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金初从二元政治体制向中央集权体制转型过程中,汉地治理体制作为其中关键一环发挥了重要作用。金初都元帅府并非最高国家军事机构,而是负责汉地及其山后部族治理的地方最高军政机构。都元帅府之下的行政机构并非只有枢密院,而是中书省、枢密院,这是将辽朝中枢宰辅机构降格为地方机构使用。由中书省、枢密院中礼、吏、兵、刑、户、厅(工)六部(房)机构发展而来的尚书省成为中枢机构后,遂改中书省、枢密院为行台尚书省,作为中央尚书省的派出机构负责汉地行政事务,二元政治体制遂告终结。金初在汉地从未建立尚书省。金初强化皇权和中央集权的过程中,都元帅府内部太祖系和宗室系两派角力,深刻影响了汉地治理体制的演变和宋金和战进程。
作者:张延和,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古籍所讲师。
本文载于《学术月刊》2026年第9期。
金初自建国至熙宗时期政治的主题,是从部族体制向中央集权体制的转型及其二者关系的平衡,这是女真农猎民族进入汉地后,统合诸多族群的必然选择。促成政体转型的关键,是金朝在灭掉辽朝和北宋后,据有广大的汉地及其治理问题。陶晋生、李涵和刘浦江等指出,金初实行二元政治体制,金廷中央及女真内地实行女真制度,汉地实行汉制,由汉地枢密院治理。至熙宗天眷元年(1138年),以三省制取代国论勃极烈制度,改燕京枢密院为行台尚书省,标志着金初二元政治体制的终结。对于金初政体的转型、汉地的治理体制以及与之相关的宋金和战进程,学界已有较丰富的研究。前人研究已经指出,金初治理汉地的最高军政机构是都元帅府,下设枢密院作为行政机构。都元帅府的派系斗争,深刻影响了汉地治理模式演变与宋金和战进程。不过,金初从二元政治向中央集权转变过程中,汉地治理机构如都元帅府和枢密院的性质,行台尚书省的形成,以及宋金和战的动因和过程等,仍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探究金初治理汉地的机构、权力结构,治理模式演变,以及对金初政体转型、宋金和战与共存格局形成的影响。
一、金初汉地的治理机构
金初对汉地的治理,是金朝部族体制与辽宋旧地汉式政治体制的互动、调适,进而走向中央集权体制的过程。对于金初汉地的范围及其政治地理格局,余蔚按照金朝疆域的拓展过程,及其高层军政区的建制,将金初太祖、太宗、熙宗前三朝的政治地理格局,分为女真内地、旧辽地和旧宋地三大区域。并指出,女真内地主要为猛安谋克户,大部分以万户为长官。外围旧辽地统军机构仿辽制而建,或以留守兼本路兵官,或置都统司、招讨司,更南面则为旧宋诸路。金初的汉地,包括取自辽朝的燕京、西京两路,以及旧宋诸路。其中,旧辽之燕京路、西京路,以及旧宋河北、河东诸路由都元帅府直接管辖,旧宋之河南、山东、陕西等地则一度由伪齐政权统治。汉地治理体制演变,在金初由二元政治体制向一元化的中央集权体制转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金初都元帅府的性质及其权力结构
学界一般认为,都元帅府是金朝前期统治中原汉地最高军政机构和国家最高军事机构,并通过下设的汉人枢密院统治汉地。金初都元帅府的设立,是基于金初的“伐宋”事业。据《金史·太宗本纪》,天会三年(1125年)十月甲辰载:
诏诸将伐宋。以谙班勃极烈杲兼领都元帅,移赉勃极烈宗翰兼左副元帅,先锋经略使完颜希尹为元帅右监军,左金吾上将军耶律余睹为元帅右都监,自西京入太原。六部路军帅挞懒为六部路都统,斜也副之,宗望为南京路都统,阇母副之,知枢密院事刘彦宗兼领汉军都统,自南京入燕山。
对此条核心材料的解读,程妮娜认为此时设立的都元帅府,是国家最高军事机构,统领全国军队。但王曾瑜认为,都元帅府不一定是统一的中央军事机构,并指出都元帅一职屡有空缺,如天会八年都元帅完颜杲去世,两年后宗翰(亦称宗维、粘罕)才升都元帅,宗翰卒后空缺四年才由宗弼升都元帅。余蔚则指出,都元帅府是金朝对宋战事的最高负责机构。王曾瑜和余蔚的看法值得注意,如果都元帅府确为国家最高军事机构,那么主政长官连年空缺的确难以想象。
另据《金史·兵志》“大将府治之称”条:“太宗天会元年,以袭辽主所立西南都统府为西南、西北两路都统府。三年,以伐宋更为元帅府,置元帅及左、右副,及左、右监军,左、右都监。”则伐宋所设都元帅府,由西南、西北两路都统府更置而来,其更早的前身为追袭辽天祚帝所设之西南都统府。
天辅五年(1121年)七月,太祖决议亲征伐辽,十二月为追袭辽天祚帝,“以忽鲁勃极烈杲为内外诸军都统,以昱、宗翰、宗干、宗望、宗磐等副之。”天辅六年三月,天祚奔西京,宗翰、完颜希尹、耶律余睹等复追至白水泺、乙室部等地。就在此时,据《完颜希尹神道碑》载:“太祖命杲西南路招讨,部族诸迁向内地。”所谓西南路招讨即西南都统,意味着内外诸军都统完颜杲改任西南路都统,负责继续追袭辽帝。其背景当为,四月时辽西南面招讨使耶律佛顶降金,管下云内、宁边、东胜等州及沙漠以南部族皆降。天辅七年六月太祖不豫,携完颜杲等归京师,改西南都统府为西南、西北两路都统府,以宗翰为两路都统,驻兵云中,以备边事。这里的西南、西北两路都统,继承自辽代的西南路招讨司和西北路招讨司,负责抚绥西北的西夏,以及北境鞑靼等诸部族。
天会三年二月,金军擒获辽天祚帝而辽亡。十月金太宗下诏伐宋,将西南、西北两路都统府更为都元帅府,成为对宋作战的军事领导机构。故而都元帅府成立之初,领导层皆为追袭辽帝,经略西京者。原西南路都统完颜杲兼领都元帅,此时居于京师而不统兵。西南、西北两路都统宗翰兼左副元帅,以西京为大本营,为伐宋西路军主帅。完颜希尹、耶律余睹跟随宗翰往西京、阴山追袭辽主,其中完颜希尹“为先锋经略使,尝权西南、西北两路都统”,建都元帅府,二人分任元帅右监军、元帅右都监。
而伐宋的另一支大军东路军,以燕京为大本营,以完颜宗望(亦称斡离不、窝里孛)为主帅,伐宋之初其头衔为“大金都经略处置使、两路都统”。所谓“两路”即六部路和南京路,分别以完颜昌(亦称挞懒)和阇母为都统。东路军主帅成为元帅府长官的时间较晚。天会四年正月东路军率先攻入北宋首都开封,迫使宋廷达成割让三镇的盟约,六月才以伐宋功任宗望为右副元帅。八月太宗再次下诏令左副元帅宗翰、右副元帅宗望伐宋,灭宋后的天会五年四月,“以六部路都统挞懒为元帅左监军,南京路都统阇母为元帅左都监。”至此,都元帅府长官全部到位。
六部路即奚路,系旧辽中京奚族聚居地,金下中京后由完颜昌在此镇戍。完颜昌成为都元帅府属官后,专任伐宋及镇戍汉地之事,未见回到中京,说明中京的军事力量并不归都元帅府管辖。奚族聚居地中京之外,尚有大片疆域内的军事力量同样不归都元帅府管辖。在金朝根本之地,以上京为中心的女真内地,负责本地军事事务的是以猛安谋克为基础的万户路及其长官;而在女真内地周边,则普遍设置都统司统兵。也就是说,在都元帅府之外,尚有女真内地及旧辽中京等地万户、都统司等统兵机构,都元帅府并不掌握全国的军事力量,因此都元帅府并非国家最高军事领导机构,而仅是负责统领对宋作战军事力量的领导机构。
认为都元帅府是金初国家最高军事领导机构的看法,或许是由于以地位最尊崇的“谙班勃极烈杲兼任都元帅”,以及天辅五年太祖伐辽时以完颜杲为内外诸军都统。但此仅是为了统合全部军事力量灭辽的一时之政,且彼时作为副手的完颜昱、宗干、宗磐领下的军事力量也不在元帅府体系中。以谙班勃极烈完颜杲兼任都元帅,也仅是加强朝廷对其的管理,左、右副元帅直接对皇帝负责,军事行动的决策则由皇帝与国论勃极烈共同决定。同样,金初国家最高军事领导机构亦当为国论勃极烈,而非都元帅府。
关于都元帅府的设置,时人张汇《金虏节要》曰:“斡离不初寇燕山,粘罕初寇河东,称都统府,至是改曰元帅府,乃刘彦宗之建议也。”也说明都元帅府的前身即宗翰的西南、西北两路都统府,与宗望的六部路和南京路两路都统所,改为都元帅府,乃刘彦宗的建议。所谓都元帅府,乃辽之旧制。《辽史·百官志》载:“南京都元帅府。本南京兵马都总管府,兴宗重熙四年改,有都元帅、大元帅。南京兵马都总管府……已上南京诸司,并隶元帅府,备御宋国。”余靖《武溪集》之《契丹官仪》亦载:“胡人之掌兵者,燕中有元帅府,杂掌蕃汉兵,太弟总判之。”辽末天庆六年(1116年)六月,天祚帝以燕京留守、魏国王耶律淳为都元帅守燕。可知辽之都元帅府,乃掌燕京军事力量的统帅机构,职责是备御宋朝。辽之燕京都元帅府即金初伐宋都元帅府名称的直接渊源,掌握伐宋的军事力量,亦足证其并非统领全国军队的国家最高军事机构。
另据《金史·耶律涂山传》:“辽帝奔天德,涂山以所部降,宗翰承制授尚书,为西北路招讨使。宗翰伐宋,涂山率本部为先锋。”又据《金史·耶律怀义传》:“天会初,帅府以新降诸部大小远近不一,令怀义易置之,承制以为西南路招讨使……从宗翰伐宋……七年,还镇。十年,加尚书左仆射,改西北路招讨使。”耶律涂山和耶律怀义二人,分别为辽朝显族和宗室,辽末降金,宗翰承制分别任命为西北路招讨使和西南路招讨使,从宗翰伐宋。说明金初设西南、西北两路都统府时,其下亦设有西南路招讨司和西北路招讨司,且建都元帅府后,西南路招讨司和西北路招讨司同样受都元帅府的统辖,从左副元帅宗翰伐宋。此外,史载“皇统元年,以燕京路隶尚书省,西京及山后诸部族隶元帅府。”所谓“山后诸部族”,当指西南、西北两招讨司管辖地带,足证皇统元年(1141年)前亦归都元帅府管辖。这说明,金初都元帅府并非仅仅治理汉地的军政机构,而是包括了汉地及其西南路招讨司和西北路招讨司,负责汉地治理,备御西夏,以及管理西南、西北部族。
综上所论,可知金初都元帅府的性质,当为治理汉地及其西南路招讨司和西北路招讨司部族的地方最高军政机构,统领对宋作战军事力量,并非国家最高军事机构。关于都元帅府的权力结构。程妮娜将之分为西路军集团和东路军集团两大阵营,西路军由宗翰、希尹、黄龙府万户娄室父子、宗室万户银术可等组成;东路军由宗望、宗辅、宗弼、完颜昌等组成,以太祖家族各部为主,为皇室控制。东路军为皇室控制,这个观察是敏锐的,不过,完颜昌并不属于皇室。对金初贵族内部的派系斗争,学者有不少概括。张博泉将之分为以完颜亶、宗干、宗弼为首的改革派,以宗翰、希尹,与宗磐及完颜昌为代表的守旧派。外山军治先生提到过一个“内治派宗室诸王”的说法,这是相对于在外掌兵权的宗翰等人而言的,以在朝廷掌权的宗干、宗磐等人为“内治派宗室诸王”,同时,又将宗磐视为太宗一系的代表,将宗干、熙宗视为太祖势力的代表,指出金初的中央集权是通过宗室之间的争权夺势来促进的。但这个概念在阐释的有效性上而言,同样不够有力,因为在外掌兵权的除了宗翰,也有宗辅、宗弼等人,其出身与“内治派宗室诸王”的宗干等人并无差异。胡文宁将金初内部分为太祖系、太宗系和宗翰系。但其中属于太宗系的完颜昌,与太宗无直接的血缘关系。
实际上,我们可以都元帅府长官与皇室的关系作为分野,将都元帅府的派系分为太祖系和宗室系两类。这样划分的缘由在于,金初加强中央集权的逻辑是权力向皇权的集中。这在国论勃极烈制度消亡过程中有明显的体现。张博泉指出,构成勃极烈制度的共有四个家族:太祖阿骨打家族、国相撒改家族、昭祖石鲁家族、景祖乌古乃家族。国论勃极烈成员中,最先排除的是最边缘的昭祖之子、景祖之兄乌古出之子习不失,权力向景祖家族集中;其次是排除景祖诸子中除世祖家族之外的诸子,权力向世祖家族集中,包括景祖长子劾者家族(劾者子撒改、斡鲁,及撒改之子宗翰),三子劾孙家族(劾孙子蒲家奴),七子阿离合懑和八子谩都诃;再是排除世祖诸子中除太祖家族以外的诸子,权力向太祖家族集中,包括太宗家族(太宗及其子宗磐),世祖幼子完颜杲;演变的结果,是最后定于一系,即太祖系(太祖子宗干,嫡长孙熙宗完颜亶)。熙宗以后皇位便在太祖系内部流传,经历了从太祖嫡长子系(熙宗完颜亶,为太祖嫡长子宗峻之子)到太祖庶长子系(海陵王完颜亮,为太祖庶长子宗干之子),再到世宗系(世宗完颜雍,为太祖子宗辅之子)的变化,此后金朝皇位稳固地在世宗一系流传。
都元帅府中宗室系以西路军为大本营,常任左副元帅,早期景祖之后以宗翰为统帅,主要控制西京、河东,早期陕西也在其控制下,天会十年四月立储君后,宗翰升为都元帅,依然屯驻在西京,直至天会十三年三月入朝为“领三省事”。麾下主要军事力量有完颜希尹,为宗室欢都之子,常从太祖及撒改征伐,有战功,是金初的实力派。此后宗室系的代表人物是完颜昌,为穆宗子,同属景祖之后,与太祖、太宗平辈,从征辽宋有功,灭辽后镇戍中京奚地,灭宋后镇抚山东。太祖系以东路军为大本营,常任右副元帅,主要控制燕京、河北,领军人物先后为皇子宗望、宗辅和宗弼,皆为太祖之子,与皇室的关系亲密。都元帅府中太祖系和宗室系两派的角力,深刻影响了汉地治理体制和宋金和战进程。
(二)中书省、枢密院与行台尚书省的成立
学界一般认为,都元帅府下有枢密院作为行政机构辅助治理汉地。关于金初汉地枢密院的设置情况,文献中最翔实的记载见诸《金史·韩企先传》,为明晰其始末,权引文如下:
初,太祖定燕京,始用汉官宰相赏左企弓等,置中书省、枢密院于广宁府,而朝廷宰相自用女直官号。太宗初年,无所改更。及张敦固伏诛,移置中书、枢密于平州,蔡靖以燕山降,移置燕京,凡汉地选授调发租税皆承制行之。故自时立爱、刘彦宗及企先辈,官为宰相,其职大抵如此。斜也、宗干当国,劝太宗改女直旧制,用汉官制度。天会四年,始定官制,立尚书省以下诸司府寺。
这里需要对这段核心史料略作疏证。天辅六年十二月,太祖伐燕京,“辽知枢密院左企弓、虞仲文,枢密使曹勇义,副使张彦忠,参知政事康公弼,佥书刘彦宗奉表降。”此时,金朝于广宁府置中书省、枢密院,金太祖令左企弓等赴广宁。天辅七年五月左企弓等道经平州,此时平州已改为南京,为降金复叛的南京留守张觉所杀。金太宗天会二年五月,金军杀都统张敦固复取南京,移置中书省、枢密院于南京。天会三年十二月,金军攻下燕京,又移置中书省、枢密院于燕京。如上,这个治理汉地的机构名称皆为中书省、枢密院,而非单单一个枢密院。另据《金史·刘筈传》载:
天会二年,迁太常少卿、东上閤门使,从宗翰伐宋,围太原。迁卫尉卿,权签宣徽院事。四年,授左谏议大夫。秋,复南征,权中书省枢密院事。丁父忧,明年起复,直枢密院事加给事中。七年,为礼部侍郎。十年,改彰信军节度使,权签中书省枢密院事。
刘筈为刘彦宗之子,天辅六年太祖取燕时,刘筈从其父兄一并出降,遂为金人所用。天会四年宗翰伐宋,命刘筈“权中书省枢密院事”,天会十年再度“权签中书省枢密院事”,同样说明这一机构的名称为中书省、枢密院。据李涵研究,刘彦宗于天会元年十一月前后随宗望至广宁府任知枢密院事。天会三年十月,宗翰、宗望率东、西两路大军伐宋,知枢密院事刘彦宗兼领汉军都统,从宗望军自南京入燕山。十一月遂“以张忠嗣权签南京中书枢密院事”,代替出征的刘彦宗执掌位于南京的中书省枢密院职事。但金初的中书省、枢密院在史料中常被省去“中书省”而略写为“枢密院”。如《金史·百官志》曰:“天辅七年以左企弓行枢密院于广宁,尚踵辽南院之旧。”《金史·左企弓传》亦载,“是时,置枢密院于广宁府”。致使学者对中书省、枢密院这一机构的认识出现偏差。
近来邱靖嘉指出,辽朝宰辅大多身兼枢密院与政事(中书)省长官,形成两府一体化的“中书枢密院体制”,宰辅群体既参议朝政,又督率枢密院执行政令,决策与行政合一。金朝占有辽朝燕云汉地后,“置中书省、枢密院”则是借用辽朝的“中书枢密院体制”来治理汉地,是对辽朝中央宰辅机构的降格使用。因而,金初治理汉地的行政机构,并非仅仅只有枢密院,而是中书省、枢密院。关于这一点,还可以从金朝对投降的辽朝宰辅左企弓等所授官衔中得到证明。据《金史·左企弓传》载:“太祖驻跸燕京城南,企弓等奉表降,太祖俾复旧职,皆受金牌。企弓守太傅、中书令,仲文枢密使、侍中、秦国公,勇义以旧官守司空,公弼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枢密副使权知院事、签中书省,封陈国公。”其中,曹勇义之旧官为中书侍郎、平章事、枢密使。如上数人降金后的官衔,左企弓为中书令、枢密使,曹勇义为中书侍郎、枢密使,康公弼为枢密副使权知院事、签中书省事,同时兼任中书省和枢密院长官,足证金初治理汉地的行政机构为中书省、枢密院。
另据《三朝北盟会编》卷45引《金虏节要》曰:
东路之军斡里孛主之,西路之军粘罕主之,虏人呼作“东军”“西军”,东路斡孛不建枢密院于燕山,以刘彦宗主院事;西路粘罕建枢密院于云中,以时立爱主院事,虏呼“东朝廷”“西朝廷”。
对《金虏节要》所记金朝在燕京、云中二地设立枢密院,分别由刘彦宗、时立爱主院事的说法,外山军治认为刘彦宗卒后燕京枢密院并入西京一事或有此可能,但无法断定确有其事。张喜丰认为时立爱未曾在云中任职,不存在云中枢密院。金初仅设一枢密院,负责汉地、汉军事务,配合元帅府征伐,受皇帝直接指挥,云中枢密院或为其派出机构。李涵及邱靖嘉引《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指出,通问使傅雱于建炎元年(1127年,金天会五年)八月出使云中,见到知枢密院事时立爱,力证时立爱主云中枢密院事非虚。此事最原始的记载见于《三朝北盟会编》所引傅雱《建炎通问录》,称时立爱为“时相公”。据《时立爱墓志铭》,“天会三年冬,复下燕京,副元帅军。天会四年权签书枢密院事,数从元帅府征讨。”时立爱在天会四年权签书枢密院事,但未交代任职于何处。如前所论,天会三年十月伐宋,知枢密院事刘彦宗从军南征,十一月以张忠嗣权签南京中书枢密院事,十二月移置中书省、枢密院于燕京,张忠嗣当权签燕京中书枢密院事。直至天会九年正月,张忠嗣才以知枢密院转任知三司使事。则天会四年时立爱权签书枢密院事,很有可能即在云中,此亦当云中枢密院建立的时间。
《金虏节要》亦曰:“领燕京枢密院事刘彦宗以病死,并枢密院于云中,除云中留守韩企先为相,同时立爱主之。粘罕以彦宗之故,命其子筈签书院事。”刘彦宗卒于天会六年十月,此前一年六月右副元帅宗望薨,西京留守韩企先除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知枢密院事在天会七年正月,则宗翰并枢密院于云中即在天会七年正月。此处称:“粘罕以彦宗之故,命其子筈签书院事。”但前引《金史·刘筈传》曰:“丁父忧,明年起复,直枢密院事加给事中。”刘筈在其父卒后所任职事为直枢密院事,而签书院事是在天会十年,官衔为“权签中书省枢密院事”,说明天会七年合并于云中的机构名称亦当为中书省、枢密院。其后中书省、枢密院又有移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天会十二年六月迁西京枢密院于归化州。同在此年,太宗以知燕京枢密院事韩企先为尚书右丞相,召至上京。则天会十二年时,中书省、枢密院先迁归化州,再迁燕京,其后则未再迁徙。据《金史·时立爱传》载,天会十五年知枢密院事时立爱致仕,其卒后“诏同签书燕京枢密院事赵庆袭护丧事。”直至金熙宗天眷元年九月,改燕京枢密院为行台尚书省。
治理汉地的行政机构由中书省、枢密院转变为行台尚书省,是金初汉地治理的重要转折,其核心问题是二者的关系,及其如何转换。李涵引《辽史·百官志》及《亡辽录》,揭示了辽朝“汉人枢密院兼尚书省”的特点。如前所论,金初中书省、枢密院是将辽朝中枢机构降格使用来治理汉地。史愿《亡辽录》记辽末官制曰:“中书门下共一省,兼礼部,有堂后、主事、守当官各一员。尚书省并入枢密院,有副都承旨,吏房、兵房、刑房承旨,户房、厅房即工部也,主事各一员。”即辽朝中书省兼礼部,枢密院下辖吏、兵、刑、户、厅五房承担各项行政管理的职能,类似于尚书省,故称“尚书省并入枢密院”。
金初中书省、枢密院继承自辽代制度而来,枢密院中同样有类似于尚书省的机构。那么,金代的尚书省究竟是何时成立的呢?《金史·百官志》曰:“天会四年,建尚书省,遂有三省之制。”《金史·韩企先传》言:“天会四年,始定官制,立尚书省以下诸司府寺。”《金史·张通古传》载:“宗望复燕京,侍中刘彦宗与通古素善,知其才,召为枢密院主奏,改兵刑房承旨。天会四年,初建尚书省,除工部侍郎,兼六部事。高庆裔设磨勘法,仕宦者多夺官,通古亦免去。”对此,张博泉、李涵认为是在汉地设立尚书省,尚书六部随之建立,六部以侍郎为长官。程妮娜认为这里的“立尚书省以下诸司府寺”,是指在中央建立尚书省的下属机构,同时在中原地区将汉人枢密院改组为三省制度。张博泉、程妮娜认为天会八年正月,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知枢密院事韩企先为尚书左仆射兼侍中,是汉地尚书省置相之始,标志着中原地区汉人枢密院向三省制改组完成。不过,金初沿用辽朝官制,官衔有实职和虚衔之分。天会四年张通古之工部侍郎衔,与天会八年韩企先之尚书左仆射兼侍中衔,其中工部侍郎、尚书左仆射为寄禄官阶,表示叙迁,侍中为加官,标示身份,均为金初继承自辽代的品位性虚衔,并不能据此认为已建成尚书省。张通古和韩企先的实任职事分别为“兼六部事”和知枢密院事。张通古自降金至被高庆裔设磨勘法免官,始终在汉地中书省、枢密院任职,先任枢密院主奏,后改兵刑房承旨,天会四年兼六部事。这里的“兼六部事”当指兼统中书省、枢密院中,中书省下设的礼部,及枢密院下设的吏、兵、刑、户、厅(工)五房,共此六部(房)职事,而非所谓尚书六部。金初汉地行政机构始终是中书省、枢密院,从未在汉地建立尚书省。
实际上,金代尚书省成立的标志,就是天会十二年召韩企先至京师上京任尚书右丞相。尚书省成立的制度基础,即汉地中书省、枢密院中自建立以来即有的礼、吏、兵、刑、户、厅(工)六部(房)机构。此外,三省六部制下,府寺机构等并不隶属尚书省直接管辖。所谓“天会四年,始定官制,立尚书省以下诸司府寺”的真实含义,是指天会四年建立中央诸司府寺机构,与天会十二年形成的尚书省及其六部,共同构成金朝的省部寺监中央行政体制。天会十五年十一月废伪齐,置行台尚书省于汴京,以作为尚书省的派出机构来治理原伪齐所辖汉地。天眷元年九月,又改燕京枢密院为行台尚书省。至此,金朝境内的汉地由燕京、汴京两处行台尚书省治理。天眷三年正月宗弼升任都元帅,以领行台尚书省事身份统一管辖两处行台。其后两处行台合并,称汴京行台尚书省。直至海陵天德二年(1150年)十二月,罢行台尚书省,实现所有汉地由中央直接管理。
金代的三省制是自下而上建立起来的,尚书省是从治理汉地的行政机构中书省、枢密院中六部(房)机构发展起来的,这是对辽代制度的继承和发展。金初中央三省机构中,以尚书省最为重要,中书省和门下省则从未建立,三省机构是以互兼的形式存在的,尚书左丞相常兼侍中,尚书右丞相常兼中书令。此即洪皓所谓:“左右丞相以见有人,故以侍中、令居其下,仍为兼职。两省侍郎亦虚位,以左右丞皆有见任,仍列其上。”直至海陵正隆元年(1156年)罢中书门下省,正式形成尚书省一省制。金初以三省制取代国论勃极烈制度成为金朝中枢机构后,治理汉地的行政机构从中书省、枢密院变为行台尚书省,显示了两个机构在治理汉地上以六部机构为中心的共性。
二、金初汉地治理模式演变与宋金和战进程
金初加强中央集权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收回都元帅府的兵权和对汉地的支配权。其过程便是朝廷以直接控制的地区为后盾,将汉地由贵族掌控和间接统治,转变为由朝廷直接统治。这一进程可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分别以天会十五年置行台尚书省,天德二年罢行台尚书省、改都元帅府为枢密院为标志,汉地治理体制经历了“都元帅府—中书省、枢密院”体制、“都元帅府—行台尚书省”体制和统军司镇抚体制。而汉地板块巨大,其内部燕京、西京、汴京、河北、河东、陕西和山东,处在不同势力的控制之下,各方势力纵横捭阖而互相角力。在此进程中,与皇权关系紧密的太祖系和宗室系两派争斗不休,并与宋金和战问题深度纠葛,制约着和议的进程。
(一)天辅七年至天会十五年:“都元帅府—中书省、枢密院”体制
这一时期,都元帅府负责汉地军政事务,其下“中书省、枢密院”负责汉地行政事务,另有伪齐藩属政权,皆受都元帅府、金廷双重管辖。都元帅府之左、右副元帅,左、右监军和左、右都监等行府分治、镇戍汉地,其中左副元帅主要控制西京、河东,右副元帅主要控制燕京、河北,伪齐管辖黄淮之间的山东、河南、陕西等地。“中书省、枢密院”之下有云中枢密院佐治元帅行府分治汉地的行政事务。都元帅府内部不同派系对汉地的掌控呈现阶段性的变化,也影响了宋金和战进程。
宋金战争爆发之初,金朝并没有灭宋的企图,其目的是占据两河地区北部的地理优势,令宋朝无险可守,形成对宋朝在南北对峙格局中的优势。金军第二次南侵时,主张以黄河为界,其缘由即宗望所云:“今吾务广地而兵力不能周,是自贻患也,不若以河为界。”对此外山军治先生认为,金朝此时的目的在于倾全力确保河北、河东的两河之地,划河而治是金军兵力的如实反映。此时都元帅府中宗翰的威望居于宗望之上,宗翰灭宋立异姓的主张占了上风,遂将黄河以南宋地付予宋故相张邦昌,扶持建立伪楚政权后,留下少量镇抚军队后北归。
宋高宗即位后,金朝决意再度南下,目的是彻底覆灭初建的南宋政权。此时右副元帅宗望因伐宋受暑热已病卒,接任右副元帅的是太祖子宗辅。伐宋是以宗翰为代表的宗室系,和以宗辅为代表的太祖系的共识,但分歧在于,用哪一派的军事力量去抢占灭宋的大功。据《金史·宗翰传》载:“太宗下诏伐康王。河北诸将欲罢陕西兵,并力南伐,河东诸将不可。”所谓“河北诸将欲罢陕西兵”表现出的意图,自然是太祖系不希望以宗翰为代表的宗室系将势力伸进陕西,导致尾大不掉,难以制衡。对于河北诸将的非难,宗翰表态说:“河北不足虞,宜先事陕西,略定五路,既弱西夏,然后取宋。”反倒提出先略定陕西五路,然后取宋的主张,是与太祖系完全对立的进军路线。赵永春指出,宗翰提出此种攻宋方略,出于巩固自己在河东、陕西一带根据地利益的考虑。
太祖系与宗室系双方的争利,导致“议久不决,奏请于上,上曰:‘康王构当穷其所往而追之。俟平宋,当立藩辅如张邦昌者。陕右之地,亦未可置而不取。’”《金史·睿宗传》的说法,则是“太宗两用其策”。太宗的表态甚可玩味,既不支持太祖系罢陕西兵而并力南伐的主张,也不支持宗室系宗翰提出的先取陕西而后取宋的主张。原因在于,都元帅府大军分别掌握在太祖系和宗室系手中,对太宗而言,虽然贵为皇帝,却无力将直属于自己的力量插入汉地都元帅府系统,既然现状无力改变,能做的便是平衡,防止双方任何一系的力量过于强大,以危及皇权。太宗甚至为了抑制势头日增的太祖系势力,将出自宗室的完颜昌插入太祖系控制下的东路军,命为元帅左监军,负责征伐山东、江淮。这是此后对宋金和议有重大影响的完颜昌崛起的关键背景,也为此后太祖系与宗室系两派的争斗埋下了伏笔。
议定之后,天会五年十二月,太宗下令第三次伐宋。右副元帅宗辅府下宗弼、阇母、完颜昌等下河北、山东、江淮,左副元帅宗翰府下娄室、拔离速等攻河东、陕西、河南、荆襄。相较于金军此番南侵立志灭宋的清晰目标,高宗君臣对金朝的意图未明,寄希望于和议,意图继承张邦昌伪楚政权的疆域和地位,与金朝划黄河而治。宋高宗专委和议的结果,便是“维扬之变”的发生。经此事变,高宗知道和议不可恃,但也深知此时的南宋军队难以抵挡矢志灭宋的金朝锐师,于是在建炎三年五月,以洪皓充大金通问使,“遗左副元帅宗维书,愿去尊号,用正朔,比于藩臣。”
就在高宗君臣对金朝内部政治形势懵懂之时,金朝方面在起变化。其一,是都元帅府太祖系力量进入陕西,金朝在陕西的权力格局发生重大变化。据《金史·睿宗传》载:
娄室所下陕西城邑辄叛,宗翰等曰:“前讨宋,故分西师合于东军,而陕西五路兵力雄劲,当并力攻取。今挞懒抚定江北,宗弼以精兵二万先往洛阳。以八月往陕西,或使宗弼遂将以行,或宗辅、宗干、希尹中以一人往。”上曰:“娄室往者所向辄办,今专征陕右,岂倦于兵而自爱邪?卿等其勠力焉!”由是诏帝往。
娄室为完颜部人,与皇室家族关系较为疏远,伐宋时从宗翰出征,是宗翰的重要臂膀。宗翰提出,令重臣前往陕西镇抚,人选“或使宗弼遂将以行,或宗辅、宗干、希尹中以一人往”。其中宗辅、宗干、宗弼皆为太祖系,宗室系仅有希尹一人,宗翰中意的人选,或许是心腹希尹。但太宗令宗辅前往陕西镇抚,意图在于抑制宗翰的宗室系势力继续向陕西发展。
天会八年七月宗辅入陕,改变了金朝在陕西的权力格局,此前主持陕西战事的是娄室、阿离补和撒离喝。随着十二月娄室去世,进入天会九年后陕西的权力格局改变,战事由右副元帅宗辅、宗弼、阿离补、撒离喝主导。十一月,陕西地归于伪齐,金朝留监军镇戍。从此对陕西、对宋战事都是太祖系主导,宗翰失去了对陕西的主导权。
其二,是立刘豫为伪齐皇帝,统治黄淮之间的地区,时在天会八年九月。山东是左监军完颜昌所攻陷的地区,知济南府刘豫也是降于完颜昌。起初,“完颜昌密有许封刘豫之意”,但被宗翰抢了先,其心腹大同尹高庆裔劝说宗翰立刘豫,以收恩于己。“宗维乃令希尹驰白金主晟。晟许之。”此外,宗弼征伐江淮,对此地也有话语权。外山军治先生认为,宗翰强立刘豫为伪齐皇帝后,宗翰的势力得到扩张,但刘豫仅过问境内民政,伪齐的军事由完颜昌定夺。实际上,在伪齐境内,有金朝的三股势力,分别是同为宗室系的宗翰、完颜昌,以及太祖系的宗弼。其中,宗翰抢占了立刘豫的先机,得以在伪齐中央机构中塞进来自宗翰系的旧宋臣僚,如张孝纯、郑亿年等;完颜昌则屯驻在山东境内,驻地早期在山东东路的潍州,后期在河北西路的祁州,且“每认山东为己有”,意图将之变为自己的势力范围;宗弼则主导了境内的金齐联合对宋作战,后屯驻在河北西路的黎阳,临河监视镇抚。伪齐政治的复杂性,从一开始便成为金廷内部权力博弈的投射场,而这又深刻影响了此后的和战进程。
金朝立伪齐统治黄淮之间的地区,主要的意图是以汉制治汉地,敉平境内汉人的反抗。但更深层次的原因,当是金朝将自身主要的兵力,从初定的黄淮之间抽出身来,用于灭宋,这在此后金军的动向上可以看出。建炎三、四年对初建的南宋政权而言,是极为凶险的两年。先是建炎三年金军南侵,宗弼的东路军直入杭州、明州,迫使高宗逃亡海上。紧接着在建炎四年,“金左监军昌与完颜宗弼皆在淮东,约秋高入犯”,意图一举颠覆南宋政权。为减轻东南的军事压力,高宗命知枢密院事张浚为川陕宣抚处置使,在陕西牵制江淮的金军主力。张浚入陕后在建炎四年九月谋划对金军的会战,“富平之战”后陕西五路尽失,但也初步达到了减轻高宗及南宋朝廷军事压力的目的。
其三,是金朝谙班勃极烈兼都元帅完颜杲去世,储君之争白热化。富平之战后,金朝的收获,是打败陕西的宋军主力,趁势攻下泾原、熙河、环庆三路,于是陕西六路占有五路,宋仅存秦凤路秦岭以南一部,这是宗辅入陕主持陕西战事的功劳。天会八年九月,与富平之战差相同时,储君谙班勃极烈完颜杲去世,宗辅战后于天会十年以平定陕西的功劳和威望,回到朝中,联合太祖系的宗干、宗弼,立太祖嫡长孙亶为储君,太祖系力量在中央和元帅府都有所加强。以此事为转折,宗翰的势力却呈下降势头。在中央,其在国论勃极烈中位列第四,居于子侄辈之下;在都元帅府,虽升兼都元帅,但失去了支配陕西军事的地位。这给宗翰、完颜昌和希尹等宗室系带来极大震动,于是他们谋划推动与南宋的和议,宋金关系从金朝一心灭宋到接触和谈,和议出现了转机。
以天会十年立太祖嫡长孙亶为储君为转折点,太祖系和宗室系的力量对比发生变化,宗翰在朝廷和都元帅府的势力都有所下降,更为重要的,是失去了对宋战争的话语权。绍兴四年(1134年)五月,岳飞收复荆襄,遂使长江上下游形势相接,这对伪齐政权自立国后蒸蒸日上的国势是一个重大打击。刘豫想要反击,乞师于金,引发金廷内部的又一波内争。据《宋史·刘豫传》载:
复遣伪知枢密院卢纬请师于金主,金主集诸将议,粘罕、希尹难之,独宗辅以为可。乃以宗辅权左副元帅,挞辣权右副元帅,调渤海、汉军五万应豫。以兀朮尝渡江,习知险易,俾将前军。豫以麟领东南道行台尚书令。朝廷震恐。
对于这次金齐联军伐宋,“粘罕、希尹难之”,是因为他们早在天会十年时已经察觉到自身的不利处境,已在谋划对宋和议,故而反对出兵。但“独宗辅以为可”,太祖系的领袖宗辅在盘算,通过对宋战争破坏宗翰主导的和议,以进一步压制其势力。宗翰谋划对宋和议,始于天会十年。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
淮东宣抚使刘光世言:“通问使、朝奉郎王伦还自金国。”始朝廷遣人使虏,自宇文虚中之后,率募小臣或布衣,借官以行,如伦及朱弁、魏行可、崔纵、洪皓、张邵、孙悟辈,皆为所拘。既而金左副元帅宗维在云中,遣都点检乌陵思谋至馆中,言息兵议和之意,俾伦南归,须使人往议。
对于此条记载,楼钥所作王伦《神道碑》记载与之同,但《金史·王伦传》却有不同说法,文曰:“天会十年,刘豫连岁出师皆无功,挞懒为元帅左监军经略南边,密主和议,乃遣伦归。”实际上,此时金朝在元帅府主导对宋和战的实权人物是宗翰,不过完颜昌一向有与宋朝和议的想法,因而说王伦之归受完颜昌之遣,也不见得与事实有多大的出入。对此,赵永春认为,宗翰遣归王伦,绝不是真正想与宋朝议和。外山军治先生认为,试图南伐的宗翰为何遣返王伦议和,令人费解。如上所述,宗翰遣王伦归宋议和,是金朝贵族立完颜亶为储君后,宗翰出于对自身不利地位的考虑。
王伦之归,是南宋建立后派往金朝求和使臣中,第一位返宋的使臣,带来了宗翰同意“息兵议和”的意愿,这的确是南宋初期宋金关系史上一个极为重大的转折。于是双方就议和内容进行磋商。绍兴三年七月,宋遣同签书枢密院事韩肖胄等至云中,“见金国左副元帅宗维等议事”。十一月,韩肖胄等使还,宗翰遣金使李永寿、王翊等九人报聘,十二月李永寿等入见,提出议和的三点要求:“请还伪齐之俘,及西北士民之在东南者,且欲画江以益刘豫。”对此要求,宋廷不从,遣使“请还两宫,及河南地。”
此次和议,在宋金双方都引起巨大的反弹。在南宋方面,和议引起朝野的普遍反对,同意和议的是高宗和秦桧。在金朝方面,反对由宗翰主导的宋金和议的太祖系力量占据了上风。宗辅统率金齐联军再度伐宋,这也意味着宗翰失去了对宋和战的主导权,这也被认为是宗翰和希尹“失兵权”之始。这一点是从宗翰势力退出伪齐政权的角力场开始的,主要的原因是,宗翰仅仅在立刘豫之初,挟个人权势抢占了立刘豫为伪齐皇帝人选的头功,以及将早先归附的旧宋臣僚势力安插进伪齐中枢,但在军事上没能插足,主导伪齐军事的金朝势力是完颜昌和宗弼,并不属于宗翰势力。自此,左副元帅宗翰在汉地的势力先后退出了陕西和黄淮之间的伪齐,仅保留在西京、河东一带。
以天会十三年正月太宗去世、幼主熙宗继位为契机,金朝的权力结构展开新一轮调整,主题是强化中央集权,着力点有两个:一是收回宗翰、希尹一系的军政权力,将汉地西京、河东军政权力收归中央;二是废伪齐政权,江淮之间地区由中央直辖。这是绍兴八年(1138年),金归还宋河南、陕西地的基础和背景。在这一时期,金朝汉地的政治地理格局发生重大变化,西京、河东、收归朝廷,与皇权紧密的太祖系控制着燕京、河北,仅有陕西、江淮尚未牢固控制,金廷对汉地的控制力空前加强,而陕西、江淮也成为太祖系和宗室系角力的重点场域。
天会十三年三月,宗翰自云中被召至朝廷,“以国论右勃极烈、都元帅宗翰为太保,领三省事,封晋国王。”由国论勃极烈转任领三省事,成为金廷中枢官员。程妮娜指出,调宗翰入朝是以相位易兵权。紧接着,十一月“以元帅左监军完颜希尹为尚书左丞相兼侍中,太子少保高庆裔为左丞,平阳尹萧庆为右丞”。宗翰、希尹一系自此失去对西京和河东的军政大权,想要处置便很容易。天会十五年六月,杀尚书左丞高庆裔,七月领三省事宗翰卒,一举解决了自金初以来最具权势的宗室系代表宗翰的势力,将汉地西京和河东收归朝廷掌控。紧接着于十一月“废齐国,降封刘豫为蜀王,诏中外。置行台尚书省于汴”。金朝对汉地的治理体制进入新的阶段。
(二)天眷元年至天德二年:“都元帅府—行台尚书省”体制
这一阶段,都元帅府依然负责汉地军政事务,对所有汉地有军事镇戍之责。其下行台尚书省作为中央尚书省的派出机构,负责汉地行政事务,受都元帅府、金廷双重管辖。皇统元年后,燕京路隶属中央之尚书省,都元帅府负责西京及山后诸部族之军政事务,其余汉地行政由行台尚书省负责。
天眷元年时,金朝的权力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金廷收回宗翰、希尹在西京、河东的军政大权后,太祖系成为最大的赢家,在朝廷有领三省事宗干,都元帅府则有左副元帅宗辅驻守燕京,右都监宗弼屯驻在凤翔镇抚,且接管了宗翰势力退出后的陕西地区。主要负责在陕作战的,是与宗辅关系密切的宗室阿离补和撒离喝。阿离补系出景祖,但跟太祖系关系密切,在天会九年时随宗辅经略陕西,立有战功,天会十二年升为元帅右都监,后在十五年迁左监军,宗弼复取河南地,迁为左副元帅。撒离喝为安帝六代孙,系世祖养子,是较为疏远的宗室,从宗辅征伐陕西、蜀口,镇抚陕西。
自此左副元帅宗辅一跃成为金朝最具权势的人物,控制着燕京、河北和陕西大片汉地,但这种巅峰犹如昙花一现,原因是宗辅很快于天会十三年五月去世。太祖系在都元帅府失去了至为重要的中坚力量,在都元帅府仅剩宗弼一人,而论资历和威望,宗弼皆低于宗室系代表叔父完颜昌,这是完颜昌势力上升的重要背景。天会十五年十月完颜昌升为左副元帅,封鲁国王,同时升宗弼为右副元帅,封沈王。在朝中领三省事的,除了太祖系的宗干外,尚有太宗子宗磐。为了增强太祖系的力量,熙宗引入“素有才望”的太祖幼子宗隽,天眷元年由东京留守入朝,不料其政治立场偏向宗室系的完颜昌,“与左副元帅挞懒建议,以河南、陕西地与宋,俄为尚书左丞相。”
这样,天眷元年时金朝的权力结构,在中央三省和都元帅府,是太祖系的宗干、宗弼,和宗室系的宗磐、完颜昌的较量,且出身太祖系的宗隽偏向宗室系,相对而言宗室系占有优势。这是天眷元年八月,金朝“以河南地与宋”的政治基础。绍兴八年和议,核心议题有三:名分礼仪、疆域划界、岁币。对此,寺地遵先生认为,绍兴八年十二月宋金和议时,双方对岁贡、誓表、册命等有关和议的内容和条件皆未讨论。但实际上,早在绍兴四年时,宋使魏良臣至完颜昌军中,提出:“此来为江南欲守见存之地,每岁贡银绢二十五万匹两。”当时完颜昌尚未掌握处置汉地的支配性权力,此次和议便搁置了。
天会十五年完颜昌已掌握都元帅府大权,遂在十二月让此前被扣押的宋使王伦、高公绘还宋。绍兴八年七月,南宋以王伦为奉迎梓宫使,磋商和议内容,核心的问题有两个:一是“议和后礼数”,二是“割地远近”。所谓“礼数”,是要高宗跪受国书;所谓“割地远近”是指对于金人所谓“还河南诸州”的黄河,具体所指为“旧河”还是“新河”。“旧河”即黄河故道;“新河”则是建炎年间杜充为阻挡金军,掘开黄河南流的清河,二者的区别在于是否包括山东东、西两路。岁币则绍兴四年时已达成共识。
对于“受书礼数”的问题,解决的办法是,接受御史中丞勾龙如渊提出的“得其书纳之禁中,则礼不行而事定”的建议,以给事中楼炤所言“谅阴三年不言”为由,由宰相秦桧代收国书。也即高宗接受金朝册封,但皇帝本人不出席封册礼,而是以宰相代收册封之书,顺利解决了名分礼仪的问题。至于“河南地”的所指范围,完颜昌同意和议的目的便在于将山东东、西路划为自己的势力范围,从而进一步交结控制南宋。于是所归“河南地”以“新河”为界。绍兴九年正月,金人归还河南、陕西地,“金人以东、西、南三京,寿春府、宿、亳、单、曹州,及陕西、京西地归于有司。”
完颜昌主导和议的目的,是控制山东,那为何也要一并割让陕西呢?我们认为,将陕西地一并归还南宋,应当包含完颜昌削弱太祖系势力的意图。如前所述,此时主导陕西的主要军事力量,是太祖系的宗弼和其他与太祖系较为亲密的宗室。将陕西地还宋,意味着驱除了在陕西的太祖系力量。太祖系的大本营在燕京、河北,但在归还南宋河南地后,便改燕京枢密院为行台尚书省,加强了金朝廷对燕京、河北地区的控制。而山东成为自己的势力范围,那么就形成了对太祖系的压倒性优势,这是此次完颜昌主导和议的主要原因。由完颜昌主导的和议,尽管在归地一事上,因为金朝权力格局的变化有所反复,但在和议最重要的三事:名分礼仪、划界、岁币上,其中的名分、岁币两事达成共识,这为此后绍兴十一年和议磋商奠定了基础。
绍兴九年和议金朝方面的政治基础,是宗室系的宗干、完颜昌在权力结构中占据了优势,但任由完颜昌占据山东,这与金初的中央集权趋势是相违背的,注定不能稳定地维持。天眷二年正月时,宗室系在朝中的力量一度得到加强,“以左丞相宗隽为太保、领三省事,进封兖国王;兴中尹完颜希尹复为尚书左丞相兼侍中”。但熙宗和太祖系对宗室系的逆转也在谋划中,反击先从中央三省开始。七月,“宋国王宗磐、兖国王宗隽谋反,伏诛。”先以谋反罪名诛杀领三省事的宗磐、宗隽。接着,贬左副元帅完颜昌为行台尚书左丞相,夺其兵权,八月同样以谋反罪诛杀。这样,意味着由完颜昌占为个人势力范围的山东东、西路的掌控权回到了金朝中央,具体来说,是回到了行台尚书省。
在铲除宗室系势力的同时,太祖系的力量在强化。七月熙宗以右副元帅宗弼为都元帅,进封越国王,总领都元帅府兵权;八月以太傅、领三省事宗干为太师,领三省如故,进封梁宋国王。这样,在天眷元年下半年,将宗室系在三省的宗干,和在都元帅府的完颜昌势力一举覆灭,太祖系完全掌握了内外大权,形成在内以宗干领三省事总领朝政,在外以宗弼为都元帅总领汉地军政,内外互相支撑的政治格局,熙宗政治就此确立。
熙宗政治是由太祖系支撑的中央集权体制,宗干、宗弼掌权之初,权力继续向太祖系集中,以加强中央集权。天眷三年正月,以都元帅宗弼领行台尚书省事,总体负责汉地的军政事务。九月杀左丞相完颜希尹、右丞萧庆,铲除宗室系的代表人物希尹的势力,取而代之被补充进来的势力,都是较为疏远的宗室,对皇室难以造成威胁。十一月以世祖幼子、前西京留守完颜昂为平章政事,十二月,以血缘较为疏远,但关系与皇室密切的宗室元帅左监军阿离补为左副元帅,右监军撒离喝为右副元帅。人事布局初步完成之后,熙宗、宗干、宗弼等将中央集权的目光转向已归还南宋的汉地,谋求复取河南、陕西地。
天眷三年五月,宗弼出兵复取河南、陕西地,由都元帅宗弼和右监军撒离喝分别出兵河南、陕西,宗弼自将精兵十余万人取河南,“河南诸郡望风纳款”;右副元帅撒离喝入陕右,“陕西州县伪官,所至迎降”。金复取河南、陕西地,也与金朝统治汉地的构想有关,这就是将此前的间接统治,变为直接统治,实现方式便是向内地迁徙猛安谋克户和设屯田军。据史载:“金人既复取河南地,犹虑中原士民怀二王之意,始创屯田军。及女真、奚、契丹之人,皆自本部徙居中州,与百姓杂处,计其户口,授以官田,使自播种。春秋量给衣马,若遇出军,使给其钱米。凡屯田之所,自燕之南,淮、陇之北俱有之,多至五六万人,皆筑垒于村落间,至今不废。”此前金朝对河北、河东的统治,便是移入大量的猛安镇抚,此次也不例外,同时创屯田军与汉人百姓杂居。
皇统元年四月,宗弼再次南侵。伐宋战争正在进行,不料又突生变故。五月,领三省事、梁宋国王宗干去世。宗干是太祖庶长子,熙宗父亲宗峻去世后,宗干收继宗峻之妻,熙宗由宗干抚养长大,可以说宗干是熙宗的庇护者。宗干去世时,熙宗称:“朕幼冲时,太师有保傅之力。”熙宗在朝廷失去了主心骨和支撑力量,遂进宗弼为尚书左丞相兼侍中,都元帅、领行台如故,决定与南宋缔结和议。对此,外山军治先生认为金朝对南宋的态度和政策,在此时由此前的强硬态度转为和议,原因在于此时战将仅有宗弼一人,女真的猛安谋克兵力不足,军队逐渐变为由汉人、契丹人等组成的杂牌军,兵势不振。且金朝受到兴安岭的蒙古的入侵,需要结束对宋战争。不过,熙宗推动和议,应当也有为避免在外领兵,和掌握朝政及汴京行台尚书省军政大权的宗弼权势过大的考虑,毕竟由大臣独揽大权,与熙宗自继位以来推动的中央集权相违背。在此背景下,金朝只得迅速终结对宋战争,最终达成和议,这是绍兴十一年战争及和议看起来甚为匆忙的原因。
绍兴十一年十一月,在宋军的抗击之下,金军难以突破宋军的长江防线,宗弼遣宋使魏良臣等还,商议和议内容。魏良臣还宋后,带回金方的议和条件:“许以淮水为界,岁币银帛各二十五万匹两,又欲割唐、邓二州。”主要的议题是“划疆”,在江淮以淮河为界,这是宋朝自议和以来始终坚持的;在荆襄割唐、邓二州,是要占据荆襄北部的战略要地,增加宋军的防守困难,体现的防御思想,依然是在新的南北对峙格局中占有优势。岁币则在此前答应的基础上增加一倍,银绢各为二十五万匹两。南宋朝廷“许割唐、邓二州,余以淮水中流为界”。淮河、唐邓一线的划界遂达成共识。至于名分礼仪问题,在完颜昌主导和议时已达成共识,宋朝为金朝的附属国。宋金和议中关键的三项内容,名分、划界、岁币,至此全面达成共识。金朝遂于绍兴十二年三月,“遣左宣徽使刘筈以衮冕圭册册宋康王为帝。归宋帝母韦氏及故妻邢氏、天水郡王并妻郑氏丧于江南”。册文曰:“册命尔为帝,国号宋,世服臣职,永为屏翰。”南宋向金朝称臣,宋金达成册封关系。
绍兴十二年和议达成时,没有议定的内容,是“划界”中秦岭一线的地界。宋方“乃割商、秦之半,存上津、丰阳、天水三邑及陇西成纪余地,弃和尚、方山原,以大散关为界”。这样,在川陕秦岭一线,将秦岭入口的战略要地和尚原、方山原以北的地区割予金朝,南宋退保秦岭,陕西地界就此划定,金朝同样在边界的西段保持了对宋军的地理优势。至绍兴十二年八月,宋金和议的三项主要内容均谈妥,宋金和议终于成立。
宋金和议对金朝来说,是金初强化中央集权的必然选择。经过金初宗室系与太祖系的斗争,在金廷中枢和都元帅府清除了宗室系的势力,汉地中除燕京路外,由行台尚书省掌管,归于皇权紧密的太祖系宗弼控制。但宗弼既掌管行台尚书省,又为都元帅兼领三省事,内外军政大权皆掌于其手,对皇权而言同样是威胁,为防止宗弼势力的尾大不掉,熙宗匆忙与南宋达成和议,自此宋金达成册封的君臣关系。直至绍兴三十一年(金正隆六年)海陵南侵失败后,宋金达成隆兴和议,将宋金之间的外交关系由“君臣关系”变为“叔侄关系”,宋金关系由“册封关系”向“对等关系”迈进。自从宋金之间保持了长期的和平,这也意味着宋金双方达成了稳定的南北对峙格局。
海陵天德二年十二月,“罢行台尚书省,改都元帅府为枢密院”,实现了汉地直属中央管理。同时,“置统军司于山西、河南、陕西三路,以元帅府都监、监军为使,分统天下之兵。”此举改都元帅府为枢密院,枢密院成为国家最高军事指挥机构。同时,将汉地军事由元帅行府镇抚,改设山西、河南、陕西三统军司,以原元帅府左右副元帅、监军、都监为统军使,继承了汉地军事由元帅府统军镇抚的治理思想。其后山西路统军司为山东路统军司所取代,余蔚指出,大定初年时罢山西路统军司,而新增山东路统军司。金世宗大定以后,三统军司稳固为南京路(河南路)、陕西路及山东路。综上,天德二年之后,金廷形成治理汉地的稳定体制,此即汉地行政直属中央管理,汉地军事则由三统军司镇抚,其后这一体制长期稳定运行。
三、结语
金初对汉地的治理模式,伴随着政治体制由部族体制向中央集权体制的转型而演变。金初二元政治体制下,金廷中央实行国论勃极烈制度,女真内地实行女真制度,汉地则实行汉制。负责汉地治理的地方最高军政机构为都元帅府,同时兼管山后西南、西北招讨司的部族,并非最高国家军事机构。都元帅府之下,由左、右副元帅行府等分治、镇戍汉地,负责行政事务的机构是中书省、枢密院,这是将辽朝“中书枢密院体制”下的宰辅机构降格为地方行政机构。金廷中枢机构由三省制取代国论勃极烈制度过程中,汉地中书省、枢密院中的礼、吏、兵、刑、户、厅(工)六部(房)机构发展出尚书省并成为三省制的核心。中央尚书省成立后,遂改中书省、枢密院为行台尚书省,以作为中央尚书省的派出机构负责汉地行政事务,同时受金朝中央和都元帅府的管辖。金初汉地治理模式,经历了“都元帅府—中书省、枢密院体制”和“都元帅府—行台尚书省体制”。海陵天德二年,废行台尚书省,实现了汉地直属中央管理。同时,改都元帅府为枢密院,设置山西、河南、陕西三统军司,以原都元帅府左右副元帅、监军、都监为统军使,则是继承了汉地军事由都元帅府统军镇抚的治理思想。自此以后,汉地民政由中央直接管理,汉地军事由统军使率军镇抚,有效实现了中央集权。
金初对汉地的治理模式,由地方分治到中央集权的演变过程中,伴随着贵族间的政治斗争,而汉地即为其角力场,这一过程也深刻影响了宋金和战进程。都元帅府的权力结构,按其与皇权的紧密程度可分为太祖系和宗室系两派,其中,太祖系的大本营是汉地中的燕京、河北,宗室系的大本营是汉地中的西京、河东。都元帅府中宗室系的宗翰占据优势地位时,主导了金朝对宋政策由“灭宋”到“和议”的转折,推动了绍兴二年划江而治的和议;太祖系宗辅取得都元帅府领导地位后,和议中断,主导了以川陕为主战场的“灭宋”战争。宗辅卒后,宗室系的完颜昌得势,为将山东占为自身势力范围,并将太祖系势力逐出陕西,主导了绍兴九年和议,将河南、陕西地归宋;完颜昌被杀后,太祖系在中央和都元帅府取得主导地位,再次发动侵宋战争,夺回归宋的河南、陕西地,黄淮之间由汴京行台尚书省直接管理。宗干去世后,金熙宗为避免太祖系宗弼势力过大,为维护中央集权,推动了绍兴和议,自此宋金达成册封的君臣关系。海陵南侵失败后,宋金达成隆兴和议,将“君臣关系”变为“叔侄关系”,宋金关系走向“对等”,自此形成稳定的宋金南北共存格局,是为10—13世纪中国从多政权并存走向大一统历史进程中的重要一环。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历史研究院重大历史问题研究专项2023年度重大招标项目“思想史视域中的中国历代边疆治理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23VLS01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