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德胜:“清承明制”问题争鸣与反思

选择字号:大 中 小   本文共阅读 38 次 更新时间:2026-10-07 22:08

进入专题: 清承明制   明清易代  

● 祁德胜  

摘要:学界关于“清承明制” 已有大量的研究成果, 主要从“清承明制” 的不同时期、朝代延续性两个方面进行研究, 但在继承内容(如内阁制度、督抚制度) 及满汉因素整合上存在分歧。既有的相关研究明显存在不足, 如忽视明制内部的差异(洪武、万历、崇祯时期的制度矛盾), 未深入分析清朝统治者对明制的选择性继承及其强化君权的目的。因此, 本文建议未来研究需结合清初统治者的政治意图与制度实践, 细化不同时期的明制演变, 全面揭示明清国家治理的延续性与独特性。

关键词:明清易代;清承明制;继承与断裂

明崇祯十七年(1644) 三月十九日, 李自成进入北京, 崇祯帝自缢, 学界一般将其作为明朝灭亡的标志。明朝灭亡与清军入关不仅意味着明清易代, 也意味着中国最后一次朝代更替。明清易代的继承与断裂, 尤其是“清承明制” 的问题, 为探讨明清两代国家治理的不同深层逻辑及其独特性, 提供了重要的观察窗口。从明初洪武时期到晚明万历时期乃至明末崇祯时期, 历时近300 年, 为了适应时代的变化, 明朝的政治制度不断地进行微调。清朝取代明朝后, 在政治上继承了明朝很多重要的制度, 所以有了“清承明制” 的说法, 这在清代就已被时人公认。自民国以来,“清承明制”的说法或看法已经没有争议, 甚至成了一种常识。

其实, “清承明制” 是有一个继承过程的, 而且所承之制的具体内容也不完全相同。自民国以来, 学界往往把其单纯当作一种结论而非过程来运用, 这虽然关注到了所承明制的共性, 却忽视了其不同时期所承明制的特性。随着大量史料的公布及相关研究的深入, “清承明制” 的历史细节和过程越来越清晰, 这为我们深入和细致探讨“清承明制” 问题奠定了基础。

一、对不同时期“清承明制” 的研究

一般来说, 新政权建立之初, 需要大量承袭和借鉴前代政权的制度, 以维持新政权的正常运行。而随着新政权的发展, 其制度会根据时代和自身情况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这就导致新政权的制度与前代政权之制度渐行渐远, 清代也是如此。学界已经注意到清代不同时期承明制的举措有所不同, 因此聚焦于清代不同时期的承明制问题。经过学界多年的研究, “清承明制” 的历史细节和过程已经越来越明晰: 清入关前模仿和借鉴明朝制度, 入关后的顺康时期是承袭和仿效明制的高峰期, 从雍乾时期开始对明制的承袭日益减少。

(一) 关于清入关前借鉴明制的研究

一些学者将清承袭明制的开端追溯到入关前———其实这一时期称“借鉴明制” 更为合适———认为这一时期清对明朝制度进行模仿或借鉴, 但对这一时期借鉴明制的细节却往往进行笼统概括, 少有展开研究。如鞠德源提及清入关前在臣僚上奏文书方面仿照明朝制度, 对其具体异同和细节没有做专门探讨。张培辉则认为, 清入关前后在监察制度方面对明制多有借鉴, 但只是简单提及了清入关前设置都察院, 并未说明清入关前所设都察院与明代的异同。此外, 学界对于清入关前模仿或借鉴的明制与实际的明朝制度是否相似也存在分歧。如萧一山认为入关前设立的内三院职权与明朝内阁大略相同, 均为政权所在。高翔则持反对意见, 认为入关前的内三院尽管在建置上仿效明朝内阁制度, 但并不具备明朝内阁的政府职能, 也不能与入关后的内阁制度等同而论。

(二) 关于顺康时期“清承明制” 的研究

毋庸置疑, 顺康时期是“清承明制” 的关键时期。学界长期将清初顺康时期视为因袭明制时期, 大量的相关研究将这一时期“清承明制” 视为一种理所应当的结论。如李华只用一句话概括说明清初的赋役制度沿袭明制。《清史简编》上编在第二章“清初各族人民反封建斗争持续发展” 开篇, 即指出清朝定都北京后, 基本上继承了明朝的一整套政治制度。这种把“清承明制” 直接视为结论的做法将这一问题简单化了, “清承明制” 的细节和历程还是有细究的必要。马子木提出“清承明制” 应当视为一种过程而非结论, 为理解“清承明制” 的复杂性提供了一个观察的角度。但其虽然意识到关外时期依托明制建构的制度体系, 在入关后并未能与真正的明制轻易接榫,却没有说明其真正原因。实际上除受满洲因素影响外, 关外时期是以万历《大明会典》为依据仿照明制, 万历《大明会典》与明末崇祯时期的制度存在明显差异, 二者因而并不兼容。

在几十年的研究中, 学界从不同的角度探讨清朝对明朝制度的继承和发展。一些学者从中央集权与政治体制角度探讨顺康时期的“清承明制”, 在承认“清承明制”的基础上对明清两代进行比较。李治亭认为, 清入关后没有改变明朝的体制, 这体现在大量起用明官并按原职衔任事。钱实甫认为, 清代的政治制度大体沿袭明代的形式, 但君权强化则远超明朝, 体现为军机处的新设与内阁的实权不如明代。南炳文认为, 顺康时期虽然政治体制承袭明代, 但其中央集权制度发展水平低于明朝, 表现为大权掌握在辅政大臣手中、议政王大臣对皇权的限制以及地方督抚权力的增大。2006年, 常建华在“明太祖及其时代” 的国际学术会议上发文, 支持孟森、郑天挺等学者关于清朝各项制度基本承袭明朝的观点; 此外, 他更是强调: “清承明制” 主要表现在借鉴明朝乾纲独断的专制集权思想和政治体制上, 集中体现在君权与相权关系及宣教教化方面, 清前期一定程度上延续了洪武帝的统治模式。

随着研究领域的拓展, 越来越多的学者强调入关后的清制, 是入关前满洲旧有制度和明制的共同整合后的产物。如台湾学者傅宗懋认为, 清朝入关后议政体制是明朝廷议和清旧有议政组织整合后的产物。学界对于入关前满洲旧有制度和明制是以哪种制度为主则存在分歧。孙文良表示满洲旧有制度和明制的共同整合是以明制为主的,并认为清朝因袭明朝的统治制度比汉承秦制有过之而无不及, 令人吃惊, 不仅将万历《大明会典》奉为至宝, 而且还照抄明朝六部设置。刘子扬则认为以入关前满洲旧有制度为主, 并认为清朝建都北京之初, 清朝中央机构的核心基本未改关外旧制, 但也参照明朝旧制, 增设了一批管理皇族和宫廷事务以及直接为皇帝服务的机构。学界对于入关前满洲旧有制度和明制的共同整合中满洲制度的保留和消亡情况也有一些不同看法。庄声指出清朝前期统治者在“票拟” 制度上并未全盘接受明制, 保留了皇太极时期的简易“票拟” 机制。王剑认为清朝在承袭明朝之制时, 如贵族共议国政等满洲因素在传承与因革中消解了。陈宝良则认为从制度设计层面来看, 除去清代带有部分满洲因素, 以及抛弃明代地方制度中的巡按御史、推官之外, 清代的制度无不是对明代的承袭。

一些学者在承认清初大体延续明制的基础上强调, 清朝对明制并不是完全照搬,而是有所损益。如台湾学者庄吉发认为, 清初典章制度多沿袭前明旧制而有所损益,奏折制度就是清初君主就明代本章制度因革损益的产物。陈涴认为清朝的制度虽基本上沿袭明制, 却不是原封不动照搬, 而是在承袭的基础上有所发展、有所加强, 形成有自己特色的一整套制度和政策, 例如, 设置南书房及军机处使得清代的君主制度发展比明代更为进步。吴慧认为清代盐法主要因循前明之旧制而有所损益, 如清前期继续推行明代的纲法, 但到道光时期则废除纲法而改行票法。陈桦认为清代人丁编审制度与其他许多政治、经济、法律制度, 都是在承袭前朝旧制的基础之上, 根据本朝社会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 经过变通而确立的。孙卫国认为“清承明制”, 继续沿用历代帝王庙, 但对历代帝王庙进行改造, 增添了朱元璋等新的帝王灵位。

一些学者强调清朝对明制的发展, 却忽视了一些所谓清代发展出的机构、制度在晚明及明末时期就已经存在。例如, 督抚问题, 刘凤云对清代督抚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考察, 但美中不足的是忽略了明末已重督抚之责寄以封疆。杜家骥从中央及地方机构、官制、职权等14 个方面的变化, 以及财政、刑法、矿政、茶法等的变化来探讨“清承明制”, 让我们得以较全面地了解“清承明制” 的发展、变化及影响, 但令人遗憾的是, 其忽视了巡抚在明代已按省固定设置, 事权集中。

此外, 还有一些学者从满汉关系的视角探讨顺康时期的“清承明制”。如郑天挺在成书于1962 年的《清史简述》中沿袭孟森的观点, 认为清朝与明朝制度大部分相同,主要差别在八旗制度上, 但郑天挺认为清朝入关之初“法明” 的本意在于掩盖满汉矛盾。戴逸则认为明朝内阁制度在顺康时期的时设时废, 反映了清朝统治集团内部维护满族祖制的势力和倾向于援用汉族历来政治统治形式的另一部分势力之间的斗争。

(三) 关于雍乾时期“清承明制” 的研究

由于顺康时期大规模恢复明制以及清中期以后清朝制度的日趋完善, 雍乾时期恢复明制的举措急剧减少, 因此关于这一时期的“清承明制”, 学界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一些学者注意到了雍乾时期“清承明制” 的过程在发生变化。如江地认为清代的职官制度, 基本上是沿袭明朝, 只是到了雍正、乾隆时期设置军机处等部门后, 才逐渐有所调整。郭成康认为康熙帝照搬明朝“预立太子” 的失败, 标志康熙中期“清承明制” 的过程基本终结。

此外, 鞠德源认为清朝延用明制公事用题本、私事用奏本的制度持续到乾隆十三年(1748)。高翔认为, 雍正八年(1730) 以前清朝内阁制度依然因袭明朝旧制, 但随着军机处的设置, 清朝内阁不再像明朝内阁一样处于朝廷决策核心之内。常建华则认为雍乾时期依然继续恢复明制, 借鉴了明太祖的政治, 康雍乾三帝形成“以敬天爱民勤政为念” 的法祖政治。

总体而言, 学界主流观点认为入关前清政权已经仿效明制, 入关之初基本继承明制。然而清初制度复杂多变, 朝令夕改, 目前学界相关研究依然有待进一步深入。关于清中叶之后对明制的调整, 一部分学者认为在康熙中期, 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在乾隆之后。至于“清承明制” 过程中, 哪位皇帝承袭或者借鉴最多, 学界多数认为是顺治帝, 他在位时更多地承袭了明朝制度, 关于此方面的具体内容和观点, 则限于篇幅在此不作赘述。

二、朝代延续性视角下的“清承明制” 研究

清制是对明制的延续, 明制也是对前代制度的延续。因此, 学界尝试在朝代延续性视角下探讨“清承明制”, 将明制视为隋唐乃至周秦制度的延续, 并探讨清朝制度对明及此前朝代的继承与断裂。

一些学者从朝代制度延续性角度探讨“清承明制”, 将明制视为前代制度的延续,并认为清在继承明制的同时也继承了明以前的制度。如戴逸将明制视为汉族历来政治统治形式的延续, 而清朝统治集团内部一部分势力倾向于援用汉族历来政治统治形式。邢广程、李大龙主编的《清代国家统一史》则表示, 明制是明朝承继的长期积累的前代发达政治制度文化, 认为清朝在汲取明朝承继的长期积累的前代发达政治制度文化的同时, 也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改造, 避免了明朝的政治弊端。朱昌荣进一步认为清朝所继承的明制是指明朝在总结前代基础上形成的国家治理思想和实践经验。朱诚如则将前代制度限定为隋以后的制度, 认为“清承明制” 沿袭了隋以后较为成功的封建制度, 并根据满洲原有传统, 对隋以后的中央政治制度加以调整, 在强化“首崇满洲” 原则方面具有重要的创新意义。

部分学者则将“清承明制” 视为一种对前代历史经验教训的吸取。华立认为清代的乡里制度既吸收了前朝的有效经验, 又根据当时的统治需要加以改造, 从而形成了独具特点的保甲制度。郭松义等认为清朝政治制度既总结了以前各朝代的经验教训,同时又有新的提高, 体现在设立军机处等方面。而廖涵则将清对明朝治国理念的继承和具体实践进行区分, 认为清朝沿袭的仅仅是明代的治国理念, 而实践则根据具体问题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 以适应新的实际情形, 例如, 对于明代禁止一切民众入山的“封禁” 政策, 清政府就从未严格执行。

近年来, 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 一些学者又从继承与断裂方面讨论“清承明制”。郑旦认为由明入清, 制度有继承也有断裂, 例如, 在巡按、行取、会推制度方面, 清朝短暂继承明朝制度后又因故中断。赵轶峰将明清的继承性与断裂性进行比较, 认为明清的继承性是明显的, 断裂性也是明显的, 但继承性大于断裂性。继承性体现在帝制和国家体制等方面, 断裂性则体现在剃发易服等方面。比起早年的研究, 这两位学者既看到了“清承明制” 的继承性, 又看到了明清制度的断裂性, 将相关研究推进了一步。

学界长期将明清两朝相提并论, 也有学者将明清两朝视为一个整体。如梁希哲、孟昭信将明清政治制度作为一个整体, 认为明清政治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发展的新阶段。冯天瑜也将明清制度作为一个整体来探讨, 视为周秦制度的延续, 但“清承明制” 扩充了民族压迫要素; 认为明清制度在积极层面杜绝国家分裂的可能, 消极方面则阻碍了中国的近代化进程。

此外, 还有一些学者注意到清代继承明代中后期即已开始变化的趋势。王方中认为清代不仅继承了明代的一些制度, 也继承了明代即已开始的变化趋势, 例如, 清代继承明代后期盐课改为征银的制度。郭成康也指出明末制度与清初制度已经相距过大, 清初诸帝所承袭的明制躯壳, 与明太祖最初设计相较, 已几乎是面目全非了, 其中问题最大的是内阁制度, 清代所继承的明代内阁制实际上暗含了从明代中后期即已开始的变化趋势。

国外学界也从继承和断裂的角度探讨“清承明制”, 认可清朝继承了一部分明朝制度。1994 年, 美国学者司马富(Richard J. Smith) 在《清朝与中华传统文化》一书中认为, 清朝政府在其大体轮廓和许多具体的方面都以明朝为模板。1997 年10 月, 日本学者大谷敏夫认为, 若以中华制度的连续性为视点, 清朝的继承性是显而易见的。2002 年, 裴德生(Willard J. Peterson) 在《剑桥中国清代前中期史(1644 ~1800)》一书中认为, 明清明显的体制连续性可以被拿来代表一种“ 旧秩序” 和“ 旧中国”。1999 年, 司徒琳(Lynn A. Struve) 在“世界史与中国史时段中的清代形成” 会议发表《清的形成与早期现代》一文, 虽然强调清制对明制的断裂性, 但承认清代至少在管理前明疆域的措施和步骤上延续了明朝的做法。

部分国外学者在肯定“清承明制” 的同时也指出清制与明制的差别或不同。1947年, 日本学者宫崎市定认为清朝虽然继承了明朝的票拟制度, 但也有所差异, 其中最大的不同是清朝设有翻译机构。1974 年, 日本学者增井经夫认为, 清朝原封不动地继承了明朝的官僚机构, 但清代官僚体系在此基础上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85 年,美国学者魏斐德(Frederic E. Wakeman Jr. ) 在《洪业: 清朝开国史》一书中指出这种差异产生的原因, 认为清朝入关后对明朝旧制加以沿用和调整, 最后形成了一种汉、满两种统治方式的精妙融合物。

总之, 从宏观上看, 清制对于明制的继承与断裂都是很难量化的。明制和清制都不是一成不变的, 明末制度和清初制度高度相似, 而清末制度与明初制度相比则差别极大, 这是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 清朝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调整相关制度, 虽然从短时期内看, 这种调整前后差别不大, 但从长时段来观察, 二者已大相径庭。就相关研究来看, 目前学界关于“清承明制” 的继承与断裂的观点依然过于泛化, 或者说缺乏细描式研究。

三、两点思考

回顾前人研究, 可以看出随着历史学的繁荣与发展, 学界对于“清承明制” 问题的相关研究不断深入, 即对于“清承明制” 问题的研究逐渐细致化和多样化, 且取得了大量的成果, 具体有以下两点。

其一, 朝代延续性视角下的“清承明制” 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清承明制”是一个同时具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的核心命题, 不仅涉及明清两代国家治理的深层逻辑和独特机制, 也涉及朝代间的延续性问题。学界一些研究将“清承明制” 与国家治理相结合, 总结出宝贵的历史经验和教训, 更有力地证明了明清两朝制度的延续性。

其二, 研究观点逐渐多样化。早期研究多认为清初基本继承或仿照明制。随着研究的拓展和深入, 一些学者注意到“清承明制” 过程中的一些变化, 强调清朝对明制不是简单继承, 而是在明制的基础上结合清朝的具体国情不断发展和完善。

学界有关“清承明制” 的研究虽然取得了大量成果, 但依然存在值得反思的问题,本文有两点思考, 简述如下。

第一, 需要注意清朝继承了不同时期的明制。清朝所继承的明制主要包括以《洪武宝训》为代表的洪武之制、以万历《大明会典》为代表的万历之制, 以及入关后直接承继的明末崇祯之制, 三种制度彼此之间存在明显差异。皇太极将万历《大明会典》确立为清朝官方的“会典”, 表明入关前清继承了万历明制, 而其后《大清会典》亦于万历《大明会典》基础上纂修。清军入关后, 任用大量明朝官员, 恢复明末崇祯时期的中央和地方制度, 标志着清朝继承明末崇祯之制。清朝所继承的明末崇祯之制,与在关外以万历《大明会典》为基础和准则所仿效、借鉴之制长时间产生冲突。此外,清初统治者还推崇并仿照洪武之制。洪武之制、万历之制、崇祯之制并存, 也是导致清初制度复杂多变的重要原因。因此, 学界有必要对明朝不同时期制度的发展、演变进行更加细致的探讨, 深入了解明朝不同时期制度的差别, 有助于对“清承明制” 过程有更清晰的、更全面的认识。

第二, 需要考虑清朝统治者对明制的理解及“承明制” 的目标。清朝统治者对于明制并不是全盘肯定或否定, 在其看来, 明朝制度大体可以分为洪武帝时期的立国之制与万历以后变更洪武制度所形成的亡明之制, 而洪武之制对于君权的强化迎合清初统治者加强君权的需求。因此, 清朝统治者力图回归到君权高度强化的洪武制度, 废除与洪武制度相左的其他明制。入关前的皇太极、多尔衮时期, 以及入关后的顺治帝、康熙帝、雍正帝、乾隆帝统治时期, 都承继明初洪武制度, 改造万历、崇祯制度并且强化君权。如清初内阁职权更接近洪武时期的内阁而不是万历、崇祯时期的内阁。雍乾时期, 清朝统治者效法洪武帝强化君权的目的已经达到, 自此之后清朝再无大规模地、主动地恢复明制的举措。关于清朝统治者对明亡的反思以及“清承明制” 问题,尚缺乏系统且全面的研究著作。

总体来看, 国内外学术界对“清承明制” 展开了大量的探讨, 但前人的研究并没有将清朝所承明制按照不同时期进行细致区分, 忽视了清朝所承袭的明制在不同时期是有差别的, 对于这种差别还有待深入研究。

绝大多数学者视“清承明制” 为一种结论而非过程, 忽视了“清承明制” 存在不同的阶段和并不完全相同的内容。近一个世纪以来, 大量研究涉及“清承明制” 问题,并从政治史延伸到经济史、法律史。可是近些年“清承明制” 研究出现了十分突出的碎片化现象, 之所以如此, 是因为学界拘泥于某些特定史料, 画地为牢, 限制了研究思路。如何系统、全面地探讨“清承明制” 问题, 依然是学界需要思考的重大问题。

本文原载《清史论丛》二〇二五年第一辑(总第四十九辑)

    进入专题: 清承明制   明清易代  

本文责编:chendongdong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历史学 > 中国古代史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83718.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6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