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治安:元朝对宋战争中的“市籴军粮”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1 次 更新时间:2026-08-20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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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安  

摘 要:元川蜀攻宋战争中的解盐“供军食”,草创于忽必烈藩邸从宜府。它就近袭用宋制,主要适应蒙古军从单纯抄掠改为山城攻守的需要。伴随蒙哥汗亲征,青居、大获等山城争夺激烈,对转输军粮的需求不断增大。元朝建立后,分设东川、西川都元帅府持续攻略,“和中陕西军储”在川蜀被升级推行,拨盐引最高达15 000道。至元九年,荆襄两淮也曾“倍见估募商”“俾折钞就沿边和籴”。尽管因地理交通、屯田多寡等造成川蜀多见和荆襄两淮稀有的不平衡,但“市籴”“迎商贾之货,省飞挽之劳”,有力支撑了对宋战争中的军粮供给。川蜀“以盐易军粮”是元代“市籴军粮”的源头之一,还引发了早期山陕商人的登场。

关键词:元朝;川蜀战争;荆襄两淮;市籴;解盐

古代“市籴”“和籴”供军,始见于北魏,至唐宋颇盛。[1] 元“市籴军粮”在“边储远饷”方面显著发展。“市”谓交易,“籴”谓收买。“市籴”合称,大抵是募商长途“投粜”供军,官府“增其值而市于民”,[2] 亦即官府主持的与运粮商民的交易。关于宋元战争中四川屯田和军粮补给,近年何玉红、撒海涛等已有很好的研究,尤其是撒海涛对元初盐引折米、川陕漕运路线和军储管理官署等考述颇详。然或专论南宋,或侧重屯田补给,对元市籴军粮的研究尚未充分展开。[3]本文基于何玉红、撒海涛二文的研究,继续对川蜀市籴军粮草创、世祖即位前后的升级推行和荆襄两淮间或市籴军粮,予以新的考察。

一、关于川蜀“市籴军粮”的草创

窝阔台汗以后,蒙古对宋战争的重点方向选定在川蜀,蒙哥汗时就近吸收宋制而草创川蜀“市籴军粮”。这也是元代“市籴军粮”的开端。

癸丑,先朝封周亲,割京兆隶潜藩。择庭臣可理赋者,使调军食,实出公(李德辉)从宜使,辟故真州总管高逸民自佐。时汪忠烈公(汪德臣)始宿兵利州,扼四川衿喉,规进取,数万之师仰哺于公。乃募民入粟绵竹,散币集之,或给盐券,使归京兆受直。陆挽兴元,水漕嘉陵,一年而钱(栗)〔粟〕充栋于军中。[4]

癸丑,诏公(汪德臣)城益昌,诸所屯戍,皆听公节制。时今上皇帝为皇太弟,将有事于西南。公入见,首言益昌之事,祈免徭役,捐课税,运粮屯田为久贮之计,所请悉从。即命置行部于巩,设漕司于沔,造楮币,给盐引,以通商贩,以贮军储。[5]

从上述两则史料不难窥见川蜀“市籴军粮”草创的重要信息:蒙哥汗初,皇弟忽必烈奉旨总领漠南军国重事,又于元宪宗三年(1253,癸丑岁)受封京兆路(治今西安市)。忽必烈设置从宜府,任命藩邸旧臣李德辉为从宜使,“调军食”于川陕。从宜府,典出《礼记》“礼从宜,使从俗”,实乃“规措军储用度”和“募民受盐入粟”的非正规设置。[6]另,姚燧《中书左丞姚文献公神道碑》载,“犹惧不继,置行部秦州,顺嘉陵,漕渔关、沔(池)〔地〕,转粟入利”。[7]所谓“行部”,大抵是行户部的意思。秦州(今甘肃天水市)是总帅府所辖“二十四城”之一。沔地,即巩昌总帅汪德臣于元宪宗二年(1252)奉旨修筑的沔州城(治今陕西略阳),迄至元十四年(1277)亦归属总帅府。故“置行部于巩”“置行部秦州”及“设漕司于沔”,皆是汪总帅府下辖的转输官署。此时,川蜀“市籴军粮”概由李德辉为首的从宜府掌管。而自秦州—鱼关—嘉陵—利州一线的转输,则是由巩昌总帅汪德臣麾下的“行部”“漕司”负责操办。权都总帅汪忠臣“督漕嘉陵”,“造舟栈涂”,[8]则为具体督办实施。据陈世松研究,元宪宗三年之前,蒙古军队在川蜀境内大抵仅限于频繁抄掠式进攻,重在摧毁破坏南宋的西部大后方,尚未开展与宋军逐个争夺山城堡垒。[9]在多次攻陷并摧毁包括成都等数十个城市后,蒙古军队旋即北撤。当时,蒙古军队仅在巴蜀初步兴建起三个固定城堡据点:一是贵由汗委任夹谷龙古带“行省兴元”军民屯田而营造的兴元城(今陕西汉中市)。[10]二是元宪宗二年巩昌总帅汪德臣奉旨修筑的沔州城,以便控制嘉陵江上游的漕运枢纽。王鹗称“沔为嘉陵上游,实取蜀漕源”。[11]甚是。三是元宪宗三年汪德臣新建的川北利州城(治今四川广元市)。以上三个城堡既是蒙军最早建立的军事据点,又分别是陕西至川北转输交通线上的枢纽。此其一。

募商和中的支付方式是盐引和纸钞。“给盐引”,即《元史·世祖纪》“岁癸丑”七月“奏割河东解州盐池以供军食”“募民受盐入蜀”。[12]姚燧《中书左丞姚文献公神道碑》亦记载:“割河东解之盐池归陕西。”[13] 这些记载都是强调解盐直接用于自陕西向川蜀输军粮的给价。解盐“和中”,肇始于北宋招募商民运粮边关,官府颁给盐引凭证替代货币支付,特授商人相应数量的河东解盐销售权。位于今山西运城的解州盐池榷卖收入丰厚,号称“宝池”,被誉为“岁出亿万计,所以佐国运,备边储,迎商贾之货,省飞挽之劳,诚公家之外府也。财用之产,孰逾于此”。[14] “解州盐池以供军食”的确在川陕转输军粮中派上了大用场,充当募商中粮的给价基本财源。其实施流程及办法是:招募客商贩运军粮次第抵达兴元、利州,最远到绵竹(今四川绵竹市)。官府收纳军粮后除支付货币外,多是发给临时性“盐券”,令商人北归京兆路(治今西安市)兑取正式盐引及解盐专卖权。又,《汪忠烈公神道碑》中“造楮币”,估计与同年孛兰、杨惟中“宣抚关中”“印钞以佐经用”[15]是一回事。纸钞“经用”之一,即“和中”给价货币。应该承认,募商“和中”的主要财源是来自从宜府掌管的解盐榷卖。汪总帅元宪宗三年觐见忽必烈时奏准“免徭役,捐课税”,或可自行在所辖24城筹集部分漕运财力。此其二。

《中书左丞李忠宣公行状》言及自关中入川蜀的“陆挽”“水漕”两种转输方式。所谓“陆挽兴元”,即“陆路自武兴而上”,[16]由京兆路(今西安)沿古老的褒斜道穿越秦岭,经武兴(今陕西略阳)陆运到兴元(今陕西汉中市)。这段一概采用募商“入中”,姚燧言“置从宜所中粮兴元”,[17]是也。因夹谷龙古带屯田兴元有年,运至兴元的军粮大多当是中转输蜀。[18]自兴元经沔州“陆挽”入川到利州等则走古金牛道,也就是王鹗说的:“金牛以陆运。”所谓“水漕嘉陵”,即“蠲赋纳粮,输之鱼关,转漕宝峰,以给军食”,[19]具体指输粮至甘肃徽县南25公里的“老虞(鱼)关”,[20]然后改用舟船入嘉陵江。王鹗言:“虞关以水运”,[21]是也。此时川蜀军粮供给对象主要是两处:汪德臣新筑的利州宝峰山城戍军和进攻西川嘉定府的蒙古军队。元宪宗二年十月,蒙古军对成都以南的宋嘉定府(治今四川乐山市)发动了大规模进攻,都元帅带答儿亲自率领陕西西海、巩昌军队攻袭,太傅耶律买哥所部、河东行军万户李彀军等也奉命参战。[22]绵竹位于利州之西南和嘉定府之北300余里处。前揭“募民入粟绵竹”句,表明所输粮食直接用于进攻嘉定府的战役,自秦州—鱼关—嘉陵—绵竹一线的水陆转输,同样主要采用募商和中。此其三。

总之,元宪宗三年从宜府主持的“募民入粟绵竹”,是适应川蜀蒙古军改变单纯抄掠和在设置城堡之初新采用的转输方式,大体包括转输官署、盐钞支付和水陆漕路等内容。前揭姚燧《中书左丞李忠宣公行状》述及巩昌总帅汪德臣“始宿兵利州,扼四川衿喉”后,紧接着讲从宜府“募民入粟”“一年而钱(栗)〔粟〕充栋于军中”。因此,姚燧评价“蹙蜀之本,实张于斯”,[23]并非单指汪德臣筑城利州,当是指谓“募民入粟”与筑城利州相配合而成的“蹙蜀之本”效应。《中书左丞李忠宣公行状》还披露南宋余玠采取了针锋相对的策略:放弃了以往的“平土”城池防御,较快建立起川蜀山城堡垒“八柱”的防御体系。这恰能反衬“募民入粟”对川蜀山城争夺战持续供给军粮的重要意义。还应该看到,从宜府主持和巩昌总帅府操办的解盐“和中”,毕竟属于忽必烈总领漠南军事时的草创,尚未形成固定的军粮转输方式。嘉定战役失败后,入川蒙古军队纷纷北撤。[24]元宪宗七年(1257)春,包括从宜府、宣抚司在内的忽必烈关中藩府遭阿蓝答儿“钩考”而被废罢,其“奏割河东解州盐池以供军食”的权力被剥夺。由从宜府及巩昌总帅府负责的“市籴军粮”遂告一段落。而后,留戍利州的汪德臣军虽能控制秦州—鱼关—嘉陵—利州一线的漕运转输,但因主要财源解盐中断及嘉陵江春旱水浅,“漕运颇艰”。有时不得不“尽杀其所乘马,分飨将士”,或者靠劫取嘉州宋军粮食等,以作应急补充。个别部属将领甚而提议弃利州城而去。[25]这表明“市籴军粮”草创之际所提供的输粮川蜀是临时性的,大致限于忽必烈藩邸从宜府设置后的三年左右时间。

二、元朝建立前后川蜀“市籴军粮”的升级推行

在中统元年(1260)前后,蒙元接连发生两件大事:蒙哥汗亲征川蜀和忽必烈即汗位建元朝。川蜀“市籴军粮”也因为这两件大事,先后被显著拉动且被升级推行。最为突出的是蒙哥汗亲征川蜀所带来的山城攻略戍守等根本改变及其对募商市籴需求的增大。忽必烈建元朝后很快恢复解盐“和中”,又令川蜀“市籴军粮”,随对宋战争升级而稳定推行。

姚燧《便宜副总帅汪公神道碑》载:

戊午,宪宗自将讨蜀……大驾至利,巡所治楼壁桥隍,叹曰:“使吾非戍此,敌先之,则四川领喉之地,可必能岁月平哉!”遂移师西南,攻剑关……时蓬州壁运山,阆州壁大获,顺庆壁清居,广安壁大梁平,破竹皆下。[26]

前述利州城是元宪宗三年巩昌总帅汪德臣奉蒙哥汗诏兴建并率兵戍守的。汪德臣也曾觐见“封藩”京兆路且远征大理的皇弟忽必烈,获准免除赋役代以运粮和屯田戍地。地处川北“秦蜀之冲”的利州城,古为益昌郡,原系宋利州治所。巩昌总帅汪德臣南进七百里,历时五年,在利州东宝峰山修筑新城。诚如陈世松言,蒙元在川北建立的第一座山城要塞利州,北捍汉中,南逼宋军,“四会五达”,切中南宋川蜀山城防御体系的北部“命脉”。[27]难怪元宪宗八年(1258)阴历十月蒙哥汗亲征入川,巡视利州“楼壁桥隍”时,对汪总帅赐酒奖谕,并大发感慨:“使吾非戍此,敌先之,则四川领喉之地,可必能岁月平哉!”[28] 或许是由此领悟到山城争夺戍守的重要性,在所率大军迅速攻克剑阁、青居(今南充市南)、大获(今苍溪县东南)、运山(今蓬安市东南)、大梁平(今广安市东北)等南宋山城要塞后,蒙哥汗随即命令汪德臣、杨大渊、张大悦和蒲元圭等充东川“四帅”分别戍守后四城。蒙哥汗还命令在先前摧毁的废墟上修筑了成都新城作为元军的西川据点,由都元帅纽璘、耶律百家奴及汉军都总管万户刘黑马等据守。随后,蒙古军又攻克成都东北的云顶山城,进而控制了整个川西平原。[29]以往人们大多关注蒙哥汗饮恨死于钓鱼城下的悲剧性结局,但就川蜀战事而言,还应肯定因蒙哥汗亲征,在军事方面根本改变了先前的一味抄掠破坏而不留兵戍守的惯例,转而展开与宋军愈演愈烈的山城攻守争夺,且在短时间内将近二十座南宋山城夺取过半。由于成都、利州、青居山之外的其他山城附近或耕地偏少,或频繁用兵,无法就地屯田解决戍军粮食,故多数山城必须依赖陕西军粮远途转输。这也就构成了川蜀蒙元驻戍军队对较大规模转输军粮的基本需求。

在蒙哥汗亲征自陕西陇县、宝鸡等西蜀道入川之际,还特意“降玺书金符”委任汗廷“提点尚食局事”吕嗣庆为关西兴利军储大使,掌管其所率三路大军的军粮供给“粮餫”“大计”。吕嗣庆到任后“转致有方,给授均一,士无饥馁之色,民宽飞挽之劳”。[30]他可能是动用了汉地的大量财赋及多种转输方式,全力办理漕运入蜀。从“民宽飞挽之劳”措辞看,较多使用的是役使百姓紧急“攒运”。

“水漕”“陆挽”沿途的河道疏浚和舟船栈道修缮,也因蒙哥汗亲征得到显著改进。《汪忠烈公神道碑》载,元宪宗六年(1256,丙辰岁)汪德臣两次入觐蒙哥汗后,“虞关抵沔,陕水曲折,百有八渡,人每痛涉。公(汪德臣)委官督夫匠,架桥栈八千余间,如履坦途”。[31] “架桥栈”等,又为“市籴军粮”及军民“攒运”等提供了水陆设施便利,巩昌总帅汪德臣所部出力良多。

另,至元四年(1267)十一月公文载:“平章耶律等奏:‘京兆客旅赵信、纪震等告,自己未年节次中纳讫兴元、沔州、和州、大安等处军粮,为官不支价钱告。奉圣旨:于中统三年差发内支还,到今不曾支拨事。臣等议,所支价钞数多,切恐其间别有诈冒,合无差官再行分拣见实合支数目,在后接续支还。’奏可。”[32] 所谓“中纳”,又称“和中”,实即募商“投粜”。该公文披露从元宪宗九年(1259,己未岁)蒙哥汗亲征到忽必烈即位初的中统三年(1262)间,关中京兆路商人应募次第运送军粮至兴元、嘉陵江上游西汉水畔的沔州(治今陕西勉县)、和州(宋元全称西和州,治今甘肃西和县)、大安(今陕西宁强县大安镇),然后沿嘉陵江水路等供给蒙哥汗亲征所率三路大军及其后的留戍军队,且系事后给价。在这个意义上,蒙哥汗亲征及其对抄掠毁城策略的转变,促使其在役民“飞挽”“攒运”的同时,部分沿用了募商“市籴军粮”(然未见解盐引给价)。由于蒙哥汗于钓鱼城下身亡及汗位更迭,迄至元四年,这笔数目颇大的“中纳官粮”给价尚未“支拨”。忽必烈也曾降旨“于中统三年差发内支还”。至元四年经中书省奏闻,忽必烈降圣旨批准“分拣”审核后“续还其直”,[33]表明元廷依然认账并积极兑现了自蒙哥汗亲征以来的“中纳”官给粮钱。这似乎又是对中统三年恢复推行川蜀“受盐入粟”的必要财政支持。

元朝建立后,对宋战争尽管发生了主攻方向东移襄樊的变动,但川蜀山城攻防争夺依然在延续,军粮供给大量需求及蜀道艰难等依然如故。因此,忽必烈很快恢复推行了藩邸的“募民受盐入粟”,并上升为固定制度。《元史·世祖纪》和《经世大典·市籴粮草》载:

(中统三年十月)杨大渊乞于利州大安军以盐易军粮,从之。[34]

(中统)四年正月,以解盐引一万五千道和中陕西军储。圣旨宣谕:“陕西行中书省据钦察都元帅奏告,所告蒙古、汉军食用年粮,比者已发盐引五十道,和中米粮。以不敷食用,今又和中二千九百五十四硕。为无盐引,客旅处尚未给散。若今年可得引一万五千道,来岁止用一万二千道,俟耕种渐成,再行定夺事。准奏。如圣旨到日,据已和中米二千九百余硕,先支给盐引二千道外,今岁粮储别支解盐一万五千道,选委人员赍去。钦察都元帅、杨大渊、张大悦、蒲元珪取管不失悮,文字呈省闻奏。”[35]

此番大额度“募民受盐入粟”,原因是川蜀山城争夺战愈演愈烈。中统三年十月,为便于对东、西川未下山城的攻略,元廷“分东西两川都元帅府为二”,即在设西川都元帅府于成都及命纽璘、百家奴等为都元帅之外,又设东川都元帅府于青居山,命钦察为都元帅。[36]不久“入觐”元世祖的杨大渊也被任命为东川都元帅,与钦察“同署事”。[37]隔日(戊辰),杨大渊“乞于利州大安军以盐易军粮”,当是代表东川都元帅府,且与“钦察都元帅奏告”系一回事。之所以选择利州以北的大安(今陕西宁强县大安镇),是因为大安傍嘉陵江上游之西汉水,又地处穿秦岭而通关中的古金牛道上,距离攻占不久的东川青居等四座山城也不算远,与水陆客商“以盐易军粮”比较便利。这和前揭公文“京兆客旅”“自己未年节次中纳”大安等处军粮,也一脉相承。

中统四年(1263)正月,元廷批准了陕西行省转达东川都元帅钦察所部“蒙古、汉军食用年粮”“不敷”的“奏告”,决定“以解盐引一万五千道和中陕西军储”,并由忽必烈“圣旨宣谕”实施。《元史·世祖纪二》所载“仍以解州盐课给军粮”[38]可与之互证。这意味着在蒙哥汗亲征运粮需求增大的基础上正式恢复了以解盐供军的藩邸旧法。所颁给盐引15 000道约等于前两次2050道的7.3倍,相当于解州盐的年度产量。若依每引盐400斤,并按中统二年(1261)每引价银7两计算的话,[39]可折合600万斤食盐或105 000两白银。[40]这无疑是以解州盐募商运粮的大幅度扩展和元廷的巨额投入,来解决都元帅钦察所部食用粮不足等问题。另据前揭“设漕司于沔,造楮币、给盐引,以通商贩”及后述至元十一年(1274)“括商民船千艘”等记载,可知嘉陵江等水路一直有“以中盐粮”的商人运粮舟船,中统四年后更是为数甚多。

忽必烈不仅“选委人员赍去”“解盐引一万五千道”,而且要求“钦察都元帅、杨大渊、张大悦、蒲元珪取管不失悮,文字呈省闻奏”。这表明大幅度增拨的“解盐引”,当是专供东川蒙古汉军且由钦察、杨大渊、张大悦、蒲元珪“四帅”分别与商民兑取军粮,以支持青居山、大获城、运山和大良等处屯戍及其向东对开州、达州、夔州一带的攻略。[41]这也是元军在川蜀战场上继利州、成都之外,又夺得东川顺庆等新据点以及发动更大规模军事攻势的需要。其中,杨大渊、张大悦、蒲元珪此时仍分别是以大获城、运山和大良三城主帅“取管”。青居城则有换防变动:中统初始任东川青居主帅的汪惟正,此时奉旨北返巩昌,青居城改由都元帅钦察直接管领,故前揭“圣旨宣谕”中东川四帅有钦察而无汪惟正。汪惟正所部巩昌军随即调回利州屯戍,接替者是“李平阳以所部西川出征军士戍青居山”。[42]

中统四年“以解州盐课给军粮”,为何没有涉及西川成都等城?答案其实并不复杂。虽然有元宪宗二年前后“募民入粟绵竹”直接供给攻略西川嘉定战役的先例,但是迄蒙哥汗亲征入川的元宪宗八年冬,都元帅阿答胡、纽璘所部接连奋战,西川“成都、彭、汉、怀、绵等州悉平”,[43]蒙元军队业已稳定地控制了包括今成都、彭县、广汉、绵阳等在内的“天府之国”成都平原。至元初年,忽必烈曾明令西川等地“戍边军屯田”,又设“西蜀四川屯田经略司”。[44]汉军“三万户”之首的刘黑马及其子刘元振相继担任成都经略使,《刘元振墓志》言“公在蜀川,余二十年。田畴开辟,壁垒修完。民乐其生,户口羡增”。这表明刘元振袭任经略使重点负责西蜀成都一带的军民屯田。由于当地戍军屯田和“编民”屯田“耕种渐成”,不仅能满足西川蒙元军队需要,还可以“饷潼川、青居戍兵”。[45]笔者还注意到,中统四年张谦“宣授成都漕运副使”,此时他的职司已然不再负责陕西军粮的转输,而是转变为“宽关市之征,定盐茶之额,行之逾年,民不告病而国用饶足”。[46]至元元年(1264)四月,元廷下令“以四川茶、盐、商、酒、竹课充军粮”,[47]很可能就是在元军业已控制的成都等西川地区重点实施的。换言之,在中统四年前后,西川成都等戍军大体能够依靠当地军民屯田及茶、盐、商、酒、竹等税课就地供给军粮,不再“以解州盐课给军粮”也是顺理成章。时至至元十二年(1275)元军攻打重庆,“其舟楫兵仗粮储,资取成都者十八”。[48]在宋元四川战争后期,成都作为长江上游地带军需基地的作用日益凸显。

此时段,元廷还设置了官府负责川陕军粮转输和舟桥栈道修造等。中统元年,原藩邸京兆榷课所长官马亨奉诏“议陕西宣抚司事”,又迁陕西四川规措军储转运使和陕西行省左右司郎中,具体掌管川陕军粮供给。[49]李允升《张谦墓志铭》载,针对“大军攻两川,供馈颇艰”,兴元等处军储规措副使张谦“通水陆,以便漕运,招商贾,以中盐粮”。前半句不外是造舟船修栈道,后半句亦即继续实施解盐和中,两举措并行,遂使“平蜀之役,兵食常足”。[50]另一名规措军储转运副使冯时泰,于中统四年升任顺庆阆州等路规措军储课税漕运使,后又“迁陕西五路西蜀四川都转运副使”,[51]应当主要负责对东川都元帅及青居等“四帅”的军粮供给。

自元朝建立到平宋战争结束,川陕地区经常实施役使军民的快速输送“攒运”。陕西四川规措军储转运使马亨中统初负责兴元五万石军粮转输大安,“至则以兵官丁产均其役”,[52]大抵是役使兴元屯田军士的“攒运”。随着战事紧张,“攒运”或有增多。中统五年(1264),沔州及渔关还设置鱼关沔州管军水陆转运都元帅府、沔州长官元帅府等专门负责嘉陵江船运。[53]至元元年到九年(1272)赛典赤·赡思丁行省陕西四川“专给粮饷”,行省治所先后南迁至利州和兴元。[54]其僚属曹世昌曾奉命“督规画沔州船运”,“亲为计料,折中覆实”,监造船艘“遂得坚完”,“运漕赖此以通,省所费十之三四”。[55]至元十一年李德辉任安西王相,接替赛典赤“供亿”川蜀“兵食”,因军情紧急,“官船不足,括商民船千艘日夜督运”。[56]揆以官府“所费”、监督规划、监造舟船、征用民船、“日夜督运”等情节,此时沿嘉陵江等水路输粮,多半属于役使军民的“攒运”。“攒运”与“招商贾,以中盐粮”,一个是直接役使军民转输,一个是官府给价募商民转输,二者或衔接配套(如京兆路到兴元“和中”与兴元到大安“攒运”的衔接),或兼容并行(如嘉陵江等水路上“和中”与“攒运”兼而有之),共同支撑保障了川蜀对宋战争的最终胜利。

三、荆襄两淮战区间或“市籴军粮”

通常,元代“市籴军粮”概分为募商市籴和“于民间市籴”两类,虽皆曰“市籴”,但二者在募商贾方面,截然有别。募商市籴,以前揭川蜀战区“募民受盐入蜀”发其端且最为典型;“于民间市籴”则是地方官直接向所辖百姓收籴粮食,类似于和籴和买之类的变相摊派赋敛。在元朝建立前后,攻略南宋的东部荆襄、两淮二战区多数情况下使用“于民间市籴”及官府役使军民转输,间或也采用募商“市籴军粮”。

元宪宗九年,由燕京等处断事官属吏升任“军储都转运使”的马月合乃,随从忽必烈南征,行至汴梁,奉命“专馈饟,运济南盐百万斤,以给公私之费。所过州郡汴、蔡、汝、颍之间,商农安业”。[57]这是宪宗末荆襄两淮战区涉及盐课供给军粮的唯一事例。比较特殊的是,马月合乃并没有使用盐引募商,而是“运济南盐百万斤”的实物。而且,随从忽必烈到汴梁后,马月合乃没有继续随驾南下直趋黄陂和鄂州,揆以“所过州郡汴、蔡、汝、颍之间”的行程,应该是与藩邸必阇赤孙贞共同“督军须蔡州”,或是和“至鄢(今河南鄢陵县),留后行营”的李德辉在一起。[58]联系“专馈饟”即专门负责运送粮饷和后面的“商农安业”四字,以及此前李德辉川蜀“募民受盐入粟”,马月合乃“运济南盐”很可能是以“济南盐”实物与“汴、蔡、汝、颍”商农交易粮食等物。这与北宋“自真宗、仁宗以来,西北用兵,粮储缺乏,遂以茶盐货物召商人入中”,[59]不无相似。倘若此种判断不差,马月合乃“专馈饟,运济南盐百万斤”,当是宪宗末荆襄两淮战区以盐货支付的“市籴军粮”的滥觞。

元朝建立后荆襄两淮战区的“于民间市籴”,主要是至元三年(1266)和八年(1271)两次,地域范围则是荆襄、两淮两战区的后方河南、山东、河北等诸路。至元三年“和籴米粮四十万石”的籴粮地主要是在南京路(汴梁路)、符离、徐州和三叉口(今河南杞县南)。[60]将此与蒙哥汗时“张柔会大帅(引者注:察罕)于符离”,“筑甬路自亳抵汴”[61]等相关联,可知和籴的米粮或许是侧重供给两淮戍军。至元八年“和籴三十九万四千六百六十石”,[62]籴粮地则涵盖真定、顺天、怀孟、彰德、卫辉、归德、南阳、南京、河南、洺磁十路府。据说,与两淮前线接壤的沂州一带,同样接到诏令“和籴本部”,[63]而与前述至元三年符离、徐州和三叉口(今河南杞县南)“和籴米粮”相似。后经山东路统军副使董文炳以敌知“虚实”、边民“甚劳”“以惧来者”“三不可”上奏阻止,沂州一带最终改为“和籴内郡”。[64]至元三年和八年两次“和籴”没有招募商民,而是采用“诸人和中”或“诸色人”“百姓”“粜卖”,且皆由元廷确定各路府“和籴粮数”。至元八年还允许依据各地市价“以十分为率,添搭二分”或“一分”,但并非由元廷拨付和籴所用的中统钞价,而是命令“就于本处行用库内逐旋放支和籴”,规定“委各处正官一员,不妨本职,专一提点”及“各道提刑按察司体究施行”。倘有不能如额完成者,“无得给付解由”。这种情况下的“于民间市籴”多半容易流于地方官府的强行摊派“椿配”。[65]

荆襄两淮战区比较正式的募商市籴军粮,仅见于至元九年,而且是从至元八年“内郡”“于民间市籴”及“攒运”变通转换来的。萧《元故淮安路总管高公墓志铭》载:

属围襄阳而粮不继,羽檄和籴,督民自输于军。人大恐,公(高良弼)言之南省,请倍见估募商,米可不劳而集。史忠武公(史天泽)然之,即以诿公。不阅月,仓储皆积,凡主彼边仓六十余,出纳岁百余万石。时历境襄、均、枣阳、光化,或籴或运,以给军。行省褒赏,上其最于朝。[66]

如前述,至元三年和至元八年在河南、山东、河北相继实施“和籴”军粮,数量多达四十万石、三十九万四千六百六十石。此两数额在元代市籴军粮中数目较大,或许是因为此时元军对宋主攻方向已东移至荆襄和两淮,故投入军力及军粮也最多。至元七年(1270),元军完成对襄阳的合围后,元廷“羽檄和籴”内郡,估计和至元八年十路府“和籴粮”是一回事。据说,最初是“督民自输于军”,强制上述十路府百姓将粜粮自行输纳到襄阳等前线,实即另加役使百姓“攒运”,故而引起民间很大的恐慌。原忽必烈藩邸宿卫根脚的河南路等处转运使高良弼,立即报告负责“经画”“营取襄汉”[67]的河南行省,建议采取增高一倍的粮价招募商民贩运至军前的办法,以解决民间“大恐”难题。时任河南行省平章政事的史天泽(身后谥“忠武”)肯定并采纳此建议,遂委派高良弼具体承办。不出一个月,沿边“仓储皆积”,保证了襄阳前线的军粮供给。这段时期内郡“和籴”的给价,通常实行“验各路粮粟价值,增十分之一”。[68]而高良弼承办的所谓“倍见估”,则是用高出市价1倍,来紧急“募商”贩运。《元史·世祖纪四》至元九年七月载,河南行省奏准的“内地州郡,验其户数,俾折钞就沿边和籴”,[69]说的正是采纳高良弼上述建议后对至元八年河北河南十路府“和籴粮”的相应变通。也就是用“内郡”验户折合征收中统钞充当官府“沿边和籴”钞价,转而在接近攻宋前线处募商运粮。与川陕相比,此番“市籴军粮”的特殊之处,主要是“折钞”而非盐引。即放弃增一分或二分价于民间“和籴”且强令百姓自输前线的旧办法,改而向内郡百姓收缴增加一倍的“折钞”用以在前线募商运粮。此种“折钞”就百姓而言,因强制输粮前线而含摊派和籴与代役钱双重性质;就商人而言,则相当于收购、运输、纳官等综合给价。换言之,此“折钞”,似乎可窥募商市籴、“于民间市籴”“攒运”之间的区别及变通联系。通过“倍见估”和“折钞”的变通,至元八年“内郡”“于民间市籴”及百姓自输前线的“攒运”,居然转换为募商“就沿边和籴”。诚然,增价一倍后的“沿边和籴”负担,实际全部出自百姓,官府用以与“沿边”运粮商人交易,却不为此增添财政支出。一年后,负责平宋前线军需供给的河南宣慰司奏准“军兴转输烦重,宜赋军匠诸户,权助财用”,[70]同样强调转输由“军匠诸户”负担。在此过程中,河南路等处转运使高良弼继续组织协调向襄阳、均州、枣阳、光化等前线转运军粮,“或籴”(募商贩运)“或运”(官府督运),并具体负责六十余个前线仓廪收受,每年收纳支放军粮多达百万余石。

结 语

“市籴军粮”,在蒙哥、忽必烈二朝对宋战争中曾先后被运用于川蜀战区及荆襄两淮战区。最初由忽必烈藩邸从宜府草创,因适应蒙哥汗亲征和元朝建立之初山城争夺战升级及川蜀地理交通艰难等综合需要,故得以在川蜀战区被普遍使用,调拨盐引最高达15 000道。虽存商人在获得行盐销售特权后“把柄着行市,掯勒百姓”,“岁募富民和籴为边饷,民虽稍利,而费官盐为多”[71]等负面效应,但在客观上对川陕及荆襄两淮的商贸活动亦有一定的拉动功用。“募民受盐入粟”在蜀道异常艰难的条件下“佐国用,备边储,迎商贾之货,省飞挽之劳”,[72]且与“攒运”、屯田等相配合,有力支撑了元朝对宋战争的军粮供给。

在元代军事和财政中占举足轻重地位的“市籴军粮”,以北方边地为重心,继承了北宋“使民入粟塞下,与钞以给盐”的机制,[73]多半是前揭忽必烈藩邸从宜府“散币集之,或给盐券”发轫,结合了北边情状,被推广到大漠南北。从这个意义上讲,川蜀“募民受盐入粟”与漠北色目商人接济军粮相继充任元“市籴军粮”的南、北源头,而且是较为直接或比重较大的源头。[74]

元对宋战争中的募商“和中”供军,在川蜀战区虽被普遍推行,但在荆襄两淮战区使用稀少,原因在于各有其所依赖的环境条件。川蜀战区水陆交通异常艰难,宋蒙山城争夺旷日持久,战时屯田受到较多局限。荆襄两淮战区前线戍军多半有条件屯田,距离“内郡”粮食产地也较近,水陆交通较便利,直接“于民间市籴”及官方役使军民转输等成本偏低。概言之,上述不平衡大抵是西部、东部颇有差异的地理交通、屯田多寡及军事局势等使然。

由于“市籴军粮”具备官府主持下与商人交易的特定属性,尤其是解盐“和中”,自然容易引发山西、陕西等处商人的就近参与。前揭至元四年京兆客旅赵信、纪震等自蒙哥汗末“节次中纳讫兴元、沔州、和州、大安等处军粮”。无独有偶,至元八年,“太原王乌德美、西京(今山西大同市)杜阿萨尔、冯琪、李春等”“客旅”运送上都“和籴所永盈、万盈两仓”,“见于两仓露地堆积”多达一万石。[75]实际上,早在窝阔台汗时期,“汉儿及回回等人贩入草地,鞑人以羊马博易之”,[76]业已在文献史籍中出现。而与漠北和林等地理交通最为近便“贩入草地”者,就是地处木怜站道南端的山西陕西“汉儿”商民。当时山西陕西商人在川陕和元上都等“市籴军粮”的活动,曾经远达蜀道及北边的多个水陆交通枢纽。前述或许只是山陕商人营运活动在文献中的残留片段,实际状况应该是更为活跃和丰富多彩。这些在宋金元鼎革漩涡中生存、又在大规模元代“和中”供军夹缝中成长起来的早期山陕商人,除了显著增益川陕及山西的商贸活动外,还展现出某些与明清晋商相似的身影:山西、陕西商人同时登场,以解盐“和中”介入军粮贩运,以及“贩入草地”等。他们与明初“开中法”肇始于山西以及晋商崛起,是否存在某些源流联系?似乎值得学界同仁较多关注和进一步探讨。

作者简介:李治安,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元史和政治制度史。

 

[1]参见《魏书》卷五《高宗纪五》、卷一一○《食货志》,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18、2858页;(宋)马端临著,上海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点校:《文献通考》卷二一《市籴考二》,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604页;(宋)王溥撰:《唐会要》卷九○《和籴》,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636页。

[2]《居家必用事类全集·辛集·征敛差发》,李治安主编:《元史研究资料汇编补编》第27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282、283页。

[3]何玉红:《南宋川陕战区军粮的籴买与转运——兼论南宋时期嘉陵江水运》,《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撒海涛:《宋元四川战争中元军粮食补给问题》,《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23年第4辑。

[4] (元)姚燧:《中书左丞李忠宣公行状》,(元)苏天爵编,张金铣校点:《元文类》卷四九,安徽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992页。

[5] (元)王鹗:《汪忠烈公神道碑》,张维辑:《陇右金石录》卷五,甘肃省文献征集委员会1943年版,第15页b。

[6] (汉)郑玄注,王锷点校:《礼记注》卷一《曲礼上》,中华书局2021年版,第3页;(元)李庭:《寓庵集》卷七《解州盐池重修二王神庙碑》,新文丰出版公司编辑部编著:《元人文集珍本丛刊》第1册,新文丰出版公司1985年版,第46页;《元史》卷四《世祖纪一》,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59页。

[7] (元)姚燧:《中书左丞姚文献公神道碑》,(元)苏天爵编,张金铣点校:《元文类》卷六○,第1224页。

[8] (元)姚燧:《便宜副总帅汪公神道碑》,(元)苏天爵编,张金铣点校:《元文类》卷六二,第1257页。

[9]参见陈世松等:《宋元战争史》,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70-73页。

[10] (元)姚燧:《兴元行省夹谷公神道碑》,(元)苏天爵编,张金铣点校:《元文类》卷六二,第1263页。

[11] (元)王鹗:《汪忠烈公神道碑》,张维辑:《陇右金石录》卷五,第15页a。

[12]《元史》卷四《世祖纪一》,第59页。

[13] (元)姚燧:《中书左丞姚文献公神道碑》,(元)苏天爵编,张金铣点校:《元文类》卷六○,第1224页。

[14] (元)李庭:《寓庵集》卷七《解州盐池重修二王神庙碑》,新文丰出版公司编辑部编著:《元人文集珍本丛刊》第1册,第46页。

[15] (元)苏天爵辑撰,姚景安点校:《元朝名臣事略》卷一一《参政商文定公》,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218页;《元史》卷四《世祖纪一》,第59页。

[16] (明)孟鹏年修,(明)郭从道编集:《(嘉靖)徽郡志》卷五《秩官志》,嘉靖四十二年(1563)刻本,第18页b。

[17] (元)姚燧:《中书左丞姚文献公神道碑》,(元)苏天爵编,张金铣点校:《元文类》卷六○,第1224页。

[18]《元史》卷一六三《马亨传》,第3828页。

[19] (明)孟鹏年修,(明)郭从道编集:《(嘉靖)徽郡志》卷五《秩官志》,第3页a。

[20]熊国尧:《元代“渔关蘸提领印”浅证》,《敦煌学辑刊》,1982年第1期。

[21] (元)王鹗:《汪忠烈公神道碑》,张维辑:《陇右金石录》卷五,第16页a。

[22]参见《元史》卷一二九《纽璘传》、卷一四九《耶律秃花传》、卷一五○《李守贤传》,第3144、3532、3548页;陈世松等:《宋元战争史》,第80页;李天鸣:《宋元战史》第1册,食货出版社1988年版,第600、601页。

[23] (元)姚燧:《中书左丞李忠宣公行状》,(元)苏天爵编,张金铣校点:《元文类》卷四九,第992页。

[24]参见陈世松等:《宋元战争史》,第81页;李天鸣:《宋元战史》第1册,第600、601页。

[25] (元)王鹗:《汪忠烈公神道碑》,张维辑:《陇右金石录》卷五,第15页b。

[26] (元)姚燧:《便宜副总帅汪公神道碑》,(元)苏天爵编,张金铣点校:《元文类》卷六二,第1257-1258页。

[27]参见陈世松等:《宋元战争史》,第109页。

[28] (元)姚燧:《便宜副总帅汪公神道碑》,(元)苏天爵编,张金铣点校:《元文类》卷六二,第1257页。

[29]参见陈世松等:《宋元战争史》,第128-130页。

[30] (元)王恽著,杨亮、钟彦飞点校:《王恽全集汇校》卷五七《大元故关西军储大使吕公神道碑铭》,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2555页。

[31] (元)王鹗:《汪忠烈公神道碑》,张维辑:《陇右金石录》卷五,第16页a。

[32] (元)赵世延、(元)虞集等撰,周少川、魏训田、谢辉辑校:《经世大典辑校》上册,中华书局2020年版,第157页。引用时笔者对标点略有修改。

[33]《元史》卷九六《食货志四》,第2469页。

[34]《元史》卷五《世祖纪二》,第88页。

[35] (元)赵世延、(元)虞集等撰,周少川、魏训田、谢辉辑校:《经世大典辑校》上册,第155-156页。笔者对引文末句标点略有修订。

[36]参见《元史》卷五《世祖纪二》,第88页;陈世松等:《宋元战争史》,第183、184页。

[37]《元史》卷一六一《杨大渊传》,第3778页。

[38]《元史》卷五《世祖纪二》,第90页。

[39]《元史》卷九四《食货志二》,第2386页。

[40]参见撒海涛:《宋元四川战争中元军粮食补给问题》,《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23年第4辑。

[41]参见陈世松等:《宋元战争史》,第184页。

[42]《元史》卷五《世祖纪二》,第88、90页。“李平阳”之名,在《元史》等文献中仅此一处,疑是河东行军万户李彀的别称。

[43]《元史》卷一二九《纽璘传》,第3144页。

[44]《元史》卷六《世祖纪三》、卷八《世祖纪五》,第107、153页。 

[45] (元)骆天骧:《刘黑马墓志》,樊波主编:《陕西出土蒙元时期墓志》,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2021年版,第4、5页;(元)王磐:《刘元振墓志》,樊波主编:《陕西出土蒙元时期墓志》,第39、40页;《元史》卷八《世祖纪五》,第151页。

[46] (元)李允升:《张谦墓志》,樊波主编:《陕西出土蒙元时期墓志》,第122、123页。

[47]《元史》卷五《世祖纪二》,第96页。

[48] (元)姚燧:《牧庵集》卷二○《少中大夫叙州等处诸部蛮夷宣抚使张公神道碑》,《四部丛刊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22年版,第6页a-b。

[49]《元史》卷一六三《马亨传》,第3827页。

[50] (元)李允升:《张谦墓志》,樊波主编:《陕西出土蒙元时期墓志》,第122页。

[51] (元)马绍庭:《冯时泰墓志》,樊波主编:《陕西出土蒙元时期墓志》,第48页。

[52]《元史》卷一六三《马亨传》,第3828页。

[53]武善树编著:《陕西金石志》卷二五《略阳东岳宫记》,三秦出版社2016年版,第18页b。

[54]《元史》卷一二五《赛典赤·赡思丁传》、卷六《世祖纪三》、卷七《世祖纪四》,第3064、119、135页。

[55] (元)李庭:《曹世昌墓志》,樊波主编:《陕西出土蒙元时期墓志》,第32页。

[56] (元)姚燧:《中书左丞李忠宣公行状》,(元)苏天爵编,张金铣校点:《元文类》卷四九,第994页。

[57]《元史》卷四《世祖纪一》、卷一三四《马月合乃传》,第71、3245页。

[58]《元史》卷四《世祖纪一》,第61页。

[59] (宋)马端临著,上海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点校:《文献通考》卷二一《市籴考二》,第618页。

[60]《元史》卷九六《食货志四》,第2469页。

[61]《元史》卷三《宪宗纪》,第48页。

[62]《元史》卷九六《食货志四》,第2469页。

[63]《元史》卷一五六《董文炳传》,第3670页。

[64] (元)元明善:《藁城董氏家传》,(元)苏天爵编,张金铣校点:《元文类》卷七○,第1405页。

[65] (元)赵世延、(元)虞集等撰,周少川、魏训田、谢辉辑校:《经世大典辑校》上册,第157-159页。

[66] (元)萧:《勤斋集》卷三《元故淮安路总管高公墓志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本,1986年,第1206册第405页。

[67] (元)王恽著,杨亮、钟彦飞点校:《王恽全集汇校》卷四八《开府仪同三司中书左丞相忠武史公家传》,第2279页。

[68] (元)赵世延、(元)虞集等撰,周少川、魏训田、谢辉辑校:《经世大典辑校》上册,第158页;《元史》卷九六《食货志四》,第2469页。

[69]《元史》卷七《世祖纪四》,第142页。

[70]《元史》卷八《世祖纪五》,第154页。

[71]陈高华等点校:《元典章》卷二二《户部八·盐课·设立常平盐局》,中华书局·天津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815页;《元史》卷一四○《铁木儿塔识传》,第3373页。

[72] (元)李庭:《寓庵集》卷七《解州盐池重修二王神庙碑》,新文丰出版公司编辑部编著:《元人文集珍本丛刊》第1册,第46页。

[73] (元)李庭:《寓庵集》卷七《解州盐池重修二王神庙碑》,新文丰出版公司编辑部编著:《元人文集珍本丛刊》第1册,第46页。

[74]参见李治安:《元代北方边地“市籴军粮”考察》,《历史研究》,2026年第1期。

[75] (元)魏初:《青崖集》卷四《奏议》,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199册第750页。

[76] (南宋)彭大雅撰,(南宋)徐霆疏证,许全胜校注:《黑鞑事略校注》,中华书局2025年版,第1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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