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对正常—病态量化同一理论的系统分析和批判,康吉莱姆建立起独具特色的生命体观念,并从这种强调个体性、价值性和机体—环境互动关系的生命体观念出发翻转了生理学、病理学与医学的学科序列。梅洛-庞蒂的身体理论无论在思想资源上还是在哲学观念上都与康吉莱姆的生命体观念有高度一致性,两者都承认生命体与其周围环境共同构成了一个具有主体体验价值的互动场域。但是,康吉莱姆和梅洛-庞蒂在这种高度相似的生命体观念的基础上走向了截然不同的研究进路:前者转向对规范化作用的客观分析,后者则走向对知觉经验的现象学考察。这种方法上的分歧可以归结为两者对“我思”哲学态度的根本差异,并进一步归因于两者思维框架的区别与错位。
关键词:康吉莱姆 梅洛-庞蒂 生命体 身体哲学 科学认识论
莫伟民,复旦大学哲学学院教授;李欣霖,复旦大学哲学学院硕士研究生
身体问题是现当代法国哲学思想中绕不开的主题,而将围绕身体展开的哲学讨论与医学、生理学和病理学等学科的知识紧密结合,则是法国身体哲学的鲜明特色。如果说身体问题在梅洛-庞蒂富有现象学色彩的考察中展现为对“本己身体”及其生命经验的探究,那么这一问题在康吉莱姆那里则体现为对生命体(vivant)及其规范化作用的考察。按照福柯在《生命:经验与科学》中提出的经典划分,梅洛-庞蒂和康吉莱姆分别归属于“经验、感觉和主体的哲学”与“知识、理性和概念的哲学”这两种具有深刻异质性的思想框架。虽然这种划分精辟地展现了两者运思方式的根本差异,但也加深了横亘在两者之间的思想鸿沟,阻碍了对两者身体理论的对比研究。实际上,梅洛-庞蒂和康吉莱姆所面对的是同样的生命体或身体哲学问题,他们所依赖的思想资源和所达到的哲学结论也有极大的一致性。本文的目标就是阐述康吉莱姆生命体观念的要点,并将这种生命体观念与梅洛-庞蒂的身体观进行对比研究。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康吉莱姆和梅洛-庞蒂对生命体(身体)的看法高度一致;另一方面,两者最终走向截然不同的研究道路,这种歧异可以通过两者对“我思”的不同态度以及二者思维框架的错位来理解。
康吉莱姆对正常—病态量化同一理论的批判和生命体观念的形成
作为“科学认识论”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和法国生物学哲学传统的奠基人,康吉莱姆被伽永(Jean Gayon)和比特博尔(Michel Bitbol)誉为“自孔德以来法国科学哲学成果的典范性和综合性象征”。他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种强调个体性、价值性和机体—环境互动关系的生命体观念,并由此阐发了独具特色的“规范化”(normativité)概念。康吉莱姆的医学博士论文《关于正常与病态的一些问题》是其从医学和生物哲学角度思考生命体及其规范化的起点,这部著作的中心思想围绕着“生命体的经验”(l’expérience du vivant)展开,并最终揭示了“生命体的生命性”(le vivant du vivant)。在这一关键文本中,康吉莱姆从“正常与病态的关系”这一医学问题出发,对正常—病态量化同一理论进行了细致梳理和严格批判。虽然这部著作主要围绕生理学、病理学和医学材料展开论述,但这些论述最终达到的是关于生命和生命体的哲学认识,这一哲学认识进而翻转了生理学、病理学和医学之间的学科序列。
正常—病态量化同一理论可以被视为机械还原论在生理学—病理学领域的发展和变型,这种观念认为正常与病态的区分可以还原为一系列定量数值的增加与减少、过度与缺乏。这样一来,“正常”与“病态”就通过量化的方式被把握为“同一”的,两者之间只有量的差异而没有质的差别。这种量化同一理论不仅将身体分解为零散的部分和要素,还相信能够用量化的方式测量与计算不同部分和要素间的关系,从而将身体彻底还原为一系列相互独立的数据。在《正常与病态》中,康吉莱姆主要通过对孔德和克劳德·贝尔纳(Claude Bernard)这两位“旗手”的批判来反驳正常—病态量化同一理论。其中,贝尔纳的量化同一理论最为严谨成熟,因此对它的批驳也更为关键。
康吉莱姆首先指出,孔德对所谓“布鲁塞原理”的应用并未与具体医学案例结合,因而没有提供对其观点的真正证明,并且未能提供“正常状态”的明确标准。而生理学家布鲁塞(François-Joseph-Victor Broussais)自身对病态的量化定义虽然结合了具体案例,却将原因和结果混淆在了一起。根据布鲁塞的理论,是兴奋的量变造成了机体在正常与病态之间的变化。然而,作为原因的兴奋是量化的,并不意味着作为结果的正常与病态同样也是量化的。实际上,一个数量上逐渐增长的刺激完全可以先后造成愉悦和痛苦这两种在质的意义上完全不同的感受。在这里,康吉莱姆强调了同质性(homogénéité)与连续性(continuité)的关键区别:
如果我断言两个对象具有同质性,那么我必须至少定义其中一个对象的性质,或定义两者的某种共同性质。但如果我要断言连续性,我就仅需在两个极端之间通过逐渐缩小的二分法插入我能利用的所有中介,而不需要将一者化约为另一者。
唯有坚持正常与病态之间的同质性,才有可能捍卫正常—病态量化同一理论,因为两种状态之间质的转换并不排斥转换过程的连续性。但是,在描述转换过程时很难坚持同质性的原则。例如,布鲁塞这样描述疾病:“疾病……增加、减少、中断或败坏大脑的神经分布。”其中“败坏”(dépraver)一词显然具有定性特征。坚持同质性的另一个关键困难在于很难避免“标准”的引入。将非正常状态定义为“过剩”或“缺乏”实际上已经潜藏着规范性因素,这样的表述暗示了存在一种“正常标准”,这就使得正常状态不只是一种事实,而且也被附上了某种价值。
通过对孔德和布鲁塞的分析与批判,康吉莱姆总结出完善的正常—病态量化同一理论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首先,必须给予正常状态一个如事实般纯粹客观的定义;其次,必须将正常与病态间的所有差异转化为量的语言,因为唯有量能同时解释同质性和变化。”孔德和布鲁塞的理论都未能满足这两项条件,因而康吉莱姆转向对贝尔纳的探讨:一方面,贝尔纳将“实验状态”等同于“正常状态”,由此获得了纯客观的“正常”定义;另一方面,他通过区分“生命现象的表现”和“机理”,并选取“机理”作为理解病态现象的视角,建立起了严格量化的描述方法。尽管如此,康吉莱姆仍然认为贝尔纳的学说是站不住脚的,并分别从两项条件的角度出发对其展开了进一步批判。事实上,康吉莱姆正是要对实现这两项条件的可能性提出彻底的质疑,并由此引出其具有整体论、价值论色彩的生命体观念。
从“量化地表达正常与病态的区分”的角度出发,康吉莱姆对贝尔纳学说提出了一种整体论批判。在《糖尿病与动物糖原生成讲稿》(Leçons sur le diabète et la glycogenèse animale)中,贝尔纳试图通过对糖尿病的研究阐明一种正常—病态量化同一理论。为了量化地解释糖尿症状,他将对尿糖的解释上溯至对血糖的解释:尿糖是在血糖含量超出某个临界点的情况下才产生的,因此是否出现糖尿只是由血糖这一正常现象在数量上的增减决定的。但康吉莱姆指出,肾糖阀会因病人状态的不同而发生变动,在某些情况下会出现“纯血糖过高”而没有糖尿的状况,而在另一些情况下,没有高血糖症状的人也可能存在糖尿症状。由此,贝尔纳解释糖尿机理的基本图式必须被修正,在糖尿症状与血糖含量之间还需要引入“肾脏反应”(le comportement rénal),这使得尿液分泌机理不再能用分析性的和量化的术语来表达。进一步说,胰岛素的分泌量被看作是糖尿病的决定性因素,而脑垂体和胰腺在新陈代谢中起着相互平衡的反作用,这就将糖尿病问题拓展到机体整体的层面上来。康吉莱姆由此指出,疾病只能被理解为影响整个有机生命体的事件,贝尔纳的量化学说只在从临床背景中抽象出来的、被追踪到部分层面的特定病态现象和机制中有效。
从“客观定义正常状态”的角度出发,康吉莱姆提出了强调主观性的价值论批判。一方面,康吉莱姆反思了实验状态与正常状态的区别,并否认了将两者等同的可能性。康吉莱姆指出,实验生理学家在设置实验环境时,从来没有真正客观地定义哪一种环境是正常的。甚至可以说,生理学实验恰恰是把生物放到了一个病态环境之中,这一环境与生物正常生活的自然环境无论如何都是不同的。康吉莱姆敏锐地指出:“实验室本身就是一个新环境,在其中生命确实建立了一些规范,但远离与这些规范相关联的条件的推论并不是没有风险的。”另一方面,康吉莱姆认为从机理的角度出发理解病态现象只是取消而非阐明了病态问题,而“一种使其对象消失的研究并不是客观的”。要想真正理解病态何以成为病态,就必须进入作为整体的生命体的主观视角,从机体整体及其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出发,理解疾病状态具有的负面价值。可见,贝尔纳学说仍未真正实现正常—病态量化同一理论的两个条件。在这一彻底批判的基础上,康吉莱姆正面阐明了他对正常与病态关系问题的看法:
病理事实唯有在有机整体的层面上,就人而言,在有意识的个体整体的层面上,才能作为正常状态的改变被把握,而疾病在此成为某种恶。
尽管这一阐述仍然围绕医学哲学问题,但其中已经暗含着起奠基作用的生命体观念。相对于生命(vie)这一宽泛且容易引起误解的概念,康吉莱姆更愿意探讨“生命体”概念,这一概念更加强调机体与其周围环境的关系,并允许从生物体作为整体的不可分割性以及不同生物体之间内在差异的角度重新思考个体性问题。概括来说,康吉莱姆的生命体观念包含三个相互联系的要点:个体性、价值性和机体—环境互动关系。其中,生命体的个体性特征构成理解其价值性和机体—环境互动关系的基础。通过对个体性(individualité)原则的强调,康吉莱姆说明了生命体的整体性是一种“个体的整体性”,这种整体性既不可分割,又不可以被归并到某种普遍的生命形式之中。由个体性原则出发,每个生命体与其周围环境的互动关系都是独特的,它们向周围环境放射的生命价值也有所差异。生命体正是从生命价值的角度出发来理解自身体验和周围环境中的事物的,这体现了生命体的价值性特征。正是由于生命体的个体性和价值性特征,我们才只能从主观体验的角度出发定义正常和病态。
在机体—环境互动关系方面,康吉莱姆提出了“规范化”这一重要概念。达戈涅(François Dagognet)、勒布朗(Guillaume Leblanc)和勒纳尔(Gilles Renard)等学者一致同意,生命体的“规范化”概念在康吉莱姆的整体思想中占据核心地位。不同于“正常性”(normalité)这一传统的统计学概念,规范化意味着生命体具有能够根据其所处环境的变化采取新的生命规范的能力。这也就是说,具有规范化能力的健康机体不仅能够在某种特定环境中维持正常性,还能够随着环境的转变,通过其适应功能实现新的正常性。马舍雷指出,康吉莱姆所讨论的规范化作用不是指规范的“权力”(potestas),而是指规范的“能力”(potentia)。“权力”意味着原因先于结果的超越性,意味着规范外在并且先验地对生命体产生影响。相反,“能力”一词则揭示了规范的内在性(immanence de la norme):“那些规约生命的规范——在使生命成为人的生命的意义上——并不是预先建立或预先构成的,而是在创造和摧毁人类生命形式的同一个对抗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可见,康吉莱姆意义上的“规范化”既是具有决定作用的,也是被决定的(déterminantes et déterminées),它不是独立于生命体的、事先确定好的规范,而是内在于生命活动之中,并随着生命体与环境关系的变化而不断被塑造的。
在生命体观念的指导之下,康吉莱姆对健康、疾病和痊愈等病理学基本范畴作出了全新解释,翻转了传统的“生理学—病理学—临床医学”学科序列,确立了临床经验的首要性。他引入了病人—医生关系的视角,并强调临床经验对病理学乃至生理学的真正指导价值。康吉莱姆认为,病人作为疾病的亲历者拥有疾病状态的真正确认权。他尖锐地指出,科学中没有任何东西不是首先出现在意识中的,病人的观点才是最真实的观点。由此,康吉莱姆的理论将正常—病态量化同一理论所蕴含的“科学的病理学”学科序列彻底颠倒:按照贝尔纳等人的观点,病理学应当建立在生理学的基础之上,而临床医学的诊断和治疗应该依赖这种生理病理学的科学知识。与此相反,康吉莱姆确立了临床经验尤其是病人体验的基础性地位,并指出生理学与病理学知识是通过对临床治疗经验的回顾性总结而获得的。可见,康吉莱姆的生命体哲学构成了其生理学和医学哲学思考的真正基础。
整体论的身体观:梅洛-庞蒂与康吉莱姆思想的高度重合
梅洛-庞蒂的身体理论对法国身体哲学起到了奠基性作用,他对身体的探讨是从特定的问题框架出发的,这一框架就是自在(en-soi)与自为(pour-soi)的关系,或者说自然与意识的关系。自在和自为这对概念经由伊波利特和科耶夫等学者对黑格尔哲学的研究和推介而进入法国思想界。梅洛-庞蒂受到科耶夫的黑格尔解释的影响,认为萨特在《存在与虚无》中对自在与自为关系的看法过于强调两者的完全对立。与此相反,梅洛-庞蒂坚持认为自在—自为关系应该被描述为两者之间“活生生的联系与交流”。这一自在—自为关系问题在前期梅洛-庞蒂展开写作的科学背景中体现为自然与意识的关系问题。在《行为的结构》一书的开头,梅洛-庞蒂就表明其哲学目标是“理解意识(conscience)与自然(nature)的关系”。在《存在主义的论争》中,梅洛-庞蒂更加清晰详细地指出,他要针对的是两种传统看法:第一种看法将人作为其周围环境的诸影响的结果看待,这些影响从外部决定人,并将人变成“诸物中之一物”;第二种观点则从人的精神性角度出发理解人,认为人是世界的构成意识。这两种观点互不相容且都不能对人做出正确解释,但二者在当时的科学界简单地以“生理学”和“心理学”两个平行学科的形式处于“并置状态”。早期梅洛-庞蒂的哲学正是从“自在和自为的交织点”入手对这种二元对立进行批判,这一交织点在《行为的结构》中是“行为”(comportement),在《知觉现象学》中则是“知觉”(perception)。自在—自为或自然—意识的问题框架贯穿了梅洛-庞蒂哲学思想的始终。
在《行为的结构》中,梅洛-庞蒂充分利用格式塔理论批判并超越了机械论与精神论的“二者择一”,进而支持一种整体论的、格式塔式的身体观。从这部著作可以看到梅洛-庞蒂的身体观与康吉莱姆的生命体观念之间的高度一致性,而从《行为的结构》向《知觉现象学》的转变则揭示出两者思想框架的根本差异。无论是从思想资源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具体哲学理念的角度出发,都可以看到《正常与病态》和《行为的结构》之间存在深刻关联。
从思想资源的角度出发,可以看到《行为的结构》和《正常与病态》都广泛地运用了生理学、病理学和医学材料,都在具体科学的语境中展开其理论思考。其中,一个将康吉莱姆和梅洛-庞蒂联结在一起的重要人物就是神经学家戈尔德斯坦(Kurt Goldstein)。在其重要著作《机体的构造》(La structure de l’organisme)中,戈尔德斯坦已经提出了从整体性、主观性和机体—环境有机联系的视角出发思考正常与病态的思想。梅洛-庞蒂的《行为的结构》和康吉莱姆的《正常与病态》都大量引用戈尔德斯坦,并充分吸收了他的学说。早在1933年的《关于知觉的本性的研究计划》中,梅洛-庞蒂就已经注意到神经学的进展对其研究主题的价值,在1934年的《知觉的本性》中,他明确提及了戈尔德斯坦的理论贡献。在《行为的结构》中,戈尔德斯坦的著作《机体的构造》《大脑皮层的定位》及其与盖尔布(Adhémar Gelb)共同选编的文集《脑病理学的心理学分析》(其中包含戈尔德斯坦写作的多篇论文)作为展开论证的重要案例发挥着关键作用。而在《正常与病态》中,康吉莱姆不仅大量参引戈尔德斯坦的文章,还直接以肯定的态度讨论并吸收了戈尔德斯坦的观点。戈尔德斯坦对康吉莱姆的医学博士论文的影响是如此之大,以至于伽永认为戈尔德斯坦被当时的康吉莱姆视为“真正的大师”。康吉莱姆的学生克劳德·德布鲁(Claude Debru)更是在其研究康吉莱姆哲学的著作中,专用一章探讨戈尔德斯坦和康吉莱姆的关系,足见戈尔德斯坦对康吉莱姆的影响之巨。
另外,来自尤克库尔(Uexküll)的“周围世界”(Umwelt)概念也对康吉莱姆和梅洛-庞蒂产生了重要影响。在《生命体及其环境》(Le vivant et son milieu)中,康吉莱姆集中讨论了生命体与环境的关系问题,并指出这一问题可以追溯到尤克库尔的动物心理学研究和戈尔德斯坦的人类病理学研究。尤克库尔区分了周围世界、周边环境(Umgebung)和世界(Welt):“周围世界”指某个生物体特有的行为环境,“周边环境”指平庸的、不具有个体性和生命价值特征的地理环境,“世界”则指科学意义上的宇宙。康吉莱姆认为,“周围世界”概念指的就是“本己行为的环境”,它对于生命体而言是“一组具有信号价值和意义的兴奋”。可见,在康吉莱姆生命体观念的个体性、价值性和生命体—环境互动关系这三个维度中,“周围世界”概念都发挥着核心作用。梅洛-庞蒂则通过布伊滕迪克(Buytendijk)的《动物心理学》吸收了“周围世界”概念。梅洛-庞蒂特别强调,不能把“地理环境”和“行为环境”相等同,不同的生命体并非共同处在一个独一无二的“世界”中,而是处在由机体和环境之间依照其特殊的意义关系形成的一系列“氛围”和“环境”中,处在其“周围世界”中。正是通过对这一概念的处理,梅洛-庞蒂意识到不同层次的行为环境之间的关系问题,并进一步通过物理秩序、生命秩序和人的秩序之间的奠基—整合关系超越了格式塔理论。
康吉莱姆和梅洛-庞蒂不仅共享高度一致的理论资源,他们的生命体或身体观念本身也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康吉莱姆在其博士论文付梓之际已经注意到《行为的结构》的价值。在《关于正常与病态的一些问题》的第二版序中,康吉莱姆指出《行为的结构》对本书的中心主题有所帮助,只是他在书稿已经付梓时才发现这部著作,这能够佐证梅洛-庞蒂与康吉莱姆思想的关联性和相似性。概括地说,康吉莱姆的《正常与病态》和梅洛-庞蒂的《行为的结构》在思想上的一致性可以总结为如下四点。
第一,两者都持整体论的观点,反对“实验室状态”下的身体认识。康吉莱姆在对贝尔纳的学说进行反驳时与梅洛-庞蒂一样采取了整体论的立场,并指出“实验状态”完全不能被理解为是一种“正常状态”。梅洛-庞蒂在《行为的结构》中也多次表达了类似的看法。按照梅洛-庞蒂的观点,行为只有在充分考虑机体整体及其周围处境的整体论视角下,在其能够达到某些服务于适应处境这一目的功能的意义上才能得到理解。经典反射理论的错误正是在于,它在一种病理状态下研究机体的行为,却误认为其实验结果可以说明动物或人的正常活动。对此,梅洛-庞蒂尖锐地指出:
经典观念所定义的反射……对应的是一种病态有机体的行为……同时也对应所谓的“实验室行为”,即将动物置于一种拟人化的情境中。在这种情境中,动物不再与某个事件、某个猎物等自然单位打交道,而是被迫进行某些区分,并对某些仅在人类科学中才具备实际意义的物理或化学刺激作出反应。
可见,经典反射理论所研究的这种病理状态下的反应没有被放在机体的整体活动的中心,没有被置于一种自然情景之中,而正是自然情景和机体之间的动态整体才使得某个特定的反应被“呼唤”和“要求”,从而固定下来。梅洛-庞蒂对“实验室行为”的批判与康吉莱姆对“实验状态”的批判是一致的。
第二,两者都强调个体主体经验的维度和“生命价值”。康吉莱姆在《正常与病态》中主要以一种价值论立场来看待疾病现象,而疾病作为“坏东西”的负面价值取决于病人的主体经验。在《生命的知识》中,康吉莱姆在生命哲学的层次上完整地表达了他对主体经验和“生命价值”的强调:
生物学因此必须首先将生物视为一种有意义的存在者(un être significatif),个体性并非一个对象,而是价值秩序中的一种特性。生存就是辐射(rayonner),就是从一个参照中心(centre de référence)出发来组织环境(milieu),这个参照中心自身唯有失去其原初意义才能被参照。
梅洛-庞蒂持有类似的观点。在对知觉的考察中,他指出,知觉的对象并不是纯粹感质(le pur quale),而是已经被意义所萦绕的、具有一种生命价值的性质,是“整个生命片段的意象”。因此,在我们的知觉中世界并非一个纯粹自在的场景,身体也并非一部机械装置,知觉通过与世界的一种“活生生的沟通”将世界作为“我们生命的熟悉场所”呈现出来。只需要将下面这段话与康吉莱姆的上述观点进行比较,就可以看出两者在思想甚至措辞上惊人的一致性:
现象身体的姿势和态度因此必须具有其自身的结构和内在的意义(signification),它必须一开始就成为一个在“环境”(milieu)中辐射(rayonne)的行动中心(centre d’actions),成为物理意义上和道德意义上的某种轮廓,以及某种特定的行为类型。
第三,两者都强调机体面对新环境时的适应能力。在康吉莱姆的学说中,这种适应能力意味着生命体具有的“规范化”能力。康吉莱姆指出,当一个病人认为自己已经“回到了”正常时,他实际上根据个体品位或者环境的社会价值采取了一种对等的、非连续性的行动。例如,一位手臂受伤的年轻人在其手臂恢复后仍然能够继续环境委派给他的工作,尽管他受伤手臂的神经肌肉适应和即兴动作已经与之前大为不同。梅洛-庞蒂同样举例讨论了机体的这种适应性。在偏盲症的案例中,患者的两只眼睛都只有一半的视网膜可以使用,因此原本的视网膜中央凹无法发挥其使视觉清晰的作用。但是,这些患者并不是只拥有半个视觉场,而是同样地拥有完整的视觉场,只是觉得看得不够清楚。对患者的视网膜进行观察,可以发现在其仍起作用的视网膜的中央处形成了“假视网膜中央凹”,以代替旧的中央凹的作用。
第四,两者都认为生命体周围的环境不是客观的,而是被生命体塑造的。康吉莱姆将这种生命体对其环境的选择或影响作用与其价值论观点结合在一起,他指出:“生命体的环境也是生命体自身的创造,它选择性地接受或回避某些影响……我们的世界图景始终也是一个价值图景。”在《生命的知识》中康吉莱姆也说:“有机体所依赖的那个环境是被有机体自身所建构和组织起来的。”梅洛-庞蒂显然也支持这一观念,这从他对“混沌形式”、“可变形式”和“象征形式”三个层次的行为结构的划分以及相对应的“物理场”、“生理场”和“心理场”的区分中就能看出。
总而言之,通过本节内容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行为的结构》与《正常与病态》无论是在思想资源上还是在哲学理念上都有着高度的一致性。
思维框架的错位:梅洛-庞蒂与康吉莱姆思想的歧异
前文的分析使我们看到,梅洛-庞蒂和康吉莱姆的生命体观念有着惊人的一致性。然而,两者在哲学思想的进一步发展中却走向了两条截然不同的道路:梅洛-庞蒂从《行为的结构》中的“外部研究”转向对本己身体和知觉经验的现象学分析,而康吉莱姆则更多地受到“科学认识论”的影响,转向对“自然规范”的客观考察。通过对两者思想发展线索的考察,可以发现两者哲学路线差异的背后是对“我思”的不同态度,而这种态度差异可以进一步归因于两者思维框架的错位。
首先要考察梅洛-庞蒂进入现象学分析的理论动机。在《行为的结构》第三章结尾处,梅洛-庞蒂留下一个问题:“为了一种无条件的反思,‘局外旁观者’的视角是否应该作为不合法的而被抛弃呢?”这一疑问应该被视为梅洛-庞蒂方法转变的真正契机。正是通过指出“旁观者视角”引发的困难,梅洛-庞蒂揭示了对知觉经验进行现象学分析的必要性,从而转向了《知觉现象学》中的现象学研究方法。从“旁观者视角”出发进行的外部研究会造成新的自在—自为、自然—意识对立:在这种情况下,哲学家是不介入世界的,因而又成为一种纯粹的自为意识,而行为的各种结构和各个层次的秩序在这里作为被检查的对象,成为外在于哲学家视点的“客观之物”,因而又成为一种纯粹自在的自然。日本学者港道隆精辟地说明了这一困难及其理论后果:
从仔细考察科学成果出发建立起来的结构哲学,不应当自我满足。……结构也好,形态也好,并不是独立存在于意识之外。因此,只有搞清经验主体沿着什么样的道路才能理解结构哲学的所有范畴,这些范畴才有合理性。
如果结构理论忽略了对知觉经验的直接考察,进而脱离了知觉中持续的调整过程,就可能成为一种新的先验论。因此哲学家必须不再是冷静客观的“旁观者”,必须亲自介入世界,从亲历的知觉这一角度体验自在—自为之间的含混交织。在1952年提交给盖鲁(Martial Guéroult)的一份研究工作介绍中,梅洛-庞蒂清晰地说明了这种哲学家视点的转变:“在《知觉现象学》的工作中,我们不再目击(assistons)知觉行为的来临(avènement),我们将自己置于它们之中(nous nous installons en elles)来继续分析主体、主体身体和世界之间的独特关系。”在梅洛-庞蒂看来,唯有这样从内部出发解析知觉行为,我们才能真正理解自在—自为含混交织结构的构成,从而进一步处理自在—自为问题。
在康吉莱姆那里,情况则截然不同。尽管康吉莱姆的生命体观念与梅洛-庞蒂有诸多相似之处,两者的哲学倾向却有着根本差异:梅洛-庞蒂更多地倾向于描述主体对新的行为结构的创造性行为,而康吉莱姆则更倾向于从环境对生命体施加影响的“自然规范”角度理解“规范化”作用。更进一步说,梅洛-庞蒂由《行为的结构》中的格式塔分析转而进入《知觉现象学》中的现象学分析,而康吉莱姆则倾向于对“自然规范”的客观考察。事实上,尽管康吉莱姆强调规范的内在性,并且强调主体经验在价值论意义上的重要作用,但他从未主张对主体经验进行一种真正的现象学研究。这也就是说,康吉莱姆虽然承认主体经验的价值,但并未采取主体经验的视角,这就显出了他与梅洛-庞蒂之间的关键差异。因此,相较于马舍雷认为康吉莱姆的“规范化”研究打开了“规范博弈的现象学视角”,笔者更加同意亨宁·施密特根(Henning Schmidgen)的观点,即认为康吉莱姆的方法应该被理解为一种“生物结构主义”(biological structuralism),甚至可以被定性为“反现象学的”(anti-phenomenological),尽管它从整体论(holism)中汲取了灵感。如果说在梅洛-庞蒂那里,对生命体的考察必须被更为根本的生命经验所奠基,那么康吉莱姆则明确宣告了这种优先关系的倒转:
生命可以被理解为动词“生存”(vivre)的现在分词或过去分词,也就是生命体(vivant)和生命经验(vécu)。在我看来,第二种理解由第一种更为根本的理解所支配。只有在生命被视为生命体的形式和力量的意义上,我才愿意讨论概念与生命的联系。
这种方法上的歧异背后是两位哲学家对“我思”态度的根本差异。尽管梅洛-庞蒂试图通过将身心统合于本己身体来弥合自在—自为的区分,并将笛卡尔式的“我思”转化为身体行为的“我能”,但他在根本上仍未能摆脱意识哲学的框架,而只是将胡塞尔的“意向活动—意向内容”(noèses-noemes)结构转移到知觉与对象、身体与世界的关系上。早在1946年的法国哲学学会报告会上,让·博弗雷(Jean Beaufret)就指出《知觉现象学》中的现象学描述“保留了唯心主义的词汇”。埃洛阿(Emmanuel Alloa)则认为,《知觉现象学》从根本上仍从属于“主动的主体极的模式”,因此错误地将表意的可能性归因于“意识的光照”。
相反,康吉莱姆从一开始就分享了“科学认识论”传统对我思哲学和现象学的明确拒斥。早在卡瓦耶斯(Jean Cavaillès)那里,“概念哲学”就已经作为以胡塞尔现象学为代表的“意识哲学”的对立面而被提出:“不是一种意识哲学,而是一种概念哲学,能够提供一种科学学说。”作为卡瓦耶斯在抵抗运动中的同事和思想继承者,康吉莱姆在《让·卡瓦耶斯的生与死》(Vie et Mort de Jean Cavaillès)中重申了卡瓦耶斯的立场:借助斯宾诺莎主义构建一种“无我思的数学哲学”,以反对现象学“对我思的滥用”。康吉莱姆对福柯《词与物》的评论《人之死,抑或我思之耗竭》在题目上就清楚地表明了他对“我思”的态度。在这篇文章中,康吉莱姆指出笛卡尔的“我思”不过是一种“发明”,而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并未构成笛卡尔哲学的根本成就。他再次盛赞卡瓦耶斯“在现象学事业展示其无限野心之前,就为其划定了界限”,并指明了当今哲学的任务:“用概念、体系或结构的优先性取代经验性或反思性意识的优先性。”由此,他对现象学的生命哲学持含蓄的批评态度,因为这种哲学伴随着在自然科学的“正统”王国旁边建立一个新王国——一个生命体验的王国,一个有时甚至近乎被归类为“非物质”的王国——的风险。
与梅洛-庞蒂转向寻求知觉意识的基础不同,康吉莱姆在建立起他关于生命体和规范化的观念之后,立即转向寻求在机体及其环境之间的客观生物学基础,这种研究取向很大程度上受到巴什拉的影响。作为巴什拉在巴黎大学科学技术史研究所(IHPST)的继任者和思想继承者,康吉莱姆积极地吸收和传播巴什拉的思想。他就巴什拉哲学写作了多篇研究论文,并将巴什拉的几篇论文编辑成书,为其写作了序言。巴什拉对康吉莱姆的影响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巴什拉在其科学哲学中拒斥现象学方法对原初经验的依赖,并用“现象技术”(phénoménotechnique)概念代替了现象学意义上的“现象”。巴什拉指出,“最初的事实不是根本的真理”,被现象学视为确凿无疑的原初经验中已经暗藏着“未被察觉的激情”和“无意识的欲望”。康吉莱姆吸收了巴什拉的反现象学立场,认为巴什拉的哲学目标正是弄清楚当人们将“我思”置于被动时,知识的主体会变成什么。另一方面,康吉莱姆继承了巴什拉对“错误”的正面价值的强调。巴什拉认为,科学是在不断遭遇错误、克服障碍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他主张“必须从障碍的角度提出科学认识的问题”,并提出了“认识论障碍”这一核心概念。康吉莱姆则在其早期作品《笛卡尔与技术》中指出,科学发展的动力来源于技术上的挫折,而技术的原初动力则源自生命体的需要。由此,他自然地将巴什拉对“错误”的认识论观点接入生命哲学中:科学的错误究其根本是生命体的错误。他认同勒利希(R.Leriche)将健康视为“处于器官之沉默中的生命”的观点,认为只有疾病的到来才能使环境对生命的规范性作用显示出来,关于生命的具体的、科学的意识只有通过疾病才有可能存在。在康吉莱姆看来,生命对生物体来说是与环境的一场“辩论”,环境对生命体的否定性是一种“具有肯定价值的否定性”。因此,如果说梅洛-庞蒂更加强调生命体的创造、实现和成功,康吉莱姆则倾向于探讨生命体的遭遇、错误和挫折,这必然使得康吉莱姆对生命体的思考更加侧重外部环境影响的一面。
有趣的是,仔细考察康吉莱姆对梅洛-庞蒂的引用和评论,就会发现他明显更加赞赏梅洛-庞蒂的后期思想。考虑到后期梅洛-庞蒂对意识哲学的进一步摆脱,这一发现或许能够侧面印证康吉莱姆与梅洛-庞蒂哲学观念的根本差异。在《正常与病态》《生命的知识》《十七和十八世纪反射概念的形成》以及康吉莱姆逝世后由其学生编辑出版的《医学哲学论集》中都有对梅洛-庞蒂的引用。在大部分地方,康吉莱姆对梅洛-庞蒂的评论并不涉及任何哲学观点,而只是称赞他将戈尔德斯坦和格式塔心理学派的思想引入法国。然而,在《健康:流行概念与哲学问题》中,康吉莱姆罕见地正面讨论了梅洛-庞蒂的哲学思想,这些讨论主要涉及其后期文本《自然》和《可见的与不可见的》。在对笛卡尔哲学的解读上,康吉莱姆明确地反对米歇尔·亨利的批评态度,并赞成梅洛-庞蒂对笛卡尔的辩护。在这篇文章的末尾处,康吉莱姆甚至将《可见的与不可见的》中的一句话作为讨论“健康”问题的根据:
最后,我必须为将健康作为一个哲学问题这一做法作出辩护。这个辩护将是简短的:我在梅洛-庞蒂的《可见的与不可见的》中找到了依据,他写道,“哲学是一系列问题的集合,在这些问题中,提问者自身便被牵涉到问题之中”。
康吉莱姆对梅洛-庞蒂后期哲学表示赞扬的同时对其前期身体现象学不予置评,这与梅洛-庞蒂在哲学上的转变是相对应的。在《可见的与不可见的》中,梅洛-庞蒂对其早期哲学的思维框架作出了反思:“《知觉现象学》中提出的问题是无法解决的,因为在该书中我是从‘意识’和‘对象’的区分出发的。”于是,他彻底地更新了哲学语言,抛弃了具有“意识哲学”色彩的传统范畴:“用维度、联结、层次、枢纽、支点和构型等说法取代概念、观念、精神和表象等范畴。”通过对“世界之肉”的描述,梅洛-庞蒂离开了本己身体—世界的二元对立,并立足于“世间”(intermonde)始终进行着的原初分化运动来理解随后出现的一切个体化区分。这或许可以解释康吉莱姆为何对梅洛-庞蒂的后期思想表现出更多偏好。
从更广阔的视角来看,梅洛-庞蒂和康吉莱姆研究生命体的进路之所以有重大差异,是因为两者展开哲学探讨的问题框架存在着深刻的偏移和错位。如前所述,梅洛-庞蒂是从意识—自然的框架出发展开其哲学思想的。正是因此,尽管他不断追求意识—自然对立的弥合,但始终不能彻底排除对作为“两项中的一项”的意识的依赖。康吉莱姆则没有过多地停留在这一系列二元对立中,他所讨论的“生命体”及其规范化功能从一开始就站在了前期梅洛-庞蒂的结论处。虽然康吉莱姆和梅洛-庞蒂同样批判了机械还原论的身体观,但不同于梅洛-庞蒂从机械论—生机论的二元对立出发寻求整体论的弥合方案,康吉莱姆直接从整体论的立场出发,将机械论视为生命本身的产物。因此,如果说前期梅洛-庞蒂的很大一部分哲学努力在于弥合自然与意识、自在与自为,那么康吉莱姆的生命体概念本身就是这种弥合的产物,在此基础上,他在“生命体—自然规范”的问题框架中进一步探讨生命体与周围环境间的相互关系。当梅洛-庞蒂深陷于克服经验论与理智论各自的偏颇,力图将身体与意识整合在一起时,康吉莱姆已经通过对正常与病态关系的探讨找到了机械论—活力论对立的出口,将关注点聚焦于生命体的规范问题,从而开辟了研究的新道路,这一新道路通过福柯和布迪厄等人延伸至当代思想。
总而言之,尽管康吉莱姆和梅洛-庞蒂在整体论身体观上高度重合,但由于两者存在思想框架的错位,才导致两者走向截然不同的研究路径。这种思想框架的错位可以从两者理论基础和理论倾向的差异来解释。如前所述,梅洛-庞蒂主要将现象学、语言学和心理学作为理论基础,对其思想有关键影响的格式塔理论就是心理学领域的成果,他在展开讨论时也对心理学和精神病学案例多有利用。然而,早期梅洛-庞蒂力图在现象学方法的指导下处理意识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必然难以走出意识哲学的阴影。利科在为加里·麦迪森(Gary Madison)的研究著作所写的序言中就精辟地指出,早期梅洛-庞蒂置身于一场“双重论战”之中——一边是自然主义和行为心理学,另一边是新康德式的理智主义和胡塞尔式的现象学——这耗费了他大量的精力,并使其深陷其中。与此相反,康吉莱姆将概念哲学、生物医学和病理学作为思想资源,他在《正常与病态》的导论中明确地将研究材料限定在“躯体疾病学”和“病理生理学”上,并刻意回避了心理学和精神病学方面的内容。对现象学主观视角的抛弃使其能以全新视角看待作为整体的生命体与环境之间的关系,而不像早期梅洛-庞蒂那样陷入对二元对立的处理之中。尽管戈尔德斯坦的理论是梅洛-庞蒂和康吉莱姆的共同思想资源,但康吉莱姆是从客观性的独特角度来发展戈尔德斯坦思想的:“与某种引用戈尔德斯坦的方式相反——这种方式仿佛是在引入一种隐秘主义或悖论式的心理学,我们在这里倒更愿意强调其指导观念的客观性,甚至是其平凡性。”这使康吉莱姆从根本上远离了现象学的主观进路,并能够从规范的角度理解生命体的正常与病态。正如珍妮·斯拉特曼(Jenny Slatman)所说,尽管身体现象学非常适合从第一人称的角度解释疾病现象,并可能发展出一种“异常现象学”,但它难以从第三人称视角分析身体异常现象。她由此认为社会学或社会建构主义方法更适合理解异常,而这种方法的开创者布迪厄正是康吉莱姆研究进路的继承人。由此,如果说前期梅洛-庞蒂追随现象学的指导将知觉意识作为落脚点,康吉莱姆的落脚点则是生命体的规范及其规范化作用,思维框架的深刻错位就这样显现出来了。
结 语
从弥合自在与自为、自然与意识的哲学努力出发,梅洛-庞蒂提出了一种整体论的、格式塔式的身体观,这种身体观念能够有力地弥合意识与自然的分裂。在意识—自然的思维框架之中,对格式塔式身体的“外部研究”必然造成“旁观者视角”的疑难,进而将梅洛-庞蒂引向第一人称视角的现象学分析。然而,由于梅洛-庞蒂从一开始就落入意识—自然二元对立框架的窠臼,尽管他极力避免一种笛卡尔意义上的“我思”意识,却无法摆脱对意识的参照。正是因为意识到这一根本问题,后期梅洛-庞蒂才努力地摆脱意识—自然的框架,从更根本的视角出发看待本己身体与世界之间的关联。深受“科学认识论”传统影响的康吉莱姆与梅洛-庞蒂共享了对身体、有机体或生命体的强烈兴趣,两者都深受戈尔德斯坦的神经学研究、格式塔心理学和尤克库尔的“周围世界”概念的影响,对生命体的理解有很多共通之处。然而,由于康吉莱姆深受巴什拉认识论思想的影响,他更加强调环境对生命体起作用的一面,强调生命体在遭遇环境带来的灾难和错误时所表现出的规范化能力。相较于梅洛-庞蒂积极地将“我思”改造为“我能”,并采用现象学的第一人称研究方法,康吉莱姆则继承了由卡瓦耶斯开启的对“我思”和现象学的拒斥,并认为“生命体验”从根本上要依赖于“生命体”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关系。由此可见,梅洛-庞蒂和康吉莱姆的思想虽然有极大的一致性,两者之间却存在深层问题框架的错位:“意识—自然”的思维框架构成梅洛-庞蒂探讨身体的起点,而康吉莱姆则从一开始就站在弥合了意识与自然分裂的“生命体”概念的基础上,从“生命体—自然规范”的框架出发理解生命。从这种视角出发,可以将梅洛-庞蒂视为从意识哲学向概念哲学转变的桥梁。
康吉莱姆在谈论“规范化”时主要涉及的是“自然规范”,而非“社会规范”,他的学生福柯(以及布迪厄)的研究则侧重于从“社会规范”的角度对身体进行分析。正如马舍雷恰当地总结的:“自然,也就是生物学,提供了康吉莱姆思考的主要关注点,而对福柯来说,这一关注点则是由文化与社会构成的。”在《从社会的到生命的》一文中,康吉莱姆曾尝试将其对规范化的理解延伸到社会领域,但他最终认为社会组织只是对有机生命体的拙劣模仿,这一模仿是远远没有实现的。社会内部仍然存在着的各种“外在性”使其更加接近“机械”而非“有机体”。因此,康吉莱姆实际上并未改变其早年的立场,他只是想通过与社会规范进行比较来说明生命规范的特殊意义。福柯则通过“生命权力”的概念将自然规范和社会规范以人的身体为轴心连接起来。他认为,生物性和历史性并不像以往社会学家所认为的那样是前后相继的,相反,它们“随着以生命为目标的现代权力技术的发展,以越来越复杂的方式联系在一起”。因此可以说,福柯的思维框架在康吉莱姆的基础上进一步错位,他在“自然规范—社会规范”的框架之下展开了对身体的知识—权力分析这一理解身体的新维度。
从这种问题框架的视角出发,我们或许可以将梅洛-庞蒂、康吉莱姆和福柯的生命体观念理解为既有所重合又相互错位的谱系。由此,我们能够无矛盾地从知觉意识、自然规范和社会规范的维度看待身体,并使这些视角相互补充。实际上,我们在梅洛-庞蒂、康吉莱姆和福柯的身体理论中看到了相同的要素:三者都既包含内在的规范性,又包含主动的创造性。无论是在梅洛-庞蒂、康吉莱姆还是福柯那里,生命体实际上都具有一种流动性:梅洛-庞蒂的知觉意识创造性的身体流动性,康吉莱姆的在自然规范下进行抵抗和斗争的生命体的流动性,福柯的被权力技术和自我技术塑造的身体流动性。这三种流动性使我们能够从活生生的身体的角度重新把握生命及其自然、社会环境,并开辟面向未来的全新生活方式的可能性。
本文原载《江海学刊》2025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