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明国家是中华国家范式的一种学理刻画和理论表达。文明国家的中华范式强调的是古今中国乃是中华国家、中华民族与中华文明“形、体、神”的三维一体。在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史的演进中,中华民族、中华文明、中华国家发生了极其复杂的互构现象。中华民族创造中华文明、中华文明润泽中华国家;中华国家的形成与演进,又庇佑和发扬中华文明;中华文明的代际传承和与时俱进又模铸中华民族的集体人格和风骨气象。诉诸历史可知,中华轴心时代的百家争鸣,催生了中华文明数千年一脉相承的胚种,深远影响中华民族和中华国家的发展走向。及至当代,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不断会通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中华传统文明注入现代意义的人权、民主、法治,深度雕刻中华文明国家的时代面相。当前学界虽以巨型国家、民族/多民族国家、民主/民生国家等国家理论解读古今中国,但是多元国家理论话语的终极指向,无一不是国家的文明内核。文明国家不仅是古今中华国家范式的一体性表达,而且是中华多元国家叙事精髓的集成式表述。
中华文明是人类历史上唯一未曾中断的原生型文明。中华文明的源远流长与博大精深,深刻定义了中华民族的集体群像与古今中国的格局气象。中华文明、中华民族与国家形态的互构,使得文明国家成为中华国家范式的本真性表达和精准性刻画。诚如有学者指出,“中国是文明古国中文化传统和文明体系唯一未曾中断的文明型国家”。文明国家的中华范式致力强调的是:中华国家范式之定义,唯有透过政治国家纷繁复杂的表象,追问中华之所以成其为中华的决定性因子,才能实现对中华国家范式形神兼备的刻画。不过,文明型国家虽说是中国国家的一个重要特质,但是,文明国家作为中华国家范式的一种规范性定义,并没有赢得学界普遍的认同。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始终就是一个文明型国家的论断是一种没有历史感的说法;中华“文明国家”的范式并没有进行起码的学理论证;文明国家/文明型国家只是摹状词,使用这样的概念并无益于讲清道理。那么,面对学界的质疑,中华国家范式能否以“文明国家”加以定义?文明国家的中华范式又如何完成理论证成,确证理论命题的效度与信度?这是文明国家范式秉持者不得不予以正面回应的关键问题。有鉴于此,本文拟按照学术论证的基本规范,展开中华“文明国家”范式的理论证成,致力回答“文明国家的理论逻辑是否周严自洽”“文明国家的规范性命题是否符合古今中国的经验性事实”“文明国家相对既有的国家理论是否具有可能的优胜性”。
一、文明国家的理论逻辑是否周严自洽
文明国家是对古今中国形态的一种刻画,它强调古今中国是中华民族、中华文明、中华国家深度嵌入和相互形构的结果。它试图传达的是在中华历史漫长的时空演化中,中华民族、中华文明、中华国家发生了错综复杂的交叉性影响,即民族与文明、民族与国家、文明与国家之间产生各种叠加式互动。这种叠加式互动使得梳理文明国家的理论脉络显得颇为繁杂艰难。不过,若以“人的本质性规定”为逻辑演绎的原点,文明国家的中华范式大体可以简约勾勒为:中华民族创造中华文明,中华文明润泽中华国家;中华国家发扬中华文明,中华文明反向塑造中华民族。中华的文明国家由此表现为中华国家、中华民族、中华文明“形、体、神”的三维互构。
(一)中华民族创造中华文明与中华文明润泽中华国家
人的现实性存在是人类历史演绎的逻辑原点。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称之为的:“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不过,人类个体的现实性存在并不意味着人类个体是遗世独立的孤立式存在。人类自我保存的本能使得人类个体自蒙昧时代就开启聚族而居的生活模式。这就是马克思称之为的:“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 “人的社会性存在”的本质规定使得聚族而居成为人类自诞生以来恒久的常态。诉诸考古可知,早在旧时器时代,中华先民便星罗棋布地分布在中华辽阔的疆域上。新石器时代,中华先民多元分布的考古证据更为明显。及至夏商周时期,中华大地更是形成多元民族共生的局面,如夏之嵎夷、莱夷、淮夷、赤夷、玄夷、方夷,商之兰夷、尸方、儿方、人方,周之淮夷、徐戎、奄、蒲姑。随后,自秦以降,五方之民在中华大地的空间之中,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最终形成“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中华民族多元统一体。
中华民族“数千年继继绳绳,日征月迈,在我民固视之若素,然以世界史的眼光观察之,实邈然更无匹俦”。中华民族在其形成与演进的历史进程中,创造了博大精深、气象氤氲的中华文明。从人文地理的视域来看,中华文明是大漠游牧文明板块、辽东渔猎耕牧文明板块、雪域牧耕文明板块、海上文明板块,经过数千年的碰撞与融合而成的文明板块。各种文明板块,随着中华先民活动范围的扩大,不断相互攻防、和解与互鉴,最终形成独具中华风格的文明体系。这种文明体系,若是从文化髓质的维度来看,乃是以儒家文化为中心,“融合前此九流百家之思想,经一度之中庸妥协,渐成为一种有体系之国民思想”。这种国民思想蕴含中华民族数千年积淀而成的人文理念。择其要者而论之,中华文明最为关键的髓质包括包容和合的价值理念、仁者爱人的道德伦理、君子人格的理想追求和以民为本的人文情怀等。其中,包容和合理念的典型表达即为《中庸》称之为的:“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仁者爱人的道德伦理则是以仁爱为中心的五常、四维、八德,其典型表达即为孔子称之为的:“君子学道则爱人”(《论语·阳货》)。君子人格的典型表达则是儒家称之为的:“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论语·季氏》)。至于以民为本的人文精神,其典型表述乃是:“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尚书·五子之歌》)。
中华文明是中华民族数千年历史演进中推陈出新的产物。中华文明的千年传承与代际创新,深刻影响甚至定义古今中国的国家面相和精神风骨,使得古今中国呈现中华国家与中华文明的形神互构。正如梁启超所说:文明之于国家,“犹人之有精神也,而政事、法律、风俗及历史上种种之现象,则其形质也”。梁漱溟亦有云:“一时一地之社会构造,实即其时其地全部文化之骨干;此外都不过是皮肉附丽于骨干的。”以此而论,中华文明是中华国家得以安身立命的深层之源。中华文明不但为中华国家提供合法性的证成,而且定义中华国家的政治格局和精神气象。中华文明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精神特质和发展形态,浸润中华国家的政治理念和政制设计,影响甚至规定中华国家的道德取向与伦理选择。中华文明对中华民族的塑造,使得国家的政制设计和道路选择必须符合中华文明的道德底蕴和中华民族的集体期待,由此中华国家的政制设计和治理体系才能赢得正当性支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华文明的和合理念、仁义追求、民本情怀、大同理想,塑造中华古代国家的贤能政治、德性之治以及协和万邦的天下情怀。及至当今,中华文明更是经由国家的创造性传承和创新性发扬,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断地结合和会通,最终催生了中华文明的现代转向,深度雕刻了现代中国的时代面相和文明气象。
(二)中华国家庇护中华文明与中华文明反向塑造中华民族
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是人类以自我的理性和艺术造就的利维坦。在中华国家发展的历程中,中华文明堪称是建构国家大厦的基石。中华文明不但记载国家的苦难与辉煌、创伤与荣光,而且孕育国家的伦理底蕴,刻画国家的人文形象,为国家之治提供合法性证明和正当性证成。与此同时,中华国家的成长壮大又反向庇护中华文明的根脉,它借助国家宣传体系和教育体系,赓续和推动中华文明发扬光大。中华国家与中华文明的作用机理昭示两者的一体共生。中华国家与中华文明的正向关联,使得中华国家向来注重传承和发扬中华文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概而论之,其一,中华国家传承中华文明。中华文明的千年演化不但构成国家精神之魂,而且成为国家历史之根,蕴藏着国家的公共记忆和民族的智识结晶。诉诸历史可知,古代中国莫不借助中华文明的传承与阐释展开国家之治的合法性证成。近代中国面临中华民族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更是不断从中华文明中寻找国家独立与崛起的精神动能。其二,中华国家保护中华文明。文明的交流与会冲是人类社会演进不可避免的常态。不过,外来文明的简单移植和全盘置换却蕴藏国家解构的不测之忧。这决定任何一个国家都要守护自己的精神家园和文明之根。无论是近代中国学界倡导的“中国本位的文化建设”,还是当代中国强调的“保护好中华民族精神生生不息的根脉”,都彰显了国家保护文明的理性自觉。其三,中华国家发扬中华文明。中华文明之精髓,既有包容和合之精魂,又有生生不已之生机。中华国家承认每一种文明都凝聚着不同民族对宇宙万物的体悟和别具一格的价值,因而秉持包容和合的理念,强调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不过,中华国家强调中华文明与外来文明的交流互鉴,并不意味着舍弃本我,而是立足本来而吸收外来,取人之长以推动国家走向“郁郁忽文哉”的繁盛。
中华国家借助全国一体化的政治体系推进中华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创新。中华文明的“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又不断成为反向塑造中华国家的主体性力量,即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凝聚,锻造中华民族的集体心理和群体人格,使之形成天下一家的政治理念、自强不息的开拓精神、厚德载物的价值取向、义务本位的道德底蕴、责任担当的爱国情怀。中华文明对中华民族的反向塑造,择其要者而论之,其一,中华文明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凝聚。中华民族之所以百川归海凝聚为一体,其缘由大体有四:地理上的独特结构、政治上的一体整合、经济上的相互补充和文明上的深层驱动。其中,中华文明的深层驱动是中华民族形成演进的精神动能之源。中华文明是各个民族文化交融、凝练和提升的产物。中华文明轴心时代萌生的大一统理念,成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之中的集体共识。它使得各民族形成国土不可分、国家不可乱、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共同信念,并促成各民族日益凝聚成一个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其二,中华文明塑造中华民族的道德取向。中华文明的千年演化形成了一个独特的文化场域。中华民族成员自呱呱坠地伊始就置身于此,并在中华文明的潜移默化之下,形成了大我优先的集体人格和义务本位的道德取向。这种大我优先的道德人格,就是《礼记·礼运》称之为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至于义务本位的道德取向,就是梁漱溟称之为的:“吾人亲切相关之情,发乎天伦骨肉,以至于一切相与之人,随其相与之深浅久暂,而莫不自然有其情分。因情而有义。父义当慈,子义当孝,兄之义友,弟之义恭。夫妇、朋友乃至一切相与之人,莫不自然互有应尽之义”。其三,中华文明锻造中华民族的伦理责任。中华文明的千年滋养使得中华民族形成忧国报国的责任担当。这种忧国报国的责任担当是中华民族义务本位的一种升华。它指涉的是中华民族成员超越小我(血缘团体、亲缘团体、地缘团体)的束缚,而将自我的政治忠诚指向更为宏阔的中华国家。这就是司马迁称之为的:“常思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梁启超称之为的:“我民之眷怀祖国,每遇国耻,义愤飚举,犹且如是,乃至老妇幼女,贩夫乞丐,一闻国难,义形于色,输财效命,惟恐后时。以若彼之政象,犹能得若此之人心,盖普世界之最爱国者莫中国人若矣。呜呼!此真国家之元气而一线之国命藉以援系也”。
二、文明国家的规范性命题是否匹配经验性事实
文明国家是民族、文明与国家的三维互构。文明国家的中华范式试图表达的是:中华民族创造中华文明,中华文明锻造中华国家;中华国家发扬中华文明,中华文明又反向塑造中华民族。不过,虽然文明国家的中华范式呈现出学理的自洽和逻辑的闭环,但文明国家的理论表述是否符合古今中国的客观事实?文明国家的中华范式能否在人、事、物、时、空、痕等方面寻找到多重证据,并形成相互印证的证据锁链以支撑文明国家的叙事呢?
(一)古代中国与文明国家
每一种文明都有其不变的胚种,一旦成形,它有着穿越时空的规定性,深远地影响国家和民族的道德规范。中华民族在源远流长的历史中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明,尤其是中华文明轴心时代的百家争鸣,更是催生中华文明数千年一脉相承的胚种,深远影响中华民族和中华国家的发展走向。中华民族、中华文明与中华国家的互构,使得古代中国呈现出文明国家的典型特质。不过,以文明国家定义古代中国,可能会遭遇一种强力抗辩:春秋战国时期,“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孟子·离娄上》),千载以降,王朝中国非人道和半开化的社会现象更是史不绝书,古代中国又何以称之为文明国家呢?须知,“在所有的文明国家中,都有某种在不服行政决定时而诉诸法院的规定”。以此而论,西洋各国方为文明国家,近代亚洲各国不过是半开化国家而已。
诚然,人类社会发展演进之时,文明与愚昧、良善与杀戮,仿若一张扑克牌的正反两面,总是相生相随。中华王朝国家螺旋式历史演进之际亦未能完成野蛮与文明的绝对切割。不过,当前我们并不能据此否定古代中国的文明属性,或者认定文明国家的理论命题并不符合古代中国的历史本相。那种拒绝以文明国家定义古代中国的抗辩,根源或许在于对文明一词的差异化理解和狭义化理解,以至于以西式文明的定义否定中华传统文明的事实。诉诸历史可知,中华元典已然存有文明一词的中国表达。如《易传·乾·文言》载之为:“见龙在田,天下文明”;《尚书·舜典》载之为:“濬哲文明,温恭允塞”。彼时文明一词指涉的是文采光明或文德辉耀之意。至于西方语境中,文明(Civilization)的词源是拉丁文civil,原意是与野蛮相对立的、都市的、有教养的生活样态。1756年,维克托·里克蒂·米拉波率先在非司法领域使用文明一词,借以指代“一个文雅、有教养、举止得当、具有美德的社会群体”。近代以来,“文明”与“国家”结合成“文明国家”的概念之后,西方国家利用其国际话语权的优势,完成了对文明国家的定义,即文明国家要保障生命、尊严和财产等基本权利,保障旅行、商业和宗教的自由;文明国家具有组织化的政治官僚机构和自卫的能力;文明国家要制定法典、恪守法制,遵守国际社会公认的文明规范。不过,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西式文明国家的反文明行径不断招致西方学界对文明标准的反思。他们发展旧文明标准而拟定文明的新标准,将西式“人权”和“现代性”认定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文明标尺。西方学界认为,“如果一个国家被认为是由文明国家组成的国际社会中的真正一员,它起码需要符合下列原则,包括人权与法制、代议制民主治理、允许开展国际贸易并对外资持开放态度的自由主义经济和自由市场、宗教与文化多元主义以及高效能的科学与技术水平”。在西方文明话语体系之中,一个国家“人权的测试”若是乏善可陈则可归为野蛮国家或无赖国家,“现代性的测试”若是一败涂地则可视之为失败国家或问题国家。
西方社会随着时代演进不断赋予文明以新的意蕴,并以此作为文明国家判定的标准。这种行径固然并非全无价值,但以西式文明为尺度评估古代中国的文明属性却存有削足适履大谬不然之处。一者,文明本身是一个不断螺旋式演进的历史进程。正是文明与蒙昧的相生相随和不断切割才造就了文明的历史演进。当代人类社会并不能因为婴儿时期的稚嫩和成长时期的青涩,就以今非古,将其弃之如敝履。正如清代魏源所说:“执古以绳今,是为诬今;执今以律古,是为诬古。”二者,西式文明的定义隐藏着挥之不去的“西方中心的傲慢”和“文明等级的想象”。西方国家向来自诩为文明的第一世界,拥有一种道德天职和文明使命,即向非西方世界输出其自认为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西式文明。一些西方国家甚至认为:只有“靠欧洲人的征服”,非西方国家才能“享受到人类的权利”。这就使得文明和文明国家话语一度成为粉饰西方暴虐殖民的华美外衣。因此,我国学界理应警惕西式文明的话语陷阱,若是“人云亦云或不假思索地顺着西方学者构建的议题和思维逻辑来论述自己的国家,就有可能会导致始料不及的后果”。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随着中国文化自觉的提升,我国不断追溯文明概念的本相,发掘文明概念的真意,提出文明概念和文明标准的中国定义。尤其是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创造性地提出文明定义和认定进入文明社会的中国方案,为世界文明起源研究作出原创性贡献。当前我国关于“文明非意识形态叙事”的定义,广泛考察人类文明起源的多元形态,依据恩格斯关于“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的论断,提出人类进入文明社会的标准:一是生产发展,人口增加,出现城市;二是社会分工,阶层分化,出现阶级;三是出现王权和国家。以此论之,以文明国家定义古代中国当无疑义。
(二)中华现代文明与中华的文明国家
古代中国是一个文明国家,这一论断可以得到考古证据与文字记录相互补强的支撑。当代中国地下之新材料与纸上之材料的相互印证,构成了“人、事、物、时、空、痕”的立体证据,终结了古代中国非文明国家的解释。至于现代中国,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文明的现代转向,更是使得现代中国淋漓尽致地呈现出文明国家的样态。中国式现代化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典范。中国式现代化的成功实践,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注入了现代品格,催生了中华文明的现代转向。中华文明的现代转向和发荣滋长,又不断反哺中华现代国家,形塑中华现代国家的中华气韵、文明意蕴和时代风范。
其一,中华现代国家的中华气韵。中华传统文化的千年哺育和现代文明的丰厚滋养,使得现代中国呈现出独具一格的中华风骨。若是以西方文明作为参鉴坐标,中华现代国家的风骨大体体现为:首先,拒绝资本逻辑而践行人本逻辑。西式现代化是以资本为核心的现代化。资本逐利的本能极大地释放了社会活力,但资本永无止境的增殖冲动却使其产生极其强大的规训权力,导致人的异化和主体性的雌伏。与之相异的是,中华现代国家传承和发扬中华文明的民本底蕴,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和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并以此作为当代中国的政治追求。其次,摈弃文明傲慢而坚持文明互鉴。中华现代国家传承中华文明“和羹之美,在于合异”的理念,拒斥文明的傲慢与文明的冲突,秉持“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文化立场,主张“文明只有姹紫嫣红之别,绝无高低优劣之分”,致力推动多元文明的交流互鉴。再次,超越国强必霸的逻辑而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中华现代国家发扬中华文明“和而不同、协和万邦”的理念,拒绝修昔底德陷阱式对抗性思维,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强调“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最后,超越功利型人类中心主义而提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人与自然之关系是人类社会历久弥新的永恒议题。西方功利型人类中心主义秉持“人为自然立法”的理念,强调人类征服自然而不必怀有任何的道德顾忌。这种功利型人类中心主义对自然的霸凌,难免导致自然对人类的反噬和报复。与之大异其趣的是,中华现代国家传承中华民族天人合一的理念,超越西方功利型人类中心主义“理性的狂妄”,提出人类与天地万物是同根同源的、相互依存的有机整体,强调人因自然而生,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其二,中华现代国家的文明意蕴。文明具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双重意蕴。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程度,不但标志文明国家达到的高度,而且昭示文明国家的情怀。中华现代国家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现代文明的双重滋养之下,非常强调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中华现代国家扬弃性传承传统文化的均平思想,创造性发展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的思想,提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种共同富裕思想强调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追求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双重富裕。其中,物质富裕(物质文明)之维,着力化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致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各地区各民族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至于精神富裕(精神文明)之维,则是通过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的联动建设,展开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打造中华民族心灵栖居的港湾,推动各族人民养成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厚德载物的伦理取向、中正平和的公民理性、崇高纯正的审美情趣、积极正向的社会心态。
其三,中华现代国家的时代风范。中华文明向来不是静止不变的固态之物,而是深具革故鼎新气质的发展之物。近代以来,我国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并将现代意义的人权、民主、法治的文明因子注入中华文明之中。这不但推动中华文明的蝶变与复兴,而且使得当代中国散发出浓郁的现代气韵。细而言之,首先是中华现代国家的人权理念。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尺。当代中国激活儒释道等传统文化的人道关怀,锚定马克思主义“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强调“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权的基础,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致力以普遍性关怀和整体性视野展开公民基本人权的立体化保障。其次是中华现代国家的民主形态。民主虽是人类普遍信奉的价值,但没有定于一尊的模式。当代中国拒绝西方国家将“竞争”视为民主的本质性规定,而立足中华文明的“和合”基因,开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民主新形态。这种全过程人民民主,无论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向的共商国是,还是政治协商和多党合作制度指向的协商合作,抑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指向的团结奋斗,又或是基层群众自治指向的邻里合作,都深刻体现出中华文明源远流长的合作底蕴。最后是中华现代国家的法治追求。传统中国的法律生活世界是一个高度自主的法律系统。这种法律系统,显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力和中华法制文明的深厚底蕴,体现出“道德法律共同治理、价值规范相向而行”的典型特征。当代中国秉持法律的人民性和谦抑性,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吸纳国际法律有益成果,持续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使得当代中国之制和中国之治呈现出鲜明的法治文明风范。
三、文明国家相对其他国家理论是否具有优胜性
“中国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是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亟须解答的关键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要讲清楚中国是什么样的文明和什么样的国家。”那么,中国到底是什么样的国家呢?近些年来,学界围绕国家构成的四要素(疆域、人口、主权、政权),求解“中国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形成了巨型国家、主权国家、多民族国家、民族国家、民主国家、民生国家等多元理论话语。
其一,巨型国家:围绕中华疆域演化的学术探讨。疆域是国家安身立命的根本。当今世界政治体系,按照国家疆域空间之大小,大体可以划分为巨型国家、超大型国家、中型国家、小型国家、超小型国家、微型国家等几种类别。以疆域体量而论,中国是一个典型的疆域辽阔而地貌复杂的巨型国家。中国辽阔的疆域及其多样的地理生态,不但催生了五彩缤纷的地域文化和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而且深刻影响了各民族的内向凝聚和多元化一。中国辽阔疆域的历史演化,潜藏着中国之所以成为中国的历史密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华国家疆域的历史演化、疆域的形成与底定、政治地理空间中各种人文现象的分布、政治地理对中华民族的塑造等议题,成为学界研究的焦点。一些学者聚焦中国疆域的盈缩变迁,以中国疆域演化为窗口,透视古代中国之演进和现代中国之底定。
其二,多民族国家:聚焦多元民族共生的国家理论。“人之为族”乃是人的“类生活本质”的必然体现。中华先民在聚族而居的生活之中,滚雪球似的形成了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多元化一的历史,昭示各民族共同性的增强是一种不可逆转的历史大势。不过,民族文化和民族心理的代际传承,使得当今中国依然呈现各民族多元共生共在的国家样态。中华现代国家因之成为一个典型的多民族国家,即多个族类群体共同生活在一个主权国家疆域之内。这种以多民族国家刻画中国的国家形态,诉诸历史,强调的是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立足现在,强调的则是各民族是一个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族类共同体,各民族亲如一家是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一个核心任务就是形构各民族对伟大祖国的高度认同。
其三,民族国家:立足民族与国家互构的理论阐释。民族国家是民族(nation)与国家(state)的互构。民族国家率先出现在西欧,之后便开启全球性扩散的历程,并最终成为世界主导性的国家形态和现代国际政治体系的基本单元。在民族国家全球性扩散的过程中,晚清出现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华民族逐渐由自在走向自觉。民族国家的示范性效应,使得传统的王朝中国逐步嬗变成现代的民族国家。民族国家因之成为现代中国的一种国家面相。现代中国以民族国家加以定义,强调的是现代中国就是“中华民族”与“国家形态”的互构共生。中华民族的民族国家不断建构中华民族,赋予中华民族以国家民族的地位;中华民族又承载民族国家的制度结构,支撑中华民族的民族国家建构,为现代中国的发展奉献自我的政治忠诚和智识力量。
其四,民主国家:着眼国家政制设计的学理思考。民主是文明社会普遍信奉的政治律令。近代以降,民主几乎成了整个世界头等重要的政治目标。不过,长久以来,西方学界祛除人民当权的民主真意,而将民主视为一种多元竞争的政治技术。以多党竞争、差额竞选、“一人一票”等形式性原则定义民主。随着当今中国学界理论自觉意识的提升,学界不断省思和发现中国政治民主的理论本相和实践真意,深入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真意和民主形式(中国特色的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致力论证“中国才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国家”。及至当今,随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完善,中国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更是呈现出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发展趋势。中国民主国家的面相亦得到更为淋漓尽致的呈现。
其五,民生国家:发掘中华政治伦理的理论价值。当代中国是一个以人民为本位的社会主义国家,向来十分重视民生建设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历次代表大会都十分强调要“不断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党的二十大更是强调:“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现代中国对民生建设的反复强调和一以贯之的推进,使得现代中国呈现出鲜明的“民生国家”的特征。这种民生国家,乃是以民生利益需要为本原基础、以民生利益满足为动力原因、以民生幸福公平为目的价值、以民生制度体系为表现形式的社会国家形态。
当今学界立足国家的基础性构成要素,致力回答“中国是什么样的国家”的重大理论问题。学界拟制的相关国家理论话语,无论是巨型国家,还是多民族/民族国家,抑或民主/民生国家,都在不同层面不同维度揭示了古今中国的特定面相。不过,相关理论概念是否揭示了中国国家形态的本质性特征,是否呈现了古今中国的国家神韵和精神髓质,依然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进而言之,巨型国家理论聚焦中国辽阔疆域的形成与底定的时空坐标,致力厘清中国何以成其为中国的关键性议题。中国疆域时空演化轨迹的厘清和呈现,固然构成理解中国和解读中国的基础性前提,但理解中国的纵深发展却必须透过中国疆域时空演化的表象,追问中国疆域何以自然凝聚成一体的深层因子。事实上,当前关于中国疆域演化最具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最终都殊途同归地聚焦或涉及中国多元疆域板块演化一体的深层文化密码,即独具中华风范的文明因子,尤其是“大一统”理念和“华夷共祖”等中华文明的内核因子。
至于以多民族国家定义中国的国家范式,侧重于静态描摹中华民族多元的客观事实。这种客观事实当然是中华现代国家不可忽略的关键性事实,但是,多民族国家的理论话语并没有揭示“中国多元民族何以互惠共生”的历史性关键之问。中国多元民族之所以互惠共生,求诸历史,乃是源于中华民族包容和合的文化传统。这种包容和合理念包含着《国语·郑语》所载的“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中华民族的和合文化并不追求各民族的绝对一律,而是追求多元民族“同不妨异,异不害同;五色交辉,相得益彰;八音合奏,终和且平”。中国多元民族之所以互惠共生,诉诸当下,则是当代中国会通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思想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包容和合之理念,以中国式现代化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促进多元民族的和谐共生。这就是说,多元民族共生只是国家社会层面的皮相,“文明”才是中华多元民族互惠共生的关键。更何况,中国历史上向来不以“血统”而以“文明”来定义“民族”。“文明”(文化)认同的切换即民族身份的转换,这即为古语称之为的“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
至于以民族国家定义中国的国家范式,强调的则是中华民族与国家形态的互构。近代以来,西方民族国家的铁血扩张使得晚清以来的有识之士不断提出民族建国的主张。梁启超就深感“近四百年来,民族主义日渐发生,日渐发达,遂至磅礴郁积,为近世史之中心点。顺兹者兴,逆兹者亡”,因此他极力主张“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完成民族的建国。不过,近世以来,中国学界虽然对西式民族国家理论进行反骨洗髓式的重构,建构民族国家的中国理论和中国话语,但民族国家理论依然没有解决“普适应用的难题”和“表意深刻的问题”。进而言之,中国既是多民族国家(Multi-ethnic Country),又是民族国家(Nation-State)。相关话语由于“民族”一词的多义性,常常借助外文的对译才能精准表意。这难免导致知识生产、知识传播和知识接纳陷入困境。更为重要的是,近代中华民族之所以整合各民族为一体并完成救亡图存的民族建国,正是中华民族传之久远的家国情怀和爱国主义提供了至为充沛的精神动能。这种家国情怀和爱国主义就是中华传统话语称之为的“苟利国家,不求富贵”;“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至于民主国家和民生国家的理论话语,表意的侧重点虽然有所差异,但本质上都是以当代中国治国理政的“民权导向”来定义现代中国。民主国家的理论话语强调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真实、更加全面的民主权利;民生国家的理论话语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确保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不过,民主国家和民生国家话语致力刻画的当代中国的“民权导向”,究其根本,乃是当代中国“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产物。进而言之,当代中国的国家范式,无论是民主国家着眼全过程人民民主,还是民生国家聚焦以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本质上都是当代中国会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产物,是中华现代转向在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上的一种映射。马克思主义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伦理和中国传统文化中朴素的民本思想和均平理念,共同孕育了当代中国“民主国家”和“民生国家”的国家形象。中国“民主国家”和“民生国家”话语深处,潜隐的正是当代中国会通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成的文明形态。
综上所述,当前学界虽然借助多元的国家范式解读中国,但是,多元的国家理论范式在某种程度上只是揭示了古今中国的特定的单一面相。中华国家多元复杂面相的精准刻画,需要以既有研究为津梁,在学界停止思考的地方展开再思考。考察当前中国国家范式的理论话语,无论是巨型国家、多民族/民族国家理论,还是民主/民生国家理论,最终都殊途同归地指向了中华民族传之久远和积之深厚的“文明”。中华文明的源远流长和推陈出新,造就了国家疆域的自然凝聚、多元民族的和谐共生、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以及国家治理的民权导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文明国家成为中华国家范式的综合集成式表达和深刻真切式刻画。这种综合集成式表达,意味着文明国家吸纳既有的多元国家理论话语之优长,兼顾中华国家多元复合的复杂面相,完成了中华国家范式的整体性表达。这种深刻真切式刻画,意味着文明国家捕捉古今中国的精神气象和伦理情怀,不仅完成古今中国范式的一体表达,而且呈现中华文明和国家形态“形神互构”的国家神髓。当然,文明国家作为中华多元国家理论的综合集成式表达和深刻真切式刻画,并不意味着文明国家是中华国家范式的最优式证成(optimality justification),即文明国家是中华国家范式最为精准的表达。文明国家中华范式的证成,不过是追慕前贤“究天人之际,穷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风采,尝试展开的一种许可式证成(permissibility justification)。它致力表达的是:文明国家的中华范式并未违反学术逻辑的基本规范;文明国家对中华国家特定面相的揭示和吸纳多元国家理论之长的禀赋,使其具备独特的理论价值和学术生命。
原文刊发于《学术界》2026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