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行之:杜家坎是一个什么坎?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867 次 更新时间:2008-03-31 01:59

陈行之 (进入专栏)  

1

杜家坎是(北)京石(家庄)高速公路的一个收费站,这个收费站对于收费事业的执着,可以用所有表示信念、坚韧与恒心的语句来形容:坚持数年必有好处、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赴汤蹈火砍头只当风吹帽、暗号照旧、你办事我放心、不要管我救杜家坎要紧、海可枯石可烂为人民收费的恒心永不变、共产党人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人、小车不倒只管推、活着干死了算、开枪吧有种你朝这里打、砍头不过碗大的疤……我们甚至可以借用革命烈士夏明翰同志的诗句:生命诚可贵,收费价更高,杀了我一个,还有后来人。

有的读者可能会心生疑问:“至于嘛?不就是收费站收费嘛!难道就真的达到了无产阶级革命者如此高尚的精神境界?”

达到了,在我看来不但达到了,而且远远超过了——江姐同志挺过几次刑罚就慷慨就义了,李玉和同志痛斥过鸠山就被日寇枪毙了,洪常青同志甚至在一次战役中就被敌人烧死了……在一个据说由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里,自从北京市人大代表一九九二年第一次质疑其收费合法性并建议取消收费之后直至今年(二零零八年),十六个年头过去了,小小一个杜家坎居然仍旧“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仍旧巍然屹立在八千里神州大地,仍旧如同青松翠柏一样装点着祖国的大好河山。两厢比较,那些革命烈士算得了什么?江姐同志能够挺过长达十六年的鞭挞而仍旧高昂着头颅宣布说“砍头不过碗大的疤”吗?李玉和同志能够被枪毙十六次而仍旧有气力高喊“开枪吧!有种你朝这里打”吗?洪常青同志能够忍受十六年火烧而大笑“共产党人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人”吗?可见,杜家坎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坚强和坚韧,对此,除了使用上面那些令人肃然起敬的词汇来形容,我实在没有什么别的办法来表达我的观感。

在我看来,杜家坎不仅仅是一个收费站。当你看到在长达十六年时间里,每时每刻每分每秒都在从连续奔波二十多个小时的货运司机手里吸取费用,看到上班族不得不把过桥费列入本来就让人揪心的生活费账单,看到因为这个收费站的存在而每天导致大量汽车拥堵,你难免不产生这样的联想——杜家坎不仅仅是一个收费站,它是社会肌体一个巨大的伤口,一个流淌着人民财富鲜血的伤口;杜家坎不仅仅是一个收费站,它是一种象征,一种深刻演绎埋藏在现实深处那种不能被言说的脉流的象征;杜家坎不仅仅是一个收费站,它代表着一种决定我们每一个人命运走向的强固力量,我们生活的意义全部隐含在它那巨大的阴影之中,是它而不是别的什么冠冕堂皇的东西决定着我们经历了的过去、正在过着的现在和尚未开始的将来……无情的是,杜家坎不是别人的,它是我们的,我们没有办法把它推给别人。

既然这样,在这里说一说杜家坎,也就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2

一个叫李淑媛的人很书生气地认为公路是政府免费为纳税人提供服务的公共产品,“即便政府必须向银行借贷,再通过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方式还贷,也决不能是一笔糊涂账,更不能收起费来没完没了。”所以这个人作为人大代表,就在一九九二年的北京市人代会上第一次提出了“停止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收费”的建议。结果怎样呢?结果是:没有结果。

从此以后,李淑媛每年都提出“停止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收费”的建议,结果又怎样呢?结果仍然是:没有结果。用李淑媛的话说:“主管部门对这个问题的答复几乎年年一个样:收费用于还贷。但对于究竟借了多少贷,收了多少费,却总是含糊其辞。”

二零零五年北京市“两会”期间,由李淑媛连同其他人大代表们向北京市审计局提出建议,要求对京石高速的贷款数额、还贷时间以及收费数额、用途等情况进行审计。这次总算有了一个结果——三个月以后,北京市审计局出具了一份审计报告,报告告知人民代表:经北京市政府同意,京石高速公路的经营权已经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授予了“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发公司”),经营期限三十年(自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同期,首发公司与北京经济发展投资公司签订协议,以七亿一千万元收回北京经济发展投资公司所拥有京石高速公路百分之五十的收费权。

李淑媛这才知道,她所珍爱的这条公路在二十年时间里,收费权、经营权已经暗地里几度易手,变成了私路;李淑媛这才知道,修建京石高速的十亿一千万元元总投资中,有五亿四千万元竟来源于养路费,占了半数以上,作为收费理由的贷款只占其中百分之五十;让李淑媛感到震惊的是,这份审计报告完全推翻了政府相关部门过去的所有答复——例如,北京市路政局二零零四年曾在一份答复书中写道,“据首发公司测算,京石公路还清贷款本息的时间是二零二六年,”而根据现在的这个审计报告所列事实,所有贷款早已经在二零零零年就已本息还清,到二零零四年底,这条路已经盈余五亿八千五百万元!

北京市的审计报告中无意间披露了一个细节:在京石高速公路的收益中,有四亿多元被转移给了京津塘高速公路及机场高速公路建设。很较真的李淑媛认为这种做法严重违法违规,根据有关规定,收费公路“收取的通行费只许用于偿还贷款和收费公路、公路构造物的养护及收费机构、设施等正常开支,决不允许挪作他用。”

李淑媛拿到的只是一份审计报告,其中完全不包括采纳还是不采纳她作为人民代表所提出的建议,于是这件事就有了某种程度的卡夫卡色彩:此路已为彼路,此路收费合法与否与彼路无关,反之亦然。

然而李淑媛仍旧不开窍,在二零零七年年初的北京市“两会”上,这个人第十五次提出了“停止京石高速公路北京段收费”的建议。

这回正式有了结果。三月底,北京市交通委的答复称,负责京石高速收费的首发公司担负着五百多公里已建成高速公路的管养任务和规划新建三百多公里高速公路的建设任务,建设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贷款,通过依法收取通行费偿还贷款,还贷压力很大,同时还要保证必要的投入以维持高速公路正常的运营、养护需求。

这就是说,京石高速收费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这就是说,上面所谓“北京市路政局二零零四年曾在一份答复书中透露京石公路贷款早已经在二零零零年就本息还清,到二零零四年底,这条路已经盈余五亿八千五百万元”的解释已经不是解释;这就是说,李淑媛们纯粹是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给政府添麻烦。

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的李淑媛对这个答复很不满意。她认为现在要追究的是政府相关部门在京石高速收费问题上的种种违法违规行为,怎么就招来了这样一番哭穷诉苦呢?再者话说了,“我走的只是京石高速,有什么义务为其他公路的建设埋单?你总不能用我在这条路上的通行费来建设北京所有的公路吧?”李淑媛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如果要是按照北京市交通委的解释,不管你什么身份提出停止京石高速公路收费最终都将成为不可能,“因为北京市的公路建设日新月异,纳税人的钱可能永远都不够花。”

“更重要的是,”李淑媛强调指出,“在北京市审计局的审计报告出来之前,京石高速的收支情况一直不透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给出的数据前后矛盾,其他收费公路究竟收多少、欠多少?”

李淑媛仍旧质疑。然而质疑归质疑,人家不想解决的问题,照样不能被解决。

3

时间到了二零零八年。

新当选的北京市人大代表佟丽华继承李淑媛的事业,联名十位代表在北京市“两会”上再次提交了“撤销京石高速北京段杜家坎收费站”的建议。我在这里使用“再次“这个词,是因为在我看来杜家坎收费站的问题是京石高速公路收费问题的一部分,而且很可能是很核心的一部分。

佟丽华认为,从法律层面讲,杜家坎收费站早已超过收费期限,如果二零零八年继续收费,显然违法。佟丽华在建议中详细阐述了理由: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年。”第二十一条规定:“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可以申请延长收费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政府还贷公路最长收费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而杜家坎收费站从一九八七年开始收费,到二零零二年为十五年期满,即使再延长五年,到二零零七年也已经到期了。根据上述国务院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因此,杜家坎收费站如果二零零八年还继续收费,显然违法。

我不知道北京市有关部门是否就佟丽华的建议做出了答复,当然也更不知道杜家坎乃至于整个京石高速公路是否停止收费,我听到的报道只是:“据悉,从一九九零年至今的十八年时间,已有三届北京市人大代表密切关注此事,佟丽华表示,他愿意接力下去,直到收费站取消。”

这就是说,整整十八年,而不是我们前面所说的十六年,杜家坎就像一个巨大的坎一样,横亘在了我们的面前,我们的人民代表经过十八年努力,硬是没有越过这个“坎”。

4

目前我国公路建设的投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政府利用贷款或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叫政府收费还贷路;另一种是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叫经营性公路。

根据二零零四年九月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五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年。

京石高速公路的性质,经历了由“政府收费还贷公路”到“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变化——在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以前,京石高速公路属于政府收费还贷公路,但到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原北京市公路局将京石高速公路百分之五十的收费权转让给北京经济发展投资公司时,它的性质就发生了微妙变化。这种模棱两可的局面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彻底发生了改变,京石高速公路经营权被全部转让给首发公司,它的性质由政府收费还贷公路彻底变成了经营性收费公路。

据悉,北京市共有九条收费公路,全是收费期达二十五年甚至三十年的经营性公路,没有一条是收费期十五年的政府还贷公路。在这些收费公路中,绝大部分公路的性质都经历了由“政府还贷公路”到“经营性公路”的转变。路还是那条政府贷款修的路,收费权却转让给了企业,收费年限也从十五年一下子增加到了三十年。例如一九九三年建成并开始收费的首都机场高速公路,如今其三十年收费期的起算点却莫名其妙地变成了一九九七年!其他收费公路也大多如此,收费终止期少则被后延一二年,多则六七年。更严重的是,这一切都是在公众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公众的切身利益和知情权都受到了极大损害。

在李淑媛十五次呼吁停止京石高速收费的建议中,她一直是把京石高速公路作为政府收费还贷公路来看待的,因此,当她从审计报告中了解到京石高速的“变身”经过后,如前所述,她有理由对“叫停京石高速公路收费”表示不乐观乃至于绝望。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难道我们没有相关的法律吗? 非也!我们的法律很多,甚至可以说很多很多。

除了我们上面引述的法律法规之外,一九九八年一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二零零四年十一月施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交通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通知》,都对收费公路的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北京市公路条例》规定了“政府收费还贷公路应当由依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组织进行建设和管理;经营性收费公路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经营者确定方式等由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可见,不是没有法律法规,目前的问题是当事者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里,或者说,我们的法律仅仅是好看的摆设(它的规定往往是“应当”而不是强制),现实生活中每天都在发生的社会事件基本上与它无涉。

权力者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公然把“公路”变为“私路”的。

我们可以把把这种行为视为对公众利益的掠夺,就像一些学者非常客气非常小心指出的那样,政府部门不是不可以把公路的收益权转让给企业,但是这种转让应当是有条件的,需要向社会公布,并采用招投标的方式,收费时间已超过批准收费期限三分之二的政府还贷路不应当转让。更有一些胆大包天的学者认为,北京市多数收费公路都存在着大量不规范和违法之处,公众无从了解其经营情况,那是一本糊涂账。

任何用纳税人的钱流通的账本都是公众的账本,目前这个账本在一些人手里竟然成了一本“糊涂账”,那么,我们就有理由认为把账本弄糊涂了的人具有主观故意,也就是说他们具有藏在暗处的明确的利己动机,这个动机,简单说来就是——腐败!

5

我很不乐意谈论腐败,就像人们不乐意谈论诸如大便、鼻涕等任何肮脏的东西一样,但是,这个东西却又天天锲而不舍地出现在你眼前,黄澄澄一片粘连在你周围,发出恶臭,并且做出千奇百怪的样子,非得让你说出个什么来不可,比如这个京石高速公路收费问题,比如是否撤销杜家坎收费站的问题。

可是,我能说些什么呢?我又有什么好说的呢?

还是引述一则旧闻。

二零零四年八月,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及首都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毕玉玺同志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毕玉玺同志究竟有哪些感人事迹,以至于得到这样一个结果?原来,这位同志于一九九四年至二零零三年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介绍、推荐和打招呼等方式,先后帮助多人在北京五环路等公路建设工程及相关配套项目上谋取利益,涉嫌收受他人巨额贿赂达六千万元人民币。首发公司(这个公司在我们这篇文章的前段已经提及)多名涉案人员也被缉拿。办案人员仅从毕玉玺家中就搜出现金一千多万元。

我们就来说一说这六千万元。

六千万元是一个什么概念呢?这是一个农民工不吃不喝将近一万年的血汗钱;换一句话说,这是一万个从穷乡僻壤来到北京出卖血汗的农民工干一年所得到的工钱;再换一句话说,这是十万个农民工用整整一个月时间给毕玉玺提供服务的价钱……然而,在审讯过程中,我们亲爱的人民公仆毕玉玺说什么呢?说这只是“喝茶钱”。

于是我们由不得就要想,倘若这些与道路有关的人想“吃饭”了,又会发生怎样的事情?我们做一个简单的推理。

好,我们接受毕玉玺的说法,六千万元只是喝茶钱,那么,一顿饭又将是多少钱呢?我们以一般人一般标准计算,乘以五倍,那么就是三个亿;但毕玉玺这样的公仆是何等样人?一般人的一般标准能够打发得了吗?你不是得上几道风味菜么?所以你最好乘以十倍,那么就是六个亿;假如这一天毕玉玺同志心情很好,想吃鲍鱼海鲜了,吃了鲍鱼海鲜还想到有特殊服务的包厢去消遣消遣,那么,你恐怕就得用六个亿再乘以十,这样的话就是六十个亿……不必再推算下去了,有了这个数字,我们就可以认为京石高速公路的收费问题以及非法将公路转化为私路的问题是极为严重的问题,它应当让政府首脑而不仅仅是公众寝食不安。

“你看你这个人,”也许会有人嘲笑我,“不冷静了不是?千万不要不冷静,一个人活在世上,最要紧的是冷静,遇到什么事都要冷静……”

那就让我们冷静下来,再听一听不冷静的专家学者是怎么议论这个话题的吧。

6

全世界目前一共有收费公路十四万公里,让我们骄傲的是,其中有十万公里在中国,占了全世界绝大多数。我们的高速公路收费当然也居全世界第一。交通部规定每四十公里可以设一个收费站,但这个规定到了地方政府手里就被大大加码,相当一些地方政府规定高等级公路每二十公里甚至更短路程就可以设一个收费站。于是,我们就有两样东西可以庆祝了:一个是收费公路总里程世界第一;一个是收费站设立的密度也是世界第一。

在这个背景下,我们附带着又创造了几个第一:中国的交通厅长出问题的概率世界第一,中国警察的罚款水平世界第一。国家审计署曾经透露,中国收费公路在建设、运营和管理等方面都存在严重问题,表现是:部分公路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成本数倍乃至十倍以上,成为“高价公路”。我们前面列举的仍旧在收费的京石高速公路至少已经盈余近六亿元以及机场高速公路在过去十四年里更是创下投资十二亿元、收费上百亿元的伟大事实,当都属于“严重问题”之列吧?这样说当不至于冤枉了那些不辞辛苦的官员和道路经营者吧?

很多专家痛心疾首指出,收费公路在一些机构那里越来越成为垄断和暴利的工具,收费公路的管理混乱问题越来越成为公路上公开的毒瘤和腐败。然而,就像李淑媛们作为人民代表发出的建议一样,专家们杜鹃啼血一般的呼吁同样消失在了权力者和资本的推杯换盏之中,没起到任何作用。

即使我们承认贷款修筑的公路有理由收费还贷,但是一个技术含量很低的高速公路收费员的月薪竟然可以达到八千元(已经十余倍农民工的工钱),至少可以说明还贷成本被大大增加了,增加的这部分,不客气地说,吸取的就是民众的财富鲜血。

利用收费公路大肆敛财的做法,亵渎了法律,也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障碍,不仅大大提高了区域经济之间的物流成本,阻碍了区域间经济的互补,严重影响了公路的利用率和运输效率,制约了旅游、运输等与交通行业密切相连的行业的发展。专家呼吁,对于收费公路衍生出来的一系列腐败问题,必须彻查。

查了没有?解决了没有?不知道。

我们知道的是:据有关部门对某省非经营性收费站的审查显示,在七十四个收费站中,预测还贷期超过三十年的收费站有三十三个,占到了百分之四十五,有六个还款年限超过一百年,最长的还款期限达到了七百五十六年!

呜呼!这是一幅多么让人绝望的图景!

那么,国外在此类事情又是如何做的呢?

专家告诉我们,在美国,为了确保公路的公益性,政府始终是公路投资的主体。美国全国拥有八万九千公里高速公路,只有大约八千公里是收费路段,而且收费金额很低。在美国中西部地区,绝大多数公路甚至连收费站都没有。公路收费(不管是政府还贷项目还是经营性项目)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都不允许其挟垄断地位损害民生、民权以谋取少数利益集体的暴利!

在这样严酷的现实面前,听到有人软绵绵地说“我们应当还给公路的公益本质,确保公路的公益性不被扭曲,惠及民众,惠及我国经济发展……”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觉得这些他们很天真,很可怜。

天真可怜在哪里?他们居然还以为这是能够与利益集团讨价还价的问题,他们居然还以为这是通过讨价还价能够解决这个问题。殊不知,类似于京石高速公路收费问题绝不简单是经济问题,甚至可以说它压根儿就不是什么经济问题。正因为我们总是把不是经济问题的问题作为经济问题来提出并寻找破解之道,所以,我们总是避免不了被人算计。

我们经常会无奈地发现,当我们的公仆们在各种场合冠冕堂皇地喧嚷“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时候,也正是我们的命运被暗箱操作为可以任意驱使的东西的时候,我们永远在被拖行。我们昏昏然睁开眼睛,突然发现自己已经被绑架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我们孑然一身,孤立无援,不得不进一步接受他们的威逼和欺辱,其中一项就是他们继续让我们拿出钱来……我们隐隐约约看到绑架我们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彪形大汉,一个戴红色面罩,一个戴黑色面罩,我们也大约记住了它们的名字:权力和资本。

但是我们有办法吗?没有任何办法!为什么没有办法?这是因为,当权力和资本结合成为任何人也无法撼动的政治力量的时候,他们制造出来的问题绝非仅仅是经济问题,你把并不是经济问题的问题作为经济问题来他们谈论并试图在这个框架内加以解决,真的是太天真太可怜了。

7

回到标题:杜家坎究竟是一个什么坎?

我们通常把二十年作为“一代人”的时间代称,十八年也就是将近一代人的时间了,这就是说,我们经历了整整一代人,也还没有越过杜家坎这个坎。与煌煌大者如石油垄断、电信垄断相比,小小一个杜家坎确实算不了什么,然而,作为一种象征,它却从最广泛的意义上使我们看到了我们的真实处境,我们每一个神经细胞上都感觉到它的强大和坚韧。

我们每天都被教导说,我们伟大的祖国正在经历天翻地覆的变化,人民生活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和谐幸福,我们正处在一个伟大辉煌的历史时空之中……然而杜家坎消解了我们因为教导而产生的内心图景,它作为无法逾越的“坎”横亘在我们心头,成为一种难以解脱的重压。

杜家坎既是一个坎,也是一道台阶,既通向地狱,又通向天堂——不能逾越它,顺着它往下滑落,我们就将沉入地狱;越过它,再往上走,我们就将进入天堂。

(2008-2-19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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