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雄: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的理论逻辑、目标任务和实践进路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64 次 更新时间:2026-10-25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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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建雄  

 

2026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对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提出明确要求。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末梢神经”。当前,基层监督仍存在责任传导衰减、力量分散薄弱、熟人社会监督难、贯通协调不畅、数字化水平不足等突出短板,制约监督效能释放。持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的完善必须把握其理论逻辑、目标任务和实践进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历史自觉和责任自觉,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

一、深刻认识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的理论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求是》2021年第8期)。深刻把握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的理论逻辑,是增强推进基层监督自觉性与坚定性的重要前提。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并非单纯的制度叠加,而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监督理论与中国基层治理实践相结合的必然要求,其理论根基深植于马克思主义权力制约学说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内在逻辑源于监督与基层治理的耦合共生关系,现实动力来自破解基层监督短板、回应时代诉求的迫切需要。

从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的理论根基看,马克思主义权力制约学说认为,权力源于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否则就会发生异化。我们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将人民监督作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一个答案,坚持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作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党的自我革命则强调“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基层公权力直面群众、关乎民生,是权力运行的“最后一公里”,其规范程度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与党的执政根基。基层监督体系始终坚持人民监督与党内监督相统一,以党内监督带动各类监督协同发力,以群众监督畅通民意渠道,彰显“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根本立场。从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其国家治理保障地位,再到党的二十大部署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我们党对监督规律的认识持续深化。这一演进清晰标定了基层监督的体系定位: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向基层的延伸落地,是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实现监督全覆盖的关键环节,既是监督体系的“末梢”,也是夯实执政基础的“根基”。作为党的自我革命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载体与具象实践,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必须查处群众身边“蝇贪蚁腐”、清除害群之马,实现自我净化;必须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实现自我完善;必须创新监督方式、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实现自我革新;必须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实现自我提高。“四个自我”在基层治理场域的具体展开,为巩固基层执政基础、厚植群众根基提供了坚强保障。

从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的内在逻辑看,其源于权力监督与基层治理的耦合共生关系。监督是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监督并非外在于治理的附加环节,而是内嵌于基层决策、执行、管理全流程的基础性机制。基层治理涵盖乡村振兴、民生保障、集体“三资”、工程建设等领域,涉及大量公共资源分配与公权力行使,缺失监督极易引发权力滥用、政策走样、利益输送等问题。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就是将监督嵌入权力运行各环节,以规范决策、约束执行、防范风险。治理推进到哪里,监督就必须跟进到哪里。体系化是基层监督提质的必然路径。基层监督主体多元、事项繁杂、力量分散,单一监督主体普遍存在力量不足、视野局限、权威性不够等短板,纪检监察专责监督力量有限,职能部门监督各自为战,群众监督碎片化突出,不整合就难以形成合力。唯有通过体系化建设,系统整合各类监督主体、资源与方式,才能实现力量叠加、效能倍增,从分散发力转向系统集成,消除监督盲区与断点,推动监督从“有形覆盖”迈向“有效覆盖”。效能转化是基层监督的根本价值指向。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的最终目标,是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实现从“监督之制”到“监督之治”的跃升。通过监督发现政策落实偏差、权力运行问题与治理体系漏洞,推动整改纠偏、建章立制、优化治理,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提升治理”的完整闭环。无论是整治民生领域不正之风、推动惠民政策落地,还是规范集体“三资”管理、提升基层服务效能,监督的价值最终都体现为治理效能提升与群众获得感增强。

从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的现实动力看,这是破解现实难题、顺应时代要求的必然选择。当前基层监督仍存在诸多短板,与基层治理现代化要求不相适应。责任体系层面,监督合力尚未形成。部分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虚化,监督统筹谋划不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力量薄弱,难以覆盖海量监督对象;职能部门监督碎片化,信息壁垒与部门壁垒突出,责任边界模糊,存在“都管都不管”的真空地带,齐抓共管的格局尚未真正形成。运行机制层面,监督实效有待提升。同级监督依附性强,班子成员考核任免受制于“一把手”,普遍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心态;“熟人社会”人情干扰突出,“熟人壁垒”成为监督堵点;工程建设、集体“三资”、民生补贴等重点领域监督精准度不足,日常监督多停留在面上检查,难以发现深层次、隐蔽性问题,监督容易流于形式。支撑保障层面,基础能力存在短板。基层监督队伍力量薄弱、专业人才匮乏,普遍缺乏财务、审计、工程等专业背景,发现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能力不足;数字化赋能滞后,数据资源分散,智慧监督平台建设不足,难以实现动态监测与精准预警;制度闭环与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监督履职动力不足,失职问责刚性不够,制度执行效果大打折扣。

二、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的目标任务

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基础性工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抓手。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对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作出一系列部署要求,明确了基层监督的发展方向与实践路径。目标任务是基层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南针”与“施工图”,科学设定总体目标、锚定核心任务、把握基本原则,对于推动基层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跃升、持续释放监督治理效能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基层监督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贯通协调的立体监督格局,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监督部署、资源调配、举措落实全流程,锚定服务中心、夯实执政根基的工作方向。二是落实全面覆盖要求,监督对象覆盖全部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员与公职人员;监督领域涵盖乡村振兴、民生保障、集体“三资”、工程建设等基层治理全部板块;监督链条贯通决策、执行、管理各环节,不留监督盲区。三是紧扣权威高效标准,保障监督刚性约束,精准发现、及时纠治各类问题,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纵向贯通市、县、乡、村四级监督链条,推动责任、资源、力量下沉,激活村居监督末梢;横向统筹各类监督主体,破除部门与信息壁垒;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衔接、同向发力。最终实现监督下沉落地,切实增强群众公平正义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围绕“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成效如何”,靶向破解责任虚化、靶向不准、手段滞后、转化不足等突出问题。一是厘清监督权责,解决主体问题。明晰各类监督主体定位:党组织承担全面监督主体责任,统筹基层监督、逐级压实治党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履行专责监督,聚焦执纪执法主业;行业部门落实“管行业必管监督”,嵌入日常业务开展行业监管;畅通民主监督渠道,保障群众监督权利。理顺主体权责与协同机制,凝聚齐抓共管监督合力。二是明确监督重点,解决靶向问题。杜绝泛化监督,聚焦五大关键:聚焦政治监督,纠治政策落实温差、落差,保障政令直达基层;聚焦民生领域,严查教育、医保、养老、惠农补贴等领域“蝇贪蚁腐”;聚焦基层“一把手”与班子成员,规范“关键少数”权力运行;聚焦农村集体“三资”,严防集体资产流失;聚焦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等环节,遏制工程领域腐败。精准发力提升监督实效。三是创新监督方式,解决路径问题。针对熟人干扰、力量薄弱、手段落后三大堵点综合施策:推行交叉、提级、异地办案,破除熟人壁垒;深化片区协作、“室组地”联动,整合分散力量开展兵团式监督;搭建基层公权力大数据平台,依靠数据预警实现事前防控、动态监管。同步完善全流程闭环监督机制,规范流程、留痕管理、及时反馈。四是以案促改,推动效能转化。依托典型案件深化以案促改,补齐制度短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兼顾办案震慑、制度约束、思想教育,实现监督成果向基层治理实效转化。

坚持科学的思想方法与工作原则,确保方向不偏、节奏不乱、成效不虚。一是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基层监督体系建设的根本政治保证。需将党的领导贯穿基层监督全过程各方面,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确保监督始终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二是坚持人民立场的价值遵循。基层监督直面群众,必须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急难愁盼作为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监督实效回应群众关切。三是坚持系统观念的科学方法。运用系统思维统筹各类监督主体、方式与层级,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统筹监督与治理、治标与治本、当前与长远,达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效果。四是坚持问题导向的实践要求。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靶向破解基层监督堵点难点。从最突出矛盾、最薄弱环节入手,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通过解决具体问题带动监督体系整体完善、监督效能整体提升。五是坚持数字赋能的时代要求。顺应数字治理发展趋势,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赋能基层监督,提升监督精准性、时效性,为基层监督提质增效提供科技支撑。

三、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的实践进路

基层监督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关键抓手。当前基层监督存在责任传导衰减、力量分散薄弱、熟人社会干扰、技术赋能不足等现实难题,仅凭单一主体、单一方式难以实现有效监督。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从责任体系、运行机制、方式方法、支撑保障四个维度协同发力,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精准有力、长效稳固的监督工作格局,推动监督下沉落地,将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其实践进路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

构建以党建为引领的多元协同责任体系,夯实齐抓共管格局。压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健全“县统筹、乡主抓、村落实”三级党组织责任链条。县级层面统筹监督规划、资源调配与考核评价,乡镇(街道)直接抓部署推进,村(社区)做好一线执行与末梢反馈,形成上下贯通的责任传导体系。将基层监督纳入党建述职、主体责任考核、政治生态评价,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明确基层“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一岗双责”,以清单化、项目化方式细化年度监督任务,推动责任从抽象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强化纪检监察专责监督。深化“室组地”联动机制,推行“片区协作+交叉监督+提级监督”模式,按地域划分协作片区开展联合监督、交叉办案,变“单兵作战”为“兵团会战”;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多、廉政风险高的村(社区)实行提级监督,破解基层监督权威性不足的难题。规范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履职,激活村(社区)纪检监察联络站、村务监督委员会末梢作用,打通监督“最后一米”。统筹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推动职能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要求,将监督融入行业管理全过程。建立联席会议、双向线索移送、联合督查机制,推动政法、财政、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各司其职开展常态化监管,打破部门壁垒,破解监督碎片化问题。畅通群众民主监督渠道。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推广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完善群众举报受理、核查、反馈全流程闭环机制。针对基层“熟人社会”人情宗族势力干预纠纷处理、侵蚀司法公正问题,推进交叉办案与提级管辖、强化府院联动、规范裁判尺度,确保基层纠纷处理的公平公正。发挥特邀监督员、廉情信息员作用,拓宽群众有序参与监督的渠道,构建专责监督与群众监督良性互动格局。

优化精准监督运行机制,提升监督质效。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围绕乡村振兴、惠民政策、生态环保等重点任务跟进监督、精准监督,纠治政策落实中的温差、落差、偏差,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深入整治基层圈子文化、好人主义,严肃查处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等问题,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黄秋霞:“在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中国纪检监察报》2025年3月11日)。深化重点领域点题整治。推行“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工作机制,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征地拆迁、集体“三资”等群众反映强烈领域,以“小切口”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蝇贪蚁腐”和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紧盯基层“关键少数”监督。完善基层“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末位表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等制度。推行上级“一把手”约谈下级“一把手”机制,强化同级监督责任,推动“关键少数”带头规范用权、廉洁履职,发挥“头雁效应”。健全以案促改促治闭环。坚持办案、整改、治理一体贯通,深化“三个以案”“以案四说”警示教育,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发案单位堵塞制度漏洞。完善“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工作机制,实现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推动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成效。

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破解共性难题。针对基层监督面临的“熟人社会”干扰、发现问题能力不足、监督手段单一等共性难题,必须创新监督理念与方式,破除瓶颈制约,提升监督穿透力。推行交叉监督与提级监督。针对“熟人社会”监督难的堵点,组织跨区域、跨单位交叉检查、交叉办案,引入外部监督力量打破人情关系网。对问题反映集中、本地监督阻力大的村(社区)和单位实行提级监督、提级办理,以“级差”打破“熟人壁垒”,提升监督权威性与公正性(孙灿、张思诺:“交叉发力,破解基层监督难题”,《中国纪检监察报》2026年6月5日)。深化“纪巡审”联动监督。健全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实现线索互移、信息互通、成果共用,发挥巡察“政治体检”、审计专业核查、纪检监察执纪执法的叠加效应。统筹巡察向村级延伸,拓宽发现问题的深度与广度,弥补单一监督的专业局限与视野局限。加快数字赋能智慧监督。以数字技术赋能基层监督提质增效,构建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整合财政、民政、农业农村、社保等多部门数据资源,打破部门信息壁垒,聚焦惠民资金发放、集体“三资”管理、小微工程建设等高频风险场景,设置精准化预警指标,通过多维度数据碰撞比对、全流程动态监测,自动识别异常线索并及时发出风险预警,推动监督模式从传统“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全链条转型,有效提升基层监督的及时性与精准性,为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提供坚实科技支撑(马颖、吴姗姗:“数字赋能强监督”,《中国纪检监察报》2025年9月30日)。

强化支撑保障体系,筑牢长效基础。制定“小微权力”清单与运行流程图,细化基层议事决策规则,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健全监督责任清单、失职追责与重大决策终身追责机制,推动权力运行清单化、程序化、规范化,从源头上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防范权力滥用。加强监督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注重吸纳法律、财务、审计、工程等专业人才,优化监督队伍专业结构。通过专题培训、以案代训、轮岗交流、实战练兵等方式提升干部纪法素养与业务能力,健全村级监督队伍履职保障机制,激活末梢监督力量。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为敢于担当、敢于监督的干部撑腰鼓劲。实行监督失职“一案双查”,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监督缺位失察的严肃追责问责,倒逼监督责任落地,营造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良好氛围。

 

吴建雄,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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