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东汉以来盛行的立于坟前、用以记录人物生平及表彰其功业德行的石质墓碑,向来被认为是由先秦时期的丰碑演化而来。但这一看法不断受到坟墓形制演变和考古发现新成果两方面的挑战。先秦时期流行纵向深埋式的竖穴墓,需借助支架将棺椁平稳下放到坑底,丰碑主要是作为辅助棺椁下降的实用工具而存在的。从战国时期开始,横向式的室墓渐趋流行,丰碑日益失去存在的必要。且由文献记载和出土实物来看,丰碑为木质的,其物理形态和具体功用均与后世的石质墓碑差异很大。更重要的是,西汉时期,中国的祭祀制度也开始由庙祭向墓祭转变,墓地在丧葬活动中的地位变得极为重要,子孙和门人为纪念亡故的先人,多共同出资采石树碑、铭功表德,墓碑应运而生。由此可见,墓碑的出现是中国古代坟墓形制由竖穴式椁墓向横穴式室墓和祭祀空间由宗庙转向墓园以后的结果,无论生成过程还是树碑目的,都反映出早期的石质墓碑是一种社会化的产物,与先秦时期实用性极强的丰碑没有必然联系。
关键词:宗庙;墓葬;室墓形制;墓祭;石质墓碑
墓碑作为中国古代最重要的饰终礼典之一,向来备受关注,其生成过程却不明朗,产生时间也难以确考。从东汉时起,坟前立碑纪念亡者,已是习见之事。刻于东汉时期的墓碑仍有很多传世,如乙瑛碑、张迁碑等,东汉后期还出现了蔡邕等以撰写碑文名世的文学家。但石质墓碑究竟是如何产生的,至今依然混沌不明。学界习惯上认为墓碑是由先秦时期的丰碑演化而来的,东汉末年的刘熙已开其端,他在《释名》中指出原本用于引棺下葬的丰碑,被后人当作了书写亡者功业的载体:“碑,被也。此本葬时所设也。施鹿卢,以绳被其上,引以下棺也。臣子追述君父之功美,以书其上,后人因焉。故建于道陌之头、显见之处,名其文,谓之碑也。”后代学者关于墓碑渊源的看法,基本都沿袭了刘熙的观点,如明代徐师曾认为:“古者葬有丰碑,以木为之,树于椁之前后,穿其中为鹿卢而贯繂以窆者也。《檀弓》所载‘公室视丰碑’是已。汉以来始刻死者功业于其上,稍改用石,则刘勰所谓‘自庙而徂坟’者也。”刘、徐二人的说法均是就墓碑形制的演变而言的。但我们依据新发现的考古资料以及先秦至两汉时期墓葬形制的演变,认为这种看法可能并不符合实际情况。
据文献记载,先秦时期的丰碑多直接砍伐原木为之,其主要功能是辅助棺椁平稳地下降到墓穴底部。丰碑上设穿,穿中插入横木,埋设棺椁时当作辘轳之用。《礼记·檀弓下》:“公室视丰碑,三家视桓楹。”郑玄注:“丰碑,斫大木为之,形如石碑,于椁前后四角树之,穿中,于间为鹿卢,下棺以繂绕。天子六繂四碑,前后各重鹿卢也……斫之形如大楹耳,四植谓之桓。诸侯四綍二碑,碑如桓矣。”又,《礼记·丧大记》:“君葬用輴,四綍二碑……大夫葬用輴,二綍二碑……士葬用国车,二綍,无碑……凡封,用綍去碑负引。”郑玄注:“比柩车及圹,说载除饰,而属绋于柩之缄,又树碑于圹之前后,以绋绕碑间之鹿卢,挽棺而下之。”可见丰碑主要是被当作下葬时的支架而设立的,在早期葬礼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1986年在陕西省凤翔县南指挥村秦公一号大墓(墓主为秦景公)椁室南北两侧出土了两根残存的无字木柱,高1.7—2米、直径0.4米。由出土实物来看,这两根木柱极为粗壮,呈圆柱形,树皮均未剥除,接近原木。学界一致认为这两根木柱就是丰碑,其作用即辅助棺椁下葬。秦公一号大墓的发现者韩伟等认为:“斜立于墓穴南北两侧的两根长木,是史书记载的‘四綍、二碑’的碑,是作为下放棺木所用的,这是我国首次发现的木碑实物。”陕西历史博物馆马振智副馆长也说:“一号大墓的二个木碑分别植于主椁室南北两侧的三层台上,都是残留有树皮的原木。残高1.7—2米、直径0.4米。下端埋入土内,上端倾斜伸向椁室,其用途为下棺是显而易见的,亦合诸侯二碑之礼……根据主椁室东西狭长,南北窄短的形状来推测,如果植碑于主椁室前后(东西),则由东墓道(主墓道)下棺的运送随葬品时,必然受阻而不便。所以,植碑于左右两侧应是合理的。”山东省博物馆的王思礼、赖非亦云:“下棺用的木柱是很粗大的……实物有陕西秦公大墓的木柱(碑)为证……埋在墓圹的两边,为下棺时系绳以保持平稳所用。”由此可见,先秦时期的丰碑是木质的,且多为原木,呈圆柱体,往往未经打磨,表面也较为粗糙。丰碑分别树立在墓穴的两边或四角,贯以横木,类似于井上的辘轳,主要用于辅助棺椁下降。
王思礼等人也因此对墓碑源于丰碑之说提出了质疑:“刘熙虽然说木柱(碑)也用于书写死者功德,但他未必见过下棺用木柱(碑)上的字,极可能根据存在于汉代的‘表木’而说的。该是为了解释流行于东汉功德碑之起源而作的推测。虽说不能完全排除它们之间或有某些引发关系,但似乎有些牵强。”由秦公一号大墓出土的丰碑实物来看,无论其材质、形制还是具体功用,都与后世的墓碑截然不同。后世用来记录人物生平、兼有歌颂墓主丰功伟业的石质墓碑是否由作为实用工具的木质丰碑演化而来?不禁令人生疑。笔者以为,要考察墓碑的起源,需要从坟墓形制的演变和祭祀空间的转移两方面入手。
一、坟墓形制的演变与丰碑功能的蜕化
中国最早的坟墓是没有封土的,《礼记·檀弓上》:“吾闻之,古也墓而不坟。”《周易·系辞下》:“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类似说法也屡屡见诸后世文献记载,如《汉书·刘向传》先引《周易·系辞下》中之语,然后进一步举证说:“殷汤无葬处。文、武、周公葬于毕,秦穆公葬于雍橐泉宫祈年馆下,樗里子葬于武库,皆无丘陇之处。”这就意味着最初的坟墓并没有后世那种高大的坟丘,下葬以后,与地齐平。此时墓碑、墓志等可以用于识别墓地的标志也还未产生,人们多于墓旁栽种青松、白杨一类的树木用以分辨墓地,所以《左传》中才有所谓“中寿,尔墓之木拱矣”之类的言论。从汉人临终前的嘱托中我们仍能够印证先秦时期存在着“墓而不坟”的埋葬方式。延熹六年(163),蔡邕为朱穆撰《坟前石碑》,记载朱穆临终前告诫其子务必要遵从古代不起丘坟的营葬方式:“古者不崇坟,不封墓,祭服虽三年,无不于寝,今则易之,吾不取也。尔其无拘于俗,无废予诫。”《后汉书·谢夷吾传》记载:“豫克死日,如期果卒。敕其子曰:‘汉末当乱,必有发掘露骸之祸。’使悬棺下葬,墓不起坟。”可见一直到东汉,也还有人为避免坟墓被盗掘而选择上古时期流行的“不崇坟,不封墓”的埋葬方式。
先秦时期盛行纵向深埋的竖穴式椁墓形式,坟墓虽然大都没有封土,但墓穴往往极深,且大多数坟墓没有墓道,墓坑也仅能容纳棺椁和必要的随葬品,不会挖得特别宽。据郑良树统计,殷商时代只有部分大型墓葬才有墓道,中、小型墓葬大都没有墓道,且流行窄坑甚至超窄坑,如安阳出土的160座殷商时代的小型墓葬,长方形窄坑有49座,其中10座墓坑的宽度只有长度的三分之一,6座墓坑的宽度还不足长度的三分之一,还有2座墓坑的宽度只有长度的四分之一。这些墓穴的深度大都较为可观,4米以上的就有65座,最深的197号墓深达7米,该墓长和宽分别只有3.01、1.7米,加之并无墓道,要想把棺椁平稳地下放至坑底并非易事。又如著名的妇好墓,南北长5.6米,东西宽4米,深达7.5米,无墓道,但椁即长达5米,宽3.4米—3.6米。墓坑的长、宽均与椁极为接近。这种埋葬方式,使得下葬时放置棺椁之人很难直接下到墓坑中。虽然部分竖穴式土坑墓墓壁上会有脚窝式台阶供人上下之用,但妇好墓一类的纵向深埋式的竖穴墓葬,墓穴极深,墓坑的规格也几乎与椁一致,即使送葬人员可以通过脚窝进入到坑底,也很难辗转腾挪,要想把极为笨重的棺椁垂直、平稳地放入墓坑中更是艰难。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办法即借助辘轳(丰碑)、绳索(綍)等工具辅助棺椁悬挂式下降,因此丰碑也就应运而生了。到战国时期,依然会有窄坑出现,如河北怀来北辛堡、四川成都羊子山甚至出现了口大底小的特大号长方形窄坑。此时的很多大型墓葬或无墓道,或有墓道,但较为陡峭,不仅不利于物品(包括棺椁)的搬运,连人的上下都极为困难。谢夷吾临终前告诫其子“悬棺下葬,墓不起坟”,正可令人想见当时依然有采用丰碑等工具辅助棺椁下降的具体情形。
但“墓不起坟”已非东汉时期主流的埋葬方式。从春秋晚期开始,坟丘式墓葬开始出现。至战国,平民的坟丘墓已经比较普遍。到东汉时期,上至王公大臣,下至平民百姓,都在使用坟丘式墓葬了。崔寔曾有感于礼法的丧亡,于《政论》中批评当时的丧葬情况:“乃送终之家亦大无法度,至用轜梓黄肠,多藏宝货,飨牛作倡,高坟大寝。是可忍也,孰不可忍?”还说:“古者墓而不坟,文武之兆与平地齐,今豪民之坟已千坊矣。”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崔寔虽然对这种现象极为不满,却仍未能免俗,不惜变卖田产为其父营造坟茔。《后汉书·崔寔传》记载:“初,寔父卒,剽卖田宅,起冢茔,立碑颂。”可见在东汉后期,坟丘式墓葬已经成为坟墓的主流,即使像崔寔那样猛烈批评丧葬逾礼之人,还是被丧俗裹挟了进去。
自战国时起,一些大型墓葬开始出现墓道,如洛阳西郊发掘的一座战国墓葬,“口大底小,四壁倾斜。墓口南北长10公尺,东西宽9.1公尺。墓底长7.9公尺,宽7.2公尺。墓口至底深12.5公尺。”如此深的四壁倾斜的墓穴,只能借助墓道方便棺椁的运送和人员的上下。该墓葬南壁正中有一条4.5公尺宽的墓道,“坡度最大不会超过三十度,可能只有二十五度,是一条很理想而且方便的墓道”。战国时期的不少国君生前即为自己营造陵墓,如《史记·赵世家》记载赵肃侯十五年(公元前335)“起寿陵”。《史记·秦始皇本纪》也说:“始皇初即位,穿治郦山。”帝王陵的规格都很高,不仅规模大,占地面积也广,并且多留有墓道,便于人员出入和棺椁的埋葬。穿山为陵式的坟墓更是使得悬棺下葬变得不再适用,丰碑自然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不仅大型墓葬如此,战国时期的小型墓葬也开始出现墓道,更加方便棺椁的运送。郑良树指出:“无论殷商时代,或是西周春秋时代,中、小型墓坑都没有墓道这种形制;可是,到了战国时代,不但中型墓坑出现了墓道,甚至小型墓坑也出现墓道(不是指洞室墓)。”
更重要的是,从战国时期开始,中国的墓葬形式开始发生变化——由先秦时期的竖穴式椁墓向横穴式室墓转变。“洞室墓绝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发展成功的,它一定是经过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逐渐演变蜕化而来。这种变墓坑为墓道,另辟洞室代墓室的形制,是战国才新兴的(殷商及西周春秋时代根本没有此形制),它一直蔓延到秦汉,成为秦汉的主要墓坑形制”。这种墓葬的洞室,最初只是放置明器和随葬品,但后来逐渐演变为放置死者的棺椁以及随葬品,竖穴之中空无一物。汉代以后,洞室墓又出现了新变化,“竖穴不但是墓道,洞室的前半截也是墓道,陈置棺木及明器的部位是在洞室的尾端(洞室深长)”。这种深长的洞室,意味着棺椁只能横向进入其中,不再需要丰碑的辅助。东汉以后,横穴式室墓又得到进一步发展和推广,几乎为社会各个阶层所使用。这也促使埋葬方式发生了转变,其中最为重要的变化就是室墓中出现了墓门和墓道,棺椁能够经由墓道横向推进墓室,改变了先秦时期用绳索捆住棺木悬挂式下葬的模式。高崇文指出:“汉墓中有许多是将棺横向推进棺室的,这一类的墓一般设有墓道,棺室设门,以便将棺横向进入。这样就改变了先秦竖向窆棺下葬的方式。”同时由于墓葬形制的改变,特别是券顶、穹窿顶的使用和推广,使得坟丘都可以在亡者生前营造好,而不必等棺材下葬以后再另起封土。一些“凿山为藏”的崖洞墓、砌为券顶的砖室墓以及石室墓的流行,使得棺椁能够“由墓道通过椁室门、棺室门横向送入棺室内,不必再用綍、碑、辘轳由上而下进行窆棺了”。可见,自从坟丘墓广为流行以后,丰碑不仅逐渐丧失了原有的实用功能,甚至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
二、上墓礼俗的流行与墓园的公共化
在坟丘墓流行的同时,祭祀空间也发生了转移,由原来的庙祭,逐渐演变为以墓祭为主。随着墓祭制度的确立和推广,墓园越来越成为一种公共空间。后人在墓园聚集缅怀亡者时,需要了解他们的丰功伟业和高尚情操,质地坚硬的石质墓碑已经成为了现实的需要。
墓祭,即后世所谓的“上墓”“上坟”,迄今为止,学界对其产生时间尚未达成共识。对于上古时期是否存在“墓祭”,汉魏时期的学者似乎并无争议,王充认为东汉以前均以庙祭为主,墓祭是到东汉才开始出现的丧葬习俗:“古礼庙祭,今俗墓祀。”蔡邕在《独断》中提出:“古不墓祭,至秦始皇出,寝起之于墓侧,汉因而不改。”《后汉书·礼仪志》也说:“古不祭墓。”一直到清代的顾炎武仍认为“古不祭墓,皆设于庙”。他指出:“古人之至于墓,皆有哭泣哀伤之事。而祭者,吉礼也,无舍庙而之墓者也。”但阎若璩则认为“古有墓祭”。赵翼也持“古有墓祭”之说,认为虽然三代以前并无墓祭,但春秋战国时期墓祭开始出现。现代史学家多持春秋战国时期已有墓祭之说。吕思勉曾指出墓祭风气起源甚早:“然谓古不祭墓,则非其实也。”“庐墓盛于汉世,固不免于矫诈而沽名,然谓其俗不原于古,固不可也”。杨宽也主张“春秋战国之际民间确实已开始推行墓祭”。
虽然学界对先秦时期是否存在墓祭仍有争议,但毫无疑问,至东汉为止,墓祭已经成为朝野上下普遍流行的礼俗:在朝廷,有所谓的“上陵之礼”,在民间有所谓的上墓之俗。东汉时期朝野上下都十分重视墓祭,朝廷之所以推行“上陵之礼”,是两汉时期豪强大族势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东汉初年所以会实行隆重而大规模的‘上陵礼’,确立以朝拜和祭祀为主要内容的陵寝制度,是和西汉中期以后豪强大族势力的发展,东汉政权以豪强大族作为其基础有关的”。豪强大族把上墓祭祀祖先当作巩固大族团结的手段,进一步促成了上墓习俗的推广。东汉政权的建立者和上层官僚本身就是西汉时期的豪门大族,其家族内部极有可能已存在上墓祭祀先人的做法,因此等政权稳固以后,将上墓习俗演变为上陵之礼,也是在所必然。《后汉书·礼仪志》记载,光武帝刘秀去世以后,葬于原陵。其子汉明帝有感于光武帝再也无法见到四方臣僚的朝拜,因此就把每年元旦举行的“元会仪”搬到原陵举行,将民间疾苦、善恶风俗等等向光武帝“报告”,“庶几先帝魂神闻之”。除了元旦的“元会仪”之外,很多原先在宗庙中举行的祭祀活动也都搬到了墓地进行。“东汉政权创立的由皇帝率领公卿百官以及各郡上计吏的上陵朝拜祭祀典礼,就是为了把代表豪强大族势力的公卿百官和各郡官吏团结在东汉皇帝的周围,用来作为巩固统治的一种手段”。
“上陵之礼”的推行,意味着墓祭得到了官方的正式承认,也日益成为一种常用的祭祀典礼。虽然顾炎武对“上陵之礼”颇有微词,认为这种做法破坏了古代的礼制:“此特士庶人之孝,而史传之以为盛节。故陵之崇,庙之杀也;礼之渎,敬之衰也。”但不可否认,随着国家对“上陵之礼”的推崇,民间对上墓习俗也更加重视。王充《论衡》记载当时有所谓“被刑为徒,不上丘墓”之说,并指出徒不上丘墓有二义:“愧负刑辱,深自刻责,故不升墓祀于先。古礼庙祭,今俗墓祀,故不升墓,惭负先人。一义也。墓者,鬼神所在,祭祀之处。祭祀之礼,斋戒洁清,重之至也。今已被刑,刑残之人,不宜与祭,供侍先人,卑谦谨敬,退让自贱之意也。缘先祖之意,见子孙被刑,恻怛憯伤,恐其临祀,不忍歆享,故不上墓。二义也。”就中可以看出,王充生活的时代,社会上对墓祭是非常重视的,受过刑罚之人根本没有资格“上墓”,因为“上墓”的目的是为了供侍先人,先人如果见到受过刑罚的子孙,则会“恻怛憯伤”。因此当时的习俗禁止他们“上墓”,以免“惭负先人”和“恐其临祀,不忍歆享”。人们之所以对“上墓”如此谨慎,正体现出这一习俗在他们心目中的重要性。
从战国中后期开始,宗庙的重要性逐渐减弱,很多原本在宗庙中进行的活动都搬到了朝堂,宗庙只成为祭祀祖先和王族内部举行传统礼仪的处所。这时逐渐出现了将宗庙中的庙、寝分离,迁移到陵园附近和陵墓的边侧或顶上,从而使宗庙和陵墓相结合的做法。到了东汉,特别是经过汉明帝和汉章帝对宗庙制度的改革,一些在宗庙中进行的祭祀典礼也移到了陵墓之中,宗庙的祭祀功能日渐削弱。巫鸿指出:“由于这一系列的改革,‘庙’在东汉时期的地位下降到最低点,而‘墓’终于成为祖先崇拜的绝对中心。”
随着“上墓”习俗的广泛流行,民间的一些祭祀活动,也大都搬到了墓地。“至东汉,墓、庙之严格区分消失,墓地成为魂(神)、魄共同的居处”。“墓地由凄凉沉寂的死者世界一变而为熙熙攘攘的社会活动中心。供祭既日月不间,大小公私集会也常在墓地举行”。因为很多祭祀工作都改在了坟墓进行,所以墓园的规模就要造的很大,并且有很多附属建筑。由图1可以看出,当时墓园中的建筑物已经是非常完善且繁复的了。
图1 沂南画像石墓的画像中建筑图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最右边竖着一根华表,上面拴系着马匹。另外一边的左侧有一个大架子,上面挂着各种已宰杀好的肉类,架旁还放有祭祀用的器皿。我们知道,碑的三种初始形态中有一种就是用于宗庙门口以拴系牲口。《礼记·祭义》:“祭之日,君牵牲……既入庙门,丽于碑。”孔颖达疏:“君牵牲入庙门,系著中庭碑也。王肃云:‘以编贯碑中,君从此待之也。’”亦即郑玄所谓“凡碑引物者,宗庙则丽牲焉,以取毛血”者也。而到东汉时,祭祀活动已经移到墓园举行,此时祭祀用的牲口,很可能也会像这两匹马一样被拴在华表之上,便于厨师们就近宰杀和取毛血。这就意味着原本用于宗庙拴系牲口的石碑也逐渐失去了最初的功能。
上墓习俗的流衍,使得墓园日益变成一种公共空间。随着墓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很多家族的集会也都搬到此处进行,或宴饮娱神,或缅怀先人,现存为数众多的汉画像石,即是明证。先人的丰功伟绩和高尚品德需要充分地向后人展示,加之在当时,刻石记事、刻石纪功的风气早已形成。因此,墓碑的树立似乎已成为丧葬制度改革以后必不可少的环节。
三、石质墓碑的产生及其社会化属性
中国石碑起源的时间很早,但最早的碑石之上均无文字,重在突出其象征意义和纪念性。有文字的称为刻石,如秦刻石、西汉刻石等,司马迁在《史记》中也均用刻石、立石称之,从未将刻有文字的石块称为碑。这说明在秦汉时期,人们是将碑和刻石当作两个不同概念区别对待的。
早在上古时期,中国的先民就使用竖立的石块象征土地神,或称作“社”,具有守护神性质。社有社主,各个时代象征社主的物品不一。《淮南子·齐俗训》记载:“有虞氏之祀,其社用土……夏后氏其社用松……殷人之礼,其社用石。”可见商朝人用竖石表示社主。俞伟超认为1965年江苏铜山丘湾发掘的商末遗迹中发现的四块天然大石以及1977年连云港市西南锦屏山山麓的将军崖发现的三块天然巨石,均为古代社祭所用的社主。2014年陕西周原遗址发掘的一座西周时期的大型建筑基址北侧正中树立一块长方体立石,残存部分尚有1.89米,孙庆伟推测其总高度可能高达3.32米,并指出“如此巨大的一根立石显然不会是普通之物,把它看作是社主无疑是最好的解释”。
其后,人们逐渐开始对天然石料进行修饰,公元前4世纪的中山王墓石碑(又称公乘得守丘刻石)高0.9米、宽0.5米、厚0.4米,碑面较为平整,顶部略圆,左上方有凹痕,不仅人工雕凿的痕迹明显,还刻有铭文,李学勤释作:“监罟尤(囿)臣公乘得,守丘亓(其)臼(旧)(将)曼敢谒后尗(俶)贤者。”意为“为国王监管捕鱼的池囿者公乘得,看守陵墓的旧将曼,敬告后来的贤者”。秦代以后,在石头上刻录文字,刻石记事、刻石纪功的做法已较为盛行,现存秦代的刻石尚存著名的峄山刻石、琅琊台刻石等。原石已毁,仅有文字留存者则更多。这种传统对后世的影响很深,西汉时期也出现了很多著名的刻石,如《鲁孝王刻石》《扬
买山刻石》等等。这些刻石虽然还是以记事为主,但对石质墓碑的生成应当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从现存两汉时期的一些祠堂和画像石上的题记来看,当时已经出现了题刻在石头上,简单记录人物生平的石刻。如山东汶上县出土的《路公食堂画像》:“□□元年二月廿日□□□□□□□□荆路公昆弟□天凤三年立食堂路公治严氏春秋不逾。”虽然有阙文,但时间和主要人物的事迹还是清楚的。天凤三年(16)属两汉之交的新莽统治期间。到了东汉,类似的题记就非常普遍了,而且内容上也有了大幅扩充,不仅会简单记录亡者的生平,还对立祠者的孝行和子孙的哀悼之意有一定表述。与祠堂或墓室中重在表达致哀之意的文字相辅相成,树立于坟墓之外、完整记录亡者生平事迹、特别是凸显其丰功伟绩或高尚情操的石碑已经是呼之欲出了。
上文曾及,丰碑多为木质,宫庙之碑以及商代的社主则多为石质。就现存实物而言,东汉时期的墓碑均为石质,那么它到底是不是由这几种初始形态的碑演变而来的呢?笔者以为首先要考察一下汉人的树碑目的。通过东汉时期一些碑文结尾处的说明,我们可以对树碑目的有一定了解。早期的墓碑,来源比较复杂,既有亡者的子孙、弟子、友人所立者,也有地方长官、故吏之子、子孙之门人等共立者。子孙所立之碑,往往立足于表达对亡者去世的哀悼之意,如《汉司隶校尉鲁峻碑》结尾云:“息叡不才,弱冠而孤,承堂弗构,析薪弗何,悲《蓼莪》之不报,痛昊天之靡嘉,俯企有纪,能不号嗟,刊石叙哀。”其他人所立之碑,更重要的目的在于表德,如《后汉书·崔寔传》记载:“(崔寔)建宁中病卒。家徒四壁立,无以殡敛,光禄勋杨赐、太仆袁逢、少府段颎为备棺椁葬具,大鸿胪袁隗树碑颂德。”《后汉书·姜肱传》记载:“(姜肱)年七十七,熹平二年终于家。弟子陈留刘操追慕肱德,共刊石颂之。”《武斑碑》:“于是金乡长河间高阳史恢等,追惟昔日,同岁郎署……故□石铭碑,以旌明德焉。”《汉平舆令薛君碑》:“吏民其咨,咨君之德,乃建碑石于墓之侧。”《议郎元宾碑》:“于是族旧门人莫不伤瘁(下缺),立铭以咏君德。”天子有时也会亲自下令树碑,用以表彰亡者德行。《后汉书·窦章传》记载:“顺帝初,章女年十二,能属文,以才貌选入掖庭,有宠,与梁皇后并为贵人……贵人早卒,帝追思之无已,诏史官树碑颂德,章自为之辞。”至于曹娥碑的树立,更是基于地方长官对其孝行的表彰,《后汉书·曹娥传》记载:“至元嘉元年,县长度尚改葬娥于江南道傍,为立碑焉。”“东汉墓碑的立碑者中,最多的是门生和故吏……当时的一些官僚、豪强或处士多崇儒通经,都以名节相尚,互相标榜。士大夫和儒生或者本身就是经学大师,世代传经,收徒讲经。经师和官僚可以推荐自己的弟子门生去当官吏等,这些被举荐者,便是举主的‘故吏’。宗师和举主死后,正所谓‘师徒如父子’,其门生、故吏均要出钱为之立碑”。可见表达对亡者的哀悼之意并非早期墓碑的主要功能,表彰亡者的德行,以传诸久远才是最为重要的。
汉代的葬礼具有极强的公众性,巫鸿指出:“当丧家将墓葬、祠堂以及其他丧葬用具一一准备齐全,就可以举行公开的葬礼了。死者的朋友、同僚、门生分别在道路两边,注视着灵车通过,然后跟随着送葬队伍去往墓地。”地方官员去世后,送葬者多达数千人的葬礼亦较常见。上文曾指出,随着丧葬礼俗的变革,到东汉时,墓地已经日益成为一种公共空间。而亡者的子孙、友朋、门生、故吏需要充分了解亡者的品行、功业,并需要借助一种实物来表达对亡者的纪念:“这些来宾有时在墓地中立碑,在上面铭刻长篇文字,以纪念死者的德行,表达对死者家属的慰问。”因此他们在上墓的同时开始考虑为亡者树立墓碑。
在传播媒介极为有限的时代,要想使亡者的事迹能够传诸久远,最好的途径就是刊石颂德,现存东汉时期的一些墓碑,无不体现出此点。“保存至今的大约150篇刻在石碑上的汉代铭诔可说都是基于传名的目的而创作的。作者将文字刻在石头上,希望他们死去的友人或同事‘声名’恒久”。 “碑文遵循着一套严格的既定规则,是一种正式和公开的文本”。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汉代的墓地对外界开放,死者家族鼓励善意的人们前来瞻仰,以使得死者的名声及其家庭的德行能够广为传播”。正因如此,质地优良、较为坚固的石碑自然成了能够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选择,现在仍有不少汉碑留存,也从客观上证明他们的努力最终没有付诸东流。
从这个意义上讲,石质墓碑的出现也是丧葬习俗发生变革以后的必然结果,并且日渐深入人心。即使是一些明令死后遵循古制安葬,不起丘坟者,其家属一方面在祠堂中“备器铸鼎,铭功载德”,但另一方面依然会在坟墓前树立石碑,因为害怕“坟封弥久,夷于平壤”,所以还要“依德像,缘雅则,设兹方石,镇表灵域”。可见在坟前树立石碑,已经成为东汉丧葬习俗中的必备环节。随着上墓礼俗的越来越普及,墓碑也有了一定的社会化功能,甚至可以说,它们已成为墓园之中必不可少的建筑。不仅男子的坟墓如此,女子甚至童稚,其坟墓之侧均可立碑,成为后人凭吊的依据。立碑耗费巨大,如果子孙因为贫困,无力为亡者树碑,他人可集资为之,如《孝廉柳敏碑》:“君清节俭约,厉风子孙,固穷守陋……墓无碑识。建宁元年,县长同岁犍为属国赵台公愤然念素帛之义,其二年十月甲子,为君立碑,传于万基。”这种实例不仅反映出墓碑的社会化功能越来越强,也反映出了亡者生前的社交网络或社会影响。因此碑文不能写得过于私密,在记录亡者生平等基本信息之外,还应该包含部分能体现亡者公众形象的文字,“碑文强调死者的公众形象和立碑人对他的忠诚”。由此而生成的墓碑也与丰碑、宫庙之碑等具备实用功能的碑不同,“一座碑除了它的纪念意义外没有任何实际功能”。
至于碑石的来源,恐怕既非直接源自丰碑,也非直接用宗庙之碑或者社石。一来丰碑原为木质,且在东汉时期已逐渐失去存在的必要。加之几乎所有的墓碑,都毫无例外地强调其“石”的质地:“镌立石碑”“立碑刊石”“刊石树碑”“刻石立碑”。二来宗庙之中用于拴系牲口的石碑不像碑石那样打磨得光可鉴人,且随着上墓礼俗的推行,不一定树立在墓园中。因此东汉时期的多数石碑实际上以新采伐者居多,这在碑文中也有体现。如《先生郭辅碑》:“其季女明文,颍川之夫人也,感惟考妣克昌之德,登山采石,致于墓道,邑人缙绅,刻石作歌,昭示来嗣。”《衡方碑》:“于是海内门生故吏,□□□,采嘉石,树灵碑。”《孔宙碑》:“于是故吏门人,乃共陟名山,采嘉石,勒铭示后,俾有彝式。”都无一例外地强调立碑者“采嘉石”、在神道中树立墓碑的活动。囿于文体的局限,刻石细节虽未能在碑文中体现,但通过祠堂题刻中的描述,我们也能够对刊石树碑的情形有大致了解。新出土《许卒史安国祠堂题记》记载:“募使名工高平王叔、王坚、江胡,□石、连车,采石县西南小山阳山,琢砺摩治,规矩施张。”采石工作结束后,还要经过连月的打磨才能最终将题刻完成,不仅费时费力,花费亦多:“作治连月,功夫无亟。贾钱二万七千。”可见刻石耗费的人力、财力之巨。该石仅仅是用作祠堂的盖顶石,与立于地面的石碑比起来,规格不算太高,“石高六八厘米,宽一〇七厘米”且“文字甚率意”。严整墓碑的造价之高和工艺的繁复程度更是可想而知,也绝非普通家庭能够承受,因此众人共同出资为亡者立碑也就不足为奇了。单从这个意义上讲,汉代石质墓碑之所以会大量出现,与其树立过程中体现出的社会化属性密不可分。
结语
通过本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随着坟墓形制的演变和丧葬习俗的改革,原本用于丧葬、起到辅助棺椁下葬功能的木质丰碑,至汉代已经失去了存在的必要。石质墓碑出现的时间较迟,与先秦时期大量使用的丰碑存在时间上的断裂,墓碑应该并非由丰碑转化而来。石质墓碑之所以会生成,与殷商时期以石为社主和秦汉以来刻石纪事传统密切相关。
由于汉代丧礼和墓园的开放性,很多墓主去世后都有庞大的送葬队伍,加之汉代以后,很多祭祀活动也转移到墓园举行,墓地已经日益成为一种公共空间。墓主的家属、门生多共同出资,采石南山、招募名工为其树立墓碑,并请名家为其撰写碑文,以寄托哀思、表彰墓主的功业德行。汉代大量出现的石质墓碑,究就其产生机制而言,是一种社会化作用的结果。
[原文载于《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1期,作者:孟国栋,武汉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