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方孝孺拒为朱棣草诏”是建文忠臣殉难的重要场景之一,这一叙事的形成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的演变过程,如同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其主要情节完全来自于明代中后期史家们持续的建构和想象,其故事架构也存在着严重缺陷,因而不能当做信史对待。但是这一叙事背后所流露的对朱棣的贬斥、对建文君臣的同情,以及反抗官方叙事的立场,毫无疑问是真实存在的。“方孝孺拒为朱棣草诏”叙事的不断放大,也反映出明代中后期私家史学逐渐掌握书写建文君臣事迹的话语权。
方孝孺(1357-1402),字希直,又字希古,号正学先生,浙江宁海人。曾在洪武、建文两朝为臣,理学修养深厚,被后人视为明初一代儒宗,尤其以建文殉难忠臣闻名后世。后人讲述他的忠烈事迹,总要提及“拒绝为朱棣草诏”和“诛十族”两个重要场景,前者表现方孝孺的忠义精神,后者渲染其结局之惨烈。已经有学者对后者进行考证,认为“诛十族”只是一个传说,不能当做历史事实。不仅如此,“方孝孺拒为朱棣草诏”叙事也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的演变过程,其主要情节完全来自于明代中后期史家们持续的建构和想象,并且情节架构存在着严重缺陷,因而也不能当做信史对待。
一、明代建文冤案之反正与私修建文史籍之兴盛
明代中后期朝野兴起了为建文君臣翻案的政治潮流,极大地刺激了民间私修建文史籍的风气,建文君臣事迹开始被私家记载、传播,对明初官修史书的建文君臣叙事形成了冲击。
永乐二十二年,朱棣去世,明仁宗朱高炽即位之后,为了笼络人心,很快下诏宽宥建文忠臣亲属,“御札付礼部尚书吕震曰:‘建文中奸臣,其正犯已悉受显戮,家属初发教坊司、锦衣卫、浣衣局并习匠及功臣家为奴,今有存者,既经大赦,可宥为民,给还田土。’”“上闻建文奸臣齐、黄等外亲全调戍边者,有田在乡悉荒废,令兵部每家存一丁于戍所,余放归为民。”仁宗宽宥建文奸臣亲属,表明政治氛围已经略为宽松。景泰八年,明英宗发动“夺门之变”,成功复辟。朱祁镇为了拉拢人心,与大臣李贤商量后,下诏释放“建庶人”。“上复位之后,因思建庶人辈无辜淹禁将五、六十年,意欲宽之。一日,谓贤曰:‘亲亲之义,实所不忍。’贤即对曰:‘陛下此一念,天地鬼神实临之,太祖在天之灵实临之,尧、舜存心不过如此。’上遂决。即日白太后,许之。”“建庶人”就是建文帝的少子朱文圭,明英宗的这一行为进一步缓和了当时的政治氛围。
随着政治氛围的松动,朝臣们开始上疏,希望朝廷为建文君臣平反。弘治六年,兵科给事中吴世忠请恤方孝孺、周是修、练子宁、黄子澄、邹公瑾、魏公冕、颜瑰、齐泰等建文殉难诸臣,“伏乞赐之爵谥,崇以庙祀,录其子孙,复其族属,以励士夫之节,慰忠义之灵。”弘治十二年,致仕礼部主事杨循吉请复建文帝尊号。弘治十七年,户部郎中陈仁请复方孝孺等人的官职。上述请求均没有得到孝宗的同意。嘉靖十四年,吏科给事中杨僎疏请褒扬恤录建文死难诸臣,世宗不许。隆庆六年,明神宗即位,在张居正的提议下,明神宗下诏表彰恤录建文死难诸臣,“革除间被罪诸臣,忠于所事,甘蹈刑戮,有死无二,皆我太祖高皇帝所储养忠臣义士,我成祖文皇帝当时亦有练子宁若在,朕犹当用之之语。是诸臣罪虽不赦,心实可原。朕今仰遵我圣祖遗意,褒表忠魂,激励臣节,诏书到日,各地方有司官查诸臣生长乡邑,或特为建祠,或即附本处名贤忠节祠,岁时以礼致祭其坟墓,苗裔倘有存者,厚加恤录。”至此,明廷正式为建文死难忠臣平反。天启二年,方孝孺十世孙方忠奕来京请求恤录,获得了明熹宗的认可。为建文殉难忠臣平反之后,朝臣们又继续推动朝廷恢复建文帝的正统地位,为其平反。
朝臣们为建文帝平反的努力遭遇到了皇权的阻碍,经历了更为漫长的过程。正式恢复建文年号意味着承认朱允炆的正统地位,否定“靖难之役”,朱棣及其子孙皇位的合法性由何而来?皇帝们内心显然十分清楚。万历十六年,国子监司业王祖嫡上疏,请求复建文年号、纂修建文实录,获得礼部尚书沈鲤和大学士申时行的支持,但明神宗没有同意。万历二十三年,礼科给事中杨天民、监察御史牛应元相继上疏要求“改正革除建文年号”,礼官范谦希望朝廷在纂修纪传体国史时恢复建文年号,并为建文帝单独设立《少帝本纪》,“诏以建文事迹附太祖高皇帝之末,而存其年号。”在群臣的舆论压力之下,万历皇帝被迫做出让步,同意将建文事迹附于《太祖本纪》之后,用建文年号纪年,但是明廷对建文年号的承认只限定在当时正在纂修的纪传体国史之中,并没有在礼法制度上恢复建文帝的年号,也意味着官方没有为建文帝平反。此后依然不断有人上疏请求正式恢复建文年号。天启二年,南京户科给事中欧阳调律请编建文实录、补建文帝庙祀,明熹宗不许。崇祯十五年,驸马都尉巩永固请补建文谥号,崇祯帝以“此事列圣皆未行”为理由拒绝。直到南明弘光政权,这一局面才得以改变。此时的明朝政权风雨飘摇,朝不保夕,为了笼络人心,凝聚士气,在崇祯十七年七月下诏恢复建文帝的合法地位,“恭上建文君尊谥曰嗣天章道诚懿渊恭观文扬武克仁笃孝让皇帝,庙号惠宗,建文后尊谥曰孝愍温贞哲睿肃烈襄天弼圣让皇后。”不仅恢复了朱允炆的帝号,还为其上谥号和庙号,建文帝的正统地位在国家礼法制度层面得以彻底恢复,也标志着明廷正式为建文帝平反。
朱棣“革除”了建文帝正统地位,废除了建文朝的政治举措,建文朝的历史也成为朝野的禁忌话题。仁、宣之后,朱棣一系统治地位巩固,政治氛围逐渐宽松,随着官方宽宥建文君臣的亲属以及朝臣推动为建文君臣平反,私家记述建文君臣事迹的史籍开始出现。建文君臣忠烈事迹的记载与传播,激发了臣民的正义之心和同情之心,进一步促使朝廷为建文君臣平反,当平反遭遇挫折之后,史家愈挫愈勇,遂致建文君臣事迹愈发复杂和夸张。正德、嘉靖以后,建文史籍的编撰出现了繁荣景象,万历朝官修国史失败更加刺激了私家编撰建文史籍活动,由于官方修史无所作为,私家史学最终掌握了建文历史书写的话语权,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明代流传下来的私家建文史籍,数量极为庞大,既有专史著作,也有断代史著作中的相关论述,体裁有编年体、纪传体、人物传记等。万历时期屠叔方《建文朝野汇编》征引的相关书目,多达一百三十多种。黄虞稷《千顷堂书目》收录建文史籍五十九种。流传至今的明代建文史专著还有:《备遗录》《革除遗事》《革朝志》《姜氏秘史》《奉天刑赏录》《革朝遗忠录》《建文皇帝备遗录》《建文朝野汇编》《建文书法儗》《革除逸史》《忠节录》《皇明忠义存褒》《致身录》《拊膝录》《从亡随笔》《表忠纪》《逊国忠纪》《逊国正气纪》《建文年谱》等。至于综合性的历史著述,就数不胜数了。与早期官修史书相比,明代中后期私修史书对建文朝历史的书写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变化:
首先,对待建文政权的立场,由否定到肯定。朱棣即位之后,正式革除建文年号,建文年号被洪武年号取代,废黜建文帝的帝号,称其为建庶人,建文政权的合法性被朱棣完全否定。永乐初官方纂修的《奉天靖难记》,建文帝在位的四年分别用洪武三十二年、三十三年、三十四年、三十五年纪年。受此影响,早期建文史籍多用洪武、革除、或干支纪年,之后开始出现建文与洪武纪年并行的现象,例如,《革朝志》用建文年号,下面用小字注明“革除称洪武年”,郑晓《逊国纪》使用“建文元年”,旁边用小字标注“革除称洪武三十二年”,薛应旗《宪章录》纪年称“革除建文元年己卯”。万历二十三年,明神宗诏准在国史使用建文年号,其后私家用建文纪年成为潮流。与此同时,史籍对建文帝的称谓也出现了变化。《奉天靖难记》以轻蔑的口吻直呼“允炆”,《明太宗实录》称之为“建文君”,宋端仪《立斋闲录》、祝允明《野记》称之为“建庶人”,之后的史籍一般称“建文君”“革除君”。嘉靖朝以后不少史籍开始称“帝”“上”或“天子”,例如《姜氏秘史》《革朝志》《宪章录》《革除逸史》等,朱允炆的皇帝身份逐渐获得一部分民间史家的认可。
其次,建文君臣的形象,经历了从“昏君奸臣”到“明君忠臣”的变化。永乐官修《奉天靖难记》诬蔑朱允炆矫诏继位,从根本上否定其合法性,将朱允炆塑造成昏暴之君,天降灾异而拒绝反省,以此证明朱允炆被天命所弃。指责方孝孺、齐泰、黄子澄等人品行败坏,搬弄是非,将他们丑化成乱臣贼子,更污蔑方孝孺是一个摇尾乞怜的软骨头。《明太宗实录》基本上继承了《奉天靖难记》的立场,修辞略有缓和。明中期后的私修史书在塑造建文帝形象时出现了巨大的反差,不少史书都记载了朱元璋的临终遗诏,称赞朱允炆“仁明孝友”,赞扬他在位期间宽厚仁慈,轻徭薄赋,甚至有人将建文朝“治化几等于三代”,建文帝在位四年,就有三年在打仗,这样的描述显然并非基于史实,而是来自于民间对建文帝的同情和想象。方孝孺、黄子澄、齐泰等人的形象也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张芹《备遗录》说:“录诸先正之忠于所事而以死殉之者也。”黄佐《革除遗事》云:“诸先正之死,呜呼烈矣。大节揭揭,与天日相为昭。”嘉万时期出现了以忠字命名史籍表彰殉难诸臣的情况,如郁衮《革朝遗忠录》、张朝瑞《忠节录》、许有榖《皇明忠义存褒》等。经过私修史书的褒奖和宣扬,建文君臣“明君忠臣”的形象深入民心。
最后,叙事情节,从简单到复杂。明代官方不为建文朝修史,建文君臣事迹缺乏记载,仅在《奉天靖难记》《明太宗实录》中略有涉及,语多污蔑。尤其是方孝孺、黄子澄、齐泰等人的殉节情形,仅记“执奸恶齐泰、黄子澄、方孝孺等至阙下,上数其罪,咸伏辜,磔戮于市”,一笔带过。至于周是修、练子宁等人甚至没有提及。正统以后,建文诸臣的简单事迹开始出现,如李贤《天顺日录》略记周是修、方孝孺、铁铉等人,宋端仪《立斋闲录》辑录了数十名忠臣的资料,主要反映了建文诸臣不愿归降,惨遭杀戮的情形。嘉万时期,建文殉难诸臣事迹得到进一步发掘和丰富,殉难忠臣的人数越来越多,朱鹭《建文书法儗》的人物小传共计有二百八十七人,屠叔方《建文朝野汇编》记载建文忠臣达一百八十余人,与此同时,殉难忠臣事迹的记载也越来越详细。此外,明代中后期又兴起了建文逊国传说,建文逊国说也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最早是建文帝独自出亡的说法,其后演绎出朱元璋给朱允炆遗留箧子的故事,之后又出现了程济陪同出亡的情节,之后叶希贤也陪同出亡,到最后陪同出亡之臣达二十二人,并且辗转数地,往来探视。总之,无论是殉难说,还是逊国说,建文君臣事迹在建构和传播的过程中,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越传越夸张。
二、“方孝孺拒为朱棣草诏”叙事的形成与发展
“方孝孺拒为朱棣草诏”情节就是在上述背景之下不断建构、演变的,它同样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的演变过程,如同滚雪球,越滚越大,情节刻画越来越细致入微。
明初官修史书中的方孝孺是个软骨头,被捕之后,向朱棣乞求活路,《奉天靖难记》云:“时有执方孝孺来献,上指烟焰处谓方孝孺曰:‘今日使幼君自焚者,皆汝辈所为也,汝死有余辜!’方孝孺稽首乞哀乞怜,遂命收之。”《明太宗实录》略有改动:“时有执方孝孺来献者,上指宫中烟焰谓孝孺曰:‘此皆汝辈所为,汝罪何逃?’孝孺叩头祈哀,上顾左右曰:‘勿令遽死。’遂收之。”通过方孝孺与朱棣对话的情节,指责方孝孺等奸臣应该为朱允炆之死承担责任,以此证明方孝孺被磔罪有应得。
天顺时期,随着朝廷对建文君臣亲属的宽宥,方孝孺殉难忠臣的形象得以恢复,其殉难事迹得以重新建构。据李贤《天顺日录》记载:“文庙过江之日,初即位,欲诏示天下,问姚广孝举代草者,曰:‘必须方孝孺。’召之数次,不来。以势逼之,不得已,孝孺持斩衰而行见。文庙即命草诏,乃举声大哭曰:‘将何为辞?’敕左右禁其哭,授以笔,即投之地,曰:‘有死而已,诏不可草。’文庙大怒,以凌迟之刑刑之,遂夷其族。”这段文字颠覆了官修史书的说法,重新讲述了方孝孺的死难故事。其核心的故事情节是:朱棣希望方孝孺为自己起草即位诏书,遭到了拒绝,于是将方孝孺凌迟处死,夷其族。通过方孝孺“持斩衰”、“大哭”、“投笔”等细节,表现方孝孺的忠贞不屈,通过凌迟处死、夷族,表现其死状之惨烈,方孝孺殉难情节得以重现,其忠烈形象得以确立。这样的叙事很有张力,也极富戏剧性,对于展现方孝孺的忠烈形象十分成功。历史场景的再现离不开史学家合理的想象,然而过犹不及,朱棣怎么会允许方孝孺“持斩衰”与自己见面?这一情节明显属于过度夸张,违背了常理,被后来的文本舍弃。其后,成书于弘治年间的宋端仪《立斋闲录》转录了这段内容,在文后注明引自《天顺日录》,并批注说:“此一段未甚得其实,姑存之。”除此之外,《立斋闲录》还转录了方孝孺的绝命词,以及《南京锦衣卫镇抚司监簿》“薄籍载正学宗族抄扎人口有八百四十七人”。成书于正德年间的黄佐《革除遗事》根据《立斋闲录》的资料,对方孝孺殉难事迹进行了整合。方孝孺殉难事迹中最重要的场景当属朱棣与方孝孺的对话,这一情节被后来的史家不断夸张放大,最终演变成靖难之役当中的名场面。
方孝孺殉难事迹在《姜氏秘史》中进一步发展完善,除了增加“割舌”“含血犯御座”等更生动的细节之外,方孝孺与朱棣对话的情节进一步放大。“先是,燕邸南下,姚广孝请曰:‘殿下至京,须全方孝孺,杀此人则天下读书种子绝矣。’上纳之。既至,建文帝亡去,遂召孝孺问曰:‘我以周公匡成王而来,成王不在,当议所立。’对曰:‘殿下既以匡王室而来,成王不在,当立成王之子。’忤旨,因有灭十族等语。上大怒,即收捕其族党,尽诛之。”这段文本新出现了“读书种子”说以夸赞其学问,夷族说演化成诛十族说,更值得注意的是方孝孺与朱棣的对话增加了新的内容,周公辅成王的说法出现在对话中,以此来讽刺朱棣的篡夺行为。建文帝自焚而死,也轮不上朱棣当皇帝,因为建文帝是合法的皇帝,他的儿子拥有优先的皇位继承权,皇太子朱文奎不知所踪,但朱允炆还有幼子朱文圭。这样对话明确质疑朱棣皇位的合法性,揭露了朱棣名为靖难、实为篡夺的不法行为,可谓相当大胆。如此情节的出现也反映出明代中后期民间对建文君臣的同情心态。
《姜氏秘史》中方孝孺与朱棣对话的情节设计显然是有针对性的。《奉天靖难记》《明太宗实录》之中有大量的文本宣扬朱棣起兵靖难是效法周公辅成王,并无觊觎皇位之心,例如,“我之举兵,所以诛奸恶,保社稷,救患难,全骨肉,岂有他哉?夫天位惟艰,焉可必得,此事焉敢以闻。待奸恶伏辜,吾行周公之事,以辅孺子,此吾之志。尔等自今其勿复言。”又如,“予始逼于难,誓救祸除奸,以安天下,为伊周之勋,不意孺子无知,自底亡灭。今奉承洪基,当择有才德者,顾予菲薄,岂堪负荷?”可结果呢?周公不仅逼死了成王,夺取了成王儿子的皇位,还革除了成王的合法地位,周公辅成王的说辞只是为了掩盖朱棣篡夺的行为。《姜氏秘史》的情节设计就是为了揭露朱棣自比周公辅成王的虚伪性,揭露官修史书对朱棣的回护。
《姜氏秘史》之后,方孝孺与朱棣的对话情节被进一步放大,周公辅成王的话题被进一步升级。嘉靖时期郑晓《吾学编·文学博士方孝孺》:“建文君逊去,文皇以姚广孝言召用孝孺。不肯屈,系狱。一日遣人谕再三,终不从。又召孝孺草诏,及见,悲恸彻殿陛。上降榻劳曰:‘先生无劳苦,余欲法周公辅成王耳。’孝孺曰:‘成王今安在?’文皇曰:‘渠自焚死。’孝孺曰:‘成王即不存,何不立成王之子?’文皇曰:‘国赖长君。’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弟?’文皇又曰:‘先生无过劳苦。’置左右授笔札,又曰:‘诏天下,非先生草不可。’孝孺大批数字云云,投笔于地,又大哭。且骂且哭曰:‘死即死,诏不可草!’文皇大怒,命磔诸市。孝孺慨然就戮,为绝命词曰:‘天降乱离兮,孰知其由。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犹。忠臣发愤兮,血泪交流。以此徇君兮,抑又何求。呜呼哀哉,庶不我尤!’”这段文本增加了朱棣为自己辩解,又被方孝孺反驳的内容。朱棣认为建文帝之子太幼,难以担当大任,国家需要年长的君主治理,方孝孺反诘说建文帝有兄弟,言下之意,他们的皇位继承权优先于朱棣。建文帝有三个弟弟,吴王允熥、衡王允熞、徐王允熙,只要朱允炆为成王、为正统,按照朱元璋确立的嫡长子继承制度,都比朱棣更有资格继位皇位。这段情节的增加显然是为了进一步否定朱棣继统的合法性。
这段情节也有明确的针对性,主要针对《奉天靖难记》《明太宗实录》之中“国赖长君”的叙事。例如,诸王及文武群臣劝朱棣即位时说:“天生圣人为社稷生民主,今天下者太祖之天下,生民者太祖之生民,天位岂可一日而虚?生民岂可一日无主?况国有长君,社稷之福。殿下为太祖嫡嗣,德冠群伦,功施于内,威被四海,宜居天位,使太祖万世之洪基,永有所托,生民永有所赖,不宜固让,以孤天人之心。”又如,诸将上表劝进曰:“恭惟殿下文明武英,宽裕仁孝,为太祖之嫡嗣,实国家之长君,天生不世之资,民仰太平之主。曩奸恶逞毒肆凶,祸既覃于宗藩,几欲倾于社稷,集天下之兵以相围逼,使国中之众不能逃生。乃赫怒而提一旅之师,遂呼吸而定九州之地,战必胜,攻必取,实由天命之有归;绥斯来,动斯和,爰见人心之所在。今内难已平之日,正万方欣戴之时,宜登宸极之尊,以慰臣民之望。”由此可见,“国赖长君”是朱棣继统的官方重要说辞。私家史学通过不断精心建构方孝孺和朱棣对话的情节,表达对官方叙事立场的反抗,其对建文君臣的同情之心是可以理解的,但这样的情节显然不能当做史实来对待。
明代私家史籍对方孝孺殉难情节的建构和想象,最终被清代官方作为史实记录在《明史》之中:“先是,成祖发北平,姚广孝以孝孺为托,曰:‘城下之日,彼必不降,幸勿杀之。杀孝孺,天下读书种子绝矣。’成祖颔之。至是欲使草诏。召至,悲恸声彻殿陛。成祖降榻劳曰:‘先生毋自苦,予欲法周公辅成王耳。’孝孺曰:‘成王安在?’成祖曰:‘彼自焚死。’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子?’成祖曰:‘国赖长君。’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弟?’成祖曰:‘此朕家事。’顾左右授笔札,曰:‘诏天下,非先生草不可。’孝孺投笔于地,且哭且骂曰:‘死即死耳,诏不可草。’成祖怒,命磔诸市。”“方孝孺拒为朱棣草诏”的情节成为建文殉难事迹的名场面,得以广泛传播,为人传颂,方孝孺也被塑造成为建文殉难忠臣的典型人物。
综之,明初官书即有方孝孺与朱棣对话的情节,以朱棣之口斥责方孝孺奸臣误国,塑造方孝孺的奸臣形象,这样的情节显然是站在“靖难之役”胜利者的角度捏造出来的,并非史实。五十多年之后,《天顺日录》的说法出现了逆转,开始出现方孝孺拒绝为朱棣草诏的情节,方孝孺殉难忠臣的形象开始确立,方孝孺与朱棣之间的对话非常简单。此时的政治气氛较为宽松,私家得以零星记载建文君臣事迹。靖难之役末期,朱棣攻入南京时,曾颁布奸臣榜,“奸臣之有罪者予不敢赦,无罪者予不敢杀,惟顺乎自然而已。”方孝孺名列左班奸臣第五,朱棣与方孝孺势同水火,请方孝孺草诏的可能性并不大。方孝孺拒绝为朱棣草诏的情节恐怕没有史实依据。在《姜氏秘史》的文本中,方孝孺与朱棣对话的细节增多,出现了周公辅成王的内容。在《吾学编》的文本中,对话细节进一步丰富,出现了国赖长君的内容。“方孝孺拒为朱棣草诏”情节不断强化背后隐藏着史学家们对朱棣革除建文年号的不满,对朱棣继统合法性的质疑,对官方叙事的反抗,这样的叙事与明代中后期朝野持续推动为建文君臣平反的潮流互为表里。
三、从明成祖生母问题看“方孝孺拒为朱棣草诏”故事之缺陷
“方孝孺拒为朱棣草诏”叙事形成之后,不但被主流史学所接受,而且被进一步加工完善,最终成为方孝孺殉难事迹的主体情节。但是,当时的史家都没有意识到“方孝孺为朱棣草诏”的情节存在着一个严重的缺陷,这个缺陷动摇了“方孝孺拒为朱棣草诏”情节的史实基础,导致方孝孺殉难事迹失去了合理性,只能作为“故事”而存在。这个重要的缺陷就是史学家们都没有意识到一个重要的史实的存在:朱棣并非嫡子,方孝孺作为建文帝的重臣肯定是知情人。根据朱元璋制定的嫡长子皇位继承原则,朱棣作为庶子,根本没有继承皇位的可能。方孝孺如果真想拒绝为朱棣草诏,根本没有必要费那么多的口舌,只要揭露朱棣是庶出即可。
学界关于朱棣生母问题的讨论已经相当充分,学者们普遍认为朱棣的生母是碽妃,朱棣为了合法地继承皇位,对官方史书进行了系统的篡改,把自己捏造成高后嫡出。清代史学家夏燮对朱棣篡改实录,捏造自己为嫡子的过程曾有精彩的论述:“明成祖于建文所修之《太祖实录》,一改再改,其用意在适出一事,盖懿文太子薨,则其伦序犹在秦、晋,若洪武之末,则秦、晋二王已薨,自谓伦序当立,藉以文其篡逆之名也,并引周王为五人同母者,盖燕、周本同母也。《明史·黄子澄传》曰:‘周王,燕王之母弟。削周,是翦燕手足也’。此初修本之仅存者。解缙奉诏再修,尽焚原草而独存此数语者,盖缙等欲取媚成祖,遂谓懿文太子、秦、晋二王皆诸妃出,惟燕、周二王同为高后生,以证立适立长,礼之所宜。是则缙之所谓同母,乃母高后,与《子澄传》中同母之语词同而意异矣。缙之得罪在永乐九年,时必有谮之于成祖者,谓‘懿文庶出之语骇人听闻,修《实录》者留此罅漏以滋天下后世口实’,于是成祖并疑李景隆、茹瑺等心术不正,(语见沈氏《野获编》)。乃于九年复命姚广孝、夏原吉等为三修之役,而杨士奇等主之,因自懿文太子以下五人悉系之高后所出,遂为定本。而忘却子澄‘同母’一语,自相矛盾,未及追改,又入之《永乐实录》中,而燕、周二王之为庶生,反成铁证,是目论而不自见其睫也。夫诬太祖以易储之乱命,又诬太祖以适出之周王降为孽子,(谓令吴王为孙贵妃行慈母服,吴王后徙封周王)。成祖之罪,擢发难数,且以此欲盖而弥彰矣。”根据夏燮的说法,燕王朱棣、周王朱橚为同母兄弟,均为庶出。《太祖实录》二次修改都是为了掩盖这一事实。解缙等人为了迎合朱棣,在再修本《实录》中说懿文太子朱标、秦王朱樉、晋王朱棡都是诸妃庶出,只有燕王、周王为高后所生,这样一来朱棣就成了嫡长子。后来朱棣认为懿文太子朱标是庶子说法难以服人,就在三修本中采用了五子同为嫡出的说法。由于懿文太子、秦王、晋王均死于洪武年间,朱棣为在世嫡子之长,按伦序可以继位。这种说法相对稳妥,容易被人接受。再修《实录》今不存,夏燮说法难以直接证实,但是“二子本”和“五子本”《天潢玉牒》的存在间接地证明了夏燮说法合理性。《奉天靖难记》也采取了五子俱嫡的说法。总之,朱棣反复篡改《天潢玉牒》和《太祖实录》的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把自己打扮成高后之子,掩盖自己本为庶出的事实,为继统扫清障碍。
夏燮的论证主要利用的是间接证据和推论,明清之际的不少学者早已发现朱棣庶出的直接证据,并指出朱棣的生母是碽妃。谈迁《枣林杂俎·义集·彤管》:“孝陵享殿,太祖高皇帝、高皇后南向。左淑妃李氏,生懿文皇太子、秦愍王、晋恭王。次皇妃某氏,生楚王、鲁王、代王、郢王、齐王、谷王、唐王、伊王、潭王。又次皇贵妃某氏,生相王、肃王、韩王、沈王。又次皇贵人某氏,生辽王。又次皇美人某氏,生宁王、安王,俱东列。碽妃生成祖文皇帝,独西列。见《南京太常寺志》。孝陵阉人俱云孝慈高皇后无子,具如志中。”李清《三垣笔记》中同样提到了此事:“予阅《南太常寺志》载:懿文皇太子及秦、晋二王均李妃生,成祖则碽妃生,讶之。时钱宗伯谦益有博物称,亦不能决。后以弘光元旦谒孝陵,予语谦益曰:‘此事与实录、玉牒左,何征?但本志所载,东侧列妃嫔二十余,而西侧止碽妃,然否?曷不启寝殿验之?’及入视,果然,乃知李、碽之言有以也。”朱彝尊《曝书亭集·南京太常寺志跋》云:“曩海宁谈迁孺木馆于胶州高阁老弘图邸舍,阁老导之借故册府书纵观,因成《国榷》一部,掇其遗为《枣林杂俎》,中述孝慈高皇后无子,不独长陵为高丽碽妃所出,而懿文太子及秦晋二王皆李淑妃产也。闻者争以为骇,史局初设,彝尊尝以是质诸总裁前辈,总裁谓宜仍实录之旧。今观天启三年《南京太常寺志》,大书孝陵殿宇中设高皇帝后主,左配生子妃五人,右祗碽妃一人,事足征信。然则实录出于史臣之曲笔,不足从也。汉之文帝自言朕高皇帝侧室之子,于义何伤?而《奉天靖难记》每载长陵上阙下书及宣谕臣民,曰朕太祖高皇帝、孝慈高皇后嫡子,考妣必并举,壶浆欲掩而迹反露矣。志凡四十卷,嘉善沈若霖编。”谈迁、李清、朱彝尊都是当时著名的史学家,所见所闻必有依据,不会胡编乱造,他们都注意到《南京太常寺志》的说法与实录、玉牒记载不同。谈迁为写《国榷》曾经长期在南京盘桓,访问故老,搜集史料,他在南京见到了《南京太常寺志》这本书,询问过太常寺的宦官加以证实,并将朱棣是碽妃庶出的说法记载在《国榷》当中。李清则与钱谦益一起到孝陵寝殿,亲眼看到了神主的摆放次序,对《南京太常寺志》的记载进行了实地考察。朱彝尊为《南京太常寺志》写跋语,再一次肯定谈迁的发现。
根据《南京太常寺志》的记载,孝陵享殿神主的座次为:太祖、高后居中,左边为李淑妃及诸妃二十余人,右边为碽妃一人。高后无子,朱棣的生母是碽妃,太子朱标、秦王朱樉、晋王朱棡的生母是李淑妃。高后之下,碽妃在右侧独享尊宠。这样的安排颇能反映朱棣即位之后矛盾的心态。冒嫡继统之后,朱棣不能忘怀生母碽妃的生育之恩,但又无法在公开场合给予生母名分,只能在皇家秘地特设神主予以祭祀,不为外人所知。然而朱棣也无法面对太子、秦、晋二王嫡出的事实,因而捏造他们的生母是李淑妃,以此来减轻自己以庶夺嫡的道德压力。最新的考古资料证明,李淑妃不可能是朱标的生母。李淑妃的父亲李杰是朱元璋手下的将领,葬于南京,墓前立有《宣武将军佥广武卫指挥使司事赠骠骑将军佥都督府事李公神道碑铭》。根据碑文的记载,李杰于洪武元年(1368年)战死,时年三十八岁,也就是说李杰生于1331年。而朱标生于1355年,两者相差二十四岁,两人要成为祖孙,几乎是不可能的。此外,根据《天潢玉牒》的记载,朱元璋去世时,淑妃李氏殉葬,如果李淑妃真是太子朱标的生母,朱允炆怎么会忍心让亲祖母从死孝陵?由此来看,《南京太常寺志》关于朱标、朱樉、朱棡生母是李淑妃的说法并不可信,他们确实是高后所生。
方孝孺在建文朝担任过翰林侍讲学士,“时修《太祖实录》及《类要》诸书,孝孺皆为总裁”,他对朱棣庶出的底细显然是十分清楚的。朱棣以朱元璋的祖训为法理依据起兵“靖难”,他想要登上皇位自然也要符合祖制。朱元璋《皇明祖训》明确规定:“凡朝廷无皇子,必兄终弟及,须立嫡母所生者,庶母所生,虽长不得立。若奸臣弃嫡立庶,庶者必当守分勿动,遣信报嫡之当立者,务以嫡临君位,朝廷即斩奸臣。”朱棣的母亲是碽妃,实为庶出,即便“革除”了太子朱标一系的合法地位,秦王朱樉、晋王朱棡的子孙也比朱棣拥有继统的优先权,朱棣想要继统,只能冒称嫡子。方孝孺被俘之后,早已置生死于不顾,定会当面说出朱棣庶出的事实,揭穿其篡夺皇位的真相,怎么还会跟朱棣辩论成王之子、成王之弟的问题?当时的史家们看到并揭露了官方“周公辅成王”“国赖长君”叙事的虚伪性,却没有意识到朱棣“冒嫡”的问题,相信了朱棣嫡出的说辞,才在建构方孝孺殉难事迹时留下了一个巨大的缺陷,最终无法自圆其说。
结语
“方孝孺拒为朱棣草诏”叙事的形成过程,充分说明了建文忠臣殉难传说经过了长期的演变。除了方孝孺之外,建文忠臣铁铉、卓敬、陈迪、练子宁等人殉难时都有与朱棣对话、宁死不屈的情节,这些情节也都是后来的史家们自行脑补想象出来的,并无任何史料依据。从史源上来看,殉难事件的亲历者并没有留下当时的见闻。明代中后期建文忠臣殉难传说是对明初官方“靖难”和“革除”叙事的反抗,并非以求真求实为目的,因而不能视为信史。明代史学家王世贞曾云:“国史人恣而善蔽真,其叙章典、述文献,不可废也;野史人臆而善失真,其征是非、削讳忌,不可废也。”明代中后期建文忠臣戏剧化的殉难情节大多属于向壁虚构,但是其背后所流露的对建文君臣的同情、对朱棣的贬斥,以及为建文君臣翻案的立场,毫无疑问真实可信。
被书写的历史与真实的历史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柯文在《历史三调》中认为,真实的事件、当事人的经历与后人建构的历史神话是历史的三个面向。明代中后期建文君臣“殉难”事迹和“逊国”传说不就是后人建构的历史神话?事实上,当事人也在建构历史神话,朱棣系统地篡改国史,证明自己“靖难”和“继统”的合法性,不也是在建构历史神话吗?真实的历史不断地被或官方、或民间的层层叙事所掩盖,还需史学家们进一步的勾稽和考索,去伪存真,历史神话背后所反映的创作者的立场、观念和情感以及时代潮流,同样也是真实的历史,值得史学家关注和研究。
本文原载《明史研究论丛》第23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