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华:也谈村社主导“有偿承包+结平衡账”的制度构想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69 次 更新时间:2026-08-29 22:53

进入专题: 结平衡账  

桂华 (进入专栏)  

 

一、什么是“结平衡账”

最近,看到李昌平先生提出村社主导“有偿承包+结平衡账”的基层制度构想。

昌平先生早年担任过乡镇党委书记,对“三农”问题和基层工作十分熟悉,这些年一直在做乡村建设实践,坚持发表观察评论与思考。

村社主导“有偿承包+结平衡账”这一构想,源自他早期的基层工作经验。

在税费改革之前,农村存在“结平衡账”的制度。“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在改革开放后变为了行政村(村集体)和村民小组(小组集体)。改革开放后,农村实施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的基础上,坚持发挥集体的统筹经营功能,集体经济组织在“办不好和不好办”的村庄公共事务上发挥作用。

村与组有两重功能:

第一,村作为行政村,建立了村民自治组织;小组很多与自然村重合,属于熟人社会。村与组,既是国家建制,也是集体经济组织,还是熟人社会,形成了三合一的基层治理基础。

在村和组的组织下,农民除了完成自己的生产和生活,还参与公共生活和公共事务。

农民是如何连接在一起而不是一盘散沙的呢?

村和小组是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在这里享受权利,也承担义务。具体包括:只有本村本组的农民才能承包土地、按资格分配宅基地,农民在享受集体分配的权利之后,还要承担集体义务。

第二,行政村和村民小组也是基层自治单元。改革开放后,人民公社取消,农村基层治理体系面临重建,国家总结地方经验,推行了依靠群众自治的基层治理方式。

改革开放后,推行村民自治的深层原因是国家治理能力有限,无法对全国范围内数量众多、地区差异巨大的基层事务进行直接的精细化治理,因而推行基层群众自治。

村民自治核心是群众的事情由群众自己去办。

村与小组尽管属于村民自治组织,但也承担国家任务。基层党委、政府不仅要领导和指导村民自治,而且会给村级下达任务。最典型的是农村税费改革之前的农业税任务、“三提五统”任务、计划生育任务、农村公共品供给任务等。

很长一段时间中,在国家与农民之间,存在一个相对实体的村组组织。一方面,它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提供重要的功能;另一方面,国家通过村组与农民建立连接,无论国家向农民赋予权益,还是农民承担国家责任,都不是农民与国家的一对一对接,而是通过基层组织对接。

在国家与广大农民之间建立村组实体组织,极大地降低了国家治理难度,基层秩序也得到了基本维持。比如,在国家投入不多的情况下,农民通过自筹资金和出义务工来完成农村基本公共品供给,在法律服务下乡有限的情况下,农村开展人民调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在国家能力不强、资源有限等条件下,通过村和组的有效治理,支撑起了国家的有效治理。由于做到了基层治理有效,国家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大的建设领域,集中资源谋发展,才实现了后来的全面发展。

一个关键问题是,村和小组是如何维持运行的?它如何做到统筹农业生产、调解矛盾、自我供给公共品?以及分田到户之后的分散的农民是如何被组织起来的?

这就是“结平衡账”。下面这段话是昌平先生的概括:

所谓村社集体内部的结平衡账制度,是指集体内部各成员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均衡,通过折价量化后,取中间值,余者进账(钱),负者出钱,以实现所有集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衡——结平衡账。结平衡账,一年一结。结平衡账是村社内部最重要的工作(没有之一,不结平衡账的村社,一定沦为一个躯壳),结平衡账是村社民主自治的基石性制度。

“结平衡账”非常重要:

第一,“结平衡账”在集体内部开展,集体所有制是公有,不是共有。公有的性质是不可分割,人人有份。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村庄公共资源资产也属于集体所有。“结平衡账”有坚实的制度基础。

第二,“结平衡账”就是集体算账,集体在哪一级,就在那一级算账。“队为基础”,后来多数演变为村民小组所有。村民小组范围不大,二三十户、三五十户,都是熟人,算账容易,能够人人参与、人人看懂集体的账单,可真正做到算账公开。

第三,“结平衡账”算的是权益与义务。每个农户在集体中享受权益,也承担义务。一年下来,应该享受多少权利,承担多少义务,都算得明白。该出则出,该进则进,进出规则,分配标准,都经所有农户的讨论和同意。“结平衡账”将农户与集体关系变成制度化、可重复、可持续的关系。

第四,“结平衡账”的方法是公开,内容是公平。成都是全国最早试点农村土地确权的地区。2010年之前,在当地没有完成“确实权,颁铁证”之前,成都平原上很多村民小组保持土地调整的传统。实施二轮土地承包之后,当地农民依然自发调整土地,生增死减。有的村民小组留有机动地,新出生的人口次年分地,减少人口的家庭退地,或者继续耕种而向集体缴纳租金。一个村民小组几亩机动地,拿出两亩给小组长种,折抵误工补贴,其他多余的机动地收取一两千元的承包费。承包费用于小组内部小修小补开支之后,还多余几百元钱,年底全组坐在一起算账分配。最终,可能每个人头只能分几元钱或几十元钱。

有趣的是,每个村民都很关心这几元或几十元钱,他们积极开会,认真听取小组长一年的工作汇报。其实开会内容也比较简单,就是小组一年做了哪几件事,挖沟花了几个工、修阀门花了几十元,等等。村民听得不亦乐乎,小组长也郑重其事。小组会开完了,一年的账就结清了,各回各家,准备过年。

为什么几亩、一户几十元的分配,农民却这么关心?因为这是集体的。

集体的东西人人有份,每户要的不仅是几元或几十元的分配,而且要的是公平。集体是大家的,大家的东西当然是大家关心。农民要的还是公开,既然是集体的东西,当然就不能偷偷摸摸处置。偷偷摸摸的小组长没有威信,也当不长久。

2010年之前的成都平原小组是我见过治理搞得最不错的小组。

当地一位组长说,当好小组长最重要的是“说得过”。所谓“说得过”,就是在公开场合,要敢于与农民辩理。

国家政策下来了,或者上级安排一个任务,村民七嘴八舌,小组长去公共场合人群集聚的地方与那些讲歪理、说风凉话的人争论,在村民围观的地方争得脸红脖子粗,真理越辩越明,最终小组内部的思想走向了统一。农民思想统一了,任何工作都容易开展。

“说得过”就是群众工作。基层工作离开群众工作而别无其他。

成都的小组治理之前搞得好,关键就是坚持了“结平衡账”。“结平衡账”最终算出的是“四议两公开”“人心凝聚”“思想统一”“风清气正”和“公平公正”。

第五,“结平衡账”是基层治理的基石,也是国家治理的基础。

“结平衡账”使集体变得充实,将村庄政治激活,将民心凝聚起来,实现少数服从多数,村干部被监督,村庄才算真的自治。

进一步看,由于村民能够开展自治活动,能够组织起来解决自己的问题,能够监督干部,也能够在内部形成秩序,区分合理与不合理,遵循是非对错标准,国家治理就变得简洁轻便。

群众自治能力越强,基层事务就越少需要政府直接去解决,行政规模就越小,国家治理就越轻松。在现代社会变得更加复杂的情况下,提升国家治理效能的关键在于提升基层治理效能,避免基层事务涌入政府而造成行政膨胀。

“结平衡账”表面是村庄如何治理的问题,实质却是国家治理的命题。

二、取消“结平衡账”的后果

“结平衡账”将村和小组变成了实体。在村和小组中,村民享受权利,也承担义务,享受多少权利,就承担多少义务,权责观念清晰的农民合作起来解决公共事务。

“结平衡账”的制度基础包括两方面:一是农村实施村民自治,国家对村庄内部的事务不是一管到底;二是村民自治的背后是集体所有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起作用。

“结平衡账”逐步从基层走向取消,经历了几个重要节点:

第一,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通过分田到户,农村完成了第一轮土地承包。土地承包后,既要鼓励农民积极生产,也要兼顾公平。第一轮土地承包实施十五年期限,鼓励承包关系保持稳定,但不禁止村庄内部调整土地。国家将选择权交给农民,很多地区自发采取了“三年一小调整、五年一大调整”的做法,进行村庄内部土地调整。土地不断调整,反复将集体所有制激活,农民在反复调整土地中强化集体观念。

承包地调整以及农民按照村规民约划分宅基地,是最大的村庄“结平衡账”。

一直到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之前,农民承包土地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农民承包土地不仅上缴农业税,还承担“三提五统”任务。每年的农业税收取、任务上缴、义务工积累工完成情况,都是“结平衡账”内容。

第一轮土地承包制度有很多包容性做法,很多省份探索自己的规则,如“两田制”“定期调整”等。20世纪90年代初期,一些地区推行的“生不增、死不减”的做法,变为全国政策。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之后,全国第二轮承包实施统一政策,“生不增、死不减”、三十年不变,且规定集体留机动地不超过5%。

第二轮土地承包之后,农村土地在政策上不再调整。现实中,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土地也不再调整。在各地调查中看到,到2005年前后,一些地区还坚持自发调整。也有极少数地区到2018年,还存在小组内部自发调整土地的情况(这些地区的小组治理一般搞得很有秩序,因为农民能够组织起来共同解决问题)。

较早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成都地区,在2010年“确实权、颁铁证”之前,村民小组坚持自发的土地调整。

总的说来,第二轮土地承包之后,农村土地不调整既是政策,也是现实常态。坚持自发调整的是例外和少数。

这就是说,第二轮土地承包之后,农村“结平衡账”最主要的一个对象不复存在。

与土地调整有关的是,由于承包地不再调整,再加上进入21世纪以来的建设用地指标越来越少,很多地方不再集体统一划分宅基地。农村“结平衡账”的第二个主要项目,在很多村庄也不复存在。

进一步锁定政策的是农村税费改革和取消农业税。取消农业税免除了农民负担,也免除了历年的陈欠,一些农户过去欠集体的钱,不再清理。取消农业税之后,村庄公共品主要由国家承担,政府承担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农村地区虽然短暂实施过“一事一议”,却由于工作难度大,“一事一议”没有变成农村公共品供给的主要形式。

农村税费改革和村庄公共品由财政承担,农民无需上缴“共同生产费”。如果将公共品改善视为福利提高,那么取消农业税之后的农村福利提高是由国家提供,农民并没有直接参与。由此,农村“结平衡账”的第三个项目不复存在。

取消农业税之后,国家为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厉控制一切向农民收费行为。免除农业税,不仅是免除国家对农民的收税,也免除集体内部的土地承包费。按照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集体可保留5%的机动地,集体将机动地包给个人,很多村连机动地的发包费都收不起来。

农村土地承包不收费,再加上很多村在取消农业税之前已经将“四荒地”和集体资源处置。没有集体资源资产,变成“空壳村”,农村“结平衡账”的第四个项目不复存在。

2006年取消农业税之后,绝大部分村基本不存在集体内部“结平衡账”的空间。在这样的基础上,农村继续推进了两项改革:一是承包地“确权确四至”;二是开展集体经济中的“股权量化”。

这两项制度改革重点强化农民在集体中的权利与份额,较少关涉农户承担集体义务的问题。

简单梳理可以看出,离开土地调整、宅基地划分、农村公共品参与,“结平衡账”就没有了对象。不再“结平衡账”,会对集体和村民自治的运行都产生根本性影响。

第一,改变村治的经济基础。“结平衡账”算的是实质利益,因为有利益,农民才关心集体和公共事务,村民会相互比较权利责任是否对,关心村干部管理和运用权力是否合理合规,等等。集体内部的利益交织在一起,很多是模糊的,农民参与进去辩论、协商、吵架、开会,最后达成利益如何分配、责任如何分担的村规民约。

村庄治理和村民自治要结合利益,“结平衡账”就是算利益。有了“结平衡账”,村庄自治才会热烈,基层制度才会释放活力。取消“结平衡账”之后,失去利益连接,群众不再参与、不再关心,村级治理就变得脱离群众。

第二,农民的意识发生变化。社会治理要“自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如果将自治看作村庄治理的制度框架,法治和德治视为村庄治理的两种规则和力量的话,那么,解决基层事务肯定不能完全依靠法律,还得依靠群众自觉和群众共识。

什么是德治?

德治不是说通过某种抽象的方式改变农民的思想观念之后,再开展村庄治理活动。反而是通过开展村庄治理活动来影响、塑造和引导群众的思想意识。

“结平衡账”是群众之间算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也有自己的道理,各人的道理在小组会、村民会、代表会、党员会上提出来,摆在桌面上讨论,有的道理多一点,有的道理少一点,有的完全没有道理,通过反复的交流,最后在不同的小道理之中找到最大公约数,形成了“大道理”。小道理服从大道理,个别村民要接受大家的意见,个人的认识发生转变,最后汇聚到一起成为村庄共识。

“结平衡账”本质是摆事实、讲道理,通过讲道理实现群众自我教育,凝聚共识,提升思想意识。

反之,离开“结平衡账”,每个村民的道理都变成绝对道理,每个村民的利益都变成了坚固城堡,村民提出的不同诉求变得不可调和,村庄共识难以达成,小道理漫天飞,村庄治理变得低效。

第三,改变了国家治理的基层基础。基层治理越有效,国家治理越轻便。反之,由于村庄不再“结平衡账”,在分散的小道理之上没有村庄大道理,村民所有的诉求、矛盾和公共品要求都上升到政府那里去,村庄内部做不到“小事不出村”,村民也难以合作起来解决小微公共品供给,政府需要直接介入村庄内部细微事务,基层治理成本会变得无比高昂,国家治理的负担也会变得越来越重。

三、农村土地制度

集体所有制是“结平衡账”的制度基础,在归属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中最重要的是农村耕地。农村土地实施家庭承包,土地承包制度变化对“结平衡账”影响最大。因此,昌平先生认为,激活“结平衡账”的制度关键是,恢复村社主导的“有偿土地承包”。

结合他的设想来看,假设某个村有1000口人,2000亩地,土地平均分在各个小组且承包到户了。当前大部分农民外出务工,假设留在本村的劳动力包括低龄老年人有200人,他们可以种地。由于土地四至边界都确权到户,这不仅存在土地流转问题,也影响包括高标准农田整治在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如果采取“有偿土地承包”,市场价每亩600元。很多外出务工的家庭,会退出土地承包。土地集中在集体,再向留在村内愿意种地的人发包。收取土地承包费之后,再按照人头分配,集体提留少部分用于做公益事业(比如10%)。这样的话,每个不种地的人每年获得1000元分配,四口家庭可获得4000元收益。集体一年可获得10万元的公益事业金,可用于村庄内部的小微公益支出。

土地“有偿”承包,取之于村民,用之于村民,从种地户收取,向其他农民分配,体现了土地的财产价值。不仅如此,还可以获得一部分集体收入,解决村庄公益建设问题。

这个“结平衡账”过程公开透明,村民全程参与,真正体现了“四议两公开”,也做到了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

通过“结平衡账”,村庄治理被激活,自治有效,群众凝聚共识,基层治理走向有效,“为‘全能’政府变成‘有限责任’政府创造了条件”(李昌平),进而减轻国家治理负担。

四、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

离开“结平衡账”,集体不发挥实质作用,村民自治容易变成制度空壳。

最近,媒体上出现关于“12345”热线的讨论。引起热议的是,有市民拨打12345,投诉夜间月光过亮影响睡觉。这个诉求显然无法合理解决。政府推行市长热线,为农民市民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提升了政府响应速度。但是,12345在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出现很多不合理诉求,造成行政资源被消耗。各级政府的治理资源有限,宝贵的资源投入到不合理诉求上,自然会影响对合理问题的回应。

将这个问题与“结平衡账”放在一起来看。在社会治理领域,很多矛盾是模糊的,需要通过自治法治德治融合解决,只有留给社会自我消化空间,才能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局面。反之,如果所有的基层事务越过村庄、居民小区,直接进入政府行政,不仅解决成本很高,而且反过来也消解了村庄、小区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

这就是说,“结平衡账”与政府治理之间存在很微妙的平衡。城市小区治理也是类似道理,小区物业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在享受小区公共品的同时,需承担物业成本。因此,需要业主成立业委会,承担物业管理责任。

12345、城市小区物业管理难题与村庄治理问题所反映的共同矛盾在于,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是否有可能构建一套实现国家与所有的单个农民(市民)直接对接、用行政体系覆盖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治理体系。这显然不可能。因此,需要在国家与个体之间构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通过村社主导“土地有偿承包”恢复集体“结平衡账”,以此实现对农民的组织动员,不失为一种制度思路。

这个构想落地需要得到相关制度的支持。目前,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试点工作正在推进,基本思路是保持“大稳定、小调整”,总体延续了第二轮土地承包格局。

近两三年,我们观察了个试点村庄。基层干部和农民,有的提出重新调整土地。实际操作中,各地严格执行了“大稳定、小调整”政策精神。

五、“拟集体经济”制度

除了“土地有偿承包”这种构想之外,还有没有其他办法能够恢复“结平衡账”制度?我们也做了其他设想:农村“拟集体经济”制度。

当前,国家每年投入“三农”的财政资金超过三万亿,投入方式主要是项目制。项目制本质是政府主导,直接为农民提供农村公共品。项目制最大的问题是农民参与度不够,农民在政府公共服务供给中变成了客体,出现了“政府干、农民看”问题。

当前,各地在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际上,在市场充分竞争的环境下,除了沿海、城郊村、城中村通过物业出租可获得稳定集体收益之外,真正从事实体经营并获利的集体经济占比十分有限。绝大部分中西部村庄,既无集体物业收入,也很难开展实业经营。

经济是基础,集体经济是村庄治理的基础。如果市场经营十分困难,可否采取“拟集体经济”做法。

具体操作上,全国“三农”财政支出中如果划分百分之十单独支出,3000亿元,作为补贴到村的资金。按照全国50多万个行政村计算,每个村每年可平均获得50余万元。这50余万元划拨到集体账户,作为公共资金,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或乡村振兴,不允许分发个人,支出采用全过程人民民主,由村民决定公益建设内容,全程监督。

这50余万元到村之后,相当于“集体资金”,按照集体办法开支,“结平衡账”,管理上不同于项目资金。每个村50余万,全国3000亿,没有改变每年三万亿的“三农”支出总量,只改变了一部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方式。

这笔到村的50余万元,相当于农民共同的钱,而不同于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在农民眼中是政府的钱。由于变成了农民集体的钱,即农民自己的钱,他们开支这笔钱就会十分珍惜,都会自觉抵制形式主义,主动督促基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项目制实施逻辑有所不同。项目制本质是基层政府做业主,招标第三方实施工程建设,为农民提供公共品。农民在这个过程中是被动的客体,没有参与其中,需求无法表达、对资金使用也无法监督,基层政府的行为得不到规制,容易出现政绩观偏差和资金低效使用。

“拟集体经济”制度,本质是将国家投入的一部分资金变成集体资金,按照集体制度运行,最终不仅解决了不宜直接由政府提供的小微公共品供给问题,而且通过供给公共品激活了村庄全过程人民民主,将农民变成基层治理主体,解决“干部干、群众看”难题。

通过特定制度设置将农民变成村集体经济的主人、变成有效支出国家下乡资源的主体,在村庄中开展民主治理,将“结平衡账”与村庄政治运行结合起来,用资源输入激活群众参与,将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才能真正实现基层治理有效并提升国家治理效能。

桂华

2026.8.26

进入 桂华 的专栏     进入专题: 结平衡账  

本文责编:SuperAdmin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政治学 > 公共政策与治理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81840.html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6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