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军:党史研究学术论文写作中的结构布局问题评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7 次 更新时间:2026-03-21 22:58

进入专题: 党史研究   学术论文写作   结构布局   写作方法  

吴志军  

摘要:党史研究学术论文的结构布局承载着历史研究对象的发展脉络和内容体系,其本身就是“历史逻辑”的基本表现和主要载体,故而需要研究者高度重视和持续强化以历史时间、历史分期、历史脉络和历史逻辑等要素为核心依据的论文写作结构,不断增强论文结构布局的“历史性”“历史感”,积极改善和优化“结构化写作”“结构性论文”的写作理念,努力提升论文结构诸要素的科学写作能力,并在此基础上明确结构布局写作的若干基本原则,比如“自然过渡原则”“顺畅叙述原则”以及最为本质的“逻辑(学)原则”等。

关键词:党史研究学术论文;结构布局;写作理念;历史学规范;逻辑本质

作为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主要载体之一,学术期刊论文最为讲求原创性,旨在突破既有研究格局,故而其写作理应充分考量结构布局的科学性,毕竟论文各部分内容不能是完全的并列关系,更不能是杂乱无章的信息堆砌,“结构实质是作者思路的具体表现,是作者认识客观事物规律的具体表现。作者思路清晰,结构必然有条不紊,写起来自然顺理成章;思路不清,结构必然紊乱,写起来牵强附会,捉襟见肘。总之,疏通思想,安排结构是写作过程中一个重要步骤”。就党史研究的历史学化追求和发展方向而论,如何形塑主题和史料之间的配合与呼应关系,如何打造逻辑严谨、衔接顺畅、层级分明、彼此支撑的论文结构,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论文的整体学术气象。学术论文的结构布局负载着历史研究对象的发展脉络和内容体系,直接反映了党史研究历史学化的基本面貌和形态,集中展现了研究者在搜集、整理、解读、组接和统合史料等方面的核心考量和学术侧重点,彰显着研究者对于“历史逻辑”的发现或建构能力以及整体的学术研究水准。无论从哪些角度来看,党史研究学术论文的结构布局都直接而深刻地承载着“历史逻辑”,甚至在某种意义上观之,结构布局就是“历史逻辑”本身,其重要性是非常显著的。但在具体的党史研究学术期刊编辑以及相关的阅读和研究工作中,笔者也深切地感受到很多论文在结构布局以及相应的内容设置等方面存在的诸多不足。鉴于此,本文不拟构建有关学术论文结构布局问题的整全性理论框架,仍然集矢于笔者在编辑工作中发现较多、感触较深的若干突出问题,就此作出一些讨论和评析,期待引起党史学界关于学术论文写作理念和技艺的学理化探讨。

一般而言,学术论文的结构布局往往与论文主题的类型、性质、史料基础以及研究者的论证导向和书写偏好等多种因素相关,当然是因人、因时、因势、因事、因文而异。但是,如果从党史研究学术化的本质就是历史学化以及党史研究的学术未来取决于这种根本性机制的不断强化和持续完善等核心思量出发,那么党史研究学术论文最好选择那种以细致还原特定史事的发展过程、建构科学的历史演进逻辑为主旨的写作结构,最好能清晰地突出“历史线”“时间感”,并在充分观照历史背景的基础上,将与特定史事相关的几乎所有历史元素纳入一种复合性、综合性的历史图景,极力营造历史氛围、历史感觉和历史逻辑。党史研究者必须充分意识到,“时间感”是“历史感”的基础,“没有时间感的历史著作……只是一种‘半历史’”,“时间的新概念形成后,历史学才可能受磨炼而脱胎换骨成为一门科学学科”。如果意欲研究的党史问题,学界尚缺乏比较成熟的前期成果,历史脉络尚未得到充分清理,特别是论文主题所涉时段较长,那么新情势下的研究和写作就更应该优先厘清历史事件的时间线索和演进过程,努力凸显特定问题的历史分期,争取采用“以历史线索带动具体叙事”“以历史分期突出历史内容”“以历史演变彰显历史逻辑”的写作思路和结构布局,因为“对脉络的追求是历史学科的一个显著特点”,“从时序或过程的角度思考就是以史学的方式思考”。实际上,即使论文主题所涉时间较短,在很多情况下也仍然可以按照历史发展的自然演化和起承转合写下来,这完全取决于研究者搜集、解读和组合史料的基本功夫。这既是党史研究追求和实现历史学化的基本标志之一,也是不断提升党史研究学术水准的题中应有之义。20世纪80年代以来,此类历史学化学术论文及其结构布局的理念和方法,业已获得党史学界的广泛接受,产生了大量值得后世研究者学习和仿效的范文。

按照历史时间、历史分期、历史线索和历史发展进程写作的党史研究学术论文,对于包括期刊编辑和审稿人在内的读者来说,具有很多不可替代的作用和意义。“历史性论文”以时间的顺序演进和事件的自然过渡为主脉络,可以使读者相对容易而迅速地了解某个党史问题的基本知识和演进轨迹,结构布局和写作逻辑便会显得自然、顺畅,如果作者在此基础上还能充分观照相关的历史元素,则有助于读者理解特定党史问题在整个大历史脉络中所处的位置和方位,从而切实感受到论文主题本身的“重要性”“重大性”“独特性”,为精准评判论文的整体学术水平奠定基本的知识前提。否则,读者既无法判断一些历史信息的来龙去脉,也无由判断论文所涉及的“子问题”或“分项问题”是在何种维度上被置放在一起的,很容易导致论文各个部分的内容择取和写作逻辑显得比较突然或模糊。毕竟,“历史学的所有原创性和特殊性便在于理解前后之间的联系,假如不能至少是潜在地确定各部分日期的话,那么这种联系也就必定要解除了”。更重要的是,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就蕴藏在历史演进的“过程”之中,特定史事本身的自然嬗替正是后世研究者理解历史逻辑、汲取经验教训的主要载体,没有历史时间、历史分期、历史线索、历史过程等方面的充足研究,就很难真正理解和掌握特定史事的内在逻辑以及由是生发的一系列重要历史理论问题。譬如,改革开放初期的价格改革问题,虽然已有不少相关研究,但由于“对前因后果不甚了了”,并未触及价格改革的深层政策逻辑以及中国价格改革的独特性等本质维度,故而“价格改革相关研究的瓶颈就在‘脉络’问题上”,“当研究者把纵向的政策链条联系起来时,就更容易看出这一时期改革背后的政治逻辑”。

的确如此,对于宏观史研究和通史叙事尚不发达的党史研究领域来说,如何更好地“叙史”“叙事”的问题尤为突出,比如改革开放史研究就确实应该优先厘清历史事件的发展脉络,特别是首先从全国或宏观(而非地方或个案)层面全面清理一批重要历史问题的发展线索和逻辑理路。之所以如此重视历史过程和历史逻辑之间的深度关联,还有一种至为深远的因由,亦即“历史性”“历史感”往往是与“当代性”“今天感”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没有前者,就无法有效地获致后者,无法形成历史研究的问题意识以及由此彰显的公共关怀精神。退一步说,即使不考虑论文的“历史意义”,如果一篇党史研究学术论文以充盈的史料、清晰的脉络和顺畅的文笔,较为完整地梳理出了特定史事的发展过程,其实也就讲好了一个“故事”,无论对于读者来说还是整个党史研究而言,已经作出了属于自己的贡献。“讲”“好故事”、“讲好”“故事”的要求和愿景,可谓在本质维度彰显了党史研究学术论文的历史学底层属性。正因如此,有没有“历史感”,有没有“历史性”,是判别党史写作之研究取向和学术水平的主要标准之一。

为了持续增强党史研究学术论文的“历史性”“历史感”及其结构布局的科学化,研究者理应竭力将历史学论文的标志性要素发挥到相当充分乃至相对极致的地步,其中一个关键步骤就是合适、恰当、准确、有效的“历史分期”。历史分期是把握历史事件或其他历史研究对象之“变化性”“变动性”乃至“重要性”“重大性”“独特性”的根本标准之一,没有明显历史分期及其标识的文章不能算是典型的历史学论文。在某种维度上甚至可以说,如果无法对某个研究对象作出相对科学的历史分期,进而无法呈现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那么这样的历史问题可能无法构成“历史发生学”意义上的真正研究对象。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很多“事件”“事情”只是“出现”过,但并未真正“发生”过,因为在很多时候,“随着历史意识的崛起,事件才成为可能”。若特定历史问题在一个较长时间段内并未发生本质性变化,那么就说明这是一个无法有效或很难被“历史学化”的问题,不是一个合适的历史研究对象,甚至无法成为严格意义上的历史学问题。准此而论,历史学论文越是按照清晰的时间线和发展过程来写作,结构布局就会显得越简单、越直接,但其所发挥的效能反而会更复杂、更有效。

考虑及此,党史学界很有必要加强历史分期问题的理论探讨,进一步提升学术论文的历史学特质和水平。从目前的写作现状出发,确实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得到明确。党史研究学术论文的历史分期,理论上应该按照特定研究对象本身的内在发展逻辑进行划分,尽量不能直接乃至机械地遵照宏观历史分期来安排结构布局。比如,一篇研究中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关于民族政策演变的论文,其写作结构就是按照“建党初期”“国民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延安及解放战争时期”的宏观历史分期来布局的;一篇论述新中国救灾政策的论文则遵照“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等宏观历史分期来安排基本的内容结构;等等。类似论文结构屡见不鲜,很容易形成“专题通史类”文章的感觉和气象,继而削弱学术期刊论文的创新价值。更重要的是,如果特定党史问题的历史分期与宏观历史的分期框架完全一致,就无法准确昭显特定研究对象的历史独特性,毕竟历史学是一门主要研究“特殊性”的学问,“作为‘过程’的历史与作为‘差异’的历史一道,表达了史学视角的本质”。如果研究者经过艰苦梳理,确认特定党史问题本身的发展进程只能在宏观历史分期框架内展开其逻辑理路,也就是与宏观历史分期完全重合,那么起码在较大程度上证明这不是一个具有较强独特性的历史问题。没有或缺乏明显历史独特性的研究对象,同样很难被有效地“历史学化”:它们或许是“历史问题”,但不一定构成严整的“历史学问题”。

进而论之,党史研究所讲求的历史分期以及相应的论文结构布局,需要史实和逻辑的重新构塑与不断调适,但这种历史逻辑的呈显和论证,主要是通过标志性的时间和事件、语境和议题的转换以及研究者的理论思维等多重要素的综合介入来实现的,故而党史研究者有必要清醒地意识到划分历史阶段的本质是一种典型的建构性、创造性思维活动,历史本体不可能有那么明确而清晰的发展阶段。但在这方面,不少研究者可能担心读者无法很快把握历史学论文的时间线,喜好在论文各部分标题中特意加上“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等语词,或在各部分标题后添加类似“1962—1964”“1965”“1966—1967”等表示明确时间段的年份数字(也有不少精确到月份甚至日子的情况)。这种写作形式多少显得有些刻意,对于“历史分期”“历史逻辑”的表达而言是一种“降维式书写”。实际上,历史分期以及潜蛰其间的逻辑结构,在很多时候属于那种只能意会无法言传的史学维度和学术气象,而不是太过直白、生硬甚至带有某种强制性的“时间断限”,那样反而招致论文结构陷入“人为分割”的刻板僵局。具体时间固然是进行历史分期的一个基本标志,但既非唯一要素,也不构成形塑历史逻辑的充分条件,在非必需的情况下,确实没有必要在标题概括中加以格外突出。直言之,史实和逻辑当然需要清晰的表达,但在历史研究中,适度的模糊乃至朦胧仍然是必要的,这既是历史研究之人文主义属性的体现,也是党史研究历史学化取径本应秉持的一种基本理念。

当然,党史研究发展到今天,应该很少再有党史研究者否认还原历史过程、塑造历史脉络的重要性,但受制于各种情况,在很多案例中,可能最难的恰恰就是这一环节,反而从繁复芜杂的史料和漫漶不清的网络中,将与论文主题相关的历史内容进行集中分类的整理工作,则显得相对简单。因此,无论是在党史研究学术期刊的来稿论文还是在业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就依然存在着大量按照特定历史问题所包含的不同内容或主题加以分类整理和集中叙述的写作模式,形成了一种非常典型的“问题板块”式结构布局。基于这种研究理念和写作方法而生产的大量论文,着重于总结特定研究对象本身所包含的比较集中的历史信息及其构成的“问题(群)”,但并未梳理出清晰的历史演进轨迹,既缺乏明显的历史分期标识,也没有显现历史发展的最低限度逻辑。大概研究者认为只要将这些历史信息和“问题(群)”概括出来了,也就达到了历史研究和学术写作的目的,故而笔者在审稿和编辑工作过程中常常将其称为“结构化写作”“结构性论文”。

细究起来,一些作者之所以偏好“结构化写作”的思路,可能在很大程度上与一批论文主题本身难以被有效“历史学化”或“历史学化”的难度较高等内在特质有关。从具体的论文来稿和审稿情况观之,包括政治或社会动员、水利(工程)建设、卫生防疫、生产救灾等在内的一批历史主题类型,更多地容易出现“问题板块”式结构布局。特别是当论文主题所涉概念的外延较宽阔或内涵不清晰之际,很多历史内容和不同历史逻辑混杂在一起,导致研究者很难在短时间内梳理出包含各种相关要素和内容在内的清晰的历史发展脉络,故而往往倾向于采取“问题板块”式的“结构化写作”模式,力图先行清理出历史研究对象所包含的“问题(群)”。这本来是进一步梳理或建构历史过程的第一步,但很多研究者止步于此,从而形成“结构性论文”。另外,当研究者无法就处于较长时间段的特定党史问题作出科学、有效的实质性历史分期之际,也大多倾向于依照既有史料整理出若干“问题(群)”,这从反面昭示了历史分期与结构布局之间的因果关联,未来仍然需要细致解析无法划分历史阶段的具体情形和内在原因。

就笔者实际的编辑工作以及相关论文(包括未发表和已发表的)的阅读体验来看,“结构化写作”“结构性论文”的不足之处还是非常显著的。相对于还原或建构历史事件的发展过程,这种结构布局是横向的,“历史性”“历史感”的纵向特征非常淡薄,体现了部分研究者在党史研究和书写的过程中有意无意间忽略了“时间观念”和“时间维度”。《党史研究与教学》原主编郭若平就曾举例分析指出,最近这些年来学界时常看到的以“政治动员”或“社会动员”为专题的研究论文,其内容和结构就常常被研究者限定在试图讨论的“问题”本身,“而看不到‘动员’是一种动态性的时间过程。在这里,时间被置于静态之中,表面上虽然划定了讨论问题的时限,但‘动员’的历史却没有时间差异”,导致类似论文“呈现了问题分析的同质性”亦即“每一种‘动员’的历史叙事,似乎都可以被想象为方便理解的雷同事件”。应当说,这种类型的写作在较大程度上背离了历史研究的宗旨和意义:后人通过历史研究,固然要获取有关问题的历史信息,但主要是理解历史发展的“过程”及其内在“逻辑”,一定数量的历史信息或问题断面既不能等同也不能取代历史发展的“过程”及其“逻辑”。

进一步细致探析,很多“结构性论文”各部分所涉问题是从整体历史脉络中剥离、抽取出来加以单独或集中叙述的,很容易产生脱离历史语境的弊端,从而引致历史主体“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而非“(在当时环境下)能怎么样”的历史错觉,并由此放大特定党史问题在整体历史结构中的重要性,对其作用和效果的估定也很容易走向“自我论证”“循环论证”等困境。其实,无论是在严酷的革命战争环境还是在新中国成立后的较长一段时期内,中共的很多思想、政策和行动都带有一定的被动性,大多是因应自身所处的内外部环境、条件和战略策略等多重因素的产物,历史研究和学术写作必须综合考量、谨慎研判和高度突出这些历史语境。与此同时,由于脱离了宏观历史脉络与核心历史语境,“结构化写作”无法有效地连接起“问题板块”之间的内在逻辑,文章的各个部分仅仅是特定党史问题的某些信息维度或内容断面,且常常在结构和逻辑等方面呈现并列关系,是否全面、准确地涵括了研究对象本来所包蕴的所有“问题(群)”或内容体系,对于很多读者来说,由于缺乏充分的前置性知识准备,同样会带来一些阅读和理解等方面的困难,极有可能引致研判失准或评价困境。这也是不难理解的一种经验性感受:既然存在“问题1”“问题2”,那么从理论上讲,就必然需要考虑这种“问题板块”或“问题链条”本身的整全性,是否还存在“问题3”“问题4”;如果没有论述其他问题,那么为什么只选择“问题1”“问题2”?显而易见,这些困惑与思虑对于读者来说,绝非可有可无。

当然,上文所论是在努力追求更高水准的历史学化以及极力彰显“历史过程”“历史逻辑”的理论前提下加以阐论的,并非完全否定“结构化写作”“结构性论文”在实际研究过程中的尝试,也不是说所有的党史研究学术论文都必须或只能按照时间线索和历史过程来布局写作结构。从具体的学术实践、论文发表情况以及期刊用稿组稿的综合情况来看,以往研究确实薄弱、涉猎不多以及具有明显吸引力乃至“不可替代性”的党史问题,其本身就富具问题意识,有可能提供大量不为人所知所悉的历史知识和历史逻辑。在这种情况下,“结构化写作”“结构性论文”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获得广泛接受。青年学者李里就中共白区党组织历史所撰写的一批学术论文就是典型案例,比如《“革命夫妻”:中共白区机关家庭化中的党员角色探析(1927—1934)》(《中共党史研究》2019年第11期)一文的主体写作结构依次为“白区机关家庭化”“‘革命夫妻’的组合”“公与私:‘革命夫妻’的日常生活行为”“内与外:‘革命夫妻’的性别分工”,并没有特别突出“革命夫妻”这一研究对象的历史发展过程,但仍然廓清了以往仅仅停留在文学创作和坊间传说层面的“革命夫妻”的很多真实且丰富的历史面相,得到了学界的高度认可与赞许。类似论文在历史学期刊上每年都有所发表,反映了学术研究本身的生动性和灵活性。党史学界当然应该持守一般原则,但也不能完全僵化,学术研究、学术写作永远不可能只有一种范式、一种思路。

承上所论,如果在一些复杂情况的制约下,研究者只能按照“问题板块”或“问题(群)”的结构布局进行写作,本身无可厚非,那么重点就是如何竭力提高这种写作方式的学术水平。目前相关的理论总结还很少,尚需引起整个党史学界的重视和探讨。笔者认为,除了高度突出、全面观照与特定党史问题相关的历史语境之外,至少还需要在以下两个方面作出努力和尝试。其一,既然采取了“结构化”的写作框架,那么就意味着论文所涉各部分问题仅仅是整体历史的某些关联性横断面。为了实现这些横断面在写作逻辑上的统一与融贯,研究者就必须以特定“问题”“主题”或“议题”作为论述和整合相关历史内容的灵魂与线索,主要采纳“问题导向”的写作取径,以论证一个“问题”“主题”或“议题”为根本任务,紧密围绕特定“问题”“主题”或“议题”来斟选、组合和布局各个部分的史事,与此无关或弱相关的内容则可以不写或少写。比如上文提及的关于“革命夫妻”的历史学论文,就没有完全覆盖与“革命夫妻”相关的所有历史内容,而是将“中共白区机关家庭化中的党员角色”作为核心问题来整合有关历史内容和叙述框架,仍然取得了很好的学术效果。以此研判,目前很多“结构性论文”之所以给人一种不甚理想的感受,究其缘由,要么是缺乏明显的问题意识,要么是所要论述的“问题”“主题”或“议题”的学术新颖度较低。其二,既然围绕一个新的“问题”“主题”或“议题”来布局论文结构和内容框架,并以实现写作逻辑的统一与融贯为旨趣,那么就应当竭力避免各部分内容之间形成简单的“并列式”“平行化”关系。这就需要党史研究者努力发掘、赋予或建构不同历史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最好在不同历史内容或“问题(群)”之间构塑起逐层递进、由浅入深的结构布局,建立起彼此支撑、渐次推展、完整严谨的内容体系,从而达致内容和形式、逻辑和历史的高度统一。需要指出的是,这种理念在史学理论、史学史、学术史等类型论文中体现得尤其明显,试图全面涵盖所有的相关史学内容和理论维度是无法做到的,实际上也没有必要,形成“理论框架”和“逻辑闭环”对于研究和写作的全过程至关重要。

由此观之,成功的“结构化写作”“结构性论文”从根本上取决于科学的问题意识,但问题意识的形成和论证是一种非常复杂的思维活动,如果处理不好,反而会形成“以论代史”的写作气象。考虑及此,主动提防特定“问题”“主题”或“议题”在若干情境下影响结构布局以及相关内容选择和论证的科学性,也是党史研究者需要关注的另外一层重要面相。

从具体的写作实践来看,对于那些以往研究尚不充分特别是基本的历史过程、历史脉络尚未厘清的党史问题,如果过于突出问题意识并采取“问题板块”式的结构布局,既容易导致论文所涉问题与具体历史语境之间的脱节,也容易使得读者无法准确研判某些历史议题与问题意识之间的适配度。例如,一篇研究苏区时期某项工作举措的历史学论文,在作者业已承认以往研究涉猎不多的情况下,就将论述的“问题”“主题”或“议题”聚焦到“制度建构与功能实现”,并将此作为设置论文结构的核心依据,从而既没有系统地梳理这项工作举措的历史演变,也因为缺乏相关历史内容的充分支撑而削弱了中心议题本身的论证力度,甚至在一些段落的叙述中给人一种“伪问题”或“疑似伪问题”的感受,毕竟在严酷紧张的战争环境下,将某项工作举措提升到“制度建构”这样稳定的历史层次多少有些逻辑上的困惑,即使其具备制度的属性,也需要研究者具体分析这种制度属性的性质,而这又直接取决于基本史实的发掘和解读。再如,一篇研究在南方某地区特定时空场域下知青日常生活的历史学论文,本来是一个很不错的历史学选题,但惜乎作者是在“国家对社会的改造和规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互动”等理论框架下展开其内容叙写和结构布局的,在很大程度上造成“论”史太多、“叙”史太少的写作气象,且各部分所涉问题之间缺乏清晰的逻辑关系,仍然是一种“问题板块”式的并列架构,严重削弱了论文的“历史性”“历史感”。无怪乎有论文评议人认为:“既然是一个较新的主题,就需要将力量放在基本历史内容的挖掘和梳理上,减少一些前置性思想预设对历史研究的干扰”,“建议作者将以往研究涉猎不多的历史内容讲透、讲全为宜,将知青与特定社会生活空间相关联的历史内容和历史的发展线索完整地梳理出来,比目前这种写法要更好。有时候问题意识太强了,反而不利于历史内容的展现”。应当说,此类案例颇多,绝对数量不少。

显而易见,尽管很多年轻研究者已经接受过较长时期的历史学规范训练,但由于回避了最艰苦的史事重建阶段,“问题导向”还是往往会在不经意间滑向“以论代史”,并非研究者的主动选择和刻意作为。正是在此层面上,笔者比较认同历史学者杨念群的一种说法:“中国史学缺乏的是建立各种‘问题意识’时采取多元表述方式的能力,具体地说就是缺乏真正有想象力的精细的叙事风格和描绘具象的透视能力,这可能已成为中国史学发展的瓶颈。”

职是之故,如何在党史研究的“问题导向”和“叙事导向”之间取得一种有效的张力关系或平衡关系,从根本上决定着学术论文的主题设置和结构布局。研究者理应树立起这样一种自觉的学术意识,亦即既要“讲好故事”,也要“讲好道理”,但“讲好道理”不能冲击或淡化“讲好故事”;在很多党史问题的书写过程中,研究者理应将充分建构和细致论述其历史发展过程作为第一优先的考量,竭力彰显学术论文的“历史性”“历史感”,并以此作为结构布局设置的主要依据,这是从问题意识和特定理论视角展开进一步创新性研究的知识根基与学理前提。此外,如果一些党史问题的整体基调或某些部分的内容具有一定敏感度,那么就更加需要突出或集中“叙事”,少做或不做“评论”,充分发挥现有史料的叙事功能。这也正是作为党史研究基本学术传统的“胡绳学派”诸学者坚决主张“以叙为主、以叙为本、以叙为体”理念的直接动因。比如,笔者多次引介推荐的王素莉《波匈事件后毛泽东对国内阶级斗争局势判断变化的历史线索》(《当代中国史研究》1999年第1期)就是一篇典型的历史学范文。应当说,这与党史研究特别强调和偏好的“史论结合”“以论带史”等基本理念和写作方法并不矛盾,应该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兹据上述思路,“结构化写作”“结构性论文”还需要格外关切一种相对极端的形式,那就是可以被简要概括为“格式化”的研究思路和写作结构。所谓“格式化”结构,就是在形式上特别喜好采用类似“一”“(一)”“1”“(1)”“第一”乃至“A”“B”“C”等划分层次的序号和标题,从而将历史过程人为分割成非常零碎的内容段落和结构安排,显著割裂了历史发展的自然脉络,严重扰乱了历史叙事本应具有的顺畅感,实际上是以写公文、打报告、做总结的方式叙述和呈现历史,这样的文章更像是调研报告或工作总结。与一般的“结构性论文”一样,“格式化论文”以各种层次划分序号所标示的多种“问题”之间缺乏严谨的内在逻辑,常常表现为简单的并列、并立关系。既然如此,从理论上讲,这种并列关系可以是无穷尽的,甚至可以写到“第(一百)”,那为何论文只有所列举的这几项呢?其实,由很多具体案例的剖析可以看出,作者之所以仅选择某几项“问题”加以排列组合,自有其潜在的原因和逻辑,但因为作者无力揭示或有意忽略这种原因和逻辑,所以只能采用“格式化”的“一”“(一)”“1”等来强行建立虚假的叙述逻辑架构。尽管存在这些非常明显的流弊,但在几乎所有的党史研究学术期刊中,此类来稿的数量非常庞大,几乎形塑出一种特殊的写作文化现象。

当然,这还只是形式上的“格式化”,还有一类历史学论文将特定史事的发展过程总结为太过明确、异常规整的步骤或环节,比如将某抗日根据地的一次选举活动、新中国成立前后某地土改运动的过程明确地总结为“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或“首先”“其次”“再次”等,并将此作为全文的结构布局。这种过于“程式化”“流程化”的历史概括,反而会招致更多问题和疑惑:如此“貌似清晰”的表达真的可以还原历史吗?历史事件真的是这样发生过的吗?如果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可以用简单的几个工作步骤就能概括出来,那么又如何称得上“暴风骤雨”呢?显而易见,这种写作结构将历史问题简单化了,并未真正揭示出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转换以及独特的历史复杂性和艰巨性。更为显著的问题是,很多类似文章作出如此内容划分和结构布局的史料依据是当年的一些工作总结、年度汇报、新闻报道等,但正如无数写作案例所暴露的那样,这些类型史料本身的产生过程是高度不清晰的,其对于历史事件过程的描述和时段划分是高度概括性的,往往带有文件书写者自身的主观判断,因此它们的历史还原能力和史学建构作用相对有限,且需要得到其他相关类型史料的实证、对照与互证,只有在特定的史学语境下或更富针对性的“问题脉络”或“问题语境”中才能得到确当使用。直接将这些“史料信息”等同于“历史信息”,将当年文件的写作者对于历史事件过程的总结性描述乃至抽象性解释,完全等同于历史事件本身的发展脉络和内在逻辑,并将其作为论文结构布局的核心依据,明显不符合现代历史学的基本治学规范,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发生违反党的历史决议基本认知的情况。客观而言,很多党史事件特别是现代政治运动的演变往往不受人的主观意志的绝对左右,绝大多数史事的过程、结构、网络和脉络是高度复杂、迂曲深邃的,很难用过于清晰的“报告化”“文件化”“格式化”的总结话语模式概括出来。在笔者看来,这是此类论文的最大问题和不足,即使论文选题再有意义、史料再有价值,采取这种比较低端的写作结构,不利于彰显历史研究的特性和优势,“史学叙述不是把研究对象刻意简单化、清晰化,而是要在更深的层次上承认和尊重历史本身的复杂性,并因问题而异地展开灵活且灵动的叙事”。

申而论之,历史本体并没有特别清晰的逻辑,故而在很多情况下,相对模糊或环环相扣的自然叙述手法,或许更符合历史的本来面貌,太过刻意、匀质的历史结构实际上“人为化”了,反而给人一种不太真实的感受,无法让读者信服,历史研究在一些时候可能更需要一定程度的模糊性。可见,“格式化”“程式化”写作的本质是太过于“理性”了,盲信历史研究者的理性概括能力。由此缘故,在历史学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反思直至拒绝“格式化”“程式化”的结构布局,是明确和重塑党史研究学术规范和写作规范的一个重要维度。兹据此意,笔者主张在历史学论文写作中尽量少用“首先”“其次”“再次”或“第一”“第二”“第三”或“一方面”“另一方面”等分层序号,特别是连续地大段分列,极容易削弱历史学论文的自然叙述逻辑和叙事顺畅感。此类分层序号最多可以在一个自然段这样的局部空间里使用,且需要尽量减少使用数量和频率。就此而言,葛兆光的一个史学思想或许值得参考:“有时候,感性地思考问题、描述历史,反而能够把原来切成条条块块的历史打散,回到原来的接近历史的现场。”

要言之,既然党史研究的本质是历史学,那么学术论文写作终究还是要回归或强化以历史时间、历史分期和历史进程等为核心质素的结构布局。鉴于此,党史研究者还需要尽量避免“先综述再分述”和“先分述再综述”的结构布局:前者指先用一个独立的部分综述论文所涉全部历史时段的特定问题,再用两到三个部分划分历史阶段并据此梳理相关历史内容,比如一篇研究1949年至1957年某项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的论文,第一部分第一句话说“先来总体梳理一下1949到1957年间××制度的基本演变脉络”,结尾还有一句话说“下面,我们就来依时间顺序,详细考察1949到1957年间××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并据此将第二、三部分分别设置为“新中国成立之初”“‘一五’期间”两个历史时期;后者指研究者将特定问题中各相关主体的历史内容划分为几个独立部分先行作出叙述和分析后,将这些相关内容进行再次综合叙述和分析,这在历史比较类型的论文写作中较为常见,比如一篇比较国共组织动员能力的论文,第一部分叙述国民党的动员能力和实践,第二部分概述共产党的动员思想和实践,第三部分则着力分析和比较二者在若干重大历史事件中的组织动员能力。显而易见,这些类型的结构布局同样不符合历史学论文的一般写作规范,既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优先按照历时性顺序综合叙写的原则,也容易将最为精华的历史性要素分散开来,直接削弱整篇论文的历史感觉。

与此相类,党史研究学术论文的结构布局还应该符合叙述范围或层级的一致性。如果一篇论文的问题气象属于宏观层面,那么整篇论文的写作就需要在宏观层次展开其叙述逻辑和结构布局,当然可以地方性史事和地方性史料来加以论证,但相关地方史料和地方历史内容需要尽可能全面一些,不能以手头既有的随意性案例和史料拿来论证。反之,如果一篇论文的主题或主旨是微观或个案研究,那么就需要在写作结构和内容设置上协调好宏观叙述与微观叙事之间的关系。在此方面,研究者需要竭力规避一种情况,那就是在主标题所预显的宏观史叙事(亦即主标题“预告”了全文的写作气象是宏观史研究层次)的前提下形成“先宏观再微观”的结构布局。这种写作模式往往以一至两个部分的内容结构,先行从宏观层面叙述一个问题,然后再以一至两个部分的内容结构,选择一个微观案例来重述或论证前文所提及的宏观问题,从而既形成了一种历史叙事结构层级的“急速降维”,也导致宏观叙述和微观叙事形成了一种“拼盘式”“并列式”的写作结构,打破了论文主题和范围的层级一致性,窄化了主标题所预设的历史问题的“本然”结构,并不符合基本的形式逻辑。

总而言之,历史学是专门研究“时间”和“变化”的学问。无论从哪个角度讲,历史学家关注的焦点就是变化、变动乃至变革,“变化是历史学家主要研究的内容”,“历史充满着变化的基本过程。假如你对这些过程很反感,你就应该放弃历史”。没有“时间线”和“变动感”的写作结构,就必然失去历史学论文所独有的那种“灵动性”和“张力感”,也就无法在此基础上真正而充分地理解和建构历史发展的内在逻辑,进而削弱乃至丧失历史研究的意义和价值。任何一篇严格的历史学论文,至少在结构布局和写作气象上不能给人一种“总结报告”“信息汇总”“模块拼接”的不良感受。党史研究学术论文的写作同样应努力从根本上突出“过程性”、张扬“历史感”,各部分内容之间的结构和关系理应尽量按照时间线索或历史的自然发展阶段来安排或设置,在辚辚相接的各个演变环节中竭力彰显上下文的逻辑关系。

循上所论,党史研究学术论文非常有必要在总体上张扬历史学化的写作气象,在结构布局上尽可能凸显时间线索和发展脉络及其潜蕴的历史逻辑,这就需要党史研究者细致关注和不断提升论文写作结构诸要素的科学化水准,注重写作经验教训的理论总结。其中,一个最首要的元素就是论文标题的概括与设置。客观而言,在大量来稿论文中,各种各样的问题可谓层出不穷,很多论文本身的致命性缺陷确实是从标题开始就被“造就”了,需要引起新一代研究者的高度警惕。

历史学论文的标题需要尽量充分地反映时间要素,这是党史研究学术论文的基本形式要件之一,完全缺乏有效时间要素的主标题是不规范的。主标题所显示的时间范围需要与全文叙述的时间范围相吻合,但在这方面,尚有很多来稿论文存在明显的逻辑混乱,比如某论文主标题里的“新中国成立前”与正文叙述中的“1930—1949年期间”就无法形成有效的覆盖关系。按照目前党史学界的通行理解,“中共建党早期”的最晚时限截至1927年大革命失败,“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最晚时限截至1956年中共八大召开,二者的时间范畴均不能无限后延。但从具体的来稿论文观之,正文内容溢出“中共建党早期”“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情况还非常多。主标题所显示的概念意涵和研究范围,应与正文的叙述内容之间形成最低限度的吻合关系或有效的逻辑对应意象,力避“题不对文”。比如,论文主标题中的“华北抗日根据地”或“华北八路军”等核心要素所预显的地理范围,应在正文叙述中作出全面观照,如果论文大部分内容以及所举案例主要集中在冀中平原、山东等地区,那么就无法与“华北”一词形成有效的对应关系。这是一种典型的“题大文小式标题”,在论文写作中颇为常见。在可能的情况下,论文主标题的概括和拟定,尽量不采取“偏正短语”的形式,最好有完整的主谓语。在具体的审稿、编辑和阅读过程中,笔者还发现一些年轻学人喜好在论文副标题中交代研究和写作主要仰赖的史料类型或来源,比如“基于(某地)档案史料的历史考察”“从(某国)档案出发的历史书写”等,但这样的形式反而给人一种史料类型单一化的错觉(也许论文并非如此),起码无法有效覆盖论文写作实际需要的史料类型和数量,属于典型的“画蛇添足”“节外生枝”。更重要的是,论文主标题应符合一篇学术论文只解决一个问题的基本规范,不能呈现“双主题”甚至“多主题”的逻辑困境。

随着近十几年来历史研究理念和方法的变动,冠之以主副标题的党史研究学术论文比20多年前已明显增多。但从大量的来稿论文以及业已发表的类似论文情况来看,很多作者完全忽略了主标题对副标题的规制性意义,整个论文的内容框架、结构布局以及各部分标题的概括等都围绕着副标题而展开,从而形成了一种“吸睛信息——实际内容”的标题形式和写作生态,主标题反而沉堕为副标题的一种附属品。在具有个案性质的研究论文中,这一问题更为突出,常常将主标题所预显的那种宏观史研究气象迅速“降维”至个案史研究的层级。面对这种情况,期刊编辑往往建议作者将这种副标题与主标题加以整合,真正突出论文的中心议题和写作主旨。但如何处理这种宏观与微观、抽象与具体的关系,如何继续改善此类主副标题形式的历史学论文写作方法,目前仍然深刻地困扰着很多党史研究者以及学术期刊及其编辑。另外,不少论文副标题偏好采用“以××为中心”这样的表达形式,其准确性与自足性从逻辑上看仍然有待商榷,因为但凡有“中心”,就意味着全文会在更多相关联的知识体系里突出一个“中心”,也就是俗称的“红花也要绿叶配”。但目前的很多论文其实只是在研究和叙述这个所谓“中心”,并没有更多历史内容和元素的介入。没有“周边”“边缘”,何来“中心”之说呢?这是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也有审稿专家认为,将此类标题中的“为中心”改为“为视角”更切题,似乎更符合中文的表达方式。与此同时,不少个案史研究论文往往采取“以……为例”的副标题,但从逻辑上研析,“以……为例”就预示着这一案例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如果没有典型性和代表性,那么这一案例的选取几乎没有学理层面的特殊意义,毕竟历史学是主要研究“特殊性”的学问。因此,如果非要选择“以……为例”,那就需要先对所涉“问题”“主题”或“议题”进行全面的历史把握和学术史回顾,确定所选取的案例具备较高程度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方可展开下一步的研究和写作工作。

近十几年来,还有大量党史研究学术论文的标题偏好添加一个类似“帽子”的概括词。这种标题形式的较多涌现,大概率是受到一些前沿学者的书写示范。比如,历史学者黄道炫在使用此类标题形式方面就获得了普遍的接受与认可,诸如《洗脸——1946年至1948年农村土改中的干部整改》《张力与限界:中央苏区的革命(1933—1934)》《扎根:甘肃徽县的中共地下党》《密县故事:民国时代的地方、人情与政治》《刀尖上的舞蹈:弱平衡下的根据地生存》《关山初度:七十年来的中共革命史研究》《垂直和扁平:战时中共的政治构造》《镜子里的影子:瞿秋白和他的世界》《鼎革:喻世长的生活史》《燕巢危幕——蔡迈轮日记中的陕县岁月(1947—1948)》等一批高阶论文充分展现了一种娴熟的学术写作技艺。但应当指出的是,这种写作技艺需要很高的理论概括和逻辑通贯能力,是否适合年轻研究者的追摹仿学,还需要认真探讨。从现实状况来看,大部分年轻研究者在这方面的学术能力还有待提高,很多概括词的择取并不特别准确,没有真正涵盖论文主题和内容结构,有时还显得不太容易理解甚至有些“惊悚”,颇有博人眼球的意味,“为帽子而帽子”的心理取向是非常清晰的,从而形成了一种“引人注意:信息描述”的标题套路。更严重的不足之处还在于,很多论文的“帽子”仅仅只是一种点缀,并未真正贯彻到论文的整个结构布局、主题设置和内容论证中,甚至概括词仅仅在论文主标题里出现过一次,在正文中就彻底消失了,作者似乎也将此忘却了,一顶“帽子”结果退化为一条“盲肠”!

而从一般形式逻辑和学术规范的角度观之,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帽子”所使用的概括词表征着一种历史现象的内在本质或一个历史问题的主要特征,常常与后面的主标题所预显的历史内容和论证主题之间形成一种说明与被说明的关系,是对历史研究对象叙述范围的进一步“规限”或“凝缩”。故而,论文的结构布局和内容选择本应紧密围绕“帽子”所内蕴的历史逻辑而展开,与概括词无关或弱相关的历史内容则可以在正文中不讲或少讲,概括词绝非可有可无的装饰品。如果无法达到准确概括和贯穿全文的境界或效果,此类“帽子”就没有太大必要添加,研究者无妨专注于提高主标题概括本身的准确度和适配度。无怪乎有学者就此发出“灵魂拷问”:“在既有主标题又有副标题的著作中,你能清楚地解释同时需要两者的理由吗?”“如果你经常使用冒号,那么尝试构思一个没有冒号的标题吧。把它作为一个特别的挑战,看看你是否可以想出一个既吸引读者,又信息丰富,还没有冒号的标题”。

由上可见,无论是“吸睛信息——实际内容”还是“引人注意:信息描述”的主副标题套路,用以“吸引眼球”的主标题或“引人注意”的概括词,在形式逻辑上都应该是对全文意思的“终极”概括,象征着论文本身或研究者自身的问题意识,承担着统领全文主旨、决定结构布局的本质功能,本应是统贯全文叙述的核心要素。主标题或概括词就类似于人类的大脑,大脑发出指令,通过神经系统传达给相应的肌肉或器官,进而实现人体内部以及人体内外部的信息交流和互馈。同理,主标题或概括词的历史意涵与内在逻辑,就需要“输送”或“贯通”在论文各级标题的概括、各个部分的内容框架、论证层次的起承转合乃至具体的语言文字表达等几乎所有维度。但目前很多论文的主标题或概括词确实仅仅起到了一种“帽子”的“装饰性”作用,并未与论文主题和内容结构之间形成“骨肉相连”“血脉相融”的紧密关系,招致逻辑和事实上的“偏题”“跑题”现象。即使在没有副标题的情况下,论文写作结构特别是各部分标题的概括也时常出现“偏题”“跑题”。比如,一篇以“建党前后××地区的马克思主义著作出版与传播机制”为主标题核心要素的论文,全篇内容和结构却围绕马克思主义著作出版和传播的历史脉络而展开,明显脱离了“机制”这一主题词的规制;一篇论文的主标题是“南方某地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所遭遇的‘困境与挑战’”,但全文的内容体系、结构框架以及各部分标题的概括实际上是将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本身的发展过程作为中心,即使读者可以在阅读过程中感受到一些“困境与挑战”,全文显然也脱离了主标题中心词的逻辑制约;等等。

客观而论,这种偏离主标题、无视论文核心主题、结构布局“失焦”的写作痼疾在目前的学术论文中非常显著,类似案例不胜枚举。很多作者并未意识到这一问题,直到经过编辑或读者的多次说明和提醒,才终于“恍然大悟”,多少体现了年轻研究者在论文写作规范方面的一种无意识、潜意识状态。特别是从学伊始的硕博研究生,在学术史、选题、史料等方面的积累不多,加之科研时间不够宽裕、从容,研究方法不够娴熟,往往倾向于将与研究主题相关的内容统统纳入写作结构,但“相关”毕竟不等于“聚焦”。此外,近些年来,以“与”字联结而成的由前后两项历史内容所构成的主标题也越来越多,这种主标题或者显现了两项历史内容之间的一种本质性因果关系,或者预显的是一种研究视角和叙述理念的精心择取,但如何确保因果关系的科学论证,如何协调“视角(中心思想)”和“内容(论证材料)”之间的侧重点,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论文写作的“扣题”或“切题”水平。

无论如何,“偏题”“跑题”暴露的主要还是学术写作的形式逻辑问题,“偏题”“跑题”的核心弊端就是违反了形式逻辑的同一律和矛盾律等基本规则,符合形式逻辑是学术写作的基本要求。防止“偏题”“跑题”的一个基本方法就是严格按照主标题的主谓语限制进行学术史回顾,进而明确和聚焦主题,以此作为唯一的主语或中心语设置论文的结构布局。当研究者选择并确定了一篇论文的“问题”“主题”或“议题”后,全文写作就务必要围绕这个“问题”“主题”或“议题”来展开叙述,所有部分的根本任务和存在意义就是要服务于“问题”“主题”或“议题”的论证,凡是与此“问题”“主题”或“议题”无关或实质关系不大的内容,即使研究者觉得再重要、再吸引人,都无须放进去。一言以蔽之,论文的结构布局需要绝对紧密地围绕“主标题”这个核心,主标题拥有完全的领导地位,既不容挑战,也不容置疑,更不能远离。论文主题及其所表达的历史意象与结构布局之间的逻辑关系不能被隔离得太远,“在论文写作过程中,要时时刻刻想着准备回答的问题,就好像在历史的法庭上进行举证质证的辩论一样”,这是重建党史研究学术规范和论文写作规范的一个比较迫切的方面。

为了更紧密地围绕、更准确地落实主标题的内容框架和结构逻辑,重视正文中各个部分标题(笔者遵照《中共党史研究》的编辑规范,将其称为“一级标题”,下同)的概括和设置,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应当是不难理解的基本经验。从快速阅读或编辑审稿的角度观之,如果读者不能通过一级标题所透露出来的信息及其与主标题之间可能存在的关系,在短时间内就掌握论文的基本结构和内容体系,那么就至少说明作者尚未在各部分历史内容之间建立起合理的叙述逻辑框架,一级标题的概括也可能是不准确的。正如胡乔木指出的那样:“一个大问题下面有三个小题目,为什么这个小题目摆在第一,那个摆在第二、第三,道理要很清楚……这就像基本建设设计一样,有个布局。”从加强党史研究学术化的基本要求出发,所有层级的标题都尽量不应“通俗化”“吸睛化”,尽量不采用语录式的表达。并非完全不能采取这种方式,而是在很多情况下,研究者若欲找到既能有效概括各个段落内容又能体现各个部分之间逻辑关系的经典语录,难度实在太大,带有极强的不确定性。与其增加这种困难程度,不如自行概括出来更好。一级标题的概括不能与主标题相重复,因为论文各部分及一级标题的核心功能就是论证主标题所呈显的内容指向,如果存在重复现象,那么就必然会带来基本的逻辑差错。更形象一些举例,假设文章的主标题为“A”,下文中承担具体论证的一级标题分别为“A1”“A2”“A3”等,但如果其间突然又出现一个“A”,这难道不是最简单的形式逻辑错误吗?长期以来,类似一级标题的重复性概括在不少投稿论文中时常出现,需要引起研究者的警惕。由此可见,一级标题务必要体现主标题核心要素的内容和逻辑规制性,特别是在带有“历史进程”“发展脉络”“形成与演变”等字样的主标题之下,相应的一级标题理应展现历史事件发展的线索和脉络,从上至下的各个部分之间需要充分彰显历史展开的前后次序、层级关系和内在逻辑。

要而言之,由以上规范性要求所决定,一级标题的概括与设置要高度明确,可以让读者在尚未仔细阅读全文的时候,只看一级标题即可大致明了各部分的基本内容以及各部分之间的叙述逻辑,而不是写得过于简单,让人摸不着头脑。当然,如果在某些情况下确实不好概括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也可以选择以“一”“二”“三”等简单形式予以体现。毕竟,如果研究者概括不好各部分内容,反而会适得其反,概括不好则不如不概括。但如果没有详细的一级标题,那么就更需要研究者在写作过程中着力加强各部分内容之间的逻辑衔接,尤其是在上一部分的结尾段和下一部分的起始段概括出具有内容转折意义或前后逻辑衔接的语句。

在高度重视、科学概括论文主标题和一级标题的基础上,党史研究者还需要在学术论文各个部分的具体内容写作中注意避免一些影响结构布局的问题。比如,论文起始段的篇幅就不宜过长,内容无须过多,尽量不以“前言”“引言”“绪论”“问题的提出”“问题与资料”等形式单独设置一节为宜,否则既会影响全文主题的迅速表达,也无益于读者尽快阅读论文的主体内容。有些论文的起始段长达两三页,在篇幅有限的期刊论文写作中总归还是有所不妥。

一篇学术期刊论文的起始段落应该高度精练,要将引出全文主题或概述全文主旨作为中心内容,无须引申更多其他内容。从理论上讲,最好能从研究对象本身在大历史脉络中的重要性出发,充分说明为什么需要研究这个历史(学)问题,准确阐述某个历史(学)问题为什么值得继续研究,从而让读者充分感知研究对象的“重要性”“重大性”“独特性”。在此前提下,回顾和研析党史学界在这一问题上所取得的研究进展和不足之处,特别是需要简要回答这一问题:既然这个历史(学)问题如此重要,那么为什么仍然存在继续研究的空间?应当说,这些前置性的定位和诠释才是明确特定研究对象“重要性”“重大性”“独特性”的基本逻辑,是起始段需要重点强调、精心写作的内容。但是,很多论文从相关历史问题的学术研究状况入手,将研究进展的梳理和评析亦即通称的“学术史回顾”部分放置在起始段正文,叙写得特别详细,甚至将相关论文的内容都作出较多具体概括,占据了不少篇幅。这种写法会让读者误以为论文的选题不是从历史本体而是从对其的学术研究中产生的,“跟着别人走”“顺着前人写”显然会削弱论文主题的合法性强度,毕竟前人的学术选择和研究进展,只能构成进一步研究的一个充分条件而已。实际上,学术史回顾主要属于“论文之外”的功夫,放在起始段大加展示殊无必要,特别有必要的学术史回顾内容置放于注释里,效果更好。

仅就历史学论文所追求的历史知识严肃性和文化普遍性要求而言,起始段的写作尽量既不以一个鲜活的故事开头,也尽量不以个人的日记内容或自述开头,这多少会削弱论文主题的普遍性和深广感(但并不排除这种方式可以在研究专著和学位论文等写作类型中加以使用)。同样,起始段落尽量不以太过切近的现实(政策)问题作为引子。历史研究当然应该关注现实,对现实抱持最大限度的公共关怀,但历史研究介入现实问题的理念、途径和方法都不应该是太过直接的,否则就会显著降低论文的历史学感觉,并且招致难以自洽的逻辑困境。特别是那种以现实概念来图解和比附历史问题,更是要尽量规避的研究陷阱。当然,在很多时候,的确是由现实问题激发起研究者的学术兴趣,但具体的论文写作还是需要从历史问题、历史脉络本身切入。换言之,“现实感”是融会在历史研究的问题意识以及写作内容的人文关怀之中的,是潜蕴在研究者如何将现实感置放于过去、现在与未来的长程性历史链条尤其是符合人类的普遍性道德观和价值观之中的。有历史学者提出的“要现实关怀,但不要现时主义”,讲的就是这个意思。这种治学理念和写作思想有利于适度界分学术期刊论文和诸如社科基金项目、专项课题、智库要报、政策咨询报告等研究类型,从而最大限度地彰显前者提供新知识新思想的根本旨趣,发挥后者提供现实政策应对和理论问题宣传的核心功能,实现“各美其美”的多重研究格局。

此外,在论文起始段里,研究者没有必要刻意添加类似“笔者不揣浅陋”“论文内容难免有挂一漏万之处”“目力所及必然存在各种局限”“敬请方家批评指正”等客气话或套话。毕竟,从学术研究的发展性和无限性角度视之,没有哪位学者的历史研究是完美无憾的,论文写作存在一定不足的情况几乎是必然的。只要不存在致命性缺陷或明显不符合学术规范和写作规范的情形,研究者就应该对自己的论文抱有足够信心。与论文标题不需要体现史料来源的情况类似,起始段也无须特别交待论文的史料来源,诸如“本文拟利用共产国际、中共中央和浙江各地的革命文件”“本文主要利用国民党方面和中共当时形成的档案文献为基础史料”“通过对档案文献和当事人回忆录的梳理”等表述,有些“多此一举”乃至“画蛇添足”的意味,完全没有必要。这些表述常常并没有真正全面地概括出论文所仰赖的史料来源和类型,反而给人一种作者概括能力不强甚至史料类型和结构存在单一化弊病的错觉。从理论上讲,史料来源主要是由正文的具体叙述尤其是注释内容所体现的,无论是期刊编辑还是一般读者,都是依据注释及其具体内容来评判史料来源和类型的,作者的不全面概括基本没有参考意义。一言以蔽之,起始段是整篇论文具体写作的直接起点,特别是涉及论文选题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党史研究者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在论文的起始段写作完毕后,目前仍然有不少年轻研究者偏好紧接着以一个独立部分交待特定史事的背景性知识,故而如何写作与研究主题相关的历史背景,也是论文结构布局需要考虑的基本问题之一。一般来说,如果研究主题已为学界所熟悉或对于读者来说至少不太陌生,研究者就需要假定读者同样相对熟悉那些历史背景性知识,无须再单独设置一节加以复述或强调。从很多投稿论文和业已发表的类似论文写作情况来看,很多论文所交待的历史背景,大多属于专业研究者相对熟悉的内容,单独叙述的必要性确实不大。如果论文主题在党史学界的相关研究还比较薄弱,必须要交待背景性或前提性历史知识的话,那么在篇幅上也不宜太多,尽量不单独设置一节内容,毕竟背景性的知识只是研究主题的充分条件,绝非必要内容。从一些较好的写作案例观之,可以将背景性内容融入各部分的具体论述,或适当在注释中作出补充交待。在某些特定论文的具体写作过程中,如果确需将相关历史背景设置为一个独立部分,那么就需要考虑修改论文的主标题,推促论文主旨与结构布局之间形成更加准确的对应关系。比如,《“苏联经验”与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计划部门的创建》(《中共党史研究》2025年第2期)一文的初稿标题是《新中国创建中央计划部门的历史考察(1949—1952)——中国计划经济起源再研究》,主语是“新中国”,但作为历史背景而设置的第一部分,标题则是“‘新旧并存’:苏联创建国家计委的历史经验”,主语是“苏联”,这就不符合基本的形式逻辑。经过反复考虑,最终修改为发表版本的标题,最大限度地达到了形式与内容的逻辑统一。

考虑及此,中共地域史论文尤其需要避免设置单独讲述全国背景(政策)的章节性内容。从实际来稿情况视之,这种先讲全国背景(政策)后述地方历史事件的写作思路和结构布局,非常容易导致地方党史问题成为全国党史问题的一种简单变形,使整个历史图景异化为“全国—地方”“中央制定政策—地方负责落实”的单向度叙事,既明显模糊了所选地域本身的历史独特性,又很容易弱化论文所涉历史主题的独立性与合理性。很多中共地域史论文写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与没有处理好全国与地方、整体与局部、宏观与微观之间的关系存在根本性关联。与此类似的一种情况是在史学理论类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当研究者需要借用、移用其他学科的思想理论或特定概念来阐释中共党史问题时,则需要尽量避免先设置一个独立章节来回顾或交待特定思想理论或概念的做法,这样很容易给读者带来“套用”“嵌套”“简单挪移”等不良感觉。毕竟,没有任何一种思想、理论或概念与具体的党史问题之间会形成榫卯结构式的完全对应关系。当研究者将一种思想、理论或概念运用到党史研究领域的时候,常常彰显的是特定思想、理论或概念所潜蕴着的普遍性学术理念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范(这常常代表了“跨学科”“多学科”的本质维度),或展现的是思想、理论或概念的某些维度与具体党史问题的某些维度之间的适配性,并非将一种思想、理论或概念全盘地“拿来就用”“硬套照搬”。因此,研究者需要假定论文的潜在读者熟悉或通晓特定思想、理论或概念的基本意涵,不必再花费专门篇幅去介绍或重复一般性知识,而是直接建构其在具体党史问题场域中的应用图景和理论逻辑。此外,在革命地理学、历史地理学视野下的党史研究学术论文写作中,研究者同样不宜将地理因素作为一种前置性历史条件设置为论文的第一部分,否则容易放大地理因素在历史进程中的决定性作用。笔者对此已有所阐述,此处不赘。总的来看,上述几种类似写作场景极其容易形成背景与历史、理论与历史、地理与历史等因素之间的“两张皮”现象,进而招致结构布局影响历史书写效度的不良后果。由此缘故,关于党史研究学术论文写作中的哪些内容值得单独叙述,哪些内容不需要专门设置独立章节,一些历史内容到底说不说、怎么说,它们在结构布局中所处的最佳位置等等,仍然是一篇及格的历史学论文写作时需要思虑的一系列问题。

党史研究学术论文的结尾部分写作也存在若干需要改进的维度。从题目概括的角度而言,结尾部分一般可命名为“结语”“小结”等,但最好不要称为“结论”。毕竟,学术研究是没有“结论”的,特别是对于党史研究而言,任何一个研究者都没有权力为历史作出“结论”,或者科学一些说,任何一个研究者都不能认为自己作出的“结论”是终极的或唯一的。如果采用“余论”的概括,则预示着作者要在上文研究、叙述的基础上,引申出与全文主题相关联的更进一步或更深层次的历史和理论问题,这些问题有可能构成作者在下一篇论文写作中的核心主题或问题意识。正因如此,有期刊编辑主张从一些好的学术论文结尾部分发现或提取好的选题,“这些优秀论文会提到本课题研究尚未解决的问题或下一步研究的建议,这些问题和建议可以成为我们选择研究课题、明确研究方向的起点”。但非常遗憾的是,目前很多论文的结尾部分仅仅是对正文各部分内容的再概括和再复述,如果赋予“余论”之称,显然名不符实,可谓既不“余”也未“论”。

由于读者已经阅读过正文内容,再概括和再复述的写法非常容易导致论文的结尾部分显得过于平淡。特别是当论文的正文内容非常精彩且给人留下意犹未尽之感,但结尾部分缺乏精彩的收束或适当的提升之际,就很容易给读者带来思想上的“戛然而止”乃至“呼吸骤停”的后果,从而显著降低整篇论文的“气势”。一段时期以来,很多年轻研究者在论文结尾部分投入的精力和功夫最少,简单复述正文内容业已成为稍显“多余”的“规定动作”,导致本来具备独立性质和作用的结尾部分没有形成“气势”“气候”,甚至在不少情况下沦为弱效、无效的“盲肠”,这是个大问题。在此方面,老一辈学者的经验和智慧仍然值得新一代学者的重视、学习和效仿,他们往往强调论文结尾部分的气势要“上扬”,要“翘尾巴”,常常需要在此处置放一些“点睛之笔”,给全文一种圆满的“结束感”。

具体来说,研究者可以在结尾部分再次就所研究的特定党史问题在历史大脉络中的高度重要性和特殊性作出新的解读、总结和强调,继而与起始段有关特定党史问题“重要性”“重大性”“独特性”的界定和论述之间形成前后呼应的张力性关系。如果说起始段的相关内容带有一定程度的前置性、预设性乃至“大胆假设”的知识性质,那么经过正文的“小心求证”、细致论证和深度解说,在结尾部分再次加以强调的相关论述就带有“落地生根”“盖棺论定”的意象和旨趣。特别是当论文所涉党史问题的既往研究相对薄弱之际,结尾部分就更应当对此作出充分阐论或延伸论述,进一步凸显论文选题的历史学意义和学术史价值,从而让读者在论文最后切实地感受到所涉问题在整个党史脉络中是高度重要乃至无可替代的。换言之,研究者需要在结尾部分与论文起始段的学术史回顾内容进行一些前后呼应,对自己的研究效能作出准确评估,对论文写作中可能存在的不足之处作出谨慎预判,并对未来如何继续推进相关研究作出有效规划,在彰显学术研究承继性的同时,强调学术研究特别是学术创新的艰难性和重要性。这样的写作内容既有利于明确论文的学术贡献,也是对内容局限性的提前告知,体现了学术研究中一种必不可少的谦逊美德和无私品性,“正因为社科期刊文本的组织结构中凝结着这样高贵的道德价值观,才使它有别于其他体裁(如浪漫小说、诗歌等)”,故而应当成为论文结尾部分的一种写作选择。

另外,与论文起始段尽量不以现实(政策)问题作为引子的要求相类似,结尾部分的相关论述也可以不与现实问题直接挂钩,但可以将所研究的党史问题置放于历史、现在与未来相贯通的长时段视域下加以定位和评价,再次凸显其研究和写作的重要性,张扬一种现实关怀精神,这也有助于提升结尾部分的叙述气势。正因如此,龚育之、金冲及等党史大家在日常谈话中,有时甚至鼓励年轻一代学人在论文结尾部分要敢于说一些“大话”“空话”“套话”(非贬义),借助历史书写表达对于党和国家未来发展以及社会主义事业进步的一种强烈冀望。这其实也就是有些写作研究者所总结的“合理拔高”原则。由是观之,“首尾呼应”的研究理念和写作技艺理应得到更多重视,其有利于形成论文的整体感或“闭环感”,进而增强论文结构布局的严密性与逻辑性。

至于论文的结尾部分怎么写,应该写些什么内容为宜,还需要包括学术期刊及其编辑在内的整个学界的认真讨论。但无论如何,结尾部分的写作需要竭力避免“高开低走”的结构性流弊,如何加强这部分的内容整合与理论阐析是根本性问题。毕竟,“在学术论文写作中,结语承载着对全文内容提炼升华、对研究主题深度挖掘之功能”,结尾部分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一篇学术论文的精神和灵魂,理应受到研究者的高度重视,应该彻底抛弃“凑合心态”“应付心理”,不应该太过忽略结尾部分的写作了!

最后还有一个需要特别强调的问题。在一篇单独的学术期刊论文中,除起始段落和结尾部分外,其余各个主体部分在篇幅设置上应大致平衡,畸轻畸重都是不合理的,这一问题在目前的来稿论文中仍然普遍存在。同理,在理想状况下,特定时间范围内的历史阶段划分,也需要在各个部分的叙述篇幅上大致均衡,某些年份或特定时段的内容写作不能畸多畸少,这也是主标题所预显的时间范畴与正文所涉内容形成科学对应关系的一个侧面。与此类似,在比较研究类型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如果关于某些历史问题的“异”“同”之内容篇幅相差太大,那么就说明存在一定的“伪问题”可能性,这在笔者的日常审稿、阅读和学习过程中多有发现。谈及篇幅问题,还可以再次强调一下“格式化”“程式化”结构布局常常会出现的一种悖谬,亦即很多类似论文的各个主体部分是缺乏明显逻辑衔接和起承转合的并列关系,但在写作篇幅上又常常畸轻畸重,这在学术规范和写作规范的要求上都是不能自明、自洽的。

综上所述,本文依据大量实例,从研究理念和写作技艺等层面,初步总结了党史研究学术论文结构布局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并在强调和遵奉一般性学术准则的基础上,着重从老一辈党史学人和新生代研究者的成功或较好作品中提炼出一些解决路径和优化方法。但学术写作终究是高度复杂的创新性思维活动,没有可供遵从的铁律,仍然需要持续不断的总结、反思和调适,故而本文提供的这些写作信息和前期材料,主要是为了激活党史学界在期刊论文结构布局写作方面的前置性讨论和进一步研析。

正如上文所言,党史研究学术论文的结构布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史料的搜集范围、解读偏好和组接方式等一系列根本问题,常常决定着哪些历史问题可以成为学术议题,深刻影响着相关历史知识能以何种样貌和逻辑呈现的研究结果和学术质量,其与论文的整体学术水平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联。因此,关于论文结构布局写作的理念、方法、技艺和训练等同样深刻影响着(在很多时候还决定着)党史研究者的专业能力和学术修养,这种能力、修养乃至责任是获得学术同行认可、步入学术世界的基本标志,“将某个零部件打造得相当精细是一回事,而要将所有零部件组装成一个严丝合缝的钟表,则是另外一回事。后者需要更精确的层次设计和整体把握”,“讲究风格的学术写作者是工匠,他们认为文本是一个复杂精致、凝聚高强度劳动的结构体,你必须认真精心地策划,异常细致地打造”。无论如何,学术论文写作的结构布局绝非可有可无的问题,值得引起党史学界的专门探询和更多重视。

但与这种重要性相比,党史学界普遍不重视论文的结构布局问题。在关涉学术论文写作的基本“五要素”亦即学术史回顾、选题、史料、结构布局、语言文字表达风格里,结构布局大概是最为隐而不彰、最不引人注意的问题,这可能与整个学界认为结构布局问题太过“技术性”“个体化”的估判有关。编辑学界对结构布局的直接讨论和相关成果不多,很多年轻研究者在具体写作过程中也处于“跟着感觉走”“随着经验跑”的无意识状态,强烈体现了长期以来浮泛在研究和写作中的某些思维惯习和路径依赖。

比如,至少就“结构化写作”“结构性论文”的情况而言,大概率与学位论文写作的基本风格有关。学位论文讲求历史知识的系统、完整,需要概括和标注详细的章、节、目标题,往往形成非常显著的“结构化”“格式化”结构布局。再如,很多人将学位论文写作视为带有专著性质的综合创作(这是一种误解,无论篇幅长短,其仍然是“论文”),故而常常夹杂了已为学界熟知的历史常识或历史背景知识,这种思路同样会延续到期刊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又如,一些期刊论文在每个部分结尾都有一个旨在总结上文内容的段落,这同样属于学位论文的一种写法。如果不是致力于引申出下一部分内容,这种结构就会明显干扰上下文之间的逻辑衔接和正常叙事。正因如此,笔者才旗帜鲜明地主张新一代党史研究者应该适当区辨学位论文和期刊论文,真正体认期刊论文所承担的学术创新使命。

但比较严重的问题是,拘缚于目前严苛的毕业条件与科研考核机制,可供年轻学人从事研究和写作的时间非常逼仄,他们难以在史料的搜集、积累、解读、比照和排组以及由此决定的历史逻辑的厘定等环节投入更多精力,故而只能在既有史料的基础上整理出若干“问题”,以便搭建学位论文的基本框架,至于这些“问题”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及论文各部分之间的衔接过渡等,则很难给予从容观照和细致打磨。由于学位论文写作处于学术研究的前绪性阶段以及学术事业的起步阶段,年轻研究者的时间比较集中、精力比较投入,故而这一时期形成的研究理念和写作习惯,往往不自觉地延续到正式的学术发展阶段,影响到期刊论文的写作和投稿。在更多时候,年轻学者同时承担着撰写学位论文和期刊论文的任务,前者对后者的不利影响几乎是迅即发生的。由此可见,包括结构布局在内的学术论文写作问题具有明显的社会结构性特质,“深藏在写作困难下面的问题极少能简单到说一堆正面的建议就能解决”。

兹据此意,党史研究学术论文结构布局的写作就需要明确若干基本原则,不断提升学术论文写作理念和技艺的自觉意识。其中,“自然过渡原则”大概首先需要研究者给予高度重视和切实践行。除了起始段和结尾段需要前后呼应之外,一篇严谨的党史研究学术期刊论文的主体部分之间应当形成非常严格的内在逻辑关系,比如从A到B到C再到D或从1到2到3再到4,中间不能存在逻辑跳跃,要符合最基本的形式逻辑要求。在论文写作的过程中,句与句、段与段、部分与部分之间,都需要符合最低程度的自然过渡:由浅入深、层层深入,由近及远、循序渐进。当然,任何一篇学术论文都不可能做到完美的“逻辑化”,研究者不可能形塑出完全无懈可击的历史逻辑链条,但仔细阅读很多学术论文,可以领悟到聪明的作者会利用各种才能和机会,将本来面临断裂的逻辑链条平滑地“顺”过去了(请注意:是“顺”而不是“跳”!),“这样一种重构过去的过程,是从必然无法说明一切的痕迹、从片面的资料出发的,它附带着时而晦暗、表意也很模糊的字句和描述,这就赋予历史学家的想象力以重要地位。他必须堵住缺口,找到妥帖的衔接方式,建立本来并不存在的关系”,进而“让文章的结构像一棵树”。在实际的写作过程中,能够彰显乃至承载“历史学家的想象力”的主要是各种表达起承转合关系的总结性、转折性、衔接性的语句或段落,如果发现句与句、段与段、部分与部分之间无法直接勾连,那么就意味着需要在其中添加过渡话、衔接句、缓冲段。事实上,“最优秀的文章都会在各个部分之间给出明确的关联,形成一种‘势’,一种方向感,每个句子(或段落)不仅为后文打下基础,而且已有前文做好铺垫”,“反过来看,当文章中缺少这样的前后承接、时断时续时,读者就必须不停地回顾前文,自己去揣测句子之间的关联”。正因如此,如何写好这些过渡话、衔接句、缓冲段,达致上下文的起承转合乃至“貌似行云流水,实则环环相扣”的最好效果,对于学术论文写作而言是最难的环节之一,甚至有学者就此认为:“我们每天脑筋最清楚的时候千万不要去写脚注,要去想每段话的第一句话,就是怎样从上一个自然段衔接到下一个自然段。要把你的黄金时间放在这里,好钢用在刀刃上。”概言之,研究者只要加强叙述逻辑的科学建构和内容体系的前后衔接,注重各个部分、段落、语句之间的自然过渡特别是论文各主体部分的结束段与后续起始段之间的逻辑呼应,就能以最为自然的写作方式,确保论文结构布局的科学化。

为了更好地实现“自然过渡原则”,还需要较高程度的“顺畅叙述原则”,亦即论文的叙述要通顺、畅快,句与句、段与段、部分与部分之间尽量避免人为的“断裂”“割裂”情形,特别是在历史叙事的过程中不要夹杂进一些完全没有必要或必要性不大的语句和话语。但在这方面,还有很多年轻研究者在具体行文中不断添加诸如“档案显示”“从笔者所见资料看”“从相关资料看”“笔者在档案中没有看到直接证据”“笔者在上海档案馆没有找到”“这类情形在民国时期档案中屡见不鲜”等表述话语以及类似“档案史料中不止一位资本家抱怨……”“还有档案材料会将改革开放起步的主因归结为……”等针对档案内容本身作出的评论性话语。这种写作习惯和表达手法常常干扰了论文的正常叙述节奏,明显割断了前后语句及其内容之间的逻辑整体性,很容易打断读者的阅读和理解思路,在很多时候还会扰乱历史事件的基本发展线索,进而招致历史学论文的“时间线”“时间感”不清晰等重大弊病。进一步辨析,包括档案在内的各种类型史料本来只是研究者据以组织叙事的“原料”,但上述这些带有明显累赘性的话语和写作气象则表明研究者将史料本身当成了“对话”对象,尚未完全“进去”或“融入”历史,还是论文写作的一个“局外人”——作者自己都没有“入局”,读者就难免“出戏”,这就是某些论文貌似规范但难以卒读的重要原因之一。换言之,历史研究者在撰写学术论文、在“讲故事”的时候“务必要入局”“争做局内人”。与此类似,作者在行文过程中可以尽量不加入“据×××的日记记载”等类似话语,在使用回忆性材料时可以视情况不采取“据×××回忆”“据×××自述”等表达方式。这些赘语同样会在一定程度上割裂历史叙述的顺畅性,影响阅读感受。研究者可以将所需内容从日记或回忆史料中加以直接引用或间接概括,理顺与上下文内容之间的叙述和逻辑衔接,加上注释来源即可。此外,不少作者还经常性地使用自问自答的语式,多少也会干扰自然叙述的“文气”,这一点尚未得到研究者的普遍重视。

从写作技艺的层次来看,研究者应该特别留意本应属于脚注的内容置放于正文的情况及其对于叙述顺畅性乃至整个结构布局的负面影响。一般来说,作者在叙述历史内容的时候,尽量不要将学术界的相关观点或具有学术史回顾性质的内容夹杂其间,这些内容天然属于脚注或注释的范畴。如果正文中直接而频繁地出现诸如“有学者指出”“×××认为”“正如国外学者所言”“×××的研究表明”等一类表述,既容易影响叙述逻辑和历史线索的顺畅感,在特定情况下还容易引致这些学者名称与上下文历史人名相混淆的弊端。比如,有论文写道:“刘少奇集中批评了山东分局在统一战线及发动群众方面的错误……对此,高华评述道……。”有论文写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的瞿秋白认为:‘五四时代,大家争着谈社会主义;五卅之后,大家争着辟阶级斗争。’罗志田就此指出……。”这些语句中的“刘少奇”“高华”与“瞿秋白”“罗志田”就属于将历史人物与当代学者以及相关内容混同叙述的一种做法,既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论文的“历史性”“历史感”,又在形式上将历史人物与后世学者人为“平行化”了,甚至可能导致非党史专业的读者误认为“高华”“罗志田”等也属于历史人物,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不科学、不合理、不必要的。如果确实需要将后世研究者的观点等类似内容置放于正文中,那么就需要理顺历史性内容与学术史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尽量实现二者之间的“无缝整合”和“顺滑过渡”,将后世学者的人名等要素置放于注释中,最大限度减少不同性质内容的混居现象。无论如何,党史研究者有必要在论文写作中将脚注或注释的作用发挥到极致,准确厘定“叙事主脉”和“次级叙事”的位置与方位,构塑正文内容与注释内容之间的并存互济关系,“脚注构成了次级叙事,它随一级叙事而动,但又与之泾渭分明。它记录了思想和研究过程,由此来支撑正文中的叙述”。显而易见,哪些内容属于正文、哪些内容属于脚注,在历史学论文写作中绝非单纯的技术性问题,同样体现了研究者的叙述逻辑是否清晰、语言表达是否自然、治学能力是否成熟。

无论是“自然过渡原则”还是“顺畅叙述原则”,在本质上都致力于确保和提升学术论文结构布局的逻辑(学)水平,故而学术论文结构布局的写作在根本上需要遵循“逻辑(学)原则”。或者毋宁说,学术论文结构布局的本质就是“逻辑(学)问题”,学术论文的结构布局就是“历史逻辑”的基本表现和主要载体。具有严谨次序、杂陈有理、详略得当、进退有据、逐层关联、渐次递进等特征的结构布局,相当于一篇学术论文的逻辑推理过程,本质上就是对历史研究对象所含各层次问题之间性质和关系的洞悉乃至反思,可以由此形塑起一种历史发展和观念组合的严密架构,有关历史研究对象的多层知识得以系统化,产生了基于条理和逻辑的生命力,张扬着党史研究和学术写作的“分析理性”与“建构理性”。准此而论,由完全缺乏内在逻辑的“问题板块”式结构布局所组接的文章,体现的是一种相对“混杂的、直观性的知识”,而按照历史时间线或内在历史逻辑所构塑的论文,彰显的则是一种趋于“系统化、智识性的知识”。可想而知,科学的结构布局不可能直接来自表层的“史料信息”,而是仰赖于研究者在对史料进行考辨乃至批判性利用的基础上发掘出特定党史问题背后的“真实信息”,并据此深入缕析、科学建构特定党史问题与其他相关历史元素之间的复杂关系,“作者构建文章结构的能力,本质依然是处理复杂信息的一种能力。搭建文章结构的过程,其实就是作者对信息进行深加工的过程——他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取舍、重组、提炼和补充,使之从混沌变得清晰,从芜杂变得有序,从指向模糊变得方向明确”。打造逻辑化、系统化的结构布局,关键就在于掌握科学的史料搜集、整理、解读和统合的基本功力,这种学术素养需要党史研究者一生的不懈历练。

总而言之,历史研究、学术写作必须形塑自身的叙述逻辑,这正是历史研究、学术写作本身的根本意义和价值所在。放长历史的视域,无论是一般的书写行为还是广义的语言文字表达,其本质就是人类(特别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者)试图让繁杂的思想和生活显得更加有序,便于理解和传播,进而助推智识演化和社会发展。而阅读行为之所以可能和重要,就在于读者需要通过文字和书写,切实感受到世界和历史运行的逻辑与序列。直言之,所有的书写行为和语言文字表达都应当富具逻辑,否则人类的写作活动就没有必要了,这正是笔者尝试研究论文结构布局问题的根本原因。

如同任何一个学科的论文写作一样,党史研究学术论文的写作有其一定的内在规律,结构布局写作同样需要比较稳定的思想和原则以及可操作性的方法和技巧。如果用心感悟和实践,努力纠偏补弊,党史研究者应该能够从中发现和理解学术写作的一些本质维度,并由此书写出合格的历史学论文,在党史学界发出自己的声音,作出独特的学术贡献。当然,结构布局写作绝非一种模式就可以概括齐全的,党史研究者在一生的学术写作中也没有必要只坚持一种写作思路或风格,教条主义、完美主义在这里并没有任何生存的空间。如果一位党史研究者在一生的论文写作中总是沿循同一种结构布局,那么就存在着思维模式固结、治学能力退化的巨大风险。学术写作是一种典型的“道”与“术”、“理念”与“技艺”、“理想”与“现实”相统一的创新型工作,需要人文学者一生的历练和提升。因此,新一代党史研究者需要格外注重和不断优化学术论文的结构布局,以此带动或约束研究、写作、修改和发表的全流程,在更高的学术起点上重新出发,并以反思重塑和自我修正的精神冲向更高的研究境界。

(原载《党史研究与教学》2026年第1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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