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丰:中晚唐神策军镇与京西北地方军事行政体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5 次 更新时间:2026-04-08 09:18

进入专题: 神策军镇   藩镇军   行营  

吴晓丰  

作者:吴晓丰,历史学博士,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副教授。

摘要:中晚唐时期的神策军镇是主要分布在京西北地域的特殊军事辖区,其内部设有镇使、文武僚佐及监军,其外则与神策禁军、京西北藩镇军之间存在密切的迁转关系。与神策军镇的空间扩张相较,将分散化的镇军整编起来用于戍守或征讨,对于唐王朝而言是更为重要的问题。唐中央试图通过多种途径解决神策镇军与藩镇军、防秋兵之间的共存问题,并采取多种不同形式对神策镇军予以组织化,使其参与军事征战。神策军镇具备地方政区的某些特点,它们与州县官府之间呈现出既有争端又相互协作的复杂关系。唐廷有效整合神策禁军与神策镇军两股力量,并引入藩镇军式的组织构造及运作机制,这是促成神策军发展成为王朝军事支柱的关键因素。

关键词:中晚唐;神策军镇;藩镇军;神策禁军;行营

中晚唐时期,京西北地区内倚京畿重地,外部需应对吐蕃、党项等的侵扰,来自中央和地方的多种军事力量如藩镇军、防秋兵、神策镇军等在此屯集,造就了一种多层次的地缘军政格局。对于该地域内的藩镇体制及防秋兵制度,学界已有较为清晰的认识。不过,与唐帝国境内的其他地域相比,神策军镇是仅存在于京畿周边的特殊军事辖区,值得引起更为密切的关注。这种特殊性表现在它们名义上隶属神策禁军,与之同样享受优厚的粮赐待遇,且通过宦官接受天子的支配与调遣。然而,其驻地大多远离宫城,有相当一部分由地方镇戍转化而来,主要承担戍防等军事职能,这使得神策镇军兼具禁军和镇戍军的双重色彩。学界有关中晚唐神策军镇的讨论,较早的研究多将其置于神策军整体发展的脉络之下,侧重说明神策军外镇的背景及历程,神策镇军与神策禁军的区别,而未深究二者间的密切关联。随着研究的深入,学界对单个神策军镇的位置、空间分布、将士及粮赐来源等考述甚勤,但相关成果倾向于将其视为单个孤立的军事据点,较少注意到这些分散化的军镇是如何组织起来并在唐廷的军事活动中发挥作用的,也未充分阐明神策军镇与京西北其他军事力量以及州县官府间的关系。本文尝试将神策军镇置于京西北地域内的整体军事行政体系下进行考察,在复原其组织结构的基础上,探究其与神策禁军、京西北藩镇军间的人事迁转关系;讨论它们被组织动员参与军事活动的各种方式,梳理其与藩镇军、防秋兵等军事力量间的统属关系;同时,进一步关注神策军镇被赋予的部分行政职能,揭示其在京西北地方行政治理体系中所扮演的角色。通过以上不同观察维度,以期能对重新认识神策军镇的历史特性、神策镇军与神策禁军的关系等问题有所增益,为继续探讨中晚唐中央与地方的军政体制提供有益思考。

神策军镇的内部组织构造与人事迁转

神策军镇一般设置于各镇戍屯兵之所,其名号有军、镇、城、堡之属,亦可设置在州治、县治所在地。目前文献所见可判定为神策军镇者多达57个,其功能以军事戍防为主,亦有承担营田采造、征马群牧等事务的神策军镇,单个神策军镇的兵力有数千至上万人不等。

神策军镇的内部组织由镇使、文武僚佐、监军等构成,具有鲜明的节度使军事体制的特征。作为神策军镇长官的镇使,亦称镇将,其名号可分为两类:设于县或由镇戍转变而来的神策军镇,其长官称左或右神策军某某镇遏都知兵马使,可省称作镇遏兵马使或镇遏使。对于加号神策行营的军镇,在遥隶神策军之初,长官往往兼领一个高低不等的神策行营武职。如贞元五年(789年)长武城初隶神策军时,镇使韩全义加号左神策行营节度,地位相当于藩镇节度使;永泰二年(766年)盩厔镇使李忠诚加号神策军行营都知兵马使,贞元以后延州安塞军使例兼左神策军行营先锋兵马使,二人仅带兵马使一级的行营武职,地位略相当于防御使。这一类神策军镇的镇使名号,有的如安塞军使长期兼领神策行营武职而未改,有的则在此后发生改换,如长武城、盩厔二镇镇使的名号分别由先前的行营节度、都知兵马使转变为镇遏使,或意味着这类军镇的地位有所降低。

镇使之下的武职军将名号较复杂,王遂墓志记述志主在元和年间由华原镇散副将依次兼镇押衙,升正副将,改授大将,后骤迁都虞候,结合其迁转经历及其他事例,可大致复原神策军镇中的军将职级序列,由低到高依次为:其一,散副将、正副将。其名号多不固定,实际应并不领兵,与之地位大体接近者,另有同十将等军将名号。其二,押衙。大约充任镇使之护卫,不过他们在神策军镇中往往兼领它职,如元和至大和年间,安塞军使李良僅之子李拱、李据,分别以安塞军押衙兼衙前副兵马使、押诸番府部落兵马使,各领衙前军和部落子弟兵,押衙呈现出差遣化的倾向。军将如上举王遂亦可因公受赏而被授予押衙,以示尊崇,该职又具有阶官的性质。其三,正将、十将。此为军镇中最低级的统兵将领,王遂所担任的大将或即其别名。其四,讨击副使。其在神策军镇中所处的职级位次尚不明确,据咸通年间撰成的郭继洪墓志载,志主二子分别担任灵台镇讨击副使、同十将,在中晚唐藩镇使府中不乏有讨击副使充作起家之选的事例,在神策军镇中该武职应亦属中下级军将。其五,兵马使。其为位居正将、十将之上的统兵军将。刘弘规墓志记载李文皓曾为同官镇遏先锋兵马使,郭继洪墓志称志主职衔为左神策军灵台镇马步都虞候先锋使兼右衙正将,所谓先锋使即先锋兵马使之省称。王遂未任兵马使,便由十将擢任都虞候,故墓志称其骤迁,这些军职如同押衙往往并授于人,发挥着标识阶次的功能。神策军镇中还设各类杂号兵马使,以承担镇中某一方面事务,如贞元初年张琚被任命为奉先、美原县招召兵马使,或主要负责招募兵士,这类武职又显现出吏职化的特点。其六,副将、副使。这应是仅次于镇使的武职。贞元十四年,归化堡官健作乱,驱逐大将张国诚及副将张抗,张国诚实际为归化堡镇使,张抗地位在其之下。前文提及的李良僅在任安塞军使之前,曾为其父奏请充副使,副使实际被视为镇使之继承人。另外,景福元年(892年)□全真时任郃阳城副兵马使,其结衔中另带检校工部尚书、守左骁卫将军兼御史大夫,地位明显高于神策军镇中带先锋等名号的普通兵马使,副兵马使是否为副将的正式职名,尚难以遽断。其七,都虞候。该职在神策军镇中承担刺奸督察、威整军旅等职能,有马步都虞候、衙前虞候等不同类别,镇使离任后,不乏有都虞候继任的事例,他们在军镇中的地位或不亚于副将及副使。

另外,由于部分神策军镇往往是防秋之所,当地防秋兵一般也接受镇使指挥。贞元四年,陈许大将韩全义赴长武城防秋,被任命为镇使,当时神策、淮南、陈许、浙西四军同戍长武城,韩氏亦为诸军行营节度使,高崇文任四军行营都虞候。为统率防秋兵马,镇使之下又衍生出一系列以防秋为名的武职。贞元十四年,高崇文接替韩全义,被授予左神策长武城防秋都知兵马使,表明他既是神策镇使,亦是在长武城屯驻的防秋兵之都头。贞元初年襄乐已是神策军镇,大和年间董叙任右神策军襄乐防秋同正将兼押衙。此类防秋军将构成另一职级序列,且多由其他军镇武职兼领。

神策军镇亦设文职僚佐。会昌年间,雷景中曾任右神策军奉天镇判官,约在咸通稍前陈俊任左神策军醴泉镇军判官等,雷景中曾为右军中尉梁守谦撰写墓志,可见任判官者不仅通文翰,且与宦官关系较为密切。文献所见与神策军镇文职僚佐相关的史料寡少,其建制发达程度应远不如武职军将。

除军镇系统外,在冠以神策行营之号的军镇中则设有隶属行营系统的僚佐。如贞元时期,韩全义任长武城使兼左神策行营节度,曾表请元衮为神策行营节度推官,入朝期间又以高崇文掌行营节度留务,相当于设在长武城的神策行营之副储。长庆二年(822年),博野镇使李寰迁忻州刺史并加号右神策军行营,其下有杨玄谅等担任行营兵马使。此类隶属神策行营的僚佐亦分文武,与军镇系统互不兼统,他们随军镇中神策行营之罢废而被裁撤,具有临时设置的意味。

监军在神策军镇中亦占据重要地位。目前已知最早任神策军镇监军者,为大历十三年(778年)时任扶风监军的焦奉超,此时的神策禁军由神策都知兵马使王驾鹤统领,而焦氏原本为鱼朝恩之党徒,他监临扶风应发生在永泰元年神策军移屯京师苑中之后,大历五年鱼朝恩罢观军容使之前,神策军镇设置监军或可追溯至该时期。中晚唐任神策军镇监军者,一般需领内侍省属官作为本职,上至内寺伯,下至掖庭局宫教博士、监者,多带员外置同正员,地位要低于藩镇监军。他们主要负责传递政令、沟通往来,同时承担监抚、整肃神策镇兵的职能。如元和二年(807年),骆明珣任东渭桥监军后,“抚士有卧辙之爱,训戎无覆

中晚唐时期,武职军将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存在频繁的人事调动,在京西北地域内亦是如此。基于上文所言节度使军事体制下的相似组织构造,神策镇军与神策禁军、京西北藩镇军之间在人事关系方面存在密切的联系,这鲜明地体现在神策镇使的选任及迁转上。

关于神策镇使的选任方式。在奉天之难期间及其后,部分权势显赫的藩镇节帅一度拥有举荐境内神策镇使的权限。随着动乱结束,唐德宗逐渐收回对镇使的任命权,贞元时期尚有部分镇使由本镇军将继任,高崇文、朱忠亮皆曾以都虞候身份,分别继任长武城使、定平军使,即是典型。元和以降,除个别因蕃落设置的神策军镇外,唐廷基本改派外来武将担任镇使,其中又以神策禁军将领出镇最为常见。因中晚唐禁卫系统出现职、官分离的倾向,外镇者既可以是神策使职军将,多为兵马使、散兵马使一级,亦可由武职事官迁任,且军镇地位高下与出任镇使的武官品秩之高低存在对应关系。如长武城是隶属左神策军的重镇,大和七年(833年),符澈即以正三品的左神策大将军知军事出任镇使。而同样隶属左神策军的东渭桥之地位则有所不及,晚唐时马国诚以从三品的右卫将军出任镇使,这与贞元、元和之际内地藩镇节帅由军校自擅到接受唐廷指定人选的变化,是同步发生的。唐廷试图在神策禁军与军镇之间构建起高下有差的人事关系,确保军将系统的迁转渐归有序。与此同时,中晚唐神策中尉逐步获得较稳定的奏事权,他们可向皇帝奏请以其所信赖的军将出任镇使,贞元时期韩全义出任长武城使即与窦文场的荐用密切相关,开成二年(837年),梁守志受左军中尉仇士良奏拜,任华原镇使。开成三年,唐廷发布诏令称“左右神策军所奏将吏改转,比多行牒中书门下,使覆奏处置,今后令军司先具闻奏,状到中书,然后检勘进覆”,神策将吏的改转事宜无论是先申奏于中书门下,还是先闻奏皇帝,但皆由军司奏请,诏令所言的将吏亦当包含神策镇使,在这一奏请环节中,神策中尉对镇使的任命拥有较大的发言权。

神策镇使存在多种转出路径,具体可分为三种情形:其一,履职有功的镇使在任职若干年后,可返回朝中充任神策禁军将领,这往往被视作奖掖有劳、拔擢荣升的表现。其二,镇使可在不同的神策军镇间迁转,部分军镇拥有特殊地位,如奉天,在畿内神策军镇被唐廷整编为行营时,曾充当驻地,由其他神策军镇移镇奉天,亦被视为升迁。其三,神策镇使更为普遍的转出路径是出任京西北藩镇节帅,这在当时被视为一项通行的政治惯例。如马国诚任东渭桥镇使后,“于时众情期公,自是镇,不再历职,当节制方面”,对于东渭桥这样一个以仓储及交通地位著称的神策军镇而言,其镇使尚被认为具备节制一方的资格,长武城这样的军事重镇更是如此,中晚唐几乎每一任长武城使皆获得升任京西北藩镇节帅的殊遇。这一惯例大体形成于贞元时期。自代宗大历末年关中已形成幽州兵、四镇北庭军、朔方军三大派系并存的格局,奉天之难后德宗着手削弱其中势力范围最广的朔方军,遂逐渐启用神策等禁军将领担任京西北藩镇节帅。元和以后,唐廷亦委命关内道以外的节帅或中央文官出镇,以改变部分藩镇中形成的推举熟悉本镇军情的武人充任节帅的传统,其间如韩全义、高崇文等与朔方军本无瓜葛,或如李朝寀等由朔方军改隶神策军的镇使,他们凭借军事殊勋或宦官势力的支持,亦得以跻身京西北藩镇节帅行列。

要之,神策镇军并非孤立存在,因其具有禁军及镇戍军的双重特性,得以与神策禁军、京西北藩镇军建立起密切的迁转联系,可确保神策军校在武职体系中进退有序,加强武职军将在中央与地方间的流转,亦为各军事力量在唐廷的戍守或征讨行动中开展联动奠定基础。

在中晚唐的神策军镇中,镇使以下武职军将的选授及迁转存在着一定的运作原则。一方面,唐廷逐步确立了镇使的任期、职衔授予需依据资历以次迁转的原则。大约在元和以前,唐廷对镇使的任职期限往往无明确规定,部分镇使任期相对较长。如贞元时期韩全义任长武城使长达十年,郝玼在贞元、元和之际任临泾镇使,戍边三十年。元和以后,资历因素在神策镇使的选授及迁转中愈发凸显。大和二年,梁守志任富平镇使,墓志称他“一岁之中,五迁阶级”“考绩殊上,临事得衷”。这种转变与唐廷整顿武职将校改选的努力分不开。中唐以来,中央、诸道使职军校的辟任分别受宦官及节帅奏请,一度形成滥授局面,宪宗即位后,明确了诸道军校的改转年限及给授宪衔的标准。穆宗长庆二年,又制定了神策等禁军、诸道军将需限时改转,以及地方兵马使以上武职依绩效奏官等原则,试图全面解决武将迁转淹滞无序的问题,文宗以后这些举措又得到加强。神策镇使的迁转不免受此影响,元和以后其担任者大多任期较短。如,李汇任同官镇使不过两年即获改转;咸通二年(861年),荆从皋出镇襄乐,次年便另授新职。与此同时,标识神策镇使资历的方式亦发生变化,具体反映在其结衔构造上。贞元及以前,军将出任神策镇使往往身带诸卫将军、诸卫大将军作为本职,标识其官品,在中晚唐官员经济待遇渐与具体职位挂钩的趋势下,这一职事官品可作为定俸的依据。此外,镇使常授卿监试官,由于中晚唐散官标示官员等级的功能下降,这一试衔起到阶官的作用,以标识其资格。元和以后,神策镇使的结衔构造渐有较明显的变化,此时镇使兼诸卫将军、诸卫大将军、王府僚佐等为本职者虽有其例,但由于授受愈滥,渐不为人所重,唐廷大量引入检校官衔及宪衔以标识其官资,推动各级武职以次迁转。如长庆四年居好畴镇使的王从矩带检校太子右谕德兼殿中侍御史,乾符四年(877年)时任盩厔镇使的李府君则带检校国子祭酒兼御史大夫等。除少数州级神策军镇外,大部分神策镇使的检校官衔品级介于正四品下至正三品之间,所带宪衔上至御史大夫,下至侍御史,他们获授的职衔与中晚唐藩镇节帅及中高级武职僚佐的结衔构造渐趋一致,这反映了德宗兴元以后神策军由推行六军体制,到引入节度使军事体制的历史转变。

另一方面,军将在左右神策禁军与左右神策军镇之间移任,需遵循左右军在本军内部各自迁转的原则。德宗兴元元年(784年),始分神策军为左右厢。贞元二年,又诏改左右厢为左右神策军。此后神策军镇分属左右神策军,军将改转亦形成一定的迁转原则,中央如派遣神策禁军将领担任神策镇使,隶属左军的军镇基本由左军出身的禁军将领镇守,而担任左神策军镇的镇使若返回朝中,一般重新出任左神策禁军的将领,这一改转路径对于隶属右军的军镇亦同样适用。如奉天为右神策军下辖重镇,中晚唐曾充当其镇使的梁荣幹、李孝恭卸任后,分别担任右神策军将军知军事充马军都虞候、右神策军步军将军知军事。长武城隶属左军,前举符澈即由左神策军大将军知军事出任该镇镇使。军将在不同军镇间迁转亦循此规则,如李孝恭由盩厔迁奉天镇使,盩厔、奉天皆隶属右军。康志宁在贞元、元和之际先后担任醴泉、华原镇使,二镇皆为左神策军镇。中晚唐宦官往往在内诸司使与监军之间迁转,此种迁转原则亦适用于神策军镇的监军。宝历元年(825年),王日政任崇信镇监军,此后相继改转为永安镇、灵台镇监军,这些军镇皆隶属左神策军。卫巨论在唐武宗时起家任右神策军从事,宣宗以后担任好畴、良原镇监军,二镇皆隶属右军,其一生仕宦履历未曾与左军产生交集。若某神策军将长期在本军内部迁转,进而形成私人势力,会使此种迁转规则的影响延续至家族后代。如荆从皋自大和五年入仕后长期任职于右军,咸通二年一度出镇隶属右军的襄乐,其父荆子晟、诸弟及其子荆权皆在右军中担任军将,家族三代无论担任禁军将领抑或出任镇使,始终不曾脱离右神策军的势力范围。又如前文所言曾出任盩厔、奉天镇使的李孝恭,其长子敬珂、次子敬翱皆任右神策军衙前将,接续其父在右军中任职。这种左右军在本军内部迁转规则的形成,主要归结于神策中尉无论是对隶属本军的禁军将领,还是军镇镇使,乃至对担任内诸司使的宦官,皆拥有较大的荐举或奏署权限,而神策军将及宦官时常通过恩荫、联姻等方式在本军中扩充势力,使得家族仕宦履历往往囿于本军之内。

神策军镇的组织化及其军事统属体系

神策镇军既可用于戍守,亦可受命进行征讨。既往研究侧重考证单个神策军镇的位置,进而描述其空间分布。然而,对于唐王朝而言,选派何人作为统帅,以何种组织形式将散处的神策镇军统属起来参与军事活动,则是更为重要的问题。

1.神策军镇用于戍守

神策军镇的主要任务是戍守,虽以单个军事辖区而存在,然而其与京西北地域内的州县军、藩镇军、防秋兵等其他军事力量长期并存,彼此间存在密切的联系,是唐廷构筑整体军防体系的一部分。

关于神策镇军与州县军之间的统属关系。经历了宪宗元和十四年归还刺史军权的改革后,原本直属藩镇的镇戍改隶州刺史,地位大体与县相当。一般而言,镇戍转化为神策军镇后在名义上隶属禁军,甚少听从所在州县指挥。文献偶见神策镇军与所在州县军发生关联的事例,如贞元三年,华亭为吐蕃围困,守将王仙鹤向陇州刺史苏清沔求救,后者派遣州军赴援,陇州隶属凤翔节度,与凤翔府相较,华亭与陇州的战略关系无疑更为切近。元和年间绛州刺史李宪统率州兵及神策镇军击败“妖贼”李有经。其间神策镇军得以接受所在州刺史统领,或与此前闻喜神策军衙与县衙一度同处一地,两军之间曾建立起较紧密的联系有关。

神策镇军与驻地所在藩镇之间的关系较为复杂。唐廷设置神策军镇,原本欲令其与藩镇军形成掎角之势,以抵御吐蕃、党项等寇略,然而神策镇军一般听从神策中尉调度,难以与藩镇军之间形成良好的配合,时称“两京节度使本兵既少,须与镇军合势,掎角驱逐。镇军须倍道急趋……缘是禁卫将士,无惧节使之心,进退前却,号令不及”。为解决二者间互不协调的问题,唐廷曾推行过多种举措。其一,赋予节帅直接调度神策镇军的权限。典型事例为,宝历二年柳公绰担任邠宁节度使,向唐廷进奏本道神策军镇不受指挥的积弊,敬宗“因诏诸镇皆禀邠宁节度使制置”。然而,此后仍可看到唐廷绕过邠宁节帅,直接征发其境内长武城士卒外出征战的事例。这一举措在事实上切断了神策中尉对神策军镇的控制,施行的范围及效力恐有其限度。其二,任命节帅为行营统帅,借行营之名统辖神策军镇。如元和二年,宪宗调任高崇文为邠宁节帅,加授京西诸军都统,“京西诸军,都受统制。边城动洽威惠,故以不约而信,不令而严”,此职应是京西北某一行营统帅的简称,所谓京西诸军、边城,多与神策军镇密切相关。不过,宪宗授予高氏此职,主要是为了褒奖其平定西川的功业,以抬高他在京西北诸道节帅中的地位,该职恐仅具一时之象征意义,其对当地神策军镇的控制力应较为有限。其三,将神策军镇与京西北藩镇合并,以藩镇体制统合神策镇军。贞元十七年,邠宁节帅杨朝晟去世,德宗任命稍前改属神策军的定平军使李朝寀继任节帅,以神策镇军的势力来接管邠宁藩镇军,终因部分邠宁军将的反对导致接管失败。不过,更常见的是将实力稍弱的神策镇军就近割属藩镇。元和七年,李绛曾奏请“今须便据所在境兵马及衣粮器械,割属当道节度,使法令画一”,或是由于将神策军镇割属本道节度后,将士依神策禁军之例所获殊遇也将被取缔,李绛的奏请遭到神策镇军的阻挠,未能全面推行。然而,在此前后唐廷曾以盐州、定远等镇兵马隶属灵盐,将普润镇划归泾原,实际已部分实施该方案,但作为整体的神策军镇体制仍得以保留至唐朝灭亡前夕。

神策镇军与防秋兵之间的关系亦较密切。不少军镇如好畤、奉天等在隶属神策军之前即是诸道防秋之所,另如盐州在加号神策行营之际,当地仍有未随州军纳入神策行营的防秋兵驻屯。部分要地在设置神策军镇后,唐廷仍旧向其调派防秋兵。如普润、麟游于大历四年隶属神策军,此后代宗时相卫部将朱忠亮、淮西麾下将李良等屯驻普润,德宗时宣武军将刘昌领兵戍守麟游,他们以行营军的名义在神策军镇所在地驻防,面临着如何与之共存的问题。为此,唐廷采取不同手段,试图将两种军事力量予以整编,以便他们在戍守任务中协同作战。一方面,组建行营,由神策镇使任行营统帅,兼统防秋兵。除前举贞元初年长武城使韩全义统领四军防秋行营外,另如贞元十九年,李兴幹任盐州刺史、左神策行营兵马使,“其剑南东川、西川兵在州者,皆俾兴(翰)[幹]主焉”,州中的东西两川兵应即防秋兵,皆归李兴幹统领。贞元、元和之际,庆州已隶属神策军,此处有党项聚居,曾在此戍守的防秋将士如河东都知兵马使武珍、马岭镇都知[兵]马使齐志英及其子克谏、兖海节度押衙郑神佐等,他们大多在保留原藩镇军职的同时,分别被授予庆州行营使、副兵马使、马步都虞候等行营武职,构成一套双轨军事体系。另一方面,在神策军镇内设置防秋系军将。前已提及长武城、襄乐设有此类武职。另外,元和、长庆之际,康太崇曾担任盐州防秋兵马使,开成以后的盐州刺史如王宰、陆耽皆带押蕃落诸军防秋都知兵马使。贞元九年至元和二年,盐州隶属神策军,其间当地或亦设防秋系武职。他们由镇使统领,结衔中未带行营之号,意味着防秋兵与本道军将之间原有的统属关系已被破坏,他们被分解为不同的个体,整合到军镇武职序列中。

除防秋兵这类常年调派的军事力量外,唐廷在战乱等特殊时期还另行征发其他外来武力,入援神策军镇。奉天之难期间,驻守奉天的除神策镇军外,还有禁军及诸道勤王军,唐廷在奉天设置行营,由戴休颜出任行营诸军节度使,又任命浑瑊为行营节度副元帅,领兵会同李晟等收复京师。根据浑瑊的职名,他所统的行营由奉天镇军与朔方、邠宁、振武、永平等道藩镇军组成,其间前神策军京西都虞候侯仲庄被任命为奉天防城使兼右厢兵马使,透露出类似侯氏这样的神策军镇将校被改编为奉天行营军将的动向。长庆元年,瀛州博野军在王廷凑变乱中离开成德,辗转移屯奉天,原防遏使齐志英“移军赴阙,隶属奉天”,其弟齐志萼任奉天镇押衙兼博野军正将,通过兼领的方式将两镇的武职整合,取博野军以补奉天镇军,相当于在奉天组建了一个涵盖博野军在内的军镇行营。

2.神策镇军参与征讨

神策镇军还可外出参与军事征讨。因单个军镇兵力有限,唐廷往往需要将分散设立的军镇组织调度起来,或进一步将其与其他军事力量整合,使这些镇兵可离开本镇,在征讨战事中发挥作用,当时主要存在如下三种组织化形式。

其一,委命制将。神策镇军直接听从皇帝之令,自成一军,作为独立的军事力量参与到征讨中。中晚唐时期,皇帝授予部分神策镇使以招讨使、应援使等,令其统率镇军外出参战,统兵的镇使可归为制将。较早的事例为,建中二年(781年)德宗诏令神策京西兵马使阳惠元统率奉天镇兵,讨伐魏博田悦,四年又以镇守武功的尚可孤充荆襄应援淮西使,参与征讨李希烈,二人皆以一镇之军配合诸道藩镇军作战。另如元和九年率军移镇宥州的鄜城神策行营兵马使郑杲,次年参与平定淮西的郃阳镇使索日进,皆为接受皇帝委命自主开展军事行动的制将。镇使以制将身份征战,至晚在文宗时仍有发生。大和三年,神策西川行营节度使董重质统兵抗御南诏,事后回师镇压山南西道乱军,唐廷“乃授造手诏四通,神策行营将董重质、河中都将温德彝、郃阳都将刘士和等,咸令禀造之命”。此次任命将郃阳都将刘士和与董重质等并列,可推测董氏所统领的主要为禁军,郃阳镇军应视为独立于该行营之外的军事力量。神策镇使以制将身份参与征讨,其特点在于军镇的独立性得以保留,镇使直接听从中央诏命开展军事行动。为解决镇军与其他藩镇军不相统属的问题,唐廷往往另行下达诏令,使其听从前线主将指挥。如阳惠元在泾师兵变后自河朔返回关中勤王,唐廷曾令其“与神策行营节度使李晟、鄜坊节度使李建徽及怀光联营便桥”,以讨伐朱眦。制将与其他征讨诸将可缔结成松散的联营,但未被编入行营或藩镇军中。不过,单一神策军镇将士如外出远征,所调动的士卒往往只有数百至上千人,仅能起到配合作用,唐廷更多是希望假授其禁军的旗号,令其奉天子之名参与征伐,他们可转战不同战场,成为诸道藩镇军所构建征讨体制的组成部分。

其二,编入藩镇。神策镇军参与征讨时,还可被整合入藩镇军,具体表现为镇使统兵移驻某藩镇,藩镇加号神策行营。早在大历五年,李忠诚被唐代宗任命为凤翔尹兼凤翔节度使,他本为入唐契丹贵族,永泰二年已居神策军行营都知兵马使、盩厔已来都防御使,入主凤翔后他辟署姜邑高为京西神策军使判官、段晏为神策行营兵马上都留后,可知此时凤翔亦设神策行营,这应与盩厔的神策镇军随李氏一同移镇有关。大历六年,随着节制三镇的李抱玉专任凤翔节度,该镇的神策行营名号当就此消失。兴元元年三月,京畿渭南商州亦曾加号神策行营,其节帅尚可孤早年为神策禁军大将,先后镇守扶风、武功,二镇后隶属神策军。建中四年,唐廷设京畿渭南商州节度使,命尚可孤领兵参与讨伐李希烈,泾师之变后尚可孤回师关中,被授予神策行营商州节度使,实质是将来自武功的神策行营并入京畿渭南商州,随着该年十月尚可孤去世,这一新的藩镇亦不复存在。贞元十四年,夏绥因长武城使韩全义移镇,一度也冠称神策行营。韩氏此前已兼领左神策军行营节度,出镇夏绥时唐廷诏令长武城士卒一同赴任,为安抚这批士卒,唐廷仍保留此军神策行营的名号。两年后韩氏受命征讨淮西,未带左神策行营节度之号,此后的夏绥节度使亦未再兼领左神策行营节度,自此夏绥已蜕去神策行营的外衣。神策镇军如按藩镇军体制进行组织化,镇使与镇军之间的隶属关系亦随之解除,他们被重新整合到以节度使为核心的武职体系中。在上述加号神策行营的藩镇中,神策行营商州节度使尚可孤在兴元元年参与收复长安,其后唐廷发布的露布中提及有神策行营商州节度都虞候彭元俊、兵马使贾慎金等,彭、贾二人应皆属随尚可孤外出转战的行营将佐。从职衔来看,二人仅带神策行营商州节度使下的武职,未保留其原有的武功镇军职,显示出军镇系统下的统属关系按藩镇体制重组后的状态,在此种整编模式下,神策军镇的独立性实际已彻底丧失。

其三,设立行营。对于多支神策镇军而言,最常见的组织化方式是组建行营,大体可分为两类组建方式:第一类为仅由神策军镇组成、偶有神策禁军加入的神策行营,第二类为由神策军镇与藩镇组成的混编行营。

文献所见第一类行营,共出现五次。一是永贞元年(805年),王叔文等任命范希朝为右神策统军,充左右神策京西诸城镇行营节度使,屯驻奉天。此时左神策军的实力在右军之上,且左军中尉杨志廉的任职要早于右军中尉孙荣义,在军中的势力更为稳固,王叔文等或是希望从实力稍逊的右军中寻求突破口,夺取对神策军镇的控制权。关于此次神策军镇行营的构成,杨翃墓志载“时属仆射范公统西京八镇,乃请公知衙事”,可知参与其中者为包括奉天在内的京西北八个神策军镇。彼时王叔文、范希朝等既无力掌控神策禁军,只能试图通过这一行营来指挥调度八个神策军镇的将士,使其入援京城。不过,在范希朝等人赶赴奉天后,由于宦官势力的阻扰,神策军镇将领并未听从其调遣,此后行营亦随之解散。

二是元和元年,宪宗命长武城使高崇文为左神策行营节度使,征讨西川刘辟。该行营由隶属左军的长武城与隶属右军的奉天、麟游等镇组成。根据部署,高崇文率五千步骑从斜谷路出发,从地理方位来看,这一路除长武城士卒外,可能还有来自麟游的镇军。左右神策京西行营兵马使李元奕领马步二千人从骆谷路出发,骆谷为连通长安西南至山南的通道,奉天位于该孔道正北,该路军发自奉天的可能性较大。该行营由分属左右军的军镇共同参与,或与二王八司马事件后俱文珍、刘光琦等先朝任使旧人,欲促成左右军的配合,建立功业,加快实现宦官内部权力更迭有关。

三是元和十五年十月,吐蕃寇略泾州时,唐廷“以右军中尉梁守谦为左右神策京西北行营都监,将兵四千人,并发八镇全军救之”。当时在任的左军中尉为马进潭,宪宗遇弑后原本实力与地位皆在左军之下的右军开始反超,这成为右军中尉梁守谦力压马进潭监统该行营的背景。关于此战中唐廷征发的八镇,张国刚先生认为是指位于京西北的八个藩镇。然据前引杨翃墓志,永贞元年唐廷已征发奉天等西京八镇组建行营,此次调遣八镇兵无非一仍其旧。此战结束后,唐廷“对军使索日进、程怀政、董重质、田颖、刘师贞并大将合六十七人,宴赐有差”,其中元和十年索日进居郃阳镇使,董重质、田颖分别是由武宁、忠武入朝的禁军将领,皆不属于京西北藩镇军。元和时期唐廷在征讨成德、淄青等重大战事中,方才征发五、六道藩镇军,此次吐蕃寇略泾州,战事规模并不大,如尽遣京西北八道藩镇军进行抵御,似稍违情理。结合梁氏的职衔,他所监统的应该是由部分神策禁军及京西北八个神策军镇的镇兵组成的行营军,而不包含京西北藩镇军,故用兵结束后,《资治通鉴》亦称“罢神策行营”。

四是大中四年(850年),宣宗任命河东节度使王宰为招讨使,征伐党项,参与此战的除河东士卒及诸道藩镇军外,又令“其属左右神策京西、京北诸镇,有控临党项处,缓急要兵,掎角相应”。其间,泾原副监兼护临泾镇□监杨居实,曾奉诏监抚长武城、崇信等镇将士行营,可知神策镇军实际也组成行营并参与到战争进程中来。

五是中和二年(882年)三月,僖宗以右神策将军齐克俭为左右神策内外八镇兼博野、奉天节度使。齐氏此前担任奉天镇使,其家族长期掌控自成德辗转移屯奉天的博野军,黄巢进攻长安期间他遣使诣凤翔节帅郑畋以求自效,后被授予此职。唐廷实际将战斗力尚存的奉天博野军与八镇的兵力重新整合,并组建行营,由齐氏出任行营节度使以抵抗义军。次年,僖宗委任王徽为大明宫留守,“帝诏陈许、延州、凤翔、博野军,合东西神策二万人屯京师”,守备长安的核心武力即包括这支以奉天博野军为主力的行营军,不过黄巢攻陷长安后,该行营已难觅踪迹。

就上述五次神策行营的组建而言,参与者可以是战场周边战斗力尚存的军镇,一般选任某一镇使或监军担任统领,也可以是作为固定组合的所谓八镇,多委派禁军将领或神策中尉指挥。行营幕府中文职僚佐可由主帅辟署朝官充任,在范希朝的幕府中有以户部郎中任行军司马的韩泰,太仆寺主簿出身的推官李位等,不乏名流。行营武职的构成则来源不一,其中有参与组建行营的军镇将校充任者,在高崇文统率的行营中,兵马使李元奕极可能为同期的奉天军镇将校,梁守谦任行营都监时曾“精选良将”,不乏有索日进这类出自八镇的将佐;亦有主帅辟请出自神策禁军的官员充当僚佐者,曾担任左神策散兵马使的杨翃即为范希朝奏请入幕,或以节度押衙的身份任知衙事。被编入行营后,各镇军将与镇使间的隶属关系维持不变。高崇文征讨西川时,直接听从其差遣的仍是他在长武城的将佐高霞寓、郦定进等人,其他军镇将士则通过镇使间接接受行营统帅调遣,时人描述此种统属关系称“本兵既少,兼统则多,将皆权隶,士非素抚”。军镇行营在外围又可与其他参战诸军组成行营,形成一种嵌套型统属关系。如用兵西川时,高崇文所统神策行营之上还有囊括两川、山南诸军的山剑行营,杨居实监抚的军镇行营应属王宰所统征讨党项行营的一部分。

文献所见第二类行营为神策镇军与藩镇军联合组建的混编行营。在四镇之乱中,德宗以东都、汝州行营节度使哥舒曜统兵万余人征讨李希烈,隶属右神策军的奉天、好畤镇军,与凤翔、邠宁、泾原等藩镇军一同被编入征讨行营。乾符元年,僖宗抽调长武城、鄜州、河东等道兵士赴剑南行营,“宜委高骈候到蜀日分布驱使”,即将长武城士卒连同其他藩镇军编入西川行营,以抵抗南诏。黄巢起兵期间,唐廷曾授予多名行营统帅指挥神策镇军的实权。广明元年(880年),僖宗命观军容使田令孜为左右神策军内外八镇及诸道兵马都指挥制置招讨等使,领兵把守潼关,将左右神策禁军、内外八镇军及长安附近勤王诸军的统领权,从官军最高统帅高骈手中分离,交由田氏。不过接受田氏调遣的实际仅有神策禁军三万及奉天博野军七千人,他们在义军的进攻下迅速溃散。中和元年二月,唐廷又加淮南节帅高骈为东面都统兼指挥京西京北神策诸道节度兵马制置等使,时值义军攻陷长安,据事后唐廷问责高氏称“直至京北、京西神策诸镇,悉在指挥之下”,可知唐廷已将京城东面诸路勤王军及京西北神策军镇的统兵权授予高骈,催促其领兵入关中,主持收复长安,然高骈此后仍迁延自守淮南,不久为宰相王铎取代。此时长安周边有余力对抗义军的是凤翔节帅郑畋,该年三月,郑畋被任命为京城西面行营都统,“时畿内诸镇禁军尚数万……畋承制招谕,诸镇将校皆萃岐阳”,同时他又与泾原、秦州、鄜延、夏州等藩镇结盟,传檄召天下兵,行营中统合了畿内神策军镇和京西北藩镇两种力量。不过,同年九月郑畋终为行军司马李昌言驱逐。

这一类混编行营的统帅主要由藩镇节帅或宦官领袖担任,行营往往仅设副使、行军司马、兵马使等高级文武僚佐,其规模愈大,组织构造反而愈松散。僚佐来源依兵力构成的差异各有不同,田令孜统兵赶赴潼关之时,行营的主体为神策禁军,他所举荐的僚佐亦是张承范等禁军将领。而郑畋主持的京城西面行营主要依赖藩镇军的加盟,泾原节帅程宗楚、前朔方节帅唐弘夫则被置于副贰的位置。神策军镇将校亦得到行营统帅的授命,在郑畋麾下,奉天博野军小校李茂贞被委以游逻之任,但大多仍是在统领本军的前提下自主行动,奉天镇使齐克俭此后驻营于兴平,威逼长安义军,李茂贞则统兵与义军战于龙尾坡。起初,参与组建行营的仅涉及一两个神策军镇,至唐末其规模呈现出扩大化趋势,这并非意味着这一军事组织的强化升级,反而是其军事功能走向衰弱的表现。

需格外注意的是,在唐廷组建的上述两类行营中多次有八镇参与,它们实为中晚唐时期长安周边尚存、深受王朝倚重的重要军事力量,在文献中又有西京八镇、内外八镇等不同提法。此八镇究竟指代哪八镇?在上引元和十五年梁守谦征发八镇兵抵御吐蕃的事例中,《资治通鉴》胡注曾给出一份完整的八镇名单:“左、右神策军分屯近畿,凡八镇,长武、兴平、好畤、普(闰)[润]、郃阳、良原、定平、奉天也。宋白所记与此稍异。”因元和八年以后普润不再隶属神策军,此名单实不足据。《资治通鉴》另载:“初……畿内有八镇兵,隶左右军。郃阳镇近华州,韩建求之;良原镇近邠州,王行瑜求之。”此条发生于唐末,据此同州郃阳、泾州良原似在八镇之列,然史料又称八镇在畿内,目前关于中晚唐时期畿内的范围尚存在争议,暂可认为狭义的畿内指京兆府,广义的畿内似还包括凤翔府,华、同、商州等地。元和十五年,索日进曾参与梁守谦统领的神策行营,郃阳或属八镇之一,良原应不在其内。以永贞元年八镇之说首次出现为界,除奉天、郃阳外,文献所见此年直至唐末几乎皆隶属神策军的京兆府军镇另有好畤、武功、醴泉、盩厔、蓝田、东渭桥六镇。永贞元年以前已成为神策军镇,但至晚唐因史料不足未能判定是否仍隶属神策军者,其中京兆府内有兴平、美原、华原、奉先、鄠县、昭应六镇,凤翔府,华、同、商州等境内另有麟游、天兴、扶风三镇。关于神策军镇的分布状况,参见图1。元和十五年,穆宗即位曾犒赏三军,“神策一十二镇将士”单独受赏,它们皆位于畿内的可能性较大,当时畿内神策军镇的数量应存在变动,而非仅有八个。

1  中晚唐神策军镇空间分布示意图

笔者推断德宗贞元后期曾对畿内神策军镇进行过整饬,将部分军事功能弱化的排除,择出八镇组成一常设的行营组合,由神策将军或神策中尉统领,在不排除记载缺失的前提下,八镇中除奉天、邰阳外,余下应在前举好畤等六镇及晚唐隶属状况暂未判明的兴平等镇之列。自永泰元年移屯京师苑中后、元和年间神威军并入之前,神策军一度仅位列宫城北衙六军之后,而非最接近皇帝的宿卫武装。泾师之变的发生暴露了畿辅宿卫力量的不足,贞元以后神策军不时外出征战,从京畿原本承担戊防功能的神策军镇中择出八镇并组建行营,令其专职拱卫宫城,显得颇为必要。兴元元年,德宗返回长安,随行人员有“金吾六军、神策四镇、三台八座、九寺公卿、十二卫将军、省阁郎署”,神策四镇指代哪四镇暂不明确,它与其他官署机构并称,为德宗组建常设行营的可能性较大,或属畿内八镇之前身。在贞元、元和之际,神策禁军的宿卫范围由京城步入宫禁,神策军镇则由辐射京西北到择要组建专事屏藩京师的行营,二者相辅相成,皆为唐廷重构长安整体宿卫体系的重要环节。

京西北地方行政治理体系中的神策军镇

除军事统属关系外,神策军镇在京西北地方行政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同样值得关注。神策军镇拥有一定辖区,依托城、军、镇、堡等设立的神策军镇,一般以镇戍所控制的范围为辖境。文宗时,符澈在长武城“城其外郭,楼其二门”,即以外郭之内为管控范围。设在州县治所的神策军镇,大约以军衙所在地为界域。各镇军衙的空间位置亦有差别,如盩厔早在大历元年已有神策行营,长庆初年“神策亦屯兵角居,俱称护甸”,甸指城郊外,盩厔境内的神策行营应设在县治城郭外。位于绛州闻喜县的神策军镇,则在元和三年经河中节帅杜黄裳奏请后移至县治,军衙与县衙同处一地。

神策军镇往往还占据一定的田地用于农牧活动。位于京西北的军镇可开辟屯田,如贞元后期,高崇文在长武城“划壤为寨,风尘不惊;彻田为粮,榛荒尽辟”,此类军屯主要分布在城郭之外。部分承担营田采造功能的神策军镇更是圈占较大面积的田地,如同州韩城县有神策军镇控制的用于牧马的渚田,在绛州龙门临河乡,元和四年右神策军曾上奏“河曲无居人田业,请为牧地”。这种为神策军镇所圈占的田地,不允许州县百姓涉足利用。宝历元年,有韩城百姓前往神策军镇控制的渚田牧马,即遭到军将的惩戒。此外,京畿一带部分民众挂籍神策军,如郿县多美田,“居民百一系县”,临溪驿所在谷口“夹道居民,皆籍东西军”,郿县在文宗大和初年已是神策军镇,所谓东西军即指左右神策军,当地民户大概就近接受神策军镇庇佑,而不属州县管辖。时人描述称:“今京兆二十四县半为东西军所夺,然亦不过籍占编民,翼蔽垦田。”民众借助神策镇军势力的保护,以图豁免租税、逃避杂役。大中年间,京兆尹韦博奏称“京畿富户为诸军影占,苟免府县色役”,所谓诸军应亦包括神策镇军。

要言之,神策军镇不仅设有军衙,且控制一定范围的田地、编民。自贞元六年唐廷造蓝田、渭桥等镇遏使印二十三纽,神策军镇事实上已具备地方政区所拥有的部分特点,并逐步获得一定的行政权限。在日常行政运作中,它们可直接向中央奏事而非经州县上达,如奉天、醴泉等镇皆曾有自主向中央奏报祥瑞的事例,甚至如盐州在列为神策军镇后,镇使获得可专达于上的特权。军镇中的重要事务往往需报请神策中尉裁决,由其代为向皇帝申奏,开成四年,蓝田镇使逮捕境内非法聚众的贺兰进兴徒党,即是通过左军中尉仇士良向朝廷奏报的。神策军镇的兵力调动亦需事先向神策中尉奏报,元和七年,翰林学士李绛即奏称“蕃寇方驱掠杀戮之际……方云入京,远取中尉处分”。永贞元年,王叔文等任用范希朝为京西诸城镇行营节度使,“会边上诸将各以状辞中尉”,宦者密令使者告谕诸将“无以兵属人”,体现出神策军镇通过神策中尉而非中书门下汇报、裁决军政事宜,已形成一条与州县不同的政务处理路径。

在供军给养方面,神策镇军所需资粮一般取自度支,在中晚唐中央财政时常面临困境的情况下,营田在军镇的钱粮供给中往往占据较大比重。贞元时期李良领兵屯驻普润,“务充国之屯田,省弘羊之经费。属连岁丰稔,储蓄巨万”,通过在塞上屯田积谷以解决资粮问题。除此之外,神策军镇或在朝廷授命下就近由所在州县供给粮赐。如长庆初年,郃阳镇所得军田难以佃用,唐廷命其所需军粟由同州境内七县均摊。作为权宜之计,晚唐神策军镇甚至可自行征收赋税。天复元(901年),昭宗颁布赦文,禁止左右神策军在两市征收杂税,“畿内军镇不得擅于要路及市井津渡妄置率税杂物,及牛马猪羊之类”,畿内军镇主要指神策军镇,它们在境内擅自征收杂税,积弊已久。由自行营田到取佃州县,进而自主征税,神策军镇在逐步攫取并扩大其财政支配权。

中晚唐州县军力较为孱弱,神策军镇又逐步分担起治安的职能。文宗大和四年,因京城频有盗贼,诏“宜令左右神策各差人与府县计会,如有盗贼,同力追擒”。诏令所言左右神策并非仅指神策禁军,应当还包括神策镇军,中晚唐不乏有神策镇军参与抓捕不法之徒的事例。如大和九年甘露之变后,李训出奔凤翔,为盩厔镇使宗楚所擒。前举开成四年蓝田镇使抓捕贺兰进兴及其徒党,亦曾轰动一时。县令与镇使在地方政务中承担不同角色,相沿成一种社会观念,以致后梁太祖有言:“令长字人也,镇使捕盗耳。”

神策军镇亦获得一定的独立司法权。大历五年,鱼朝恩置神策狱之后,除在京神策禁军外,神策镇军及入籍神策的外镇军民如若犯法,亦可交付神策军科决,州县官府难以介入,史称“自神策兵分镇畿县及近甸诸州,若群牧采造之名,其类不一,干法乱政,为蠹颇甚”。如武功自列为神策军镇后,“于是畿民多籍神策军,吏以其横,类假借,不敢绳以法”。元和十三年,京兆少尹知府事崔元略奏称,诸司、诸军、诸使追捕府县人吏百姓后,“近日多不行文牒,率自擒捉,禁系之后,府县方知”,其中所谓诸军亦当涵盖畿内神策镇军。对于部分牵连较广的重要案件,如开成四年蓝田镇使逮捕贺兰进兴徒党后,便交付军司推勘,上报神策中尉奏请定罪,台司被排除在审判流程之外。至于日常的小规模纠纷,大约在军镇内部推鞫判决,郭继洪任灵台镇马步都虞候先锋使时,“每有推鞫,多设慈悲,无便不从,有门必救”,原本职在刺奸督察的都虞候亦扮演起鞫狱的角色。不过,神策镇军及入籍吏民犯法,经军司科决后,往往可获得宦官势力的庇护,这成为京西北地方行政治理中的重要隐患。

获得部分行政职权的神策军镇,与州县官府间的关系呈现出两面性。一方面因挂籍神策的吏民可凭特权干扰吏治,导致双方关系颇为紧张。这种紧张关系在财政领域表现为州县与军镇围绕地方财税支配权展开博弈。如良原镇军原本自华州移驻而来,元和三年归入神策军后,仍由华州频年供给军粮,后经刺史高郢奏请得以罢免,将神策军镇从州县财务中剥离。武功居民多入籍神策,大中、咸通之际,神策军士尚君庆逋赋六年而不送,经县令李频惩治后,豪民屏息,此举实质是引导挂籍神策逃避赋税的民户,向州县赋税体制回流。在司法层面,州县官则力图破除神策军镇的狱讼特权,将镇军及入籍吏民重新纳入州县狱讼系统中来。如奉先县民曹芬入籍北军,因醉酒施暴引发命案,为县尉窦参杖杀,使辖境安宁。京畿地方官通过绳治神策军镇势力获取治绩者多有其例,但不免因此开罪军司而遭贬斥。大约在文宗、武宗之际,同官县令李璞因杖责境内神策军镇将士,为军司所奏,左迁澧州员外司户。较之入籍吏民,州县处置神策镇军时所遇到的阻力往往更大。在日常行政交涉过程中,因军人素无仪节,易于与服膺礼法的州县文官产生冲突。贞元后期武元衡任华原县令,“时畿辅有镇军督将恃恩矜功者,多挠吏民”,以致武氏不得不称病去职。咸通年间陈鲂任奉天县令,境内有神策镇军及内官驻守,“虽应接不暇,而侵斥日至”,陈氏持正应对,方才赢得镇军的礼遇。

另一方面,神策军镇亦可参与关内州县的地方治理。在近畿一带,部分地方工程往往由州县官与神策镇使共同完成。长庆四年,神策都虞候史惟最与好畴县地方社邑共同出资,修造佛顶尊胜陀罗尼经幢,经幢上有好畤县令、好畤镇使及监军使等人的题名,可见这是一次由县级官员与神策军镇协同参与的佛教信仰活动。个别神策镇使在保境息民方面卓有功绩,影响力甚至不逊于本县长官。咸通十一年毛孟安任盩厔镇使,未经两年“遂使一镇来苏,疲人乐业”,以致因病离任后镇县官僚、百姓军人皆为之感怀。另有部分神策军镇因设在唐蕃边境等边远地区,州县官府力有不及,难以深入管控,军镇往往可代替州县治理邑民。崇信城在原州境内,该州几经陷落,“是镇虽南卫封畿,而北界蕃漠,郡邑之理,所不能至”,当地军吏、百姓财用相侵,积弊已久,大约在乾符年间马国诚出任镇使后,“先安百姓而次励将卒,不一年而公给充羡,百姓安□”,他代替州县长官理政,妥善处理了军士与邑民间的矛盾。

由于神策军镇获得了部分行政权限,为避免其与州县官府在地方治理中产生争端,唐廷有时亦试图主动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为解决双方争夺编户的问题,贞元时期朝廷试图对入籍诸军的人丁数予以限制,元和二年以后唐廷多次下令处置诸军、诸使、诸司影占人户、逃避州县色役之事,规定已投名诸军、诸使者需解还府县,并禁止强夺百姓入军,神策军镇影占的民户亦当在唐廷管束的行列。在捕盗及狱讼事务方面,中央则试图加强神策军镇与府县之间的协作,德宗在位时即下令神策诸军抓捕盗贼奸邪,事关府县者需具状申奏。贞元七年,诏神策等军将士自相讼,由军司推劾;与百姓相讼,则交由府县推劾。文宗进一步明确双方在捕盗过程中的分工,规定所捕寇贼需先送府县推问,再牒送本司,“其外县有军镇处,亦准此处分”。唐廷试图贯彻军司、府县不相侵的原则,在神策军镇参与地方事务的场合,则优先保证府县权力的正常行使。

 语

中晚唐时期的神策镇军与神策禁军应被视为一个整体加以理解。安史之乱后,唐代军事制度的一个突出变化是节度使军事体制由边区向内地扩展,进而向不同层级的军事组织渗透,神策军亦不可置身于这场变革之外。奉天之难后,仿照六军体制构建的大将军、将军等各级武官逐渐阶官化,实际维持运作的是效法节度使军事体制组建,由判官、兵马使等领衔的各类文武使职。与藩镇军类似,神策军亦愈发仰赖招募而来的官健,不仅引入与之相近的职级及统率体系,普遍设置监军,还采用行营等组织化方式。总之,该军被赋予鲜明的节度使军事体制的特征。此外,依照左右军在本军内部各自迁转的规则,神策禁军与神策镇军之间维持着相对有序的人事迁转。神策禁军的出镇是神策镇军的一个重要来源,而一旦长安政局发生动荡,当权者亦可将神策镇军整编后入援,暂代神策禁军承担宿卫职能,双方的性质及功能可互相转换,二者共同构成作为统一整体而存在的神策军。

事实上,与依托职事官运作的北衙六军体制相较,仿效节度使军事体制重组神策军,可确保唐廷更为高效地调配兵力、资粮,组建实力更强可用于参加野战的军团。因而,中晚唐神策军能成为朝廷倚重且足以威慑藩镇的力量,不仅在于其一度拥众十五万,与单一藩镇军相较具有数量上的优势,更在于它有效整合了神策禁军与神策镇军两种武力,并采用与藩镇军类似的组织构造及运作机制。唐末随着依托藩镇体制构建的动态平衡被打破,神策军亦迎来衰亡的命运。天复三年,宰相崔胤连同宣武节帅朱温屠戮宦官,停废左右神策军,内外八镇军亦被悉数归并入六军,其余神策军镇大体被关内藩镇兼并。中晚唐存在于中央、诸道、县镇等不同层级的军事组织,并非彼此孤立存在,而是逐渐启用相近的组织构造及组织化方式,在朝廷的人事迁转及军事活动中建立起密切联系,它们随安史之乱后唐廷重建统治秩序的努力发展起来,不约而同地在唐末动荡中逐渐式微,其中所蕴含的关联值得深入发掘。

原文载《史学月刊》202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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