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万龙:构建与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1 次 更新时间:2026-08-30 23:44

进入专题: 新质生产力   新型生产关系  

林万龙  

内容提要:农业新质生产力作为第四次科技革命催生的产物,正推动农业的业态属性、生产要素、产业边界发生根本性、革命性变化。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已对现有农业产业的生产要素产权制度、生产要素组合方式、利益分配格局产生了重大影响,也对相应的政策和管理体系提出了挑战。构建适应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型生产关系已成为必然要求。这种新型生产关系以及与之适应的上层建筑包括:构建更为清晰合理的数据产权制度、更为有效适应的产业组织模式、更为包容共享可及的利益联结机制、更为开放的“新三农”政策体系、更为灵活的农业公共管理体系以及更为交融的农业科技范式。唯有如此,才能为农业新质生产力的蓬勃发展扫清障碍,以新型生产关系激活农业新质生产力的乘数效应。

关键词:农业新质生产力/ 新型生产关系/ 制度与治理创新/

作者简介:林万龙,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电子邮箱:linwanlong@vip.163.com。

原文出处:《中国农村经济》(京)2026年第2期 第3-19页

标题注释: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研究”(编号:24ZDA05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委托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路径和对策研究”。

 

一、引言

2024年1月,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①这一论述彰显了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的光辉,为新时代推动生产力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推进,新质生产力正在以颠覆性技术和突破性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和新动能。在农业领域,随着第四次科技革命的推进,一场全新的农业革命也在同步发生。借助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以及先进和前沿的生物技术,农业生产模式有望实现根本重塑,农业生产各环节有望得到深度革新。在此过程中,农业长期依赖自然条件的传统自然属性,以及聚焦单一生产功能的传统业态属性,正在发生历史性、突破性的变化。为此,必须清醒地意识到,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必定会与农业领域现有的生产关系产生适配性矛盾,只有尽快构建与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才能为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注入动力、扫清障碍。

二、深刻理解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内涵

(一)农业新质生产力由技术革命性突破催生而成

习近平对新质生产力的内涵有明确界定。他指出:“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主要由技术革命性突破催生而成。”②也就是说,催生新质生产力的技术是“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是技术的“革命性突破”,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技术进步。

从人类历史来看,迄今为止可称得上是“技术的革命性突破”,也就是技术革命的,总共有三次③。第一次技术革命从18世纪末的工业革命开始,以蒸汽机的广泛应用为标志,开创了机器代替手工劳动的时代;第二次技术革命以电能的突破和应用以及内燃机的出现为标志,电力作为新能源进入生产领域,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促进了工业生产的快速发展;20世纪中叶以来的信息技术革命,以电子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标志,涉及信息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生物技术等诸多领域的突破,使得生产方式和产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革。每一次技术革命,不仅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飞速发展,也深刻改变了社会的整体面貌和人们的生活方式。

如今,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以超出预料的速度和深度加速演进,其“革命性突破”的技术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新一代信息技术,以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移动通信、物联网及区块链为核心;新一代生命科学技术,包括合成生物学、基因编辑、脑科学及再生医学等前沿分支;先进制造体系,深度融合了机器人、数字化、新材料的先进制造技术,有力驱动着制造业向更高程度的智能化、服务导向型和环境友好型模式转变;以清洁高效可持续为目标的能源技术;以及空间和海洋技术④。同时,学科之间、科学和技术之间、技术之间、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之间日益呈现交叉融合趋势。

必须深刻认识到,正是基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这一背景,习近平提出了“发展新质生产力”这一重大论断。这是习近平站在广阔历史和全球视野下所提出来的时代命题。对新质生产力本质内涵的理解,必须准确洞察和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这一时代背景。从历史和现实来看,生产力发展始终保持向前演进的态势,但不能把所有的生产力进步均称为新质生产力发展。习近平明确指出,新质生产力本质上是先进生产力。但新质生产力不能简单等同于先进生产力,而是新一轮科技革命背景下的先进生产力,是最为前沿、由技术革命性突破所催生的先进生产力。这才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完整理解。从历史角度来看,技术创新带来的革命性变化不仅发生在工业领域,农业、服务业领域也都发生了革命性变化(乌尔里希·森德勒,2014),从而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型和产业结构的系统化升级。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同样带动了农业领域的新革命。与其他领域类似,农业新质生产力同样是由技术革命性突破催生的先进生产力。在推动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不能将任何新农业技术的运用都冠以“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标签。对“农业新质生产力”概念的泛化使用,不仅不利于从战略层面科学思考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对农业产业、农业生产关系的影响,也不利于相关政策体系的优化调整。

(二)农业新质生产力主要体现为现代生物技术、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工程技术在农业中的交叉融合运用

2018年,美国国家科学院、工程院和医学院公布了未来十年美国农业科技领域亟待研究和突破的五大关键技术:系统认知分析、新一代传感技术、数据科学和信息技术、基因组学和精准育种技术、微生物组技术(National Academies of Sciences,Engineering,and Medicine,2018)。这五大关键技术突破与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现代生物技术等新一轮科技革命的重要领域高度一致,而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工程技术在现代农业中的交叉融合,正是农业新质生产力的主要构成(李萍和田世野,2024)。

1.现代生物技术在农业中的运用。当前,前沿生物技术正在引领全球种业进入新一轮科技革命,关键育种技术创新及优异新品种培育,已成为世界各国抢占的科技制高点。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基因编辑、合成生物学等学科的发展,中国正式迈入智能设计育种时代。基因组学、合成生物学、计算生物学等前沿学科的深度融合,不仅打破了传统育种的技术瓶颈,也催生出能够培育革命性品种的现代生物育种技术。其中,全基因组选择技术可通过基因标记快速筛选优良个体,大幅缩短育种周期;基因编辑技术能像“分子剪刀”般精准改造目标基因,实现性状的定向优化;合成生物技术甚至可从头设计合成生物元件,为创造全新作物品种开辟了无限可能。人工智能技术与基因编辑、基因组学、生物信息学等生物技术的多元化融合,进一步推动了育种技术智能化升级⑤。

2.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中的运用。数智农业以数字技术和智能技术为核心驱动力,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深度融合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通信、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构建农业全产业链的数字化体系,实现农业生产要素的数字化采集、网络化传输、智能化处理和精准化应用,涵盖智能感知、精准决策、自动控制、远程管理等关键环节,从而推动农业生产方式从传统的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智能驱动转变。信息技术不仅被运用在农业生产环节,其在农业中的运用范围还涵盖农产品电商平台、供应链数字化管理、农业金融科技服务等产业链延伸领域,形成了覆盖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数字化农业生态系统。

3.现代工程技术在农业中的运用。现代畜牧业通过采用先进的物联网技术和工程技术,依托智能化饲喂、全自动温度控制、数字化管理等系统手段,实现了畜牧生产的智能化,由此推动企业养殖规模的大幅提升。例如,在内乡县牧原肉食产业综合体,一名饲养员借助智能饲喂、巡检机器人及大数据平台,可轻松实现年出栏生猪一万头,效率远超传统养殖模式⑥。在种植业领域,得益于智能温室和无土栽培技术的使用,类似的工厂化、智能化种植项目也在大量涌现。中国已成为世界上植物工厂发展最快的国家,2021年,全国新增48座植物工厂,新增面积21.54万平方米。截至目前,中国人工光植物工厂总数已超过250座,成为数量仅次于日本的植物工厂发展大国⑦。

4.多学科领域前沿技术在农业中的交叉融合运用。多学科交叉融合是现代科技的发展趋势,农业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也不例外。以生物制造为例,通过集成分子生物学、系统生物学、生物信息学、工程学等多个领域的核心技术,中国已实现了从二氧化碳和氢气到淀粉分子的人工全合成,以及以工业尾气中的一氧化碳为主要原料,通过乙醇梭菌将其转化为蛋白质。再如,利用合成生物学、人工智能、3D打印、细胞培养、基因编辑、智能制造等颠覆性前沿技术,可以生产加工出更健康、更安全、更营养、更美味、更高效、更可持续的食物,推动农业实现从单一食品生产功能向多功能、跨界融合的方向发展(黄先海等,2025)。此外,生物科学和医学、公共卫生学科的融合,则使得“农医交叉”成为可能。在人兽共患病、细菌耐药性、食品安全等全球公共卫生挑战日益严峻的背景下,医农等学科领域的交叉融合,正成为推动公共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⑧。

需要强调的是,“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⑨。农业新质生产力必须以农业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以加强农业资源集约利用、投入品减量增效、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为重点。上述构成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技术,都必须具备一个共同的特征,即绿色。这是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应有之义。

(三)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正在重新定义农业

习近平指出:“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表现形式为催生新产业、推动产业深度转型升级。”⑨在新质生产力得到运用和发展的农业领域(新质农业领域),“农业”的核心特征正在发生变化,“农业”的定义也在被重新书写。

1.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对农业生产的刚性约束大幅下降。数千年来,农业都是第一产业,长期受外部自然环境和动植物生命体自然生长规律的制约。而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和工程技术在农业领域的深度渗透,这一传统特征正被大幅改变。例如,在畜牧业领域,现代化的畜牧企业能够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对动物生长的严格精准调控,动物自身成为生产车间的一个生产环节,养殖“场”已转变为养殖“厂”⑩。在种植业领域,植物工厂的生产模式彻底打破了作物生长对自然界光、温、水和四季变化的依赖,使作物生长成为可精准调控的过程。再加上立体生产、无土栽培等技术的运用,过去对传统农业生产形成最大制约的土地资源,在新质生产力的加持下,其对农业生产的刚性约束也在大幅下降。

2.农业生产要素在发生变化。一是数据成为新的、日益重要的生产要素。2020年,中央政策文件首次将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与土地、劳动力、资本等传统要素并列为生产要素之一(11)。随着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日益广泛地得到运用,数据要素已全面融入农业生产决策、产品质量监控、产销对接、社会化服务等环节,成为优化资源投入、实现精细化管理、促进农业生产降本增效的重要生产要素。二是土地这一重要生产要素范畴的扩展。新质农业的产业用地不再局限于传统农用地,而是延伸至非农建设用地(12)。新质农业产业既可以在乡村,也可以在城市(13)。三是劳动力要素的变化。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领域所需要的农业劳动者,是具备新思维和新理念、掌握新技术和新知识、熟练操作新质生产工具、纵深拓展新质劳动对象的“新质劳动者”,其既可能是传统意义上的高素质农民,也可能是能熟练操作前沿生产工具的产业工人。

3.农业呈现“一产二产化”趋势。长期以来,作为直接从自然界获取产品的产业,农业的核心就是利用动植物的生理机能,通过人工培育来获得产品,其生产对象源于自然界本身。因此,农业被称为“第一产业”,区别于对从自然界获取的产品进行加工的“第二产业”和为第一、第二产业提供服务的“第三产业”。随着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和产业链的不断延伸,农业产业已逐渐呈现一二三产业融合的趋势。而现代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工程技术的运用,进一步推动农业产业属性发生历史性转变。具体而言,农业靠天吃饭的自然再生产属性显著下降,可以人为精准控制的经济再生产属性显著上升,农业生产的场所、过程、手段都呈现工业化特征。这意味着,新质农业不再仅仅是与二三产业加强融合的第一产业,农业生产本身已实现二产化。

4.农业的产业边界在拓展。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4)》,通常意义上的农业指农林牧渔业及对农林牧渔业生产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14),针对农业经济活动领域呈现由传统种植、养殖向加工流通、休闲旅游以及生产性服务拓展的趋势,国家统计局于2020年提出了“农业及农业相关产业”的统计分类。该指标虽涵盖农林牧渔业,以及产品为农林牧渔业所用、直接使用农林牧渔业产品和依托农林牧渔业资源所衍生出来的二三产业,包括农林牧渔业生产、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环节形成的全部经济活动(15),但其本质仍以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活动为核心,以满足农产品需求为基本目标。而多学科领域前沿技术在农业上的交叉融合运用,则使得新质农业的产业边界逐渐向绿色发展、营养与健康、医学与公共卫生、生物制造等多产业领域拓展。这些产业领域的经济活动不再以农林牧渔业的生产为中心,也不再以满足农产品需求为基本目标,而是以动植物、微生物为基本生产资料,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多元需求为目标。

三、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需要对农业领域生产关系进行适应性变革

(一)对生产关系进行适应性变革是适应生产力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生产力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的连接点。根据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人类历史发展的现实动力。在生产方式统一体中,生产力是最活跃、最能动、最革命的因素,生产关系则是相对稳定的因素。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不仅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水平和发展要求,更直接推动生产关系的变革。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16)。也就是说,生产关系的性质只有适应生产力的现实状况和发展水平,才能进一步激发社会生产的活力。反之,超前或落后于当前生产力发展状况的生产关系则将阻碍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当生产力水平达到一定高度时,原有的制度框架可能无法适应生产力的新要求,从而呼唤新型生产关系的形成,否则旧的生产关系可能成为制约生产力发展的桎梏。

从人类历史演进脉络来看,每当生产力产生重大飞跃性提升时,都会要求并带动社会生产关系发生适应性变化。以迄今为止已发生的三次大的科技革命为例,每一次科技革命不仅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飞速发展,还深刻地改变了社会生产关系。例如(17),以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交换关系这一重要生产关系的变化来考察:第一次科技革命使机器大工业代替了工场手工业,生产的分工化和社会化程度产生了质变,从而催生了“科学管理”“流水线生产模式”等现代管理制度,工厂制度正式形成,工业无产阶级也随之形成;以电能和内燃机为核心的第二次科技革命,要求管理从“经验化”转向“科学化、数据化”,同时由于工厂规模急剧扩大、技术工人的“不可替代性”提升,要求人员管理从“强制管控”转向“制度性激励与规范”,加速了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管理密集型产业组织模式的形成;第三次科技革命则使得信息产业、知识产业等新型第三产业得到快速发展,实现了生产从人工决策到信息辅助决策、局部自动化到系统自动化的跨越,管理模式由“层级沟通”模式转向“扁平化信息管理”模式。上述历史进程,正是马克思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法则的生动体现。

如今,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所催生的新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已经深刻地影响了现有生产关系。例如,数据要素成为新的生产要素,带来了生产和消费活动中不同主体所产生和收集的数据要素的所有权界限应如何明确的问题;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5G等前沿技术的应用,使得人机关系逐步由“人机协作”演变为“人机共生”,传统企业“自上而下”的组织管理结构被平台化组织所打破,产业组织模式逐步“扁平化”;信息时代的技术变革也在改变着国民收入的分配关系,劳动者的收入份额显著下降(埃里克·布莱恩约弗森和安德鲁·麦卡菲,2014),由此引发了对“全民基本收入”这一分配政策的全球性思考(安妮·罗瑞,2019)。上述变化再次印证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辩证关系。

(二)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催生了生产关系变革的内在要求

那么,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是否也在催生农业领域生产关系的变革要求呢?为系统地对此加以考察,首先需要明确生产关系的具体内涵。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生产关系体现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活动之中,由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人们在生产中所处的地位和交换关系、产品分配关系三个基本方面构成(徐光春,2017)。因此,对新型生产关系的考察,可以主要从这三个方面入手。从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所引发的农业核心特征变化来看,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交换关系、产品分配关系均需要进行针对性、系统性的调整。具体地说,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迫切要求对数据要素产权制度安排、生产要素组合方式、生产要素利益分配机制等方面的生产关系进行适应性变革。

1.数据要素的产权制度及其治理问题。与其他传统生产要素不同的是,在技术性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中,数据采集和算法处理所涉及的信息不仅包含着私人信息,还具有公共属性,数字经济的发展使得数据使用的竞争性和排他性下降了,数据要素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公共产品属性(森健和日户浩之,2022)。尤其是数据生产要素、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平台企业这三大类数字经济资本,作为数字化时代的重要生产资料,其产权上的公共品或准公共品性质决定了其规模经济边界具有不确定性(刘伟,2025)。农业数字化背景下的数据要素具有同样的特点。农业数据要素从收集、处理到交易的过程,涉及持有者、加工者、经营者等多个主体,在多元主体共存的情况下,数据要素产权归属与权益分配面临着复杂性难题(王刚毅和杜祥,2025)。对于一家依靠收集众多农业经营者各类数据提供信息服务的公司、一个提供大规模农产品电商交易服务的平台而言,其收集的海量农业数据在产权属性上很难被认为只属于该公司或该平台。同样,收集这些数据所需要建设的农业数字基础设施、数据标准体系等,也不应该被认为单纯是市场主体的责任。农业数字化的推进,催生了构建农业领域数据要素产权制度及其治理体系的现实要求。

2.新的生产要素组合方式问题。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家庭经营模式在组合新生产要素方面的局限。长期以来,家庭经营被普遍认为是农业最优的经营模式。这一模式的实质是农户自我雇佣,通过农户雇佣自身劳动力与土地的直接结合,有效解决了动植物自然再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外部监督困难等问题。但随着农业新质生产力逐渐发展,家庭经营的上述优势不再存在。从劳动力要素、土地要素和农业产业之间的组合关系来看,农业产业不再局限于“农地农用农民用”或“农地农用全民用”(18),而是逐步转变为“非农地农用全民用”。显然,家庭经营无法适应“非农地农用全民用”的状况,因而不再是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农业经营模式的最优选择。二是新的生产要素组合带来农业规模经济模式的创新。在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农业经营者往往通过扩大自身的经营规模(内部规模经济)来提升其农业生产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近年来,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农业全产业链的不断渗透,反向定制逐渐成为农产品供应链变革的重要趋势(姜长云,2025)。数字技术和信息技术可以将分散的农业经营者连接成为协同联动的有机网络,通过共享市场信息、联合采购生产资料、统一对接消费端等方式,降低单个农业经营者参与市场交易的谈判成本、物流成本,这就是经济学上所谓的“外部规模经济”之路,它是一条有别于依靠“内部规模经济”提升生产效率的新路。农产品消费的个性化和定制化加速了这一趋势。以上新的生产要素组合模式必然要求发展新的农业产业组织模式。

3.生产要素收益分配机制的重构问题。在新质生产力推动一产二产化趋势深化、农业生产要素组合方式发生根本性变革的背景下,小农户所依赖的土地、传统劳动力等要素,在产品价值分配中的贡献占比持续下降,其在利益分配格局中的话语权与获得感将进一步被挤压。根据农业农村部提供的数据,2023年,全国生猪养殖的规模化率(年出栏500头以上)达到了68%,肉鸡养殖的规模化率(年出栏10000只以上)更是高达88%。这意味着,养殖业从业人员结构已发生了质的变化。现代养殖场的技术人员、运营管理者逐步取代传统农户,养殖业跟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已经没有太多的直接关系。随着植物工厂模式的日益普及,种植业也面临着类似变革。当前,在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变革的背景下,资本与技术密集程度不断提升,一种以新质生产要素为核心的新型分配机制正在加速形成。在这一过程中,小农户极易陷入“技术排斥弱势群体”困境。但必须正视的是,全国仍有近5亿人口居住在农村,近2亿劳动力就业于传统农业领域,且全国98%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仍是小农户(19)。如何避免小农户在农业现代化高速进程中陷入系统性边缘化风险,已超越单纯的技术采纳问题,成为关乎农业发展中“公平与效率如何共生”的深层命题。以新质生产力引领农业强国建设,也不能唯效率论、单纯追求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基于中国“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发展新质生产力不能排斥或淘汰传统农民及小农户,而是必须构建一个包容性、可及性更强的利益联结和利益分配格局,真正实现“效率提升”与“公平普惠”的有机统一。

四、构建适应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型生产关系

构建与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可从生产关系的三个主要方面切入,且需紧扣农业新质生产力的技术特性与产业变革需求。概括来说,首先,应构建更为清晰合理的数据产权制度,以更好发挥数据这一新生产要素在新质生产力发展中的作用;其次,需构建更为有效适应的产业组织体系,以呼应生产要素组合关系的变化、提升生产效率;最后,要构建更为包容共享可及的利益分享机制,以应对新质生产力发展使小农户在利益分配中面临的挑战。

(一)构建更为清晰合理的数据产权制度

必须构建起覆盖合理的农业数据、农业数字基础设施与数据标准的产权制度和治理体系,既体现数据要素的公共属性,又有利于市场机制在数据资源配置中发挥足够的作用。

1.建立农业数据产权规则。数字经济发展减弱了数据使用的竞争性和排他性,数据要素在很大程度上具备了公共产品属性(森健和日户浩之,2022)。鉴于农业数据既包含农户隐私、地块经营等私人信息,又涉及区域产能、土壤质量等公共信息的特殊属性,应避免将农业数据资源简单划分为公共产权和私人产权的二分法思维,而需要建立健全农业经营者数据产权保护、数据资源共享、数据权益分享规则,防止科技巨头通过数据平台垄断挤压农业经营者特别是小农户的生存空间,确保技术红利公平分配。

2.建立农业数字领域公共产品供给制度。一是强化新型农业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业数据的流通和共享提供平台支撑。二是建立统一、明晰的数据标准体系与共享规则,健全农业数据价值评估、质量把控、数据监管等标准体系,出台农业数据安全管理的配套政策,促进农业数据交易公开透明、定价合理、安全可靠。三是强化数字能力培训,提升参与主体的数字素养与技能水平。

(二)构建更为有效适配的产业组织模式

应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大力培育和发展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科技型涉农企业,重点支持其在生物育种、智能农机、农业大数据等领域的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进而构建更适配技术创新需求的产业结构体系,以适应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所带来的涉农产业深度转型升级。

1.加快构建以科技型企业为主体的现代农业产业组织体系。涉农科技型企业应成为引领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主力军。目前,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存在短板。据研究,2015-2023年,中国在主板、创业板和科创板上市的农林牧渔行业企业IPO累计融资规模仅占同期所有A股IPO融资总额的1.34%;2023年,科技创新含量较高的涉农企业获取的风险投资额度仅占所有投资额的0.52%,与其他行业存在绝对差距(何婧和陈靖,2024)。应创新金融政策支持工具,利用财政与金融手段构建农业领域耐心资本复合供给体系,完善农业耐心资本的评价机制,拓宽耐心资本的退出通道,多措并举增加农业耐心资本供给(何华征,2025)。此外,针对农业新质生产力多学科融合、多业态跨界发展的特征,应建立强化涉农企业与各类科研机构而非单纯的农业科研机构、各类涉农院校而非单纯的农业高校之间分工与协同的良好格局,以引导创新要素向涉农企业聚集、促进涉农企业要素结构从“传统资源依赖”向“科技驱动”优化升级。

2.大力发展农业“共享”经济模式。杰里米·里夫金(2014)将数字时代的社会称为“零边际成本社会”,即物联网推动能源、制造、教育等领域的边际成本趋近于零。基于这一规律,产业模式将向协同共享模式转型。在这一新的共享经济模式下,每个人都有望成为“微型资本家”(森健和日户浩之,2022)。实现上述目标的前提是建立健全为广大农户服务的数字化网络服务平台,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把农户的生产信息、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需求以及消费者的个性化购买意愿等有机联结起来,实现小规模生产条件下的外部规模经济。这一发展模式对于中国以山地和丘陵为主、户均经营规模狭小但农产品特色突出的西南、东南地区的农户尤为适用。作者研究发现,与产地联系紧密、以特色农产品为主的生鲜类农产品电商在促进县域农民增收方面成效显著,为农业“共享”经济落地提供了实践支撑。

(三)构建更为包容可及的利益分享机制

鉴于中国“大国小农”的现实国情,发展新质生产力不能以排斥或淘汰传统农民及小规模农户为代价,而是需要构建一个包容性更强、利益联结更紧密的农业生产体系。在以新质生产力引领农业强国建设的过程中,需进一步采取更具包容性与普惠性的策略,构建“小农户参与—技术落地—价值共享”的良性循环,使广大农民和广袤乡村在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进程中实现包容性发展,促进农民农村的共同富裕。

1.加快构建使农业新质生产力有效渗透和融入传统农业产业体系的体制机制。在技术进步中,与技术采纳是否滞后相比,技术的通用性及使用的渗透率是决定经济增长的核心因素(罗必良,2024)。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可视为现代农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姜长云,2024)。应以现代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为重要载体,提高传统农业产业体系中新质生产力的渗透率和融入度。目前,能独立完成从智能设备研发、田间数据采集到农产品溯源全链条运营的专业化组织占比不足3%(20)。作为普及率最高的数字技术,目前农业无人机的应用比例仅26.2%,节水灌溉和农业电商平台等关键技术的采纳率更低,仅为10.3%和1.8%,数字化技术应用的整体水平平均不足50%(范晶晶和朱玉春,2025)。应加快建设完善现代农业服务组织体系,着力提升包括小农户在内的现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承载和利用农业新质生产力的能力,提高传统农业产业体系中新质生产力的渗透率和融入度。

2.加快建设小农户能力提升体系。目前,小农户老龄化严重,科技素养低、技术接纳能力弱,农民群体的数字素养得分仅为18.6分,比全体人群平均值低57%(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2021)。以上不足限制了小农户抓住新质生产力发展所带来的潜在机遇的能力。应通过培养支持、评价使用、引进流动、激励保障等机制的建设,更新升级面向小农户的技术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将更多的小农户培养成为能运用新质农业科技成果的新质劳动者。

五、完善有利于构建新型生产关系的政策和管理体系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也就是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建立于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主要由政治法律制度、组织、设施和社会意识形态等构成。而“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21)。也就是说,经济基础决定了上层建筑,而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同样具有能动的反作用。构建与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必然要求对与之相对应的上层建筑要素同步作出调整。从政策参考性出发,本文在此重点探讨农业政策和管理体系的优化路径。

(一)构建更为开放的“新三农”政策体系

现有农业支持政策设计仍主要基于传统意义上的农业产业、农户和农村地区,难以覆盖新质农业产业、新质农业劳动者和新质农业的生产地。例如,细胞农业、农业合成生物学等跨领域涉农产业是否应纳入农业支持政策范畴?如果认为一个在自家庭院养几头猪的农户是农业劳动者,那么,一个大型养猪厂的饲养员、技术员乃至在后台操作数字监测设施的人员是否也应被界定为农业劳动者?对于利用城镇工业建设用地实施植物工厂项目来生产农产品的企业,用地政策和补贴政策应如何调整?这些问题均是农业新质生产力“非农地农用全民用”带来的新问题。

因此,应深刻认识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对农业、农村、农民支持政策体系所带来的新挑战,主动突破传统政策框架束缚,构建“新三农”政策体系。该体系的政策对象需更具包容性和多元性,不仅要有利于保护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支持传统意义上的农业、激活传统意义上的农村,还要培育新质农业劳动者、发展新质农业、促进城乡融合。

需要强调的是,农业新质生产力代表着农业生产力各要素的质的跃升,这一本质特征决定了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呈现点状突破、局部先行的态势,这为农业发展开辟了新增长点,增加了新可能性;相对而言,常规生产力则是农业领域普遍采用的生产力形态,通过全面提升常规生产力,能夯实农业发展的基础(林万龙和董心意,2024)。因此,以新质农业为对象拓展政策支持对象和政策支持领域,绝非意味着弱化甚至放弃对现有农民、农业的支持政策,而是各有侧重,相辅相成,共同为促进农业强国建设提供支撑。

为此,应拓展政策支持对象的覆盖范围与政策支持领域的广度和深度。既要主动突破对农民、农业的现有支持政策框架,抓紧研究制定面向新质农业的支持政策,将代表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质农业劳动者和涉农产业新业态纳入支持范围,也要强化对农业新质劳动者技能培训、就业支持、创业帮扶等方面的支持,加大对运用前沿跨界交叉技术催生涉农产业新业态的支持力度。

同时,应优化土地支持政策。一方面,探索进一步促进“三权”分置下农业用地有序流转的有效政策,为运用物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提供便利,也为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于新型农业产业组织提供便利。另一方面,破除“农业在村、农地在村”的惯性思维,创新农业用地支持政策,为利用各种类型城乡建设用地发展涉农产业的新业态创造有利条件。

(二)构建更为灵活的农业公共管理体系

中国当前的农业公共管理体系,包括农业农村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范围以及涉农相关法律法规、统计口径等,仍以传统的农业产业格局为服务对象,对新质生产力所催生的新业态尚未形成有效覆盖,对涉农新兴业态的适应性调整存在明显不足。以低空经济与农业的融合为例,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上位法仍基于传统航空器的管理逻辑,未充分考虑新型航空器的特性与农业应用场景需求(王丹和罗章松,2025)。再如,在农业统计体系方面,在计算单位土地农业产出时,一个在工业园区中利用工业建设用地、采用无土栽培技术和智能温室技术生产的西红柿是否应统计在内?一个以特种辣椒作为口红色素原材料的企业,其辣椒产值是否应归入“农业”统计口径?在农业产业边界已呈现颠覆性重构的今天,沿用以往的农业统计口径,无异于以过时的地图丈量不断拓展的新疆域,难以适应当前农业科技和产业范式的变革。

为此,应调整优化公共管理框架。新质生产力催生的“农业+”模式往往涉及多部门交叉管理,应优化调整公共管理机构设置,打破条块分割的制度壁垒。同时,要动态适配农业新业态发展需求,定期调整管理服务方式,扭转静态制度框架与动态产业演进错配的格局。

同时,应加快对法规和统计体系的适应性调整。修订新型农业产业相关领域上位法,针对前沿科技应用场景制定差异化监管规则,避免“一刀切”式管理。在现有统计体系基础上,紧扣农业功能跨界融合的现实需求,进一步优化调整“农业及农业相关产业”的统计口径,强化对跨界业态的统计功能,切实落实“大农业观”,科学统计“大农业”的多元价值。

(三)构建更为交融的农业科技体系

新质生产力驱动下的农业,是诸多前沿技术交叉融合并跨界发展的农业,要求为之服务的农业科技体系也必须足够开放,以促进多学科的交叉融合。然而,在传统科研体制下,知识生产模式往往呈现学科分割状态,与农业产业复杂的技术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据分析,国家级农业重点学科主要集中在作物等传统种养业领域,对前沿学科和新兴学科缺乏布局;大约有67%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从事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传统农业行业,但智慧农业、生物种业、生物质能源和智能农机装备等前沿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领军人才相对缺乏(陈诗波和王晓莉,2023)。这一科研布局失衡问题的根源在于,在长期服务于传统农业行业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基本聚焦传统农业行业的农业科技体系。这一体系显然与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所需要的“打破既有学科边界、强化前沿学科交叉融合”不相适应(22)。

科学革命的实质,是旧范式被新范式取代的非线性过程,也就是“范式转换”(托马斯·库恩,2003)。要破解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科技体制“瓶颈”,需大力推动科技体系从“学科割裂”向“跨界协同”转型。

为此,应推动科研组织模式调整。一方面,针对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所带来的农业新业态变化,重构农业科研机构设置,改变目前农业科研机构单纯聚焦常规农业产业的现状;另一方面,制定支持不同领域科研机构开放合作的激励政策,扭转“农业科研机构就是农科院和农业大学”的惯性思维,鼓励一切以新质农业为应用场景的科研机构投身于农业科研,构建跨学科交叉研究范式,打造多学科联合科研攻关和产学协同育人的机制。健全以市场应用为导向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同时,应重构学科专业体系。聚焦科技前沿动态,超前布局新兴交叉学科与未来技术专业,促进跨领域前沿技术向农业场景深度渗透。针对农业科技高度交叉融合的特性,打破传统学科分类的固定边界,构建以前沿科技和产业问题为牵引、具备动态更新能力的学科发展体系,推动多学科知识在农业领域的有机整合与创新应用。

六、评述性结论

站在2025年的历史节点回望,科技革命始终在“创造性破坏”与“创造性建设”的辩证统一中前行。从蒸汽机到量子计算机,技术变革的螺旋上升轨迹清晰可见。如今,第四次科技革命正以空前的速度爆发,覆盖规模与冲击强度席卷全球,无论在发生速度、涉及规模还是冲击力度上,都将远超前三次科技革命。有研究指出,在前几轮工业革命中,建立适应新技能的培训体系和劳动力市场机制通常需要数十年,这种迟缓的节奏在第四轮科技革命面前已难以为继(张东刚等,2025)。

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是伴随第四次科技革命的产物。因此,绝不能把日常发生的一般性农业科技进步均称为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绝不能在传统农业业态范围中思考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也绝不可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区域、任何领域实现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全面开花”。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正推动农业的业态属性、生产要素、产业边界发生根本性、革命性变化,不仅极大地重构了现有农业产业的生产要素产权制度、生产要素组合方式和利益分配格局,而且对相应的政策和管理体系提出了挑战。农业新质生产力所具备的革命性特征,迫切呼唤同步构建一套与之相适配的新型农业生产关系。

适配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型生产关系,不仅要求构建更为清晰合理的数据产权制度和更为有效适应的产业组织模式,为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更坚实的产权基础保障和更加适配的发展动力主体,还要求构建更为包容可及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小规模农户能公平参与并享受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红利;不仅要求构建更为开放的“新三农”政策和更为灵活的农业公共管理体系,实现政策对象由现有农户向农业新质劳动者的拓展和政策领域由现有农业产业向涉农产业新业态拓展,还要求构建更为交融的农业科技范式,以适应新的科技革命所带来的学科交叉融合和产业跨界发展的趋势。所有这些变革的核心,都在于把握并主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规律,为新质生产力的蓬勃发展扫清制度障碍,以新型生产关系激活农业新质生产力乘数效应。这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当代农业实践中的生动诠释,更是以农业新质生产力引领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与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非常感谢匿名审稿人提出的详尽而中肯的修改意见,本文充分吸收了这些意见。也感谢董心意博士在本文写作过程中协助收集和整理素材。文责自负。

注释:

①习近平,2025:《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北京:外文出版社,第193页。

②习近平,2025:《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北京:外文出版社,第190-191页。

③关于科技革命是三次还是五次(两次科学革命加三次技术革命)的讨论,可参见冯昭奎(2017)。本文在此主要指的是三次技术革命。

④习近平,2021:《努力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求是》第6期,第4页。

⑤资料来源:《全球育种技术进入4.0时代:智能设计育种》,《农科智库要报》,https://gffgg3c07485c75874d06sfq0qvk5kvk6k6nc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art/2021/9/28/art_40727_786424.html。

⑥资料来源:《一人一年养猪一万头——牧原全链条智能化管理解锁生猪产业高效密码》,《河南日报农村版》,2025年8月26日第1版。

⑦资料来源:《2025中国植物工厂行业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https://gffggb8acd924c2434a2bsfq0qvk5kvk6k6nc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index.php?s=news&c=show&id=1838。

⑧资料来源:《沈建忠委员:加强医农交叉融合,促进公共卫生领域创新发展》,https://gffgg322d5de413a746a1sfq0qvk5kvk6k6nc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n1/2025/0309/c1006-40434868.html。

⑨习近平,2024:《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求是》第11期,第7-8页。

⑩湖北省鄂州市的某养猪大楼,两栋26层高,总投资达40亿元,年出栏生猪120万头,成为全球规模最大、效率最高的楼房养猪示范基地。按农业农村部年出栏500头的规模化养殖标准,该项目可相当于2400家规模养殖户。资料来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鄂州]“一头猪”出圈成全国样本——鄂州“养猪天塔”点亮农业新质生产力“灯塔”》,https://gffgge8ab774f26da4547sfq0qvk5kvk6k6nc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bmdt/yw/szdt/202504/t20250411_5612188.shtml。

(11)参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https://gffgg9b9021b83ad24b3fsfq0qvk5kvk6k6nc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zhengce/2020-04/09/content_5500622.htm。

(12)作者调研发现,某企业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闽宁镇建设的番茄种植项目,采用无土栽培技术和智能温室技术生产,项目位于该镇的工业园区,土地属性是工业建设用地。

(13)例如,作为全国首个没有农村和农民的城市,深圳市提出,要建立健全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到2030年把“大农业”“大食物”培育发展成为其经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保障产业。资料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https://gffgge9d9ad5c6a6142a6sfq0qvk5kvk6k6nc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gkmlpt/content/10/10616/post_10616298.html#20044。

(14)第一产业仅指农林牧渔业。

(15)资料来源:《用好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https://gffgg9af7ad74adae43e2sfq0qvk5kvk6k6nc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xw/zwdt/202012/t20201229_6359016.htm。

(1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1-592页。

(17)关于三次科技革命所带来的生产关系的适应性调整,参考了雷华美和郭强(2021)的相关研究以及匿名审稿人所提供的极具价值的观点。

(18)“农地农用农民用”是指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利用农用地发展农业;“农地农用全民用”则是指由于“三权”分置改革,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不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都可利用农用地发展农业。见张红宇(2023)。

(19)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https://gffggbc2241e4e10c406fsfq0qvk5kvk6k6nc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sj/pcsj/rkpc/7rp/indexch.htm。

(20)资料来源:《中国智慧农业发展报告》,https://gffgge4e24f590d6c4fc9hfq0qvk5kvk6k6ncqfgzb.hbpu.wttczd-86544418598.com/uploads/20241209/8168581c30eec2d3390eff12b3096ef6.pdf。

(2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7页。

(22)一个直观的表现是,目前农业科学院系统下辖的各个研究所,几乎都是按传统农业行业设置的,鲜有对学科交叉和新型农业业态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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