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昕杰:一本好的法学期刊的“时空观”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6 次 更新时间:2026-06-07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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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昕杰  

作者:刘昕杰,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来源:根据在第三届《法学》月刊“读者・作者・译者・编者”交流会上的发言内容修改完成。

非常荣幸受到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编辑部与胡玉鸿教授的邀约,来参加第三届《法学》“读者・作者・译者・编者”交流研讨。我个人身兼四重身份:作为高校法学院院长,常年负责学科建设、学术成果考核与科研评价管理工作;作为《法律史评论》集刊主编,有着十余年组稿编审的办刊经历;与此同时,我自己也在这个科研评价体系中进行法学论文的创作和发表,这让我能够从多维角度思考法学期刊的评价标准。虽然学术界期刊的量化评价标准已经很多,但我想以个人主观的视角,从“时空观”这个切入点,分享一下我的思考。

在我看来,衡量一本法学期刊的首要标尺,是其是否建立起贯通五年、五十年、一百年的立体时间观,兼顾即时回应现实、沉淀经典理论、赓续法治文脉三重使命。

应对法律实践问题,是法学期刊与生俱来的学科使命。法学是根植于社会实践的应用型学科,一部法律的制订,一场制度的改革,一个典型的案例,都在不断催生法学研究的新议题。一本好的法学期刊要体现法学对社会回应的时效性,搭建起法治实务部门与法学研究者的沟通桥梁。国内诸多核心法学期刊常设“立法研究”“案例评析”等专栏,就是立足短期现实需求、对接三五年内法律实践现实难题的举措。

深耕法学基础理论,是法学期刊作为知识创新载体的核心任务。在对接即时法治需求之外,法学期刊还要跳出短期热点流量的桎梏,择优刊载能够夯实法学根基,至少能够经得起半个世纪时间检验的基础理论成果,诸如法学基本概念的重新阐释、法学体系的逻辑建构、部门法基本原理的理论反思,等等,若无此类成果支撑,法学期刊便不过是实务界的实用手册,难以肩负起为法学学科长远发展积淀学术养分的重任。

传承中华法系文脉,是法学期刊不可推卸的历史重任。在历经西学东渐、以西释中的范式之后,法学期刊还应当承担起回应中华法系传承发展百年宏愿的时代使命。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推进人类共同体的国际法治等领域的成果,研究周期漫长,难以在短期内收获高引用的数据,无助于期刊各项量化指标的提升,但这些研究成果在推进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立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甚至关系着中国法学的未来走向,亦应成为一本好的法学期刊立足百年发展格局的用稿取向。

除了具备五年、五十年乃至一百年的立体时间观外,一本好的法学期刊还需要构建立足本地、扎根中国、放眼世界的宏阔空间观。

法学期刊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创办,是主办单位法学学科对外展示的核心名片,国内法学院可以分为“有刊院系”与“无刊院系”两类,而且所有的“无刊院系”都在想方设法地成为“有刊院系”。虽然近年来学界呼吁降低自发率,但法学期刊的办刊条件依托于所在法学院校,刊发自己的研究成果,展现所在法学院系的学术优势,本就是期刊的职责所在。

一本好的法学期刊不会只局限于刊发所在单位的稿件,而是敢于打破地域、院校壁垒,以建设全国范围的法学学术共同体为己任,通过特色化的主题研讨,引导全国的法学研究风向,搭建编者、读者与作者的互动桥梁,培育覆盖全国的知识受众群体。不仅如此,好的法学期刊还应当承担起面向世界讲好中国法学故事的时代责任。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法学期刊日益重视英文版的出版和运营,我们也期待着有更多的法学期刊突破国界,不断地推动中国法学知识的全球流动。

因此,在我看来,一本好的法学期刊当具备五年、五十年乃至一百年的立体时间观,更要有立足本地、扎根中国、放眼世界的宏阔空间观。拥有这般时空观的法学期刊,方可称之为一本好的法学期刊或者说一流的法学期刊。很高兴看到《法学》月刊就有这种时空观。我翻阅了《法学》月刊最近两期的论文,其中既有人工智能新兴立法对策,又有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还有传统中国法律文化的分析;《法学》月刊不仅凝聚了以胡玉鸿教授为代表的华政学术团队,还持续召开像今天这样的全国交流会推进读者、编者和作者学术共同体的形成,更令人欣喜的是,《法学》英文版Law Science在海外的影响越来越大。因此,以刚才我讲的时空观来看,《法学》月刊是一本好的法学期刊。衷心期盼《法学》月刊在未来能越办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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