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行之:小人过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599 次 更新时间:2008-04-09 03:15

陈行之 (进入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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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俗话:“君子不计小人过。”意思是道德高尚的人不要计较某些道德低下的人所犯过失。我觉得这话很好,倘若你发现身边的人做了不义之事,没有必要非得说出个青红皂白,能过去就过去,算了。事实上人们正是用这种方式保持这个让人不省心的社会基本和谐的,否则人人针尖对麦芒,事情无论大小非要弄出个我是你非,那就谁也别想过安生日子了。

但是,这里有一个限度,这就是你遇到的是一般的小人还是不一般的小人,小人的“过”是一般的过失还是不一般的过失。如果是不一般的过失,你的不计较恐怕就不单单是个人的道德选择问题了,它在“不一般”的层面也应当给出解答,这就是:在维护正义还是纵容非正义之间做出选择。这一点,对于小人之上的大人物尤其要紧,我们甚至可以说,如何对待小人——纵容他还是约束他——将决定大人物的选择是君子的选择还是义士的选择,这将直接导致大人物在最终意义上是君子,是义士,还是小人——小人之上的小人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以至于事情变得如此复杂?没有发生什么事情,只是偶然想起而已。但是一个人想起些什么必定有某方面的缘由,谁没事就会想到“君子”、“小人”以及小人之上的人的事情?

我必须得承认了:读史读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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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中国专制社会已经延续了几千年,在这漫长的时间长河里,社会的基本结构、政治法律制度、社会运行规则没有发生任何实质上的改变。李慎之先生说过,并不是经济基础决定一切,而是制度决定一切。制度所决定的这“一切”里面,其中就有人的道德情感状态。“道德情感状态”是一个广义概念,它还包含有很多子项,比如皇帝的皇权主义、仁爱美德之心或者暴戾残缺的本性,大臣的忠君意识或者“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弄权行为,人民大众胆怯懦弱的顺民性格……这里面,当然包括被我们称之为“小人”的人。

小人到底是一些什么人?古语有言:“十君子治国而不足,一小人乱邦而有余。”这样说来,小人就是或者说主要是一些乱邦的人。“乱邦”,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祸国殃民,江青、康生、张春桥者流。此类人在中国历史上犹如过江之鲫,层出不穷,下面仅举两个离现实远一些的例子。

齐国国君齐桓公好色,当他的绝世美艳的妃子长卫姬卧病不起、不思茶饭之时,急得团团转,不知如何是好。御厨易牙看到眼里,认为巴结皇上的机会到了,就跟齐桓公说:“长卫姬不吃饭是因为别人做的饭不好吃,如果让我为她做饭,她一定就会吃了。”齐桓公大喜,说:“那好呀!你就给她做一顿饭试一试。”易牙使出浑身解数,用找到的所有山珍海味为长卫姬做了一顿珍馐,长卫姬果然吃了下去,并且还要吃,几天之后,病就痊愈了。长卫姬很感念易牙的伺候,多次对齐桓公说易牙的好话,易牙在齐桓公面前就得到了走动的机会。有一次,齐桓公开玩笑对易牙说:“我还从来没有吃过人肉,不知道人肉是什么滋味?”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易牙回到家里,竟丧心病狂地把自己亲生的三岁儿子杀了,做成了一道菜,奉献给齐桓公。齐桓公觉得鲜美无比,问是什么肉?易牙说:“这是我儿子的肉。”齐桓公起初厌恶,进而一想,此人为了效忠于我,竟然把自己的儿子都杀了,可见其心,对易牙就更加恩宠,朝廷中的大事甚至也和易牙商量。于是,后面的历史就开始严格地遵循历史自身的规律向前发展:正是这个为了齐桓公可以牺牲亲生儿子的易牙,早有谋反之心,终于找到机会,在齐桓公病重之机发动宫廷政变,灭杀了齐桓公。

秦国丞相赵高指鹿为马的故事更加耐人寻味。宦官赵高为了试探自己在皇宫和皇帝胡亥面前的权威,故意把一只小鹿带进宫殿,对胡亥说:“这是一只小马,我现在把它献给陛下。”胡亥大笑:“这怎么会是马呢?这分明是一只小鹿呀!”赵高笑道:“陛下你认错了,这就是小马。不信你可以问一问文武大臣。”当时赵高的权势已经到了无人敢于说不的程度,谁敢说那不是小马而是小鹿呢?所以,大部分人都指证说是马,只有几个刚正阿直的人坚持说那是鹿。见此情形,皇上胡亥也不敢违拗赵高的权势,只得说那的确是一只马。散朝,赵高诛杀了把鹿看成鹿的大臣,然后对胡亥说:“皇上之所以一开始把马看成了鹿,是因病所致。”建议请巫师看一看。胡亥无法拒绝赵高,于是,一个经赵高授意的巫师进宫了,诊断和掐算之后,煞有介事地说,皇上的确是病了,所以才一度把马看成了鹿,建议皇上到阿房宫静养。皇上同样无法拒绝赵高的这一安排,于是,皇权旁落到了赵高手中,自此,大秦帝国朝野,“君卿以下至于众庶,人怀自危之心,亲处穷困之实,咸不安其位。”(《史记·秦始皇本纪》)没有多久,陈胜起义“奋臂于大泽而天下响应者”众,赵高逼宫,胁迫胡亥自杀身亡,试图完全掌握秦国政治、军事大权,然而,强大的秦帝国内里已经空虚,终于二世而亡。

其他诸如忘恩负义陷害伍子胥的奸臣伯嚭,大搞裙带关系的泼皮无赖杨国忠,口蜜腹剑的阴谋家李林甫,向嘉靖皇帝进谗言导致忠臣良将夏言被诛杀的严嵩,结党营私滥杀无辜的魏忠贤……都是此类小人,篇幅所限,无法一一展现,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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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能够看出,这些“乱邦”小人和我们日常生活中喜欢小偷小摸、散布流言飞语、做损人利己之事的小人有很大区别,他们最大的特征是其小人之过进入了国家政治进程,它产生的危害就不仅仅是某些个人或某一部分人了,而是整个国家和社会。上面两个例子,不就导致了国家灭亡这样一个严重的后果吗?所以,这些小人在社会政治学意义上就有了一个更加贴切的名字:阴谋家。

那么,究竟是什么东西使这些小人成为了阴谋家呢?权力,仍然是权力。换一句话说,是封建皇权制度导致了小人们的政治权力无限膨胀,所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者也。从历史观点来看,正是封建皇权制度和中国别具特色的宫廷政治导致了小人的层出不穷。甚至可以说,没有皇帝的昏庸无度、穷奢极欲、荒淫残暴,小人就不会投其所好、逢迎拍马、唯权是谋、为非作歹、嫉贤妒能、助纣为虐、陷害忠良、认贼作父、卖国求荣……可见小人和皇帝是孪生子,是彼此的渊源。

我们做一个假设:假设齐桓公和秦二世胡亥的皇权被一种制度设计所束缚,假设有一种机构能够对皇上的好恶和决定做出评估和限制,假设所有的权力都被置于相对性的位置当中,假设决定这个国家政治生态状况的不是某种绝对权力,而是齐备的法律制衡和根据社会契约建立起来的运作规则,假设皇宫外面的老百姓的意志能够有一条体现通道……掌握国家政权的政治力量难道会有机会成为类似于黑手党性质的势力吗?易牙、赵高之类的奸佞小人还有多大的活动空间呢?他们丧失了活动空间,也就丧失了权力增殖的机会,权力的本质和人性恶就不会纠合成为更大的恶,这种恶就不会最终伤害到人民和国家,皇帝也不至于因为计算不周而失去江山,掉了脑袋。

这样说来,这个话题似乎有了某种程度的政治色彩,但是我的本意不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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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本意诚如标题所示:“小人过”。小人有哪些过失?哪些过失能够被宽宥,哪些不能被宽宥?这对在这个世界上讨生活的人来说,不是什么理论问题,更不是所谓的政治问题,而是每天都能够遇到的现实问题,是你接连不断的普通日子中一个无法避免的组成部分,是你随时随地都要面对并且必须做出选择的问题。

如果一个人不是无知或者出于内心虚弱的话,就应当能够看到和感觉到,目前人的生存空间已经严重恶化了。尽管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法律,尽管社会仍然被正确的价值观所指引,但是,在某些地方,尤其是在人们身处其中的具体环境当中,我们看到更多的是小人当道,是在潜规则支配下对显规则几近于公开的嘲弄,是对上阿谀奉承、投其所好、逢迎拍马、阳奉阴违、唯权是谋,对下卖官鬻爵、寡廉鲜耻、嫉贤妒能、狐假虎威、为非作歹、唯利是图……此类人欺上瞒下、阳奉阴违,权力所及之处成为其“家天下”,成为为所欲为的独立王国,他们结帮拉派、独断专行、尔虞我诈、屠戮良知、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用卑劣的小人行为构画出一幅晦暗的社会图景。

怎么办?

大多数人选择了逆来顺受,即使被欺辱也敢怒不敢言,因为他知道抗争的代价;大多数人选择了“平安就是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吃亏总强于招祸;大多数人选择了妥协,“有什么办法?胳膊拧不过大腿呀!”大多数人选择了随遇而安,“忍着吧!别人都在忍,我有什么不能忍的?”当然,也有人选择了与小人同流合污,成为小人梯阶上更下一层的小人……总之,在“小人过”面前,很少有人热血沸腾,揭竿而起,据理力争,伸张正义,结果是,小人更加肆无忌惮,更加变本加厉,更加厚颜无耻,更加色厉内荏……而善良的普通人的生存环境也就更加恶化,人的道德良心更加压抑,人的善良本性更加冰冷。

读到这里,读者一定以为我要谴责人们做出的种种妥协了。不,我不谴责——我没有理由谴责人们为了平安地活着所做出的任何选择,任何人都没有理由。为什么要谴责呢?在强大的社会现实面前,人经常就像卡夫卡在《地洞》中描写的小动物那样处在惊恐之中,害怕莫名其妙的危险会不期而至,害怕因为某些可能的疏忽而丢掉性命……这时候你能够谴责他懦弱吗?你不能。你不能的理由还有:你自身就这样懦弱,你同样处在危险之中,你也和所有人一样面临选择,并且,你极有可能做出与上述人选择相同的任何一种选择。

看样子没法儿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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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真的就没法儿办了吗?让我们从现实生活中离开,重新回到离现实远一些的例子当中。在第一个例子里,易牙的三岁亲生儿子没有办法,即使这个可怜的孩子看出父亲是一个小人,也无法指着父亲说:“汝不义,必死!”他只能被父亲杀掉,只能被父亲做成一道肉菜呈献给齐桓公;在第二个例子里,那些因为正确地指认了鹿是鹿的人也没办法,因为当他们做了这样的指认之后,赵高马上就把他们杀掉了,他们没有了说话的机会。那么谁有办法?皇帝——齐桓公和胡亥。

这两位同志虽然最终为小人所害,但是至少在易牙杀子的时候、赵高指鹿为马的时候,他们仍然是掌握生杀大权的国君。如果他们的眼光高远一些,看得出小人的危害,泼出性命也会将易牙、赵高之类危害国家社稷的小人“杀无赦”。他们为什么不杀呢?我理解,是私利和恐惧使他们做出了错误的选择。不要以为皇上就没有私利和恐惧,从齐桓公和胡亥身上,我们看到的完全是普通人的算计,在这个过程中,这两样东西就像三千宫娥吸尽了皇上的精气一样消解了天子“奋扬武德,烹灭强暴,振救黔首,周定四极”之志,使他们变得屑小而委琐,成了小人阶梯上位的“小人”,丧失了解决问题的良机,最终害了国家社稷,同时也害了自己。

当然,也有这样的情况:小人完全阻隔了皇帝对下情的了解,就像更大职位的人不了解基层单位发生了什么事情那样。这属于被蒙蔽——如前所述,小人有无数方法蒙蔽他的上司——不在本文谈论范围之内,不赘。

政治哲学的一般道理告诉我们,不能把社会正义寄托在个别人,哪怕是君王的道德修养之上,社会正义只能来自人民对政治事务的广泛参与,来自正义制度的程序设计……但是人应当讲道理——两千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们尚处在对理想制度的呼号和改革过程之中,你怎么可能要求两千多年前的齐桓公和胡亥同志有此先见之明呢?

可见,历史仅仅是历史,是不能被随意改写的。值得注意的倒是:我们打算留给后代什么样的历史?这既是无权无势的老百姓的历史,也是有权有势的官人的历史——这无论对于国家还是对于一个单位系统都一样——全看怎样书写了。

  

( 2006-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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