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达威 茹丹丹:从“终极三问”到“返璞归真”:人工智能传播风险的数字人文批判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209 次 更新时间:2026-06-22 22:43

进入专题: 人工智能   传播风险   数字人文  

郑达威   茹丹丹  

内容摘要:人工智能正在面临传播风险引发的伦理问题,反映为数字技术与人文精神的区隔,属于数字人文的研究范畴。结合古希腊哲学的“终极三问”与道家思想的“返璞归真”两个著名判断,从数字人文视角反思人工智能的技术逻辑可以得知:人工智能驱动的虚拟现实将以技术自为替代人类自在,人机互动的物我协同将会形成数字化的万物玄同,数字与人文的和合之道在于促进虚拟现实与客观现实的有机平衡。

关键词:人工智能;传播风险;数字人文;终极三问;返璞归真

一、研究缘起

(一)人工智能的传播风险

2025年春节期间,深度求索(DeepSeek)火爆全球,凭借算力强、效率高、成本低的比较优势,极大地推动了人工智能的社会普及。回想2022年以来,以ChatGPT和Sora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加速发展,应用场景不断拓宽,社会经济影响显著。人工智能给予人类未来新的想象空间,同时带给人类不可预测的传播风险。业界普遍看好人工智能将会开拓新的产业领域,多从技术风险角度讨论如何把握经济风口,怎样避免产业危机;学界更加关注技术创新的负外部性,偏向考察人工智能的社会应用如何生成社会问题,怎样约束社会风险。传播风险不同于可见性的社会风险以及功能性的技术风险,主要表现为新兴技术在社会扩散过程中影响人类主体性的可能性风险,高度契合当前人工智能的技术扩散现状。在社会各界一致期许人工智能发展前景之时,从技术逻辑出发预先展开人工智能可能引发认知偏差、价值异化等伦理问题的技术反思显得尤为必要。

2023年10月18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主旨演讲中宣布中方将提出《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围绕人工智能发展、安全和治理三个方面系统阐述人工智能治理的中国方案,坚持“智能向善”宗旨和“以人为本”理念,力求推动人工智能技术造福全人类。人工智能正在全面渗透人类社会,依据目前影响广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可知,思维模拟已然成为当前最为重要的应用场景,相关伦理问题开始受到学者重视。本文将人工智能视为“基础设施式传播媒介”,把人工智能视为数字媒介的技术创新:不同于以往任何一种传播媒介,人工智能的技术逻辑即为人类思维的数字模拟并使主体沉浸其中,紧密结合中国传统思想与西方技术哲学,辨析人工智能的技术创新即将带来的伦理问题。

(二)数字人文的学科逻辑

数字人文是指数字技术给予人文学科的新范式,人文学科区隔于社会科学,泛指文史哲等围绕主体性、价值性的教学与研究。近年来,数字人文成为人文学科的新亮点,有关数字人文的研究成果随之增多,尤以各类文献资料的数据库建设最为突出。“数字人文研究的基础是对人文素材的数字化,即将人文研究相关的文献(文本、图像)、无形物、实物转化为以0和1表示的二进制比特位存储在计算机中,所用到的是包括扫描、拍摄、采样、捕捉等在内的数字化技术。”由于社会科学研究较早使用计算机辅助开展数据统计与分析,当前诸如“通过语义网技术深度构建古籍知识库”等数字人文研究方才凸显创新。

参考数字人文的已有成果可知,数字技术能够赋予人文研究一定程度的工具性,数字人文正是借助数字技术实现人文研究的方法创新;依据数字人文的概念界定可得,数字技术构成数字人文的工具要件,人文精神方为数字人文的唯一要义。值得注意的是,在数据崇拜与实证风行的当下,“某些数字人文倡导者重数据轻思想、重图像轻文学、重印证轻发现,推崇数据中心论,从而使人文研究失去人文意义,削弱甚至消解了研究者的主体性”。应该看到的是,数字技术至今仍被人文研究寄予厚望,为了实现数字时代的人文学科重构,迫切需要走出未来发展的两难境地——既依赖数字工具,又坚守人文精神。

(三)数字人文的批判思路

数字与人文的天然区隔并非构成两者之间的本质矛盾,数字人文不应做出非此即彼的排他选择,而应找到相互融合的统一之道。“因为数字人文占有数字工具技术与人文传统精神的双重优势,数字人文学者对于破解这个难局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从学科逻辑出发,数字工具的技术特征使得数字人文具有不可避免的先天缺陷,驱动数据分析的人工智能“无法成为一个有效的阅读者,它读不出那种炽热的情欲和禁欲,也读不出笔迹的熟悉感”。近期有关人工智能挑战人类智能所引发的诸多讨论表明,数字技术对人文精神的实际影响正在不断深入与扩大,迫切需要发掘数字人文的治理思路——既要赋予技术学会人文意义,更要让技术维护人文精神。

人类主体正在遭遇“智能拟态环境”——面对数字化的“我”或者化身数字化的“我”:相比ChatGPT的自然语言处理和Sora的文生视频功能,DeepSeek的深度思考功能更加契合人类理性的思维方式;相比数字合成的虚拟人与数字分身的元宇宙,数字永生的AI复活更加凸显数字技术的人文议题。由此可得,人工智能的数字人文批判主要针对数字工具对人文精神的消解,数字人文的学科逻辑为人工智能的伦理问题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研究思路。以技术促进人文,以人文平衡技术,这是数字人文应有的辩证关系;发明人工智能本为满足人类的精神匮乏,然而沉浸、互动的传播特征可能激发成瘾、侵权的异化现象,言语、推断的思维模拟可能偏离、消解理性本身,与之相应的数字人文研究亟待展开。

本文立足于东西方人文精神源头的“终极三问”与“返璞归真”两个著名判断,紧密围绕东西方的技术哲学与伦理思想,力求辨析人工智能技术逻辑之中数字与人文的区隔及其和合之道。

终极三问:人工智能的数字与人文区隔

德国哲学家雅斯贝斯(Karl Jaspers)认为“在公元前500年左右的时期内和在公元前800年至200年的精神过程中”,古希腊与春秋战国在“最深刻的历史分界线相遇,我们今天所了解的人开始出现”,东西方几乎同时步入的轴心时代“位于对于人性的形成最卓有成效的历史之点”。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在《斐多篇》之中讲道:“我想知道世间万物的原因,为什么一件东西从无到有,为什么它死了,为什么存在”,后世结合苏格拉底与柏拉图的整体思想,将其演绎为追寻人类命运的“终极三问”:“我是谁,我从哪来,我到哪去。”在人工智能技术逻辑的影响下,人文精神正在区隔于数字传播,人类命运的自在正在走向与之相反的技术自为;在技术自为可能重塑人文精神的情况下,数字人文视角的批判研究同样需要回答人工智能的“终极三问”——数字化的“我”究竟是什么样的存在;数字化存在的“我”源自什么样的技术逻辑;数字化存在的“我”将会走向哪里。

(一)作为基础设施的技术座架让人失去本真

东西方关于人的存在问题皆有各自的解说。比如《礼记》有云:“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另有“故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以上两个定义论及“我是什么”的两个维度:精神与物质的辩证统一,以及“我是什么”的关键问题:人类既是万物所生,又是万物主宰。再如老子与庄子认为“没身不殆”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人的存在,最终达到“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的“和光同尘”的理想效果。儒家与道家都在强调人的重要性,前者偏向“仁者爱人”的精神第一性,后者偏向“绝圣弃智”的物质第一性。同时期的古希腊哲学家与之呼应,比如古希腊智者普罗泰戈拉认为“人是万物的尺度”,苏格拉底认为“世上多数人准以为活一辈子不享受肉体的快乐,就活得冤枉了”,哲学家则是“尽可能躲开肉体,只关心自己的灵魂”。人类始终诉诸自我持存,生为万物之一的本真是物质,成为万物之主的本真是精神。

综合技术哲学的各派学说,技术本真一曰合目的性的工具,二曰人类行为自身。例如,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如今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基础设施,类比自来水、天然气、电力等生活必需的物质存在,数字技术的不可或缺突出表现在信息传播的精神属性。“现代技术的工作依此无蔽状态而把现实事物揭示为持存物。因此之故,现代技术既不仅仅是一种人类行为,也不只是这种人类行为范围内的一个单纯的工具。”海德格尔采用“座架”概念描述现代技术的本质属性:“技术之本质居于座架中,座架的支配作用归于命运”,现代技术的“座架伪装着真理的闪现和运作”,人类本真的物质属性隐蔽于数字技术的精神属性。以数字虚拟人为例,相比在主客体间打入楔子的拟态环境,此种技术座架摆置着人、促逼着人把持存物当作主体性,自我意识则在数字模拟的思维框架中被强制给予解蔽方式——人工智能的自为本真呈现无蔽状态,人类世界的自在本真同时遭到遮蔽,数字化的“我”即为虚拟呈现的主观现实而非反映客观现实。

(二)基于二值逻辑的人工智能模拟人的理性

黑格尔的“外化”概念意味着技术是人类自我意识的外在表现,技术的“客观性(或对象性)只算是个表面,其内在和本质则是自我意识自己”。以元宇宙为例,依托人工智能对自我意识进行的直观展示,数字分身可以操控虚拟呈现的主观现实,个体的“我”之间可以相互接入,集体的“我”协商完成场景共享。元宇宙之“元”,意为虚拟创世,虚拟呈现的主观现实源于自我意识的主体性,主体性的直观展示来自元宇宙的人工智能。图灵(Alan Mathison Turing)在1936年提出一个著名论点:“所有很自然地被认为可计算的函数都是可机算函数”,图灵机理论在此基础上“给出形式系统一般概念的精确而又无疑地适当的定义”。图灵既是计算机科学之父,又是人工智能之父,他认为合乎形式系统的人类思维皆可付诸机械程序执行,“智能”即为人类的理性思维,“人工”则是机械的数字模拟。无论DeepSeek算法模型多么复杂,仍是电子机械的数字编码模拟人类思维的理性特征,电子机械与数字编码同构于二进制信号,人工与智能同构于二值逻辑。

早在图灵之前,弗朗西斯·培根于1605年提出一种密码方法,尝试采用五位a和b的二值组合表达通用语言,例如“把A写作aaaaa,而把Z写作babbb”。在此不久之后,莱布尼茨判断“一旦人们对最大部分的概念建立起特征数字,那时人类将会拥有一种新工具,它提高智能的能力”将会超越理性本身,“当这种特征数字能以其明晰和确定在所有事物中显示出理智的时候,它的权威才不再受到怀疑”。莱布尼茨在算术层面发现二进制原理,以此实现这种明晰和确定,图灵机将形式系统的二值逻辑付诸数字电路,迄今还在进行的图灵实验一直试图证明机器思维具备人类智能。“世间万物都由智慧的心灵安排,也是由智慧的心灵发生的”,苏格拉底所认可的人类本真在于自在之精神;现代计算机之父冯·诺依曼(John von Neumann)认为“如果要表达任何真正复杂的情况而不依赖公式和数字,是极其困难的”,人工智能所模拟的人类思维在于数字之自为。以二值逻辑为代表的人类思维属于理性范畴,数字化的“我”来自模拟理性的人工智能。

(三)虚拟现实铺陈的欲望将造成理性的消解

数字化的“我”之所言所思皆是模拟理性的机器思维所创所为,人类主体由此置身于虚拟呈现的主观现实,亦即虚拟现实——凭借人工智能驱动人机接口与场景共享,数字虚拟人与元宇宙分身具有沉浸、互动等传播特征;借助数字化的“我”,人类主体可以随心所欲地按照自我意识摆弄角色、创造世界,还能自由链接其他主体操控的“我”,反之亦然。相比虚拟现实的自由自在,客观现实始终存在诸多约束与压抑。儒家倡导“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法家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继承柏拉图思想的西塞罗认为“生活幸福体面……应当部分通过确立的风俗习惯并部分通过法律来实现”;及至工业文明的现代社会,“要得到任何可能的满足都必须工作,必须为获得满足需要的手段而从事颇为痛苦的劳动”。人类苦难源自客观现实的种种稀缺及对客观现实的种种不满,以至欲望总是无法达成;数字化的“我”通过虚拟现实的种种自在而挣脱客观现实的种种约束,以至对主体性具备一定程度的补偿效应。

“灵魂受监禁是为了肉欲,所以监禁它的主要帮手正是囚徒自己;这一点是最可怕的事。”客观现实的理性时常难以遏制与生俱来的欲望,精神范畴的理性与物质范畴的欲望共同构成人类本真,矛盾双方的此消彼长在虚拟现实中顺势延伸。近期热议的AI复活即精神与物质的统一体,数字永生的技术本真即为自我持存的虚拟实现——人类自我意识主导AI复活满足的并非终极关怀的道德理性,而是渴望永生的现实欲望;人工智能可以模拟理性但无法模拟欲望,虚拟现实的自为本真向着不满现实的自在欲望大幅敞开。“一切社会制度都行使控制机制的功能”,复活亲人的虚拟哀思脱离现实社会的情感伦理,可能导致主体深陷丧亲的悲痛成瘾;现实原则“失去效用之后就成了混乱之源,而不是秩序之源”,复活名人的虚拟永悼超越社会公共道德,可能产生各种侵权行为。在数字技术一路狂飙而人文精神未提日程的当下,生命主体将于虚拟现实之中轻易突破客观现实的理性制约,推动数字化的“我”只会去往铺陈欲望这一个方向。

三、返璞归真:人工智能的数字与人文和合

“传播媒介不是中性的、透明的和无价值标准的渠道”,作为人类自我意识外化的传播媒介以其技术逻辑所造就的意识形态,始终影响人类命运从自在到自为的发展过程,最终可能构成人类本真的“异己的、敌对的力量”。人工智能可谓所有数字媒介的技术坐架,随着数字技术对人文精神的消解日甚,当前亟须探索解决两者区隔的和合之道。

老子在《道德经》第十九章写道:“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这种推崇“绝圣弃智”的自然状态,后世将其概括为“返璞归真”,意指剥离异化表征而直达本质真实。抛开此论消极复古的时代局限而汲取其中的哲学内涵,仅就人工智能传播风险的伦理问题而言,可将数字与人文的区隔归因于数字技术的物质属性掩盖了人类本真的现实欲望,主张数字技术“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人工智能的数字人文建构恰能由是观之——首先需要揭示人机耦合遮蔽人类本真的技术逻辑,进而发现数字化的“我”与外物皆具物质属性,由此推理媒介进化所造成的物我协同将使现实欲望数字化,最终确定现实原则同样可以依据技术逻辑顺势融入虚拟现实。

(一)正确认识人工智能物质属性

道家所说的“令有所属”就是要认识物质的属性。对于物的概念,中国传统的理解方式是一种整体性思维,不同于唯物与唯心的西方分野。比如战国时期孟子讲道“万物皆备于我”;南朝时期《世说新语》有云“人无长物”;北宋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言及“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明代王阳明主张“心外无物”等。这些有关物的经典陈述在各自语境中语义略有差异,综合划分语用层面的具体意义可见,物的概念总体可以称为外物,泛指器物、财产、他人、权力等相对主体而言的外部持存。以此推论,传播媒介相对传播主体也是外物之一:比如口语传播——《左传》记载“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子产认可言论的积极作用而不毁乡校;再如文字传播——孔子针对郑人“铸刑书,将以靖民”,超前表达“弃礼而征于书”的深刻担忧;又如印刷传播——晚明时期“历官任满,必刻一书,以充馈遗,此亦甚雅”,顾炎武认为发达的出版业助推士人阶层的浮夸风气。有关传播媒介的诸多论述既有承认技术对人类的切实影响,又在说明“心传天下”的中国传统媒介观——主体能够把握外物,主导在“我”。

“技术进化是人与物的耦合的结果,这种耦合尚待澄清。”所谓耦合,主要是指人与物互动产生的协同效果,媒介进化的历程同样适用此种耦合的结果。麦克卢汉将媒介进化划分成口语媒介、文字与印刷媒介、电子媒介三个阶段,结合李普曼的拟态环境概念来看,主体越来越依赖媒介认知外物,媒介模拟外物越来越逼真。作为数字技术的全新代表,人工智能堪称传播媒介的里程碑,不仅延续了传播媒介的进化特征,而且初显人机互动的物我协同。首先,数字模拟主体与外物的虚拟互动,实现主体对外物的真正主导;其次,人机互动置于人工智能驱动的虚拟现实,数字模拟的外物非实物而是数字化的“我”;最后,人机互动不再属于主体与外物的现实性范畴,数字化的“我”是物非物又是我非我。偏向数字与人文区隔的西方话语难以准确描述人机互动的物我协同,中国传统的道家思想却能在此给出合理答案:“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人工智能所独有的物质属性或能据此定义。

(二)虚拟现实无法脱离人类欲望

彼即外物,物我齐一,道家所说的“万物玄同”适合解释人工智能的物质属性。按照海德格尔的技术座架原理,人工智能将主体性赋予持存物,有效混同物我于虚拟现实——外物“我”模拟并影响主体“我”,主体“我”主导并操控外物“我”,例如当下已经形成广大用户对DeepSeek的媒体等同。技术哲学承认人机耦合依旧受到数字与人文的双重制约,然而人机互动大多被限定于技术座架的单一场域,较少讨论客观现实与虚拟现实的物我协同。需要注意的是,以往媒介进化从来不曾反映真正的物我协同,反而“现代媒体如今困扰着陈旧的大脑”——从普利策与赫斯特的黄色报刊到广播剧《火星人入侵地球》,从电视人与容器人到电信诈骗与网瘾少年,“人们并不总能清楚认识到媒体不是真实的人和物”;按照人工智能的技术逻辑,数字模拟的高度仿真使得“任何看起来是真实的人或地点,就是真实的”,物我仅在虚拟现实中保持协同,“答案就是人的进化还没有赶上20世纪的技术”。

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认为自我与“外部”的区分“是由痛苦和不快的感觉提供的。这种感觉是经常出现的、多样的、不可避免的;只有在快乐原则无所限制地发挥时,才能消除和避免这种感觉”。从报纸、广播、电视到互联网络,传播媒介对传播主体的消极影响多是由于快乐原则在媒介环境的肆意妄为,目的就是跳出客观世界的现实原则。人工智能塑造的虚拟现实更加逼真,模拟理性的数字外物更加自我,数字技术同样具有异化人文的传播功能,例如AI诈骗正在取代电信诈骗并已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故欲恶者,心之大端也。人藏其心,不可测度也。美恶皆在其心,不见其色也。”人的进化一直赶不上技术进化,表现为人的欲望从来不曾消减,人机互动的物我协同在表面上体现为数字化混同,本质上则是人类欲望在虚拟现实的无障碍满足。人工智能的数字场景既为理性所构造,又为欲望所激发,人工智能的物质属性不止数字虚拟之物,更有现实欲望之物。

(三)现实原则划定技术道德边界

现实原则的初衷本为摆脱丛林法则的戕害,无论人禽之辨基础上的儒家礼法,抑或限制绝对自由的社会契约论,现实世界的道德法则皆为抑制人类欲望的现实原则。“尽管柏拉图反复告诫”,从文字媒介开始,“出于一种狭隘的、忘记一般技术之性质的理解,我们又常常只盯住技术中可见的物质器具”。使用器具实乃人类本能,传播媒介的技术本质即为精神层面的欲望满足,面对人的进化赶不上技术进化的一贯局面,人类总是诉诸不断建立相应的传播伦理,比如针对报刊的社会责任论,又如电视的绿色收视率等。技术哲学立足于揭示传播媒介与传播主体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彼此互动,与之相应的物我协同与道家思想的万物玄同都已证明,人机互动混同于理性而等同于欲望——数字化的“我”具有人工智能施加的意识形态,虚拟现实承接客观现实的欲求不满。“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当前面临人工智能驱动的虚拟现实所设“万物玄同”的全新局面,数字与人文的和合之道或在其中。

参照以往媒介技术的进化与传播伦理的建构,首先要厘清主体与外物、虚拟与现实、理性与欲望、存在与意识的内在联系,方能实现人文精神划定人工智能的道德边界。综合划分东西方观点可知,其一,理性与欲望何为人类本真的第一性虽有争议,两者共同构成客观现实的人类自在却能达成一致;其二,模拟理性的人工智能及其塑造的虚拟现实成为人类新的存在方式:二值逻辑创制数字化的“我”,自我意识主导数字化的“我”,两者皆是出于技术自为;其三,数字化的“我”就是数字化的外物,主体与外物的互动实为自我意识的感知,主体对外物的主导实为自身欲望的驱使。由此可见,第一,人工智能将在虚拟现实中再现人的持存,只要人类的肉体不灭,人类本真的物质属性也就永远不会止于虚拟呈现,而是反映实在欲望;第二,人类将会同时面对虚拟现实与客观现实两个宇宙,人类主体即沟通平行宇宙的唯一媒介;第三,人文精神在虚拟现实与客观现实之间没有本质不同,实现人工智能的道德自觉不仅必要而且可行。

四、结论

类比DeepSeek与元宇宙的技术逻辑,依据数字人文的批判思路可得,针对前者的担忧可以概括为“如果学不会自主表达,以后将没有表达机会”,针对后者的担忧可以概括为“虚拟现实只能缓解现实焦虑而无法解决现实问题”。以上两者的应用领域有所不同,一个面向自然语言,一个面向数字场景;两者相通之处在于人工智能不只替代人类自身的某项功能,按照数字技术的发展趋势可以预测:“AI的有限智能终将消解人类的无限潜能。”媒介进化的历史过程业已表明,客观现实“都停留在某种可能的情形之中,而相对于此,后来来临的现实性就成为影子了”。人类发展至今正是依靠无限多的潜在可能性,如果人类命运不再自主掌握而是交付机器,那么人文精神乃至人类自在都将湮灭于技术自为,这是数字人文批判对人工智能及所有数字技术的警示与启迪。

数字人文的核心思想是以数字技术促进人文精神,在数字与人文尚有区隔的情况下,人工智能的数字人文批判将会引出人文精神的数字化建构方案。沿着“终极三问”的批判思路可以发现,人工智能仅能模拟能够数字化的工具理性部分,无法模拟并天然屏蔽价值理性部分,后者正是传播伦理所属的人文精神范畴;沿着“返璞归真”的批判思路可以发现,人工智能本身不止持存物而是高度关联主体性,自我意识主导虚拟现实在精神层面尽力满足人的欲望,人类自身正是数字与人文的关键节点。对比两种思路可以推论,由于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具有结构性矛盾,人工智能的工具理性偏向决定了虚拟现实“万物玄同”的物质属性,如何规划人工智能的物质属性决定了数字人文建构的总体方针。

发明人工智能的初衷就是为了满足人的欲望,人工智能驱动虚拟现实只会加剧媒体等同,为了实现数字与人文的和合,唯有将数字人文提升到数字人文主义的高度,即数字人文建构应该成为各类人工智能应用的基本逻辑。本文不是要倡导“存天理、灭人欲”的传播伦理,数字技术的精神属性早已注定人工智能应用的快乐原则,合理规划人工智能应用的现实原则才是有效手段。由此可以确定人工智能的数字人文建构的总体方针:围绕升华欲望与补全理性两个方面促进虚拟现实与客观现实的有机平衡——升华欲望需要着力拓展AI旅游、AI博物馆、AI天文馆等充分体现人文价值的应用创新;补全理性需要优先发展AI课堂、AI设计、AI文物修复等激发人类想象力和创造性劳动的应用创新,促使数字人文主义成为人工智能应用的媒介素养。

作者郑达威系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茹丹丹系郑州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站博士后

本文引用格式参考:

郑达威,茹丹丹.从“终极三问”到“返璞归真”:人工智能传播风险的数字人文批判[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26,48(2):140-147.

郑达威、茹丹丹:《从“终极三问”到“返璞归真”:人工智能传播风险的数字人文批判》,《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26年第2期,第140-1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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