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联系群众方式的转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640 次 更新时间:2008-07-22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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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英红  

[摘 要]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当前在联系群众上呈现出种种扭曲变形的现象,本文分析了脱离群众的原因,重点从制度创新的视角探讨密切联系群众方式的新途径,给人以崭新的思考。

[关键词]群众路线 联系群众 制度创新

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作风和政治优势。最近,我们与有关部门采取听取汇报、开座谈会、走访、与农民促膝谈心、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对全市干部工作作风进行了一次比较全面深入的调查。从调查的情况来看,通过“三讲”、“三个代表”和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及干部作风整顿,全市干部的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转变,表现在干部走村入户的多了,联系群众的多了,干群关系融洽的多了。但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当前,在联系群众上,还普遍存在着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倾向,干群之间仍然有一种相互隔离的无形之墙在阻隔着我们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就使我们深深感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我们党要经受住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面前,联系群众关键是必须与时俱进地进行联系群众方式的制度创新。

一、联系群众扭曲变形的主要表现及其危害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建党80多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但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却面临着脱离群众的危险。当前在一些群众中流行的一句“防火防盗防干部”的顺口溜,虽然这并没有全面正确反映我们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现状,但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折射了干群之间的紧张关系,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警醒。从我们开展的广泛调查的情况来看,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群众上呈现出种种背离宗旨的花样方式。

1.作秀式。联系群众本来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觉自愿的行为,它要求在潜移默化中达到一种润物细无声的良好效果。可现在的一些领导干部把联系群众当作上面硬性压下来的一种指标任务来被动地执行和完成,为此他们不愿听到群众说自己不联系群众,更怕上级领导责备自己脱离群众,于是乎,为了标榜自己是亲民爱民的“好官”,就“装模作样”去下乡,认认真真走过场。有的领导干部心怕自己“联系群众”的“优秀事迹”不为上级领导所知,下乡时必带新闻记者,还唯恐记者报道力度不够,往往对报道材料亲自“润笔”审核把关。对那些热衷于政治作秀,追求“报刊上有名,电视里有影,广播里有声”的领导干部,群众说他们是“前呼后拥到农家,隔着玻璃看庄稼,穿着皮鞋搞劳动,报纸电视齐报道。”

2.怀旧式。一些领导干部一讲起联系群众,就将在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原封不动地搬出来,有的地方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一年要与农民群众“三同”多少天等等。毫无疑问,真正能做到与农民群众“三同”当然是一件好事,但现在搞的“三同”大都是走了样、离了谱,搞些花架子,没有实质性的东西,农民群众并不欢迎。有的领导干部往往是在“风头上”到农民家里去“同吃同住同劳动”,农民对这些久违了的“稀客”、“贵客”可得罪不起,只好左邻右舍去借钱来买肉吃或借些鸡鸭来宰杀以招待这些“贵宾”,晚上睡觉时,农民往往把自己睡的床让出来,自家几个人挤在一架床上,或打地铺。对这些住惯了城镇的领导干部,农民内心巴不得他们快走。有的领导干部一说起与群众“同劳动”,就在电视镜头的照耀下,“西装革履挑挑土,装腔作势挥挥锄”,呈现出“干部搞劳动挖土,群众站旁边挖苦”的尴尬场面。

3.代庖式。一些领导干部“代民作主”的思想观念浓厚,喜欢“越俎代庖”、高高在上代替群众作主,将自己的意志意愿随意地强加给群众,习惯于用简单的行政命令代替按市场经济规则办事,轻视农民群众的智慧和创造性,忽视农民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和生产经营自主权。有的领导干部打着农业结构调整的旗号,强行毁掉农民自己种的庄稼,统一要求村民群众种这个种那个,而又不承担任何市场风险。这种“逼民致富、逼死农民”者有之,“代民作主、不代民负责”者有之。饱受折磨之苦的农民总结出两个新凡是:“凡是干部叫种的,你千万别种;凡是干部说赚钱的,肯定赊本”。有的领导干部为了搞“面子工程”,不顾当地实际,强行规定农民将田土的水沟一律开成与公路垂直,这虽使上级领导在参观检查时“赏心悦目”,但积渍的水却排不出去,导致产量下降或绝收,吃亏的还是农民,农民无不怨声载道。

4.利用式。一些领导干部虽然十分清楚自己的仕途升迁取决于上级领导,但也深知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因为一旦自己背上“脱离群众”的恶名,恐怕也会使上级领导不悦而使自己的升迁意图成“竹篮打水”。俗话说,“做得好不如做得巧”,这些人最懂得借“联系群众”的幌子为自己的仕途铺路,比如说,每到换届选举、民主测评、党员民主评议、上级组织考察推荐等“关键”时刻,这些人绝对不会忘“抓住机遇”与群众套近乎,但明眼人都知道这只不过是利用群众来造福于自己的仕途罢了。熟悉这一套路的群众每当看到平时难得一见的常常板着脸孔的领导干部突然“礼贤下士”笑容可掬地与自己“热情”起来,心里就直咕噜:“不是到了换届选举就肯定是上面要搞检查了”。

5.愚民式。实行愚民政策是中国几千年封建专制主义的“传家宝”。时之今日,一些领导干部依然固守“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古训,大搞行政神秘化,推行愚民政策。他们愚弄百姓心安理得,欺骗群众不知廉耻,弄虚作假不择手段,欺下瞒上怪招迭出。譬如,在统计数字上,盛行“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群众感慨说:“原来统计数字是从下往上统计,如今倒过来了,是自上而下统计。”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只对群众完成“三提五统”任务感兴趣,而对群众的合理要求不问不理,或是表面承诺,内心并不当回事,一旦村民群众完成了“上交任务”,他们就溜之大吉,再也不会群众的面。有的乡镇领导干部对村民提出的村级财务清理等实际问题要么置若罔闻,要么派出经管人员胡弄一番了事。有的乡镇领导干部十分害怕群众“觉醒”,强行收缴和销毁村民群众手中的“减负文件”或刊载有“减负”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报刊杂志,并严厉追究那些传播党报党刊的所谓“刁民”,大有“焚书坑儒”的架势。

在调查中,我们深深地感到,一些地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式的“联系群众”,已经适得其反,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一些领导干部平时深居简出,不与群众往来,而一到收粮要钱时就去找群众,群众戏称他们是要粮要钱要命的“三要”干部;有的领导干部嫌贫爱富,下乡入村时专门挑选到那些家庭条件好的农户家里去,爱好傍大款攀富贵却不认穷亲戚。这些领导干部虽然也入村进户“联系群众”了,但始终与广大群众有很大的差距和很深的隔阂,呈现出浮在上面的“油水式”关系;有的领导干部虽然也经常跟群众“打交道”,但与群众没有真正的诚挚感情,不愿与群众同甘共苦,做不到与群众心灵相交,更无心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其内心多是追求形式、追求时髦、追求享受、追求高档消费等个人利益。人们在电视上看到的一些领导干部与群众握手、问寒问暖的镜头,其实质不过是貌合神离的人造泡沫。至于一些领导干部背离党的宗旨、把手中的权力视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与民争利,无情地盘剥、侵占、坑害群众利益,以权谋私,则已经是堕落成触犯法律的违法犯罪分子,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以上种种表现,其实质都是脱离群众,它进一步助长了歪风邪气,挫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是我们顺利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敌,如果我们不下最大的决心加以解决,就会带来严重后果,甚至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江泽民总书记经常告诫说,历史和现实都已表明,一个政权也好,一个政党也好,其前途与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不能赢得最广大群众的支持,就必然垮台。要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就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脱离群众的原因探析

脱离群众有多方面的原因,择其要者,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宗旨观念和群众观念的淡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牢固树立群众利益至上是我们每个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思想价值观念。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的宗旨观念和群众观念十分淡薄,他们并不从心灵深处树立宗旨观和群众观,而是把宗旨观和群众观当作口号来充分运用和随机应付。一个比较普遍的严重现象是,人人都知道也都在高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为了群众等口号,可并不是人人都发自内心地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并自觉地付诸行动。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我们在调查中体会到,一是念念“口头禅”,只说不做。大家似乎都清楚,在共产党执政的条件下,不讲为人民服务、不讲群众观念是万万不行的,要想升迁,就必须高喊为人民服务的口号。但有不少人却仅仅把为人民服务的口号停留在会议上讲讲、口头上说说、文章中写写的“口头禅”而已,他们已经掌握了“只说不做,绝对没错”的真谛。二是说起容易做起难。随口说说为人民服务的口号当然容易,但真正落实到行动中就难了。每个单位也好,每个个人也好,都有自身的切身利益,空喊一句为人民服务的口号显然并不触及自身的利益,而一旦面对具体的情况,在群众利益和自身利益发生矛盾冲突的时候,这些人想到的就是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不顾群众的利益了。三是不做白不做,做了也白做。在一些人看来,宗旨观念和群众观念只是宏观上的一句口号,一种原则要求,在具体工作中,没有谁会因为贯彻不力而丢“乌纱帽”,对那些淡忘宗旨观和群众观的人并没有相应具体的惩诫措施,也就是说,只要口头上经常喊着为人民服务,即使没有付诸行动,谁也拿他没办法。

二是功利主义价值观的渗透。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一些人的价值观念发现了巨大的转变,个人私欲恶性膨胀,物欲横流。这些人想问题、办事情,首先想到的是不是对本部门、本单位和本人有利,有利的就想方设法去做,不利的就千方百计回避。这种功利主义的价值观,可以分为单位功利主义和个人功利主义两种,所谓单位功利主义,就是搞团团伙伙,维护本单位、本部门的局部利益,为达此目的,往往是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统一行动,不惜牺牲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种单位功利主义的危害十分严重,他们常常打着组织的旗号,为小团体谋利,具体表现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统一口径,采取步调一致的行动。这些人在盘剥农民时,遇到农民声辩就动辄扣上“妨碍公务”的大帽子,随意捆人打人,甚至将其拘留判刑。所谓“妨碍公务”,实在是妨碍了他们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个人功利主义,就是为了升官发财图享受,有利于个人升官的事就去做,有利于个人发财的事就去办,有利于个人享受的事就去干。对这些人来说,在功利主义思想观念指导下,所谓“联系群众”,只不过是一块为满足私欲的“遮羞布”。

三是干部委派任命制度的缺陷。时代前进了,外部条件变化了,可我们的干部制度在许多方面仍然带有计划经济的烙印,制度机制的缺陷必然诱发干部的不良作风。目前自上而下的干部委派任命制是滋生干部脱离群众的内在驱动力。虽然我们在理论上认为干部对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对下级群众负责是一致的,也明确要求干部必须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结合起来,但在任命制的条件下,“对上负责”是制度的强制性规范,有组织任免的压力,是硬约束;而“对下负责”则为道义的抽象的要求,以良心和自律来维系,是软约束。在功利主义的驱动下,必然诱发干部“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非理性动机,从而滋生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不良作风。上级任命下级干部的任命制成为上级控制下级的有效手段,下级干部为了得到上级领导的赏识和提拔重用,就必然竭尽全力“巴结”、“讨好”上级领导,“不是奴才不是才”、拍马屁、投上级所好、博取领导欢心就成为各级干部积极钻研的“必修课”,人类所普遍信仰的“人服从正义、真理和法律”就演变成“人服从人”,于是溜须拍马盛行,买官卖官屡禁不止。既然干部的升迁决定于上级领导而与群众无关,干部们自然不可能真正能把群众放在心上,即使迫不得已时而做些“联系群众”的“亲民”之事,也只不过是为了取悦上级领导而做的表面文章。对干部来说,绝大部分情况是下级干部对上级领导附首贴耳,而对群众则颐指气使,这种对领导的卑恭和对群众的傲慢,构成了干部的“二重性”。

四是指标数字型行政理念的扭曲。在现行体制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实质上大都是在行使着行政权力。长期以来,在权力内部运作上,普遍实行自上而下层层分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这种目标管理责任制通过将党委、政府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硬指标层层分解,从县分解到乡镇,从乡镇分解到村,村再分解到每个农民头上,年初各级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年终进行考核评比,以确定“政绩”。这种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质上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企业进行计划指标管理方式的翻版,它完全背离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角色的“裁判员”身份和提供公共物品的职责。这种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实际工作中形成了一种典型的“压力型”体制,它使县、乡镇、村的“经济指标承包制”演变为“政治责任承包制”,形成县委县政府乡镇党委政府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连坐制”。在这种制度安排和严格管理下,党委政府为人民服务的行政理念就蜕变成“指标数字型政绩至上主义”,凡与目标管理责任制有关的“指标”,各级领导和干部就想方设法(哪怕是弄虚作假、增加农民负担)去完成,而与目标责任制无关的事(哪怕是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则一概撒手不管。一些乡镇领导干部为完成“三提五统”数字指标任务,公开对农民宣称:“上访不开门,服毒不夺瓶,投河不拉人,上吊不解绳”。在这种指标数字型政绩至上主义的行政理念的驱使下,中央政权苦口婆心要求的密切联系群众在基层的实际效果就可想而知了。

五是联系群众的思想观念的落后和方式方法的滞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脱离群众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思想观念的明显落后和方式方法的大大滞后。建党80多年来、建国50多年来、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们党所处的地位和环境,党所肩负的任务,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我们党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着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已经从一个在受到外部封锁的状态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成为在全面改革开放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我们党和国家已经实现了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向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从长期依靠领导讲话和政策治国的人治方式向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转变;从长期闭关锁国自力更生向加入WTO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转变。但我们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上仍然僵化地死守着旧的观念和公式。在一些人的观念中,一说起联系群众,就想到要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就想到在春节期间拿些资金物资送到困难群众手中,等等,这种陈旧的思想观念和落后的人治方式无疑大大制约了我们与人民群众的进一步联系,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天天高喊密切联系群众,现实生活中可脱离群众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却日益盛行。

三、推进联系群众方式创新的对策思考

密切联系群众的途径很多,比如说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推进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等等,这方面的论述比较多,大家也很熟悉,无须赘言。笔者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认为联系群众要适应新的形势发展的需要,在继承和发扬一切优良传统作法的基础上,从一个全新的视角,推进联系群众方式的制度创新,这样一种全新的研究思路,可能更有益于我们视野的开阔、思维的更新和认识的深化。我们不仅应该在指导思想上、在宏观理论层次上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的工作作风,更重要的是要从制度上落实和保障根本宗旨和根本的工作路线的实现。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本文重点从这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是实现联系群众从侧重单纯的感情联络到侧重制度建设的创新。长期以来,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中,密切联系群众,就想到与群众套近乎,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彼此亲密无间,加深感情培养等,这当然是很有必要的,尤其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还没有取得全国政权,这种做法更能有效地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但建国后,我们党成为执掌全国政权的执政党,建立了国家政权,党的干部不仅是党务工作者,更重要的是掌握着国家权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运用好手中的权力为民造福,这就必须加强制度建设。没有好的制度,权力无论掌握在谁的手中,都会因为不受约束而四处泛滥。邓小平说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早在1945年,毛泽东在回答黄炎培提出的跳出历史周期率时就说:“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让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所以,我们应该建立和健全民主制度,提倡和实施制度兴国,充分认识到新时期密切联系群众不仅要进一步增进对群众的感情联络,更要从长远和理性的高度创建造福于人民群众的民主政治的好制度。

建设一个好的制度,关键是改革和完善干部制度,逐步改革和废除干部任命制,实行群众民主选举和罢免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永不脱离群众。上级任命下级官员及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是封建主义的产物。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干部的委派任命制是坚决反对的,因为它是民主政治的大敌,是脱离群众的重要制度根源,是酝酿官僚主义的合适土壤。恩格斯曾明确说过:“州政府任命专区区长和市镇长官,这在讲英语的国家里是绝对没有的,而我们在将来也应该断然消除这种现象,就像消除普鲁士的县长和参政官那样。”巴黎公社时的公职人员就取消了自上而下的任命制,由各社区代表普选产生,并且随时予以撤换。干部的委派任命制是在苏联时期才得到普遍采用并逐渐僵化起来。我国现行的干事人事制度的突出弊端就是自上而下的任命制和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这种状况既来自封建专制主义影响,又受到苏联模式的严重影响。上级任命下级干部,必然使干部脱离群众,只对上负责,“人民的公仆”也就异化为“人民的主人”。这样的制度安排,明显与干部的公仆身份与密切联系群众的路线相背离。我们应该在村民自治的基础上,逐步实行乡镇和县级政权自治,各级领导干部全部由群众直接选举产生和罢免。这样,领导干部的“乌纱帽”就掌握在群众手中,他们就必然而且是心甘情愿、积极主动地去联系群众、服务群众。

二是实现联系群众从干部追求个人政绩到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创新。当前各级干部盲目追求所谓的“个人政绩”,奉行“政绩至上主义”,为了确保“政绩”的完成,各级各部门普遍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这是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是计划经济时期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的计划模式在行政部门的具体运用,这种目标管理责任制导致各级领导干部唯“指标”是从,为了完成“指标”任务而不择手段。在农村,农民群众事实上已经成为这种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直接受害者。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和自己加码的数字指标任务,乡村两级常用的工作方法是:弄虚作假填报泡沫数据、四处借贷完成财税任务、任意加重农民负担。虽然各级“数字指标”到年底大都“出色”完成了任务,但呈现出来的普遍问题是:统计数字严重失真、乡镇债务日益扩大、“三乱”现象屡禁不止、涉农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农民群众怨声载道、干群矛盾不断激化等等。这就从根本上暴露了计划经济体制下无所不管的“万能政府”的严重缺陷。2002年3月朱镕基总理在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 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彻底摆脱传统计划经济的羁绊,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我们有理由相信,实现政府职能的尽快转变,将明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是实现联系群众从领导干部扶贫帮困到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创新。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密切联系群众,最重要的是要体察民情,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可见,保障群众最基本的生存生活权利是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但长期以来,我们的思想观念仅仅停留在组织和领导个人对生活困难群众的扶贫帮困上。各级领导干部习惯于在每年春节期间跋山涉水、走村入户,将从民政部门领取的解困资金和物资送到贫困户手中,使受惠的贫困群众对我们的领导干部个人感恩戴德。这种沿袭已久的作法带有很大的计划经济时代的人治色彩,已经很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建立覆盖包括广大农民群众在内的全社会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基本制度,它对维持社会安全、保证经济建设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缺少的动力机制和福利机制。国外经验表明,越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越是要有一个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保障的发达程度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晴雨表”。社会保障,其实质就是国家履行管理义务的一种职责,是公民维持生活的一种权利,已被公认为是社会长治久安的“润滑剂”和“安全网”。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可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范围还仅仅停留在覆盖城镇职工上,而把广大的农民群众排除在社会保障之外,这是极不公平的,也严重地背离了宪法精神,严重地脱离了农民群众。我们要真心实意联系群众,就必须尽快将广大农民群众纳入到社会保障制度之内,使广大农民有最基本的生存生活保障,使社会保障真正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保障。

四是实现联系群众从歧视性政策制度安排到建立公平统一的制度的创新。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而依法治国,首先就要做到依宪治国,依宪法国,就必须树立宪法的神圣权威,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严格结束国家权力,这是我们党在执政的情况下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造福群众的历史性择抉择。建国后,我国照搬苏联模式,迅速建立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实施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挖农补工”,人为制造工农产品不等价交换的“剪刀差”,使广大农民群众艰苦创造的价值源源不断地流向工业部门和城镇。国家还人为地陆续建立了一系列城乡有别的政策制度,形成了举世罕见的二元社会结构,在户籍制度上,人为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限制农民进城生活和工作;在就业制度,招工招干的首要条件是你必须具备城镇户口,农民被人为地排除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之外,改革开放后,农民只能到非公有制企业“打工”;在社会保障上,国家只对生活条件好的城镇职工负责,而把生活艰苦的广大农民排除在外;在教育制度上,国家对城镇的义务教育包了下来,而农村的义务教育则由农民自己掏腰包解决,等等,这一系列歧视农民的政策制度安排,既不适合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也极不适应加入WTO后的新形势的迫切需要。在我国正式成为世界组织成员国、积极主动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我国既要给予国外企业和人员以公平公正的国民待遇,更要对国内广大农民群众以平等的国民待遇,坚决贯彻非歧视性原则。在联系群众上,我们要按照“三个代表”的总要求,对符合“三个代表”的就毫不犹豫地坚持,对不符合“三个代表”的就勇于实事求是的纠正。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系列歧视农民群众的政策制度安排显然不符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应尽快予以废除。笔者在调查中深深体会到,只要我们在实践中真正实践“三个代表”,真正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转化为公平公正的制度创新,我们就能从最根本上联系了群众,也就能从最根本上造福于群众。

五是实现联系群众从接待上访型到依法办事的制度创新。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和信访制度是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但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中,我们更应该从法治的角度来进行新的思考和制度创新。从本质上说,信访制度是一种人治的方式,这与我国依法治国方略和加入WTO的新形势不相适应,迫切需要我们进行法治的构建。当前,人民群众的普遍愿望和正当诉求可以通过三种合法的途径来表达:一是通过人大这个最高权力机关表达。在坚持人大制度的基础上,要不断完善人大制度,确保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应当建立一系列民主性质的制度安排,使人民群众能够自主地民主选举领导人和罢免脱离群众的不称职的领导干部。二是通过法院进行公正的司法诉讼来表达。像我国这样一个成群结队不断上访的现象在全世界都是罕见的,其症结在于重人治而轻法治。应该畅通司法诉讼管道,充分发挥法院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重大作用。当前一些乡镇领导干部擅自闯入农民住宅抢掠的行为,决不仅仅是“工作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的问题,而是典型的违法犯罪行为,应该绳之以法。当然,司法机关要取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必须实现司法公正,而司法公正的前提条件是确保司法独立。江泽民主席前不久说:“我作为国家主席,也无权干涉司法独立”。如果上上下下都真正做到了司法独立,确保了司法公正,我们就能充分地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是通过新闻舆论监督来表述。一切脱离群众的行为最怕新闻舆论监督,南丹矿井透水事件、宁夏一副市长成群结队下乡致使一女孩落水而见死不救事件等等,都是因为新闻曝光才引起公愤而使那些严重脱离群众的“官僚”得到了相应的惩处。应该高度重视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体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全方位监督,切实加大新闻舆论监督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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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2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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