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进入21世纪第三个十年,中国人口发展面临历史性转折,总和生育率已长期徘徊在1.3以下,进入生育转变的全新阶段。面对既有理论在解释生育转变时的碎片化以及西方中心主义等局限,依托费孝通《生育制度》的本土功能主义理论资源,可以构建一个以社会分工继替原则变迁为核心的解释框架,用以揭示传统生育制度如何依托身份继替、性别协作分工与家本位价值形成稳固结构。现代社会继替从基于家庭的身份转向基于个体竞争的选择,引发性别协作体系失衡、家本位价值流变,叠加数智社会的加速效应,最终导致个体生存逻辑与家庭生育模式相容性大幅下降,成为当前生育转变的底层结构根源。基于该框架,进而对现有生育支持政策的局限进行剖析,探讨社会化抚育、生育价值重构等深层干预路径,并展望人机社会对生育制度的重塑可能,力图构建根植中国情境的生育转变的原创理论。
作者:李婷,清华大学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系教授。
本文载于《学术月刊》2026年第7期。
引言
进入21世纪第三个十年,中国人口发展面临的历史性转折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根据国家统计局及多项抽样调查数据,中国总和生育率(TFR)已长期徘徊在1.3以下,部分年份甚至跌至1.0左右。这一水平不仅远低于维持人口长期稳定更替所需的2.1,也低于许多面临老龄化挑战的发达国家的水平。生育率的变化并非单纯的数字变动,它既显示出我国的生育转变进入全新的阶段,也预示着我国的人口结构将会发生深刻变化——老龄化持续加深、劳动力供给不断收缩、社会抚养比急剧攀升。这些变化将对社会保障体系、经济增长潜力乃至国家长远竞争力构成全方位的挑战。人口再生产与物质再生产之间的严重失衡,已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直面的核心议题之一。
中国正在经历的生育转变并非孤立现象,而是全球低生育率浪潮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内出现了一个令人瞩目的趋势——生育率并没有如经典人口转变理论所预期的那样停留在更替水平附近,而是持续走低,甚至跌破1.5的生育率警戒线,进入生育转变的全新阶段。这一现象最初出现在欧美发达国家,随后迅速蔓延至东亚地区,韩国、日本、新加坡等经济体相继陷入低生育区间。如今,这一趋势正在向发展中国家扩散。印度长期以来被视为高生育率国家的代表,但其总和生育率在2024年也已跌破2.0,标志着全球生育模式和人口格局的根本性转变。据联合国预测,到2050年,全球超过一半的国家和地区将面临人口负增长。面对这一现实,曾经被奉为圭臬的经典人口转变理论显得捉襟见肘,它无法有效解释当下全球范围内、特别是东亚社会普遍存在的生育率持续走低现象。学界亟需寻求全新的、对当代生育转变具有解释力的理论框架。
现有的生育转变理论虽然丰富,但存在几个明显的局限。第一,理论碎片化。不同学科从各自视角出发,形成了多维度的解释,但这些理论之间缺乏有效的整合,难以构成系统性的解释框架,导致对生育转变现象的理解停留在局部和表层。第二,西方中心主义。大多数生育转变理论根植于西方社会的经验,基于工业社会的视角,对东亚社会的特殊性关注不足。事实上,以中国为代表的东亚社会呈现出比西方更为显著的超低生育率特征,亟待从中国/东亚情境出发,构建具有原创性的解释理论。第三,对技术变革的影响估计不足。现有理论大多形成于工业社会或后工业社会初期,对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对婚育行为的影响缺乏深入分析,更未触及技术变革与婚育底层机制变迁的内在关联,进而难以对生育率的未来走势进行展望。
在这样的背景下,构建根植于中国情境、能够解释中国当前生育转变的原创性理论,成为中国社会学与人口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重要环节。费孝通的《生育制度》,恰恰为我们提供了极具启发性的理论资源。这部经典著作扎根于中国社会情境,提出了一个关于传统生育制度的整合性解释框架。与西方学者不同,费孝通不是从个体决策的角度,而是从社会功能的角度来理解生育,这一视角对于探索当代生育率走低现象具有独特的价值。本文试图以《生育制度》为起点,描绘当代中国生育转变背后的生育制度变迁与社会结构转型,并延伸探讨未来可能的人口走势与政策取向。需要事先说明的是,本文所构建的解释框架是一种韦伯意义上的“理想类型”分析。它通过对传统与现代社会的核心维度进行特征提炼,构建起一个逻辑自洽的结构模型。这种方法的优势在于能够穿透纷繁复杂的现象,呈现出一条清晰的历史演进脉络,但其代价必然是对现实复杂性的简化。
一、文献回顾:当代生育转变的三重解释逻辑及其局限
关于当代以生育率持续走低为核心特征的生育转变,学界已形成一个跨越多个学科、从微观到宏观的复杂知识图谱。为进一步梳理清晰,已有研究将其归纳为三个逐层递进、相互关联的逻辑解释层次:人口学的行为逻辑、经济学的决策逻辑与社会学的制度逻辑。
(一)人口学视角:行为逻辑
人口学作为研究生育的核心学科,擅长从最接近生育事件的行为层面进行归因。邦加茨(Bongaarts)的“中间生育变量模型”是这一路径的典范,它将影响生育率的直接因素分解为生育意愿、婚姻行为、避孕措施、人工流产等。在低生育率语境下,该类研究的焦点逐渐演变成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生育意愿的萎缩。理想子女数普遍降至2个以下,且意愿子女数与实际生育数之间存在显著“生育赤字”,反映出大量未被满足的生育需求。其二,婚育时间的系统性推迟。初婚初育年龄的不断攀升,通过“进度效应”显著压低时期生育率,而推迟本身也可能因生殖力随年龄下降而导致终身生育数量减少。其三,非自愿无子与婚姻挤压。在东亚这种婚育高度捆绑的社会,“不婚”成为低生育的重要间接因素。日益严峻的性别比失衡、婚姻市场匹配困难,导致大量个体无法或者不想进入婚姻,从而丧失了在现行制度下实现生育的常规路径。其四,竞争性行为的挤占。尤其是劳动力市场参与对生育时间的挤压,“工作—家庭冲突”成为核心议题。此外,人口迁移流动造成的家庭分离、隔代照料资源的可得性等,也被纳入分析视野。
人口学视角精准刻画了发生了什么,其研究通常聚焦于人口行为对生育的影响,为理解生育转变的机制提供了微观基础,但其解释往往止步于对直接行为变量的描述与关联分析,对于这些行为为什么会发生还欠缺解释力。
(二)经济学视角:决策逻辑
经济学视角倾向于从决策逻辑去探索生育率持续走低的成因。相比于人口学视角,它试图看到驱动生育相关行为背后的决策机制。经典的经济学理论通常建立在成本—收益分析和理性决策之上,考虑以结婚、教育、住房等为代表的直接成本,以及以职业发展、代际流动为代表的机会成本与生育形成的竞争。经济学视角的核心假设是,人们会根据预期的成本和收益来决定是否生育以及生育多少,当生育的成本上升或收益下降时,生育率就会下降。
贝克尔的“数量—质量替代”理论(Quantity-Quality Trade-off)是经济学解释生育行为的奠基性理论。该理论认为,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父母更倾向于在子女的“质量”(如教育投入)上增加支出,反而挤压了子女“数量”。“财富流”理论认为,在传统社会,财富主要从子女流向父母,因此生育具有经济理性。在现代社会,当财富流发生逆转,父母需要向子女投入大量资源,生育的经济激励随之消失。代际流动理论关注社会流动性对生育决策的影响。德奥普克(Doepke)等人的研究表明,当父母预期子女的社会经济地位将取决于其教育成就时,他们会增加对子女教育的投资,同时减少生育数量。在竞争激烈、社会流动性较低的社会,父母对子女教育的焦虑感更强,这进一步抑制了生育意愿。东亚社会普遍存在的“教育军备竞赛”现象,正是这一机制的典型体现。近些年来兴起的前景理论则为低生育率提供了行为经济学的解释,即人们对损失比收益更为敏感,经济不确定性会通过放大婚育可能带来的职业中断、收入损失等负面预期,进而塑造低生育水平。当代年轻人面临的就业不稳定、房价高企、收入预期不确定等问题,都在不同程度上抑制了他们的生育意愿。
经济学视角从对生育相关行为的直接观测,延伸至对教育、职业、住房、财富、社会流动等变量的分析,探讨其作用于生育决策的机制,形成了解释生育转变的第二重逻辑。然而,经济学视角的局限性在于,它假设人们是理性的决策者,能够准确计算生育的成本和收益,但现实中个体的生育决策往往受到文化、情感、社会压力等非理性因素的影响。此外,经济学视角也难以解释为什么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在相似的经济条件下,生育率可能存在显著差异。这就需要进一步追问决策背后的价值偏好与制度塑造机制。
(三)社会学视角:制度逻辑
社会学视角更加致力于从制度逻辑去探究生育率走低的形成机制。制度分析关注那些塑造个体行为和观念的结构性力量,试图回答诸如,“为何工作和家庭的冲突在当代社会更加尖锐”以及“为何当代家庭倾向于在养育上投入更多资源”等问题。
制度通常可被划分为规范性制度(Normative Institutions)和规则性制度(Regulative Institutions),前者包括文化、规范等非正式性制度,后者则以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为核心。第二次人口转变理论遵循典型的规范性制度解释路径,以个体主义文化的兴起解释婚育行为的转变。该理论认为后工业社会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文化变革,包括从物质主义向后物质主义价值观的转变、从制度化宗教向个人精神性的转变、从家庭主义向个体主义的转变等。这些文化变迁导致人们对婚姻和生育的态度发生根本改变,婚姻从必需品变为可选项,生育从义务变为选择。
规则性制度视角重点关注包括教育、家庭、工作、医疗在内的社会制度如何影响和塑造个体的生活轨迹,作用于个体有关家庭的决策。“制度化生命历程”这一概念指出,现代社会的各种制度(包括教育制度、劳动力市场制度、福利制度等)通过设置准入门槛、提供激励、施加约束等方式,深刻地塑造了个体的生活路径。例如,高等教育年限延长、就业市场稳定性下降、工作制度缺乏弹性等因素,都会直接或间接推迟婚育年龄、压缩生育窗口。全球化理论是一个更宏大的制度分析框架,它认为全球化带来的资本自由流动、国际竞争加剧、以及越发不稳定的国际市场等因素,导致了国家内部福利、教育、就业以及家庭性别体系的制度性变革,创造了不利于家庭组建与生育的经济社会环境。
最后,性别平等的相关理论同时蕴含规范性制度与规则性制度的双重视角。一方面,女性受教育程度的快速上升,推动其性别观念的革新;公共领域性别职业壁垒的减弱,也使其更多参与到就业市场之中。另一方面,私人领域(如家务、育儿)的性别平等存在滞后,女性面临更大的角色冲突,婚育意愿因此受到抑制。
(四)现有理论的局限:迈向更深层的结构转型解释
人口学的行为逻辑、经济学的决策逻辑与社会学的制度逻辑共同构成了一个从微观行为到宏观结构,且相对完整的解释链条。宏观的社会文化与制度变迁塑造了个体的决策环境,个体基于成本收益分析与理性选择做出生育决策,最终表现为具体的生育行为变化,导致生育率走低。
然而,现有研究体系在触及文化制度背后的更底层逻辑及其历史变迁时,往往显得力有不逮。因为它们大多以现代工业社会或后工业社会为既定背景,缺乏一个能将传统社会生育制度与当代社会低生育现象贯通起来的历史比较制度分析框架。费孝通的《生育制度》恰恰提供了绝佳的切入点,它追问的是:一个社会为何需要、以及如何建构一套制度来确保生育的发生?这套制度建立在何种社会根基之上?当根基动摇时,制度又将如何演变?回归这一系列根本性问题,有助于我们超越对低生育率现象的碎片化描述,直抵其背后的社会结构转型议题。
二、基于《生育制度》的功能主义框架
(一)费孝通《生育制度》的基础论述
费孝通的《生育制度》植根于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乡村社会,其理论灵感来源于马林诺夫斯基的功能主义人类学与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深刻的中国化改造。全书的核心旨趣在于回答在传统中国社会,生育为何以及如何成为一项稳固的社会制度。
首先,全篇开宗明义,将“生育制度”定义为人类为种族绵续而创设的一套社会设置。但费孝通立即超越了生物本能论,引用马林诺夫斯基的说法并指出,“生殖作用在人类社会中已成为一种文化体系。种族的绵延需要并不是靠单纯的生理行动及生理作用而满足的,而是一套传统的规则和一套相关的物质文化的设备活动的结果”。在他看来,生育的首要社会功能在于保证社会结构的新陈代谢与完整延续。社会是由各种身份、角色构成的分工合作体系,个人的生命有限,必须通过生育、抚育、社会化这一整套过程,将新的成员(子代)培养合格,以填补因死亡、衰老而空缺的社会位置,从而确保社会分工体系的世代继替与正常运转。因此,生育不是个人的私事,而是关涉社会存续的公共事务。然而从个体层面来看,生育行为需要个体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与资源,父母需要承担子女的养育、教育责任,在这一过程中,个体的自我利益往往作出让步。生育行为的“损己利人”特征,使其无法依靠个体的本能与理性选择自发实现,需要社会通过构建一系列的制度与规范,对个体的生育行为进行引导、约束与保障,这便是生育制度产生的根源。
这一复杂制度的核心是确立双系抚育。费孝通通过犀利的社会生物学分析指出,人类幼儿抚育期漫长,需要父母双方长期合作,但两性结合的生物基础并不稳固,因此需要婚姻制度,即通过社会认可的仪式与规范,将这种合作固定下来,形成稳定的抚育团体。由此,产生了社会意义上的“家庭”,其基本结构是父母与子女的“社会三角”。这个三角结构通过亲属关系向外扩展,形成了更大的亲属网络,共同构成生育与抚育的支持系统。这套制度不仅规定了谁应该生育和抚育,还通过一系列文化规范(如“多子多福”)、伦理道德(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仪式庆典(如婚礼和出生礼),赋予生育行为以神圣意义与强制性,确保个体愿意并能够履行其生育职责。
然而,功能主义常常面临一个难题,即社会的需要如何转化为个人的行动动机。费孝通敏锐地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承认,从纯粹个人功利角度看,生育是一项“损己利人”的事业,需要付出巨大的时间、精力和资源。即便存在一套约束性的制度,个体为何会遵从这套制度,这套制度又将何以维系?费孝通在书中给出的答案略显模糊。他提到个体出于生存需要,通过家庭与生育产生了联结,但并未详述其机制。然而,在书中后半部分,他话锋一转,深入探讨了社会继替问题,尤其是财产与地位的继承。这为我们理解个体动机提供了关键线索。虽然费孝通仍然没有明确说明继替方式如何确保生育制度的维系,但指引了一条建立微观生育结构的路径。下文将试图对费孝通的思路进行全新诠释和延伸,以便更好地解释当代生育制度结构的变迁。
(二)理论延伸:基于继替原则的生育制度结构
借鉴英国历史法学家亨利·梅因(Henry Maine)的说法,费孝通区分了两种社会继替原则:身份原则(Status Principle)和契约原则(Contract Principle),这两者又分别被阐释为机会原则和选择原则。在传统社会,社会分工的继替遵循身份/机会原则,即一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由其家庭赋予的身份决定,其社会地位、职业、财富等主要依赖于其家庭出身,而非个人能力和努力。这一原则在中国传统社会具体表现为亲属原则。
从家庭内部来看,子代逐步替代祖代、父代在家庭中的位置,实现家庭内部的代际更替。父代将其掌握的生产资料、劳动技能、社会地位通过代际传递的方式转移给子代,子代在成年后便能够自然地占据父代的社会位置,承担相应的家庭功能。从家庭外部来看,家庭作为最小的结构单位嵌入社会分工体系中,家庭在社会中的职业、功能和位置具有高度的稳定性,如农民家庭世代从事农业生产,工匠家庭世代从事手工业制造,家庭的社会分工角色具有明显的世袭性。家庭内的代际更替完成后,子代便能够自然地承接家庭的社会分工角色,进而在很大程度上完成社会层面的分工继替。
身份原则下的社会继替方式,使得个体和家庭在生存维度上形成相互依赖、深度绑定的关系。生产资料主要由家庭掌握,个体无法脱离家庭独立获得生产资料,也无法脱离家庭独立参与社会分工。个体的生存和发展完全依赖于家庭的发展和壮大,家庭的繁荣意味着个体能够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与更稳定的生存保障,而家庭的衰落则意味着个体的生存面临威胁。与此同时,家庭的发展和壮大也依赖于人口繁衍,只有人丁兴旺,才能保证家庭的代际继替,维护家庭的生产资料与社会分工角色,进而实现家庭的长期发展。
个体与家庭之间的这种相互依赖关系,构成了一种无形的“生存论共同体”,而这一共同体的实现,正是借助生育完成的。个体通过生育,确定家庭血脉与财产的继承者,在保障自身养老需求的同时,实现家族社会地位的维系与提升。在这一结构中,生育并非单纯的价值选择,而是连接个体生存与社会继替的中介机制。社会继替的需要与个体的生存理性在家庭这个节点上达成了高度统一。这便是传统社会个体生育的微观功能性所在,也是生育制度在传统社会能够持续运行的基础。
在传统的生育制度中,社会继替的根本原则之上还存在两个关键性的结构:其一是性别协作的分工体系,它的核心是“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模式。这一模式与传统农业社会的生产方式、社会继替原则高度适配,也为费孝通提出的双系抚育机制提供了实现基础。传统社会的农业生产分工具有明显的性别特征。男性凭借其生理优势,主要从事田间劳作、外出经商、服兵役等外部生产与社会活动,承担着获取家庭物质资源、维护家庭社会地位的责任,即“男主外”。女性则主要从事家务劳动、生育养育、纺织刺绣等内部生产与家庭活动,承担着维持家庭日常运转、生育和养育子女的责任,即“女主内”。这种性别分工模式,是一种高度互补的协作体系,使男女双方能成为一个整体嵌入社会继替中。费孝通强调的双系抚育,在这种分工下得以低成本实现。女性虽然社会地位受限,但其在家庭内部的劳动(包括生育)被赋予了明确的价值且获得社会认可。这一模式进一步通过文化规则得以强化,成为社会主流规范,保障了双系抚育机制的持续运行,为传统生育制度的稳定提供了重要支撑。
“家本位”价值体系是传统生育制度的另一重要支撑结构,其核心是将家庭的利益置于个体利益之上,个体的价值实现、人生意义都与家庭的发展和壮大紧密结合。在“家本位”的价值体系下,个体并非独立的存在,而是家庭的有机组成部分,个体的生命意义通过家庭的延续得以实现,个体的价值通过为家庭做出贡献得以体现。生育行为作为实现家庭延续与繁荣的核心途径,自然成为个体最重要的人生责任与价值追求。这一价值取向与个体和家庭的“生存论共同体”高度契合。因此,“家本位”价值体系不仅是一种伦理要求,用以强化个体的生育动机,更会反过来巩固该生存结构的正当性。
需要明确的是,本文所指向的“生存论共同体”并非是对已有研究所阐发的“生存论结构”或“家庭主义”的简单挪用。以孙向晨为代表的学者在使用此类概念时,更多立足于哲学—伦理学传统,关注“家”作为人类存在方式的本体论意义,旨在阐释人为何需要家的意义问题。而本文的“生存论共同体”则采用社会学—功能主义的视角,侧重强调行动约束的物质结构基础,回答个体为何不得不与家庭绑定的现实问题。这一概念也有别于社会学研究中一般意义上的“家庭主义”。后者刻画的是一种规范性价值取向,体现为针对个体的伦理义务和文化约束。上文所论述的“家本位”价值体系,就是其核心组成部分。虽然在吉登斯等人对结构的定义中,物质资源与文化规范均是结构的有机构成,两者存在双向互构关系。但本文因延续费孝通的结构功能主义框架,更偏重将生存理性的物质结构约束作为价值选择的基础,而把“家本位”或“家庭主义”作为这种生存结构的文化表达。
综上所述,本文所构建的传统生育制度结构可概括为图1所示的三层架构:底层是由社会生产和组织方式所决定的社会继替的根本性原则;中层是作为结构支撑的性别协作体系与“家本位”价值体系;上层是作为结构表征的个体与家庭通过生育所构成的“生存论共同体”。中层的两个支撑结构既与继替原则高度适配,又在相当程度上强化了生存论共同体。这一生育运作机制的精髓在于,它揭示了在传统农业社会中,生育制度之所以稳固,是因为其深深嵌入了一个以家庭为基本单位、以身份继承为继替原则、辅以性别分工和“家本位”价值体系的社会结构之中。个体的生育行为,既是对社会功能的无意识履行,也是在特定结构约束下合乎自身生存理性的自觉选择。这为我们分析当代生育危机提供了一个至关重要的历史参照系和分析框架,当这个人们赖以生存的社会结构发生根本性变革时,附着其上的生育制度也必然随之动摇乃至瓦解。下文对现代社会生育制度变迁的分析,将继续遵循图1的逻辑脉络。
图1 生育制度的基本结构及其变迁示意图
三、现代社会的生育制度结构变迁
(一)继替原则的转变:从身份到契约
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人类社会经历了深刻的结构性变革,工业革命的爆发推动了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变革,进而引发了社会继替原则的深层转变。亨利·梅因所提出的“从身份到契约”的论断精准地概括了这一转变,其具体表现为:决定个体在社会分工体系中位置的,不再是其出身,而是其通过教育、竞争与市场契约所获得的能力与成就。这也与优绩主义的核心逻辑相符——社会地位应当依据个人的才能、努力和成就来分配。
在传统农业社会,生产资料主要由家庭掌握,劳动技能具有明显的经验性与世袭性,家庭是生产的基本单位,个体必须依附于家庭才能参与生产活动、获得生存资料。而工业社会的到来,推动了生产方式的根本变革,大工业生产取代了传统的小农生产,生产资料从家庭转移到企业、工厂等社会组织。与此同时,工业生产所需的劳动技能更加标准化、系统化,不再依赖于代际的经验传递,而是通过学校教育、职业培训等社会化方式获得。生产方式的这一变革,使得个体能够脱离家庭以独立的身份嵌入到社会分工体系中,实现自身的生存与发展。
与生产方式的变革相伴随的,是工作与家庭情境的彻底隔离。在传统农业社会,生产活动与家庭生活融为一体,家庭既是生活的场所,也是生产的场所。在工业社会,生产活动集中在企业、工厂等专门的生产场所,工作与家庭成为两个相互独立的领域,出现了明显的情境隔离。这种隔离也使得个体的收入不再由家庭分配,而是与其自身的劳动投入和生产要素直接关联,个体通过劳动获得工资收入,能够独立安排自己的消费与支出。经济上的独立性使得其摆脱了对家庭的物质依赖。
全球化导向的生产模式进一步强化了这一趋势,推动了人口流动的普遍性与常态化。全球化使得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个体的就业不再局限于本地,跨区域、跨国家的人口流动成为普遍现象。家庭成员之间的空间距离被显著拉大,传统的大家庭逐渐解体,核心家庭成为主流的家庭结构,家庭成员之间在经济活动中的共享性与相互依赖性持续下降,家庭对个体的约束与保障功能均有所弱化。
此外,制度环境的转变也为个体化的生产、生活方式提供了保障。现代社会建立了完善的法律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教育体系等,这些制度均以个体为基本单位,保障个体的权利与自由,为个体的独立发展提供了支持。例如,法律体系明确了个体的财产权、劳动权、婚姻自由权等基本权利;社会保障体系为个体提供了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障;教育体系为个体提供了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使得其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得知识与技能,实现社会流动。
中国的现代化进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市场化、工业化与全球化,以压缩的方式加速完成了这一转型。单位制的瓦解、城乡壁垒的松动、高等教育的扩招、劳动力市场的全面建立,共同将亿万个体从对家庭、集体(单位、公社)的依附中“解放”出来,投入一个以个体为竞争单元的全国性乃至全球性市场之中。个人成功的故事被反复颂扬,“知识改变命运”“奋斗成就人生”成为主导性的社会意识形态。
这些变化共同推动了继替原则的转变(如图1右半部分所示),也从根本上改变了生育与个体利益之间的关联。生育不再是个体实现生存与发展的必然途径,个体可以独立于家庭追求自身的价值。在这一背景下,生养子女所占用的时间和物质资源反而与个体参与社会竞争的需求形成巨大的张力,工作—家庭冲突凸显,生育的成本和收益开始倒挂。这一变化构成了现代社会生育逻辑变革的核心,也是低生育率现象产生的底层结构动因。然而,继替原则转变的效应不止于此,它还通过对结构支撑系统的影响,进一步破坏传统的生育制度结构。
(二)结构支撑系统的动摇Ⅰ:性别协作体系的失衡
如上文所述,传统生育制度的有效运转,依赖于一套相对稳定的性别角色分工,即“男主外、女主内”的协作模式。然而,基于个体竞争的契约/选择原则在本质上是性别中立的,它要求个体以无差别的劳动者或人力资本身份参与竞争。在工业社会的中前期,西方的核心家庭依然维持着男主外女主内的协作分工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维系了家庭的生育和养育功能。然而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产业结构向服务业、知识经济转型,体力优势减弱,教育成为关键竞争力,女性得以大规模进入公共领域,接受教育并参与有偿劳动。而另一方面,全球化的扩张导致西方社会福利水平整体下降,就业市场风险提升,使得双职工家庭的配置更受青睐。至此,不仅男性,女性也被纳入到个体化的社会分工体系中,传统的基于性别的协作关系产生裂痕。这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三个相互关联的后果:
首先,女性经济独立性与自主意识增强。她们无需再通过婚姻和生育来获取生存保障,其个人价值实现途径走向多元。其次,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与新的生产生活方式产生尖锐矛盾。当女性同样投身于强调全职投入、持续竞争、地域流动的现代职场时,她们仍然被期望承担传统母职的责任。这种“双重负担”成为抑制女性生育意愿的核心机制。最后,契约化所强调的“形式平等”,讲究付出与回报的均等,这让两性尤其是女性再难从观念上认可传统生育中的性别协作模式。
中国的性别关系演进路径有其特殊性,但最终走向殊途同归。计划经济时期“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政策,使中国城市女性劳动参与率曾位居世界前列,但单位制承担了托育等大量的福利功能,缓解了家庭压力。市场化改革后,单位福利社会化、公共服务缺位,家庭重新成为育儿责任的主要承担者。与此同时,农村女性则通过大规模进城务工,也被直接卷入个体化的劳动力市场。无论城乡,女性都面临着市场要求的理想员工(全身心投入、随时待命)与传统文化期待的理想母亲/妻子(无私奉献、全程照料)之间的制度性错配。男性尽管也面临压力,但社会对其家庭角色的期待变化相对缓慢,“父职缺席”仍旧普遍。这一现象在东亚社会尤为突出,构成“不对称的性别革命”,极大地提高了生育的心理与实际成本。
(三)结构支撑系统的动摇Ⅱ:“家本位”价值体系的流变与个体化进程
继替原则对生育的影响,还体现在它会深刻塑造社会的文化特征。以家庭为继替单元的身份社会,自然催生强调家庭利益至上、个人服从家庭的“家本位”主义价值观。生育是家族绵续的头等大事,具有宗教般的庄严意义。当继替单元从家庭转向个体,与之相伴的必然是个体主义价值观的滋长。个人的权利、自由、选择、自我实现成为新的价值核心。生育从一项家族的义务,逐渐转变为自我的一种人生选择,其价值需要重新在个人生命意义的框架内被论证。
西方的个体主义进程历经漫长演化,由宗教改革、启蒙运动、工业革命等多重因素共同推动,是一个自然展开的过程。与之不同,中国的个体化思潮的兴起具有鲜明的压缩性特征,是一种内在需求与外在驱动相结合的产物。一方面,快速的工业化与城镇化在极短的时间内,将个体从传统乡土共同体和单位制中“脱嵌”出来,被迫进行自我规划与生活决策;另一方面,西方文化的传播与全球化的影响,为中国社会提供了个体主义的文化范本,个体开始有意识地从“文化工具箱”中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文化要素进行组合,以阐释日常生活所需。这种特殊的个体化发展路径,使得传统的家庭伦理、代际责任并未完全消失,而是与个体主义思潮相互交织、碰撞,形成一种独特的“个体家庭”或“伦理个体主义”模式。
一方面,“向下的代际责任伦理”依然强烈,父母对子女的养育投入被赋予了极高的价值权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传统观念与基于个体的优绩主义继替原则相结合,使得家庭对子女的教育和发展的追求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大幅度抬高了养育成本,塑造了“负责任但高门槛”的养育模式。另一方面,随着个体主义价值观的渗透,青年群体的自我意识显著提升,婚育决策更加注重个体的情感体验、生活质量与职业发展,不再单纯服从于家庭与宗族的利益诉求。这种半个体主义、半家庭主义的杂糅,反而酝酿了更严重的冲突。年轻人既要面对个体主义逻辑下职场的残酷竞争,又要承担家庭主义逻辑下代际期望以及精细化育儿的沉重压力。
(四)数智社会加速器:自我中心的强化
对当前生育转变现象的解释还需解决一个重要问题,即:为什么在2016年前后中国、日本、韩国以及以欧盟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的总和生育率,由21世纪初的相对平稳阶段转而进入持续下滑的新阶段。图2展示了欧盟与中日韩三国自1990年以来总和生育率的年度变化趋势。各个地区在1990年代初期的生育率走低之后,普遍出现了一个平稳期,甚至除韩国外,各地区生育率均略有回升,但是到了2010年代末期又都转而呈现出快速下降的态势。这一时点与社交媒体在全球的深度渗透期相吻合。必须承认,这一转折并非单一因素所致,后全球化时代的经济动荡、各国生育支持政策效果的边际递减以及婚育观念的代际更替效应等,都可在同期发挥作用。但这些因素均位于机制链条的下端,而本文试图探索的是更为根本的结构性力量。在这一视野下,同样由技术和社会组织变革所驱动的数智社会的演进,就成为本文所关切的对象。近期的一项研究通过严谨的因果推断证实,以苹果手机为代表的智能手机的使用会显著拉低生育率,且该效用独立于其他的经济社会因素。从某种意义上讲,苹果手机本身就是数智社会最为典型的具象载体,这一结果表明数智社会对于生育的影响真实存在且值得探讨。
如果说工业化与城镇化推动了生育制度结构的渐进式瓦解,那么数智社会更可能表现为婚育变革的加速器。它借助信息传播方式的改变与社会关系的重构等路径使得传统生育制度的运行基础进一步弱化。这种影响并非简单的技术赋能,而是通过重塑社会结构与个体行为模式,改变了婚育的文化环境与价值导向。
图2 中国、日本、韩国和欧盟的总和生育率变化趋势(1991—2024)
数智技术首先推动了信息传播的去中心化。这一转变不仅使得非主流的文化内容得以传播,更是改变了社会认知的生成结构以及个体的决策情景。在前数智时代,婚育观念的传播主要依靠家庭、社区等线下场域,或者是新闻报道、文艺作品等中心化输出路径,主流的婚育规范具有高度的统一性与强制性。而在数智社会,一方面,互联网和社交媒体成为信息传播的主要载体,网络平台和社群构成了无数个替代性的节点,提供了独身、丁克、同居等多元的非主流叙事。另一方面,个体在从集体和家庭中脱嵌后,必须进行“反思性的生活规划”。他们在数字空间观察异质化的婚育模式及其后果,在认知层面进行学习、评估与自我说服。出于管理风险的目的,个体会主动寻求与自身潜在担忧相一致的信息议程,例如,工作—家庭冲突、性别困境等,推动风险规避策略的形成。这一过程将关于婚育的负面风险,特别是其与基于竞争的个体生存逻辑之间的冲突,变得高度显性化和共识化,并将风险从个人体验上升为集体感知、公共叙事以及群体策略,在客观上加速了传统生育价值体系的破裂。
更为重要的是,数智社会推动了一种全新社会结构的形成。邱泽奇以“自我社会”来描述这一新型社会,将其界定为“以独立个体为中心建构起来的、围绕着个体的社会”。这一概念颠覆了传统社会学所隐含的“个体围绕社会”的假设,且区别于贝克等人所论述的“个体化社会”。数智技术通过大数据、算法推荐等方式,为个体构建了个性化的信息世界,个人的需求、偏好被无限放大。与此同时,技术革命推动的连接泛在,突破了物理时空的限制,不仅个体可以跟任意某人建立联系,各类服务平台也极大满足了个体化、即时性的需求。这些变化共同塑造了“以自我为中心”的资源与信息获取模式。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中,个体的自主性与独立性显著增强,在底层机制上强化了以个体为单位的竞争性生存逻辑。而在价值层面上,个体的自我实现、情感体验、生活质量成为核心的价值追求,与婚姻生育所要求的相互妥协、责任分担、自我牺牲形成了天然的张力,进一步助长了个体化意识,破坏了两性协作关系的价值基础。
(五)生育制度结构变迁的核心结果:个体生产生活方式与生育模式的相容性下降
从传统社会到工业社会,生育制度的基本逻辑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迁,而这一变迁的核心主线是社会继替原则的转变——从基于家庭的身份/机会原则,转向基于个体的契约/选择原则,个体竞争与优绩主义成为主导的生存逻辑。这一转变并非孤立的制度变革,而是引发了连锁式的社会结构与文化价值变革,最终导致了生育制度两大结构支撑体系的动摇与瓦解。一是两性之间的协作关系从高度互补的分工体系转变为公私领域分离的性别角色冲突,双系抚育机制的运行基础动摇,生育养育的责任无法在家庭内部实现合理分担。二是生育的价值体系从“家本位”的家族延续与生存保障,转变为家庭与个体主义的糅杂,生育的功能价值与个体的价值诉求之间形成了显著矛盾。
生育制度逻辑变迁的结果表征,是基于个体的生产生活方式与基于家庭的生育模式之间的相容性大幅下降。个体化的社会分工体系要求个体以独立、高效的姿态参与社会竞争,追求自我价值实现与生活质量提升。而生育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基于家庭的、需要两性协作完成的集体行为,要求个体做出时间、精力、资源的让步与牺牲。二者在价值导向、行为模式、资源分配上形成了根本的冲突。当下数智社会的演进,更是通过重塑社会结构与个体行为模式,进一步加深了这一冲突,使之显性化、共识化。这种相容性的下降,是当代中国乃至全球生育率持续走低的底层社会结构原因,也是现有生育支持政策难以从根本上扭转生育水平变化趋势的核心症结。
四、生育支持政策与生育的未来图景
(一)现有政策的逻辑及其局限
对生育制度底层结构和逻辑的剖析,为我们审视当前各项生育支持政策提供了批判性视角,并勾勒出未来可能的干预路径与演变方向。
当前中国各级政府已推出包括经济补贴(育儿补贴、税收减免),时间支持(延长产假、设立育儿假及探亲假),服务供给(普惠托育、课后服务),文化倡导(构建婚育友好文化)等在内的“组合拳”。这些政策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其政策设计均围绕着生育制度结构变迁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展开,但本质上是对个体化生产生活方式与家庭化生育模式之间矛盾的被动回应。例如,托育服务与父职假旨在帮助分担养育责任,缓解性别角色冲突,促进工作家庭平衡;经济补贴旨在直接降低生育的货币成本,对冲个体收入与家庭支出之间的张力;教育减负旨在降低“质量—数量”替代效应中的“质量”投入压力;文化倡导旨在修复生育的社会意义,缓和个体价值与家庭责任之间的对立。
然而,从本文的分析框架看,这些政策大多聚焦于生育养育的表面成本与福利问题,处于适应或修补层面,并未触及性别协作体系失衡、生育价值体系重构等深层次问题,以及更为根本的——个体生产生活方式与生育模式相容性下降的结构性挑战。它们寄希望于通过外部补偿的方式,让生育变得“容易一些”,但问题在于,基于竞争的个体生存逻辑本身就是一场军备竞赛,其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具有无限上升的趋势。有限的辅助和补贴,可能很快被更高的教育期望、更卷的职场要求所消解。当整个社会系统的运行逻辑不断制造着时间荒和焦虑感,并充分提供家庭生活的替代,局部的、温和的改良政策很难扭转系统性压力。
(二)更深层次的干预路径
现有生育支持政策的局限性表明,要从根本上调和个体化生产生活方式与家庭化生育抚育模式之间的矛盾,必须突破表面的成本分担与福利供给,触及生育制度更深层次的结构问题。从本文提出的生育制度结构的框架推演,有两条理论上的路径。
其一是寻求深度社会化抚育,将生育重新定义为准公共品。既然生育的根本功能在于社会继替,是一种具有正外部性的社会行为,那么其成本就不应该完全由私人家庭承担。这条路径主张,国家作为人口再生产的主要受益方应承担起生育和养育的主要责任。这不仅意味着北欧国家式的丰厚现金补贴和全覆盖的公共托育服务,更意味着将儿童养育和教育的核心成本社会化,包括但不限于从孕期到大学的全周期、实质性免费医疗与教育,兼顾公平与质量,以及在住房、税收等方面对育儿家庭予以根本性优待等。其核心理念是,通过强有力的再分配和政策干预,将生育养育从家庭的私域中部分剥离,重塑为一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支持的公共事业。
然而这条路径意味着社会将大量资源投入到人口再生产中,可能与经济发展、社会保障等其他政策目标产生竞争。在国际竞争激烈、经济压力凸显的背景下,其政治和财政两方面的可持续性都将面临严峻挑战。另一方面,社会化抚育可能会引发国家干预家庭的争议,涉及个体自由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平衡。当下的生育养育过程仍然涉及大量的私域行动,生育决定权与养育方式选择权,仍然是个体自主权利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如何厘清生育养育的公私责任边界、界定其价值属性,是一个棘手的公共难题。
如果深度社会化抚育的路径很难走通,那么另一条路径则是尝试在个体化社会的内部,为生育重新构建一套价值和意义体系。鉴于传统的家庭和个人的生存论共同体的衰落,生育的价值不应再构筑在家族延续以及个体生存之上,而需要建立基于个人情感满足、关系需求、生命体验与人生意义的新生育理性。例如,发掘生育对于个人成长和自我实现的意义,将养育子女视为一种有意义的人生体验;强调亲子关系对于个体幸福感的贡献,将子女视为情感支持的重要来源;探索由婚姻和生育所构成的现实社会支持网络对个人发展的重要性;以及建立社会可持续发展与个体繁荣紧密关联的认知框架等。与此同时,也要寻求破解以优绩主义为核心的个体竞争模式及其对生活领域的挤压。以当前人工智能带来的教育和职业变革为契机,为个体拓展多元化的发展路径与多维度的评价体系,推动社会从生产消费型向生活发展型转变。
需要认识到,价值的重构与新生育理性的建立,既需要教育、媒体、文化等领域的长期努力,更取决于个体与社会环境之间持续的相互塑造。这并非能够依靠政策或者自上而下的单向输出来完成,也不仅事关婚育规范,而是涉及整个生活价值体系的全面更新。这一过程可能相对漫长而波折,但也是当代社会需要正视的文化挑战。
(三)未来图景:人机社会的一种审慎想象
展望更远的未来,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技术的快速发展,正在推动人类社会从信息—数智社会向“人机社会”转型,可能预示着社会分工与继替原则的又一次重大变革。研究者将人机社会的核心特征描述为:人工智能深度嵌入人类生产、生活、交往与治理,与人类主体相互作用、共同建构、协同演化而形成的新型社会形态。若这一转型发生,社会分工不再局限于人与人之间,而是延伸为人与智能机器间的分工与协作。工业社会所构建的基于个体竞争的选择原则,可能转变为基于人与机器合作的协同原则。这一变革可能从根本上重塑生育制度的运行逻辑,包括生育的价值、生育抚育的方式、成本分担机制,这既可能为解决超低生育率问题提供全新方案,也可能带来新的人口与社会问题。
从机会的视角来看,在人机社会,如果机器能够替代人类完成大量工作,社会对人类劳动力的需求将大幅下降,生育的劳动力供给功能被弱化,生育的精神寄托与文化延续可能成为核心功能。同时,生育的成本分担机制将被重构。机器可能带来生产效率的极大提升与社会财富的极大丰富,这为国家承担全部或大部分生育养育成本提供了物质基础。从挑战的视角来看,展望人机社会,机器除了能完成物理性工作,也能够为人类提供情感陪伴、精神寄托等功能,这可能使得个体对婚姻和生育的需求被全面替代,进一步降低生育意愿。研究者也普遍担忧,人工智能的全面渗透会加剧社会的不平等,进一步压制弱势群体的生育机会。
人机社会对生育制度的重塑,是一个充满未知的过程,其最终结果取决于技术的发展方向、社会制度的构建、文化价值的导向等多种因素。本文的推演仅是基于既有结构逻辑的前瞻性展望,具体的演变路径仍有待长期的观察与验证。
五、余论
本文以费孝通先生的《生育制度》为理论起点,尝试构建了一个以社会继替原则变迁为核心的解释框架,用以分析中国当前生育转变的深层社会结构根源。从传统农业社会到现代工业社会乃至数智社会,社会分工的继替原则从基于家庭的身份/机会原则转向基于个人竞争的契约/选择原则,是导致传统生育制度瓦解、生育行为与个体理性利益联结断裂的根本原因。这一结构转型,引发了性别协作分工体系的失衡与“家本位”价值体系的流变,且在全球化、市场化、数智化的浪潮中不断加剧,最终表现为个体生产生活方式与生育养育模式的相容性大幅度下降。
这一框架本质上是功能主义的,它强调社会结构对个体行为的塑造,并试图从制度功能与个体理性相契合的角度理解生育行为的稳定性与变迁。它提供了一种将长时段历史比较与当下现实分析相结合的视角,有助于超越对低生育率现象的表层归因和碎片化解释。如同本文开头所述,这仍然是一种理想类型的构建。那些生育研究中经常关注的经济不确定性、住房约束、教育竞争等现实因素,在本文框架中被视为继替原则转变的下游机制。它们固然具有相对独立的解释力,但在理想类型的意义上,其共性在于,它们均为个体化竞争社会中契约/选择原则得以运行的具体制度安排。本文并不否认这些因素的直接作用,而是试图揭示其共同依附的结构性前提,这当然会在一定程度上牺牲掉对机制全面性的刻画。
此外,本文的解释框架侧重于宏观和中观的结构性分析,对个体生命历程中的多样性、能动性以及群体的差异着墨不多,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因素不重要,而是受限于理论建构的抽象层次。在经验层面,个体对结构性约束的应对策略,如选择性单身、丁克等实践,呈现出丰富的群体差异;城乡之间在照料资源、住房成本、文化规范上的异质性,以及不同阶层在教育竞争强度与职业稳定性上的分化,均可能调节继替原则转变对生育行为的具体效应,显现出差异化的生育率转变轨迹。这些维度构成本文框架向下游机制和经验研究延伸的重要接口,有待后续研究通过定量与定性的实证研究方法加以检验和充实。
当今中国之所以亟需关注生育转变理论的构建,不仅因为总和生育率长期走低,更因为需要通过对生育现象的讨论,触及一个更根本性的问题,即在个体化生存逻辑已成为社会运行底色的今天,生育这个本质上属于家庭化和集体性的事务,其合理性与可持续性究竟如何?更重要的是,作为生育养育功能主要载体的家庭,又将去往何方?从本文所构建的制度框架来看,试图通过简单复归“家本位”伦理、提倡代际责任来提振生育或者强化家庭功能是一条很难走通的路。未来家庭不一定消亡,但一定面临功能重构。
最后,生育水平的持续走低,也绝非仅仅是人口数量命题。它是在个体竞争与优绩主义成为资源分配的主导规则,以及数智社会的社会连接方式下,个人、家庭和社会发展之间冲突的外化。因此,这一变化背后也潜藏着代际合作松动、社会团结资源流失等治理风险。因此,对生育问题的关注,实质上关涉更深层的社会治理范式抉择,需要改变现有竞争逻辑下成本补偿式的干预思路,推动向“生活发展型社会”转型,将人的发展与人口再生产置于和物质生产同等重要的公共议程,这也是实现“投资于人”与“投资于物”相结合的重要路径。这一抉择不仅关乎人口数量是否能够回升,更决定着社会能否为家庭生活和代际传承保留必要的制度空间与文化土壤。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人口、家庭与可持续发展研究”(24&ZD15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