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楚汉战争过程中,服属于汉的诸侯王与汉直属将相的区分逐渐形成。因名位、分属与实际经历的不同,将相不视诸侯王为同类,甚至积极参与对诸侯王的诛除。但楚王韩信本是汉将,众多汉之将相曾隶属韩信,共同作战,在刘邦及其将相的认知中不外于汉的体系,且具有极高的威望。当刘邦和左右亲信以密谋的形式诈擒韩信,又侯“亲爱”近臣、王刘姓,导致自疑有“仇怨”于刘邦的将相担忧自身安危和不能封侯,从而争功、聚语。汉初诸侯与将相、“亲爱”与“仇怨”的人群分类和权力关系,既是制度性或长期存在的,也建立在诸多临时性、流动性、情境性甚至应激性的关系、情感和感知之上。应当从时人的感知出发,在具体情境中理解人群分类及其行动,拓宽汉初政治史研究的视角。
冉艳红,重庆大学历史学系讲师
《文史哲》2026年第4期,第86-100页
汉五年(前202)正月,刘邦终于消灭项羽,在诸侯将相的推举下即皇帝位。按照《史记》的记载,此后出现了诸将相聚争功、“坐沙中语”之事:
上已封大功臣二十余人,其余日夜争功不决,未得行封。上在雒阳南宫,从复道望见诸将往往相与坐沙中语。上曰:“此何语?”留侯曰:“陛下不知乎?此谋反耳。”上曰:“天下属安定,何故反乎?”留侯曰:“陛下起布衣,以此属取天下,今陛下为天子,而所封皆萧、曹故人所亲爱,而所诛者皆生平所仇怨。今军吏计功,以天下不足遍封,此属畏陛下不能尽封,恐又见疑平生过失及诛,故即相聚谋反耳。”
“诸将”们是所封“大功臣”之“其余”,那这里的“功臣”与“诸将”是一个可以相等的概念。“相与坐沙中语”,《汉书》记为“数人偶语”,《汉纪》书“聚语”,没有“沙中”的地点,大抵是描述诸将数人相聚而语的状态,因此后文也以诸将“聚语”来称这一事件。
这一事件留下了“雍齿且侯”的典故,且由此进行了更大规模的封侯,是汉初政治的重要节点。20世纪以来,不少学者将此段记述当作史实来分析,主要关注以下几方面:一是此事涉及汉初的功臣封爵问题,因而常被讨论列侯问题者述及;二是功臣争功被视为无礼于皇权的行为,也被学者置入礼仪与皇帝权威的视野;三是功臣要求兑现功劳,自然又涉及汉初封建思潮及皇帝权力问题。不过总的来说,本段材料对这些研究课题并未提供多少信息,更多是作为相关叙述的背景或案例,少有以此事本身为关注对象者。
诸将争功,与汉初的功臣群体,乃至汉朝的国家构造密不可分,是学界长期关注的问题。功臣群体一般被称为“刘邦集团”,西嶋定生最早将其作为研究对象,提出了家内奴隶制的“西嶋旧说”,增渊龙夫、守屋美都雄为批评西嶋,也沿用了这一概念,李开元则进一步把“刘邦集团”与“军功受益阶层”联结起来。在此影响下,日本学界近来继续深入研究“刘邦集团”的形成过程、内部组成。但如松岛隆真所指出的,“刘邦集团”具体指哪些人还存在疑问,而他的解决方法是试图做更清晰的界定,也有学者对汉初的“集团”进行具体划分。通过集团来理解政治史,有利于更清晰地把握历史脉络,深刻揭示历史的特定面向。但“清晰”也有代价,即可能会忽略“集团”中具体人之间的复杂情感、利益联结与关系。那么汉初诸将争功、聚语的历史切面,是否能为我们理解“刘邦集团”或汉初政治精英们的权力关系提供新的契机?
不过,在展开正式讨论前,我们需要对这段记载本身略做辨析。唐代刘知幾便已对这段内容产生怀疑,宋代以降不时有学者表达类似看法:商议谋反这种秘事为何发生在公开的空间?为何刘邦询问后张良才提及?因而或认为诸将相聚商议谋反不足信,或认为是张良故意夸大严重性以劝刘邦封侯。这些质疑很有道理,诸将不可能公开商议谋反。余嘉锡已注意到,周秦汉初诸子的议论“以立意为宗”,故而常采取夸大所叙述内容的方式,张良显然也在这一传统之中。
诸将商议谋反不可能,那张良与刘邦的对话内容可能为真吗?传统史家有“代言”的记述方式,钱钟书认为《左传》中的一些隐秘话语“非记言也,乃代言也”,并与小说、剧本中的对话独白并观。但张良与刘邦对话,应该还有随侍人员在场,并不隐秘,而且也与刘邦统治正当性等问题无关,无需避讳。一般认为,《史记》所载秦楚汉间历史的主要来源,是陆贾所撰《楚汉春秋》,即刘知幾所言“案刘氏初兴,书唯陆贾而已。子长述楚、汉之事,专据此书”,《留侯世家》应也如此。陆贾本就是汉初大臣,常随侍刘邦,自能获悉此段对话并记入《楚汉春秋》,而为司马迁所承袭。退而言之,即便可能是司马迁或陆贾替二人代言,也非向壁虚构,雍齿封侯一事显然反常。一方面,雍齿军功并不特别突出,在后来排列的位次中仅列第五十七,而在他后面获封的棘蒲侯陈武则高居第十三;另一方面,雍齿早年以丰降魏,背叛刘邦,刘邦数次攻丰乃至为此四处请兵,二人关系恶劣。这一情况下,雍齿在封侯停止一个多月后突然被封,只能表明其中有特别的用意,联系之前的诸将聚语事件,上引对话的内容也就成为合乎逻辑的可能。
“合乎逻辑”也提示了这段对话的性质。不论是张良所言,还是司马迁或陆贾代言,从性质上讲,都是对诸将“聚语”这一现象成因的理解或猜测,是一种主观认识,而非事实描述。那么在这一层面上,这一段对话究竟是张良所言还是后来记述者代言,其实都没有本质差别。问题的关键在于,张良或者后来的记述者为什么会认为诸将争功、相聚而语是因为刘邦“所封皆萧、曹故人所亲爱,而所诛者皆生平所仇怨”呢?
一、刘邦封亲爱、诛仇怨认识的形成
为了理解这一对话的内容,首先需要确定诸将相聚而语这一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留侯世家》没有记录,但据《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可大致确定。《留侯世家》提及“已封大功臣二十余人”,依该表,汉六年(前201)十二月甲申(28日)首次侯曹参等十人,三天后的正月丙戌(1日)再侯吕泽、吕释之两位吕后兄长,二十天后也即正月丙午(21日)又侯张良等十三人,其后同月丁未(22日)、戊申(23日)、壬子(27日)和戊午(33日?)分别侯周灶、丁复、吕清、郭蒙四人。梁玉绳已经注意到正月为丙戌朔,无戊午日,因此怀疑郭蒙与雍齿一样,在三月戊子封侯。但三月与正月、戊午与戊子,同时两处错漏不太可能,怀疑更可能是将二月戊午(3日)误记入一月。那么,正月丙午侯张良等十三人后,三批封侯加起来就已二十五人,一直到二月戊午郭蒙,共二十九人,均符合“二十余人”之数。再下次封侯就是汉六年三月戊子(3日)侯雍齿,明确是在此事之后。史载诸将“日夜争功不决”,显示这一行为应该持续了比较长的一段时间,至早在张良等人封侯即正月丙午(21日)后就已出现。可能开始规模较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发酵、扩大,最终被刘邦“望见”。而刘邦“望见”及张良劝谏的时间则是清楚的,与侯雍齿的时间应相隔很近,即二月底三月初。
诸将争功、相聚而语,按照记载,是因担心“天下不足遍封”,以及刘邦“所封皆萧、曹故人所亲爱,而所诛者皆生平所仇怨”。不能“遍封”会引起诸将争功不难理解,封二十余位大功臣后,一个月未再继续,诸将显然会担心封侯是否已经结束,能否轮到自己。这属于合理的推测。张良或后来记述者的另一个推测,即刘邦封亲爱、诛仇怨,又是否可能呢?为此需要先梳理刘邦在前后这段时间内到底封、诛了哪些人,此据《史记》《汉书》诸纪、传、表,按时间顺序将前后事件条列于下。
表1 诸将“聚语”前后王侯封、废时间表
首先看刘邦所诛、废者。在此事之前,刘邦诛燕王臧荼、利几,废楚王韩信,此外有研究者认为韩王信被徙于太原是因为其被猜忌。关于此事,需整体性地看待韩王信的作用,《汉书·高帝纪》记载:
诏曰:“齐,古之建国也,今为郡县,其复以为诸侯。将军刘贾数有大功,及择宽惠修絜者,王齐、荆地。”春正月丙午,韩王信等奏请以故东阳郡、鄣郡、吴郡五十三县立刘贾为荆王,以砀郡、薛郡、郯郡三十六县立弟文信君交为楚王。壬子,以云中、雁门、代郡五十三县立兄宜信侯喜为代王,以胶东、胶西、临淄、济北、博阳、城阳郡七十三县立子肥为齐王,以太原郡三十一县为韩国,徙韩王信都晋阳。
刘邦下诏立齐、荆王,是因为韩王信等在丙午日(21日)奏请立同姓刘贾、刘交为王。随后壬子日(27日)又立同姓代王刘喜、齐王刘肥,并徙封韩王信。此前所封均为因功而立的异姓王,转变为以血缘之亲亲而封刘氏同姓无疑是一个突破和转换。作为皇帝,刘邦显然不便自己直接册立同姓,诏书中提到刘贾也是因其“数有大功”,而非血缘关系。因而韩王信作为诸侯王“主动”上书,请求册立刘贾、刘交,无疑帮助刘邦实现了政策转变。在这种情形下,刘邦六天后就对韩王信猜忌、贬谪未免不合常理,特别是同一天还册立了另外两个同姓王。史载刘邦徙封韩王信的目的是“备御胡”,而韩王信也主动配合这一策略,要求都于更近匈奴的马邑,似乎并无不满。不过韩王信本是韩人,离开故土,且从中原富庶之区徙国边地,也难以认为是“奖励”。但整体而言,相比被杀、废的燕王臧荼、楚王韩信,至少韩王信徙封太原的贬谪意味并不明显。
因此表1中所能见到的诛、废,主要就是臧荼、利几和韩信。臧荼与刘邦是否有矛盾不得而知,利几是楚降将,从他不安而叛来看应该自知有罪于汉,韩信要挟封王则为人熟知。此外在刘邦灭项羽之后,也有报复之前有仇怨者的行为。如季布曾“数窘汉王”,因此“及项羽灭,高祖购求布千金,敢有舍匿,罪及三族”。丁公在刘邦彭城大败后“逐窘高祖”,后被刘邦说动“引兵而还”,但项羽被灭后,刘邦还是将其“徇军中”后斩杀,理由是丁公不忠,这可能会被时人视作对仇怨者的诛杀。从以上见诸史籍的例子,张良或后来的记述者容易认为刘邦“所诛者皆生平所仇怨”。
再看所封者。卢绾与刘邦同里同日生,两代亲爱,后又一直追随刘邦,“出入卧内,衣被饮食赏赐,群臣莫敢望”,“至其亲幸,莫及卢绾”。所封四个同姓诸侯王,刘贾与刘邦血缘关系稍疏,但也是刘氏族人,另外三人分别为刘邦兄、弟、子。五位诸侯王无疑都是刘邦所亲爱之人。诸侯王之外,在诸将相聚而语之前或同时,刘邦还封了二十九位列侯,现将封侯的情况列于表2。从这二十九位列侯的初起身份看,中涓、舍人、客、谒者、执盾、卒就有十八人。对这些身份,早先西嶋定生将中涓、舍人、卒、客视为刘邦的家内奴隶;守屋美都雄则将中涓、舍人、卒认定为主人侍者,客与主人是人格信赖的结合;增渊龙夫认为中涓、舍人是私门家臣,谒者也近似。后来学者研究深入,并得出土文献之助,对舍人等个别身份的研究有所推进,也多认为是侧近或某种主从身份。李昭毅认为舍人、中涓、谒者、执盾等是侍卫近臣。不论具体如何界定,诸说都认同他们与主君存在更亲近、私人的关系。而其他没有这类身份的,夏侯婴、张良、陈平长期侍从刘邦左右,周昌后来在刘邦临终前受托付照顾其爱子刘如意,自是受其信重。如此,最早封侯的二十九人中,与刘邦存在公开或制度性亲近关系的,至少有二十二人。因此,诸将基于日常的观察,会认为刘邦所封都是亲爱故人。
表2 汉六年十二月至二月封侯表
那么前引对话中相关认识的逻辑推导过程,也就比较清楚了。第一,在事实层面上,确实存在刘邦对不同诸侯将相的诛杀与分封。第二,张良或后来的记述者基于日常的观察,以与刘邦的关系为标准,将诸侯将相分为“仇怨”与“亲爱”两类,并默认诸将也如此分类。第三,前两点涉及的人群对照之下,被诛杀的正是“仇怨”一类,受封的则是“亲爱”一类,也即“所封皆亲爱、所诛皆仇怨”。第四,诸将怀疑自己可能因过失得罪过刘邦。第五,基于被刘邦诛杀者是“仇怨”的判断,和得罪过刘邦的自我怀疑,所以诸将“恐”也被诛。也就是说,基于既有的事实和对人群分类的判断,自然会推断出张良所言诸将聚语的原因。后来司马光更清楚地指出,刘邦“数用爱憎行诛赏”,使得“群臣往往有觖望自危之心”。既然是推断,自然就显得主观,特别是为了凸显事态的紧迫性,可能会夸大诸将的反应。应该说,诸将未必达到了“觖望自危”或担心因过失而被诛的程度,但他们存在不满、疑虑和一定程度上的担忧则很容易理解。
在理解了这一对话后,也就需要进一步追问,为何诸将会在汉六年正月末到三月初这个时间段产生担忧等情绪,公开聚语,而非其他时间?以常理而言,与封亲近之臣相比,诛杀仇怨更容易引起自疑有过失的诸将担忧,也即“见疑平生过失及诛”。刘邦在灭项羽的汉五年初,就购赏季布、斩丁公,是年末又虏臧荼、破利几,其后数年再连续诛杀数位异姓诸侯王,功臣们都未有异动。那么合理的解释是,在此时应有刺激性的事件发生。
由表1可知,在功臣“聚语”前的汉六年十二月,楚王韩信被刘邦所擒,随后该月甲申日(28日),封了曹参等十位列侯。值得注意的是,这十人中,王吸、召欧、薛欧、陈濞四人《史记》《汉书》均无传,除去功臣年表的记录,也几乎不怎么见于史籍。而正月所封十余列侯多有记载及立传。当然,立传是司马迁、班固在后世的追述,不一定与当时实际地位相当,如陈平在《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中的“侯第”仅为四十七,却被司马迁列入世家,这与他在吕后、文帝时期地位抬升有关。但后来位次第一的萧何都不在此次封赏中,排四十七的陈平却在,因而还是很难认为第一批封赏的缘由是功高。那么为何他们第一批封侯呢?
《史记·陈丞相世家》载刘邦用陈平之计诈擒韩信后:
遂会诸侯于陈,尽定楚地。还至雒阳,赦信以为淮阴侯,而与功臣剖符定封。于是与平剖符,世世勿绝,为户牖侯。
《汉书·陈平传》除将汉六年四月发生的“赦信以为淮阴侯”的插叙删除外,其余基本相同。也就是韩信被擒后,回到雒阳马上封了列侯,即汉六年十二月甲申所封十人。按照司马迁和班固的叙述,很容易将擒韩信与十二月甲申封侯联想到一起。但《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中,十人的“侯功”均未记此事,遍数功绩的《曹相国世家》中同样没有。不过所有列侯都未记擒韩信事,可能与此乃以计擒,不算战功有关。
还可从别的材料佐证擒韩信与第一批封侯的关联。在韩信被告谋反后,《史记》的《高祖本纪》载“上问左右,左右争欲击之”,而《陈丞相世家》则载“高帝问诸将”。如何应对韩信“谋反”为绝密,不可能遍问诸将,只可能问“左右”亲近,《陈丞相世家》书“诸将”可能是为方便记述陈平对他们的概称。而恰好十二月甲申所封十列侯,除陈婴是地位极高的楚降臣外,七人初起时为刘邦中涓、舍人,夏侯婴常为刘邦奉车,陈平也常侍从左右,均是刘邦左右亲近之人。联系到刘邦回到雒阳即封此十人为侯,两相印证,可能第一批封侯者正是参与擒韩信事的“左右”。恰好唯一明确记载身与此事的陈平正在这十人之中,而陈平的“侯第”较低,功劳在当时并不太被认可,其能首先封侯很可能与他在此事中的作用有关。《陈丞相世家》中载擒韩信事,显然也将此视作陈平的重要功绩。
当然擒韩信与第一批封侯是否确有关联,以上讨论均无核心证据,但这同样也是当时诸将面临的状态。就史学研究而言,这里存在两个层面的“事实”。一是这一关联本身,即曹参等人是否因参与擒韩信而最早封侯;二是时人对这一关联的“认识”,即诸将们是否“认为”曹参等参与了擒韩信并因此获封。前者是客观的事件本身,后者是诸将对此的主观认知,两个层面的“事实”当然是有关系的,却非完全对应。曹参等人的功劳记录中没有擒韩信一事,说明刘邦封他们为侯所宣称的理由肯定也非擒韩信。此事又系刘邦与左右密谋,虽然诸将应该能观察到更多蛛丝马迹,但也只能从前后事件、现象推测。擒、废韩信与封亲近两者的时间衔接如此之紧,在此微妙的时局下,即便客观上两者确无关系,也容易让诸将“认为”两者有因果关系。在第一批封侯后,刘邦又断断续续封一些左右亲信为侯,以及将四位刘氏立为王,似乎都在印证诸将的猜测。这种主观层面的认识,也是历史的事实。而且也正是因为两者的联系不能明言、似有若无,更会引发诸将的猜测,从而对自己的命运与前景感到疑虑。
如此,楚王韩信被废及被认为参与擒韩信的左右亲信受封列侯,两者既相互关联又相互对照,在诸将心中形成极为鲜明和矛盾的落差。所封皆亲爱、所诛皆仇怨的认识在这一落差下很容易形成。而且韩信被废这一结果是左右“亲爱”密议、以阴谋的形式实现的,一般诸将被排斥在这一圈子之外。那么自己是否曾得罪过皇帝,是否会因此被皇帝视作仇怨,又是否会被废、诛,均无从得知。这一不确定感,使得诸将产生情绪性的自我判断,不自觉地将自己归入仇怨一类。韩信被废后,由他攻下、之前所王的齐国成为刘邦儿子的封国,徙封之楚国被分割给刘氏两王,所封列侯的食邑也多在楚地,本该是“仇怨”的有功者的土地封国,被“亲爱”所瓜分。而且相比确有反迹的利几等人,韩信被告谋反并无确证,很可能是诬告。这些都容易使诸将产生疑虑、不满甚至可能担忧自己的性命、前途。不过他们之所以对韩信被擒有此反应,还应与韩信的特殊地位有关,这也就涉及诸侯与将相之别。
二、诸侯与将相之别及韩信的位置
楚汉战争不仅是刘邦项羽之争,还有楚汉两国之外的其他诸侯国参与。刘邦自汉中夺关中后,就“劫五诸侯兵”入彭城,开始了学者所称的“连横反楚奉汉为盟主期”。此次刘邦入彭城,很快大败于项羽,而“诸侯见楚强汉败,还皆去汉复为楚”。其后,刘邦率主力与项羽长期相持于荥阳一线,而遣韩信攻打北线,先后下魏、赵、齐,降燕,彭越和英布则在其他方向攻楚。在这个过程中,刘邦先后立韩王信、赵王张耳(后卒,子张敖袭位)、淮南王英布、齐王韩信(后徙楚王)和梁王彭越。也正是在这些诸侯的协助下,刘邦最终战胜项羽。
五位诸侯既然为汉国所立,那刘邦与五位诸侯也就建立起了上下主从甚至君臣关系。韩王信在刘邦入武关时就跟随,后又从入汉中,刘邦还定三秦后,“许信为韩王”,由其“将兵略韩地”。当他降项羽所立之韩王郑昌后,就被刘邦正式立为韩王,“常将韩兵从”,甚至与汉将共守荥阳。后来韩王信降楚后又亡归汉,“汉复立以为韩王”。可见韩王信从始至终都附属于汉。赵王张耳早年与刘邦有交游,被项羽立为常山王后很快败于陈余,“走汉”,后张耳与汉将韩信率汉军斩陈余、下赵地,“汉立张耳为赵王”。张耳之赵完全由汉一手扶植,张耳之子张敖也尚汉鲁元公主,为刘邦之婿。淮南王英布本是楚将,被项羽封为九江王,背楚兵败后只身归汉,被立为淮南王。英布由汉所分之兵,及收拢的旧部,再入九江“与汉击楚,破之垓下”,基本也是依靠汉才得以恢复诸侯王的地位。齐王韩信本身就是汉将,自不待言。彭越是五人中相对独立的,从起事之初一直以巨野泽为根基发展,但也始终与汉关系密切。彭城之战前,彭越被刘邦拜为魏相国,“常往来为汉游兵,击楚”,多年来一直配合汉军作战,垓下决战前夕被汉立为梁王。五位诸侯王与汉的关系虽有差别,但都十分密切,也都由汉所立、长期附从于汉。正因为此,刘邦才得以突出于诸侯王中,从而成就帝业。当项羽被消灭后,诸侯上疏刘邦,称“地分已定,而位号比拟,亡上下之分”,因此“昧死再拜上皇帝尊号”。虽是虚饰之辞,但也确实符合实际。
不过,刘邦与所封诸侯王虽有主从、君臣关系,但诸侯王们毕竟仍独立于汉的内部体系之外。吴芮和臧荼自不必说,他们从始至终与汉国都无多少瓜葛,一直独立存在,直到最后才在汉军压力下投汉。彭越也相对独立,虽受汉封拜共同攻楚,但其所处之巨野泽与汉国相距遥远,自不受汉节制,反而刘邦需要仰仗彭越在另一线牵制项羽。张耳、英布都是兵败之诸侯王,归汉后再被立为王,不同于汉之将相。而韩王信虽长时间跟随刘邦,但一直都是韩将、韩太尉、韩王,所将也是韩兵,独立于汉的体系。诸侯王与刘邦的“君臣关系”不同于萧、曹等将相,两者不是同一群体。以汉国体系来说,萧、曹等将相是“内”,而英布等诸侯王是“外”。基于这一内外关系,研究者以春秋时期的霸主政治模式来认识秦汉之际的“国际关系”,或称为战国后期合纵连横关系的重演。
汉初群臣争功,“高祖以萧何功最盛”,而后确定“位次”时,萧何、曹参谁功更高产生争论,最后确定“萧何第一,曹参次之”。《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和《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都列所封列侯之侯第、位次,即为汉初群臣争功而统一排定的结果。所谓“位次”,既具象为朝会时列侯所立的顺序,更是他们根据军功在整个国家秩序中所占据的地位、等第,所以《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又称“侯第”。这些排列都只限于列侯,而不及于诸侯王,两者判然有别。在这一意义上,只有汉直属之将相才是“功臣”。
“诸侯”不同于“将相”,在楚汉战争及汉初是两个群体,这不仅由于双方的名位不同,也是实际经历的区别。如前所述,在楚汉战争中,异姓诸侯王长期独立于汉,双方虽有配合,但毕竟处于不同体系之中,王与将相也身份悬殊。就其生活空间而言,汉初诸侯王应居于各自诸侯国,只有朝见天子时会短暂到长安。而列侯应大多生活在长安而非自己的侯国,以至于汉文帝前元二年(前178)及三年先后两次下诏令列侯之国,离开长安。分属、身份、空间的隔离,使得双方难有实际的联系,更遑论密切的关系。因此对将相们而言,诸侯王们是与自己不同的外人。
这也解释了为何功臣群体在其他诸侯王被诛杀时皆无异动。过去常有刘邦大肆诛杀功臣的认识,但仔细审视,刘邦所诛者除确实起兵造反的陈豨等人外,其实都是异姓诸侯王。同时消灭这些异姓诸侯王的主体,正是封侯的将相功臣们。以攻灭臧荼为例,《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中记载参与此事的功臣,就有阳夏侯陈豨、南安侯宣虎、绛阳侯华无害、东茅侯刘钊、栒侯温疥、磨侯程黑、宁侯魏选、平州侯昭涉掉尾、戚侯季必、鄢陵侯朱濞等。他们的侯位至少部分是在攻燕的过程中立功所致。正因为异姓诸侯王是区别于将相的群体,是“外”于汉体系的存在,故而将相们不会对其被剪除有感,反而积极参与这一过程。
既然将相与诸侯王是两个群体,将相在后者被剪除前后都无反应,却为何在此时“恐又见疑平生过失及诛”呢?而且韩信只是被捕而未见戮。这涉及之前一直未论及的诸侯王韩信的特殊地位。韩信部署还定三秦之战,灭魏、赵、齐,降燕,又主持垓下决战大败项羽,倘若韩信不在诸侯王之列,自是他军功最高。更重要的是,虽然韩信后来受封诸侯王,但与其他诸侯王不同,他本身是汉将,除垓下决战是以齐王身份主持外,其他诸役均是作为汉将指挥。而且作为齐王的韩信也与汉将相差不大,刘邦与群臣讨论自己“所以有天下者何”时,将已是齐王的韩信同张良、萧何并称,能用这三人,“此吾所以取天下也”。这表明韩信虽然位列诸侯王,但在刘邦及其群臣的感知中,韩信并不在汉体系之外。
这种感知是由刘邦君臣与韩信的长期共同经历塑造的。其他诸侯王,虽然同样为汉所立甚至一手扶植,但与刘邦君臣并无多少联系,也从来不是汉之将相。而在韩信为汉将的过程中,许多将相有在他麾下作战的经历,双方关系密切。其中最著名的是曹参,从攻魏开始,曹参一直与韩信共同作战,直到灭齐后,韩信率军决战垓下,曹参留守齐地。击齐之前曹参是否隶属韩信,史未明言,但击齐时则载“参以右丞相属韩信”。司马迁甚至不无讽刺地评论,“曹相国参攻城野战之功所以能多若此者,以与淮阴侯俱。及信已灭,而列侯成功,唯独参擅其名”,认为曹参之战功由韩信成就。曹参之外,《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明确记载曾隶属韩信的至少有阳陵侯傅宽、颍阴侯灌婴、深泽侯赵将夜、杜衍侯王翳、赤泉侯杨喜、祝阿侯高邑、蓼侯孔藂、费侯陈贺等。除这些人外,对照韩信与诸将的作战经历,曾受韩信指挥的应该更多。
韩信在汉军中有着极高的威望,樊哙的例子或可一窥。樊哙除在还定三秦的过程中可能受韩信指挥外,之后主要随刘邦在荥阳一线作战,和韩信应无太过密切的关系。但是“信尝过樊将军哙,哙跪拜送迎,言称臣,曰:‘大王乃肯临臣!’”韩信此时已被贬为淮阴侯,如其自嘲,已经“与哙等为伍”,是同一等级。但樊哙仍自称“臣”,称韩信为“大王”,“跪拜送迎”,足见对韩信的敬重,爵位的高低也不损其原有的威望。与韩信联系并不密切的樊哙尚且如此,之前曾隶属韩信的诸将中,应也有不少信服者。
因此,在汉军中威望如此之高的韩信被捕,带给将他视为同类的将相们的内心震荡可想而知。兔死狐悲,与自己同样是功臣,且军功最高的韩信都为刘邦及其“亲爱”近臣密谋所擒,那么功劳远不及韩信同时可能也有仇怨于刘邦的自己,是否会有更凄惨的命运呢?诸将自然会有不满、疑虑和担忧。
基于此,刘邦后来的一系列举动也就容易理解了。他先是迅速封众人皆知的自己最“仇怨”的雍齿为侯,借此平息诸将的担忧,以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此后数月陆续封了几十位列侯,其中就包括以韩信为淮阴侯。与韩信封侯相关,还有一事值得注意,《汉书·高帝纪》载:
十二月,会诸侯于陈,楚王信迎谒,因执之。诏曰:“天下既安,豪桀有功者封侯,新立,未能尽图其功。身居军九年,或未习法令,或以其故犯法,大者死刑,吾甚怜之。其赦天下。”田肯贺上曰……
刘邦对所封列侯下了赦免诏书。《高帝纪》将此事系于擒韩信及田肯之“贺”之间,其后又叙“赦韩信,封为淮阴侯”,甲申封曹参等为侯及立同姓王事。如表1,封韩信为淮阴侯是六年四月事,而侯曹参等是六年十二月事。同时诏书提及“豪桀有功者封侯,新立”“犯法”“赦天下”,但第一批封侯也即甲申封侯事,被系于此次下诏之后,列侯尚未受封又如何被赦免?显然时序存在问题。顾炎武总结:“古人作史,取其事之相属,不论日月……盖史家之文,常患为月日所拘,而事不得以相连属,故古人立此变例。”记述不必顺序,这是古书所共有的特点。那么此诏应系于何时?
既然诏书主要对象是有罪之列侯,那么至少应是有列侯受封之后,且应该不是第一批仅十个列侯。考虑到古书“事之相属”的特点,《高帝纪》将此诏书系于擒韩信之后,那么很有可能是与韩信有关。而且在叙述了田肯之贺后,即叙赦韩信、封淮阴侯,及封曹参、立同姓王事。显然记述田肯是为了后面封同姓王,那么录诏书应该是对应赦韩信,即韩信是经此诏书而获免。韩信因被告谋反而被擒,刘邦下诏赦天下也将其作为“或未习法令,或以其故犯法”者赦免,再封为淮阴侯以安众心。《高帝纪》在这里是将韩信被告反、谋划、擒执、赦免及封淮阴侯几个时间上并不连贯但为一事的过程集中到一起叙述。同时此诏免除“身居军九年”的列侯们的罪责,更应是让自以为有仇怨于刘邦者安心,这也被学者视为对军功阶层的优待。正是经由这一系列措施,刘邦化解了将相功臣们的疑虑、担忧。
三、感知、亲疏与分类中的权力关系
如引言所论,我们所熟悉的汉初政治史叙事,是不同政治集团相互斗争、制衡的历史。回顾上述研究,集团或者说汉初政治精英间的分类确实存在,“诸侯”与“将相”的区分就是一个例证。诸侯与将相首先在名分、等级上就不同,一是“王”,一是“将相”和“列侯”。这一差别的具体表现就是制度和仪式上的区分。诸侯王居于封国,每次到长安朝见都被郑而重之地记录下来,也就是《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的“来朝”记录。这是朝廷的重要活动,可以想见会伴随有专门的隆重仪式。一般将相显然无此待遇,只是参加日常的朝会并按位次排列先后。考古发现的汉代诸侯王墓与列侯墓在规制上也有明显的等差。同时其封国大小及与汉朝廷关系不同。将相属于秦汉之际的汉国,刘邦统一后也直属汉之中央,后受封侯国。而诸侯王在秦汉之际虽部分为刘邦所立,但却从一开始就与汉国并列。统一后虽奉刘邦为皇帝,但诸侯国与汉实为敌国,这一关系在同姓诸侯王时期仍然延续,即李开元所说“联合帝国”的结构。
作为制度,诸侯与将相列侯的区分固然是确定的,但对具体的个人而言,其身份及分类却并非不可变、绝对的。首先是前文讨论的韩信,虽然在制度上已是区别于汉的诸侯王,但并不被排斥于汉体系之外。后来韩信之楚国被废,又封为淮阴侯,似乎象征着一种回归。与之相似的还有张耳之子张敖,因门客曾欲刺刘邦而遭废诸侯王,又因尚鲁元公主而封侯,在吕后时代其子复为王。后来的同姓王刘邦兄代王刘仲临阵弃国而逃,被废为侯。同时列侯也可以封王,不提刘邦之后众多刘氏列侯封王的例子,在刘邦即皇帝位之前所封的长安侯卢绾,本是汉太尉,就被封为燕王。
而在内外关系上,诸侯与列侯是否可以截然区分,也不无疑问。刘邦晚年自称对有功者“上致之王,次为列侯,下乃食邑”,《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表》也记“汉兴,序二等”,《汉书·诸侯王表》表述更清楚,“剖裂疆土,立二等之爵”。王与侯都是有功者,都获“剖裂疆土”之赏,只是有等次之别。在这个意义上,两者又具有一致性。因而也有研究者反对前述汉与诸侯国为敌国的认识,认为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性质,诸侯国只是应对疆域过大而采取的统治策略。既往关于郡国制的研究纠结于诸侯国的独立性与隶属性之间,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也不能解决这一问题,都或多或少地相互承认又各执一端。而据张家山三三六号墓汉简《朝律》所载朝仪,汉之将相站立于殿内,诸侯王与列侯站立于殿门外。这一仪式中,列侯与诸侯王的关系如班固的概括,是不同等次的“剖裂疆土”者,都属于“外”。但汉初列侯本身就是汉之将相,高级职位特别是丞相基本由列侯充任,那么这些受封列侯的将相们,在实际的仪式中,到底是“内”是“外”呢?
同样,诸侯王与刘邦、汉的关系也各有不同。张耳几乎只身归汉,后随韩信攻下赵地被重新立为赵王。同样只身归汉的英布,后来“使人入九江”,“颇得故人幸臣,将众数千人归汉”,有自己的根底,并依靠自身实力和原先关系网夺回九江,汉军只是协助。因此,两者与汉的关系也不一样,张耳之赵全凭汉军一手扶植,只能依附于汉,而英布更独立,刘邦之败项羽也需依赖英布。同时,二人与刘邦的关系也不一样,张耳与刘邦本来有旧,其子张敖还尚鲁元公主,关系亲近,而英布与刘邦是反项羽的共同需求和利益下的联合关系。彭越与刘邦相识、合作更早,但又素来独立。吴芮除了部将梅鋗与刘邦在入关前曾共同作战,未见其他联系的记载。最独立的当然还是燕王臧荼,与刘邦及汉将相几乎没有任何关系。但韩信因长期作为汉将,即便封王也仍不外于汉,后在身份上也回归汉。同名的韩王信与汉的关系也很密切,一直共同作战,并受刘邦信任,即便兵败降楚,也仍继续被汉立为韩王。卢绾与刘邦关系之亲近自然更不必讲。
既然关系不同,也就会影响诸侯王的自我定位和对形势的判断。韩王信和卢绾都涉及暗通匈奴,在受到怀疑和责问后,也都最终叛亡。不过不一样的是,韩王信在受到责让后就降胡,卢绾即便被攻打,也只是“悉将其宫人家属骑数千居长城下,候伺,幸上病愈,自入谢”,直到刘邦驾崩,希望破灭,才亡入匈奴。卢绾认为是吕后“专欲以事诛异姓王者及大功臣”,而非刘邦。这可能与被派来验问左右的是与吕后关系密切的审食其有关,从而寄望凭与刘邦的亲近关系免罪。韩王信显然对此没有信心,直接反叛,后来面对柴武劝降,自称虽然“思归”,但知无法求活,“势不可”。两人与刘邦关系的亲密程度不同,选择也就相异。
虽然关系不同,但在存亡之时又会有强烈的共同危机感。陈豨反,彭越被“征兵”,称病且仅派将领前往而被刘邦“让”,“欲自往谢”,其将认为“往则为禽矣,不如遂发兵反”。这里提到的“往则为禽”,应是指韩信往见刘邦而被擒的前车之鉴。英布造反,是因韩信、彭越先后被杀而“恐”,又遇臣下“上变事”。这与韩信、彭越被告谋反而遭擒、被杀的经历分不开。楚令尹说得更清楚:
往年杀彭越,前年杀韩信,此三人者,同功一体之人也。自疑祸及身,故反耳。
虽然如前文所说,三人在刘邦君臣的认识中存在内外之别,但都立下大功,威望高、能力强且拥有重兵。在为刘邦所忌这一层面,三人“同功一体”,英布对前两人被杀有兔死狐悲的同类感自然很正常。卢绾虽然与刘邦关系很近,“诸侯王得幸莫如燕王”,但毕竟还是诸侯王。当诸王被诛除,又逢审食其等前来验问——这几乎是彭越、英布被废杀过程的重复,自然也“恐”,称“非刘氏而王,独我与长沙耳”。
但又不能简单以同一身份来理解这一同类感。除前文讨论的诸将对诸侯王韩信被废的反应外,还有其他相似的例子。陈豨反后,卢绾协助汉军从东北方向夹击叛军,故燕王臧荼子衍劝说卢绾:“豨等已尽,次亦至燕。”卢绾“寤”,“阴使范齐之陈豨所,欲令久亡,连兵勿决”。面对刘邦剪除异己势力的压力,卢绾已经视将相陈豨为同类,进而暗助其叛乱。英布兵败逃亡,与他有姻亲关系的长沙王利用英布的信任,将其诱骗、诛杀。卢绾“非刘氏而王,独我与长沙耳”的危机感,在长沙王这里可能也存在,但他却选择了诱杀姻亲英布以换取信任。因史料不足,长沙王如此选择的具体动机如今已无法得知,可能是他并不认为刘邦要尽诛异姓诸侯王,或者自视与英布、彭越并非同一类诸侯王,也可能觉得只要展现忠诚、换取信任就能免祸。这种对同一人群的感知并不以制度的边界为限制,而是因共同的生活经历、处境和面对的问题而产生。
不过以长期相处、共事或制度性从属关系为依据判断人之间的契合关系,可能又是一重误解。人的长期相处,既可能产生亲密关系,也可能放大矛盾。韩信与其下属曹参、傅宽在相处过程中是亲密还是不满甚至怨恨?今人无从得知。反而是联系不多的樊哙对韩信敬重有加。此外张耳陈余从“刎颈之交”“天下至欢”到拔刀相向、“相禽”,这不仅是蒯通所说的“人心难测”,更是越亲近的人越可能因小事而反目成仇的人之常情。可见人的感情也是流动的。当然这些复杂关系也不只是情感的选择,还有权力、利益的交织。
人的关系也是复杂、交织叠加甚至矛盾的,时人都处在多重的关系网络中。如樊哙是丰沛元从、刘邦亲信、吕后妹夫、功臣将相、韩信的信慕者,在不同场合其不同关系会产生作用。樊哙因是吕后妹夫、刘邦连襟,故而“比诸将最亲”,在刘邦晚年“病甚”不见群臣时,“群臣绛、灌等莫敢入”,只有樊哙敢“排闼直入”;但也因他与吕后的关系,又遭刘邦怀疑会在其身后“以兵尽诛灭戚氏、赵王如意之属”,而令陈平“即军中斩哙”。同时,关系之间也会产生冲突。长沙王诱杀英布,是选择了与刘邦的关系而背弃了姻亲。如果前文关于擒韩信与首批封侯者之间的关联推论无误,那么可以看到,其中曹参、傅宽都曾隶属韩信,共同作战,但却也是擒拿韩信者。既是刘邦近从又是韩信下属的他们,选择了前者。而与之相反,陈豨是最早的两批封侯者,据韩信所说,是刘邦的“信幸臣”,甚至“人言公之畔,陛下必不信”。但似乎他更信从韩信,最后反叛了刘邦。
刘邦“必不信”其“信幸臣”的陈豨会反叛自己,也显示在同一关系中,不同主体的人会产生感知的错位。英布兵败后之番阳,是因为在他的认知中,长沙王与自己是姻亲,值得信任,但却落入陷阱。蒯通劝韩信背汉,韩信说“汉王遇我甚厚,载我以其车,衣我以其衣,食我以其食”,认为与刘邦恩义深重,但为刘邦所擒、废。后来吕后诛杀韩信,刘邦的反应是“且喜且怜之”,体现了刘邦的复杂情感。对于这种错位,当然可以说英布、韩信的感知是“错”的、不合实际,但影响其判断和行动的,却正是这种“错”的感知。
回到将相们对“仇怨”与“亲爱”的感知。刘邦及其将相,在天下反秦及楚汉相争的大势中,逐渐组织、凝结到一起,将相之间及与刘邦的关系复杂多样。他们大多起自布衣,在微末之时,有的与刘邦相亲爱(如卢绾),有的受刘邦敬重(如萧何),有的则对刘邦鄙弃(如雍齿)。他们及后来加入者或被胁迫,或为信义,或逐名利而附从刘邦。不过“诸将与帝为编户民,今北面为臣”,虽未必如吕后认为的“常怏怏”,但大概不会十分恭敬,产生不快也就在所难免。与刘邦的亲疏关系会在日常中显现,如卢绾“出入卧内,衣被饮食赏赐,群臣莫敢望”,张良、陈平等人也一直侍从左右。当有要事如韩信被告反时,刘邦也只会问最亲近的左右,从而围绕刘邦形成一个小圈子。这一群体能获知机密、预决大事,获得权力、赏赐,乃至封王,甚至影响对其他将相生死的判决。这自然会引起其他不在其中的将相的不满,而自觉有仇怨者更会担忧。当面对刘邦擒韩信这一巨变时,没有进入“亲爱”圈子的诸将,就会怀疑自己是否是刘邦之“仇怨”,从而产生异动。
而“亲爱”与“仇怨”的区分既长期存在于日常生活中,又是临时的。究竟谁是“亲爱”谁是“仇怨”,这两个群体其实中心明显但边界模糊。人人都知卢绾是“亲爱”、雍齿是“仇怨”,但更多的一般诸侯将相对自己属于哪类,恐怕都不太清楚,而很大程度上正是这一模糊导致了诸将的担忧。这一情绪的产生是临时的,“亲爱”与“仇怨”描述的是与刘邦的关系,如前所述,这一对比是在韩信被废与“亲爱”受封中凸显出来的,成为当时功臣们极为在意的划分。但当刘邦扩大封侯、赦天下后,虽然“亲爱”者的优待依然存在,但自以为“仇怨”者的群体已放下担忧。也就是说,这一“仇怨”群体的感知是应激性、情境性的。前述诸侯王间的同类感也是,所谓“兔死狐悲”,只有“兔死”才会有“狐悲”,才“物伤其类”。当面对危机,平时自身有各种复杂关系的诸侯将相们就会关注到共同的特点,从而相互视为同类。这一认识平时或许也存在,但未必会被在意。
总之,虽然身份是相对确定的,但人的感觉和关系是多样的、具体的,因不同主体的认知及面临的环境、状态差异而各不相同。后人已经很难回到当时的情境之中去厘清时人关系间的复杂因素,而只能从一般常理和史料中的吉光片羽来大致理解其中的微妙,从片刻的情绪与行动捕捉他们感知中的自我归类。这里强调感知,是因为人的行动直接取决于其主观认知,社会学与史学对此已有不少理论探索。韦伯在讨论社会学基本概念时,首先就定义了“意义”,从“意义”来理解行动。虽然因为他要抽象出理想型,强调理性的行动,但也注意到因忧虑、愤怒、野心、羡慕、嫉妒等产生的“无理性”行为。与韦伯同时及之后的社会学研究,也一直关注情感,在历史学领域,研究者也将情感、非理性行动纳入政治史的研究视野。人(这里主要指政治精英)基于自身的感知,在具体境况中判断与谁属于一类人,形成分类,并作为集体采取行动,塑造政治局势。
再回到本节开头提到的汉初政治史的集团化认识。松岛隆真曾对刘邦集团是什么发出过疑问,目的在于对其加以重新界定。若将视野从秦汉稍微后移,这种政治集团论的分析方法已经引起研究者越来越多的不满,特别是中古史学界对陈寅恪“关陇集团”以来的集团论的反思,尝试对集团及其形成的过程、范围、内部关系、文化做出更多界定与探讨。细究之下,集团论往往主要基于政治精英们的特定身份来划分类别,比如汉初的功臣、外戚、宗室、异姓诸侯王等,背后的逻辑是,身份决定立场、利益,以此结成集团,进而采取符合集团利益的行动。与这一逻辑更适配的,其实是现代国家中的政党,集团论方法或许带有现代政治运作的投射。但如前文的分析,具体的身份与其感知、行动未必一致,人也处在复杂的关系、利益网络之中,其“身份”并不单一。
这里当然不是要否定集团论的方法,政治是集体的活动,政治精英们必然要相互联合以采取行动,所以对具体事件史的讨论离不开人的分类。我们要反思的是,人群的分类并非天然成立和稳固存续的。本文倾向从具体的人在具体情境中的主观感知,来理解时人如何将自己和他人纳入不同的人群类别。一是具体情境,当诸将认为刘邦诛仇怨、封亲爱时,就怀疑自己也被刘邦归入仇怨一类,从而聚语,但当怀疑打消,亲爱、仇怨的分类也就消散。身份性分类(集团)也同样如此,只有涉及同一身份的共同利益、整体危机时,身份才凸显并具有动员性的意义,进而采取集体行动。二是主观感知,从身份到分类和行动,并非机械反应,中间需经过人的主观感知、判断,具体的人不只有一个身份,人考虑的因素也不只是身份。复杂而变动的历史,需要更具体的解释,这对“集团”而言,既是消解,也未必不是解放和重塑。
本文以权力关系为名,但通过以上分析,要给出一个确定的权力关系图谱却很难做到,事实上这正是本文要反思的。我们当然也可以提供一个大概的框架。诸侯与将相之分,体现的是汉朝之下的诸侯国与汉直属郡县的架构,诸侯国既与汉为敌国,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又服属于汉。同时因与刘邦亲疏不同,又产生中心明显、边界模糊的“亲爱”和“仇怨”人群,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一般诸侯将相。而诸侯将相们因共同经历、利益、身份和关系网,又各自有其相互交织的联结与自我、相互分类。这一描述固然没错,架构和分类当然都存在,但并不是稳固、普适的,而是情境性的,建立在很多临时性、流动性甚至应激性的关系之上。因此,不能将集团、分类、框架视作默认前提,而应在具体分析中审视其有效性,将“集团”解放为“人”,以人为主体,关注时人所面临的具体情境及感知,以此认识人的结合、分类,从而对当时历史,特别是由人的选择、行动所组成的政治史做出更贴切的理解。
结语
汉初诸将相互争功、相聚而语,由诸将认为刘邦诛“仇怨”、封“亲爱”近臣引起,而具体触发的事件则是汉六年十二月以计诈擒、废楚王韩信。韩信被擒后,刘邦马上封可能参与此事的左右亲信为首批列侯,随后又封其他近臣、刘姓宗室为侯、王,且封地主要来自韩信所王之齐、楚地。这一结果加上左右秘议、阴谋的形式,使得自疑可能有仇怨于刘邦者感到不满、疑虑和担忧。
不过在此前后诛除异姓诸侯王的行为并未引起类似情绪,将相们反而积极参与其中以获致功、爵,这与当时的诸侯与将相之分有关。楚汉战争中,虽有多位诸侯王为刘邦所立,甚至长期附从于汉,但与汉之将相分属不同,身份、名位也殊异。战争期间诸侯与将相虽相互配合,但却各自作战,统一后又分居封国与长安,联系不多。因此将相们并不将诸侯王视为同类,对其被诛也缺乏切己之感。但韩信本为汉将,曹参、灌婴等众多将相功臣有在其麾下作战的经历。韩信后虽被封为诸侯王,但威望极高,在刘邦及其将相认知中并不外于汉的体系。因此韩信被刘邦及其左右密谋诈擒,令将相们深有兔死狐悲之感。刘邦迅速侯雍齿、大封功臣,并下诏赦免犯法列侯,以韩信为淮阴侯,从而安定众心。
借此可重新理解汉初的权力关系。汉初存在诸侯与将相之别,但具体人的身份并非不可变,一定程度上也都是汉朝之下不同等次的有功者,由此形成了介于独立性和隶属性之间的诸侯国制。而异姓诸侯王们与刘邦及汉的关系各不相同,由此影响他们的判断与选择。但在面对异姓被不断剪除的危机时,诸侯王们又有强烈的共同危机感,甚至反叛。不过又不能简单以身份来理解这一同类感,也不能以长期相处、共事或制度性的从属关系来判断人的关系是否亲密,感情和感知是流动的。而且诸侯将相们处于复杂、交织甚至矛盾的关系网中,当冲突时需要做出选择。从与刘邦的关系论,亲疏会在日常中体现,但“亲爱”与“仇怨”是中心明显、边界模糊的两个群体,“仇怨”群体更是面对想象中的危机而应激性产生的。整体而言,政治史研究难以离开对政治精英的分类,但这些分类建立在很多临时性、流动性、情境性甚至应激性的关系、情感和感知之上。应当从具体的“人”在具体情境中的感知与结合出发,解放“集团”,重新理解由人的选择、行动所组成的汉初政治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