉;这一批人在社会地位上的一致性,易使他们形成较统一的价值观念,并使之转化为某种政治理想,努力去建立一种相应的政治制度。这是一种理论分析。历史与现实似乎也提供了支持这一结论的证据。英国和澳大利亚这两个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传统贵族阶级没有受到大的打击,阶级分野比较清楚,政治活动中有一种根深蒂固的上层阶级的伦理道德和贵族风范。一般认为,英国和澳大利亚政治中的腐败程度要比北美国家为轻。近几年观察意大利政坛的情况似乎也可以说明问题。意大利天民党是富人为主的党,而工党成员的家庭出身一般比较卑微。近几年意大利的政坛腐败案件频频曝光,而两个政党相比较,工党的腐败情形更为严重。但是,笔者认为,埃尔福德的这个结论不具有普遍意义。阶级分野程度与政治清明之间呈正相关必须有这样的条件:阶级分野既有稳定性,又有有序的开放性。如果阶级分野没有稳定性,经常如国人所说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政治舞台成为冒险家的乐园,政治家就会奉行短期行为,政治清明也就谈不上了。另一方面,如果阶级分野缺乏有序的开放性,那便会出现寡头垄断政治,虽然政治家个人不腐败,也会是一种集团腐败。从中国历史看,封建社会的阶级分化不可谓不严重,但政治腐败却同样严重。虽然中国的科举制度似乎给下层社会的百姓提供了一种向上走的渠道,但这远不是一种有效的制度。中国封建社会的阶级分野既不具有稳定性,也不具有有序的开放性

进入 党国英 的专栏     进入专题: 反腐败  

本文责编:frank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政治学 > 政治学专栏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32240.html
文章来源:作者授权爱思想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isixiang.com)。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